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十 |
2 | ○石言 |
3 | 庚戌歲三月十五日,陝西慶陽府殞石如雨,大者四五斤,小者二三斤,擊死人以萬計,一城之人,皆竄他所。石又能言,甚可駭聽。奏止云說長道短而已。 |
4 | ○以財得官 |
5 | 正統間,江陰布衣徐頤、常熟上舍魏兩家甚富,必欲得一京職。其時朝廷尚重名爵,徐謀于中官王振,魏懇於當道大臣,所費不貲,徐尤甚焉,後皆得為中書舍人。不久,徐以黨人罪歸,魏稍遷主事。京師稱為「金中書」、「銀主事」。 |
6 | ○陳嗣初面君 |
7 | 陳嗣初久著文名,大學士楊士奇素不識,薦于仁宗,遣使驛召,即至,士奇坐東朝房候與相見,先教以面君之禮。繼以方巾布袍,隨使者見上于武英殿中。上曰:「當為侍從。」繼奏曰:「臣下部疝氣,難居禁近。」上又曰:「今下何處?」繼又奏曰:「臣舍館未定。」上因厭其語言無遜,動止迂疏,止除國子博士。博士最為冷官,諸生各以經課求改,嗣初惟諳古文,不通經義,數為諸生詆笑,不堪,因往士奇訴曰:「先生舉繼,雖愛之,實害之。繼於此官不能一朝居也。」訴畢大泣不已。士奇特奏改為翰林五經博士,稍進檢討以歸。 |
8 | ○李實出使 |
9 | 給事中李實出使北虜,奉太上以歸,自以為功,著《出使錄》,甚鄙。景泰中,為右都御史。太上複位,首言「實在虜時,無君臣禮。」遂罪其官,追毀其錄。此事惟太上知之。 |
10 | ○納粟指揮 |
11 | 朝廷所重者名爵,庶民所畏者縣官。近年富兒入銀得買指揮者,三品官也,縣官豈能抑之?余偶入城,忽遇騶呵屬路,金紫煌赫,與府僚分道而行。士夫見之,斂避不暇。因詢于人,始知其為納銀指揮。虎而翼之,無甚於此。 |
12 | ○胡公見夢 |
13 | 毗陵胡忠安公濙為太宗伯幾三十年,兼有師傅之重。天順七年五月,臥病于家,時年幾九十矣,太守龍晉日往省候。一日,龍迎送頗倦,晝寢私室,忽見公紅袍玉帶由中道而入,急起迓之,乃夢也。有頃,訃音至矣。龍往吊畢,即具奏朝廷,葬祭之禮極厚。公早年遍遊名山,嘗遇異人,故多壽考,兼享諸福,雖死亦異于人,其見夢於龍,亦有所托也。 |
14 | ○為法自弊 |
15 | 近例,官吏充軍者止及本身。牟俸為外臺時具奏,必欲勾捕,使人驚懼。朝廷從之。成化十三年,俸巡撫南畿獲重罪,謫戍五開衛以死。其子泣訴于兵曹丐免,僉曹主曰:「此尊翁所奏例也。」其子語塞。 |
16 | ○徐奏離間 |
17 | 太上居延安宮,景皇帝久不朝,給事中吳江徐請獨見,遂進離間之謀。景皇帝惡其言,謫為遠衛知事。太上複位,被支解,天下快之。 |
18 | ○黃翰報怨 |
19 | 松江黃瀚惡極,鄉里恥言其名。宣德間,熊概擅抄札人,蘇、松良善多受其害。及翰僉事江西,將行,索熊親故姓名,將有庇,熊盡書與之。至則凡所書者皆致以重譴。此亦報怨之術也。 |
20 | ○王振 |
21 | 太監王振,山西大同人。英宗登極,即侍左右,有劫主之威,言無不從。正統初,太皇太后張氏同聽政,元老楊士奇、楊榮、楊溥居輔弼,凡朝廷大事,皆自三公處分。數年間,政治清明,為本朝之極盛。振每承命至文淵閣,三公與之言,振必立受。自太母上仙,楊榮繼死,士奇以子稷之故堅臥不出,惟溥一人當事,亦年老勢孤,繼登庸者,皆不能自振。于是內閣之柄,悉為振所攘,生殺與奪,盡在其手,遂殺諫官劉球,去大臣之不輔己者,舉朝皆以「翁父」呼之。一日,振召兵科給事中蔣性中至一處,有門南向,甚宏麗,蔣自東橫行詣門,遙見都御史陳鎰、王文跪門外,俯首向北。性中以為上在,步稍緩,微聞二人連諾而起,急趨而東。蔣遇而問曰:「上在耶?」二人曰:「王太監也。」蔣既見,乃是索《遼東地圖》。言畢,蔣遽出圖,乃太宗朝所畫,久藏兵科,後來圖籍厝壓其上甚多,尋之數日,方得送上,不知其何用也。後有曰李御史者,因見振不跪,坐事送錦衣衛獄,捶楚幾死,發極邊充軍。振之作威如此。己巳七月,振又逼上親征沙漠,八月十六日抵大同城下,欲上幸其第,倉卒為虜寇所遮。報至,科道之臣方舉劾振之章,遂正其辜,複榜示天下云。 |
22 | ○馮益傾危 |
23 | 馮益,字損之,慈溪人,陰險有謀,詩文筆札,皆出人上。善談兵,多游公卿間。先為學職,以罪謫戍口北。昌平侯楊洪喜其能,假軍功擢為百戶,子俊繼為後,又進為千戶。侯方為忠國石公陷死,遂出入石門下,石因用為京衛指揮。石敗,自投都督曹欽,圖議甚密。不久,欽謀反被擒,因捕益等同謀者,法官憐益才,欲出之。時欽已死,惟妻賀氏為証。益故為自異,見賀加醜詆,賀不堪,曰:「馮先生不須多言,昔先生與欽坐中堂,欽問曰:『古有宦官子弟為天子者乎?』先生云:『曹操乃曹節之後,終成大事。』欽大喜,命妾佐酒,言猶在耳,今何諱之深也!」益遂無語,並賀並致極典。 |
24 | ○妖人王臣 |
25 | 妖人王臣,自幼為南京公侯府家人,數易主,易必易名,惟以妖幻惑,以取人財,所得輒盡。累為主人惡刑所加,兩足皆不能良行。成化初,衒術於江陰諸大家,皆不納,獨周惟瞻稍待之。見其一篋中有二木人,長尺餘,能自相抵觸坐作,進退聽其指揮。臣或手取他人之物,同棄水中,少頃,自其袖中出。凡人之物,經其目者,必能暗取。否則不能。其術蓋與王弼略相似,不知其殺幾人也。後往北京,遽攀援得見上,歲辛丑,上命中官王敬同往採藥於湖湘、江右、江浙、京東諸郡,二人者從以無賴二十餘輩,專以攫取財物,所歷三司、郡、縣,官受其辱,民受其擾,幾致激變。惟江陰諸大家以舊憾,最受其毒。癸卯至蘇,命工枰為元寶,累二千餘錠。凡江南之書畫、器玩、道釋像典之精絕者,檢括逮盡。二人者,本無所識,所在奉承之人,反以教之去取也。複以妖書數十本,命府學諸生手抄,屢云不中,實欲得賄。諸生無所出,因致罰於校官。時在胥門諸生王頤輩數十人不勝忿恚,大肆醜詆。適有樵擔至,遂各取一木,擁至其前,將有所加,二人者大懼,避驛舍中,其下人皆被痛毆而散。自此氣焰少息,蘇人得不深受其害。二人遂奏諸生抗命,監司、府官救過之不暇,且為諸生甚危。惟巡撫大司馬王公知而大喜,因奏二人不法。上命遣邏卒往捕。時大暑,卒裸其體,遍以狗血塗之,復囊以狗皮以破其術。至錦衣獄中三日,斬于市,函其首歷示所害之地方,萬姓稱快!稱快! |
26 | ○升日南 |
27 | 吳僧升日南,善畫水仙,兼善音律。永樂中,至南京供佛曲,犬馬魚鱉之肉無弗食,俳優妓女之家無弗遊,長髮為浪子者數年。後複剃而歸,惟以水仙贈諸大家,資其日用。一日,忽至餘家,乃臘月八日,舉家茹素,日南痛索酒肉不已,因與飲食之而去,時年八十餘矣。去忽染風疾,久不死,穢汙不可見。其徒煊諞皇遙以飯為團,自穴中拋與,必用手和糞而食。披髮數寸,儼若一獸,終餓而死。信果報也。 |
28 | ○殺三御史 |
29 | 福建賊鄧茂七竊發,凡三司官親臨者皆得貸死,惟前後巡按御史柳華、柴文顯、汪澄三人俱被極刑。蓋因王振當奴,所惡者御史之官,故盡殺之。斯豈法之正乎! |
30 | ○熊概濫冤 |
31 | 長洲顧蒙、張玉被人誣於巡撫熊概,概不能審,即往籍其家,各有農具一屋,而冤號之聲人不可聞。太監劉寧曰:「此陰騭,不在我也。」蒙與玉皆入極典,子孫盡戍遠方。後熊在京病劇,見二人立於前,屢叱不退,遂死。 |
32 | ○孫霖冤獄 |
33 | 南京刑部員外郎孫霖,熟於刑名。有二人同毆一人致死,死實由甲,乙惟解勸,同逮至部。甲家富,令所親求於孫,因以酷刑逼乙認其罪而脫甲,乙終被決。臨刑,冤號不已。次日,孫赴部,見乙立於馬前,叱之不退,回即吐血,七日而死。 |
34 | ○沈協殺人 |
35 | 甫裏沈協以三考除福州知事,專任捕盜,利平人之財,輒殺而取之。既歸,買田築室,方完,一日見死者數十人羅立於前,謂其妻曰:「此輩自遠而來,我難推托矣。」妻為之祭告,不退。協日夜與鬼語如對生人,數日疽發背而死。 |
36 | ●補遺十則 |
37 | ○董用和 |
38 | 松江將董用和在京師時,其寓舍與於侍郎謙相對。用和生子,親友致賀禮,定日會客。先已發書,至日,宰牲陳設已畢,忽聞於公喪母,舉哀於家。用和曰:「於公有喪,而吾家燕客,非人情也。」遂輟飲,且令人遍告諸客,請易他日。人甚異焉。用和一日與同官葉盛退朝,並轡徐行,暑日方中,用和行愈緩,葉不能堪,曰:「君何不策馬?」用和曰:「子以熱乎?」葉曰:「然。」用和曰:「我與子熱,馬獨不熱耶?」終不加鞭。其性度如此。 |
39 | ○周國賓 |
40 | 甫裏周國賓,有學之士也。跛一足,因自號「跛樵」。永樂初,江陰大家張氏延主其塾,奉之甚厚,每出入,恆以肩輿隨之,雖入廁亦然。一日,主人出,命門下人侍飯,遽抗主席,國賓怒,叱之去。明日,束書以歸。後主人邀請,而卒不往。前輩風度之高如此。 |
41 | ○張生被盜 |
42 | 金陵張允懷為畫梅游蘇、杭間,其為人好修飾,雖行裝必器物皆具。一夕,泛江而下,月明風靜,艤舟金山之足,出酒器獨酌。將醉,吹洞簫自娛,為盜者所窺。夜深,盜殺允懷於江,盡取其酒器以去,視之,則皆銅而塗金者也。此亦可為虛誇者之戒。 |
43 | ○木城李老 |
44 | 海虞之木城有李某者,素好刁訐,人畏之如虎。晚年家頗饒裕,有子登景泰二年進士,立「進士坊」,陰陽家以為動「七殺」之地。其家連死五人,不三月,子訃音至,李老自往迎喪歸。鄉人暗祝之曰:「此去當一擔而回。」李老至臨請亦感疾死。其僕度不能致兩喪,遂火化之,函骨以歸。果符鄉人之言。天之報施,固不爽哉。 |
45 | ○章氏春題 |
46 | 常熟章孟端為御史時,多所彈劾。正統初,權貴忌之,罷歸。京師士大夫以宋人贈唐子方「去國一身輕似葉,高名千古重如山」句分韻作詩送之,送者皆被遠謫。不數年,孟端諸子連中進士為京官,同處一邸,書春題於壁曰:「四壁金花春晏罷,滿床牙笏早朝回。」人多羨之。 |
47 | ○詩才敏捷 |
48 | 郡人張淮,字豫源,工於詩,才甚敏捷。春日賞牡丹於富家,為人所激,席間一韻作詩百首,人多傳之。有蜀人徐山甫者,以詩自誇,寓郡之寶積寺,坐必據中席,每呼高、楊諸公之名而貶其作。吳中詩人為之不平,因呼豫源偕往。豫源素不修飾,以微服居末坐,若無能者,客曰:「願先生賜教。」徐即誦數篇,皆平時得意之作,豫源默和其韻。徐乃誦畢,豫源和詩以示。徐見其太速,詩文出己上,大有赧色,夜半遁去。豫源家貧嗜酒,年三十五客死顧山周氏,槁多散落不存。 |
49 | ○葉參議 |
50 | 嘉興葉某嘗為府掾,後仕至通政參議。宣德中,與大理寺少卿熊概巡撫東南。一日,同至嘉興公館,概痛笞郡吏,猶辱罵不已。葉從容謂郡吏曰:「諸兄當勉,某在此吃了多少打罵,今日至是。」概大赧,蓋忘葉之為吏也。後升某部侍郎卒。 |
51 | ○鐘馗詩 |
52 | 劉廷美為刑部主事時,居京師,與徐武功、劉原博諸公為師友,每相過談論,或至達旦。嘗歲除,廷美官舍無聊,原博邀之守歲,廷美挾所藏《鐘馗畫像》求題,原博遂援筆大書一詩於上。明旦,持歸縣之中堂。京師風俗:每正旦,主人皆出賀,惟置白紙簿並筆硯於幾上,賀客至,書其名,無迎送也。是日朝罷,劉定之、黃廷臣兩學士首至,見此詩,各摘簿一頁,錄之以去。朝士繼至者,皆摘錄之。頃間簿已盡矣。廷美晚回,索簿閱賀客,以圖往報。家人告其故。明日,複置一簿,亦如之。中書舍人金本清戲謂廷臣曰:「此鐘馗乃耗紙鬼也。」一時京師傳為奇事。原博詩曰:「長空糊雲夜風起,不忿成群跳狂鬼。倒提二尺黃河水,血灑黃花舞秋水。飛螢負火明月羞,櫟窠影黑啼鵂留。藍袍烏帽逞行事,磔胸刳腸天亦愁。中有巨妖誅未得,盍駕飆風驅霹靂。如何袖手便忘機,回首東方又生白。」 |
53 | ○兄弟登科 |
54 | 永樂甲申科,廬陵周孟簡與弟述同登第,述在孟簡之前。太宗曰:「弟不可以先兄。」乃置述於後。此即昔二宋故事也。 |
55 | ○陸氏被禍 |
56 | 江陰新塘陸氏家甚富豪,物在三十里外不用守者,有識者見之,曰:「陸氏禍將至矣。」其賓趙濟川嘗作詩諷之,陸不能省。未幾,熊概籍其家,見趙詩,曰:「女早依此言,何有今日。」盡沒入其財產,陸氏全家赴京,無一人免者。嘗有過客題其故居曰:「命窮祿盡兩堪傷,粟帛何曾濟死亡。遠道歸魂游廢宅,清宵明日照空堂。紫絲帳輟人何在?金穀園荒草自長。惟有幾家窮百姓,依然茆屋繞新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