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燼宮遺錄》卷之下 |
2 | 舊制:聖駕修省宮中,官衣青素,蓋夏用屯絹,冬則元色紵也。 |
3 | 省愆居在文華殿後,其制用木為通透之。基高三尺餘,下不令牆壁至地,四圍亦無比屋。熹廟辛酉而降闌陛塵封,上遇災異凶荒,每臨幸焉。 |
4 | 后性慎,每裁抑外家、恩澤宮中,禮敎加嚴。於舊定位數年矣,賜黃乃敢服。 |
5 | 西苑黃梅最多,上所好也。花時臨賞,每折小枝,簪於小瓶,遍置青霞軒、清暇居等處几案間。 |
6 | 上以寇氛日熾,與閣臣某議南遷,命無洩。俄傳聞於懿安,因語后曰:「南遷避寇,此某誤皇叔也!宗廟、社稷、陵寢居此,遷將安之?」且歷言某短。上聞之,怒索傳語者,懿安堅諱,上堅請,懿安迫欲自殺,上不得已遣某督師,欲觀其後也。 |
7 | 田貴妃幼習鐘王楷法,繼得禁本臨摹,遂臻能品。凡書畫卷軸上,每諭妃簽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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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夕,袁妃侍於月下,衣淺碧綾,即所謂天水碧也。上曰:「此特雅倩。」於是宮眷皆尚之,綾價一時翔貴。 |
10 | 每日暮,各宮門掛紅紗籠鐙二。聖駕臨幸某宮,則宮門之鐙先卸;東西巡街者,即傳各宮俱卸鐙寢息。承華宮在徽音門內,陳妃居之數年,止一幸焉。錢守俊初給事承華宫,見陳妃之愁坐也,曰:「陳娘娘何不快?」陳曰:「人生,天也不見,有何快?」守俊曰:「舉頭便見。」陳笑曰:「騃子。」 |
11 | 劉文烈理順為御史時,上賜以宫花補子,精緻異常,云出自田貴妃手。今猶在雍丘文烈祠中。 |
12 | 后母丁夫人入宮拜畢,始行家人禮。后見母之為己屈也而泣,欲太子為謝,左右諍曰:「此天下主,不可!」乃止。 |
13 | 中秋之夕,駕幸玉熙宮,設宴既撤樂,命田貴妃鼓琴。時朗月如霜,器和響逸,上悅,顧謂貴妃:「卿指法洪纖,深得宜也!」 |
14 | 詞臣某,吳人也,與周皇親聯姻,用吳中風俗行禮,有結花制作精巧果實,皆以紅錦為餙。皇親送入後宮,上見之,詢所從來,后以結親事對,上怒曰:「皇親不宜與翰林婚姻!」明年,遂以京察處某。 |
15 | 鐘鼓司時節奏水嬉、過錦諸戲,上每為之歡笑。後寇氛不靖,恆諭免之。 |
16 | 上嘗試馬於射場,知田貴妃之善也,命之騎。妃姿形既妙,回策如縈名騎,無以過之。 |
17 | 田貴妃生辰在四月丁丑,旱,上齋宿武英已半月矣,至是欲暫還宮。妃遣人力辭曰:「正為誕日,不宜還也。」 |
18 | 宮中所奉宣懿康昭劉太妃者,神宗妃,上以主慈寧宮,禮之如太母。嘗朝歲節畢,上就便坐,俄欠伸偃別榻。太妃戒勿驚,命尚衣謹覆之,左右植立以竢。頃之,上覺起,攝衣冠,謝曰:「神祖時,海內少事;至兒子,苦多著枝梧,兩夜省文書,未嘗交睫,在太妃前惛然不能自持,一至此。」太妃為之泣下,上亦汍瀾久之,諸宮人莫能仰視。 |
19 | 十一月,上宣索桂花於外,僅得一枝。上賞玩移時,命才人為簪於冠。葢京師居奇者,每於花時翦含蕊之枝,以泥封翦處,插於地窖鹽鹵中,歷久花開而顏色不變,但乏香爾。 |
20 | 田宏遇致楊宛叔於閣中,令幼女受學,得秘聞宮中事。 |
21 | 宮眷歲節朝賀,俱穿紵靴,或穿緞靴。后獨穿棉鞋,從不穿靴,想以自別也。 |
22 | 蘇州織造局進女樂,上頗惑之。田貴妃疏諫云:「當今中外多事,非皇上燕樂之秋。」批答云:「久不見卿,學問大進,但先朝有之,既非朕始,卿何慮焉?」 |
23 | 舊例,秋收時鐘鼓司有打稻之戲。駕幸旋磨臺無逸殿,本司扮農夫、村婦及田畯官吏征租、詞訟等事。十年後,凡時節遊幸多廢,此獨舉行,重農事也。 |
24 | 興龍宮本名鐘粹,為皇太子所居。一日,后賜皇太子茶果,宮人道經承乾宮,戲推石獅子以為笑樂,驚貴妃晝寢,幾搆兩宮之釁。 |
25 | 后嘗以京師急於寇警,微言曰:「吾在南尚有一家居。」上曰:「誰與言之?」固不語。 |
26 | 十一年二月某日,上幸西苑,坐萬春亭,宣后暨東西兩宮至投壺,袁貴妃勝,賜銀牌四事。 |
27 | 東宮束髮冠纓前一珠,碧焰如盤,投火中綠煙勃起,不知何名。其時有大璫,翼善冠嵌一珠較巨,紫光如蓮花,至晚則五彩如琉璃,葢夜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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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宮眷喜蹴踘之戲,田貴妃安雅,眾莫能及。 |
30 | 萬壽節排宴昭仁殿,例有梨園樂人祗應。上諭陳伶作西施舞,逮罷,賜銀五兩。 |
31 | 四月八日,上持齋,近侍吳某捧大龍磁椀以進午饌,失足破於階,聲震響宮。正將治罪,上徐曰:「勿問。」 |
32 | 上三日一視朝;漏鼓四下,輒出御殿,廷臣多至後期。 |
33 | 十二年正月二日,洛陽陷,福王死之。世子與王妃走至懷慶,上發御前銀一萬,坤寧宮四千,承乾宮三千,翊坤宫三千,慈慶宮懿安后一千,慈寧宮皇祖宣懿康昭妃五百,皇考孝溫懿妃五百,俱命王裕民、冉興讓、葉高標齎往以慰恤之。 |
34 | 福藩陷後,有老宮人及見定陵,上問以往事,稱:「神宗晚年,王皇后稀進見。福王辭之國,出宮門召還數四,期以三歲來入朝。大漸時,顧貴妃用洛陽為念,果母子專寵天下耶?就今以觀,亦何益?」上為之嗟歎。 |
35 | 畿甸大旱,后諭道經廠宮女於大高元殿建醮禳災。宮女數十人,氅服雲璈與羽流無異,葢熹廟時命內官敎成者。 |
36 | 夏試隨堂秉筆時,李承芳署司禮監印。其名下顧三聘者,亟欲陞遷,託己之名下王鼎建代作「選於眾,舉皋陶」文。巡綽發其狀,李奏知,立將三聘責斃;降鼎建淨軍,發南海子看守牆鋪,其年秋季,褫職逮於獄。 |
37 | 上以后之不懌於田貴妃也,傳旨妃修省,退居啟祥宮。上之重大體也如此。 |
38 | 宮禁禮重,太子、定王既出閣,非上命不得朝。一日,上坐便殿,太子前致,請適案,有急奏河南寇以某月日破某城,上歎曰:「若不幾見而母,而動關我乎?今後勿復泥常也。」 |
39 | 田貴妃敕居啟祥宮,三月不召。上於永和宮看花,后請召妃,上不應,后遽令以車迎至,相見如初。啟祥宮在西二長街,螽斯門之西。 |
40 | 十三年閏正月,后命各宮循例放鐙,重賞元宵。 |
41 | 上敕田貴妃寫蘭於便面,攜之懷袖。 |
42 | 天啟以前,凡聖駕每日三時所進之膳,俱司禮監掌印秉筆、東廠者二三人輪辦,崇禎初改由尚膳監。十三年復照舊例,挨月供辦。 |
43 | 上以乏餉,故諭戚臣輸助,首及慈寧之姪,命所司下獄嚴追。時皇五子病痢,一日忽語云:「九蓮菩薩來。」即慈寧也。葢慈寧供奉觀音大士,以此自號。上親祝之,語不可止,且曰:「官家薄於戚黨,天將降殃於兒女也。」上遽命停追,而皇五子竟殀。 |
44 | 皇五子慈煥,年甫五齡,薨於啟祥宮,上痛念之。十一月,追封孺孝悼靈王,通元顯應真君。 |
45 | 十一月,袁貴妃偶忤后意,后怒。是夜,上幸翊坤宮,后已聞之。次日,見上,后故問曰:「昨宿於何處?」上囁嚅久之曰,袁后佯笑,上默然。皇五子薨,田貴妃遂茹素焚修,上亦為之減膳,於宮中大作齋醮,葢自是皇情少懌豫矣。 |
46 | 十四年春,進東宮田皇貴妃、西宮袁貴妃,倣萬歷中例也。部具儀注,舉行有日矣。大璫復以永樂中坐受長公主四拜為請,下部察議。部臣林欲楫等以:「《會典》洪武所定,皇妃受封謝恩,止稱內命婦,諸親以次賀如常儀。夫於妃曰諸親,則與皇后前稱妾者不同,故累朝皆遵守之。惟永樂五年,仁孝皇后崩,上追思甚篤,不再立中宮,故妃禮稍隆。而累朝有中宮在上,則此禮自不復行。今兩宮受封,恐非慎夫人卻席之意。又永樂時,長公主於成祖女弟行也,今榮昌大長公主則上親姑也,而忽充班首行四拜禮於貴妃之前,恐亦未安。萬歷十四年,進封鄭為貴妃,當時部議儀注亦止照洪武所定,且惟天子議禮。禮臣守禮,未聞內臣議禮者。」制曰:「應照《會典》洪武時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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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五月十一日,后宣各宮進見。屏左右,有密諭也。賜宴,賜東西兩宮金珠各十二顆、銀牌各二事,餘俱賜銀牌二事。 |
49 | 五年,皇后千秋節,諭沈香班優人演《西廂記》五六齣。十四年,演《玉簪記》一二齣。十年之中止此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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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十五年正月初九日,后禮玉帝迴宮,受各宮朝賀,賜坐待茶,諭:「爾輩小心供奉皇上,有新進者未諳規矩,須敎導之。」葢盧妃於十四年十一月選入也。 |
57 | 三月廿一日,冊封皇四子為永王。王田貴妃生,年甫十齡。妃久病請封,且云恐不及見,故亟慰之。凡皇子十餘歲始留髮,約歲餘擇吉入囊。囊冬用紵,夏用紗,闊二寸,長尺餘,束髮以垂於後。時皇四子髮短,尚未入囊也。 |
58 | 武英殿畫士所畫錦盆,堆名花雜果,或貨郎擔百物畢陳,畫圍屏成架。御用監按節安設。是年上諭畫《邠風圖》,設於乾清西暖閣。 |
59 | 宮花舊無牽牛花。熹廟時,客氏自民間傳入,其色青紫,如初出爐之銀,亦稱為爐銀花,宮中音譌為露行花。后識為牽牛也亦喜,宮嬪戴之,後聞露行之名,諭盡除去。 |
60 | 田貴妃還至承乾宮,病篤。上數自臨視。至七月十六日,妃囑託外家兄弟而沒。 |
61 | 初田宏遇生兒,囑妃求上取名,上弗許。妃言:「父艱於得子,欲得天寵以壓之爾。」上因將《易經》令妃隨手展開,得「艮之上九」,遂取「敦艮」,宏遇大喜,以告科臣孫承澤。澤曰:「此非佳兆也。」宏遇叩其故,孫未敢言。未幾,妃薨,葢十五年七月也。宏遇又問,澤曰:「艮,止也。又上九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是實為妃之兆乎?」 |
62 | 八月,懿安移入仁壽殿,風雨連宵不輟。 |
63 | 小人屋在御廁之左廊。人,二夫婦也,長尺許,屋倍之,凡几榻、枕席、動用之物畢具,其中外則遶以闌干。其聲啁哳,亦時作嬉笑怒罵之狀。一日上御廁出,臨視焉,二人若甚驚恐。上大笑。 |
64 | 上追悼田貴妃不置。時妃有女弟,亦美艷,上知之,竟不求也。 |
65 | 懿安於別殿供安佛像,欲立幡竿於殿前,諭所司進估工值,奏:「該銀一千五百兩。」時工尚某謂司官曰:「最少也須三千。恐視興作為太易爾。」 |
66 | 田貴妃所遺二子,託懿安撫養。十六年元旦,上朝懿安於仁壽殿,行四拜禮畢,復四拜,謝撫皇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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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壬午、癸未間,國事日棘,上日夜憂勤,嬪妃稀得進御矣。 |
69 | 時有宮女阿奇者,能以青梅雕剜脫核鏤成花鳥,纖細可愛,擘之玲瓏如小盒,闔之居然梅也,名梅籃。 |
70 | 長平公主年十四詔選駙馬。凡皇女,十餘齡留髮,約年餘,擇吉打扒角;至選駙馬,始擇吉上頭。 |
71 | 建紅閣於萬壽山,復內操。 |
72 | 番經廠內官習西方梵唄,中元節例作法事,放河鐙於玉河橋。橋在乾明門之西,石梁如虹,直跨金海。是年,法筵倍盛於舊,盖田貴妃以是月十六薨,特追薦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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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乾清宮後廡,陳金玉重器於几,忽顛倒雜亂,失而復得。守者懼得罪,伺之,見御榻重裀中有溺而旋者,狐毛零落,其氣尚溫,乃知狐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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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甲申正月三日,召對左中允李明睿於德政殿。明睿請屏左右,趨近御案與御衣接言。良久,上退還宮,賜宴文昭閣,又賜茶再召。進上言所奏事,即欲行之,漏下二鼓,命明睿出宮,大約為南遷計也。 |
77 | 淨身男子,大約閩人居多。崇禎十七年,中選三次,增萬人,每歲月米增七萬二千石;靴料銀增五萬。其未選中者,散於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俗稱「無名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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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三月十八日更餘,上召太監王承恩入,整內員為出亡計。已而微服,欲奪門出,不得。望見正陽門城上懸白籠鐙三,遂回。白籠鐙者,自一至三,以表寇信之緩急也。 |
83 | 上回宮見后,曰:「大事去矣!爾為天下母,當死。」后慟哭,曰:「妾事陛下十八年,卒不聽一語。今日同死社稷,亦復何所恨?」遂自縊。 |
84 | 上命傳皇太子、二皇子至,猶盛服入。上曰:「此何時,而不易服乎?」亟命持敝衣來,上為解其衣換之,且手繫其帶,告之曰:「汝今日為太子,明日為平人。在亂離之中,匿形迹、藏姓名,見年老者呼之以『翁』、年少者呼之以『伯』、『叔』,萬一得全報父母仇,無忘吾今日戒也!」左右皆哭失聲。 |
85 | 上欲自殉,先賜西宮及懿安后白帶各一,并宮嬪之承寵者,皆令自裁。 |
86 | 上入寧壽宮,長平公主年十五,方哭。上曰:「汝何故生吾家?」揮之以刃,殊左臂。又劔斫昭仁公主於昭仁殿,年六歲矣。 |
87 | 時中璫七萬人,皆諠譁走。宮人亦奔迸都市。 |
88 | 上縊於萬壽山之紅閣,所御元色鑲邊白綢半臂,有御筆血詔,云:「朕在位十七年,薄德菲躬,上邀天罪。逆賊直偪京師,諸臣誤朕也。朕無顏見祖宗於地下,將髮覆面而死,任賊分裂朕尸,勿傷吾百姓一人。」 |
89 | 上與王承恩語良久,命酒對酌,至三更,俱醉。上起攜承恩手,至萬壽山,上崩。承恩跪帝膝前,引帶扼脰,同死。 |
90 | 宮人魏氏聞賊入,大呼曰:「賊入大內,吾輩必遭污辱。有志者宜蚤自計!」遂躍入御河死。頃之,同死者百餘人。宮人費氏,年十六,自投眢井。賊鉤出,見其姿容,爭相奪。費紿之曰:「吾長公主也。」羣賊擁見自成,令內官審之,非是。賜從賊羅某與歸。將婚,費曰:「吾雖宮人,實巨家女也。今幸事將軍,請召諸貴為嘉會,可乎?」羅喜,召諸賊豪飲,及醉,費竊利刃請羅入,舂其喉。出請行酒,連刺二賊,始自剄。瀕死呼曰:「吾之不殺李賊,天也!」 |
91 | 四月初三日,賊以帝后梓宮葬於田貴妃墓內。移妃於右,帝居中,后居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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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長平公主被劔死,復甦,舁歸周皇親家。順治二年,主上書求為尼。章皇帝憫之,特訪元配周世顯,備物遣嫁。卒以憂傷成疾,甫週歲而薨,葬於彰義賜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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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燼宮遺錄》卷之下·終 |
《·跋》 |
1 | 右《燼宮遺錄》二卷,不知作者姓氏。專記崇禎一朝宮禁事。上卷尾注云:「長樂宮宦官錢守俊,國變後流落金閶,為黃冠後,住虞山致道觀,與王君露湑往來,宮禁事皆所口述。」則作者似亦虞山人。 |
2 | 如「光廟兩李妃」一條;「迎孝純后御容」一條;「后忤上意」一條;「后嘗以京師急於寇警」一條;「田妃敕居啟祥宮」一條;上回宮見后,曰「大事去矣」一條;「宮人魏氏」一條,「宮人費氏」一條,均與《明史·后妃傳》合。「勗勤宮得魚」一條;「懿安召上」一條;「逮劉志選、梁夢環」一條;「上聽琴」一條;「宮中鐙鏤金」一條;「田貴妃微詞構后」一條;「后裁抑外家」一條;「議南遷,詆周延儒」一條;「劉太妃」一條;「福藩陷後」一條;「宮禁禮重」一條;「諭戚臣輸助」一條;「上追悼田貴妃」一條,均與《彤史·拾遺記》合。「田、袁分住兩宮」一條,與《玉堂薈記》合。「提鈴」一條,與《酌中志》合。至見於陳悰《宮詞》者尤多,殊非小說捏造蜚語流傳可比。 |
3 | 莊烈帝勤於庶政,不邇聲色,用度節儉,宮廷嚴肅,嘗鑒天啟朝內外交通之弊,有朕兆,必痛絕之。周后略言鄭鄤,而誅之更速;田妃薦霍維華而斥之別宮。周后言「南邊還有一个家」,帝立窮其何處得來?后以陳仁錫為其家門客,有「吾家探花」之語,上即曰:「既是汝家探花,莫想作閣老否?」后亂以他語而罷,即至推重之。懿安后言周延儒之短,上怒索傳語者,懿安堅諱,帝堅請,懿安至欲自殺,乃已。防微杜漸,可謂嚴已。此書語語翔實,而事迹較詳,則雜紀體製所以異於正史也。 |
4 | 癸丑四月,烏程張鈞衡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