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藥略 |
2 | 經義 |
3 |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咸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髒;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
4 |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味濃則洩,薄則通;氣薄則發洩,濃則發熱。○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
5 | 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 |
6 |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 |
7 | 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某未達,不敢嘗。 |
8 | 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 |
9 | 總論 |
10 | 凡藥輕虛者浮而升;重實者沉而降。味薄者升而生;氣薄者降而收。氣濃者浮而長;味濃者沉而藏;味平者化而成。氣濃味薄者浮而升;味濃氣薄者沉而降。氣味俱濃者,能浮能沉;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酸咸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此升、降、浮、沉之義也。○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色黑、味咸、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十二經中,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於足厥陰、少陽。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並入心包;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並入三焦。命門相火,散行於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並入三焦。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乾者,內行髒腑。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裏。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藥有相須者,同類而不可離也;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可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此異同之義也。○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腎。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燥者走氣。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乾入肢;皮入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有以氣名者, 、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別;或市肆飾偽,則氣味全乖;或收採非時,則良HT異質;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制法不精,則功力大減。用者不察,則歸咎於藥之罔功。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適以覆眾輿尸也。 |
11 | 凡藥根有上、中、下,人之身半以上則用頭;在中則用身;身半以下則用梢。藥以頭、身、梢,分為上、中、下。用者比類象形也。 |
12 | 凡草木之性,生者涼,而熟者則溫;熟者補,而生者則瀉。 |
13 | 藥之治病,主治者君也;輔治者臣也;與君相反而相助者,佐也;引藥至於病所者,使也。如治寒用熱,則熱藥君也;凡溫熱之藥,皆輔君也,臣也;或熱之過甚,少用寒藥監制,所謂佐也;至於病所各有引導,使藥與相遇,所謂使也。 |
14 | 制劑獨味為上,二味次之,多品為下。酸通骨,甘解毒,苦去熱,咸導下,辛發滯。當驗之藥,未驗切戒急投;大勢既去,餘勢不宜再藥。修而肥者飲劑豐;羸而弱者受藥減。用藥如用兵,用醫如用將。善用兵者,徒有車之功;善用藥者,姜有桂之效。 |
15 | 寒熱溫涼,有一定之藥,無一定之治。入腑入髒,或補或攻,其氣味與性,不可不細按也。故有正用,亦有反用;有獨用,又有兼用;並有活用、借用之不同。如用寒可以治熱,反用可以入寒;獨用寒而熱可除,兼用寒而熱可制。微行消導,大可和中。稍藉清滋,自能表汗。三隅反焉,而取資無盡矣。 |
16 | 凡藥大有力量者,或單服,或二、三味同服,則更見功。若和群藥,則彼此拘制,不能獨發,功過皆掩。 |
17 | 如緊要之藥四、五、六味,雜入平緩者二、三味,則緊者俱緩矣。如醇酒加以淡水,愈多愈淡,此理易明。用藥者豈可謂多多益善乎?○凡古人用補陰藥,必兼淡滲藥一、二味,少瀉浮陽之旺氣,可補金水之不足也。○凡藥皆屬草木精華,必藉人之正氣為倚附,方得營運而獲效。如中氣餒極,雖投硝、黃不能迅下也;營陰枯槁,雖投羌、麻不能得汗也;元陽脫盡,雖投熱藥不覺熱也;真陰耗極,雖投寒藥不覺寒也;正氣重傷,雖投補藥不覺補也。非醫者立見不移,病患專心守一,焉有日至功成之益哉! |
18 | 凡藥之補氣血者,非以藥汁入腹即為人血、藥氣入腹即為人氣也。不過視此經之空虛,引他經之氣血注之耳。○陰藥性柔而行緩,緩則相續而不絕;陽藥性剛而行急,急則迅發而無餘。 |
19 | 夫病有宜補,以瀉之之道補之;病有宜瀉,以補之之道瀉之;病有宜寒劑者,以熱劑為響導之兵;病有宜熱劑者,以寒劑為類從之引;病在上者治下;病在下者治上;病同也,而藥異;病異也,而藥同。其義至微,學人最宜深究。○用藥之忌在乎欲速,欲速,則寒、熱、溫、涼、行、散、補、瀉未免過當,功未獲奏,害已隨之。夫藥無次序,如兵無紀律,雖有勇將,適以勇僨事。又如理絲,緩則可清其緒,急則愈堅其結矣。○凡藥苦者,直行而洩;辛者,橫行而散;酸者,束而收斂;咸者,止而軟堅。獨是甘之一味,可升可降,可浮可沉,可內可外,有和有緩,有補有洩。蓋土味作甘,土位居中,而能兼乎五行也。 |
20 | 水味咸,是其性也。北方藏萬物,咸所以堅之也。木味酸,東方萬物之生,酸所以達之也。火味苦,南方長養萬物,苦所以長養之也。金味辛,西方殺傷萬物,辛所以殺傷之也。土味甘,中央者中和也,故甘猶五味,以甘為主也。 |
21 | 陰陽形氣俱不足者,調以甘藥。甘之一字,聖人用意深矣。蓋藥食於人,必先脾胃,而後五髒得稟其氣。 |
22 | 胃氣強,則五髒俱盛;胃氣弱,則五髒俱衰。胃屬土而喜甘,故中氣不足者,非甘溫不可。土強則金旺,金旺則水充。此所以土為萬物之母,而陰陽俱虛者,必調以甘藥也。雖《至真要大論》所列五味,各有補瀉,但彼以五行生克之理推衍而言,然用之者,但當微兼五味,而以甘為主,庶足補中。如四氣無土氣不可,五髒無胃氣不可。觀《陰陽應象大論》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故氣味之相宜於人者,謂之為補則可。若用苦劣難堪之味,而求其能補,無是理也。氣味攻補之學,倘不善於調和,則動手便錯,此醫家第一著要義。 |
23 | 欲表散者,須遠酸寒;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陽旺者當知忌溫;陽衰者沉寒毋犯。上實者忌升;下實者忌秘。上虛者忌降,下虛者忌洩。諸動者,再動即散;諸靜者,再靜即滅。甘勿施於中滿;苦勿施於假熱;辛勿施於熱燥;咸勿施於傷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氣虛者少設。 |
24 | 古人用補藥,必兼瀉邪,邪去則補藥得力。一開一闔,此乃微妙。後人不知此理,專一於補,必致偏勝之害。○升者引之以咸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
25 | 玉札丹砂,赤箭青芝,牛溲馬勃,敗鼓之皮,俱收並蓄,待用無遺者,醫師之良也。 |
26 | 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屬是也,通可去滯,通草、防己之屬是也;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洩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重可去怯,磁石、鐵粉之屬是也;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
27 | 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此十劑詳之。惟寒、熱二種,何獨見遺?今補二種以盡厥旨:寒可去熱,大黃、芒硝之屬是也;熱可去寒,附子、官桂之屬是也。 |
28 | 夫澀可去脫,然氣脫專以氣藥,血脫專以血藥,亦兼氣藥者,蓋氣乃血之帥也。若陽脫者見鬼,陰脫者目盲,此神脫也,當補陽助陰,又非澀劑所能效也。 |
29 | 十八劑:輕劑、解劑、清劑、緩劑、寒劑、調劑、甘劑、火劑、暑劑、淡劑、濕劑、奪劑、補劑、平劑、榮劑、澀劑、溫劑、和劑,是為十八也。 |
30 | 凡藥有因其性而為用者;有因其用而為使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有氣相同則相求者;有氣相克則相制者;有氣有餘而補不足者;有氣相感則以意相使者;有質同而性異者;有名異而實同者。故蛇之性竄而引藥;蟬之性蛻而退翳;虻飲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謂因其性而為之用者如此。弩牙速產,以機發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築下也。所謂因其用而為之使者如此。萍不沉水,可以勝酒;獨活不搖風,可以治風。 |
31 | 所謂因其所勝而為之制者如此。麻,木穀而治風;豆,水穀而治水。所謂氣相同則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鎮恍惚。所謂因其氣相克則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視:所謂因其氣有餘補不足也如此。鯉之治水,騖之利水。所謂因其氣相感則以意相使者如此。蜜成於蜂,蜜溫而蜂寒;油生於麻,麻溫而油寒,此同質而異性也。靡蕪生於芎 ,蓬 生於覆盆,此名異而實同也。毛羽之類,生於陽而屬於陰;鱗介之類,生於陰而屬於陽。空青法木,色青而生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腎;黃石脂法土,色黃而主脾。故觸類而長之,莫不有自然之理也。 |
32 | 萬物之性,皆有離合。虎嘯風生,龍吟雲起。磁石引針,琥珀拾芥。漆得蟹而散,麻得漆而湧,桂得蔥而軟,木得桂而枯。戎鹽累卵,獺膽分杯。其氣相感,多如此類。其理不可得而思之。 |
33 | 磁石引針,琥珀拾芥,氣相感也。磁石不能引憊針,珀琥不能拾腐芥。物之腐敗,生氣絕矣,故不受。 |
34 | |
35 | 蒼術易霉而治濕,殭蠶死於風而治風,俱是造物妙處。大《易》所謂同氣相求,《經》云衰之以屬,同此理也。 |
36 | 五辣:蒜辣心;姜辣頰,蔥辣鼻,芥辣眼,蓼辣舌。 |
37 | 去實熱用大黃,無枳實不通;溫經用附子,無乾姜不熱;發表用麻黃,無蔥白不發;吐痰用瓜蒂,無淡豉不湧。竹瀝無姜汁,不能行經絡;蜜導無皂莢,不能通秘結。 |
38 | 凡藥皆有毒,非止大毒、小毒謂之毒,雖甘草、苦參,亦不可不謂之毒。久服必有偏勝。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
39 | 古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吾方所以不用生命者,良由此也。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用之,不在此例。 |
40 | 《本經》人部惟發一物,餘皆出於後世,殊非仁心。世稱孫思邈有大功於醫,惟以生命治病,尚有陰譴,況於是乎? |
41 | 傷寒病,有宜用人參入藥者,其辨不可不明。蓋人受外感之邪,必先發汗以驅之。惟元氣旺者,外邪始乘藥勢而出。若氣弱之人,藥雖外行,氣從中餒,輕者半出不出,留連為困;重者隨元氣縮入,發熱無休。所以虛弱之體,必用人參數分,入表藥中,少助元氣,以為驅邪之主。使邪氣得藥一湧而出,全非補養之意也。 |
42 | 即和解藥中有人參,大力居間,外邪遇正,自不爭而退舍。設無大力者當之,而邪氣勝正,猛悍縱恣,安肯聽命和解耶?故和解中之用人參,不過藉之以得其平,亦非偏補之意也。而不知者,謂傷寒無補法,邪得補彌熾,斷不敢用。豈但傷寒一証,即痘疹初發,瘧痢初發,中風中痰,中寒中暑,及癰疽產後,初時概不敢用,而虛人之遇重病,一切可生之機,悉置之矣。古方表汗用參蘇飲、敗毒散;和解用小柴胡湯、白虎湯、竹葉石膏湯等方,皆用人參,皆藉參力領出內邪,不使久留,乃得速愈。何世俗不察耶?每見感入體虛之人,大熱呻吟,數日間爍盡津液,身如枯柴,初非不汗之,汗之熱不退;後非不和之、下之,和之、下之熱亦不退。倘起先藥中用人參數分,領藥深入驅邪,何至汗下不應耶?況古今時勢不同,膏粱、藜藿異體,東垣治內傷兼外感者,用補中益氣,加表藥而散外邪,有功千古。傷寒專科,從仲景至今,方書每用人參,何為今日醫家單除人參不用,其治體虛病感,百無一活矣。乃不知醫者,又交口勸病患不宜服參,目睹親族死亡,曾不悟旁操鄙見害之也。謹剖心瀝血相告,且誓之曰:今後有以表和藥內不宜用人參之言誤人者,死入犁耕地獄。蓋不當用參而用之殺人者,皆是與 、術、當歸、乾姜、桂、附等藥,同行溫補之誤所致;不與羌、獨、柴、前、芎、桔、芷、芩、膏、半等藥,同行汗和之法所致也。汗和藥中兼用人參,從古至今,不曾傷人性命,安得視為砒鳩,固執不思耶? |
43 | 天下之害人者,殺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殺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後殺其身者,人參也。夫人參用之而當,實能補元氣,拯危險,然不可謂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其為物,氣盛力濃,不論風、寒、暑、濕、痰、火、鬱、結,皆能補塞。病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憊,或邪深而正弱,不能逐之於外,則於除邪藥中投之以為驅邪之助,自有扶危定傾之功。若不察其有邪無邪,是虛是實,又佐以純補溫熱之品,將邪氣補住,輕者邪不複出,重者即死矣。夫醫者之所以遇疾即用人參,而病家服之死而無悔者,何也?蓋愚人之心,皆以價貴為良藥,價賤為劣藥;而常人之情,無不好補而惡攻,故服參而死,即使明知其誤,然以為醫者之力已竭,人子之心已盡,此命數使然,可以無恨;若服攻藥而死,即使用藥不誤,病實難治,而醫者之罪,已不可勝誅矣。故人參者,乃醫家邀功避罪之聖藥也。病家如此,醫家如此,而害人無竅矣。更可駭者,或以用人參為冠冕,或以用人參為有力量,又因其貴重,深信以為必能挽回造化,故毅然用之。孰知人參一用,凡病之有邪者即死;其不死者,亦終身不得愈矣。其破家之故何也?蓋向日之人參不過一、二換,多者三,四換,今則其價十倍於前,且所服又非一、二錢而止。小康之家服二、三兩,家已蕩然。 |
44 | 夫人情於死生之際,何求不得,安恤破家乎?醫者全不一念,輕將人參立方,用而不遵,在父為不慈,在子為不孝,在夫婦昆弟為忍心害理。親戚朋友責罰痛罵,即使明知無益,姑以此塞責。又有孝子慈父,幸其或生,竭力謀之,遂使貧窶之家,病或稍愈,一家終身凍餒。若仍不救,棺殮俱無,賣妻鬻子,全家覆敗。醫者誤治,殺人可恕,而害人破家,其惡甚於盜賊,可不慎哉!吾願天下之人,斷不可以人參為起死回生之藥,而必服之。 |
45 | 醫者必審其病實系純虛,非參不治,服必萬全,然後用之。又必量其家業尚可支持,不至用參之後,死生無靠,然後節省用之。一以惜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日之醫,殺人破家於人不知之地,恐天之降禍,亦在人不知之地也。 |
46 | 藥之治病,臨時變通,非調補之有賴於丸也。以時行之風痰壅閉,理當隨時用藥,自制丸散,尚不可服,而何有於蠟丸?蠟丸制於粵東,射利者貨之四方,愚夫愚婦誤服受害,不知凡幾。醫家執而從誤,是誠何心!孔子云:未達不敢嘗。予嘗語送藥之家,必系以方,若無方之藥,有識之士其肯服乎? |
47 | 凡用藥太過不及,皆非適中。而不及尚可加,太過則病去藥存,為害更烈,醫之過也。 |
48 | 藥解 |
49 | 人參之用甚多。其大綱有四:一參 ,二參麥,三參附,四參連。臨証變通,用之的當,其功未可盡述。 |
50 | |
51 | 人參之用有三:補氣也;止渴也;生津也。補氣不必言,何為能生津止渴?蓋脾氣輸於肺,肺氣下降,津液乃生。猶蒸物然,熱氣熏蒸,旋即成液。故氣不足則渴,補其氣則津生,而渴自止矣。 |
52 | 參者,參也。與元氣為參贊者也。不特氣虛宜用,即血虛亦宜用。內傷宜用,外感亦宜用。蓋煩渴由乎火邪,得人參而陰津自長;腫脹本乎氣壅,得人參而痞悶全消。以至食不欲入,食入反脹,或胃反噎隔,洩利亡陰,灑淅惡寒,多汗漏風等証,無不賴人參之大力,作元氣之藩籬。而妄謂肺熱傷肺,參能作飽。不知肺虛之冤熱,非參莫救;脾虛之中滿,非參、術何由健運?此所以功冠群草也。 |
53 | 人參得升麻,補上焦瀉肺火;得茯苓,補下焦瀉腎火;得麥冬,瀉火而生脈;得黃 、甘草,乃甘溫退大熱。○東垣理脾胃,瀉陰火,交泰丸用人參、皂莢,是惡而不惡也;古方療月閉,四物湯加人參、五靈脂,是畏而不畏也。又療痰在胸膈,人參、藜蘆同用,而取其湧越,是激其怒性也,非洞奧達權者不能知。 |
54 | 參、 、甘草,瀉火之聖藥。蓋煩勞則虛而生熱,得甘溫以補元氣,而虛熱自退。故亦謂之瀉。 |
55 | 人知參、 能止汗,而不知其能發汗。以在表藥隊中,則助表藥而解散也。東垣治虛人感冒,用補中益氣湯,即同此意。 |
56 | 補氣藥多,補血藥亦從而樸氣;補血藥多,補氣藥亦從而補血。益氣湯雖加當歸,因勢寡被參、 所據;補血湯黃 數倍於當歸,亦從當歸所引而補血。 |
57 | 甘令人滿,有甘草生用為瀉者,以其能引諸藥至於滿所。《經》云:以甘補之,以甘瀉之。故仲景治痞滿有甘草瀉心湯。又甘草得茯苓,則不資滿而反瀉滿。○古方用甘草皆倚為君,必須重用方效。時師每用不過二、三分而止,不知始自何人?相習成風,殊屬可笑。 |
58 | 葉時可先生,一日觀釣魚而悟甘草之用。謂餘曰:魚竿在手,所用者絲與鉤也。投竿於水,絲浮鉤沉。腰間必系一泛子,留於水面,能使浮者不浮,沉者不沉,釣者之心,視為准則。是釣魚無需于泛子,然非泛子竟不能得魚。藥中之甘草似之,以其味長於甘而守中也。古稱甘草能和百藥,藥留於胃,則從容分布,升者循經,降者入腑,非甘草所治之病,而藥之得力,皆賴其停頓之功。無用之用,大矣哉! |
59 | 或問附子理中、調胃承氣皆用甘草,如何是調和之意?答曰:附子理中用甘草者,恐其僭上也;調胃承氣用甘草者,恐其速下也。非和也,皆緩也。小柴胡用甘草,則有調和之意。中不滿而用甘為之補,中滿者而用甘為之瀉。《經》云:以甘補之,以甘瀉之,以甘緩之。 |
60 | 附子有斬關奪門之勇。引補氣藥行十二經,以追散失之元陽;引補血藥入血分,蒸動不足之真陰;引發散藥開腠理,以驅在表之風寒;引溫暖藥達下焦,以逐在里之寒濕。 |
61 | 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仲景麻黃附子細辛湯、麻黃附子甘草湯是也。生附配乾姜,補中有發。仲景乾姜附子湯、通脈四逆湯是也。 |
62 | 附子用陰藥為君,則惟有回陰制火之力。尚何存辛熱強陽之性哉!故藥云餌者,是餌其火之下歸也。古云:附子無乾姜不熱之語,可進思矣。 |
63 | 用附子補火,必防涸水。如陰虛之人久服補陽之藥,則虛陽益熾,真陰愈耗,精血日枯,氣無所附,遂成不救者多矣。 |
64 | 桂、附除蒸熱,硝、黃解寒戰。 |
65 | 人身有氣中之陽,有血中之陽。氣中之陽,走而不守;血中之陽,守而不走。凡藥之氣勝者,往往補氣中之陽;質勝者,往往補血中之陽。如附子暖血,肉桂暖氣,一定之理也。然氣之陽勝,則能動血;血之陽勝,則能益氣。又相因之理也。桂,氣分藥也,而其驗則見於血,其義不曉然乎? |
66 | 白術既燥濕,而又生津,何也?蓋脾惡濕,濕勝則氣不得施化,津何由生?用白術以除濕,氣得周流,津自生矣。○胸膈逆滿,由中氣不足而作脹者,宜補之,而脹自除。《經》云:塞因塞用是也。俗醫泥於作飽,而不敢用參、術,不知少用反滋壅,多服則宣通,補之正所以導之也。 |
67 | 今人動雲白術性燥,冤殺白術矣。蓋脾喜燥而惡濕,脾旺則燥,脾虛則濕。白術補脾,濕去則脾旺而燥矣。 |
68 | 非白術之性燥也。且今人動云補陰,絕不知真補陰之法,用白術正所以補陰也。脾乃太陰,補脾之太陰,獨非補陰乎? |
69 | 地黃產於中州,色黃味甘,得土氣最濃。惟是生者性涼,脾陽不足,所當慎用;熟則性平,能補五髒之真陰,尤有益於多血之髒,得非脾胃藥耶?猶有妙者,以之兼散,則能發汗,以汗化於血也;以之兼溫,則能回陽,以陽生於下也。然陽性速,故人參少用,亦可成功;陰性緩,熟地非多,難以奏效。有畏其滯膩者,何腎氣丸用治痰浮?有畏其滑濕者,何八味丸用醫腎瀉?又若制法用姜汁者,必中寒兼嘔;用砂仁者,必脹滿不行;用酒者,必經絡壅滯。使無此而強制之,是欲用其靜,而反亂其性,何異蛇足乎? |
70 | 當歸之用有三:一,心經本藥;二,和血;三,治諸藥夜甚。凡血病必用之。 |
71 | 黃麻發汗,駛不能御。根、節止汗,效如影響。物理不測如此。 |
72 | 桂枝本營分藥,得麻黃、生姜,則令營氣外發而為汗,從辛也;得芍藥,則收斂營氣而止汗,從酸也;得甘草則補營氣而養血,從甘也。 |
73 | 仲景桂枝湯,用桂枝者,蓋取桂之枝梢細薄者耳。非若肉桂之肉濃也。蓋肉桂濃實,治五髒用之者,取其鎮重也;桂枝輕揚,治傷寒用之者,取其發散也。今人例用之,是以見功者寡矣。 |
74 | 按:柴胡為少陽藥,因傷寒少陽証之用柴胡湯也。夫邪入少陽,將有表邪漸解,里邪漸著之勢。方以柴、芩對峙,解表清里,的為少陽和解之法。而柴胡實未印定少陽藥也。蓋以柴胡之性,苦平微寒,味薄氣升,與少陽半表之邪,適合其用耳。乃有病在太陽,服之太早,則引賊入門;若病入陰經,複服柴胡,則重虛其表之說。此恐後人認病未清,模糊混用,故設此二端以曉之也。不觀景嶽新方中,諸柴胡飲、柴芩煎、柴胡白虎煎諸方,信手拈來,頭頭是道,是誠知柴胡之用,而先得我心之所同然矣。再古方有逍遙散之疏解鬱熱;歸柴飲之和營散邪;補中益氣湯之升發清陽,提邪下陷;疏肝益腎湯之疏肝清熱,養陰透邪。其妙難於僕數。何至重虛其表乎?餘於風邪初感之輕証,及邪氣淹留表熱不解之久病,用之並臻神效。奈何將此有用之良品,拘泥成說而畏之?即用亦准之以分數,竟至相沿成習,不得不為置辨。 |
75 | 有言治瘧疾不可用柴胡,試問之:瘧疾不在少陽在何經?少陽不用柴胡用何藥?不識彼將何以應我。○余治瘧疾用柴胡,每以青蒿佐之。青蒿得少陽之令最早,有芳香之氣。 |
76 | 黃芩之退熱,乃寒能勝熱,折火之本也;柴胡之退熱,乃苦以發之,散火之標也。 |
77 | 地骨皮能退內潮,人所知也;能退外潮,人實不知。病或風寒,散而未盡,潮熱往來,非柴、葛所能治,用地骨皮走表又走里之藥,消其浮游之邪,服之未有不愈。 |
78 | 地骨皮瀉腎火,牡丹皮瀉包絡火,總治熱在外,無汗之骨蒸;知母瀉腎火,治熱在內,有汗之骨蒸。 |
79 | 古云:黃柏無知母,故紙無胡桃,猶水母之無蝦也。 |
80 | 後重之用木香、檳榔,行燥金之鬱也;癃秘之用知母、黃柏,散相火之熾也。 |
81 | 肝火逆行,上乘脾位,用吳萸炒黃連以制之。黃連瀉火,吳萸引肝氣達下歸於其位,所謂木沉則火降也。 |
82 | |
83 | 熱藥多秘,惟硫黃性緩而通;冷藥多洩,惟黃連濃腸止洩。 |
84 | 人有真陽虛衰,桂、附所不能補者,非硫黃不能補之。今人以為燥毒,棄而不用,不知硫黃性雖燥而疏利,與燥澀者不同。本草稱為救危妙藥,道家以之服食,尊之為金液丹,固人所可常服。且硝與黃,一陰一陽,皆同類之物。今人惟知用硝,而不敢用黃,可見今人之不逮古人矣。 |
85 | 硝者,消也。樸硝乃至陰之精,而乘陽以出,其本水也,其標火也。遇濕則化為水,遇火則升為火,體最清而用最變。故丹家重之。 |
86 | 陽起石得火不燃,得日而飛;硫黃得日無焰,得火而發。皆為火之精,而各不同。蓋陽起石稟日之陽氣以成,天上陽火之精也;硫黃稟石之陽氣以成,地上陰火之精也。所以硫黃能益人身陰火之陽,陽起石能益人身陽火之陽也。五行各有陰陽,亦可類推。 |
87 | 古人用大黃治虛勞吐衄,意甚深微。蓋濁陰不降,則清陽不升;淤血不去,則新血不生也。 |
88 | 大黃去積,水蕩之也;巴豆去積,火燎之也。 |
89 | 淤血入里,吐衄血者,犀角地黃湯,乃陽明聖藥。如無犀角,代以升麻。二藥性味相遠,何以為代?蓋以升麻引諸藥同入陽明也。朱二允曰:升麻性升,犀角性降,用犀角止血,乃借其下降之氣,清心肝之火,使血下行歸經耳。倘誤用升麻,血隨氣升,不愈湧出不止乎?古方未可蓋泥也。 |
90 | 黃席有先生云:犀角、羚角,皆能入陽明,清胃熱,方書用之,未詳其義。人之上齒屬足陽明,凡角獸皆無上齒,蓋陽明之血脈,貫於角而不及齒也。斑狂失血之証,皆屬陽明,故為對証之藥。此真發前人之所未發。 |
91 | 龜、鹿皆靈而壽。龜首常藏向腹,能通任脈,故取其甲,以補心、補腎、補血,以養陰也。鹿首常返向尾,能通督脈,故取其角,以補命、補精、補氣,以養陽也。 |
92 | 月令,仲夏月,鹿角解;仲冬月,麋角解。鹿以夏至隕角而應陰;麋以冬至隕角而應陽。鹿肉暖,以陽為體;麋肉寒,以陰為體。以陰為體,以陽為末;以陽為體,以陰為末。末者,角也。故麋茸補陽,利於男子;鹿茸補陰,利於婦人。王 所著甚明,今人不唯一概作男子補精益血之劑,而於麋、鹿亦不能辨矣。 |
93 | 鹿茸氣體全而未發洩,故補陽益血之功多;鹿角則透發已盡,故拓毒消散之功勝。先後遲速之間,功效輒異。非明乎造化之機者,不能測也。 |
94 | 人身之神屬陽,然神非若氣血之有形質,可補瀉也。故治神為最難。龍者,乘天地之元陽,出入而變化不測,乃天地之神也。以神治神,則氣類相感,更佑以寒、熱、溫、涼、補、瀉之法,雖無形之病,不難治矣。 |
95 | 龍齒安魂,虎睛定魄。龍屬木主肝,肝藏魂也;虎屬金主肺,肺藏魄也。 |
96 | 半夏辛散,行水氣而潤腎燥,故《局方》半硫丸,用治老人虛秘,皆取其潤滑也。俗以半夏、南星為性燥,誤矣。濕去則土燥,痰涎不生,非二物之性燥也。古方用治咽痛喉痺,吐血下血。非禁劑也。二物亦能散血,故破傷撲打皆主之。唯陰虛勞損,則非濕熱之邪,而用此利竅行濕之藥,是重竭其津液,醫之罪也。豈藥之咎哉! |
97 | 小柴胡之用半夏,以邪在半表半里,則陰陽交爭,用半夏和胃而通陰陽也。《靈樞經》用治不眠,亦同此意。而仲景治喉痺咽痛及大小便秘,皆用半夏,取其辛能潤燥,又能散也。丹溪謂半夏能使大便潤而小便長,今人專以半夏為除痰之藥,稍涉燥証,輒不敢用,而半夏之功不複見知於世矣。 |
98 | 肺喜潤,潤中亦有分辨。如杏仁、蘇子,溫而潤者也,宜於冬春;杏仁、牛蒡,散而潤者也,宜於夏;杏仁、栝蔞,清而潤者也,宜於秋燥。能知此等界限,則用藥不難矣。 |
99 | 杏仁舉世視為治嗽之通藥,不問虛實渾用,然辛溫走肺,最不純良,耗氣動血,莫此為甚。熬黑入大陷胸丸,佐甘遂等搜逐結垢,性味可知。 |
100 | 本草不言梔子能吐,仲景用為吐藥,梔子本非吐藥,為邪氣在上,拒而不納食,令上吐,則邪因以出,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是也。或用為利小便藥,實非利小便,乃清肺也。肺清則化行,而膀胱津液之府,得此氣化而出也。 |
101 | 香附一物,自王好古言乃婦人要藥,由是但治婦人諸病,不論虛實,無弗用之。不知香附氣香味辛性燥,唯開鬱散氣,行血導滯,乃其所長。若氣虛者用之,大能洩氣;血虛者用之,大能耗血。如古方之女金丹及香附丸之類,唯氣實血滯者為宜。今婦人十有九虛,顧可以要藥二字而概用乎? |
102 | 王好古言孫尚用莪術治氣短不能接續,此短字,乃胃中為積所壅,舒氣不長,似不能接續,非中氣虛短不能接續也。若不足之短而用此,豈不殺人! |
103 | 按本草,枳殼、枳實皆云明目,思之不得其解。然目疾方中多用之,豈以其破濁氣即能升清氣乎?《本經》又言枳實益氣,想亦同此理也。故濃樸條中亦有益氣明目之文。王好古曰:枳實佐以參、術、乾姜則益氣;佐以硝、黃、牽牛則破氣。此《本經》所以言益氣,而複言消痞也。 |
104 | 澤瀉,《本經》云久服明目;扁鵲雲多服昏目,何也?易老云:去脾中宿垢,以其味咸能瀉伏水故也。 |
105 | 瀉伏水,去留垢,故明目;小便利,腎氣虛,故昏目。 |
106 | 《聖濟》云:如何澀劑以通九竅?《經疏》云:精氣充,則九竅通利。昂按:山萸通九竅,古今疑之,得《經疏》一言,而意旨豁然。始嘆前人識見深遠,擴而充之,可發醫人之慧悟。 |
107 | 茯苓,淡,為在天之陽也。陽當上行,何謂利水而洩下?《經》云:氣之薄者,乃陽中之陰。所以茯苓利水而洩下。然而洩下,亦不離乎陽之體,故入手太陽。麻黃,苦,為在地之陰也。陰當下行,何謂發汗而升上?《經》云:味之薄者,乃陰中之陽,所以麻黃發汗而升上。然而升上,亦不離乎陰之體,故入手太陰。附子,氣之濃者,乃陽中之陽。故《經》云:發熱。大黃,味之濃者,乃陰中之陰。故《經》云:洩下。粥,淡,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茶,苦,為陰中之陽,所以清頭目。 |
108 | 《活人》治胸中痞滿,用桔梗、枳殼,取其通肺利膈下氣也。仲景治寒實結胸,用桔梗、貝母、巴豆,取其溫中破積也。治肺癰唾膿,用桔梗、甘草,取其苦辛清肺,甘涼瀉火,又能排膿補內漏也。其治少陰証二、三日咽痛,亦用桔梗、甘草,取其苦辛散寒,甘平除熱。合而用之,能調寒熱也。 |
109 | 肝屬木,當浮而反沉;肺屬金,當沉而反浮。何也?肝實而肺虛也。故石入水則沉,而有浮水之石;木入水則浮,而有沉水之香。虛實之反如此。 |
110 | 滑石利竅,不獨小便也。上能利毛腠之竅,下能利精溺之竅。蓋甘淡之味,先入於胃,滲走經絡,游溢精氣,上輸於肺,下通膀胱。肺主皮毛,為水之上源,膀胱司津液,氣化則能出。故滑石上能發表,下利水道,為蕩熱燥濕之劑。發表是蕩上、中之熱;利水道是蕩中、下之熱。發表是燥上、中之濕;利水道是燥中、下之濕。熱散則三焦平而表裏和;濕去則闌門通而陰陽利。劉河間之用益元散,通治表、里、上、下諸病,蓋是此意。 |
111 | 香薷,乃夏月解表之藥,猶冬月之用麻黃,氣虛者尤不可多服。今人謂能解暑,概用代茶,誤矣。 |
112 | 香薷,乃消暑之要藥,而方書稱為散劑,俗稱為夏月禁劑。夏既禁用,則當用於何時?此不經之說,致令良藥受屈,殊可扼腕,故辨之。 |
113 | 大豆黃卷,本草載其性曰:治濕痺筋攣膝痛,五髒不足,益氣宣胃,破婦人惡血,除胃中積熱,消水氣脹滿。即《金匱》虛勞門薯蕷丸,於氣血並補方中佐之。後之著方解者,有宣發腎氣之論,亦未謂其發表也。 |
114 | 近來誤作表藥者,其故何歟?有雲馬元儀先生預用麻黃湯浸豆發 ,凡遇應用麻黃者方開豆卷,俾病家無所疑懼。後醫不明細底,竟認豆卷與豆豉同類,公然影射,作為表劑。但肆中豆卷,豈亦有麻黃湯浸發者乎?豆得水而發 ,或能些微宣濕,亦不能為通用表藥也。若用二、三錢之豆卷即可表汗,世人以此為菜蔬者,每食盈簋,何不汗至亡陽耶?一笑。 |
115 | 黃席有先生謂予曰:木通能引邪過界,不可輕用。其用處必如心熱之導赤散,淋証之八正散,痘瘡一、二朝之大熱利小便,諸疹瘡疥之表氣已通而濕熱未洩,舍此無用者矣。○麻黃之性,通自里而達於表也;木通之性,通自上而導之下也。陽分之邪自里達表,自能得汗而解。導之使下,必致陷入陰分,斷無風從小便而出之理。○驚駭本屬心虛,驚則氣散,不與養心,反用木通瀉心,多有困憊不救者。傷食誤用木通,脾胃寒,有增其嘔惡腹痛者;吐瀉誤用木通,脾胃益傷,有累成慢驚者。麻証表未開,早用木通,兩頰必然不透;痘証裏虛,誤用木通,必致洩瀉HT 塌。瘡隱丹閉,誤用木通,毒必歸腹,頃成腹脹。寒邪暴中,誤用木通,下咽即斃。 |
116 | 嗚呼!本通之害大矣。非木通之害,不善用者之害也。 |
117 | 王節齋云:藥之氣味不同,如五味子之味濃,故東垣方少者五、六粒,多者十數粒。今醫或用二、三錢,深以為非。時師悉遵此法,獨王宇泰及繆慕台用藥,五味子甚多,治夢遺單煎五味子膏一味,服之良效。又種子方,以五味、蓯蓉各等分丸服,則東垣之言,似亦不必拘。 |
118 | 夜不食姜者,夜主闔而姜主闢也;秋不食姜者,秋主收而姜主散也。 |
119 | 姜、棗所以和營衛,姜能宣通陽氣,棗能致津液,二味並行,無汗能發,有汗能止,古方多用之。大棗,北棗也,沉重味濃,長於補脾。若和營衛之功,當以小棗為上。小棗入水輕浮,合之生姜辛甘升陽,能至病所。 |
120 | 予邇來所用,皆小紅棗也。 |
121 | 冬蟲夏草,甘平,保肺益腎,止血化痰,止勞嗽。產於雲貴。冬在土中,身如老蠶,有毛能動;至夏則毛出土上,連身俱化為草。若不取,至冬複化為蟲。 |
122 | 燕窩,甘淡平,養肺陰,化痰止嗽,補而能清,為調理虛勞之聖藥。一切病之由於肺虛者,皆可治之。開胃氣,已勞痢,益痘疹。可入煎藥或單煮服,今人用以煮粥,或用雞汁煮之,雖甚可口,然亂其本性,豈能已疾?有與冰糖同煎,則甘壅矣。豈能助肺金清肅下行耶? |
123 | 土為萬物之母,坤之體,脾之用也。用時宜旋取純黃色,含生氣者為上。陳土自壞牆坼灶中出,和過石灰不堪用。 |
124 | 近有吊米露法,病不能食,以之代飯。予見飲者數人,病加而谷絕。蓋米露之性,一團火氣上升而出,與燒酒同,雖無曲 ,其理一也。莫若以熟米作飯,再入砂鍋煮爛,夏布絞汁,純白如膏,濃濃和軟,不難吞咽,衝和之性,勝於米露多矣。 |
125 | 阿芙蓉俗作鴉片,前代罕聞,近方有用者。云是罌粟花之津液。罌粟結青苞時,午後以針刺其外面青皮三、五處,次早津出,竹刀刮收,瓷器陰乾用之。 |
126 | 鴉片來自西夷,國俗皆裸葬,累積百年,掘取此土,與罌粟花瓣等物雜糅而成。罌粟花瓣本有毒,加以死人之血肉,食之焉得不死?且食之既久,離之愈難。絕之之法以十全大補湯加鴉片灰,飲發時服之,漸服漸愈。《本草綱目》但言罌粟花,而不及造土之法,殆未之見耳。 |
127 | 炮製 |
128 | 炮制十七法:曰炮、曰 、曰爆、曰炙、曰煨、曰炒、曰 、曰煉、曰制、曰度、曰飛、曰伏、曰鎊、曰HT 、曰曬、曰曝、曰露,各盡其宜。 |
129 | 凡藥,火制四: 、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也。酒制升提;姜制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制籍土氣以補中州;面煨曲制抑酷性,勿傷上膈;烏豆甘草湯漬解毒,致令平和。羊酥豬脂塗燒滲骨,容易脆斷。去稂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
130 | 凡病在頭面及手指皮膚,用芩、連、知、柏者,須酒炒之,借酒力以上騰也;病在咽之下臍之上者,須酒洗之;病在下者生用。○凡藥生升熟降。欲其升降兼行,則生熟合用。○大黃須煨,恐寒損胃氣也;烏附須炮,以制毒也;地黃酒洗亦然。當歸酒浸,助發散之意也。 |
131 | 藥之炮炙有二:脾胃藥,穀芽、神曲、 、術、甘草之類宜炙者,脾喜燥,火生土,借火力而為用也;芩、連、知、柏,有宜酒炒者,制其苦寒之過,借酒力而達表也。乾姜之性,秉天地之陽,葉已溫矣,何待於炮?或謂止血之藥多炒黑用,如荊芥、蒲黃之類皆是。予曰:荊芥本血分藥,炒黑故能去血分之風而止血;蒲黃性澀,炒黑亦能止血。血之為病,熱則妄行。炮姜豈容輕試?或曰:荊芥、蒲黃輕浮之性,炮姜力猛直達下焦,去惡生新,能引血藥至氣分而生血,子何訾之深也?予曰:大劑四物,少加熟附佐之,未常不可,若必藉炮姜止血,吾恐其逼血妄行,血海為之竭矣。○桂、附之純陽,天之陽也。天之陽,陽中必有陰,桂之有油即有陰矣。附子置器中久則器潤,即有陰矣。乾姜雖極辛辣,其中尚含生氣,炮之以烈火,生氣何在?○九制之藥,大概利於補,不利於攻。地黃、首烏為滋補良藥,故宜於蒸曬,愈蒸則其液愈透,其味愈濃,守而不走,其力乃純。大黃氣味俱濃,走而不守,氣先至而味隨之,九蒸則氣散,氣散則所存者渣滓耳,故無用也。○天南星味辛性燥,慮其過猛,故以膽汁之苦寒抑之。一制而陳者良。近世將牛膽汁九制南星,藏為奇貨,不思南星之用,取其辛以散風,燥以祛痰,九加膽汁,則辛燥之性全失,而苦寒純矣。是名以膽汁制南星,而實以南星收膽汁。抑思膽汁能治風痰否?唯肝膽火盛生痰生風而成顛狂者,用為引經恰合,此外無可用之。 |
132 | 長沙夫子用阿膠,何曾雲炒?後人畫蛇添足耳。阿膠之用,專為濟水伏流也,炒之濟水何在哉! |
133 | 公制龍骨, 淬為末,藏諸燕腹而後用。述以語人,人以為奇。是不知古人用意故也。蓋龍蛻骨去,在地不知其年,則與石無異。加之 淬,豈非死灰乎?而龍嗜燕,有炙燕熏龍髯,能冉冉自動,又聞食燕人不可渡海,藏之燕腹,以回其靈,此可想見矣。 |
134 | 凡藥須待炮制畢,然後稱用,不得生稱。濕潤藥須加分兩,燥乃稱之。 |
135 | 咀,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為粗藥煎之,使藥水清,飲於腹中,則易升易降。今人以刀銼,比 咀之易成也。若概為細末,不厘清濁矣。散者,細末也,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髒腑之積氣,味濃者白湯調服,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丸藥去下部之疾者極大,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用稠面糊丸者,取其遲化,直至下焦也。或酒或醋丸者,取其收其散之意也。稀面糊丸者,取其易化也。湯泡蒸餅丸者,又易化也。滴水丸者,尤易化也。煉蜜丸者,取其緩化也。蠟丸者,取其難化也。大抵湯者,蕩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不能速去之病,取緩而治之之意也。 |
136 | 凡修丸劑,須每種各為細末,以末之輕重合之,則分兩方准。不然,易細者一磨無遺,難碎者三複不盡。 |
137 | 凡煉蜜先掠去沫,令熬微黃試水不散,再熬二、三沸,每蜜一斤,加清水一杯,又熬一、二沸作丸,則收潮氣而不成塊。○冬月煉蜜,成時加水二杯,《衍義》云:每蜜一斤,只煉得十二兩,和藥末要乘極滾和之臼內,用力搗千百杵,自然軟熟,容易作條好丸。○凡湯、酒、膏中用諸石藥,皆細搗之,以新絹裹之納中。 |
138 | 《衍義》云:石藥入散,如鐘乳粉之屬,用水研極細,以水漂澄,方可服耳,豈但搗細絹裹耶?○凡藥燒灰,如十灰散之類,勿燒焦枯,用器覆存性,若 成死灰,則罔效矣。 |
139 | 分兩升合 |
140 | 用藥分兩,為君者多;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於証所主同者則等分。○古之藥劑,錙銖分兩,與今不同。雲一升者,即今之一茶盞也;雲銖者,六銖即二錢半,二十四銖為一兩也;云三兩者,即今之一兩;雲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 |
141 | 數乃積小以成大,故十粉曰丸;一丸如黍;十黍為累;十累為銖;兩銖四累為錢;十錢為兩;八銖為錙;三錙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
142 | 凡丸藥雲如細麻者,即胡麻也。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如大麻子者,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即今赤小豆也。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
143 | 凡散藥有雲刀圭者,有雲方寸匕者,有雲一字者。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方寸匕者,作匕方正一寸,抄散取不落紙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一字者即今之二分半也,如一錢有四字之義。 |
144 | 凡雲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爾。 |
145 | 凡言等分者,分兩均等無異也,補養緩方宜之。若治病急方,須分君臣佐使。 |
146 | 賞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而於末一味下,注各等分者,今人誤認為一樣分兩,余竊不能無疑焉。 |
147 | 夫一方之中,必有君、臣、佐、使,相為配合,況藥味有濃薄,藥質有輕重,若分兩相同,吾恐駕馭無權,難於合轍也。即如地黃飲子之熟地、菖蒲,分兩可同等乎?天真丸之杜仲、牽牛,分兩可同等乎?諸如此類,不一而足。豈可以各等分為一樣分兩哉!或曰:子言是矣,然則古人之不為注定,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余曰:各者,各別也。古人云:用藥如用兵,藥有各品,猶之將佐偏裨,各司厥職也。等者,類也。分類得宜,如節制之師,不致越伍而 也。分者,大小不齊,各有名分也。 |
148 | 惟以等字與上各字連讀,其為各樣分兩,意自顯然。今以等字與下分字連讀,則有似乎一樣分兩耳。千里之錯,失於毫厘。窺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蓋欲人臨証權衡,毋膠柱而鼓瑟也。○古方凡云一兩者,以今之七分六厘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六勺七抄准之。○《千金》云: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神農秤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錢匕者,以五銖錢為之,開元錢亦同。皆抄散取不落為度。 |
149 | ○《千金》論錢匕者,以大錢全抄之。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錢五匕者,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一錢匕者,准今五分六厘。半錢匕者。准今二分八厘。錢五匕者,准今一分四厘。○凡丸藥如梧子大者,准藥末一分。如彈丸及雞子黃者,准藥末一錢。○凡藥有云大升大兩者,以神農秤三兩為一兩,藥升三升為一升。○凡煮湯,大略古藥二十兩,今一兩五錢;用水一斗,今七合;煮取四升,今二合八勺。○張介賓惑於鄭世子之樂書,定為古方一兩,今之六錢;古方一升,今之三合三勺。大謬。李時珍云:古之一兩,今之一錢;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亦非也。以古方參之,《肘後方》治消渴,以黃連三斤,納豬肚中蒸服,根據景嶽說是二十八兩八錢矣。豬肚中能容之否?又方治中風腹痛,用鹽半斤熬水乾,著口中,飲熱湯二升,得吐愈。根據景嶽則四兩八錢,能著口中耶?並能飲如許熱湯耶?○古人疑漢方湯液大劑三十餘兩,小劑十餘兩,用水六、七升,煎取二、三升,並分三服,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今之三十兩未淹得過。又疑散只服方寸刀圭匕,丸如梧子大,極至三十粒,湯此懸絕?又疑風引湯一料,計五十五兩,每用三指撮,水三升煮液豈得如三沸,去渣溫服一升。觀其煮制,每只三指撮,未應料劑如此之多,一旦考而正之,三疑盡釋矣。 |
150 | 今之論古方者。皆以古方分兩太重為疑,以為古人體濃,故用藥宜重。不知此不考古,而為無稽之談也。 |
151 | 古時升斗權衡,歷代各有異同。三代至漢,較之今日,僅十之二。。 |
152 | 如桂枝湯,乃傷寒大劑也。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共八兩。二八不過一兩六錢。為一劑,分作三服,則一服藥不過今之五錢三分零。他方間有藥品多而加重者,亦不過倍之而已。今人用藥必數品各一、二錢,或三、四錢,則反用三兩外矣。更有無知妄作,用四、五兩為一劑者,複有用熟地八兩為一劑者,尤屬不倫。即用丸、散亦然,如古方烏梅丸,每服如桐子大二十丸,今不過四、五分。今人服丸藥則用三、四錢至七、八錢不等矣。古方末藥只用方寸匕,不過今之六、七分,今亦服三、四錢矣。古人之用分兩,未嘗重於今日,而謬說相傳,方劑日重,即此一端,荒唐若此,況其深微者乎? |
153 | 煎藥 |
154 | 病患服藥,煎熬制度,必令親信人煎,銚器滌淨油膩。用新汲水酌量多少,慢火煎熬,分數濾渣取汁,服之無不效。 |
155 | 凡煎湯藥,以主治之君藥先煮數沸,後入餘藥,文火緩熬得所,勿揭封蓋,連罐取起,坐涼水中候溫服之,庶氣味不洩。若遽乘熱揭封傾出,則氣洩而性不全矣。煎時不宜烈火,其湯騰沸,耗蝕速涸,藥性未出,氣味不純,人家多有此病,而反責藥不效,咎將誰歸?○凡煎湯藥,初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數根據方多少,大略藥二十兩,用水一斗,煮四升,以此為准。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 |
156 | 煎藥之法,最宜深講。藥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夫烹飪失其調度,尚能損人,況藥之治病,可不講乎?法載古方,種種各殊。 |
157 | 如麻黃湯先煮麻黃去沫,然後加餘藥同煎,此主藥當先煎之法也。而桂枝湯又不必先煎桂枝,服藥後須啜熱粥以助藥力,此又一法也。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則以甘瀾水先煎茯苓。如五苓散則以白飲和服,服後又當多飲暖水。小建中湯則先煎五味去渣,而後納飴糖。大柴胡湯則煎減半去渣再煎。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則煎藥成而後納大黃。其煎之多寡,或煎水減半,或十分煎去二、三分,或止煎一、二十沸。煎藥之法,不可勝數,皆各有意義。大都發散及芳香之藥,不宜多煎,取其生而疏蕩;補益滋膩之藥宜多煎,取其熟而停蓄。此其總訣也。 |
158 | 故藥雖中病,而煎法失度,藥必無效。蓋病家之常服藥者,或尚能根據法為之,其粗魯貧苦之家,安能如法制度,是以病難愈也。若今之醫者亦不能知,況病家乎? |
159 | 凡湯中用阿膠、飴糖、芒硝,皆須待湯熟去渣,內淨汁中煮二、三沸,俟溶化盡,傾盞內服。○凡湯中用完物,如乾棗、蓮子、烏梅、決明、青箱、蔓荊、蘿卜、芥、蘇、韭等子,皆劈破研碎入煎,方得味出。若不碎,如米之在谷,雖煮之終日,米味豈能出哉?至若桃、杏等仁,皆用湯泡,去皮尖及雙仁者,或搗如泥,或炒黃色,或生用俱可。○凡用砂仁、豆蔻、丁香之類,皆須打碎,遲後入藥,煎數沸即起,久煎香氣消散,是以效少。○凡湯中用犀角、羚角,概末如粉,臨服內湯中,後入藥,或磨汁入藥亦通。 |
160 | 琥珀木體,衝服則浮;辰砂石質,衝服則沉。若加一、二分於煎劑,不能入胃,用之何益?凡用必先為末,置器中,以蜜調勻,然後以湯衝服。用棕、發灰亦宜先用蜜調,不爾則泛。 |
161 | 煎藥用水,當以藥五錢,水一盞半為率。 |
162 | 凡煎藥用水,亦各有宜。如治濕腫浮脹,而欲使利水道,則取長流水,以流長源遠,其性通達,直引四肢之間也。如治二便不通,及足脛以下風濕,則取急流水,以其湍縱峻急,性速下也。 |
163 | 如治痰飲鬱滯而欲吐發升散,則取逆流水,以其性逆倒流,洄瀾湧決也。如治中氣不足,則取春雨水,有陽道發生之意也。如治下元不足,則取井華水,蓋清晨井中天一之氣浮結於面,有補陰之功也。如治火熱陽証,則取雪水,大能退熱也。如治傷寒陰証奔豚等疾,則取甘瀾水,蓋盛之於缸,揚過千遍,水珠沫液盈溢於面,性柔味甘,能和氣也。如治脾胃虛弱洩瀉不食等証,則取池潦水,蓋停蓄既久,不流不動,殊有土氣,能助脾元也。如治陰不升,陽不降,乖隔諸疾,則取陰陽水河井各半,陰陽相成,可升可降,而使氣平者也。 |
164 | 病家各藥各罐,勿與他人共享。恐彼煎攻克,此煎補益,彼煎寒涼,此煎溫熱。譬如酒壺泡茶,雖不醉人,難免酒氣。 |
165 | 服藥 |
166 | 服藥活法,在上不厭頻而少;在下不厭頓而多。少服則滋榮於上;多服則峻補於下。病在心上者,先食而後藥;病在心下者,先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者,宜飢食而在日;病在骨髓者,宜飽食而在夜。 |
167 | 病在上,煎藥宜武、宜清,服宜緩:病在下,煎藥宜文、宜濃,服宜急。 |
168 | 凡雲分再服、三服者,要視人之強弱,病之輕重,為之進退。增減不必局於方說。又云 時,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清熱藥宜涼服,如三黃湯之類;消暑藥宜冷服,如香薷飲之類;散寒藥宜熱服,如麻黃湯之類;溫中藥宜熟而熱,補中藥皆然;利下藥宜生而溫,如承氣湯之類。 |
169 | 凡服藥,寒藥熱飲,熱藥寒飲,中和之劑,溫而服之。○凡湯溫熱易下,冷則嘔湧。 |
170 | 病患嘔吐難納藥者,須徐徐一匙而下,不可太急。 |
171 | 補肺之藥,必須五更初,未言語前服,蓋人五更肺開,才一言語咳唾,肺即合,當肺開時靜默進藥,功效殊勝。 |
172 | 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雖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則非特無功,而反有害,此不可不知也。如發散之劑,欲其驅風寒出外,必須熱服,而暖覆其體,令藥氣行於營衛,熱氣周遍,挾其風寒,而從汗解。若半溫而飲,當風坐立,或寂然安臥,則藥留腸胃,不能得汗,風寒無暗消之理,而營氣反為風藥傷矣。如通利之藥,欲其化滯達下,必須空腹頓服,使藥性鼓動,推其垢濁而從便解。若與飲食雜投,則新舊混雜,而藥氣與食物相亂,則氣性不專,而食積愈頑矣。故《傷寒論》等書,服藥之法,宜熱宜溫,宜涼宜冷,宜緩宜急,宜多宜少,宜早宜晚,宜飽宜飢,更有宜湯不宜散,宜散不宜丸,宜膏不宜丸,其輕重大小,上下表裏,各有至理。深思其義,必有得於心也。 |
173 | 傷寒、傷暑、溫、涼諸証,皆邪氣欺正氣也。用藥如對敵,藥入則邪漸退,藥力盡則邪複熾。必一服周時,詳勢診脈,藥對,則日夜連進三、五服,以邪退病安為主。此法惟張長沙《傷寒論》、孫思邈《千金方》中載之。孫云:夏日五夜三服,冬日三夜五服,必期病退而止。如禦敵者,愈驅逐,愈精銳,蕩平而後班師。 |
174 | 藥引 |
175 | 湯之有引,如舟之有楫。古人用湯,必須置引,如仲景桂枝湯,生姜三兩、大棗十二枚,與藥等分同用,良可取汗。又如東垣補中益氣湯,亦用姜、棗,並無發汗之說。乃姜、棗少用而力薄,故不致漬形以為汗也。 |
176 | 即此兩湯類推,藥引不可不考。古今湯方莫盡,藥引無窮,臨機取用,各有所宜。如發表用鮮姜;溫中用煨姜;解脹用姜皮;消痰用姜汁。調營益衛用大棗;瀉火疏風用紅棗。補氣益肺用龍眼;瀉火安神用燈心。表皮用蔥葉;表肌用蔥白;表裏用蔥莖。健脾用湖蓮;止痢用石蓮。治風用桑葉;治濕用桑枝。固腎用蓮蕊;澀精用蓮須。保胎用陳苧根;安胎用鮮苧根。抑脾用青荷葉;疏土用枯荷梗。補心用新小麥;止汗用浮小麥。清熱解煩用青竹葉;利水瀉火用淡竹葉。消淤通經用赤糖;止痛溫中用飴糖。安中益脾用陳壁土;止嘔和胃用新黃土。消淤用藕節;止血用側柏葉。 |
177 | 止呃用柿蒂;涼大腸用柿霜。消熱痰用竹瀝;瀉實火用竹茹。導虛火用童便;益真陰用秋石。延年祛病用松黃、松脂;去風舒筋用黃松節。定喘用白葵花;療痢用赤、白扁豆花。壯陽用胡桃、蜀椒;暖子宮用艾葉。虛煩用粳米;熱渴用蘆根。止消用蘭葉;定嗽用梨汁。止血用金墨;療崩用陳棕。治腸風用石榴皮;治紅痢用紅曲。 |
178 | 治白痢用煨姜;治赤白帶濁用韭子、白果。止嘔、定嗽用枇杷葉;止鼻衄用白茅花。行淤用百草霜;達生用黃楊腦。探吐用瓜蒂;速產用弩牙。下噎用杵糠;定喘用鉛汞。療黃用鐵屎;鎮心用辰砂。闢邪用雄黃;潤腸用松子仁。治疝用荔、橘核;催漿用筍尖、櫻桃萼。拔毒用蒲公英;通乳用通草。發麻用紫背浮萍。治心煩不眠用雞子黃。藥引多端,指難遍屈。今以常用之引,聊錄數則。舉一反三,其惟良工乎? |
179 | 時醫藥引中,生姜常寫幾片,燈心常寫幾根,竹葉、橘葉常寫幾瓣,蔥管、荷梗常寫幾寸。餘謂片有濃薄,根有短長,瓣有大小,寸有粗細。諸如此類,皆須以分兩為准。 |
180 | 是集編輯,始於乾隆五十七年,成於道光六年。刪繁補遺,數易其稿。所輯古今醫書三百二十餘家,經史子集四十餘種。通集計述經義六百五十餘條,先哲名論五千餘款,選案二百八十四首,附方一百九十一道,圖五、序四,自識二,凡例十二則。書分一十六卷,凡一百三十門,五百七十類。鑒閱二十八人,校錄二十三人,剞劂氏二人,工價六百餘金,書版八百餘片。道光十年八月開雕,十三年三月告竣。共一千五百九十二頁,六十五萬四千零七十七字。觀泉氏自識。 |
181 | 跋 |
182 | 徽州以黃山之秀,茂林修竹之盛,新安江水之利,自南宋以來,航運日興,經濟繁榮,手工業發達,人文蔚起。迄於明季,已成東南重鎮。產品之豐,文物之盛,字內名邑,難與其匹。然。其地缺鹽,因而取給於吾邑揚州。時揚地以鹽運關系,亦富甲天下,故徽、揚之來往益密,經濟文化交流,有唇齒相根據之勢。明季徽人之旅揚者遂多,在揚行醫者亦多。 |
183 | 及於明末,北都淪亡,南都告警,將決於揚州一戰。時徽籍流寓吾揚者,多登運鹽船返裡避難。無何,揚州十日,凶渠多鐸屠城,居民瀕於絕跡矣。及至亂局敉平,首返揚州者,多數為徽人。入清,設安徽會館於南城,棟宇之廣,甲於眾會館。由是,徽俗之影響吾揚者益巨。以言文學藝術與科學技術,則關系尤深。乾、嘉之際,考據學盛興於東南,迄今學術界仍以戴、段、錢、王並稱。戴則皖人,王則揚人,而揚州之汪容甫、焦理堂、阮蕓台諸先生,又與皖省人士互有影響。在藝術方面,揚州八怪之汪士慎、羅兩峰先生,均新安人;而懷寧鄧石如先生、涇縣包世臣先生,寓揚亦久,且對吾揚之書法篆刻,影響尤深。吾鄉吳讓之先生傳其法乳,後世常鄧、包、吳並稱,形成書法之一巨派。 |
184 | 揚州十日後,醫界首返揚城者,即曾經寓揚之徽籍程雲來先生。先生於順治間即輯《醫學分法類編》於吾揚,其後之著作,若《聖濟總錄纂要》、《金匱直解》等,又多著筆或刊刻於廣陵。故新安程氏之醫學,影響於揚州者至深。雲來先生,當與《醫述》輯者為同族。 |
185 | 程杏軒先生,歙之飽學士,亦名醫也。既胸羅四部,又博極醫書,精於考據,乃刺取醫藥要言,編為《醫述》。其取舍甚精,由博返約。手此一篇,可無餘蘊矣。 |
186 | 《醫述》雖系輯錄,然無一字無來歷,無一字無出處。其文本節組略處與原作相較,義達真存,使人心折。 |
187 | 雖多刺取已刻者,亦廣收皖南未刻之稿,眾多事後佚失的著錄,賴此得以流傳,厥功甚偉。東瀛丹波元堅雖亦曾有《雜病廣要》之輯,然終不若程氏節取之精。故當日此書出後,揚地醫家爭相購誦。惜問世不久版即散失,後雖複刊於漢上,然流傳終不甚廣。學人求之,每不易得。 |
188 | 吾家數世研醫,每仗此書為主要參考。丁丑,中日戰起,揚城告警。鑒庭奉嚴命,避地北湖,僅攜醫書三部隨行。一為《本草綱目》,一為《証治匯補》,一即《醫述》也,備此三書,足資參考。舉此一例,可証此書文獻價值之崇高矣。 |
189 | 今安徽省衛生廳與安徽科技出版社,共謀校點重印此書,索跋於予,故診縷書之,不知有當於命意否。 |
190 | 方今吾道待昌,得書不易。文以載道,書缺道將失傳,故翻印醫籍乃當務之急。若《醫述》乃最切實用之書也。此書一出,對醫家參考,患者保健,均有裨益,實為值得記載之大事,故奮筆書後,以示稱頌。 |
191 | 辛酉夏日揚州耿鑒庭謹跋於北京頤和園,時年六十有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