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九月丙戌朔,明高傑襲黃得功於儀真之土橋,史可法乃和解之。 |
2 | 初,得功故守廬州,史可法慮傑跋扈,移得功於儀真相牽制;傑故忌之深。登萊總兵黃蜚與得功同姓,稱兄弟,道出維揚,乞兵為護;得功率輕騎三百出高郵以迎。三叉河守備胡茂楨遽以報傑,傑疑其圖己,乃伏精卒中道邀擊之,而別遣千人間道襲儀真。得功至土橋,解鞍下馬作食,伏兵猝起。得功出不意,亟舉鞭上馬,而飛矢雨集,所乘馬值千金,中矢踣;騰上他馬逸去。傑之遣兵也,戒必生致得功。有梟健十七騎舞槊直前,得功大呼反斗,奪其槊,人馬披靡;發腰間所餘七矢,殪七人。矢盡,揮長刀復殪其三;跳入頹垣中,哮聲如雷。追者不敢逼,乃及於大軍以免;惟從行三百騎皆歿。傑所遣千人襲儀真者夜至,守將邱鉞、馬岱偵知,相與謀曰:『高兵來,以主帥他出也;姑以舊城委之。天明,主帥至,內外夾擊,吾事濟矣』!令士卒飽食,且休於城外,碁置炬火為疑兵。傑兵疑,不敢進;望見炬火,以為營盤也,炮矢齊發,夜半與火藥俱盡。馬岱開門出擊,盡殲之。得功還,聞知益大怒;自以於同事無纖芥嫌,一朝見襲,嗔目切齒,誓與傑決死戰。可法命監軍萬元吉解之百端,而詗者謂『得功兵且至』。傑大言曰:『曩千人維揚猾少,吾故驅之,假手黃君;吾之士卒,詎至於敗也』!會得功有母之喪,可法入弔,立而語之曰:『土橋之釁,無愚智知傑不義;今將軍以國故、親故蠲盛怒,使歸其曲於高,而將軍收名於天下也』。得功色稍和,然以失亡三百騎為憾。可法命監紀應廷吉等如傑營,曰:『靖南聽我矣!君何愛百騎而害大事乎』?傑如命償馬;馬羸多斃,可法自出三千金代之償,又令傑以千金為得功母賵,憾始稍解焉。 |
3 | 徐鼒曰:「乃」者何?難詞也。既不能以德化而又不可以法制,不得已而和解之者;其事愈卑而其勢亦愈難矣! |
4 | 明復前薊督趙光忭官。 |
5 | 明布衣方翼明疏劾馬士英;下之獄。 |
6 | 翼明,浙江奉化人。 |
7 | 明以都督僉事張成福充山東河北總兵官。 |
8 | 從馬士英請也。 |
9 | 明高傑請瓜州、泰興、邵伯鹽稅助軍。 |
10 | 時四鎮私設行鹽、理餉、總兵、監紀等官,自畫分地;商賈裹足,民不聊生。 |
11 | 辛卯,明福王御經筵。 |
12 | 明命撰起居注。 |
13 | 從高弘圖請也。尋設起居注六員,珥筆紀事。 |
14 | 明裁各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
15 | 明逮湖廣巡按御史黃澍,不至。 |
16 | 初,錦衣衛劉僑以罪遣戍,私以玉杯古玩由周文江進於獻賊,賊即署為指揮使。比左良玉兵復蘄、黃,僑削髮遁;澍持之急,而士英納僑賄,召至京,復其職。即令以私書訐澍受賂,澍疏辨。士英又嗾楚宗室朱盛濃訴澍凌逼宗室,己隨疏糾之;擬旨:奪官逮問。澍乃匿良玉軍中,陰令眾嘩索餉。再逮,皆不至。士英由是與良玉有隙。 |
17 | 徐鼒曰:特書何?傷王之不綱而臣之交訐也。「春秋」之義,有所挾以抗君命者皆為叛;倚強藩為逋藪、視王命為弁髦,豈俟徽州之役而始決為不臣也哉! |
18 | 明修「思宗實錄」。 |
19 | 甲午,明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姜曰廣罷。 |
20 | 曰廣既連被污蔑,求罷益力。陛辭日,至王御殿,群臣陪列。曰廣曰:『微臣觸忤權奸,自分萬死;聖恩寬大,猶許歸田』。馬士英勃然曰:『我為權奸,汝且老而賊矣』!即叩頭言:『臣從滿朝異議中推戴皇上,願以犬馬餘生歸老貴陽,避賢路。如陛下留臣,臣亦但多一死』!曰廣叱之曰:『擁戴是人臣居功地邪』?士英曰:『我無功,以汝謀立潞藩故有功耳』!王曰:『潞王朕之叔父,賢明當立;兩先生毋傷國體』。既出,復於朝門相詬罵。曰廣骨鯁廉介,有古大臣風;扼於奸邪,未竟其用,天下惜之。 |
21 | 乙未,明都察院左都御史劉宗周罷。 |
22 | 宗周再疏乞休,許馳驛歸。臨行,復疏陳五事:『一曰修聖政,毋以近娛忽遠奠:國家不幸,遭此大變,今紛紛制作,似不複有中原志者。土木崇矣,珍奇集矣,俳優雜劇陳矣;內豎充庭,金吾滿座,戚畹駢闐矣;讒夫昌,言路阨,官常亂矣:所謂狃近娛而忽遠猷也。一曰振王綱,毋以主恩傷臣紀:自陛下即位,中外臣工不曰從龍,則曰佐命。一推恩近侍,則左右因而秉權;再推恩大臣,則閣部可以兼柄;三推恩勛舊,則陳乞至今未已;四推恩武弁,則疆場視同兒戲。表裡呼應,動有藐視朝廷之心;彼此雄長,即為犯上無等之習。禮樂征伐,漸不自天子出:所謂褻主恩而傷臣紀也。一曰明國是,毋以邪鋒危正氣:朋黨之說,小人以加君子,釀國家空虛之禍,先帝末造可鹽也。今更為一元惡稱冤,至諸君子後先死於難、死於殉國者,若有餘戮。揆厥所由,止以一人進用,起無限風波;動引三朝故事,排抑舊人。私交重、君父輕,身自樹黨而坐他人以黨:所謂長邪鋒而危正氣也。一曰端治術,毋以刑名先教化:先帝頗尚刑名,而殺機先動於溫體仁;殺運日開,怨毒滿天下。近如貪吏之誅,不經提問,遽科罪名;未科罪名,先追贓罰。又職方、戎政之奸弊,道路嘖有煩言;雖衛臣有不敢問者,則廠衛之設何為?徒令人主虧主德、傷治體:所謂急刑名而忘教化也。一曰固邦本,毋以外釁釀內憂:前者淮、揚告變,未幾而高、黃二鎮又治兵相攻。四鎮額兵各三萬,不用以殺敵而自相屠戮;日煩朝廷講和,今日遣一使、明日遣一使,何為者?夫以十二萬不殺敵之兵,索十二萬不殺敵之餉,亦必窮之術耳!若不稍裁抑,惟加派橫徵,蓄一、二蒼鷹乳虎之有司,以天下殉之足矣:所謂積外釁而釀內憂也』。王優詔報聞。宗周以宿儒重望,為海內清流領袖;既出國門,都人士聚觀歎息,知南都之不可有為也。 |
23 | 明戶科給事中吳適疏留姜曰廣、劉宗周;不聽。 |
24 | 適字幼洪,號靜齋,長洲人;崇禎丁丑進士,以知縣行取。南都立,官戶科給事中。疏言維新五事:『一曰信詔旨:朝廷之有絲綸,所以彰示臣民,俾知遵守。邇因事變錯出,前後懸殊:用人之途,始慎而繼以雜;誅逆之典,初嚴而終以寬。禁陳乞矣,而矜功誦冤者章日上;重爵賞矣,而請蔭乞封者望日奢。鎮帥屢責進取而逡巡不前,軍需頻督轉輸而庚癸如故。欲期畫一,宜重王言。一曰核人才:人才為治道所從出,頃者典籍無稽、錢神有徑。人思躍冶,初任輒冀清華;官多借題,行間每增監紀。膻逐之謀愈切,卸擔之術偏工。起廢而熏蕕並進,懸缺則暮夜是求;以致薦牘日廣,啟事日登。今後求才務寬,用人務核;寧重嚴於始進,毋追恨於僨轅。一曰儲邊才:將帥之略,豈必盡出武途;如唐之節度,文武兼用、內外互遷。請飭中外蓬蓽之彥,非韜鈐之略勿講;辟舉之選,非軍旅之才勿登。技勇騎射,日日講求;共激同仇,以振積懦。一曰伸國法:陷北諸臣已有定案,但恐此輩輦金求翻。既以寬其不死者,昭皇上之浩蕩;尤當以絕其覬用者,明臣子之大防。一曰明言責:祖宗設立六垣,與六部相表裏;是故糾彈之外,復有抄參。倘掖坦僅取充位,則白簡只貴空懸。抄發本章,一胥吏事,豈先王設官意哉?望陛下亟進讜言,見諸施行;毋批答徒勤,而實效罔著』!又疏言:『國恥未雪,陵寢成墟,豫東之收復無期,楚、蜀之摧殘頻甚;又況畿南各省到處旱災,臣鄰消長多虞、將帥玄黃構釁。伏惟陛下始終競惕,兼仿祖制:早午晚三朝,勤御經筵而親儒臣,尚茅茨以省工作,嚴爵賞而重名器;諸凡無藝之徵,一概報罷。被災之地,確核酌緩;墨吏必懲,橐胥必殛。根本之計,孰大於此』!尋又疏請:『定期日講、舉行午朝,俾閣部大臣以及台垣散秩,咸得躬膺清問。即於披對之餘,採疾苦以疏民隱,核功罪以勸疆臣,明是非以黜邪佞』。及曰廣、宗周同時去位,適又抗疏言:『曰廣、宗周歷事五朝,忠心亮節,久而彌勁;應亟賜留』。疏入,皆不聽。 |
25 | 明吏科給事中熊汝霖疏陳時事;詔奪俸三月。 |
26 | 汝霖字雨殷,餘姚人。崇禎辛未進士,由知縣以治聲擢戶科給事中。尋以言事忤旨,謫福建按察司照磨。南都立,起原官,轉吏科。汝霖言:『諸臣爭誇定策,罔計復仇。始之武與文爭,繼而文與文角;殿廷之上,無人臣禮:此豈立國之規哉』?馬士英銳意起大鋮,汝霖言:『陰陽消長,間不容髮;國家必欲求奇才,草澤中尚不乏人,何至擇及丹書?閣臣此舉,無乃負先帝、負皇上乎!臣自丹陽來,知浙兵為邊兵所擊,火民居十餘里;有言「四鎮以殺掠獲封爵,我亦何憚而不為」?臣意四鎮必毅然北征,一雪此恥;今戀戀淮、揚何也?況一鎮之餉多至六十萬,勢必不能供;即仿古藩鎮法,亦當在大河以北開屯設府,曾奧窔之內而遽以藩籬視之乎』?及大鋮起佐兵部,汝霖言:『既以大鋮為知兵,當置之有用之地。若但優游司馬,樞輔已饒為之,何須添置』?既而曰廣、宗周相繼去位,汝霖乃疏言:『臣觀目前大勢,即偏安亦未可穩。「兵餉戰守」四字,改為「異同恩怨」。朝端之上,玄黃交戰,即一、二人之用舍,而始以勳臣、繼以方鎮;固圉恢境之不講,而舌鋒筆鍔之是務。俄以匿帖而逐舊臣矣,俄以疏藩而參宰輔矣。輔臣曰廣忠誠正直,海內共欽;麼麼小臣,聽誰主使?且聞上章不由通政,內外交通,飛章告密;墨敕斜封,端自此始。近復中外喧傳,將復廠衛。夫廠衛樹威牟利,縉紳慘禍所不忍言,小民雞犬亦無寧日;此尚可為國乎?先帝憂勤十七年,曾無失德;而廠衛一節,未免府怨臣民。今日締造之初,如育嬰孩;調護為難,豈可便行摧折?陛下誠思先朝之何以失,即知今日之何以得。先帝篤念宗藩,而聞寇先逃,誰死社稷?保舉換授,盡是殃民;則今何以使躍冶不萌而維城有賴?先帝隆重武臣,而死綏敵愾十無一二,叛降跋扈肩背相踵;則今何以使賞罰必當而惠威易行?先帝委任勛臣,而官舍選煉一任飽揚,京營銳卒徒為寇藉;則今何以使父書有用而客氣是屏?先帝簡任內臣,而小忠小信原無足用,開門延敵且噪傳聞;則今日何以使柄無旁操而恩有餘地?先帝不次擢用文臣,而邊才督撫誰為捍禦?超遷宰執羅拜賊廷;則今何以使用者必賢而賢者必用』?疏入,奪俸三月。 |
27 | 踰月,以奉使淮南陛辭;疏言:『朝端議論日新,官府揣摩日熟。自少宰樞貳悉廢廷推,四品監司竟進詹尹。追贓定罪,無煩司寇;蹊徑迭出,謠諑繁興。一人未用,便目滿朝為黨人;一官外遷,輒訾當事為可殺。市井狡獪,眈眈得官;置國恤於罔聞,逞私圖而得志。黃白充庭,青紫盈路;六朝佳麗,復見今時。獨不思他時稅駕何地邪』?不報。 |
28 | 徐鼒曰:觀汝霖疏思宗云:『自戒嚴以來,疏凡二十上,百不行一;而所揣敵情,不幸言中』。蓋冀思宗之悔悟也;顧以言過激而得罪。夫思宗之憂勤,猶聽之不聰;若是南都君相,複何責哉! |
29 | 明命黃斌卿移屯九江,鄭鴻逵屯鎮江,黃蜚屯蕪湖、采石。 |
30 | 丁酉,明以王之綱為總兵官,鎮守河南。 |
31 | 之綱,宛平人;官中軍都督府都督同知。至是,掛蕩寇將軍印,充總兵官,守河南。 |
32 | 明敘江北文武多年戰功,加馬士英少傅,仍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士;蔭一子錦衣衛指揮僉事,世襲。 |
33 | 徐鼒曰:敘多年戰功何?遠無可稽之詞也。備書何?愧之也。 |
34 | 明以王瀠為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東江等處。 |
35 | 明以牟文綬為總兵官,鎮守荊州。 |
36 | 時荊州未復,命文綬自施彞衛收集士兵,出夔州以圖之。 |
37 | 明以王允成署總兵官,鎮守岳州。 |
38 | 明命黃得功移駐廬州以防桐、皖,劉良佐進復黃、汝,高傑移駐徐州進復開、歸。 |
39 | 明興平伯高傑率兵赴鎮。 |
40 | 史可法銳意復中原,出巡淮上,閱澤清、良佐軍,虛夸不足用;惟高傑所統四萬人,皆山、陝勁卒,欲使為前鋒。念其人雖暴抗,然慷慨識機變,可說而動;乃與傑往復論事,多所獎借。有僧德宗者,談禍福奇中,傑亦折節稱弟子。問曰:『弟子他日得免於禍乎』?僧曰:『居士起擾攘,今歸朝為大將、為通侯,此不足為居士重。惟率眾從史居士,儒家稱聖人,我法所謂菩薩;與之一志並力,可謂得所歸矣。徒問老僧無為也』。傑不覺斂容服。傑之妻邢氏饒權智,傑嘗語人曰:『吾以自助,非貪其色也』。邢氏見可法出至誠,乃亦勸傑傾心。可法喜日:『吾事集矣』!乃命王相業監其軍,奏李成棟、賀大成、王之綱、李本深、胡茂楨為大將;曰:『速驅之,可以專制河南』。而傑以將吏妻子暴露野次為辭,請入居揚州,紳民多震動。可法自遷於東偏行署,以督府為之舍;邢氏約其兵聽節制,始安堵;傑乃治裝行。九月之十日祭旗,疾風折大纛,西洋炮無故自裂。傑曰:『此偶然耳』!遂於十月十四日登舟。推官應廷吉私謂人曰:『旗斷炮裂,已為不祥;今十四日俗稱月忌,又為十惡大敗,何故登舟』?時可法方圖河南,郎中黃日芳、僉事陸遜之叩之廷吉。廷吉曰:『明年太乙在震,角亢司垣,始擊掩壽星之次,法當蹶上將。天下事未可知也』。已而,師竟無功。 |
41 | 廷吉字棐臣,鄞縣人。天啟丁卯進士,知碭山縣。左光先薦其才,擢淮安府推官,赴督師軍前為監紀。廷吉精天文,用勾股三式之學;可法倚之。 |
42 | 徐鼒曰:高傑書爵何?予之也。■〈劷鎩黨誆活恐才而能服銜勒為人用者,良馬也;臃腫拳曲、不中繩墨之木而能為匠石用者,良材也。傑擾攘起家,殘忍好殺,而能感史閣部之忠,改行革心,誓師進取,其視澤清、良佐輩之頑嚚比周,蓋天壤矣!君子所以嘉改過哉! |
43 | 明追賜開國功臣、靖難死節、武熹兩朝忠諫諸臣封謚。 |
44 | 徐鼒曰:何以書?譏也。然則封謚未當乎?是皆二百年來所宜昭雪褒恤者也。何以譏?梓宮葬、宗社陸沉,臥薪嘗膽之秋,豈潤色太平之事乎? |
45 | 甲辰,明以吏部右侍郎黃道周為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 |
46 | 道周字幼平,漳浦之銅山人也。銅山在孤島中,有石室;自幼坐臥其中,故其門下士稱為石齋先生。少家貧,讀書羅浮山,山水暴漲,墜澗中,溯流而出;遇異人授以讀書之法,過目不忘。為文典奧,原本經術。登天啟壬戌進士,改庶吉士,歷編修,擢右中允。以論楊嗣昌下獄,譴戍辰州。嗣昌敗,召道周還,復故官;道周遂稱病歸。 |
47 | 南都立,起吏部右侍郎;道周不欲出,士英遣人諷之曰:『人望在公,公不起,欲從史可法立潞王邪』?道周不得已,乃趨朝,陳進取九策。至是陞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見朝政日非,乃自請祭告禹陵。臨行上言:『今欲東收兗、濟,北略漳、河,西取應、安,然後問洛陽之鐘簴、掃成德之松楸,上規天壽;此曠日持久,其道誠難。必如臣愚計,得一沈鷙之將,簡士三萬、齎糧百日,出贛榆、韋橋,東踰破車,度臨朐、歷博興,直上鹽山,抵滄州。此間千四百里,皆荒曠如升虛邑;惟臨朐、安邱、樂安、陽信之間稍有屯聚,可因糧而食。盡七晝夜至武清,渡白溝,出其不意,從天而降。然後致陛下哀痛之意,祭告灑掃於十二陵,與長安士民拭淚而覲九廟。還則兵分兩道:一下臨清以收兗、濟,一下邯鄲以收彰、衛。其用力甚少,奏功甚巨。此耿弇所發憤於祝阿,劉裕所歡呼於大峴也』。夜泊龍江關,夢高皇帝至,厲聲曰:『卿舍我去邪』?道周製一衣,刺「大明黃道周」於裾;語門人曰:『南都必敗,當以識吾屍耳』! |
48 | 明以左良玉子夢庚掛平賊將軍印。 |
49 | 良玉舊為平賊將軍;既封藩,乃以印畀其子。 |
50 | 徐鼒曰:特書何?譏也。孱主之於強藩,猶慈母之於驕子;日思結其驩,惴惴焉恐不得一當。固其驕悍之性不可馴,亦其君父之有以長其惡也。夫良玉之跋扈,固不假其子之助虐;而主威日輕,胡以立國?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尚其戒之哉! |
51 | 明令童生納銀,免府、州、縣試。 |
52 | 馬士英請免童生府、州、縣試,上戶銀六兩、中戶四兩、下戶三兩,徑送學院收考,其銀以充兵部招練軍器之用;從之。已而,溧陽知縣李思謨竟以不令童生納銀,降五級。 |
53 | 明禁擅立官戶。 |
54 | 命鄉官與監生、齊民較田多寡,一體當差;不得擅立官戶。 |
55 | 明命河南巡撫越其傑募兵屯田。 |
56 | 給其傑銀十五萬,令自募兵屯田。 |
57 | 丙午,明督師大學士史可法視師清江浦,以圖中原。 |
58 | 可法於二十一日丙午駐清江浦,奏以李成棟為徐州總兵官、賀大成為藩標先鋒總兵官、陸遜之為大梁屯田僉事、胡蘄忠知睢州、冷時中為開封通判、李長康為開封推官以經略中原。命標下總兵李世春駐泗州、張天祿駐瓜州、許大成領忠貫營李棲鳳駐睢寧、劉肇基駐高家集、張士儀駐王家樓、沈通明駐白洋河;馬應魁為中軍副將,翟天葵、陶匡明為旗鼓,汪一誠為參將,以分任防河;副使黃鉉、主事何剛、知縣吳道正分理糧餉,知縣應廷吉為軍前監紀。又與諸鎮分汛地,聽自擇便利;其王家營而北至宿遷最衝要,可法自任之,緣河南岸築壘焉。 |
59 | 時高傑刻期進取開、歸,可法亟請餉於朝;而馬士英以鎮將與可法協為不利己,陰裁抑之。可法因疏言:『臣皇皇渡江,豈直調和四鎮哉?朝廷之設四鎮,豈直江北數郡哉?高傑請進取開、歸,直搗關、洛,其志甚銳。臣於六月請糧,今九月矣,豈有不食之卒可以殺賊乎』?士英益靳之不發,數詔趣出師;可法舉示四鎮,皆曰:『不給我餉,而責我戰乎』?由是坐困。既而阮大鋮遷兵部尚書,高、姜諸賢相繼去位。可法乃上言:『近來人才日耗、仕路日淆,由名心勝而實業不修,議論多而成功絕少。遇清卿台省,則曰謀猷經濟,非其人不可;遇錢榖之任,則曰此危地,何為困我!此推彼卸,始付庸人;倏用倏更,有同兒戲。即偶出特簡,亦必百計求全,非託病則棄官,曾無為國家實心任事者;以致敗壞至此。今事勢更非昔比,必專主討賊復仇;舍籌兵籌餉無議論,舍治兵治餉無人才。有摭拾浮談、巧營華要者,罰無赦;停不急之官,罷不急之務,俾大小臣工併力恢復,則中興之業可成』。王優獎之而不能行。又言:『欲用大鋮者,以才;爭大鋮者,以逆案也。大鋮即可用,何必罪爭者;即不可用,當採群議,何至以一人壞天下事乎』!不聽。 |
60 | 徐鼒曰:大書特書何?從「綱目」書丞相亮治兵漢中之例也。然則何貴乎爾?亮之言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此萬世人臣之則哉! |
61 | 明稱福恭王陵為熙陵。 |
62 | 即皇考恭皇帝陵也。尋議建特廟。 |
63 | 明命僉都御史、湖北巡撫何騰蛟仍舊職。 |
64 | 騰蛟字雲從,貴州黎平衛人。天啟辛酉舉人,崇禎中知南陽縣;地當衝要,數摧賊鋒。又從巡撫陳必謙破賊安皋山,並討平士寇:能聲大著。遷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出為懷來兵備僉事,調口北道,丁母憂。巡撫薦其才,將奪情,固辭歸。服闋,起淮、徐兵備,境內肅然。癸未冬,晉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北。時湖北盡陷,止武昌一府為左良玉屯軍所;騰蛟與良玉交驩,一軍帖服。福王之立也,詔至;良玉部下有異議。騰蛟乃以劍自隨,曰:『社稷安危,繫此一舉;倘不奉詔,當以此身付三尺劍耳』!會江督袁繼咸既良玉所置正紀官盧鼎力請,開讀如禮;事乃定。 |
65 | 時朝議將遷騰蛟他省,命丁魁楚巡撫承德、襄陽等處。兵部員外郎李向中疏言:『臣鄉湖廣窮民散亂,軍旅空虛;萬一逆賊競武昌,則江南豈得安堵?臣謂荊、襄宜設重鎮,募大兵以據上游,與淮、鳳諸處相犄角;使賊騎不得馳驟漢、廣,庶可保障江南。且承天為陵寢重地,應早為整頓。左鎮駐札武昌,隱有虎據在上之勢。而撫臣何騰蛟一腔忠義,千里干城;小民依之若嬰兒之求慈母,將士信之若手足之應腹心:亦可謂上下相安而軍民各得者矣!近聞有升遷別省之說。夫保江南,不在逼處江幹而在扼其要領,則臣省荊、襄最為急矣;安臣省者,拒賊猶後,而馭兵為先。則撫臣其不可更矣』。乃命丁魁楚另用,騰蛟仍撫湖北。尋晉兵部右侍郎兼撫湖南,而改魁楚總督兩廣軍務。 |
66 | 徐鼒曰:「明史」、「三王紀略」及溫氏「繹史」俱云『命丁魁楚另用,何騰蛟兼撫湖北』;誤也。騰蛟為湖北巡撫久矣,未改他命,何雲兼撫?蓋是時丁魁楚有巡撫承德、襄陽之命,騰蛟將遷他省,故李向中之疏云云也。曰仍舊職者,紀實也。 |
67 | 庚戌,明開佐工事例。 |
68 | 武英殿中書銀九百兩,文華殿中書千五百兩,內閣中書二千兩,待詔三千兩,拔貢一千兩,推、知銜二千兩,監紀、職方萬千不等。時為之語曰:『中書隨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如狗。相公只愛錢,皇帝但吃酒;掃盡江南錢,填塞馬家口』。明年二月,授輸納富人翰林待詔;更有『翰林滿街走』之語。然止兩殿中書及改貢者銀入於官,其職方、待詔、監紀、追蔭、起廢則向權門投納,故御史郝某又有「官買私賂量出剩餘助公」之疏也。 |
69 | 徐鼒曰:自納粟拜爵之事興,而變本加厲者,爛羊屠狗,胡可問焉!「傳」曰:『作法於貪,弊將若之何』?仲尼所以惡作俑者夫! |
70 | 明許都餘黨復亂,奪浙江巡撫黃鳴俊官、逮前巡按御史左光先。 |
71 | 八月,義烏、東陽許都餘黨複亂。鳴俊奏:『光先誘殺許都,不行善政,以致煽動』。王諭在朝浙臣直奏。兵科陳子龍,前說都歸命者也;常以殺降負都為恨,言『東陽再亂,因縣官誅求激變』。乃逮前東陽令姚孫棐;光先以庇孫棐同逮,奪鳴俊官。光先為光斗弟,又嘗劾阮大鋮,故大鋮欲以激變陷之,朝士無敢言者。蘇松巡撫祁彪佳獨言:『許都之變突發,東陽、義烏、浦江皆無堅城,光先調兵措餉不一月而元兇授首,兩浙復安。夫弄兵揭竿,至於破城據邑,其罪豈不當死?當日兵威所迫,賊已窮蹙而後乞命,與陣擒無異;非誘降也。設誅鋤不力,養虎貽患;國難方張,事何可問?豈可反以激變罪之乎』!於是大鋮並切齒彪佳焉。 |
72 | 徐鼒曰:子龍、彪佳皆忠誠純白君子也,其論許都事,胡分茅設蕝之若是?子龍說都降不能全都之命;我負伯仁,心所慚恨;彪佳據法以言之,則都豈有生理哉?君子之心各有當也,何必同。 |
73 | 明再賞定策功,加李沾都察院左都御史;逮前侍郎呂大器。 |
74 | 明進封朱國弼保國公。 |
75 | 明停宗室換授。 |
76 | 是年冬,齊藩宗長知墭等請換授官;不許。 |
77 | 明諭吏、兵二部量用北來官。 |
78 | 時陷賊諸臣南還,史可法言:『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投呈吏、兵二部註名錄用,否則絕其南歸之心』。又言:『北都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若在北者始應從死,豈在南者獨非人臣?即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士英叨任鳳督,未能悉東南兵甲疾趨北援;鎮臣澤清、傑以兵力不支,折而南走: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也。乃因聖明繼統,斧鉞未加,恩榮迭被;而獨於在北諸臣毛舉而概繩之,豈散秩閒曹責反重於南樞、鳳督乎?宜摘罪狀顯著者,重懲示儆;若偽命未污,身被刑辱,皆當姑置不問。其逃避北方、徘徊後至者,許戴罪討賊,赴臣軍前效力』。廷議並從之。 |
79 | 徐鼒曰:昔李綱作相,首嚴邦昌偽命之誅;而論者咎其失策,豈輕名節哉?王業艱難,政宜含垢。以故鄴士通袁,孟德手焚其牘;黃權降魏,昭烈不罪其孥:非微安反側之心,亦以寓招徠之意。此其事惟史公能變通之,而非戢山、石齋諸賢所肯出者也。 |
80 | 甲寅,明吏部尚書徐石麒罷。 |
81 | 石麒剛方清介,下吏寒士有才者汲引不遺餘力;與人言,移日不倦,而不可干以私。中貴田成輩納賂請屬,拒不應。時馬、阮植黨樹私,權傾中外;石麒以法裁之。士英欲得侯封,諷司禮監韓贊周入言之;石麒奏曰:『世宗以外藩入繼,將封輔臣伯爵,而楊廷和、蔣冕謙不受。今國恥未雪,諸臣列士自榮,不愧廷和等邪?且俟海內清晏,議之未晚』。又言:『恭王殉難,先帝尚遣一勛臣、一黃門、一內侍審唁具殮;今先帝梓宮何處?封樹若何?僅遣一健兒應故事,則群臣之悲思大行,祗具文耳』!士英惡之。御史黃耳鼎、陸朗有物議,石麒以年例出之。朗賄奄人,內傳留用。石麒發朗內通之罪,朗恚,詆石麒。耳鼎亦疏訐石麒枉殺陳新甲以敗和局,士英助之。石麒乃歷陳自有東事以來,主款之誤;且言:『先帝之誅陳新甲也,曰「陷我七親藩」。七藩之中,恭皇帝居一焉,皇上忘之乎』?因引疾乞休,命馳驛去。其後死於嘉興之難。 |
82 | 明淮揚巡撫田仰疏為劉澤清請餉。 |
83 | 澤清在淮安,選義坊之健者入部,肆掠於野。仰無如何,乃為請餉。王曰:『東南額餉不滿五百萬,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不許。或問澤清:『敵來則若何』?曰:『吾立福主,此地供吾休息;萬一有事,則擇江南一善地去耳』!澤清粗解文義,貌如書生,而性殘忍;平居蓄兩猿。一日,宴其故人子,酌酒金甌中,呼猿捧之跪送客;客以猿狀猙獰,逡巡不敢受。澤清笑曰:『若怖乎』?命取囚來,撲階下,剜其肝腦和酒置甌中,付猿捧之前;飲嚼立盡,顏色自若。 |
84 | 明劉澤清殺副總兵劉孔和。 |
85 | 孔和字節之,長山人;故大學士鴻訓子也。性豪邁,工詩文。北都陷,起兵長白山,殺偽縣令;聞王師已破賊,遂率眾南下。澤清使客說之,因以兵屬焉。澤清嘗為詩示坐客,眾交口譽之,孔和不語;強問之,則大言曰:『國家舉淮東千里付足下,不聞北向發一矢;詩即工,何益國事?況未必工邪』!澤清怒,罷酒,坐客皆震懾。孔和拂衣徐出;澤清呼壯士二十人追及舟中,拉殺之。時朝命為副總兵,命下而死已三日矣。 |
86 | 徐鼒曰:此事日月不可詳,姑類志之。顧炎武「聖安本紀」謂:『澤清弒叔父劉孔和』。蓋當日傳聞之誤也。或曰同里,或曰同姓。專殺則有之,故曰殺副總兵。 |
87 | 冬十月乙卯朔,我大清世祖章皇帝定鼎北京。 |
88 | 明鑄弘光通寶錢。 |
89 | 丙辰,明以鄭芝龍為總兵官,鎮守福建。 |
90 | 丁巳,明錢謙益疏頌馬士英功,雪逆案冤。 |
91 | 謙益以定策異議自危,遂諂附馬、阮自解。士英欲起用蔡奕琛、楊維垣,恐物論不容;以謙益人望也,屬薦之。謙益乃阿士英指,疏列四事:曰嚴內治、定廟算、振紀綱、惜人才。其請定廟算也,有云:『先臣孫承宗言以文統武,極是弊端。臣觀三十年來,文臣出鎮專征,鮮不覆敗;其綽有成算、克奏膚功者,承宗之後,馬士英一人耳。先帝以楚事付左良玉,而舊疆恢復;以閩事付鄭芝龍,而嶺海無虞:此專任武將之明效也』。其請惜人才也,一曰資乾濟:『今天下非才乏也,分門戶、競愛憎、脩恩怨,即其胸中了然,如喑者之不能言、魔者之不能寐,有物以限之也。令人才當摧殘剝落之秋,以真心愛惜、以公心搜訪,庶可共濟時艱。臣所知者:有英穎特達如蔡奕琛、馮元揚及某某者,謀國任事,急病攘夷之選也;有老成典型如唐世濟、范鳳翼、鄒之麟及某某者,端委廟堂,疏穢鎮浮之選也;有公望著聞者,詞臣餘煌、道臣陳洪謐之流也;有淪落可惜者,科臣陶宗道、楊兆升及某某之流也』。二曰雪冤滯:『欽定逆案諸臣,未免軒輊有心、上下在手。陛下既以贊導無據,拔阮大鋮而用之矣;若虞廷陛、楊維垣、虞大復、吳孔嘉、周昌晉,乞下部詳察錄用,許其自新,亦渙群破黨之一端也』。又雲:『蔡奕琛曾以複社抗疏攻臣,臣心知其誤,固已釋然置之矣。天下多事,將伯助予;中流遇風,吳、越相濟。果有嫌隙,固當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況臣本無仇於奕琛乎!臣親見門戶諸臣植黨營私,斷送社稷、斷送君父;何忍復師其故智!且他日獨不思見先帝於九原乎?逆案之賈繼春、阮大鋮者,皆慷慨魁壘男子也』。疏數千言,煩猥不盡錄,大旨在頌馬士英功,雪逆案諸臣冤。而奕琛見中有魁壘男子語,則不喜;揚言於朝曰:『我自宜錄用,何藉某之薦牘誚我』?聞者笑之。 |
92 | 臣鼒曰:特書何?罪謙益之無恥也。謙益謬附東林,以為名高;既以患得患失之心為倒行逆施之舉,勢利熏心,廉恥道喪。蓋自漢、唐以來,文人之晚節莫蓋無如謙益之甚者。純廟斥毀其書,謂不足齒於人類;蓋以為有文無行者戒哉! |
93 | 獻賊陷明卭州,川南道胡恆、知州徐孔徒死之。 |
94 | 恆,竟陵人,官川南道,駐節卭州。賊至,恆命幕客汪光翰出調兵來援;未至而城陷。恆與其子之驊戰死,妻樊氏、妾成氏、馮氏、之驊妾周氏、僕京兒、弩來、婢女二人俱從死;惟之驊妻朱氏及幼子峨生得脫。孔徒,江西人;賊欲生降之,不屈死。時賊屯兵文筆山,驅士女登城環守,徹夜鳴鉦;假寐者立斬。日未曛,即不許舉火;覘有燈光及耳語者收之,左右數十家皆坐。 |
95 | 獻賊陷明蒲江,知縣朱蘊羅死之。 |
96 | 蘊羅,江夏舉人。城陷,巷戰被執,全家俱死。 |
97 | 明卭州舉人劉道貞起兵拒獻賊,戰於雅州小關山,大破之。 |
98 | 道貞字墨仙,天啟辛酉舉人。賊陷卭,道貞走沈黎,與指揮使曹勛合謀起兵。賊至雅州,道貞及勛拒戰於小關山,大破其眾,斬千餘級。自是嚴道以南,不被寇害。 |
99 | 戊午,明錦衣衛捕得行賄於李沾者,詔勿問。 |
100 | 錦衣馮可宗捕得江陰人行賄於李沾者,士英為之請於王,詔勿問。時士英比周群小,賄賂公行,門下僧利根為次饋獻之高下。沾嘗進玉帶,慮士英不之重,屬利根稱為至寶;士英遂以進於王,王每服以御朝。故輔周延儒子奕封乞恩免贓;有舉人汪庶者與延儒弟正儀聯姻,士英微時嘗貸於徽商汪曙而不應,心銜之,以曙與庶同音,乃擬旨於汪曙名下追贓,免奕封所坐六萬之半而坐曙贓六萬。時王禁朝臣宴會,而士英、大鋮與群小每夕醵飲為常。 |
101 | 徐鼒曰:特書何?罪士英之無忌也。 |
102 | 己未,明以降賊臣張縉彥總督北直、山西、河南、河北軍務,給事中利瓦伊樾疏糾之;不報。 |
103 | 縉彥,前以兵部尚書污偽職,賊敗西行。縉彥至太原,偕降賊陳永福之部將大同張一方、懷慶蔡元吉脫身走豐峪山,著黃冠走盤駝,炙人肝而食。八月之五日,擒府縣偽官於新鄉,偽都尉黃某追襲,一方伏林中射殺之,乃俱南還。縉彥乃更詐言集義勇,收復列城。大學士王鐸薦之,士英納其賄,授原官,總督北直、山西、河南、北軍務,便宜行事。維樾劾之曰:『縉彥暗曶失機,寸斬莫贖;逆賊入宮,青衣侯點。總督何官?顧畀賊臣,胡刑賞倒亂如此地』!不報。 |
104 | 庚申,明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高弘圖罷。 |
105 | 弘圖四疏乞歸,允之。弘圖家本素封,亂後無存,挈一幼子寓蘇州之僧寺;久之,入浙居紹興。人乞一面,不可得。 |
106 | 辛酉,明命太監孫元德督催錢糧。 |
107 | 壬戌,明劉澤清薦降賊臣黃國琦、施鳳儀,御史胡時亨疏糾之;不報。 |
108 | 澤清招商船為水營,薦黃國琦監軍。時亨疏言:『近來文武升授,皆出勳臣之口;至從逆偽官,蒙面求進。武臣不效命,謂文臣掣其肘;今不又武臣掣文臣之肘乎』?又言:『國琦,則偽吏部掌朱封者;施鳳儀,則管儀仗時語賊不可用亡國之器,願自賠十金造者。此何人而辱班行乎』!不報。尋以國琦監王永吉軍、鳳儀行鹽揚州。 |
109 | 甲子,鳳陽地震;丙寅,再震;己巳,鳳陵一日三震。 |
110 | 自崇禎壬午、癸未,鳳陽地屢震;至是,又連震。其初,寶頂中有聲如雷,東西動盪者數十晝夜,而震乃發;鳳撫田仰以聞。尋太監谷國珍奏:『十五日己巳,鳳陵一日三震,有聲如吼』。 |
111 | 明誠意伯劉孔昭弒其祖母胡氏。 |
112 | 胡氏,誠意伯劉尚忠之繼妻也。出揭謂:『孔昭父藎臣,莫氏婢巧雲所生,不當奪嫡』;並及孔昭殺萊臣事。孔昭縊殺之。 |
113 | 徐鼒曰:前弒萊臣,削爵以黜之;茲不削爵何?義各有當也。萊臣之死在正月,是時秦、晉淪陷,畿輔瓦解,舉國倉皇之際,孔昭得漏網焉。法不行而法自在也,故誅止孔昭。今朝政維新,論功錫賞、上號追謚,粉飾不急之務,次第行之。而使弒逆元凶抗顏五等、囂競朝堂,司寇不行污宮壞室之誅,同列不聞沐浴告君之請;是三綱淪、九法斁,天下之大變也。削爵,誅孔昭者也;不削爵,誅當日之不誅孔昭者也。故曰:義各有當也。 |
114 | 壬申,漳、贛賊犯明汀州之古城,把總林深、鄭雄戰死。 |
115 | 時閩中盜賊蜂起,由興、泉流入漳州;巡撫張肯堂捕之,賊走汀境。而粵賊閻王總者,亦出沒贛州相呼應。汀郡告急,肯堂乃遣把總林深、鄭雄、傅云麟將五百人援之。未抵汀,賊已陷古城鎮,屠割甚慘:或聚嬰兒巨甕中,注沸湯糜爛之;或驅數十童子,閉岑樓中火之;或剖孕婦腹,射男女中否以為笑樂。鎮去郡五十里,倉皇中援兵適至;深與雄皆健將也,誓破賊。後傳餐,推鋒徑進至觀音鋪,墮伏中;左山右澗,急據山則峭不可登,裹創死戰。賊舉火,蓬枯風迅,飛走皆窮,死者三百十二人,深、雄戰死;云麟走免。賊死者亦二百餘人。始賊輕官兵,既知其敢戰也,入贛州境;汀郡獲全。 |
116 | 癸酉,明改丁魁楚總督兩廣軍務。 |
117 | 徐鼒曰:特書何?為廣州唐藩事張本也。 |
118 | 明追復景泰帝母妃吳氏為皇太后、建文帝長子文奎為皇太子,上謚號。 |
119 | 追復景帝生母賢妃吳氏為皇太后,謚曰孝翼溫惠淑慎慈仁匡天錫聖皇太后;建文帝長子文奎曰恭愍皇太子,弟允熥吳王謚悼、允熞衡王謚愍、允熊徐王謚哀,追封建文少子文圭為原王謚懷;並祔祀孝康陵。復江都、宜都、南平等四郡主曰公主,耿睿、于禮為駙馬都尉。 |
120 | 甲戌,明以鄭鴻逵掛鎮海將軍印。 |
121 | 明中旨以張捷為吏部尚書、蔡奕琛為吏部右侍郎、楊維垣為通政使。 |
122 | 徐石麟罷,馬士英擬用張國維代之,而阮大鋮乃密邀內奄取中旨授捷;士英愕然而無如何也。捷既為諸奸用,悉奉其指揮,諸麗名逆案及謀翻逆案被譴者盡起用;文選郎中劉應賓挾馬、阮勢,納賄無虛日,捷畫諾而已。一月中,題授中書百餘人、監紀推官數十人。 |
123 | 徐鼒曰:侍郎以下例不書,茲牽連書之何?傷小人之匯進也。三人以外不具書何?不勝書也。 |
124 | 乙亥,明以張秉貞為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 |
125 | 秉貞,前江西按察司副使也。 |
126 | 丙子,明停冬至郊祀,以來年正月合祀天地於南郊。 |
127 |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進郊祀議,分祭天地於南、北郊: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從祀;夏至,則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瀆從祀。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圜丘於鐘山之陽、方丘於鐘山之陰。十年秋,太祖感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謂人君事天地猶父母,不宜異處。定每歲合祀於孟春,為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於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並歌九章。永樂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如南京。嘉靖元年,世宗既定「明倫大典」,益覃思制作之事;欲斟酌古法,釐正舊章。大學士張璁等言:『祖制無敢輕議』。給事中夏言疏言:『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並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宜令群臣博考「詩」、「書」、「禮經」及漢、宋諸儒之定論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而裁定之,此中興大業也。議者以太祖之制為嫌,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制為不可改,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複;「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訓為不可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者而已』。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至是,禮部尚書顧錫疇上言:『合祀、分祀,後先互異;但議禮於今,物力告匱,當刪繁就簡,從高皇合祀之制為便』。乃停冬至郊祀,而命以來年正月合祀天地於南郊。 |
128 | 明令直省贖鍰解部充餉。 |
129 | 馬士英請令戶部給直省印單,撫按分給所屬司、道、府、州、縣官,凡贖鍰自杖以上注單內,解部充餉;其不入單者,以贓論。從之。 |
130 | 明命王永吉暫駐河上料理戰守。 |
131 | 劉澤清言:『贛、沭、沛、邳、曹、單、開、歸處處皆有大清兵,陳洪範、左懋第渡河無期,王燮、邱磊赴任無地。今大清將已在沂、郯,應令邱磊渡海,先收登、萊、邳、宿;修清河廢城,使馬化豹、柏承馥防守』。馬士英奏賜王永吉一品鬥牛服色,少隆接待北使之禮;且駐河上,擇險要地方料理山東、河北戰守事宜。俟洪範等還日,奏請進止。 |
132 | 明以兵部左侍郎解學龍為刑部尚書。 |
133 | 學龍字石帆,興化人;萬歷己丑進士,累擢南京兵部侍郎,以救黃道周得罪,逮詔獄;杖八十,遣戍。南都立,起故官,擢刑部尚書。時方治從賊諸臣,馬、阮視賄為出入;學龍定擬再上再駁,而學龍仍執前議。大鋮之黨張捷、楊維垣聲言欲劾學龍,遂引疾去。 |
134 | 戊寅,明加左良玉太子太傅。 |
135 | 明停今年決囚。 |
136 | 明予秦、楚殉難諸臣祭葬。 |
137 | 明定兵額。 |
138 | 江北督撫、四鎮各額兵三萬,楚撫額兵一萬,京營額兵萬五千。四鎮各本色米三十萬石、銀四十萬兩,左良玉稱是,各鎮有差;而部臣無餉可給。左良玉奏:『承德將士餓死』;鄭芝龍奏:『黔兵萬里荷戈,三月缺餉』。王切責部臣。 |
139 | 癸未,太白星晝見。 |
140 | 光芒閃爍,中有刀劍旗幟,似哄鬥象;大小贏縮不常。 |
141 | 漳州賊破明雲霄。 |
142 | 賊破雲霄,據其城。官軍討之,賊走大埔。 |
143 | 明以候考宗室朱統𨰥為行人司行人。 |
144 | 以疏逐姜曰廣、劉宗周也。統𨰥不悅,語人曰:『須還我總憲』!其妄如此。 |
145 | 徐鼒曰:行人微者也,何以書?明小人之蠅集膻附、朋謀罔上為可懼也。 |
146 | 十一月戊子,明西宮成,賜名「茲禧殿」。 |
147 | 明桂王常瀛薨。 |
148 | 王,神宗子也,初封衡州。獻賊之亂,王徙寓廣西之梧州,以病薨。長子安仁王由𣜬襲封,旋病卒。丙戌春,閩中立王少子永明王由榔為桂王,即永歷帝也。 |
149 | 己丑,明鳳陽皇陵災。 |
150 | 太監谷國珍奏:『皇陵是日災,松柏皆燼』。 |
151 | 徐鼒曰:特書何?紀異也。 |
152 | 明開屯海中玉環諸山。 |
153 | 明命前唐王聿鍵居平樂。 |
154 | 徐鼒曰:特書何?為閩中監國張本也。 |
155 | 明命生員納銀入貢。 |
156 | 廩生銀三百兩,增生六百兩,附生七百兩。尋令廩生加納通判。 |
157 | 明總兵邱磊下獄死。 |
158 | 磊,鄒平人。少為諸生,有才名;走遼東,詣軍門上書。嘗與左良玉從軍摽掠,坐法論斬;磊願以身獨任罪而免良玉於死,磊繫刑部獄。崇禎十三年,良玉捐萬金救之。侯恂再出督師,奏以磊為山東總兵。與劉澤清不相能。澤清之南下也,過安東,磊掠其輜重,澤清慮為儕輩笑,匿不聞;而請命磊渡海收登、萊。磊於白沙祭海,將以眷屬、輜重北發;澤清構之於督師史可法,謂其有異謀。初六日庚寅,磊以百餘騎至安東;副總兵柏承馥紿磊進署,突兵擒之,下淮安獄。澤清自往唁之,置酒把臂嗚咽;諭獄吏小心承值,會當疏請。無何,得旨賜自盡;議者多冤之。良玉之東下也,蓋亦因磊死云。 |
159 | 徐鼒曰:「明史」、「三王紀略」、「南都甲乙紀」諸書皆云:『邱磊有罪,下獄死』。茲不云有罪者何?莫須有之獄,何以服天下也! |
160 | 明寄流寓諸生於淮安府學。 |
161 | 劉澤清幼時習舉子業,以毆殺一隸走京師,應兵部將材舉第一;故頗自詡能文。大治淮邸,費千金構水閣,招諸生吟詠歌頌。奏請安流寓青矜,以便科舉;遂有是命。 |
162 | 明命遼王□□居台州。 |
163 | 甲午,我大清兵克明海州。 |
164 | 既破海州,豐、沛盡降。我撫臣方大猷以魚臺生員胡增光、欽光二人分知縣事。 |
165 | 乙未夜,明端門外火。是日,我大清兵攻邳州;明署推官沈冷之率眾固守。 |
166 | 丙申,明督師史可法遣兵復宿遷,進援邳州。 |
167 | 先是,初四日戊子為可法誕辰,舟抵雀鎮,報我將夏某闌入宿遷,亟召眾官,俱未至,惟應廷吉從。可法問曰:『諸葛孔明何如人也』?廷吉曰:『王佐才』。曰:『陳壽言將略非其所長』。廷吉曰:『孔明調度,壽豈能窺測?「鞠躬盡瘁」數言,萬世人臣之軌則也』。可法改容曰:『年兄教我矣!天變如許,年兄何不言之』?廷吉曰:『此敢臆說乎』!次日抵白洋河,命廷吉監劉肇基軍、高岐鳳監李棲鳳軍,進取宿遷。我將夏某拔營遁,遂復宿遷。越數日,夏某復圍邳州軍於城北,肇基、棲鳳進軍城南;相持半月,各引去。報至南都,士英大笑。時楊士聰在坐,驚問:『何為』?士英曰:『君以為誠有是事邪?此史道鄰妙用也。歲將暮矣,將吏例應敘功、錢糧例應銷算;為敘功、銷算地也。 |
168 | 琉球世子尚賢入貢於明。 |
169 | 告襲位也。 |
170 | 明蘇松巡撫祁彪佳罷。 |
171 | 徐鼒曰:前傳已詳之,茲復特書何?惜賢者之去位也。 |
172 | 己亥,明劉澤清疏請分汛防河。 |
173 | 澤清奏:『清將夏成祖已發濟寧,楊方興在宿遷。臣今議分汛防河,三里一保、百步一圈,築牆挑濠。王燮、田仰、王永吉自安東至徐,蕭、碭屬督輔,開、歸屬越其傑;候左懋第回日另圖也』。從之。尋田仰奏:『清將已駐沂、莒二州,哨馬至沐、榆;遼人趙福星以兵五千守宿遷』。乃命王永吉總督防河,劉、高二將聯絡張縉彥、王燮分布河北,王瀠移駐淮上,黃得功、劉良佐移駐近地以援邳、宿。 |
174 | 庚子,獻賊僭稱帝於成都。 |
175 | 獻忠踞藩府稱帝,僭號「大西」,改元「大順」,以成都為西京;汪兆麟為左丞相,嚴錫命為右丞相。設六部尚書:南充江鼎鎮禮部尚書,彭縣龔完敬兵部尚書。養子孫可望平東將軍,李定國安西將軍,劉文秀撫南將軍,艾能奇定北將軍;四人者皆賜姓張,封為王。以王尚禮為中軍府都督,白文選為前軍府都督,王自奇為後軍府都督,又有馬元利、劉進忠、凌三品、張能第、張化龍者,皆為將軍焉。易王府正殿為金天殿,以府門外屋為朝房;詔民間皆稱「老萬歲」。又建東、西二府,以可望、定國居之;命皆稱「千歲」。是日,殿前賜各官袍服,令丞相以下朝罷集朝房議事。首議開科取士,以漢川樊某為狀元。獻忠自為「萬言策」,歷評古今帝王,以西楚霸王為第一。又自為「聖諭」刻諸石,其略云:『天以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地;神鬼明明,自思自量』。命嚴錫命作批註發明之。分其兵為一百二十營,虎威、豹韜、龍韜、鷹揚為宿衛;設都督、總督領之。立大營十、小營十二於南門五里外;中置老營,獻忠自居之,名「御營」。諸門各設一兵部、二都督,以譏訶出入。為保甲法,甚嚴;民出城者先期報某甲姓名,以某事出,約某日歸,合符驗而入,失期者十家駢斬。禁其下勿觸諱,凡郡邑人物犯必改;石碑有明朝年號及「獻忠」字者,鑱其字;否者立死。有詗事小兒數千夜行街巷,聽人語;犯者白堊識其門,黎明而收者至。俚語曰:『張家長,李家短』;犯者亦在收中。獻忠笑曰:『此我家勝自成之讖也』。釋之。設鑄局,取藩府古鼎、玩器、寺院銅像,鎔液為錢,其文曰「大順通寶」。諸神像首百練不化者,盡棄之。聘井研故大學士陳演女為偽皇后。其迎入也,自老營架橋高數十丈,踰城直達藩府。左右五彩欄檻結錦繃,絡以明珠,象星辰;首尾懸水晶燈籠,象日月。望之如長虹亙天,迷離奪目。諭眾曰:『天賜后也』。其兄為國戚。不十日,皇后賜死,其兄亦受極刑。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流血滿前,輒悒悒不樂;其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然是時侈然有帝蜀心,故未大縱戮。既以郡縣義兵誅偽官,賊眾屢挫阻,始有剿絕蜀人之心,肆屠剝焉。 |
176 | 徐鼒曰:錢塘馮景紀明亡九道人事:有狗皮道人者,被狗皮乞食成都市,每向人作犬吠聲。獻忠入寇,道人突至馬前,大作犬吠聲;賊策馬逐之,道人故徐徐行,馬不及也;射之,中其首不入;賊駭以為神。獻忠僭偽號,集百官,道人忽被狗皮來列班行,犬吠不止。賊命縛之,道人益犬吠;俄而盈廷如數千犬吠,城中犬從而和之。獻忠大聲呼眾,眾不聞;蓋為犬聲亂也。懼而退,始不聞犬聲;道人亦不知何往。又有銅袍道人張閑者,聯銅片服之,飲於市,則烏烏大慟。活死人江本實者,明亡,棄家入終南山,仙去。之三人者,皆蜀人;雖皆詭異不經見之事哉,然其志可悲矣! |
177 | 獻賊陷明龍安。 |
178 | 賊將張化龍陷龍安,諸生梁道濟偕妻楊氏不屈死。賊又遣劉進忠、馬元利等略川北。 |
179 | 徐鼒曰:自茲以下,概系之庚子何?時日有可考,則日紀之;無可考,則類書之。 |
180 | 獻賊陷明安岳,在籍兵備副使竇可進死之;進士王起峨起兵拒戰,敗死。 |
181 | 可進,崇禎庚辰進士,官雲南兵備副使。城陷,罵賊;賊剝其皮,磔之。起峨,字如蘇,可進同榜進士也;倡義得萬餘人,戰敗沒於陣。 |
182 | 獻賊陷明潼川,知州陳君寵死之。 |
183 | 君寵字簡之,新化人。萬歷戊午舉湖廣鄉試第一,官羅川知縣,擢知潼川州。賊幽之五顯祠,從容賦絕命詩自經死。同時殉難者,舉人李永蓁稱病臥床,舁至成都,張目不言,遂遇害;廩生李錦忠以偽官考試,閉戶自經死。女子之罵賊死者:進士李某妻吳氏、舉人黃某妻張氏、歐某妻黃氏、貢生楊某妻朱氏。賊連陷樂至,楊某妾荊娘亦不屈死。 |
184 | 獻賊陷明中江,教諭單之賓死之。 |
185 | 獻賊陷明遂寧,諸生羅璋戰死;遂陷蓬溪、射洪。 |
186 | 璋奉母避山中,賊圍之;大戰,殺數人,母得脫,璋遇害。原任內江縣教諭姚思孝不屈死。賊獲蓬溪譚某妻陳氏,欲污之;大罵不從死。 |
187 | 獻賊遣其黨據保寧。 |
188 | 先是,闖賊命其將馬科寇川北;獻忠至,走陝西。闖遣賀珍統前鋒王老虎等復來爭,孫可望與戰而敗;獻忠自往救之。過梓潼之七曲山,見文昌廟題額張姓,曰:『此吾祖也』。追上尊號曰「始祖高皇帝」。獻忠不知書,其偽官進諛,比於李唐之追王混元;謂文昌之後宜帝巴蜀,誑耀百姓。建太廟於山,鑄像祀之。落成賦詩;自嚴錫命以下皆有「恭和御製詩」,刻石紀焉。嘗欲屠保寧城,有僧破山為請命,賊持犬豕肉曰:『啖此者,從汝』。破山曰:『老僧為百萬生靈,忍惜如來一戒乎』!遂嘗數臠,因以免。既而賀珍回陝,獻忠命劉進忠入據之。 |
189 | 徐鼒曰:不曰陷保寧,曰據保寧何?是時保寧已非明有,闖失之、獻據之,等焉爾;故變文以書之。曰遣其黨何?嫌與據成都同也。 |
190 | 獻賊陷明南部,知縣鄭夢眉死之。 |
191 | 獻賊寇明通江,知縣李存性拒卻之。 |
192 | 存性守禦甚嚴,賊不能近。乃偽為官兵,將襲城,道遇童子,紿之曰:『勿言我兵也』。童子佯諾之;及城門,乃大呼曰:『賊至矣』!遂被殺;存性為文祭之。邑人王某妻閻氏遁深林中被執,觸樹未死,罵賊;賊殺之。群鳥環尸,哀鳴不散。 |
193 | 獻賊陷明東鄉、劍州、梓潼、昭化、廣元。 |
194 | 東鄉貢生冉璘挈家避天台寨;賊追及,偕其子宗孔不屈死。璘母楊氏、妻向氏,闔室自焚。劍州生員李某妻罵賊,剮腹死;貢生張某女罵賊,刃穿胸死;梓潼生員蒲某妻趙氏投江死,魏某妻趙氏投繯死;昭化生員賈某母李氏、任某母吳氏並罵賊死,廣元生員李猶龍抗節死。 |
195 | 獻賊遣其黨據順慶。 |
196 | 賊將馬元利下順慶,守之。 |
197 | 明在籍禮部郎中李含乙起兵復廣安州,與其裨將王樹極皆戰死。 |
198 | 含乙,渠縣人,由進士任禮部郎中,丁憂里居。募軍士得數千人,圍廣安城幾克;適馬元利來爭,力戰被執。邑人王樹極從含乙為裨將,已潰圍出;見含乙被獲,反戈殺數人。同不屈死。 |
199 | 獻賊陷明西充,在籍御史李完死之。 |
200 | 完,西充人,以進士官御史,致仕歸。賊入城,不屈死。同時婦女死者:杜氏婦避賊張村溝,罵賊斷臂死;孝廉陳某女、貢生張某女罵賊死。又巴州廩生楊某妻李氏投江死,岳池劉氏婦拒賊死。 |
201 | 獻賊陷明南充,諸生樊明善、陳懷西戰死。 |
202 | 初,巡撫龍文光駐節順慶;明善聞北都陷,喪服詣軍門曰:『鼎湖新逝,臣子不共戴天;公聞變三日矣,而無所施為邪』?文光深謝之。至是,破家禦賊死。懷西,邑武生也;賊誘之官,懷西曰:『寧作明朝武生,不為逆賊元老』。賊斬之,懸首東門。其子某,哀痛死。又有諸生馬孫鸞者,見賊殺懷西,大罵;割舌死。 |
203 | 獻賊陷明營山,諸生王光生戰死。 |
204 | 賊犯營山,光生戰於北關;被執,不屈死。 |
205 | 獻賊陷明大竹,武生王蘋隨其父某戰死。 |
206 | 蘋聞賊入川,語父曰:『食國家水土,力不能報,畢命可耳』!其父拔刀殺數賊,力竭死;遂擒蘋,罵不絕口死。 |
207 | 獻賊陷明儀隴,義民王爾讀戰死。 |
208 | 爾讀,邑人王皋家僕也。賊追縣令李時開,將及之;爾讀奮身禦賊,令奔脫,爾讀被殺。 |
209 | 徐鼒曰:王爾讀者,人奴耳,曰義民何?進之也。魯人所以不殤汪錡歟! |
210 | 獻賊陷明眉州,遂陷夾江;貢生黎應大謀討賊,不克死之。 |
211 | 應大潛結鄉鄰之倡義者,圖恢復;事露,賊支解之。子照斗、照逵、照鸞同日遇害。 |
212 | 獻賊陷明嘉定,知州朱儀死之。 |
213 | 儀宇象先,涇縣人;崇禎庚辰特用榜進士。賊大至,蟻附攻城;儀束蒿灌脂,焚而投之,城陷而復完者再。賊怒,攻益急,城中矢竭糧盡;儀謂其子命錫曰:『大義無過君親,不可為不義屈』!妻胡氏奮然曰:『臣死君,忠也;子死父,孝也。妾獨不能為夫死節乎』!以金簪刺喉死。儀朝服北向拜,命家人舉火,與命錫及胡氏之骸同燼。城陷,賊殺諸生郭大年;其妻楊氏自城上躍入江中死。賊改州為府,以偽官任元祜守之。 |
214 | 獻賊陷明犍為。 |
215 | 偽守任元祜促舉人周正之官,不從,被殺。其子成儒與少弟奔賊營,抱父屍大哭,賊並殺之。又陳天佑者,夫妻同遇害。賊舁其二女輿中,二女抗聲曰:『我陳氏女,往與父同死一處,斷不玷我鄉里』!抵營門,見父母屍,躍身撞石大罵;賊並殺之。賊索諸生,省試邑人彭大同、張廷機抗節見殺。大同妻任氏自縊死,廷機妻梅氏投水死。 |
216 | 獻賊陷明榮縣,知縣秦民湯死之。 |
217 | 民湯,漢陽人;被執不屈,叢射死。 |
218 | 獻賊陷明敘州,在籍前湖廣布政司尹伸死之。諸生熊兆柱、李師武、魚嘉鵬謀討賊不克,死之。 |
219 | 伸字子求,宜賓人,萬歷戊戌進士。避亂山中被獲,大罵求死。賊重其名,欲生致之。舁至井研,罵益厲;賊不堪,乃殺之。兆柱倡義討賊,師武附之。被獲,兆柱罵曰:『天運至此,任爾戕戮』!賊剝其皮鞔皷剮兩乳死,餘智之妻楊氏罵賊死。 |
220 | 獻賊陷明興文,知縣艾吾鼎死之。 |
221 | 吾鼎,漢陽人也,崇禎庚辰特用榜進士。 |
222 | 獻賊陷明筠連、高縣、珙縣、慶符、隆昌。 |
223 | 時敘州屬邑皆陷,紳民殉難者:珙縣舉人向科,前江陵知縣也,合家死;慶符人張祖周投繯死。婦女則筠連蘇某妻毋氏墜崖死,高縣陳某女三姑投水死,隆昌諸生劉茲妻盧氏抱夫屍哭罵被殺死。 |
224 | 獻賊陷明納溪。 |
225 | 納溪有二王氏婦:一為生員閔某妻,被劫投繯死;一為生員易某妻,不受污投崖死。 |
226 | 獻賊陷明瀘州。 |
227 | 原任澤州知州韓洪鼎、原任推官韓大賓俱不屈死。方旭及方伯元、曾薦祚、鍾子英,皆諸生也。賊掠生員至營中,有泣訴求脫者;旭叱之曰:『丈夫死即死耳!乞憐何為』!賊支解之。伯元亦罵賊被殺,薦祚投水死,子英與妻同投江死。 |
228 | 明瀘州衛指揮王萬春起兵拒獻賊不克,死之。 |
229 | 萬春見賊所至多降,忿怒,率屯兵拒戰數日;兵敗被執,全家死之。 |
230 | 明義僧晞容起兵破獻賊於豹子硐。 |
231 | 晞容,七寶寺僧也。賊攻豹子硐,晞容曰:『硐中數百萬生靈,豈可坐視其死』!糾鄉勇五百人拒戰,身先衝殺;賊大敗,硐圍解,前後殺賊千計。一日賊突至,遂為所害。 |
232 | 徐鼒曰:義僧何?變文以起例也。「紀年」之錄忠義也,先錄其功;婦女也,奴僕也,僧也,概以義許之,將以愧夫士大夫之不如婦女、奴僕與僧者! |
233 | 明以李永茂為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潮等處。 |
234 | 辛丑,明史可法疏論恢復事宜。 |
235 | 疏曰:『自三月以來,陵廟荒蕪、山河鼎沸,大仇在目,一矢未加。臣備員督師,死不塞責。晉之末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江左;宋之季也,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固臨安。蓋偏安者,恢復之退步;未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大變之初,君臣灑泣、士庶悲哀,痛憤相承,猶有朝氣;今則兵驕餉屈、文恬武嬉,頓成暮氣矣!屢得北來塘報,皆言清必南窺:水則廣調唬船,陸則分布精銳;黃河以北悉為清有。而我河上之防,百未料理。人心不肅、威令不行,復仇之師不聞及關、陝,討賊之詔不聞達燕、齊,晏然以不共戴天之仇置諸膜外。遂使北朝翻得以僭逆,懸之城門。嘉鵬率眾殺偽官,被縛;拷訊其黨,厲聲曰:『自我為之,恨不擒斬獻逆耳!他人何與』?與師武同磔死。舉人周元孝及諸生劉苞、晏正寅、王應世、郭大勛、李合宗、梁為憲、餘智俱抗節死。又周壩操舟人某,賊命之渡,不應;問船所在,亦不應;脅以刃,忿怒拳擊賊,賊殺之。婦女死者自尹伸妻邵氏、妾夏氏、子婦楊氏外,總督樊一蘅妻李氏罵賊裂尸死,妾夏氏懸發於梁支解死,前兵部侍郎劉之綸妻楊氏加我,鞿我使臣、蹂我近境,是和議斷斷不成也。一旦寇為清并,必以全力南侵。即使寇勢鴟張,足以相扼;必轉與清合,先犯東南。宗社安危,決於此日。今即庳宮室、菲飲食,嘗膽臥薪、破釜沈舟,尚虞無救;況臣觀廟堂之規畫、百事之經營,尚有未盡然者乎!夫將之所以能克敵者,氣也;君之所以能馭將者,志也。廟堂之志不奮,則行間之氣不張。夏之少康不忘逃出自竇之志,漢之光武不忘蕪簍爇薪之時;臣願皇上之為少康、光武,不願左右𣊓御之臣以晉元、宋高之說進也!憶臣初迎聖駕時,陛下言及先帝則泣下沾襟,恭謁孝陵則淚痕滿袖;皇天后土,實式鹽臨。曾幾何時,頓忘斯志!先帝以聖明罹慘禍,此千古以來所未有之變也。先帝待臣以禮、取將以恩,國家變出非常,在北諸臣死節者寥寥、在南諸臣討賊者寥寥,此千古以來未有之恥也。庶民之家,父兄被殺,尚思穴脰斷胸,得而甘心;況在朝廷,顧可膜置?以臣仰窺聖德、俯察人情,似有初而鮮終,改德而見怨。以清之強若彼,而我之弱如此;以清之能行仁政若彼,而我之漸失人心如此:臣恐恢復之無期而偏安未可保也。今宜速發討賊之詔,嚴責臣與諸鎮悉簡精銳,直指秦關;懸上賞以待有功,假便宜而責成效。絲綸之布,痛切淋漓,庶海內忠臣義士,聞風感激,必有投袂而起者矣。國家遭此大故,陛下嗣登大寶,原與前代不同。諸臣但有罪之當誅,曾無功之足錄;幸免斧鑕,已為大幸。臣於陛下登極詔稿刪去「加恩」一條;不意頒發之日,仍復開載,貽笑敵人。今複恩外加恩,紛紛陳乞,貂璫滿座、保傅洊加;名器之濫,於斯為極!似宜稍加慎重,以待有功;庶使戮力行間者,有所激厲。至兵行討賊,最苦無糧;搜括不可行,勸輸亦難繼。宜將內庫一切催解,湊濟軍需。其餘不及之工役、可已之繁費,一切報罷;朝夕之晏旰、左右之貢獻,一切謝絕。即事關典禮,萬不容廢,亦宜概從儉約。蓋盜賊一日不滅,海宇一日不寧。即有深宮曲房,豈能晏處?即有錦衣玉食,豈能安享?此時一舉一動,皆人情向背所關,鄰國窺伺所及。必陛下早作夜思,念祖宗之鴻業,復先帝之深仇;振舉朝之精神,萃四方之物力,以併於選將煉兵之一事。庶乎人心可鼓,天意可回耳!臣待罪戎行,不宜復預朝政;然安內實攘外之本,故敢痛切直陳,唯陛下留意』!王優詔答之。 |
236 | 可法前後疏凡數十上。每繕疏,循環諷誦,嗚咽不自勝,幕下士皆為飲泣;而王方耽聲色,馬、阮爭門戶,於出師聚餉未暇及也。可法督師幾一年,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年四十無子,妻欲為置妾,可法曰:『王事方殷,敢戀兒女私乎』!遂無子。軍中值歲除,封印文移交,至手自批答,自辰至酉。夜三鼓,謂軍吏曰:『今夕除夕也,索酒試飲』。酒未至,復呼曰:『禮賢館諸秀才當共飲;顧夜已半,可齎酒資分餽之』。吏往,乃獨酌。庖人報:『日中饗士,肉已盡』。乃索鹽豉下之。可法素善飲,數斗不亂;軍興以來竟絕飲,不解衣就寢者七閱月。當夕滿酌微醺,隱幾臥;將旦,僚吏畢集軍門,外門未啟,軍吏遙謂曰:『相公方隱几臥,奈何』?知府任民育曰:『相公此夕臥,不易得也。勿驚之』!戒鼓人更擊四皷。可法寤,天已曙,大驚,聞鼓聲,怒曰:『何敢亂吾軍法』!傳令縛鼓人斬之。諸將士長跪,言『相公久勞苦,始得一夕暇,不忍相驚,故亂鼓聲以待;此知府意也』。可法意解。亟具盥漱,啟門北向賀畢,將吏上謁,民育更前請罪。可法曰:『公固愛我,奈何以私愛變常法』!乃赦鼓人。然自是不複隱几臥矣。後以事益冗,監軍郎中黃日芳敏練,欲留之同舟。辭曰:『日芳老矣,豈能久侍公!公亦宜節勞。發書走檄,僚士優為;徵兵問餉,有司專責。何必晝夜損神,躬親庶務乎!且兵,殺機也,當以樂意行之;將,死官也,須以生氣出之:汾陽所謂生氣滿前也』。是時黃河清,泗州麒麟見。可法謂應廷吉曰:『是非休徵歟?將謂有建武、紹興之事也』。廷吉曰:『西狩獲麟,未聞為尼山之瑞』。可法默然。 |
237 | 明命總兵王之仁掛鎮倭將軍印,加劉承胤右都督。 |
238 | 明吏科給事中吳適抄參趙之龍、柳祚昌薦人疏。 |
239 | 時忻城伯趙之龍薦陳爾翼,適抄參爾翼頌魏忠賢、薦崔呈秀,不可用。之龍再疏爭之。適疏言:『祖制,科臣專封駁之權,未聞勛爵參駁正之司。勳臣黨邪求勝,不幾背明旨而蔑祖訓乎』?尋安遠侯柳祚昌薦程士達督理京營,適抄參:『祚昌非有標營之責,何得侵樞戎職、奪銓部權』!是時張捷、阮大鋮日阻撓六部權,專以結黨斂賕、濁亂黜陟為務。適在垣中抄駁侃侃。懷慶知府郭儀鳳疏言掛冠勤王,且誣巡撫方震孺貪狀。適駁參:『郡守無勤王之例,掛冠非入援之名;儀鳳不候憲檄、非奉明綸,擅離職守,飾詞妄瀆。察撫臣清執有素,儀鳳穢跡著聞,必懼題參,先行反噬。自應嚴究,以杜刁風』。光祿寺署丞張星疏求考選科道,適駁參:『星以縣令躁進,掛察典;不惟清華望斷,亦已仕進階絕。無端幻想,欺君實甚』!中書舍人張鍾齡以監軍請給部銜,適參:『職方何官?監軍何事?若果報國有心,何官不可自效!借口贊畫,輒請高銜,躁進尤甚』!保定侯勛衛梁世烈請襲爵,適參:『國難以來,雖王侯重臣悉羅鋒刃,而其間脫身圖存、埋名溷俗者,固亦不乏。該勛何以逆料其家之必殲而忍以子嗣乎?萬一本宗匹馬來歸,將奪諸該勛以授之乎?抑姑仍之且兩封乎?該勛世受國恩,誠恢復有志,何難倡諸勳舊破家從軍;上為先帝復仇,下為諸勳雪恥。爾時訪問本支有無存否,然後請諸朝命,復祖爵,不亦休乎?昔李晟收復長安,令軍中五日內不得輒通家信;今長安未復,非諸臣問家之日也』!尋遂安伯勳衛陳浚請襲,適又參:『自都邑變遷,山河阻絕,世次無憑,單詞莫信。該勳一請再請,視五等之封,同土塊之乞;將與菜佣都督一醉告身,可以乘時拾芥而攘取乎』?適於疏劾抄參不少假借,而部臣竟置不理,旋駁旋用;於是職掌掃地矣。 |
240 | 徐鼒曰:特書何?予之也。千人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如適者,無愧科臣矣! |
241 | 明命魯王以海移居台州。 |
242 | 徐鼒曰:特書何?為浙東監國張本也。 |
243 | 明潁州生員盧鴻上七政歷。 |
244 | 丁未,日短至,明淮安地震。 |
245 | 徐鼒曰:一陽初生而地震,陰不藏陽也。孱主立國,微陽之象也;臣下構釁,震之象也。故連而書之。 |
246 | 明以張鳳翔為兵部尚書,巡撫蘇、松;盧若騰為右僉都御史,督理江北屯田,巡撫廬、鳳。 |
247 | 明命太監高起潛提督江北軍餉。 |
248 | 明諭部臣毋倖濫。 |
249 | 諭兵部,以職方監紀多幸濫。又諭禮部,以諸臣陳乞可厭、宗室呼籲難憑,宜慎辨之。 |
250 | 己酉,明命總兵黃斌卿改駐安慶。 |
251 | 斌卿偵知左良玉難制,請改駐皖、池;從之。 |
252 | 明山西道御史沈宸荃疏劾張縉彥、王永吉、何謙、邱祖德、黃希憲、魯化龍罪;命逮何謙等,宥縉彥、永吉勿問。 |
253 | 宸荃號彤庵,慈溪人;崇禎庚辰進士,授行人,奉使旋里。南都立,擢山西道御史。初言五事,曰破方隅以立臣表、端品望以立臣模、礪廉潔以清臣操、殫心力以供臣職、息凌躁以安臣分;皆切時病。又言:『疆場之情形日變,臣下之洩沓日深,儀文興作,粉飾太平;黨邪醜正,喜譽惡直:幾不知宗社孔棘、國事阽危也。餉入六百餘萬,而淮、徐四鎮及督師歲計已需二百四十餘萬;江、楚藩鎮、督撫各標,京營、京口、浦口各鎮,其所需又豈淮、徐比哉!即小民賣男鬻女、有司敲骨剝髓,亦未能足;非陛下臥薪嘗膽時邪!且北望山陵,麥飯無展,中原、河北淪為異域。今西北風塵,尚有東南托足;倘東南復起烽火,則將稅駕何方?觸目心悲,又何暇計及服御儀文之間乎』!會縉彥、永吉挫恤無功,宸荃乃抗疏劾之曰:『徑略山東、河南者,王永吉、張縉彥也。永吉失機之將,先帝拔為總督,貸其罪、隆其任,恩亦渥矣。乃擁兵近甸,不救國危,奉身先竄。縉彥以部曹驟典中樞,率先從賊。此二人者,即加以赤族,亦不為過。陛下以封疆故,屈法用之;自宜奮力圖功,洗滌前恥。而逡巡觀望,未聞荷戈先驅;死何以見先帝?生何以對陛下?昌平巡撫何謙失陷諸陵,罪不容赦。至都城既陷,先去以為民望,如河道總督黃希憲、山東巡撫邱祖德、魯化龍等,尚可容其偃臥家園乎』?得旨:『縉彥、永吉勿問;何謙等法司提究』。尋又疏爭郊天改期事。是時朝政大亂,宸荃獨持正;掌道張孫振恨之。明年,以年例出為蘇松兵備僉事。 |
254 | 庚戌,明命總兵許定國鎮守開封、宛、雒,掛鎮北將軍印。 |
255 | 定國,太康人,由行伍官山東游擊,以平白蓮教功遷副將。崇禎時,禦流寇掃地王等於太康有功,授山西總兵官。李自成之圍開封也,監軍御史王燮趣定國統兵渡河次沁水,一夕潰;被逮論死。尋赦罪,授河南總兵官。項城伯常應俊薦其實心恢複,請鑄印給之;乃有是命。定國勇猛絕人,嘗與少年聚飲,躍起手攀簷前椽,身蹈空,左右換手走長簷數遍,顏色不變。其守河南某城也,賊奄至,箭如雨;定國立敵樓以刀左右揮,箭盡兩斷。笑向賊曰:『若乏乎?急歸!人障一版,來受吾箭』。一賊挾版至,射以鐵箭,貫入於版死焉。賊驚遁。 |
256 | 徐鼒曰;備書何?為睢州之變張本也。 |
257 | 明榷酒稅。 |
258 | 酒一筋稅錢一文。從馬士英請也。 |
259 | 辛亥,明築金山、圌山城。 |
260 | 祁彪佳為巡撫時,裕軍儲八萬;以二萬佐史可法軍需,其六萬儲之鎮江庫。貴陽楊文驄者,字龍友,馬士英之戚也;以廢員起兵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監軍京口。欲漏其賦而無辭,以金山踞大江中,控南北,請築城以資守御,並築圌山為犄角勢。馬士英為請於王,從之。 |
261 | 徐鼒曰;特書何?譏也。陳潛夫曰:『不務進取、專事退守,舉土地甲兵之利委之他人,雖江、淮亦未可保也。為南都計者,畫河而守中策也,守淮下策也,至守江則無策矣。且即守江,則金山百丈之高,築壘安營,巨艦置炮,據形勢以助屯,候聯舟師,謂非天塹之險歟?城之則何益也』! |
262 | 明劉澤清薦降賊臣時敏開屯海上、蘇京駐廟灣防海;從之。 |
263 | 尋澤清又請令時敏開屯大瞿山。 |
264 | 明興平伯高傑疏薦舊臣黃道周等。 |
265 | 傑薦黃道周、黃志道、解學龍、劉同升、趙上春、章正宸為眾正,吳甡、鄭三俊為萬世瞻仰,金光宸、熊開元、姜採無愧社稷臣,金聲、沈正宗夙儲經濟。疏入,報聞。 |
266 | 徐鼒曰:逆案曰薦矣、降賊臣曰薦矣,茲亦曰薦何?「春秋」之例,美惡不嫌同辭也。夫傑與澤清等夷耳,一則黨惡、一則薦賢;一念公私,賢庸天壤。「紀年」於能改過者予之,亦勸懲之旨哉。 |
267 | 明自五月不雨,至於是月;河流竭,太湖可涉人。 |
268 | 或曰自四月不雨至九月,蘇、常尤甚。河竭、湖淺可涉,皆百年來所未有也。時邊警日逼,王深居禁中,惟漁幼女、縱酒、演劇,工役不已、宴賚不貲;佃練湖,放洋舶,鹽場、蘆洲之課,搜括殆盡。內則張執中、田成,外則阮大鋮、楊維垣,比周固寵,政以賄成。二十九日癸丑,王不豫幾殆,輔臣入候起居,與群閹竊竊私語,外庭莫敢詰。或榜門笑罵,群小亦莫之怪也。 |
269 | 十二月乙卯朔,我大清兵下河南。 |
270 | 大將軍豫親王多鐸前鋒渡河,沿河寨保望風歸附。許定國、李際遇已潛遣人約降,而南中猶不知也。 |
271 | 明命荊王□□居九江府。 |
272 | 明加兵部侍郎練國事尚書,仍蒞侍郎事。 |
273 | 國事字君豫,永城人;萬歷丙辰進士,由知縣徵授御史。崇禎元年,擢太僕少卿,進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六年冬,總督陳奇瑜誤信賊降,檄諸軍勿擊;賊大掠鳳翔、麟游、寶雞、扶風、沂陽、乾州、涇陽、醴泉。奇瑜委罪國事以自解;國事疏辨,而事已不可救,乃逮下獄。九年丙子正月,遣戍廣西;久之,敘前功,赦還,復冠帶。南都立,召為戶部左侍郎,改兵部;是月加尚書,仍蒞侍郎事。 |
274 | 明逮助餉福建右參議夏尚駉。 |
275 | 馬士英票旨謂:『道臣而捐萬金,操守可知。況汀寇猖獗,貽害地方;著革職提問』。 |
276 | 徐鼒曰;聞之顧炎武曰;『以助餉被逮,非其罪矣。然使尚駉廉以律己、惠以利民,士英將以何罪罪之乎』!是尚駉亦與有罪焉耳。 |
277 | 丁巳,明進劉澤清、劉孔昭侯爵;孔昭辭,許之。 |
278 | 時駙馬齊贊元頌孔昭翼戴功,賞不酬勞;馬士英請進二劉侯爵。孔昭辭,許之。未幾,柳祚昌自言定策功高;斥之。 |
279 | 明禁巡按御史訪拏。 |
280 | 從劉澤清請也。 |
281 | 庚申,我大清兵圍明邳州,凡三日。 |
282 | 辛酉,明命何騰蛟以兵部侍郎總督川、湖、雲、貴、廣西軍務,兼督糧餉;召楊鶚回部。 |
283 | 尋左良玉請留撫臣騰蛟,得旨:『五省總督之設,不惟恢復京、襄,且以接應巴、蜀。騰蛟俟高斗樞到任,方行移鎮』。 |
284 | 明令巢湖民船行保甲。 |
285 | 徐鼒曰;特書何?嘉之也。弭盜緝奸之法,無逾於保甲者矣。 |
286 | 癸亥,明定勇衛營額。 |
287 | 額萬五千人。 |
288 | 明命太監盧九德丈量蘆洲升課。 |
289 | 丙寅,明改孝宗后張氏謚。 |
290 | 改謚曰孝成靖肅莊慈哲懿扶天贊聖敬皇后。蓋后本謚「孝康」,與興宗後常氏「孝康」字相犯而改也。 |
291 | 我大清兵入河南府,明總兵李際遇降。 |
292 | 際遇至京師,竟以不早降伏法。 |
293 | 己巳,我大清縱明使臣陳洪範還。 |
294 | 十月辛巳,遣使臣南歸;出永定門。十一月己丑,止滄洲。時洪範已潛輸款,請身赴江南招諸將劉澤清等以地來降,而留左懋第等勿遣。乃自滄州復追懋第、馬紹愉還,獨洪範得歸。入見,言『北兵旦夕南下』。閣議主於抗節,使臣將命不敢委曲。王曰:『國家艱難之際,費十萬餘金錢北使,亦欲得並力滅賊;如何閣議止以抗節為不辱命?我當自強。清之款否,原不足恃;爾臣工當切痛恥,秣馬厲兵以申大仇』。洪範又言:『黃得功、劉良佐陰與北通』。二人疏辨。王曰:『此反間,不足信』!又請加恩使北諸臣;兵科戴英劾之曰:『洪範北使無功;今正使身陷異域,而下吏群然晉爵,恐天下聞之竊笑也』!乃止。 |
295 | 明行稅契法。 |
296 | 明逆案楊維垣疏論三朝黨局,命宣付「三朝要典」於史館。 |
297 | 維垣請重頒「三朝要典」,言『張差瘋癲,強坐為刺客者,王之寀也;李可灼紅丸,謂之行鴆者,孫慎行也;李選侍移宮,造以垂簾之謗者,楊漣也。劉鴻訓、文震孟只快驅除異己,不顧謗誣君父;此「要典」重頒不可緩也』。又請雪三案被罪諸臣。王命禮部訪求「三朝要典」送史館;吏部察明被罪諸臣,分別復職。於是已死之劉廷元等二十人,予謚蔭祭葬;未死之王紹徽等十三人,原官起用。尋逆案編修吳孔嘉言:『要典宜列當日奏議以存其實,刪去附和』。命下所司刪定。 |
298 | 徐鼒曰;特書何?傷之也。孔子曰;『不念舊惡,怨是用希』。又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明之季也,三案實始終之。其始也,諸君子意氣過激,既不足以服群小之心,而又操之已蹙;致其君亦不能不以朋黨相疑。迨乎勢去柄移,報復為事;而肆焉翻案者,遂蕩然無復有是非羞惡之心。清議既亡,國亦隨之;元豐紹述,先後相望,悲夫! |
299 | 明下狂僧大悲於鎮撫司。 |
300 | 僧大悲者,夜叩洪武門,自稱「烈皇帝」;閽人擒之,以隸戎政張國維。國維曰:『此等妄男子,但當速斃之;一經窮究,國體不無少損』。於是都人籍籍,謂國維且杖殺烈皇。乃以屬三法司,則又自稱為齊王;再詰,則言是潞王之弟,受封郡公。或曰是齊庶宗詐冒;或曰大悲者,非真大悲,乃吳僧大悲之行童,從大悲往來錢謙益、申紹芳家。故質對時,但知有二人;而阮大鋮即欲借之興大獄也。 |
301 | 明禁各官薦舉。 |
302 | 明命王永吉專防江北、張縉彥專防河南。 |
303 | 馬士英疏言:『清兵雖屯河北,然賊勢尚張,不無後慮;豈遂投鞭南渡乎?且強弱何常之有?赤壁三萬、淝水八千,一戰而江左以定;況國家兵力萬倍於前,廓清底定,痛飲黃龍,願諸臣刻厲也』。尋大學士王鐸疏請視師江北,以復國仇;不許。 |
304 | 癸酉,明復降賊臣左春坊韓四維原官;工科給事中戴英劾之,命改別衙門。 |
305 | 四維自言棄家南奔,命復原官;即為戴英所劾。又託言前使岷府,不污賊塵;得旨:『遣封在四月中旬,未及受事,何得欺飾?姑著調用』。 |
306 | 甲戌,明命史可法會兵援邳州。 |
307 | 時大清兵至夏鎮,別由濟寧南渡。高傑、劉澤清告急,可法疏言:『北使之旋,和議已無成矣。向以全力禦寇而不足,今復分以禦北矣。唐、宋門戶之禍與國始終,意氣相激,化成恩仇。有心之士,方以為危身之場;而無識之人,轉以為快意之計。孰有甚於戕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仇而修睚眥之微,是之謂不知類矣!先帝之待諸鎮何如厚恩,皇上之封諸鎮何如隆遇;諸臣之不能救難何如罪過?釋此不問而日尋干戈,於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戰,戰非諸將之事而誰事乎?閫外視廟堂,廟堂視皇上;尤望深思痛憤,無然泄沓。古人言:「不本人情,何由恢復」!今之人情亦大可見矣』!時可法遣幕客四出召集,苦餉不敷;乃以戶部主事施鳳儀行鹽揚州。周某為理餉總兵,興販米豆而上下為奸,利不在官。乃議興屯田;應廷吉曰:『屯政原有成額,小民世受,謂之恆產;焉所得閒曠而屯之?且屯田籽粒既入於官,有司常賦又何從出?聞諸生有願輸牛百頭、麥五百石以博縣令者,此面欺耳』!時陸遜之屯田大梁無成功,而可法欲試行之;乃強廷吉為邳、宿屯田僉事。 |
308 | 徐鼒曰:廷吉之言屯田無利,當矣!可法之姑試行之,何也?請餉既不得、理餉又無從,謂屯田之法行,則可以守河、可以進取。僥倖於廷吉言之不中,而以盡吾不可為而為之心也。抑可哀矣! |
309 | 明追封於謙為臨安伯,遣官致祭。 |
310 | 丁丑,明開納文武職官誥命例。 |
311 | 戊寅,我大清兵自孟津縣渡河;明張縉彥等走沈邱,命高傑進屯歸德以備之。 |
312 | 大清兵分道南下,令沂州、濟寧兵從廟灣南渡,薄邳、宿;彰德、衛輝兵從孟津東渡,逼歸、徐。史可法飛章告急曰:『我與北軍僅隔一河耳!今已渡河長驅而來,旦夕不保。乞多給軍餉,移得功、良佐兵駐潁、亳,以傑守歸、徐;戮力同心,無分畛域,臣猶恐東南半壁未能高枕也』! |
313 | 明興平伯高傑北征,發徐州。 |
314 | 傑於十月十四日戊辰由揚州登舟,將趨開、歸,且瞰宛、洛、荊、襄為根本。疏言:『今日大勢,守江北以保江南,人能言之。然從曹、單渡,則黃河無險;自潁、歸入,則鳳、泗可虞:猶曰有長江天塹在耳!若何而據上游、若何而防海道?豈止瓜、儀、浦、采為江南門戶已邪!伏乞通盤打算,定議速行;中興大業,庶幾可觀』。又云:『得功與臣猶介介前事,臣知報君雪恥而已,肯與同列較短長哉』!比傑抵徐州,而我大清豫親王多鐸已分兵從孟縣渡河。傑致書劉澤清曰:『清兵號二十萬,實七、八千,齊駐濟寧。近日河南撫鎮告警,一夕數至。開封北岸清兵問渡甚急,恐一越渡,則天塹失恃,長江南北盡為戰場。時事如此,應接不暇。惟有殫心竭力,直前無二;於萬難之中求其可濟,以報國恩而已』!澤清以聞。 |
315 | 先是,我副將唐起龍之父虞時與傑有舊,致書招之;有『大者王、小者侯,世世茅土』之語。傑不為動。身先士卒,沿河築牆,專力備禦。致書我肅親王豪格曰:『逆闖犯闕,危及君父,痛憤於心;山川俱為羞色,豈獨臣子義不共天!關東大兵,能復我神州、葬我先帝、雪我深怨、救我黎民,前者朝使謹齎金帛,稍抒微忱;獨念區區一介,未足答高厚於萬一。茲逆成跳梁西晉,未及授首;凡係臣子及一時豪傑忠義之士,無不西望泣血,欲食其肉而寢其皮。晝夜臥薪嘗膽,惟以殺闖逆、報國仇為亟。貴國原有莫大之恩,銘佩不暇;豈敢苟萌異念,自乾負義之愆!傑猥以菲劣,奉旨堵河;不揣綿力,急欲會合勁旅分道入秦,殲逆成之首,哭奠先帝:則傑之忠血已盡、能事已畢,便當披髮入山,不與世間事。一腔積憤,無由面質。若傑本念,千言萬語,總欲會師剿闖,以成貴國恤鄰之名。且逆成凶悖,貴國所惡也;本朝欲報大仇,貴國念其忠義所必許也。本朝列聖相承,原無失德;正朔承統,天意有在。三百年豢養士民,淪肌浹髓,忠君報國,未盡泯滅;亦祈貴國之垂鹽也』。 |
316 | 明敘鄖陽固守功,加升巡撫前按察使高斗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317 | 斗樞字象先,鄞人。崇禎戊辰進士,守鄖陽。 |
318 | 臣鼒曰;特書曰鄖陽固守功何?嘉之也。鄖為由楚入陝之門戶,賊所必爭。全楚瓦解,帝閽望斷;大廈之崩,非一木所能支矣!斗樞乃效真卿河北之節,成孝寬玉壁之功,保障一郡,支持十年;以視堯君素之在蒲州、張孝純之守太原,事較難而功亦大矣!徐啟元之加兵部侍郎,功同賞同,略之何?曰:功同而所以有其功者異矣!彼方效命聖朝,書勛竹冊,豈肯與行遯孤臣同傳哉! |
319 | 辛巳,明罷南郊,改於明年冬至。御史沈宸荃疏諫,不聽。 |
320 | 宸荃疏引「洪範」天人感應之理及體元行政之事,以明祀天之必不可緩;不聽。 |
321 | 徐鼒曰;甚矣!亡國之君之侮慢天道也。前月丙子,命以來年正月矣,何三旬而又改乎?此其侮慢不敬之心施之於人猶不可,況天乎!吁!是所謂自絕於天也。 |
322 | 壬午,明以應天府丞瞿式耜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 |
323 | 式耜字起田,常熟人;萬歷丙辰進士,由知縣擢戶科給事中。坐錢謙益黨,削籍。南都立,起應天府丞,再擢僉都御史,代方震孺巡撫廣西。 |
324 | 徐鼒曰:特書之,為粵中建國張本也。粵中之瞿留守,猶南都之史閣部也;興廢關乎氣數,勳烈炳乎人間。古云「社稷之臣」,蓋無愧矣!故於其出處謹志之。 |
325 | 癸未,明布衣何光顯上書乞誅馬士英、劉孔昭;詔戮光顯於市。 |
326 | 徐鼒曰:布衣而危言殺身,君子所弗取也。然前史於陳東、歐湯澈之事未嘗不嘉予之,豈過論哉?晦盲否塞之秋,天地翻覆,日月剝蝕。凡有血氣之倫,皆有勃然不容已之心。學士大夫托明哲之說,浮沉取容;而布衣無職之人,激於性天,殺身不悔。斯亦足以存是非之公而褫奸邪之魄矣! |
327 | 明加高傑太子太傅。 |
328 | 豐、沛大盜程繼孔者,一名肖予,蕭縣健步也。有仇家誣其與賊通,官往擒之,繼孔遂據所居之梧桐山為亂,與其黨王道善、張方造等焚掠歸、永、邳、宿之間。指揮蔡應瑞、守備賈之騄、哨官李毓秀討之,敗死;賊益披猖。崇禎癸未,淮、徐右參議何騰蛟、淮督路振飛合兵討之,繼孔窮促,縛道善以降。騰蛟擢楚撫,念繼孔終為患,檄之入楚隨征;拒不從。時馬士英為鳳督,大發兵攻之,執繼孔,檻送京師。會國變,脫歸徐州;以恢復為名,再糾眾,斬木編筏,引北兵渡河。高傑之北征也,繼孔率驍健之士六人以降。傑與歃血訂盟,酒酣斬之以徇。論功,加太子太傅。 |
329 | 明以賈登聯為四川總兵官。 |
330 | 登聯,鎮守川東參將也。 |
331 | 甲申,明福王御興寧宮。 |
332 | 時警報沓至,王於除夕御興寧宮,憮然不怡。諸臣進見,謂『兵敗地蹙,上煩聖慮』?王曰:『後宮寥落,且新春南部無新聲』。太監韓贊周泣曰:『臣以陛下令節思皇考、念先帝耳!乃作此等想邪。故事:宮中有大變,則夜半鳴鐘。一夕鐘鳴,外廷大駭;須臾,內豎啟門出,則索鬼面頭子欲演戲也。醫者鄭三山以合媚藥得幸,雀腦蟾酥,市中一夕踊貴。乞兒手一蟲一介,貼黃書「上用」,人莫敢犯。馬、阮搜舊院雛妓進御,死,則付鴇兒葬之。興寧宮之落成也,楹帖一聯,大獲獎賞;或進內殿觀之,則『萬事不如杯在手,一年幾見月當頭』;旁注『東閣大學士王鐸奉敕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