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浙江通志卷六十二 |
3 | 海塘 |
4 | 全浙列郡十有一:惟杭、嘉、寧、紹、台、溫瀕海有塘以御潮,汐然衝決不時。自唐迄明,歴事興築。 |
5 | 皇朝因時制宜,歲修搶修,經畫盡善,兹復特命大臣,察勘綜理,發給重帑,興建鉅工,以為萬世永賴,東南兆庶,咸熙熙慶,登袵席矣。志海塘 |
6 | 《海潮總論》 |
7 | 咸淳臨安志:浙江之水,每日晝夜潮再上,常以月十日、二十五日最小月三日、十七日最大小,則水漸漲不過數尺,大則濤山浪屋,雷擊霆砰,有吞天沃日之勢。吳越春秋夫差內傳載吳王賜伍子胥死,乃取其屍,盛以鴟夷之革,浮之江中,子胥因隨流揚波,依潮來往,蕩激隄岸。又越王外傳,越王賜大夫種,死葬於西山之下。一年,伍子胥從海上穿山,脅而持種去,與之俱浮於海,故前潮來審候者,伍子胥也。後重水者,大夫種也。其說荒誕無稽,諸家所論,惟姚寛西溪殘語》及徐叔明傳髙麗録》有可載者。西溪云:舊於會稽得一石碑,論海潮依附隂陽,時刻極有理,疑是國初燕肅所為,云觀古今諸家海潮之說多矣,或謂天河激湧,亦云地機翕張,盧肇以日激水而潮生封演云:月周天而潮應挺,空入漢山涌而濤隨析木大梁,月行而水大源殊派異,無所適從,索隱探微,宜伸確論,大率元氣噓吸,天隨氣而漲斂,溟渤往來,潮隨天而進退者也。以日者重陽之母隂生於陽,故潮附之於日也。月者太隂之精,水者隂屬,故潮依之於月也。是故隨日而應,月依隂而附陽,盈於朔望,消於朏魄,隨於上下,弦息於脁朒,故潮有大小焉。今起月朔夜半子時,潮平於地之子位四刻一十六分半,月離於日在地之辰,次日移三刻七十二分對月到之位,以日臨之次,潮必應之,過月望復東行,潮附日而又西應之,至後朔子時四刻一十六分半,日月潮水,亦俱復會於子位。於是知潮當附日而左,旋以月臨子午,潮必平矣,月至卯酉汐必盡矣。或遲速消息又小異,而進退盈虛,終不失於時期。或問四海潮平,來皆有漸,唯浙江濤至,則亙如山嶽,奮如雷霆,氷岸橫飛,雪崖傍射,澎騰奮激,其故何也?或曰夾岸有山,南曰龕,北曰赭,謂之海門,岸狹勢逼,涌而為濤。若言狹逼,則東溟自定海吞,餘姚奉化,二江侔之,浙江尤甚,狹逼潮來,不聞濤有聲也。今觀浙江之口,起自纂風亭,北望嘉興大山水濶二百餘里,故海商舶船怖於上潬,惟泛餘姚小江易舟而浮運河達於杭越,葢以下有沙潬,南北亙之,隔礙洪波,蹙遏潮勢。夫月離震兑,他潮已生,惟浙江潮水未至,洎月經乾、巽,潮來已半,濁浪推滯,後水益來,於是溢於沙潬,猛怒頓涌,聲勢激射,故起而為濤耳,非江山淺逼使之然也。高麗録云:潮汐往來,應期不爽,為天地之至信。古人嘗論之,在山海經以為海鰍出入之度,浮屠書以為神龍之變化,竇叔䝉海嶠志以為水隨月之盈虧。盧肇海潮賦以為日出於海,衝擊而成。王充論衡,以為水者地之血脈,隨氣進退,率未之盡。大抵天包水,水承天,而一元之氣升降於太虛之中地,乘水力以自持,且與元氣升降,互為抑揚,而人不覺,亦猶坐於船中,而不知船之自運也。方其氣升而地沈,則海水溢上而為潮。及其氣降而地浮,則海水縮而為汐。計日十二辰由子至巳,其氣為陽,而陽之氣又自有升降以運乎?晝由午至亥,其氣為隂,而隂之氣又自有升降以運乎夜,一晝一夜合隂陽之氣,凡再升再降,故一日之間,潮汐皆再焉。然晝夜之晷繫乎日,升降之數應乎月日,臨於子,則陽氣始升。月臨於午,則隂氣始升,故夜潮之期日皆臨子,晝潮之期,月皆臨午焉。又日行遲,月行速,以速應遲,每至二十九度過半,而月行及之。日月之會謂之合朔。故月朔之夜,潮日亦臨子,月朔之晝,潮日亦臨午焉。且以晝即天上而言之,天體西轉,日月東行,自朔而往,月速漸東,至於漸遲,而潮亦應之以遲於晝,故晝潮自朔後迭差而入於夜,此所以一日午時二日午末三日未時,四日未末,五日申時,六日申末,七日酉時,八日酉末也。至夜即海下而言之,天體東轉,日月西行,自朔而往,月速漸西,至於漸遲,而潮亦應之以遲於夜,故夜潮自朔後迭復而入於晝。此所以一日子時,二日子末,三日丑時四日丑末,五日寅時,六日寅末,七日卯時,八日卯末。加以時有交變,氣有盛衰,而潮之所至,亦因之為大小。當卯酉之月,則隂陽之交也。氣以交而盛,故潮之大也。獨異於餘。月當朔望之後,則天地之變也,氣以變而盛,故潮之大也,獨異於餘日。今海中有魚獸,殺取皮而乾之,至潮時則毛皆起,豈非氣感而𩔖應之自然歟? |
8 | 潮候 |
9 | 春秋同。 |
10 | 初一 十六。 午末 大 夜子正初二 十七。 未初 大 夜子末初三 十八。 未正: 大 夜丑初初四。 十九。 未末 大 夜丑末初五 二十。 申正 下岸 夜寅初初六 二十一。 寅末 漸大 晚申末初七。 二十二。 卯初 漸小 晚酉初初八。 二十三。 卯末 漸小 晚酉正初九。 二十四。 辰初 小 晚酉末初十。 二十五。 辰末 交澤 晚戌正十一。 二十六。 巳初 起水 夜戌末,十二。 二十七。 巳正 漸大 夜亥初,十三。 二十八。 巳末 漸大 夜亥正,十四。 二十九。 午初 漸大 夜亥末十五 三十 午正 極大 夜子初夏月。 |
11 | 初一 十六。 午末 大 夜子正初二 十七。 未初 大 夜子末初三 十八。 未正: 大 夜丑初初四。 十九。 未末 大 夜丑正初五。 二十。 申初 下岸 夜丑末初六 二十一。 寅初 小 晚申正初七。 二十二。 寅末 小 晚申末初八。 二十三。 卯初 小 晚酉初初九。 二十四。 卯末 小 晚酉正初十。 二十五。 辰初 交澤 晚酉末,十一。 二十六。 辰末 起水 夜戌初,十二。 二十七。 巳初 漸大 夜戌末十三。 二十八。 巳末 漸大 夜亥初,十四。 二十九。 午初 漸大 夜亥末十五 三十 午末 大 夜子初冬月。 |
12 | 初一 十六。 午末 大 夜子初初二 十七。 未正: 大 夜子末初三 十八。 未末 大 夜丑初初四。 十九。 申初 大 夜丑末初五 二十。 申正 下岸 夜寅初初六 二十一。 寅末 漸小 晚申末初七。 二十二。 卯初 小 晚酉初初八。 二十三。 卯末 小 晚酉正初九。 二十四。 辰初 小 晚酉末初十。 二十五。 辰末 交澤 夜戌初十一。 二十六。 巳初 起水 夜戌正,十二。 二十七。 巳正 漸大 夜戌末十三。 二十八。 巳末 漸大 夜亥初,十四。 二十九。 午初 漸大 夜亥正,十五。 三十 午正 漸大 夜亥末 |
13 | 歴代興建。 |
14 | 杭州府 唐書地理志:鹽官有捍海塘隄,長二百二十四里,開元元年重築。 |
15 | 《咸淳臨安志》:江挾海潮為杭人患,其來已乆,白樂天刺郡日嘗為文禱於江神,然人力未及施也。至梁開平四年八月,錢武肅王始築捍江塘,在候潮通江門之外,潮水晝夜衝激,版築不就,因命強弩數百以射潮頭,又致禱於胥山祠,仍為詩一章,函鑰置海門山。既而潮水避錢塘,東擊西陵,遂造竹絡,積巨石,植以大木隄岸,既成乆之,乃為城邑聚落。凡今之平陸,皆昔時江也。 |
16 | 《宋史河渠志》:淛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梁開平中,錢武肅王始築捍海塘,在候潮門外堤㟁,既固民居,乃奠。逮宋大中祥符五年,杭州言浙江潮擊西北岸益壊,稍逼州城,居民危之,即遣使者同知杭州戚綸、轉運使陳堯佐畫防捍之䇿,綸等因率兵力,籍梢楗以䕶其衝。七年,綸等既罷去,發運使李溥、內供奉官盧守懃經度,以為非便,請復用錢氏舊法,實石於竹籠倚疊為㟁,固以樁木,環亘可七里,斬材役工凡數萬,踰年乃成,而鈎末壁立,以捍潮勢,雖湍湧數丈,不能為害。至景祐中,以淛江石塘積乆不治,人患墊溺,工部郎中張夏出使,因置捍江兵士五指揮,專採石脩塘,隨損隨治,衆賴以安,邦人為之立祠,朝廷嘉功,封寧江侯。 |
17 | 《宋史俞獻卿傳》:獻卿以諫議大夫、集賢殿學士、知杭州,暴風,江潮溢,决隄大發,卒鑿西山,作隄數十里,民以為便。 |
18 | 《咸淳臨安志》:慶厯初夏六月,大風,驅潮隄再壊,郡守楊偕轉運使田瑜協力築隄二千二百丈, |
19 | 《宋史河渠志》:政和二年,兵部尚書張閣言:「臣昨守杭州,聞錢塘江自元豐六年泛溢之後,潮汛往來,率無寧歲,而比年水勢稍改,自海門過赭山,即回薄巖門、白石一帶北岸,壊民田及鹽亭監地,東西三十餘里,南北二十餘里。江東距仁和監止及三里,北趨赤㟁𤭁口二十里,運河正出臨平下塘,西入蘇、秀,若失障禦,恐他日數十里膏腴平陸,皆潰於江,下塘田廬莫能自保,運河中絶,有害漕運」。詔亟修築之。六年,知杭州李偃言:「湯村、巖門、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口,受兩潮,漸至侵齧,乞依六和寺㟁用石砌疊」。乃命劉既濟修治。 |
20 | 《泊宅編》:政和丙申歲,杭州湯村海溢,壊居民田廬凡數十里,朝廷降鐡符十道以鎮之,壬寅嵗,鹽官縣亦溢,縣南至海四十里,而水之所齧,去邑聚纔數里,邑人甚恐。十一月,鐡符又至,其數如湯村,每一符重百觔,正面鐡神符及御書咒,貯以青木匣府,遣曹官同都道正管押下縣縣建道塲,設醮,投之海中。 |
21 | 《咸淳臨安志》:紹興十年,以兩浙轉運副使張滙之請,招填捍江軍額。二十二年,吏部尚書林大鼐建言,乞選擇諳曉之士,專置一司,詢故老,究利病,脈絡而後興工,且言:「羅刹江濱,舊傳有三浮圖,唐末神僧剏以鎮潮脈,名六和塔,積年不修。又吳山英烈王廟燼於回祿,乞靈無地,乞付有司營葺」。從之。自是百餘年間,屢修屢壊。 |
22 | 《宋史河渠志》:紹興末,以錢塘石㟁毀裂,潮水漂漲,民不安居,令轉運司同臨安府修築。孝宗乾道九年,錢塘廟子灣一帶石岸復毀於怒潮,詔令臨安府築填江岸,增砌石塘,淳熈改元,復令有司自今江㟁衝損,以乾道修治為法。嘉定十二年,臣僚言:「鹽官去海三十餘里,舊無海患,縣以鹽竈頗盛,課利易登。去歲海水泛漲,湍激橫衝沙㟁,每一潰裂常數十丈,日復一日,浸入鹵地,蘆洲港瀆,蕩為一壑。今聞潮勢深入,逼近居民,萬一春水驟漲,怒濤奔湧,海風佐之,則呼吸蕩出,百里之民寧不俱葬魚腹?況京畿赤縣宻邇都城,內有二十五里塘,直通長安牐,上徹臨平,下接崇徳漕運,往來客船絡繹,兩㟁田畝無非决壊,若海水徑入於塘,不惟民田有鹹水渰沒之患,而裏河堤㟁,亦將有潰裂之憂。乞下淛西諸司,條具築捺之策,務使捍堤堅壯,土脈充實,不為怒潮所衝」。從之。十五年,都省言鹽官縣海塘衝決,命浙西提舉劉垕專任其事。既而垕言:「縣東接海鹽,西距仁和,北抵崇徳、徳清,境連平江、嘉興、湖州,南瀕大海,元與縣治相去四十餘里,數年以來,水失故道,早晚兩潮,奔衝向北,遂致縣南四十餘里盡淪為海。近縣之南,元有捍海古塘亘二十里,今東西兩段並已淪毀,侵入縣之兩旁又各三四里,止存中間古塘十餘里,萬一水勢衝激不已,不惟鹽官一縣不可復存,而向北地勢卑下,所慮鹹流入蘇、秀、湖三州等處,則田畝不可種植,大為利害。詳今日之患,大槩有二:一曰陸地淪毀,二曰鹹潮泛溢。陸地淪毀者,固無力可施。鹹潮泛溢者,廼因捍海古塘衝損,遇大潮必盤越流注北向,宜築土塘以捍鹹潮。所築塘基址,南北各有兩處,在縣東近南則為六十里鹹塘,近北則為袁花塘,在縣西近南亦曰鹹塘,近北則為淡塘,亦嘗驗兩處土色虛實,則袁花塘、淡塘差勝鹹塘。且各近裏,未至與海潮為敵勢,當東就袁花塘、西就淡塘修築,則可以禦縣東鹹潮盤溢之患。其縣西一帶淡塘,連縣治左右共五十餘里,合先修築。兼縣南去海一里餘,幸而古塘尚存,縣治民居盡在其中,未可棄之度外。今將見管樁石就古塘稍加工築疊一里許,為防䕶縣治之計。其縣東民戶日築六十里,鹹塘萬一,又為海潮衝損,當計用樁木修築袁花塘以捍之」。朝以為然。 |
23 | 《咸淳臨安志》:理宗嘉熙戊戌秋,潮由海門擣月,塘頭日侵,月削民廬僧舍,坍四十里。己亥六月,詔趙與懽除端明殿學士、知臨安府,任責修築。與懽奏:「先於傍近築土塘,為救急之術,然後於內作石塘」。又奏:「近觀潮勢,忽睹異物非龍,非魚什什、伍伍鼓鬛,揚鬐欲望,奏告上帝,或施強弩、火砲以絶其妖。又奏:日役殿歩司官兵五千五百餘人,并募夫工及修江司軍兵三千餘人,已貼立石倉,夾植樁笆版木,晝夜運土填築。自水陸寺之下,江家橋之上,近江港口築壩一,南北長一百五十丈。自團圍頭石塘近江築捺水塘,一長六百丈。自六和塔以東,一帶石堤,添新補廢四百餘丈。越三月畢工,水復其故。 |
24 | 《宋史河渠志》:寳祐二年十二月,監察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陳大方言,江潮侵齧堤㟁,乞戒飭殿歩兩司、帥臣,同夲府守臣措置修築,留心任責,或有潰決,咎有攸歸。三年十一月,監察御史兼崇政殿說書李衢言:「國家駐蹕錢塘,今踰十紀,惟是淛江東接海門,胥濤澎湃,稍越故道,則衝齧堤㟁,蕩析民居,前後不知其幾。慶厯中,置捍江五指揮,兵士,每指揮以四百人為額,今所管纔三百人,乞下臨安府拘收,不許占破,及從夲府收買樁石,沿江置塲樁管,不得移易他用。仍選武臣一人習於修江者,隨其資格,或以副將或以路分鈐轄繫銜,專一鈐束修江軍兵,值有損損,隨即脩補,或不勝任,以致江潮衝損堤㟁,即與責罰。 |
25 | 《元史河渠志》:鹽官州去海㟁三十里,舊有捍海塘二,後又添築鹹塘,在宋時亦常崩陷。成宗大徳,三年,塘㟁崩,都省委禮部郎中游中順洎夲省官相視,虛沙復漲,難於施力。至仁宗延祐己未、庚申間,海汛失度,累壊民居陷地三十餘里,時省憲官共議,宜於州後北門添築土塘,然後築石塘,東西長四十三里,後以潮汐沙漲而止。至泰定四年二月間,風潮大作,衝捍海小塘,壊州郭四里,杭州路言與都水庸田司議,欲於北地築塘四十餘里,而工費浩大,莫若先修鹹塘,增其髙濶,填塞溝港,且濬深近北備塘濠塹,用樁宻釘,庶可䕶禦江淛,省準下夲路脩治,都水庸田司又言宜速差丁夫,當水入衝堵閉,其不敷工役,於仁和錢塘及嘉興附近州縣諸色人户內斟酌差倩。工部議:海㟁崩摧,宜發文江浙行省督催庸田,使司鹽運司及有司發丁夫修治,毋致侵犯城郭,貽害居民。五月五日,平章圖們、岱爾察納實㕘政等奏:江浙省四月內潮水衝破鹽官州海㟁,令庸田司官徴夫修堵。又臣等集議,世祖時海㟁嘗崩,遣使命天師祈祀,潮即退,今可令直省舍人巴延奉御香,令天師依前例祈祀」。制曰:「可」。既而杭州路又言:「八月以來,秋潮洶湧,水勢愈大,見築沙地塘㟁,東西八十餘步,造木櫃石囤以塞其要處,本省左丞相托歡等議,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抵禦鎪齧,以救其急,擬比淛江立石塘可為乆逺,計工物用鈔七十九萬四千餘錠、糧四萬六千三百餘石,接續興修」。致和元年三月,省臣奏:「江浙省并庸田司官修築海塘,作竹籧篨內,實以石鱗,次壘疊以禦潮勢,今又淪陷入海,見圖修治,今差戶部尚書李家努、工部尚書李嘉賓、樞密院屬衛指揮青山副使洪灝、宣政僉院納木喀巴勒、行省左丞相托歡,及行臺、行宣政院、庸田使司諸臣,會議修治之方,合用軍夫,除戍守州縣關津外,酌量差撥,從便添支口糧,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伊嚕勒、昆達實宻等戶內點倩,凡工役之時,諸人毋或沮壊,違者罪之,合行事務提調官移文稟奏施行」。有㫖,從之。四月二十八日,朝廷所委官,洎行省臺院及庸田司等官議:大徳、延祐欲建石塘未就,泰定四年春,潮水異常,増築土塘不能抵禦,議置板塘,以水湧難施工,遂作籧篨木櫃,間有漂沉,欲踵前議,疊石塘以圖乆逺,為地脈虛浮,比定海浙江海鹽地形水勢不同,由是造石囤於其壊處疊之,以救目前之急,已置石囤二十九里餘,不曾崩陷,略見成效,庸田司與各路官同議,東西接疊石囤十里,其六十里塘下舊河,就取土築塘,鑿東山之石,以備崩損。文宗天厯元年十一月,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日至十九日,正當大汛,潮勢不髙,風平水穏。十四日,祈請天妃入廟,自夲州嶽廟東海北䕶㟁,鱗鱗相接,十五日至十九日,海㟁沙漲,東西長七里餘,南北廣或三十步,或數十百步,漸見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築捍海塘,與鹹塘相連,直抵巖門障禦石囤,東至十一都六十里塘,東至東大尖山、嘉興、平湖三路所修處海口,自八月一日至二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二十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縣界赭山、雷山為首,添漲沙塗,已過五都四都鹽官州廊東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勢俱淺。二十日,復巡視自東至西㟁腳漲沙,比之八月十七日,漸増髙濶,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汛,本州嶽廟東西水勢俱淺,漲沙東過錢家橋海岸,元下石囤木櫃,並無頽圮,水息民安」。於是改鹽官州曰海寧州。 |
26 | 《明實録》:洪武十年秋七月,海潮齧江岸,浙江布政使安然躬率民夫伐石,砌築隄成,民獲安業。永樂元年冬十月,修築江㟁。先是,浙江都司、布政司言:「杭州府湯鎮、方家塘邊江堤岸為風潮衝激,淪於江者幾四百餘步,延袤四千餘步,沈溺民居及田地四十七頃,宜改築以捍潮汐」。五年夏六月,浙江布政司言:「杭州府沿江隄㟁,復圮於江,遣官督民修築。九年,工部言:「浙江潮水衝決仁和縣黃濠塘三百餘丈,孫家圍塘㟁二十餘里,海寜縣風潮溺死,人民漂流廬舍,坍塌城垣,請發軍民修築」。從之。冬十一月,修浙江仁和、海寧及海鹽縣土石塘㟁萬一千一百八十五丈。 |
27 | 萬厯《杭州府志》:永樂十一年夏五月,江潮平地水高尋丈,仁和十九都二十都,居民陷溺田廬漂沒殆盡,守臣申奏,朝命工部侍郎張某監築隄㟁,役及杭、嘉、湖、嚴、衢諸府軍民十餘萬,采竹木為籠櫃,伐臯亭山塊石,納其中,疊砌隄㟁,以禦江潮,修築三年,費財十萬。 |
28 | 《明實録》:永樂十六年,朝廷以浙江瀕海諸縣風潮衝激,隄㟁,墊溺居民,連年修治,迄無成功,乃齋戒遣保定侯孟瑛等以太牢祭東海之神。既祭,水患頓弭。十八年三月,浙江海寧等縣言,潮水淪沒邊海塘㟁二千六百六十餘丈,延及吳家等壩。命有司量起軍民修築。十八年九月,通政司左通政岳福言:「浙江仁和、海寧二縣,今年夏秋霖雨風潮壊長安等壩,淪於海者千五百餘丈。東㟁赭山、巖門山蜀山故有海道,近皆淤塞,故西㟁潮勢愈猛,為患滋大。乞以軍民修築」。從之。 |
29 | 《明從信録》:宣徳五年,浙江巡撫侍郎成均築捍海隄。《明實録》:成化七年九月二日,風潮決錢塘江㟁十餘丈,近江居民房室田産,皆為渰没,守臣以聞,工部尚書王復等奏乞如永樂事例,遣大臣往祭海神修江㟁,上命李顒時潮水衝塌江岸,計四百九十餘丈,顒議修築工料,合用銀七萬三千二百餘兩,今官庫收貯十不及五,如俟續收贓罰解補,恐潮復作前功盡棄,欲取布政司存留糧銀支給充用,量起杭州府衛人夫修築,從之。 |
30 | 成化《杭州府志》:成化十三年二月,海寧海決堤,偪盪城邑鎮巡,因命採石臨平、安吉諸山,初用漢揵絙法不就,乃斲木為大櫃,編竹為長絡,引石下之,汎濫乃定,仍作副隄十里,以防泄鹵,凡七越月而役竣。 |
31 | 嘉靖海寧縣志》:嘉靖九年,海決逼城。《海寧縣志》:萬厯三年夏五月,颶風大作,海嘯民溺死百餘,漂房屋二百餘間,塘圮鹹水湧入內河,壊田地八萬餘畝,時縣官估計應修塘凡二千二百七十八丈,計修築工料銀應五千二百二十八兩。四年九月,會知縣蘇湖蒞任,巡撫徐栻察其才可任事,遂以塘事付之。五年二月十三日興工,至四月役竣,計費一千九百七十六兩,。崇禎元年七月二十三日,海嘯溺者無算,是日風日清朗,過午,狂颶猝發,雷雨如注,申酉間,忽見潮頭直駕樹杪,廬舍蕩析,夜半風濤,稍殺厥明,縣官出勘,城東西被災者凡四千餘戶。事聞於朝,議修築海塘時,縣令謝紹芳屬衙官張瑞傑董其役,張第以修河塘法從事,未幾,潮齧之,旋築旋圮。於是撫按會題預徴糧銀每畝一分,合計得九千餘金,道府助各有差。命郡丞劉元瀚董其役,仍用石囤木樁之法,工稍就緒。會海沙復漲,事已。 |
32 | 浙江通志卷六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