1 | 一、人始生先成精脈道通血氣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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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雷公問於黃帝曰:禁脈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制其度量,內次五髒,外別六腑。願盡聞其道。黃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乾,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谷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 |
4 | 二、十二經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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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雷公曰:願卒聞經脈之始生。黃帝曰:經脈者,所以能決死生,處百病,調虛實,不可不通。 |
7 |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臑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
8 |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臑外前廉,上肩出髃骨之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 |
9 |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頞中,旁納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趾內間;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趾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間出其端。 |
10 |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趾之端,循趾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踹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
11 | 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繫目系;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下循臑內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
12 |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筋之間,上循 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 ,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 抵鼻,至目內 ,斜絡於顴。 |
13 |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挾脊貫臀,入膕中;其支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 中,以下貫 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趾外側。 |
14 |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趾之下,邪走足心,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踹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
15 | 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歷絡三 ;其支者,循胸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 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
16 | 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下膈,循屬三焦;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系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至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 。 |
17 |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 後;其支者,別銳皆,下大迎,合於手少陽,抵於 ,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裏,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趾次趾之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之間,循大趾岐骨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
18 |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趾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 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裏,環唇內;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
19 | 三、十二經離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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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髒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髒六腑之所以應天道。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請問其離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問也。此粗之所過,上之所息也,請卒言之。 |
22 |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 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 出屬帶脈;直者,繫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
23 |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裏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繫目系,合少陽於外 也。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
24 |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裏,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 ,還繫目系,合於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
25 |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腋走心,繫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 ,此為四合也。 |
26 |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
27 |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 ,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大腸,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六合也。 |
28 | 四、十二經筋結支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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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趾,上結於踝,邪上結於膝,其下循足外踝,結於踵,上循跟,結於膕;其別者結於踹外,上膕中內廉,與膕中並,上結於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上頭下顏,結於鼻;其支者,為目上網,下結於頄;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於肩髃;其支者,入腋下,上出缺盆,上結於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於頄。 |
31 |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趾次趾,上結外踝,上循脛外廉,結於膝外廉;其支者,別起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於伏兔之上,後者結於尻;其直者,上乘䏚季脅,上走腋前廉,系於膺乳,結於缺盆;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頄;支者,結於目眥為外維。 |
32 |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趾,結於跗上,邪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廉,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其直者,上循 ,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結,上頸,上挾口,合於 ,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 |
33 |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趾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絡於膝內輔骨,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循腹裏,結於肋,散於胸中;其內者,著於脊。 |
34 |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趾之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結於踵,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循脊內,挾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 |
35 |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趾之上,上結於內踝之前,上循脛,上結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 |
36 |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於腕,上循臂內廉,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入結於腋下;其支者,後走腋後廉,上繞肩胛,循頸出走太陽之前,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上屬目外 。 |
37 |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中,循臂結於肘,上繞 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當曲頰,入繫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 ,上乘頷,結於角。 |
38 |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上 ,結於 ;其支者,繞肩胛,挾脊;直者,從肩 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 ;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 |
39 |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 內廉,入腋下,出缺盆,結肩前 ,此自腋下上出缺盆,行肩上三陽之前,而結於肩之前 也。)上結缺盆,下結胸裏,散貫賁,合賁,下抵季脅。 |
40 |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並行,結於肘內廉,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挾脅;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結於臂。 |
41 |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腋,交太陰,挾乳裏, |
42 | 五、十五別絡病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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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其病實則手銳掌熱,虛則欠㰦,小便遺數,取之去腕半寸,別走陽明也。 |
45 |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舌本,屬目系。其實則支膈,虛則不能言,取之掌後一寸,別走太陽也。 |
46 | 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系。實則心痛。虛則為頭強,取之兩筋間也。 |
47 | 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其別者上走肘,絡肩髃。實則節弛肘廢,虛則生肬,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別也。 |
48 | 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其別者,上循臂,乘肩髃,上曲頰偏齒;其別者,入耳合於宗脈。實則齲聾,虛則齒寒痺隔,取之所別也。 |
49 |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病實則肘攣,虛則不收,取之所別也。 |
50 |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實則鼽窒頭背痛,虛則鼽衄,取之所別也。 |
51 | 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別走厥陰,下絡足跗。實則厥,虛則痿躄,坐不能起,取之所別也。 |
52 |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脛骨外廉,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喑,實則狂巔,虛則足不收脛枯,取之所別也。 |
53 | 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上逆則霍亂,實則腸中切痛,虛則鼓脹,取之所別也。 |
54 |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閉癃,虛則腰痛,取之所別也。 |
55 |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睾,結於莖。其病氣逆則睾腫卒疝,實則挺長,虛則暴癢,取之所別也。 |
56 | 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癢搔,取之所別也。 |
57 |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挾膂上項,散頭上,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取之所別也。 |
58 |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脅。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 |
59 |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 |
60 | 六、經絡之辨刺診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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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黃帝曰: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故也。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氣已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 |
63 | 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黃帝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 |
64 | 雷公曰:細子無以明其然也。黃帝曰:諸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見於外。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痺也。凡診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胃中寒,手魚之絡多青矣;胃中有熱,魚際絡赤;其暴黑者,留久痺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熱氣也;其青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一取之,血盡而止,乃調其虛實。其小而短者少氣,甚者瀉之則悶,悶甚則僕不得言,悶則急坐之也。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盛而血者疾誅之,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
65 | 七、氣穴三百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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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餘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餘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髒俞五十穴,腑俞七十二穴,熱俞五十九穴,水俞五十七穴,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中𦛗兩傍各五凡十穴,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目瞳子浮白二穴,兩髀厭分中二穴,犢鼻二穴,耳中多所聞二穴,眉本二穴,完骨二穴,項中央一穴,枕骨二穴,上關二穴,大迎二穴,下關二穴,天柱二穴,巨虛上下廉四穴,曲牙二穴,天突一穴,天府二穴,天牖二穴,扶突二穴,天窗二穴,肩解二穴,關元一穴,委陽二穴,肩貞二穴,喑門一穴,齊一穴,胸俞十二穴,背俞二穴,膺俞十二穴,分肉二穴,踝上橫二穴,陰陽蹺四穴,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穴,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凡三百六十五穴,鍼之所由行也。 |
68 | 八、孫絡谿谷之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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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鍼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寫無怠,以通榮衛,見而寫之,無問所會。 |
71 | 帝曰:願聞溪谷之會也。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痺,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痺淫溢,循脈往來,微鍼所及,與法相同。 |
72 |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岐伯曰: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
73 | 九、氣府三百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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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兩眉頭各一,入髮至項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項中大筋兩旁各一,風府兩旁各一,挾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各一,五髒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委中以下至足小趾旁各六俞。 |
76 |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兩角上各二,直目上髮際內各五,耳前角上各一,耳前角下各一,銳髮下各一,客主人各一,耳後陷中各一,下關各一,耳下牙車之後各一,缺盆各一,掖下三寸,脅下至 八間各一,髀樞中旁各一,膝以下至足小趾次趾各六俞。 |
77 |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額顱髮際旁各三,面鼽骨空各一,大迎之骨空各一,人迎各一,缺盆外骨空各一,膺中骨間各一,挾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挾胃脘各五,挾齊廣三寸各三,下齊二寸,挾之各三,氣街動脈各一,伏兔上各一,三里以下至足中趾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
78 |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目內 各一,目外各一,鼽骨下各一,耳郭上各一,手少陽角孫二穴也,手太陽之會。)耳中各一,巨骨穴各一,曲掖上骨穴各一,柱骨上陷者各一,上天窗四寸各一,肩解各一,肩解下三寸各一,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
79 |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項上各二,大迎骨空各一,柱骨之會各一, 骨之會各一,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
80 |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鼽骨下各一,眉後各一,角上各一,下完骨後各一,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挾扶突各一,肩貞各一,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
81 |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項中央二,髮際後中八,面中三,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 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
82 |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喉中央二,膺中骨陷中各一,謂璇璣、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共六穴也。)鳩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腹脈法也。下陰別一,目下各一,下唇一, 交一。 |
83 | 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挾鳩尾外各半寸至齊寸一,挾齊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手少陰各一,陰陽蹺各一, |
84 |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
85 | 十、項腋頭面諸經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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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曰扶突。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曰風府。腋內動脈,手太陰也,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刺上關者, 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 。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足陽明挾喉之動脈也,其 在膺中。手陽明次在其 外,不至曲頰一寸。手太陽當曲頰。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陽挾項大筋之中發際。 |
88 | 五藏背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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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黃帝問於岐伯曰:願聞五髒之腧,出於背者。岐伯曰: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肺腧在三焦之間,心腧在五焦之間,膈在七焦之間,肝腧在九焦之間,脾腧在十一焦之間,腎腧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則欲得而驗之,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 也。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 |
91 |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已,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髒之俞,灸刺之度也。 |
92 | 十二、諸經標本氣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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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黃帝曰:五髒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行化物者也。其氣內乾五髒而外絡肢節,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窮之?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能知虛石之堅軟者,知補瀉之所在。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 |
95 | 岐伯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盡意悉言之。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絡命門,命門者目也。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標在背腧與舌下兩脈也。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 也。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也。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 與舌本也。 |
96 |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也。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 也。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鉗上也。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內動也。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標在背 也。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腋下下三寸也。 |
97 |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故石者絕而止之,虛者引而起之。 |
98 | 請言氣街: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 。氣在腹者,止之背 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取此者用毫針,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所治者,頭痛眩僕,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積不痛,難已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