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江南通志卷八十七 |
3 | 學校志 |
4 | 學校之設,肇於唐、虞,至成周而大備。記曰: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有學,其校之,有比年中年三年、九年之期,其升之有造士、俊士、選士、進士之等,盖化民成俗,恒必由之而興賢舉能以備四方之任,使亦於是乎在?兩漢而後,郡縣之學,漸次修舉,江南自言游氏興於東,吴為聖門,文學稱首。所謂南方之學得其精華者,千百年來,積而日盛,挾䇿綴文之士,常倍於他省我。 |
5 | 國家治平百餘年,德化之所涵濡,聲教之所漸,被薄海內外,幾於家弦誦而户詩書。 |
6 | 列聖相承,加意作人之化,於江南尤渥,所以廣厲學宫教育之使成材者,委曲周詳,為從古所未有士之𨽻。 |
7 | 名庠序者宜何如砥礪束修以明稱德意,紀載者重之,為類三為卷五,作《學校志》,第四。 |
8 | 學宫 |
9 | 漢武帝時,始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平帝元始三年,立學官,郡國曰學,邑侯,國曰校,置經師一人。 |
10 | 後漢光武時,李忠為丹陽太守,以俗不好學,乃為起學校。 |
11 | 晉太元九年,尚書謝石請頒下州郡普修學校,帝從之。 |
12 | 後魏天安初,立郡縣學。 |
13 | 隋仁夀元年,詔廢州縣學。唐武德七年,詔諸州縣並令置學。宋慶厯四年,以范仲淹請,詔州縣興學校。五年,詔州縣學毋輙容非本土人。 |
14 | 熙寧四年,州給田十頃為學糧。元豐元年,詔諸路州、府學官,揚州、亳州各一員,蘇州一員,江寧府一員。 |
15 | 崇寧中,詔縣學生三歲不赴升試者,除其籍。諸路賓興,㑹試辟雝,獨常州中選者多,知州、教授特遷一官。 |
16 | 元至元二十三年,設江南各道儒學提舉司。詔江南學校舊有學田,復給之以養士。 |
17 | 二十五年,尚書省臣奏:「令江南郡縣學田所入羡餘貯集賢院,以給多材藝者。從之。 |
18 | 二十八年,令江南諸路學及各縣學內設立小學,選老成之士教之。 |
19 | 二十九年,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廪給師生及士之無告者。 |
20 | 明洪武二年,詔府、州、縣皆立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廪膳,仍免其家差徭二丁。十五年頒釋奠。 |
21 | 先師孔子儀注於天下府州縣學,其祭各以正官行禮。有布政司,則以布政司,其分獻則以本學儒職及老成儒士充之。每歲以春秋二仲月上丁日,每朔望,郡縣長以下詣學行香。 |
22 | 二十六年,頒大成樂器於天下,永樂四年三月,帝親謁廟《成祖視學記》 |
23 | 正綂元年,始設提督學校官,南直𨽻以御史為之。嘉靖三年,令増應天府學廩膳,増廣生員各二十名。 |
24 | 二十一年,題准直𨽻金山衛學,設廩膳二十名。萬厯六年,令南直𨽻廬、鳳、淮、揚四府,滁、徐、和三州提學,以江北廵按兼之。 |
25 | 十二年,令南直𨽻提學御史,仍兼管江北。國朝順治九年。 |
26 | 命禮部頒臥碑於天下,學宫碑曰:「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廪膳,設學院、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 |
27 | 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條,開列於後。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䧟於危亡。 |
28 |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害民之事,更宜留心。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
29 | 一、生員不可干求官長。結交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
30 |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已之事,止許家人代告,不許干與他人詞訟,他人亦不許牽連生員作証。 |
31 | 一、為學當尊敬先生,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為師長者,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
32 |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 |
33 | 制論,黜革治罪。 |
34 |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刋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
35 | 康熈二十三年 |
36 | 御題「萬世師表匾額頒懸。 大成殿又 頒御製《學校論》曰: |
37 | 治天下者,莫亟於正人心、厚風俗,其道在尚教化以先之,學校者,教化所從出,將以納民於軌物者也。是以古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人生八歲,自王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及其十有五年,則自元子、衆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與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學,盖自家至於國,莫不有學,自天子至於庶人,莫不學自幼至於長,莫不皆學,凡學有詩書禮樂以為之本,干戈羽籥以為之文,父子君臣長幼之道於是焉觀之,六德六行之教,於是焉取之,所以淑其耳目手足之舉措,而養其心以復其性,以為修已治人之大者,可謂備至矣,是以當時之君子,履信思順以事其上,小人亦皆樂循禮而恥犯法,侯撻不事而至治以興,後世學校寖廣,博士之途寖繁,所以立教之方,失先王之遺意,士之遊其中者,直以為利禄之階,欲期道德之一,詎不難哉?且夫今之所謂教者,誦讀焉而已爾,而又弗實致其力,以防其放僻邪侈之心,使氣之充而識之,明以漸求復其性,其何以為修已治人之道哉?故曰:教隆於上,化成於下,教不明於上,而欲化成於下,猶却行而求前也。教化者為治之本,學校者教化之原。欲敦隆教化而興起學校者,其道安在在?務其本而不求其末,尚其實而不務其華,以內行為先,不汲汲於聲譽,以經術為要,不屑屑於文辭,如是,則於聖人化民成俗之道,庶乎其有當也夫! |
38 | 四十一年, 頒 |
39 | 御製訓飭士子文曰: |
40 | 國家建立學校,原以興行教化,作育人材,典至渥也。朕臨御以來,隆重師儒,加意庠序,近復慎簡學使,釐剔弊端,務令風教修明,賢才蔚起,庶幾棫樸作人之意,乃比年士習未端,儒效罕著,雖因內外臣工奉行未能盡善,亦由爾諸生積錮已久,猝難改易之故也。兹特親製訓言,再加警飭,爾諸生其敬聽之,從來學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學學術,事功原委,有叙爾諸生,幼聞庭訓,長列宫牆,朝夕誦讀,寧無講究,必也躬修實踐,砥礪㢘隅,敦孝順以事親,秉忠貞以立志,窮經考業,勿雜荒誕之談,取友親師,悉化憍盈之氣,文章歸於醇雅,毋事浮華,軌度式於規繩,最防蕩佚,子衿佻達,自昔所譏,茍行止有虧,雖讀書何益?若夫宅心弗淑,行已多愆,或蜚語流言,脅制官長,或隱糧包訟,出入公門,或唆撥姦猾,欺孤凌弱,或招呼朋類,結社邀盟,乃如之人,名教不容,鄉黨弗齒,縱倖脫禠扑,濫竊章縫,返之於衷,寧無媿乎?况乎鄉㑹科名,乃掄才大典,闗係尤鉅,士子果有真才,實學何患困不逢年?顧乃標榜虚名,暗通聲氣,夤縁詭遇,罔顧身家,又或改竄鄉貫,希圖進取,囂凌騰沸,網利營私,種種弊端,深可痛恨!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貴以正,若兹厥初,拜獻便已,作姦犯科,則異時敗檢踰閑,何所不至?又安望其秉公持正,為國家宣猷樹績,膺後先疏附之選哉?朕用嘉惠爾等,故不禁,反復,惓惓兹訓言,頒到爾等,務共體朕心,恪遵明訓,一切痛加改省,爭自濯磨,積行勤學,以圖上進。國家三年登造,束帛弓旌,不特爾身有榮,即爾祖父,亦増光寵矣!逢時得志,寧俟他求哉?若仍視為具文,玩愒弗儆,毁方躍冶,暴棄自甘,則是爾等㝠頑無知,終不能率教也!既負栽培,復干咎戾,王章具在,朕亦不能為爾等寛矣!自兹以往,內而國學,外而直省鄉校,凡學臣師長,皆有司鐸之責者,並宜傳集諸生,多方董勸,以副朕懐。否則職業弗修,咎亦難逭,勿謂朕言之不預也!爾多士尚敬聽之哉? |
41 | 四十三年, |
42 | 御製平定朔漠告成太學碑,五十一年奉。 |
43 | 㫖升祔先儒朱熹於殿內十哲之次,改題其主曰先賢。五十三年,以宋儒范仲淹從祀,稱先儒。 |
44 | 雍正元年, |
45 | 諭內閣,禮部加封。 |
46 | 先師五世王爵、肇聖王、木金父裕聖王、祈父貽聖王、防叔昌聖王、伯夏啓聖王、叔梁紇,改啓聖祠為崇聖祠,兩廡増宋儒張廸從祀。 |
47 | 三年, |
48 | 御書「生民未有匾額,頒立文廟,詔郡縣二祭,増用太牢。又詔:増先賢、蘧瑗、林放、秦冉顔何牧、皮縣亶、公都子、樂克、公、孫丑、萬章、先儒、鄭康成、諸葛亮、范甯、尹焞、黄幹、陳 |
49 | 淳何基、魏了翁、趙復、許謙、金履祥、陳澔、羅欽順、蔡清、陸隴其、從祀升、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邵雍為先賢。兩廡。東廡首:蘧瑗,西廡首林放,列叙先賢先儒,共一百二十三人位次。 |
50 | 欽頒存學書目》 |
51 | 上諭十六條 周易折𠂻 朱子全《書》 |
52 | 御製萬言廣訓 朋黨論瑞穀圖上諭 |
53 | 聖祖御纂詩經傳說彚纂》 書經傳說彚纂。 《春秋傳說彚纂 性理精義。 共四部雍正九年,布政使司刋刻大板,存貯各省㑹府學,聽人刷印。 |
54 | 御製平定青海碑各府州縣入學額例。 |
55 | 國朝順治五年,定額府學六十名,大學四十名,中學二十五名,小學十二名。順治十五年,定額府學二十名,大學十五名,中學十二名,小學八名。康熙二十八年,定額府學二十五名,大學二十名,中學十六名,小學十二名。雍正元年,定額人文最盛之地,大學照府學、中學照大學、小學照中學。 |
56 | 武童歲科並試額,取府學二十名,大學十五名,中學十二名,小學八名。 |
57 | 雍正四年,蘇、松、常、淮、揚、太六府州分縣文武入學額數與原縣兩分。十一年,陞徐州為府,以州治為銅山縣,府縣入學名數與各府同。十二年,夀州分置鳳臺縣入學額數,縣與州分。十三年,陞潁州為府,以州治為阜陽縣,府、縣入學名數,與各府同江寧府。 |
58 | 江寧府,儒學在府治北,宋置學於鍾山之麓。天聖中,移建府西北。景祐間,徙於府治之東南。元因之,明洪武初改為國學。十四年,别建國子監於雞鳴山下,遂復為應天府學。正德間重修《王守仁記又於嘉靖十年制増啓聖祠,敬一亭,貯六箴碑,各縣如之,萬歴中重修焦竑記 |
59 | 國朝順治九年,總督馬國柱 題以明國子監,改為江寧府學重修。 聖殿旁設兩廡前立櫺,星門㦸門後改彝倫堂為明倫堂堂,旁設志道,據德、依仁、游藝四齋,以官署為啓聖祠,以國子監坊為江寧府學坊。其後祠廡漸敝。康熙五年,總督郎廷佐、布政司金鋐督糧道口口口,知府陳開虞重修。十九年,知府陳龍巖重修兩廡七十二楹。二十一年,總督于成龍倡修同知朱雯署府篆、捐俸,修整四碑亭及兩廡門欄。二十二年,知府于成龍、敎授謝允掄、訓導鄒延屺開濬泮池築屏墻。四十五年,織造使曹寅、五十五年,布政使張聖佐相繼修葺。雍正十三年,總督趙𢎞恩重修《趙𢎞恩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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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社學各府、州、縣皆同。 |
63 | 文廟崇祀,孔子以四配、十哲並朱子配享以先賢,蘧瑗以下七十八人,先儒公羊高以下四十五人,從祀。 |
64 | 崇聖祠崇祀孔子,五代配祀先賢顔無繇及孟孫氏,四人。從祀先儒周輔成及朱松五人。 名宦祠鄉賢祠 |
65 | 上元縣。儒學舊在縣治東。宋景定二年,知縣龔蜚英創建元至元中,縣尹田賢重修。明洪武初,省生儒,併於府學。𢎞治三年,府尹秦崇於河干増置石隄障,秦淮水。嘉靖二年,都御史陳鳳梧平學,後高阜建尊經閣。 |
66 | 國朝順治六年,以舊國子監改府學,遂以府學為上江兩縣,學其規模,俱從府學制。康熈五十四年,布政司張聖佐重修尊經閣。五十八年,江蘇按察使李馥重修。 |
67 | 文廟建青雲樓。雍正十二年,教諭章玉樹重修。江寧縣。儒學舊在縣治,北宋景定四年,知縣王鏜建,元因之。明初省生儒,併於府學。 |
68 | 國朝順治六年,與上元縣同以府學為縣學。句容縣儒學在縣治南。唐開元十一年始建於縣署。東宋皇祐間,知縣方俊再建。元豐二年,葉表以縣南驛改造,即今地。紹興二十三年,龔濤修。元至大二年,縣尹趙靖重建。明洪武十二年,知縣韓思孝修殿廡,置齋室。十五年,知縣韓宗器修明德堂。永樂十五年,知縣周庸節重建㦸門。景泰間,東廡災,知縣浦洪新之。成化十四年,知縣徐廣重建大成殿。嘉靖四十五年署縣推官張夢斗移廟廡前數十步,建明倫堂尊經閣于後。 |
69 | 國朝順治十三年,知縣葛翊宸修。雍正四年,知縣施廷瓚重修,并修兩廡及各祠。 |
70 | 溧水縣儒學在大西門內。唐武德間,建宣聖廟于縣治東。宋熙寧二年,知縣關起遷於崇儒坊,元陞為州學,明復為縣學知縣。鄧鑑、高謙甫相繼修葺。嘉靖十七年圮於水,知縣陳光華徙于京兆館東謝,廷●成之。三十九年,知縣曽震復即朝元觀,基為今學,周之屏成之。萬厯二十八年,知縣徐必道加葺。 |
71 | 國朝順治十三年,知縣閔派魯重修。高淳縣儒學在縣治東通賢門外。明𢎞治六年建。至十二年,規制始備。正德七年災,御史徐翼、周鵷重建。萬厯中,知縣董良遂、丁日近,重修知縣韓維聰増建。 |
72 | 國朝順治十三年,知縣紀聖訓重修。康熙三十八年,知縣游禄宜重修。五十八年,教諭鮑漣修葺。雍正九年,署知縣朱鷺修建屏墻。 |
73 | 江浦縣儒學在城東。明洪武十年,知縣劉進創于浦子口城內。二十五年徙縣,遂遷今地。宣德初修。景泰中,知縣勞鉞重建。嘉靖中,張峯侯國治改建,其後王守正、李維樾相繼修葺。 |
74 | 國朝康熙元年,教諭汪湛斯重修。二十三年,教諭秦松華、訓導張士猷重修。雍正四年,知縣項維正、教諭朱廷策、訓導王䭲重修。 |
75 | 六合縣儒學在縣治西,自唐至宋,屢經遷徙。明洪武五年,知縣陸梅創立。正統間,史思古、黄淵、成化、後唐詔、萬廷程、董邦政相繼修理,舊西向。 |
76 | 國朝康熙六年,知縣顧高嘉増修,改南向。三十四年,知縣吴仲光移建於小東門外靣滁河,監生汪宇等捐助成之。五十二年,知縣魏世泰修。 正殿文昌閣奎璧樓,雍正四年,知縣萬世良陞高。 大殿,建兩坊於櫺星門外。 |
77 | 蘇州府: |
78 | 蘇州府儒學在府治南。宋景祐元年,范仲淹奏建,以胡瑗主教事,建炎兵燬,紹興後,以漸修復,元大徳,初治中,王都中撤而新之。明洪武初,知府魏觀即舊址建明倫堂闢地,又新之宣徳間,知府况鐘重建。 |
79 | 大成殿又建至善毓賢堂於後,附以四齋兩廊學舎。前有范公手植古檜,後有尊經閣。天順間,知府姚堂構道山亭。成化四年,知府賈奭創立遊息所。十年,知府邱霽改作。 |
80 | 先師廟門廡、橋池悉備。正徳元年,建東西二門,曰躍龍、曰翔鳳。嘉靖十年,制増啓聖祠,建敬一亭,貯六箴碑,各州縣如之。隆慶、萬厯間,先後修葺。崇禎六年,颶風作,廟署、祠宇、橋木、墻垣,一時傾毁,廵按祁彪佳、廵撫張國維、推官倪長玗累年増修。 |
81 | 國朝順治十二年,廵撫張中元率屬修葺。康熙二年,廵撫韓世琦、布政司佟彭年、七年,廵撫馬祜。十六年,廵撫慕天顔相繼修治。二十一年,廵撫余國柱,布政司丁思孔、蘇松、常道祖澤深捐貲大修。 |
82 | 聖殿宏麗,改觀二十四年廵撫湯斌重修湯斌記雍正九年,廵撫尹繼善又重修。 正殿及明倫堂。 |
83 | 文廟崇祀孔子 、鄂爾泰丁祭木榜 |
84 | 崇聖祠。 名宦祠 、明陸粲名宦祠議 |
85 | 鄉賢祠 |
86 | 吴縣儒學,舊在縣治東南,宋景祐時始立,紹定初,改建於府西賓興坊。元至正十九年,平江路總管周仁、縣尹張經,始琢石為門、鄭元祐儒學門銘明洪武五年,知府魏觀重修宣徳。九年,廵撫周忱、知府况鍾,徙建縣治東南,為屋二百三十餘楹。成化八年,知縣雍泰重建櫺星門,𢎞治十年,知縣鄺璠加闢焉。嘉靖二年,知縣楊叔器作講堂西齋號,舎經閣,跨街建㑹,解兩坊,工未竟,五年,知縣蘇祐成之,崇禎間,知縣陳文瑞、牛若麟先後重葺國朝。順治十一年,詔天下修學,督學石申教諭夏鼎倡修。十七年,諸生施學先等捐修敬一亭,葺興賢、仰聖兩坊。康熙六年,布政佟彭年捐資修葺。二十四年,廵撫湯斌建尊經閣。四十年,廵撫宋犖飭攝縣事李宏重修。雍正九年,廵撫尹繼善捐俸修理,飭縣令吴棟、按察司經歴陸廷樞董其事,殿廡墻垣煥然一新。 |
87 | 長洲縣儒學,宋景定間始立,在府城東北,後毁元至正中縣長元童與郡人陸徳源創建之。明洪武七年,知縣宋敏文、張翔修葺。成化九年,知府邱霽乃擴地東南改建焉。正徳中,提學張鰲盡以廣化寺地歸學。嘉靖十八年廵按舒汀,以教諭蕭文佐議學地湫隘,謀遷之,遂改城東福寧寺,以為學宫創立悉如制。萬厯十七年,廵按李堯民重修,規模畢備。二十五年,知縣江盈科建文星閣。 |
88 | 國朝順治十一年,督學石申修葺未竣,康熙間,訓導王玢、教諭姚文焱,先後竟其工丁思孔記》 |
89 | 康熙四十三年,郡紳顧汧等修理萬代宗師坊彭定求捐造三樂堂於明倫堂後。雍正四年,長洲縣分置元和縣,以教諭專理長洲學事。五年,知縣江之煒修 |
90 | 正殿九年,廵撫尹繼善捐貲重修元和縣儒學,與長洲共學,以長洲訓導,理元和學事。 |
91 | 崑山縣。儒學,初在縣治東。宋元祐間,知縣杜采遷於西南,即今地。明洪武初改修。宣德元年,知縣羅永年、教諭曹昇加葺。景泰間,知縣吴昭改建大成殿。𢎞治五年,知縣楊子器復新之。國朝順治十五年,提學張能麟捐俸倡修。康熙九年,知縣董正位、教諭吴謐復加修葺。至十一年工成。雍正四年,崑山縣分置新陽縣,以教諭專理崑山學事。雍正十年,邑紳士募修。 正殿㦸門十三年,新邑顧登捐修尊經閣。 |
92 | 新陽縣儒學與崑山共學,以崑學訓導,理新陽學事。 |
93 | 常熟縣儒學在縣治東南,前臨運河,宋淳熙十年,曽棨始建端平中邑,令王爚改建魏了翁重建大成殿記元皇慶中,邑人楊伯麟修明,因之而加闢焉。宣德九年,知縣郭南修兩廡學門,正統二年,知府況鐘修兩齋。六年,縣丞陳澄建尊經閣。成化二年,知縣甘澤修廟學。𢎞治八年,廵按劉廷瓚重修,萬厯三十七年,知縣楊漣重修。 |
94 | 國朝順治十二年,提學張能鱗葺文廟。康熙六年,同知魯超重建尊經閣魯超碑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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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十八年,知縣林象祖重修。雍正四年,常熟縣分置昭文縣,以教諭專理常熟學事。 |
98 | 昭文縣儒學,與常熟共學,以常熟訓導理昭文學事。 |
99 | 吴江縣儒學在縣治東南,舊學在城西隅,宋紹興間燬於兵,知縣石轍改創於垂虹橋南。元至正十二年,達嚕噶齊哈瑪爾氏拉爾錦命樂師選習廟樂,許從宣《大成樂記》明拓其地而新之。景㤗六年,知縣賈亮重建。 |
100 | 國朝順治九年至十三年,知縣唐増、吴就恒、雷珽、教諭洪天開相繼修葺。康熙五年,同知魯超、推官龔在升、知縣劉定國捐修。雍正四年,吴江縣分置震澤縣,以教諭専理。吴江學事知縣徐永祐重修殿廡,震澤縣儒學,與吴江共學,以吴江訓導理震澤學事。 |
101 | 江南通志卷八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