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孝和皇帝諱肈,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后養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 |
2 |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
3 | 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楚郡為彭城國,西平并汝南郡,六安復為廬江郡。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 |
4 | 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
5 | 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並為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宿衞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羣賢首,先帝襃表,欲以崇化。今彪聦明康彊,可謂老成黃耇矣。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緫己以聽,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羣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
6 |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雝顯相。』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
7 |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 |
8 | 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丑,謁世祖廟。 |
9 |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賔,永平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煑鑄,入稅縣官如故事。其申勑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
10 | 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 |
11 |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
12 |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 |
13 |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 |
14 |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度遼將軍鄧鴻出棝陽塞,南單于出滿夷谷,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和渠北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奉奏貢獻。 |
15 |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
16 |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乆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醜虜破碎,遂掃厥庭,役不再籍,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 |
17 |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
18 | 冬十月,令郡國㢮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 |
19 | 庚子,阜陵王延薨。 |
20 | 是歲,郡國九大水。 |
21 |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
22 |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 |
23 | 己亥,復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 |
24 |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閒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閒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昞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
25 | 己未,遣副校尉閻磐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
26 |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
27 |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 |
28 |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
29 |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
30 |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
31 |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
32 |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
33 |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於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
34 |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為長公主。 |
35 | 辛丑,阜陵王种薨。 |
36 |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歎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
37 |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壠,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
38 |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
39 | 庚辰,至自長安,減㢮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
40 |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
41 |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
42 |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
43 |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
44 |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衞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
45 | 是夏,旱,蝗。 |
46 |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
47 |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 |
48 | 癸丑,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 |
49 |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穀各有差。 |
50 |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
51 |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稾;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
52 |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
53 |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
54 | 戊子,千乘王伉薨。 |
55 |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 |
56 |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
57 |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覈,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
58 | 甲寅,太傅鄧彪薨。 |
59 | 戊午,隴西地震。 |
60 |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勑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布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隷、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復申勑,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姦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
61 |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宂,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
62 |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种兄魴為阜陵王。 |
63 |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
64 |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
65 |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
66 |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
67 |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
68 |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
69 |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 |
70 | 己卯,司徒丁鴻薨。 |
71 |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兖、兾、青州貧民。 |
72 | 許陽侯馬光自殺。 |
73 |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
74 |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 |
75 |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
76 |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
77 |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
78 |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
79 |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讁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隷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
80 |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犂,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
81 |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
82 | 詔以勃海郡屬兾州。 |
83 |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
84 |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
85 |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讁見于天。深惟庶事,五敎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旣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
86 |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
87 |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
88 |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
89 |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
90 |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
91 | 甲子,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
92 | 五月,河內、陳留蝗。 |
93 |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 |
94 | 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
95 |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
96 |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昔楚嚴無灾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灾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灾興蝗之咎。」 |
97 | 庚子,復置廣陽郡。 |
98 |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
99 |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
100 |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
101 |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
102 |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
103 | 癸巳,濟南王康薨。 |
104 |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
105 |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
106 |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稾;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採,以贍元元,勿收假稅。」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
107 |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
108 |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
109 |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
110 |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
111 |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
112 | 十一月癸卯,光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稜為司空。 |
113 | 己丑,復置若盧獄官。 |
114 |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隄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㢮,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
115 | 夏五月,京師大水。 |
116 |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稜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
117 | 九月庚戌,復置廩犧官。 |
118 | 冬十月,五州雨水。 |
119 |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 |
120 | 戊寅、梁王暢薨。 |
121 |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灾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
122 |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𤸇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
123 |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
124 | 己巳,復置右校尉官。 |
125 |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竒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
126 |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屬。 |
127 | 詔貸被灾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
128 |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姦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旣至,復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
129 | 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
130 |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
131 | 閏月,脤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 |
132 | 戊辰,秭歸山崩。 |
133 |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灾尤貧者穀,人三斛。 |
134 |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
135 |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
136 | 冬十一月,西域蒙竒、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
137 | 是歲,燒當羌復叛。 |
138 |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蓺之士以充其官。 |
139 | 二月,任城王尚薨。 |
140 | 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
141 |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
142 |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
143 | 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 |
144 | 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稾;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
145 |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 |
146 | 丙辰,詔曰:「幽、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衆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
147 |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
148 | 戊辰,司徒呂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為司徒。 |
149 | 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
150 |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
151 | 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
152 |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
153 |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
154 |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 |
155 |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
156 |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后父特進綱自殺。 |
157 |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稾二歲。 |
158 | 壬子,常山王側薨。 |
159 |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兖、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稾;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
160 |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
161 |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
162 | 是歲,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 |
163 |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
164 |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
165 |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
166 | 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
167 |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 |
168 | 復置涿郡故安鐵官。 |
169 |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
170 |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
171 |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 |
172 |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
173 |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
174 | 二月己未,詔兖、豫、徐、兾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犂牛直。 |
175 |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
176 |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霑,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
177 |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 |
178 |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稾;其被灾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稾、皆勿收責。 |
179 |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
180 |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
181 |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
182 | 十二月,復置遼東西部都尉官。 |
183 |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
184 | 高句驪寇郡界。 |
185 |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
186 | 五月癸酉,雍地裂。 |
187 |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
188 |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
189 | 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灾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勑太官勿復受獻。」由是遂省焉。 |
190 |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于永元,雖頗有㢮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
191 | 孝殤皇帝諱隆,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
192 |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 |
193 |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緫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 |
194 |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尊廟曰穆宗。 |
195 |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
196 |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 |
197 |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 |
198 |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隲為車騎將軍。 |
199 | 司空陳寵薨。 |
200 |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冲,承統鴻業,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
201 | 壬辰,河東垣山崩。 |
202 |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
203 |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煗氣不效,將有厥咎。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閒然』。今新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 |
204 |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政,夙夜經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後外。自建武之初以至于今,八十餘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託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鬱滯之情。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𤸇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
205 | 秋七月庚寅,勑司隷校尉、部刺史曰:「夫天降灾戾,應政而至。閒者郡國或有水灾,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灾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姦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覈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稾。」 |
206 |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
207 | 贊曰: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彊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殤世何早,平原弗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