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
2 | 嚴可均曰:河上無「者」字。「不祥之器」,大典無「之器」二字。 |
3 | 謙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飾」,史記倉公傳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為望文生義。宋翔鳳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當是『作兵』。大戴禮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與?」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證。或以『佳』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與『作』相近,與『隹』遠,不當作『隹』。」謙之案:「作兵」義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陜西寶雞縣磻溪宮道德經幢「佳」字正作「隹」,可證。又「之器」二字,吳澄本、吳勉學本均無。 |
4 | 王念孫曰:釋文「佳,善也」,河上云:「飾也。」念孫按「善」「飾」二訓,皆於義未安。古所謂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則但可謂之不祥,而不可謂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當作「隹」,字之誤也。「隹」,古「唯」字也。唯兵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處。上言「夫唯」,下言「故」,文義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爭,故無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皆其證也。古鐘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聲韻載道德經「唯」字作「隹」。據此,則今本作「唯」者,皆後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誤為「佳」,則後人亦必改為「唯」矣。 |
5 |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為「隹」之訛。老子「夫惟」二字相連為辭者甚多,若以為「佳」,則當云「不祥之事」,不當云「器」。 |
6 | 物或惡之,故有道不處。 |
7 | 嚴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處」下有「也」字。 |
8 |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均無「者」字。 |
9 | 謙之案:陳象古道德真經解無此二句。 |
10 |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
11 | 中井履軒曰:古人皆貴右,故下降曰左遷,殊無貴左之證,至漢猶然。及其後官貴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則貴左,其俗云。 |
12 | 謙之案:此說非也。左傳桓八年「楚人尚左」,與老子「君子居則貴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貴佐」,乃「左」字之誤。又傅、範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
13 |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
14 |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義疏語,而傳習之久,混入於經者也,詳其文義可見。 |
15 | 紀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似有注語雜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經文,今仍之。 |
16 | 劉師培曰:案此節王本無注,而古注及王注恆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語必系注文,蓋以「非君子之器」釋上「不祥之器」也。本文當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
17 | 馬敘倫曰:紀、劉之說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釋慧皎高僧傳八義解論曰:「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已而用之。」蓋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兩句,系二十四章錯簡;「君子」兩句,乃下文而錯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釋「不祥之器」也。 |
18 | 恬惔為上, |
19 | 嚴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
20 | 羅振玉曰:「恬」,釋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與御注本、廣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簡文及景龍、敦煌本均作「惔」。 |
21 |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釋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畢沅曰:「說文:『憺,安也,從心,詹聲。』『惔,憂也,從心,炎聲。』詩曰:『憂心如惔。』據之則作『惔』者非。」 |
22 | 故不美,若美之,是樂○人。 |
23 | 嚴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無「而」字。「是樂○人」,各本作「殺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
24 | 羅振玉曰:「勝而不美」,景龍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景龍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樂之」。「是樂殺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
25 | 謙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範本「若美」下有「之」字,餘同。室町本作:「勝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殺」,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廣韻曰:「『○』,俗『殺』字。此字見於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有「勝」字義優。李道純曰:「『勝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勝而不美」下,無下二句。 |
26 | 夫樂○者,不可得意於天下。 |
27 | 嚴可均曰:「不可得意於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大典無「則」字。 |
28 | 羅振玉曰:王本「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人」字。與御注三本均無「則」字、「以」字。又與英倫諸本均無「矣」字。「得志」,景龍、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
29 | 謙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樂之者,不可得意於天下」,傅本作「夫樂人殺人者,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範本同傅本,唯無第一「人」字。 |
30 | 故吉事尚左,兇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 |
31 | 嚴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無「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處左」,下「居右」亦作「處右」。 |
32 | 魏稼孫曰:「是以偏將軍」,御注無「是以」二字。 |
33 |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兇」,敦煌本作「喪」。「尚右」下,景龍、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
34 | 謙之案:河上、王弼無「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範本有。又傅、範「居」並作「處」。 |
35 | ○人眾多,以悲哀泣之; |
36 |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殺人之眾」。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喪禮處之」六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與大典皆無。 |
37 | 易順鼎曰:王弼本獨此章無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與下篇「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為此謬論也?惟此章語頗冗復,疑有古注誤入正文,「言以喪禮處之」,觀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語。 |
38 | 譚獻曰:昔人云:「大兵之後,必有兇年」八字,注文誤入。予以為「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三句亦注文。「言以喪禮處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覽引皆無。 |
39 | 嚴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
40 |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據訂正。 |
41 | 又「泣」,一說當作「蒞」。羅運賢曰:按「泣」當為「蒞」之訛。說文無「蒞」字,蓋即「○」。說文:「○,臨也。」「蒞之」與下句「處之」一律。申鑒政體「好惡以章之,喜怒以蒞之,哀樂以○之」,與「以哀悲蒞之」,文法正通。 |
42 | 戰勝,以哀禮處之。 |
43 | 嚴可均曰:「哀禮」,各本作「喪禮」。 |
44 | 謙之案:道藏張太守匯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河上本於「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於王注也。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眾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試刪其冗復,訂定經文如次:夫隹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殺人眾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謙之案:王羲之本、傅、範本「言以喪禮處之」,「言」下有「居上勢則」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勢」作「世」,疑為古注,今據補。 |
45 | 「音韻」此章舊說以文多錯亂,故不言其韻。實則此章以者、器、惡、處為韻,右、之、之為韻。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協,只中間所插入注語可刪。 |
46 |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範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題「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題「三十一章」,範本題「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