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丧》 |
1 | |
2 | 周制,国君、大夫疾病,外内皆扫。彻悬。寝东首于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士死于适室,幠用敛衾。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代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迁尸于寝。士之妻皆死于寝。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死寇曰兵。 |
3 | 汉石渠议:「闻人通汉问云:『记曰:「君赴于他国之君曰不禄,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夫士或言卒死。」皆不能明。』戴圣对曰:『君死未葬曰不禄,既葬曰薨。』又问:『尸服卒者之上服。士曰不禄,言卒何也?』圣又曰:『夫尸者,所以象神也。其言卒而不言不禄者,通贵贱尸之义也。』通汉对曰:『尸,象神也,故服其服。士曰不禄者,讳辞也。孝子讳死曰卒。』」 |
4 | 五经通义云:「春秋说题辞曰:『大夫曰卒,精耀终也。卒之为言绝于邦也。士曰不禄,不禄为言削名章也。』」 |
5 | 白虎通曰:「天子称崩何?别尊卑、异生死也。崩之为言●然僵天下也。庶人曰死,魂魄去心,死之为言澌,精气穷也。」又曰:「人死谓之丧何?言其丧亡不复得见。不直言死称丧者,孝子之心不忍言也。」 |
6 | 魏明帝诏亭侯以上称薨:「夫爵命等级,贵贱之序,非徒偏制,盖礼关存亡。故诸侯大夫既终之称,以薨卒为别。今县乡亭侯不幸称卒,非也。礼,大夫虽食采不加爵。即县亭侯既受符策茅土,名曰列侯,非徒食采之比也。于通存亡之制,岂得同称卒耶?其亭侯以上,当改卒称薨。」 |
7 | 三府上事博士张敷等追议:「诸王公大将军县亭侯以上有爵土者,依诸侯礼皆称薨。关外侯无土、铜印,当古称卒。千石、六百石下至二百石,皆诣台受拜,与古士受命同,依礼称不禄。」高堂崇议:「诸侯曰薨,亦取陨坠之声也。礼,王者之后公及王之上公九命为二伯者,侯伯皆执圭,子男及王之公皆执璧,其卒皆曰薨。今可使二王后公及诸国王执圭,大将军县亭侯有爵土者,车骑卫将军辟召掾属与三公俱执璧者,卒皆称薨。礼,大夫曰卒者,言陈力展志,功成事卒,无遗恨也。今太中大夫秩千石,谏议、中散大夫秩皆六百石,此正天子之大夫也;而使下与二百石同列称不禄,生为大夫,死贬从士,殆非先圣制礼之意也。云士不禄者,言士业未卒,不终其禄也。」 |
8 | 尚书曹访云:「官僚终卒,依礼各有制。至于其闲,令长以下,通言物故,不知物故之名本所依出。」高堂崇曰:「闻之先师,物,无也,故,事也,言无复能于事者也。」 |
《复》 |
1 | |
2 | 周制,司服供服。隶仆复于小寝、大寝。夏采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太祖,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复曰「天子复矣」。告丧曰「天王登遐」。诸侯大夫复,其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诸侯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衮,夫人以阙狄,大夫以玄赬,代妇以袒衣,士以爵弁,士妻以褖衣。复者以簪裳于衣,左荷之,扱领于带。皆升自前东荣,中屋履危,北面,招以衣,三号曰:「皋!某复!」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西北荣。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凡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妇人复,不以袡。凡复,男子称名,妇称字。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 |
3 |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既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柶,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即床而奠,当腢,用吉器,若醴若酒,无巾柶。檀弓云:「始死之奠,其馀阁也与?」帷堂。 |
4 | 乃讣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讣者,拜送。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大夫讣于同国,敌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敌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至」。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至」。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
5 | 既正尸,诸侯之丧子入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士之丧,主人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夹床,东面。亲者在室。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众妇人户外,北面。众兄弟堂下,北面。 |
6 | 大唐元陵仪注:「将复于太极殿内,高品五人皆常服,以大行皇帝衮冕服左荷之,升自前东溜,当屋履危,北面西上,三呼而止,以衣投于前;承之以箧,自阼阶入,以覆大行皇帝之上。复者彻殿西北厞,降自后西溜。其复衣不以袭敛,浴则去之。既复,乃设御床于殿内楹闲,去脚,舒单簟,置枕。迁大行皇帝于床,南首,以衣覆体,去死衣。楔齿用角柶,缀足以燕几,校在南。其殿内东西哭位,嗣皇帝以下舒草荐焉。奠用酒脯醢,器用吉器,如常仪。其告丧之礼:使至所在,集州县官及僧道、将吏、百姓等于州府门外,并素服,各以其方向京师重行序立。百姓在左,僧道在右。男子居前,妇人居后。立讫,使者立于官长之右,告云『上天降祸,大行皇帝,今月某日奄弃万国』。刺史以下抚膺哭踊,尽哀。止哭,使者又告云『大行皇帝有遗诏』。遂宣诏,讫,刺史以下又哭,十五举声。使者又告『皇帝伏准遗诏,以今月某日即位』。刺史以下再拜称万岁者三。百姓及州县佐史朝夕巷哭,各十五举声。三日释服。节度观察团练使、刺史并斩縗绖杖,诸文武官吏服斩縗,无绖杖。大小祥、释服,并准遗诏。其有敕书,使者宣告如常礼。」其三品以下仪制,并具开元礼。 |
7 | 天子诸侯大夫士吊哭议 |
8 | 周制,凡吊事,弁绖服。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纯衣。或曰使有司哭之。为之不以乐食。 |
9 | 诸侯使人吊他国之君,吊者即位于门西,东面。其介在其东南,北面西上,西于门。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请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阶,东面,致命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颡。吊者降出,反位。 |
10 | 大夫、士之丧,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采于门内。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傧者进。主人拜,稽颡。君称言,视祝而踊。主人踊。 |
11 | 诸侯吊,必皮弁锡縗。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縗。 |
12 | 凡君使人吊,彻帷,主人迎于寝门外,见宾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吊者入,升自西阶,东面。主人进中庭,吊者致命。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外门外。 |
13 | 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尸在室,有君命,众主人不出。 |
14 | 大夫之丧,大夫弁绖。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 |
15 | 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 |
16 | 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 |
17 | 鲁哀公使人吊蒉尚,遇诸道,避于路,画宫而受吊焉。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 |
18 |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
19 | 始死,羔裘玄冠,易之而已矣。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三年之丧,虽功縗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 |
20 | 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縗而往哭之。或曰「齐縗不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 |
21 | 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周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縗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
22 |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 |
23 | 吊于人,是日不乐。五十无车者,不越疆而吊人。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
24 | 司徒敬子死,子夏吊焉,主人未小敛,绖而往。子游吊焉,主人既小敛,子游出,绖,反哭。子夏曰:「闻之也与?」曰:「闻诸夫子,主人未改服,则不绖也。」 |
25 | 汉戴德曰:「君吊于卿大夫,锡縗以居,不听乐。吊于士,皆服弁绖疑縗。君吊臣疑縗,素弁加绖,明日主人縗绖拜谢于朝。君若使人吊,其服疑縗,素裳素冠。诸侯会遇相吊,则锡縗,皮弁加绖,不举。诸侯吊于寄公,亦锡縗。诸侯相吊,其同国大夫相吊,锡縗,十五升抽其半,素冠加绖。朋友吊服有绖,绖大与缌麻绖同,素冠素带,既葬而除。皆在他国,则袒免。同国大夫命妇相服,锡縗素总加麻。同国之士相为朝服加绖,其妻相为亦如之,朝服不髽。」 |
26 | 后汉刘德问曰:「君吊,大夫迎于门外,又拜送于门外。大夫吊,不迎于门外。今时县令长吊人臣,人臣待之,当依国君来吊礼欤?依大夫来吊也?又当去杖,其绖皆如故,无可舍耶?又今时丞尉来吊,待之当云何?」田琼答曰:「今之君,与礼所云君,轻重不同。若必欲依之,令长宜依国君,丞尉宜依大夫。君于礼但见去杖戢杖,其馀不见也。今于君吊,以首绖贯臂。遣人则不,释之而已。」 |
27 | 刘表后定丧服云:「既除丧,有来吊者,以缟冠深衣,于墓受之,毕事反吉。」又云:「君来吊臣,主人待君到,脱头绖,贯左臂,去杖,出门迎。门外再拜,乃厌,还,先入门,东壁向君让。君于前听进,即堂先哭。乃止于庐外伏哭,当先君止。君起致辞,子对而不言,稽颡以答之。」 |
28 | 魏明帝吊陈群诏曰:「司空今遭母忧,当遣使者吊祭如故事。」尚书司马孚奏:「寻故事,自魏兴,无三公丧母吊祭。」辄访韦诞、王肃、高堂隆、秦静等,云:「汉太傅胡广丧母,天子使谒者以中牢吊祭、送葬。」王肃议:「礼,臣有父母之丧讣,君吊之。吊诸臣之母,当从夫爵。」 |
29 | 蒋济奏:「会丧不宜去冠。奏事者上言,前会故领军朱铄丧,自卿以下皆去冠,以布帕额。使者、侍中、散骑则不。皆非旧法。夫冠成德之表,于服为尊。唯君亲之丧小敛之前,与服罪之人去冠。其馀礼仪,虽齐縗之痛,有变无废。今为吊去冠,甚违礼意。」下博士评议。 |
30 | 博士杜希议,以为:「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故周人去玄冠,代以素弁。汉去玄冠,代以布巾。亦王者相变之仪,未必独非也。古礼野夫著巾,古者军礼韦弁冠,今者赤帻,此明转相变易,不可悉还反古。今宜因汉氏故事。又汉仪注,诸侯王薨,天子遣使者往,皆言使者素服。又礼自天子达于士,临殡敛之事,去玄冠,以素弁。君子临丧,必有哀素之心,是以去玄冠,代之以素。汉中兴,临丧与礼合仪。自后或言临,使者常吉服布巾。以为使者亦宜去玄冠,代以布巾,示不纯吉。侍中、散骑诸会丧,亦宜去玄冠,代以布巾。」诏从希议。 |
31 | 王肃云:「礼有亲丧而君来吊,则免绖,贯左臂,去杖,迎拜于大门之外,见马首,不哭,先入门右,庭中北面。君升自东阶,南面哭,主人乃哭。君出,又拜送大门外。又按礼,三年之丧,终服不吊。期之丧,既练而吊。大功之丧,既葬而吊。」 |
32 | 晋挚虞决疑云:「凡使吊祭同姓者,素冠帻,白练深衣,器用皆素。异姓者,服色器用皆不变。」 |
33 | 陈舒议至尊临温公夫人丧:「按礼,天子哭诸侯则弁绖锡縗,哭大夫士则弁绖疑縗。此皆当时殡葬之闲服耳。今温公丧已久远,主人本应改葬之服,今之所服,大夫丧耳。天子于诸侯之妻,礼变。今以白帢深衣,当古吊服。今至尊临丧,谓应深衣而已。著深衣者,不复变服。其馀侍官,谓当公服直卫,不应从哭。」 |
34 | 宋崔凯云:「礼,君自吊其臣,主人出迎于外,见君马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众主人袒即位。升自阼阶,西面。主人前,至中庭。君哭。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先出。君去,主人哭,拜送于外门外。明日,主人縗绖拜谢于朝。今代人君吊,主人出迎,见马首拜。君遣吏吊。主人布席于丧庭,孝子左贯首绖,待于席南,北面,不哭也。吏持版吊于席北,面向孝子。再拜讫,伏,吏跪读版,孝子再拜。有吊宾,主人迎即位中门外,西面北上。众宾东面者北上,门西北面者东上。主人拜宾,旁三拜,众宾不答拜。主人入,即堂下朝夕哭位。众随入,如外位也。知生者吊,知死者伤。主人哭,吊者皆哭。退出,主人拜中门外如初。吊辞,至主人前曰:『闻君有某之丧,如何不淑。』伤辞,诣丧前曰:『子遭离之,如何不淑。』此各主于其所知也。若有知生又知死者,伤而且吊也。」又曰:「同僚宾客相吊也,因主人朝夕哭而往吊也。」又曰:「凡宾客来吊,孝皆当位东阶下,西面,不得庐中。长吏自吊,其人左贯首绖出迎,还入门。君至门,谢孝还位,乃从命还位。若不谢遣者,君向柩哭,则孝当伏。孝当后哭先止,所以不使君甚哀也,哭讫,君遣还位,乃从命还位则哭,不得入庐也。哭位在东阶下。辞去,孝子哭也。君先出,孝后出,于门外见马而拜,讫,哭而还也。若有命止令勿出,亦便随从命也。羸可使人自扶,若病不能者,君至,自杖而已。」 |
35 | 乐亮问徐广曰:「君吊之仪,虽在于礼,未审皇子之吊,受吊为当迎送及拜以不?当于庐室坐,当别施位耶?若别施位者,应在何处?即位为应立?应坐?『君吊,虽已葬,主人必絻』,此礼已废,并未详。既小祥,重服已除,正当即以练冠功縗受吊耶?」徐广答曰:「皇子之仪,揖而不拜,然犹应以练冠功縗迎立于户侧。皇子向户揖,揖讫,伏庐室而哭。及皇子前执手时,乃可长跪受之。去出室,还至户,更哭。」 |
36 | 大唐之制,如开元礼。 |
《三不吊议》 |
1 | |
2 | 周制,檀弓曰:「死而不吊者三,畏、厌、溺。」 |
3 | 魏王肃圣证论难郑玄曰:「孔子畏匡,德能自全也。设使圣人卒离不幸,可得不痛悼而罪之乎!非徒贤者,设有罪愚人,亦不得不哀伤之也。」 |
4 | 宋崔凯服节云:「有不吊者三:谓畏、厌、溺死也。欲吊者,不变服哭之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