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帝王部 弭災 |
2 | 傳曰:「天之愛民甚矣,豈使一人肆於民上」。若乃司牧之重,政治或失,必示災祥以申警戒,聖帝明王睹而返戮逍陶之壅蔽則勤於聽納,恐驕盈之易至,則身先節儉,憂億兆之未泰,則矜微恤苦。念賦役之尚繁,則省財節用。思忠賢之未進,則旁求遺逸。慮邪佞之或邇,則斥去群小,補禍為福,變災成祥,惟德是輔,其理何遠?是以堯之水湯之旱,太戊之桑細,咦謚ず雉,皆明德格天,至誠感神,而咎徵自消,妖不能勝矣。 |
3 | 殷、湯時,大旱七年,洛川竭,使人持三足鼎,祝於山川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宮室崇邪?女謁盛邪?何不雨之極也」。《殷史》卜曰:「當以人禱」。湯曰:「吾所為請雨者,民也。若必以人禱,吾請自當」。遂齋戒剪潿,獻σ砸鹽,往禱於桑林之野。祝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土曰:今天大旱,即當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惡不敢赦,簡在帝心,萬方有罪,即當朕躬朕躬,有罪無以爾。四方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言未已而雨大至,方數千里。 |
4 | 太戊時,亳有祥桑瞎採于朝,一暮,大拱。太戊懼,問其相伊陟。伊陟曰:「臣聞妖不勝德,帝之政有闕,與帝其返。綠戊從之而祥桑枯死。 |
5 | 武丁祭成湯之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ず。武丁懼,祖已曰:「王勿憂先氛事」。祖已,乃訓王曰:「唯天監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絕,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于暱。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紉蟺欄,蔥寺奶樂芪耐踔。蒞國八年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有司皆曰:「地之動也,人主也。今者君王寢疾,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國郊」。群臣皆恐,曰:「請移之」。文王曰:「柰何其移之也?」對曰:興事動眾,以增國城,其可移之乎?」文王曰:「不可。夫天之道,見妖以罰,有罪也,我必有罪也,故以此罰我也。今又專興事動眾以增國城,是重吾罪也,昌也,請改行重善移之,其可以免乎?于是遂謹具禮節,秩皮革以交諸侯,飾其辭,令幣帛,以禮悅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遂與群臣行此幾何而疾止?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動之後四十三年,凡蒞國五十一年而終,此文王之所見踐妖也。《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此之謂也。 |
6 | 宣王時,天大旱二年,王以不雨遇災而懼,側身修行,欲消去之,祈于群祀,驟導茸淠,擻甏蠓蛉宰鰭愫褐詩以美之。 |
7 | 漢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夕⼙晦,日有食之。詔曰:「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眉于天,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微眇之,身⒂謔棵窬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 |
8 | 景帝後二年春,以歲不登,禁內郡食馬,粟沒入之。武帝建元六年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帝素服五日。 |
9 | 昭帝始元六年,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
10 | 元鳳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火,帝及群臣皆素服。 |
11 | 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業,奉宗廟,⒂謔棵裰,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瑯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丞相、御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之不逮,毋有所諱。令三輔、太常、內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被地震壞敗甚者,勿收租賦。大赦天下。帝以宗廟墮素服,避正殿五日。 |
12 | 地節三年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輔朕之不逮,毋諱有司」。 |
13 | 甘露元年四月丙申,太上皇廟火。甲辰,孝文廟火,帝素服五日。 |
14 | 元帝初元元年六月,以民疾疫,令太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賑困乏。 |
15 |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弦韻《嗑》。融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減。鮮陳硭衡省肉食獸」。 |
16 | 二年二月戊午,地震。三月,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㈧鍛豕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豕原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摧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乏不勝,饑寒以舀刑辟,朕甚憫之。郡國被地震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七月,詔曰:「歲比災害,民多菜色,參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賑救,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
17 | 三年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天災降於孝武園館,朕戰,心慄恐懼,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于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厄,無以相賑。加以煩擾乎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憫焉。其赦天下!」 |
18 | 五年四月,有星孛于參。詔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眾僚久曠,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乃者關東連遭災害,饑寒疾疫,夭不終命,《詩》不云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其令大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政事而已。 |
19 | 永光二年二月,詔曰:「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姦軌服。今朕獲承高祖洪業,⑽還侯之上,夙夜戰慄,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光ㄙ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其大赦天下」。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戰戰慄慄,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惟陰陽不調,未燭其咎。婁敕:公卿曰: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彌長,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錯躬,是以氛邪歲增,侵犯太陽,正氣湛掩,日久奪光,讀與沈同、湛掩者,是掩而湛沒,)乃壬戌,日有食之,天見大異,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內郡國舉茂異等、賢良、直言各一人」。 |
20 | 四年六月甲戌,孝宣園東闕災。戊寅晦,日有食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今朕ㄙ于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民心未得。邪說空進,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或緣姦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六月晦,日有食之。《詩》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言盡意無有所諱」。 |
21 | 成帝建始元年二月,詔曰:「乃者火炎降于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先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帥先,百僚輔朕,不逮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大赦天下,使得自新。三年十二月,日有食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災異屢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食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汝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四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
22 |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既。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慄,未能奉稱 |
23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詔曰:「乃者龍見于東萊,日有食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郵,與過也」。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賑,貸貧民勿收」。 |
24 | 四年六月,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屢降,朕甚懼焉。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
25 | 元延元年七月,有星孛于東井。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于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星孛見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 |
26 | 哀帝以綏和二年四月即位。是秋,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乃者河南、潁川郡水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錢,人三千」。 |
27 | 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夙夜憂勞,未皇寧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睹厥咎。屢敕公卿,庶幾有望。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惑止暴虐,假福ü攀,譜鄭┗衩,溫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食之,厥咎不遠,在餘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
28 | 平帝元始二年,大早,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豆斗受錢。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錢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沲苑以為安民縣,起宦寺市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
29 | 後漢光武建武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帝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食,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職任,奉遵法度。惠茲元元百僚,各上封事,無有所諱,其上書者,不得言聖」。 |
30 | 二十二年九月戊辰,地震裂,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槁,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在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尤破壞者,勿收責。吏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以見錢先」。∮段尋求之。 |
31 |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食之。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水旱不節,稼穡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雖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魯哀禍大,天不降譴。今之動變,儻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職,以輔無德。古者卿士獻詩,百工箴諫,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
32 | 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識,所謂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分笆錄,言無諱」。於是在位者皆上封書,各言得失。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詔曰:「群寮所言,皆朕之過,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飯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昔應門失守,關睢刺世,飛蓬隨風,微子所嘆。永覽前戒,竦然驚懼,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
33 | 十三年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制曰:「冠履勿劾,災異屢見。咎在朕躬,憂懼皇皇。未知其方,將有司陳事,多所隱諱,使君上壅蔽,下有不暢乎?昔衛有忠臣,靈公得守其位,今何以和穆陰陽,消伏災譴?刺史太守,詳刑理冤,存恤鰥孤,勉思職焉」。 |
34 | 十八年四月己未,詔曰:「自春以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其理冤獄,錄輕繫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閿暾擼ā噸芾瘛,分胺絞險鋪煜輪地。州其山曰會稽,其川曰三江、荊州,其山曰衡山,其川曰江、漢、豫州,其山曰華山,其川曰滎洛、青州,其山曰沂山,其川曰淮、泗、兗州,其山曰岱山,其川曰河鐘、褐萜、瀋皆唬涸榔、浯ㄔ、唬恆、烙、鬧、萜、瀋皆唬閡轎、捭、唐、浯ㄔ、唬漢、迎旨街萜瀋皆唬夯羝浯ㄔ唬、赫牟⒅萜。瀋皆唬撼F、浯ㄔ、唬轟钁。此謂九州名山大川,忠餱永袂校┏だ舾鶻嗾禱請,冀蒙嘉對。 |
35 | 章帝以永平十八年八月即位,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詔有司各上封事。 |
36 | 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新離供養,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不云乎,亦孔之蠊懟S志,煤瞪寺笥,切牟儀洩。卿已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其以岩穴為先,勿取浮華」。又詔曰:「《春秋》書無麥苗,重之也。去秋雨澤不媒袷,備春等繆。茲綬儺啄晡,奘倍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心慄切切,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雖降災咎,輒有開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獄,錄輕繫,禱五岳四瀆及名山能興闃掠、暾嘸矯剎懷緋遍雨天下之報,務加肅敬焉。 |
37 | 和帝永元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 |
38 | 八年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C260]。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輔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寮師尹勉墳,手按淌,範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致災興蝗之咎。 |
39 | 十六年秋七月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閿瓴戶砸,衫糶脅銥,灘恍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
40 | 安帝永初三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壬辰,公卿詣闕謝。詔曰:「朕以幼沖,奉承鴻業,不能宣流風化而感逆陰陽,至令百姓饑餓,更相舀食。永懷悼嘆,若墜淵冰。咎在朕躬,非群司之責。而過自貶引,重朝廷之不德。其務思變復,以助不逮」。 |
41 | 四年正月元日,會以年饑,徹樂不陳,充庭車。 |
42 | 建光元年十一月,郡國三十五地震,或拆裂,詔三公以下各上封事,陳得失。 |
43 | 順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帝縞素避正殿。 |
44 | 陽嘉元年二月,京師旱。庚申,敕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首陽山,並祠河、雒請雨。戊辰,雩。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並,冬鮮宿雪,春無樹雨。分禱祈請,靡神不洌。ㄒ粲劍┥,羈衷謁慢,違如在之義。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雒,盡心祈焉」。 |
45 | 二年四月己亥,京師地震。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師,兢兢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將何以輔其不逮?奉答戒異,冀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 |
46 | 桓帝建和三年四月丁夕⼙晦,日有食之。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間者,日食毀缺,陽元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會處。傳不云乎:日食返略,率廚沸濤,糶⒄碌垌,前世禁徒。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入者,不從此令」。 |
47 | 永興二年九月,詔曰:「朝政失中,愫鶴骱,蕩靈涌水,蝗蟲滋蔓。殘我百咸陽虧光,饑饉薦臻,其不被害。郡縣當為饑餒者,儲天下一家,趣不縻爛,則為國寶。其禁郡國不得賣酒,祠祀裁足」。 |
48 | 延熹九年正月,詔曰:「比歲不登,人多飢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徵發,南州尤甚。災異日食,譴告累至,致亂在予,仍獲咎徵。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其災旱盜賊之郡,勿收租餘郡,悉半入。 |
49 | 魏明帝太和五年三月辛巳,以四年十月至是不雨,大雩。 |
50 | 景初二年,有彗星見張宿,史官言於帝曰:「此周之分野也」。雒邑惡之,於是大修禳禱之術。 |
51 | 齊王正始元年三月,以旱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 |
52 | 晉武帝太始七年閏五月,大雩,大官減膳。 |
53 | 咸寧二年正月,以疾疫廢。二月,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壽。詔曰:「每念頃遇疫氣死亡,為之愴然,豈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艱邪?諸上禮者皆絕之」。 |
54 | 四月丁巳,詔曰:「諸旱處廣加祈請」。五月庚午,始祈雨于社稷、山川。 |
55 | 五年二月,以百姓饑饉,減御膳之半。 |
56 | 愍帝建興元年六月,旱,帝親雩。 |
57 | 元帝大興元年十一月,詔曰:「朕以寡德,纂承洪緒,上不能調和陰陽,下不能濟育群生,災異屢興,咎徵仍見。壬子乙卯,雷震暴雨,蓋天災譴誡,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陳得失,無有所諱,將親覽焉」。 |
58 | 二年五月,以三吳大饑,詔曰:「天下凋弊,加以災荒,百姓困窮,國用並匱。吳郡饑人死者百數。天生蒸民而樹之以君,選建明哲以左右之,當深思以救其弊。昔吳起為楚悼王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除廢公族疏遠,以附益將士,而國富兵強。況今日之弊,百姓凋困邪!其當去非急之務,非軍事所須者,皆削之」。使黃門侍郎虞盎敢塗倉庫振給,并省眾役,百官各上封事。 |
59 | 成帝咸和九年六月,以大旱,詔太官撤膳,省刑,恤孤寡,貶節用。 |
60 | 咸康二年三月,以旱,詔太官減膳,免所旱郡縣徭役。哀帝隆和元年四月,以旱詔出輕繫,振困乏。十二月,詔曰:「戎旅路次,未得輕減賦役,元象失度,亢旱為患,豈政事未治,將有版築渭濱之士邪?其搜揚隱滯,蠲除苛碎,詳議法令,咸從損要音斐。 |
61 | 孝武太元元年十一月己巳朔,月有蝕之。詔太官撤膳。 |
62 | 四年二月,詔曰:「年谷不登,百姓多匱。其詔御所供,事從儉約,九親供給,眾官廩俸,權乃減半。凡諸非軍國事要,皆宜停省,以周時務」。 |
63 | 後魏文成和平五年四月,以旱故,減膳責躬。是夜陣雨大降。 |
64 | 孝文時,太極殿成,將行考室之禮,引集群臣,而雪不克饗。帝曰:「朕經始正殿,功搆初成,將集百寮,考行大禮。然彤閎越獪雪驟零,將繇寡昧,未能仰答天心。此之不德,咎竟焉在?卿等宜各陳所懷,以救不逮」。鎮東將軍、定州刺史樓毅稽首對曰:「雪霜風雨,天地之常。夏冬霰,四時之節。今隆冬雨雪,固是其時。又《禮》云:雨沾服失容,則廢禮。自古而然,不足為異」。帝曰:「昔劉秀將濟滹沱,為之冰合。但朕德謝古人,不能仰感天意」。 |
65 | 太和四年二月癸巳,詔曰:「統承乾緒,君臨海內,夙興昧旦,如履薄冰。今東作方興,庶類萌動,品物資始,膏雨不降,歲一不登,百姓饑乏,朕甚懼焉。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及能興閿暾吱奘戊秈眉平隕璧,民有疾苦,所在存問」。 |
66 | 五年四月甲寅,詔曰:「時雨不г,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祗之所,悉可禱祈」。 |
67 | 十二年九月甲子,詔曰:「日月薄蝕,陰陽之常度耳。聖人懼人君之放怠,因之以設誡,故稱日蝕返略,率帶沸棠。斯鎪紉乖率,塵卿已下,宜慎刑罰,以答天意」。 |
68 | 十五年正月,不雨,至于四月,有司奏祈百神。詔曰:「昔成湯遇旱,齊景逢災,並不繇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誠發中,澍潤千里。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今普天喪恃,幽顯同哀,神若有靈,猶應未忍安饗,何宜四氣未周,便欲祀事?唯當考躬責已,以待天譴。 |
69 | 十七年五月丁丑,以旱撤膳。 |
70 | 宣武景明四年四月戊戌,詔曰:「酷吏為示固,繇古同患。孝婦淫刑,東海ㄡ壤。今不雨十旬,意者其有冤獄乎?尚書鞫京師見囚,務虛聽察之理」。己亥,帝以旱減膳,撤樂。辛丑,雨大洽。 |
71 | 正始元年六月,以旱撤樂減膳,公卿以下引咎責躬。詔曰:「朕以菲德,政刑多舛。陽旱歷旬,京師枯悴。在予之責,夙宵疚懷。有司可循案舊典,祗行六事,囹圄冤滯,平處決之。庶尹廢職,量加肪稟。す牙窮,所在存恤,役賦殷煩,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禮進之貪,殘佞言吏,時加屏黜,男女怨曠,務令媾會,稱朕意焉」。又親薦享於太廟。及錄京師見囚,殊死以下皆減一等。鞭撻之坐,悉皆原之。 |
72 | 永平元年五月,帝以旱故,減膳撤樂。 |
73 | 二年五月,帝以旱故,減膳撤樂,禁斷屠殺。 |
74 | 延昌元年四月丁丑,帝以旱故,減膳徹樂,詔尚書與郡司鞫理獄訟。又詔食粟之畜皆斷之。 |
75 | 三年二月,詔曰:「肆州秀容郡殷城縣、雁門郡原平縣,並自去年四月以來,山鳴地震,于今不已,告譴彰咎,朕甚懼焉。祗畏兢兢,若臨淵谷,可恤瘼寬刑,以答災譴」。 |
76 | 孝明熙平元年五月丁卯朔,詔曰:「災旱積辰,苗稼萎悴,比雖微對,猶未г洽。晚種不納,企望憂勞,在予之責,思自兢厲。尚書可鸚粲犴,辯其淹枉。簡量輕重,隨事以聞,無使一人怨嗟,增傷和氣。土木作役,權皆休罷,勸農省務,肆力田疇,庶嘉澤近降,豐年可必」。 |
77 | 神龜二年二月,詔曰:「農要之月,時澤弗應。嘉谷未納,三麥枯悴。德之無感,嘆懼兼懷。可敕內外,依舊雩祈,率從祀典,察獄理冤,掩緶聹蘭藉之境,狂寇暴野,死者既多,白骨橫道。可遣專令收葬。賑窮恤寡,救疾存老。准訪前式,務令周備」。三月,澍雨大洽。 |
78 | 正光元年五月,詔曰:「朕以寡薄,運膺寶圖,雖未明求衣,惕懼終日,而ウ昧多闕,炎旱為災。在予之窆砦,拮芮奘辰,襉逃繁多,囹圄尚積。宜敷仁惠,以濟斯民。八座可推鞫見囚,務申枉濫」。又詔曰:「禳災招應,氛為本民,乃神主實宜率先刺史守令與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視民如傷。況今災旱歷時,萬姓雕弊,而不撫恤窮冤,理決庶訟。可嚴敕州郡,善加綏隱,務盡聰明,加之祗肅,必使事允人神,時致靈應。其賦役不便於民者,具以狀聞,當便蠲罷」。 |
79 | 二年七月癸丑,詔曰:「時澤弗г,禾稼凋損,在予之責,夙宵震懼。雖克躬徹樂,仍無昭感。有司可循案舊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隨速鞫決。庶尹廢職量加防鼢ざ覽,窮在所存。恤役賦煩,民咸加蠲。損賢良讜,直以時罱。貪殘邪佞,即就屏黜。男女怨曠,務令會遇,庶革正懲,違有弭災」。 |
80 | 三年六月,詔曰:「朕以沖昧,夙纂寶歷,不能祗奉上靈,感延和氣,致令災旱頻歲,嘉雨弗洽,百稼焦萎,晚種未下,將成災年,秋稔莫覬,在予之責,憂懼震懷。今可依舊,分遣有司,馳祈嶽瀆。及諸山川百神,能興閿暾,呔∑瀲肅,必令感降,玉帛牲牢,隨應薦享。上下群官,側躬自勵,理冤獄,止土功,減膳徹樂,禁止屠殺」。 |
81 | 四年八月戊寅,詔曰:「朕以眇ウ,忝承鴻緒,因祖宗之基,⑼豕之上,每鑒寐屬慮,思康億兆。比雨旱愆時,皇運舛錯,政理闕和,靈祗表異,永尋夕惕,載恧于懷。宜詔百司,各勤厥職,諸有鰥寡窮疾冤滯不申者,並加憐恤。若孝子順孫,謙貞義節、才學超異、獨行高緒者,具以言上,朕將親覽,加以旌命」。 |
82 | 後周武帝保定二年,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城三十里內禁酒。四月,又禁屠宰。 |
83 | 建德元年五月,帝以大旱,集百官于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非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人歟?宜進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其夜澍雨。 |
84 | 二年三月,不雨,至于七月,集百寮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已,問以治政得失。 |
85 | 宣帝大象元年十二月戊午,以災異屢見,帝御路寢,見百官。詔曰:「穹昊在上,聰明自下,吉凶繇人,妖不自作。朕以寡德,君臨區宇,大道未行,小信非福。始于秋季,及此玄冬,幽顯殷勤,屢貽深戒。至有金入南斗,木犯軒轅,熒惑乾房,又與土合,流星照夜,東南而下。然則南斗主於爵祿,軒轅為於後宮。房曰明堂,布政所也,火土則憂孽之兆,流星乃兵凶之驗。豈其官人失序,女謁尚行,政事乖方,憂患將至,何其昭著,若斯之甚。上瞻俯察,朕實懼焉。將避正寢,齋居哀念,惡衣減膳,去飾徹樂。披不諱之誠,開直言之路。欲使刑不濫及,賞勿踰等。選舉以才,宮闈修德。告諸內外,庶盡弼諧,允叶民心,用銷天譴」。于是舍仗衛,往天興宮。百官上表,勸復寢膳,許之。甲子,還宮。 |
86 | 隋高祖開皇三年四月,旱,帝親祀雨師于國城之西南。 |
87 | 十四年正月,以歲旱祀泰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