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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一》[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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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御定淵鑑𩔖函巻一百四十一政術部二十舉親舉舉舊至舉讐遞相 ,附 公舉 舉賤舉自舉失所坐舉主 |
3 | 舉親一 |
4 | 原祁奚舉午。 謝安舉𤣥。晉平公問:國無尉,其誰可?」祁奚曰:「午也可。注午,奚子也」。君子曰:「能舉善也。立其子,不為比子。晉以苻堅㓂邊,朝廷求文武將鎭禦北方,謝安以兄 𤣥應舉。郗超與𤣥不協,曰:「違衆舉親,明也。𤣥必不負舉才也」。 臣願任子。 姊不舉弟,《呂氏春秋》:魏公叔疾,惠王問之,公叔曰:「臣庻子鞅,願任之國政。若不用,勿使出境」。王不應,謂左右曰:「叔誖也」。後鞅果西入秦,秦用之而強,魏竟弱也。后義縱少時,與張次公俱攻剽為羣盜,姊以醫幸王太 , 后問:「有兄弟欲為官乎?」曰:「有。弟無行不可」。後拜中郎。 唯善所在。 雖親何傷!魏舒與魏戍同縣,問成鱄,曰:「吾與戍也。同縣人以為黨乎?成鱄曰:「夫舉無他,唯善所在。親疎一也。仲尼曰:「近不失親,逺不失舉,可謂義也」。 唯賢是求。 「雖親必舉叔向曰:「祁,奚內舉不失親」。。 增該博 爽聰《冊府元龜》曰:蔣將明徳宗朝為集賢學士,子又弱冠該博,羣籍將明,在集賢以兵亂之後,圖籍溷雜,乃白執政,請令又入院編次,宰相張鎰署,又為集賢編錄,纔逾一年,於散亂中整緝二萬餘巻,勒成部秩。 又曰:漢蘇悅,逢吉父也,恱為髙祖從事,甚見禮遇,因從容曰:老夫耄矣,才器無取。男逢吉粗學援毫,性復恭恪,公不以㹠犬之微,願令事左右,髙祖召見,以精神爽。聰甚憐之,擢為賓佐。 皆堪為 不可用《涑水燕談》曰:曹侍中將薨,車駕親臨視之,曰:「臣之子璨與瑋才器有取,臣若內舉,皆堪為將」。《 《合璧事𩔖》曰:呂文穆䝉正致政,居洛眞宗祀汾隂,過洛,文穆迎謁回鑾,帝幸其宅,問曰:「卿諸子孰可用?」對曰:「臣諸子皆豚犬,不可用。有姪夷簡任潁州推官,宰相才也」。 惟在得賢。 此非至公,《冊府元龜》曰:髙宗顯慶三年,帝謂宰臣曰:「四海之廣,惟在得賢,卿等用人,多作形迹,䕶避親知,不能盡意,甚為不取。昔祁奚舉子古人以為美談,即使卿等兒姪有才,亦須依例進舉」。惜《資治通鑑》曰:憲宗嘗於延英謂宰相曰:「卿輩當為朕 官,勿用之私親」。故李吉甫權徳輿,皆謝不敢。李絳曰:「崔祐甫有言:非親非,故不諳其才,諳者尚不與官,不諳者何敢復與?但問其才器與官相稱否耳。若避親故之嫌,使聖朝虧多士之美,此乃偷安之士,非至公之道也」。上曰:「誠如卿言」。 果得其人。 不以為私,《冊府元龜》曰:狄仁傑為內史,子光嗣。則天聖歴初為司府丞,則天令宰相各舉尚書郎一人,仁傑乃薦光嗣,拜地官員外郎,涖事稱職。則天喜而言曰:「祁奚內舉,果得其人」。纁又曰:「韋貫之順宗永貞中除監察御史,上書舉季弟 自代,時議不以為私,轉右補闕,而纁竟代為監察御史。 不問仇黨。 毋避親故」。孔帖曰:陸元方擢天官侍郎,或言其薦引皆親黨,后怒,免官,令白衣領職。元方薦人如初,后召讓之,對曰:「臣舉所知,不暇問仇黨。 。《金史》曰:章宗承安三年,諭宰臣:「任才能,雖資品未及,亦具以聞,毋避親故」。 仁傑薦,子光嗣。 渠牟稱甥盧綸。上詳,果得其人注校冊府元龜曰:「韋渠牟為太府卿,其甥盧綸為檢 金部郎中。渠牟數稱論其才,徳宗召之內殿,令和御製詩,超拜戶部郎中。 |
5 | 舉親二。 |
6 | 原內稱《禮記》儒有內稱,不避親。 內選楚君之舉也,內姓選於親 增如而父言。唐書云:韋承慶解鳳閣舎人,后召嗣立謂曰:「爾父嘗稱二子,忠孝堪事,朕以兄弟稱職,如爾父言。今使卿兄弟自相代。即拜鳳閣舎人」。 朕自用詵」。孔帖云:蘇詵累轉給事中,時蘇廷碩為紫微郎,固辭。帝曰:古有內舉不避親者,朕自用詵,卿言非公也」。 無實才。又云:陸贄始請臺閣長官得自薦其屬,或言諸司所引皆親黨,無實才。帝復詔宰相自擇。 收採遺逸又云:崔渙為江淮宣諭,𨕖補使,收採遺逸,不以親故自嫌。 宰相近屬又云:韋巨源為吏部尚書,時官缺,執政以次用其親,巨源秉筆,當除十人,楊再思得其一,餘授皆宰相近屬,再思喟然曰:「吾等誠負天下」。巨源曰:「時當爾耳」。 可任治人又云:李石弟福,太和巾第進士,楊嗣復領劒,南辟幕府。崔鄲輔政,引為校理,調藍田尉。後石當國,薦福可任治人,由監察御史至戶部郎中。。 以父表弟及弟居首。合璧事𩔖云:程顥為御史,神宗嘗使推擇人材,顥薦數十人,而以父表弟張載及弚頤居首。 |
7 | 舉親三。 |
8 | 増詔:「唐開元二十九年詔曰:朕所求才,待之若渴,旣旌於巖穴,亦賁於丘園,片善必收,冀無遺逸。然士人藏器,衆何以知?豈若父子之間,自相推薦。昔祁奚之舉祁午,謝安之任謝𤣥,良史書之,咸以為美。賢彥之士,何代無人?寧恨嫌疑,致有拘忌。其內外官有親伯叔及兄弟,并子姪中灼然有才術異能風標節,行通閑政,理據資厯,堪充刺史、縣令者,各任以名薦。 |
9 | 舉舊一 |
10 | 原𨕖於舊。 「舉其偏。楚君之舉也,外姓𨕖於舊死,祁奚為中軍尉。羊舌,職佐之職。 ,晉侯問祁奚曰:「孰可以代之?」對曰:「赤也可」。君子曰:「舉其偏,不為黨」。《注》:赤,職子也。偏,黨也」。 多用鄉里,皆受本國魏許允為吏部,多用鄉里人告黨與,文帝收之。允對曰:「古人云:舉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試察,有不勝任者,臣當受罪」。帝決察,允所用皆當職,乃釋允,更賜衣服 。傅嘏字蘭石,為河南尹。河南俗黨五百掾、功曹典𨕖職,皆授其本,國人無異邦者,嘏各舉良而對用之,官曹分職而後,以次考覈之。多擢宿舊。 不用鄉親。魏何晏遷侍中,主𨕖曹,宿與有舊者多擢用之。 杜錫為吏部郎,不敢用鄉親一人。 始以故知。 終因德進。 棄舊不仁,得賢有賞。 刈錯薪之楚,且得賢良。 拔連茹之茅,不遺故舊。 |
11 | 舉舊二。 |
12 | 原舉舊人子,朱暉,字文秀,與陳揖交善,揖早亡後,司徒桓虞辟召暉子駢,暉乃薦揖子友代之。增與相識。《冊府元龜》曰:崔祐甫建中初為相,薦延推舉,無復疑滯,日除數十人。帝嘗謂曰:「有人謗卿所除擬官,皆渉親故,何也?」祐甫奏曰:「庻官必須諳其才行。臣若與相識,方可粗諳。若平生未曾相見,即無由知其言行。獲謗之由,實在於此」。帝亦以為然。 |
13 | 舉讐一 |
14 | 原不避怨。 乃就讐。禮記:儒有外舉,不避怨茂。魏吉茂兄廣,為鍾繇所䋲,伏法, 怨怒,繇不哭。至歲終,繇舉茂茂才。議者以為茂必不就,乃就之。時人或以茂為畏繇,或以茂為髦丘者也。 解狐得舉。 叔向豈遺稱其讐不為諂,君子謂祁奚能舉善矣。注謂稱解狐。君子曰:解狐得舉讐,傳外舉不避 ,詳薦舉」。。 害公非忠。 敗國非人」。以私害公,非忠也。私,怨也。憾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 敗國殄民,於是刑孰大焉! 王生舉栁朔。 喬𤣥薦陳球。傳:范氏之臣,王生惡張柳,朔後舉朔為柏人宰。昭子曰:「夫非而讐乎?」對曰:「私讐不及公,好不廢過惡,不去善義之經也,臣敢違之! 下詳薦舉。 解狐舉伯栁。 咎犯,薦子羔。韓子曰:趙簡主問解狐:「孰可為上黨?守曰:「荆伯栁主。曰:「非子之讐乎?曰:舉賢,不避仇讐也」。 《說苑》:晉文侯問:「咎犯誰可為西河守?曰:「虞子。羔云云:「君問為守,非問臣仇。子羔詣謝犯曰:「薦,公也,不以私事害公議,子去之,吾當射子矣」。注射,引弓迎而射之。 召辱已者為中尉。 舉毀已子為孝廉,韓信為楚王召辱,已之,少年令出,跨下者為中尉,告諸將相曰:「方辱我時,寜不能死,死之無名,故忍就此恢樂」。恢字伯竒,同郡楊政數衆毀恢, 後舉政,子為孝廉,由是鄉里歸之。 惡而知美。 私不害公」。 豈宜報怨? 安可妨公! 公必滅私」。 憎而知善。 宜取節於葑菲。 豈失賢於睚眦? 小白:用管仲是捨射鈎之讐。 重耳見寺人,豈念斬袪之罪。 增慕祁奚。 擢鄭㪍吳志云:蔣欽屯宣城,徐盛收欽屯吏,表斬之。盛嘗畏欽害,已而欽稱其善孫權曰:「君欲慕祁奚耶?」欽曰:「公舉不挾私怨,盛忠而有膽畧,不敢挾私恨以蔽賢能」。 孔帖云:鄭畋右丞鄭薫誣畋罪,不可任,郎官出之。鄭㪍者,薫子也。畋秉政,擢鄭㪍為給事中。 |
15 | 舉讐二 |
16 | 増素不相能,史記云:蕭何素不與曹參相能及,何病,孝惠自臨視,問曰:君即百歲後,誰可代君者何?」曰:「知臣莫如」。主曰:「曹參何如?何頓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 所不與公,有如此觴!」孔帖云:劉仁軌嘗為御史袁異式所劾,慢辱之,脅使引決。及拜大司憲,異式尚在臺,不自安,因醉,以情自解。仁軌曰:「所不與公者,有如此觴」。旣執政,薦為司元大夫。 是子堅正。唐書韋溫傳》云:李德裕入輔,擢禮部員外郎。或言為牛僧孺厚,德裕曰:「是子堅正,可以私廢乎?」 |
17 | 舉賤一。 |
18 | 原任草萊。 進寒素王藴為吏部郎,曰:「欲使時無屈滯,先任草萊」。 《晉起居注》:王戎領吏部,未嘗進一寒素退一虛名」。 舉小吏。 升家臣上見《周禮》大公叔文子之臣 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曰:「可以為文矣。注:薦家臣於公,與已同為大夫。 引薦白屋。 對揚紫庭趙武詳、劉琨表並 薦舉 執技事上 取盜為臣《禮記》:凡執技以事上者不二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謂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也。 。孔子曰:「管仲取盜二人」。上以為公臣曰:「其所與游僻也。可,人也。注言:「此人可用也」。管仲死,桓公使為之,取官於大夫遷之。。 管庫之士,牛醫之子趙文子舉管庫小吏,以為士大夫詳薦舉府。黄憲,字叔度,牛醫之子,後舉孝廉,又辟公,王侯無種。 醴泉無源王侯将相,豈有種乎?醴泉無源,芝草無根。 揚側陋 出淹滯 將致非常之才。 宜從不次之舉。 將欲捜以賢良。 豈可遺於側陋! 唯賢是舉,雖賤何傷!唯善是求,何賤之有! 淮隂餓隸,才能佐漢。 渭濱賤老,道可匡周。 楚君舉善,用仲爽於申浮。 漢主使能擢𢎞羊於賈豎。 増不遺微陋。 勿拘資歴」。歐陽詹書云:「舉善不遺於微陋,用能必盡其才器」。抱冊府元龜曰:「晉髙祖天福元年敇,士流之內,有懷才 器、碩學殊能者,委中書、門下捜訪任使,勿拘門第資歴。 |
19 | 舉賤二。 |
20 | 増判唐白居易對:「貢市井之子,判曰:惟賢是求,何賤之有?況士之秀者,而人其捨諸。惟彼郡貢,或稱市籍非我,族𩔖則嫌,雜以蕭蘭,舉爾所知,安得棄其翹楚?誠有惡於禆販,諒難捨於茂異,㨂金於沙石,豈為𩔖賤而不收,度木於澗松,寧以地卑而見棄,但恐所舉失徳,不可以賤廢人。況乎識度冠時,出自牛醫之後,心計成務,擢於賈豎之中,在徃事而足徵,何常科而自限?申州有據,省詰非宜。 |
21 | 自舉一遞相舉附 |
22 | 原兼文武。 《比管樂漢田延年為河東太守,至平陽,召吏令文者、東武者西尹翁歸,伏不肯起,曰:「翁歸文武兼備,任所設施」。然諸葛孔明自比管、樂,時人未許,唯崔州平」。徐元直信 曰:「諸葛孔明乃臥龍也」。。 文史足用。 盜賊請治。東方朔自舉曰:「臣少失父母,長養兄嫂,身長九尺五寸,學書三冬,文史足用」云云。可以備天子之大臣。東張敞渤海、膠東盜賊並起,敞上書請自治之。徵拜膠 相盗賊,並解散。 願守長安令」。 請授東郡守」。漢馮野王字君卿十八,上書願守長安令。宣帝竒其志,欲用丞相,以為不可列。耿純字伯山,請曰:「臣本吏家子孫,邅聖帝受命,備位 ,將爵為通侯,天下畧定無所用志。願試守一郡,盡力以効」。帝笑曰:「卿旣治武,復欲修文耶?」授東郡太守。 增投牒 詣闕。《資治通鑑》曰:封常清年二十未有名,髙仙芝為都知兵馬使,嘗出軍,奏傔從三十餘人,衣褠鮮明常,清慨然投牒請豫。常清素瘠,又腳跛,仙芝陋其貎不納。明日復至,仙芝曰:「何庸復來?」常清怒曰:「我慕公義,故無媒,自前,公何見拒深乎!以貎取人失之子羽,公其念之」。仙芝猶未納,乃日候門下,仙芝不得已竄名傔中牧。冊府元龜》曰:「肅宗即位於靈武,詔有直言極諌才能。 宰文詞博達,武藝絶倫,孝弟力田,沉淪草澤,委所在長官奏薦詣闕自陳者亦聽」。 獻文 投狀孔帖曰:舒元輿自負才藝過人,銳進取。太和五年,獻文闕下,文宗得書,髙其激昻,出示宰相,李宗閔以浮躁誕肆不可用,改著作郎。 合璧字。𩔖曰:景徳三年,龍圖待制陳彭年奏應𢎞詞㧞萃科明經人,許投狀自薦。 自鬻 上謁《漢書》曰:「武帝召天下賢良文學,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書言得失,自鬻者以千數」。 。《合璧事𩔖》曰:「光武過潁,陳王覇率賓客上謁,願充行伍」。 候門 上書戰國策》曰:汗明見春申君候門,三月而後得見談卒,春申君大恱之,召門吏著客籍,五日一見汗明,曰:君亦聞驥乎?驥之齒至矣!服鹽車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尾湛跗潰,漉汁洒地,白汗交流,負棘而不能上,伯樂邅之下車攀而哭之,解紵衣以羃之驥,於是俯而噴仰,而鳴聲達於天,若出金石者何也?彼見伯樂之知己也,今僕之不肖,阨於州部,掘穴窮巷沉洿鄙俗之日乆矣,君獨無意湔祓,僕使得為君髙鳴乎?有孔帖曰:貟半十咸亨中上書自陳:臣家資不滿千錢 ,田三十畝、粟五十石,聞陛下封神岳,舉豪英,故鬻錢走京師,朝廷九品無葭莩親,行年三十,懐志潔操,未䝉一官,不能陳力,歸報天子,陛下何惜玉陛方寸地,不使臣披肝露膽乎? 哭鹽車 備藥籠,上詳候門注 唐書曰:元行沖謂仁傑曰:「下之事上,譬之富家,貯積以自資也,脯腊膎胰以供滋膳,參术、芝桂以防病,門下之為味者多矣,願以小人充備一藥。石仁傑笑曰:君正吾藥籠中物,不可一日無」。 負鼎俎 給廝養。漢書曰:伊尹蒙恥辱,負鼎爼,和五味以干湯者。又曰:「路溫舒遷右扶風丞,詔書令公卿𨕖可使匈奴。 溫舒上書願給厮養。 金躍冶。 錐出囊,《荘子》曰:大冶鑄金金踴躍曰:我且必為莫邪。大冶以為不祥之金客。《史記》曰:秦圍邯鄲,趙使平原君求救,合從於楚,約食 文武具備者二十人,偕得十九人,餘無以滿。有毛遂者前自贊曰:「願備員而行」。平原君曰:「夫賢士之處世,譬若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先生,未有所聞也」。毛遂曰:「使」遂早得處囊中!」乃穎脫而出,非特其末見而已。 當加顯擢。 緣無紹介,《冊府元龜》曰:唐髙祖武徳五年,詔:「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總管、刺史舉一人,其有志行可錄,才用未申,亦聽自已具陳藝能,當加顯擢,授以不次。紹又曰:「開元二年制,其有茂才異等,拔萃超羣,緣無介 , 乆不聞達者,咸令自舉」。 軍謀出衆。 武藝絶倫。《冊府元龜》曰:天寳十三載,詔有博通墳典,洞曉元經,清白著聞,詞藻宏麗,軍謀出衆、武藝絶倫者,任自舉 。下詳詣闕注。 遞相舉原,提衡引重張湯、杜周相為提衡,引魏其侯與灌夫二人相引,重注云:「 重相推薦」。。 互舉相薦漢何武舉左將軍,公孫祿可輔政,祿亦舉武,有司劾奏,互相稱舉,皆免。 賈捐之字君房,與長安令楊興字君蘭相善,捐之薦興可試守京兆,楊興亦云:「我若得見,言君房、石顯奏」。捐之。興懐詐,更相舉薦,請論如律,捐之棄市。 竇章馬融 田仁任安,後漢竇章,字伯向,好學,與馬融、崔瑗更相推舉。安漢武詔擇衛將軍舎人為郎將,趙禹為選,得田仁任, 二人賢,將軍不得已,上之,問能畧,田仁曰:「提枹鼔立軍門,使士樂死,仁不及任安任」。安曰:「決嫌疑,定是非,辨官治,使百姓無怨,安不及田仁」。帝曰:「善」。自舉二。遞相舉附。 |
23 | 增請從隗始。《戰國策》云:燕昭王謂郭隗曰:「齊因吾國亂而襲破燕,孤極知燕小誠,得賢士以共圖,雪先王之恥,孤之願也。先生視可者得身事之」。隗曰:「王必欲致士,請從隗始」。 述作企揚,雄枚臯。孔帖云:杜甫自言:「先恕預以來,承儒守官十一世,逮父審言,以文章顯中宗時,臣頼緒業,自七歳屬詞且四十年,若令臣執先臣故事,則臣之述作,雖不足鼔吹六經,而沉欎頓挫,隨時敏給,揚雄、枚臯可企及也,有臣如此,陛下其忍棄之?」 必用臣要及其時,又云:張嘉貞,天子許以相嘉,貞因曰:「昔馬周起徒,歩謁人主,血氣方壯,太宗用之,能盡其才,甫五十而沒,使用少晚,則無及已。陛下不以臣不肖,必用之,要及其時,後衰無能為也。帝曰:第徃行召卿」。 可與漢、唐諸生並驅」。《歸田録》云:夏英公以父沒王事,授丹陽主簿,上書乞應制舉曰:「若陛下以枕流潄石為達,則臣世居市井,若陛下以金榜丹桂為材,則臣未忝科第,若陛下以鳩杖駘背為徳,則臣始踰弱冠。若陛下以荷戈控弦為勇,則臣生不綿歴。若陛下令臣待詔公車,指陳時事,猶可與漢、唐諸生並驅,較其先後。 毋得自舉」。玉海》云:慶歴六年,詔制科須近臣論薦,毋得自舉。 逓相舉,方進薦宣,《漢書》云:薛宣知翟方進有宰相器,深結之,方進竟代宣為丞相,免。二歳,方進薦。宣明習文法,上徵宣復職。 |
24 | 自舉三 |
25 | 増書唐韓愈為人求薦書曰:「某聞木在山,馬在肆,過之而不顧者,雖日累千萬人,未為不材與下乘也。及至匠石,過之而不睨,伯樂遇之而不顧,然後知其非棟梁之材、超逸之足也。以某在公之宇下非一日,而又辱居姻婭之後,是生於匠石之園,長於伯樂之廏者也,於是而不得知,假有見知者千萬人,亦何足云? |
26 | 至公舉一 |
27 | 原恐知。 恨謝孔光有所薦舉,惟恐人知恨。張安世嘗有所薦,其人來謝安世大 , 以為舉賢達能,豈有私謝,不復為通。 絶書屬 非遷次後漢史:弼字公謙,為河東守,當舉孝廉,弼知多權貴請託,乃先勅絶書,屬中常侍侯覧,果遣諸生齎書請之,弼大怒,捶生數百,付獄拷殺之。 毛玠字孝先,典選文帝為五官将,親自詣玠,屬所親念。玠曰:「老臣以能守職免戾,今所說人,非遷次不敢奉命也」。不失舉」。 不受謝。左雄薦馮直直,以贓罪劾雄,雄曰:「吾不失舉矣。 《晉紀》:羊祜,字叔子,毎舉人,未嘗知,曰:「拜爵公朝,謝恩私室,豈人臣之節!」 不薦門人。 不托邑子孔光、魯恭事詳師東尹翁歸,字子況,為東海守,辭廷尉于定國。定國家在 海欲托邑子,終日竟不言去。後謂邑子曰:「此賢將不可干以私」。。 無有親疎。 公言得失」。夫舉無他,惟善所在,親、疎一也。 詳失所舉。 増必正色。 不識面」。問竒《𩔖林》曰:「宋李昉為相,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之,已而擢用用。《記》纂《淵海》曰:韓魏公喜用名士,或不識其面。既 之,其人亦不知所薦」。 本無私。 必以公」。孔帖曰:劉竒,長夀中為天官侍郎,薦張鷟、司馬鍠為監察御史,二人因申屠瑒以謝,竒正色曰:「舉賢本無私,何見謝人!」問竒𩔖林曰:「范純仁凡薦引人才,必以天下公議。其 不知自純仁所出。 韓厥戮僕。 郗詵劾洪,《國語》曰:趙盾舉韓厥,其僕乗車千行,厥執而戮之。宣子謂諸大夫曰:「二三子賀我矣!吾舉厥也忠,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問竒,𩔖林》,曰:「晉崔洪為左丞,薦郗詵以自代。後詵劾奏,洪曰:唯官是視,各明至公」。洪聞其言而重之。 獨薦處厚。 同舉程頤。孔帖云:韋表微翰林學士缺人,人争薦丞相所善者,表微獨薦韋處厚,人服其公。 記纂《淵海》云:呂正獻公與溫公同舉程頤,乞特加召命,拜崇正殿說書。 不以吏部。 豈識臺官!《冊府元龜》曰:吉頊為吏部侍郎。陸象先本名景,初為揚州參軍,秩滿調還,頊擢授洛陽尉。時象先父元方亦為吏部,固辭不敢當,頊曰:「為官擇人至公之道」。景初才望髙雅,不以吏部之子妄推薦也,竟奏授之。 《東軒筆録》曰:孫折為御史中丞,薦唐介、吳中復為御史,人問曰:「公未嘗與二人相識,遽薦之,何也?」孫曰:「昔人恥呈身御史,今豈求識面臺官?」後二人皆以風力聞天下。 玉不韜輝 蘭無沈馨唐呂溫房𤣥齡贊》曰:網羅遺賢,推轂羣英。玉不韜輝,蘭無沈馨。 |
28 | 至公舉二 |
29 | 增安得十女壻?《山堂肆考》曰:晉劉𢎞都督荆州,表牙門将皮初為襄陽太守,朝廷以初望淺,更用𢎞女壻夏侯陟𢎞,下教曰:「治一國宜以一國為心,必若姻親然後可用,則荆州十郡,安得十女壻然後為政哉?」因表皮初之勲,宜見酬荅,詔聴之。 不求人知」。問竒𩔖林》云:宋王曽在中書,嘗謂大臣報政,不當收㤙避怨,毎薦用人,不求人知。 政府無書。又云:司馬溫公薦劉元城充館職,謂公曰:「知所相薦否?」曰:「獲從公逰舊矣。溫公曰:「非也。光居閒,足下時,節問訊不絶,光位政府,足下獨無書,此光之所以相薦也」。 |
30 | 失所舉一 |
31 | 原敗國 削户:傳蒍賈曰:「子玉之敗,子文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 漢張勃舉陳湯,湯父死不奔喪,坐勃失舉,削户。 免冠。 席藁宋𢎞薦桓譚君山為議郎,世祖令君山鼔琴,好其繁聲,𢎞聞,召譚責之。後於帝前鼔琴見𢎞,失其常度,帝怪問之,𢎞免冠謝曰:「臣本舉譚望,以忠正𨗳主,而令朝廷欣恱鄭聲,臣之罪也」。帝乃改容謝𢎞降史記應侯任鄭安平為將擊趙,為趙所困,遂以二萬 趙睢席藁請罪。貌取。 面欺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宰,予言語之科而不仁。澹臺,滅「明」字子羽,貌寢而賢受孔融《薦禰衡表》云:「人不易知, 面欺之罪」。。 王稽不上計。 陳湯不奔䘮。范睢舉王稽為河東守,三年不上計,坐誅。睢日不懌 下詳上。 雖入貢於鹿鳴。 宜奉身於鷁退。 旣貌,取而失人。 何面欺而逃責! 徒多推士之名。 終乏知人之鑒。 茍於人而聽言。 則舉事而失德。 擇善得人,必聞有賞」。 非才而舉,安可無辜! 始聽言而信行,汝得人焉」。 及論事而稽功,予所否者。 増以疾罷。 以貪敗。《冊府元龜》曰:張渉為國子博士、太子侍讀,與喬琳友善,及徳宗嗣位,多以政事訪,渉渉盛稱,琳可大用,因拜御史大夫、平章事。琳夲粗材年髙,有耳疾,帝每有顧問,對荅失次,居相位凡八十餘日,罷知政事。 孔帖曰:趙璟考功,歲終,請如至徳故事,陳殿最,璟自言薦韋証以貪敗,請降考校。 |
32 | 失所舉二 |
33 | 原稱非其人。《周書》稱非其人,惟爾不任」,《注》言是爾不稱其任也。 好善不擇。叔孫穆子好善而不能擇人,謂用豎牛。 知非其人,陳寔字仲弓,為郡功曹。時中常侍侯覧托太守髙倫用吏倫教,署為文學掾。寔知非其人,白太守:「此人不宜用侯常侍不可違,乞從外署,免塵明德」。從之。人怪寔失舉,寔終不言。 有屬顯言。魏諸葛誕為吏部郎,人有所屬,輙顯其言用之。後有得失,則公議舉者百僚,由是慎其所舉也。 増濫進:孔帖云:惟賢知賢,聖人篤論,身茍濫進,庸及知人,不擇舉者之賢,而擇所舉之不濫,不可得已」。 據罪抵刑。陸䞇奏議云:諸司所舉,皆有情故,兼賄賂,不得實才。臣請陛下當使所言之人,詳陳所犯之狀,某人受賄,某舉有情。陛下然後以事質於臣,臣復以事質於舉主。若便首服,則據罪抵刑。如或有詞,則付法閱實。 過則棄。孔帖云:李石用、韓益判度支案,以贓敗。石曰:「臣夲以益知財利,不保其貪」。帝曰:「宰相用人知則用,過則棄此,謂之至公」。 |
34 | 坐舉主一。 |
35 | 増《文獻通考》曰:東漢章帝時,詔復用前漢丞相故事,以四科辟士,凡所舉士,先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其徳行尤異不宜試職者,疏於他狀。舉非人兼不舉者罪。 杜氏通典》曰:順帝陽嘉元年,濟隂太守胡廣等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 又曰:「東晉元帝制:揚州歲貢二人,諸州各一人,時以天下䘮亂,務存慰勉,逺方孝秀不復策試,到即除署,旣經畧麤寧,乃詔試經,有才不中舉者,免其太守,其後孝秀莫敢應命。 《冊府元龜》曰:肅宗上元二十年赦書,每除京官五品以上、正員清望官及郎中、御史、諸州刺史,皆令推薦一兩人以自代,仍具録行能聞奏,觀其所舉,以行殿最。 又曰:「代宗大歴元年,詔許吏部𨕖人自相舉,如任官有犯,坐舉主,從吏部侍郎王延昌所請」。 《續文獻通考》曰:明永樂九年,吏部尚書蹇義上言:「在外布、按二司府州縣官必須得人,宜令在內文職七品在外五品以上及縣正官,各舉所知賢能廉榦堪任牧民及居風憲者一人,吏部考騐量才擢,用其所保非才,舉主連坐」。上是其言,命速行之。 又曰:「正統二年,楊士竒等上疏,言藩、臬二司及府州正官,宣宗令大臣保舉,得人遂多。昔唐太宗命京官舉郡守、縣令,後致天下斗米三錢之效,近年有等京官無人保舉,造為謗語,伏望聖斷,仍遵先帝勅㫖,行但所舉人後有犯贓,必明正舉主之罪,則人知謹畏,不敢狥私」。詔從其議。 又曰:「正德十一年,令有司歴任二年之上,果有政績卓異,方許撫按薦舉,贓濫連坐。 |
36 | 坐舉主二。 |
37 | 原雅拜 狂言,漢司隸何武舉方正,見盤辟雅拜,有司以為詭衆虛偽,坐左遷楚內史。 華隂丞嘉言朱雲兼資文武,可試守御史大夫。匡衡以為大臣國家股肱,明主愼擇,嘉小生狂言,妄相舉薦」。嘉竟坐。貶秩。 治罪嚴延年察獄吏廉,會其吏有贓不入身,坐舉不實,貶秩,笑曰:「後無復有舉人者」。武丞相參軍宋挺盜官布六百匹,正刑棄市,遇赦,充奮 將軍阮抗請為長史。司直劉隗字大連劾抗,請治罪。坐免。 自殺後漢王丹,字仲回,客有薦士於丹者,因𨕖舉之。後舉者犯罪,丹坐免,客慚自絶,丹召曰:「何量丹之薄也!」不為設食以設之,相待如舊不。池陽令舉廉吏王昱於薛宣,未召昱妻,受囚家錢,昱實知後人言之,昱慚,自殺,宣乃旌其柩也。 増罰金 奪俸。杜氏《通典》曰:北齊孝昭帝皇建二年,詔內外執事官從五品以上、三府主簿、録事參軍、諸王文學、侍御、廷尉、三官、尚書、郎中、中書舎人,毎在三年之內,各舉一人,所舉之人止在一職,三載之內,有犯死罪以下、刑罪以上,舉主凖舉人之罰,各罰其金,自鞭以下舉主,勿論歸」。孔帖曰:于公異不能事後母,仕不歸省,詔賜孝經,罷 ,田里、盧邁坐舉非其人,奪俸兩月。免官。 謫戍。孔帖曰:不實,免王丹之官專。《續文獻通考》曰:明洪武六年,罷科舉, 用辟薦,初立法甚嚴,毎舉者至京,上親校閲,不稱㫖,輙坐舉主,徃徃有謫戍者。 虧典 納賂。冊府元龜》曰:孟簡為山東道觀察使,憲宗元和十四年,御史奏簡舉均州鄖郷縣鎮遏兵馬使趙潔充夲縣令,有虧典刑,勅罰一月俸料,為又曰:李肇、李翺並為中書舎人,文宗太和三年,貶肇 将作監,翺為少府少監,以柏耆納賂賜死,肇與翺同薦柏耆故也。 連,坐 悔舉《文獻通考》曰:宋太祖建隆三年,詔常參官內有嘗佐藩郡及歴州縣官者,各保舉堪充幕職,令録一人,不必以親為避,他日有所犯,不如舉狀連坐之。 。《續文獻通考》曰:理宗紹定元年,梁成大乞申嚴薦舉法,廉吏犯入已贓者,許舉主悔舉。從之。 削户黜階。上詳前失,所舉一强。杜氏《通典》曰:後魏孝莊帝詔求德行文藝、政事 直者,縣令、郡守、刺史皆敘其志業,具表以聞。三人以上,縣令、太守、刺史賞一階。舉非其人,黜一階。 充刺史。 任縣令。《冊府元龜》曰:「開元二十九年,詔內外官有親伯叔及兄弟并子姪中,有才術異能堪充刺史、縣令者,任以名薦,其卑官所舉人,聽於所由長官處通狀,一時録奏。其考試通人任用之後,如有虧犯典憲,名實不相副者,所舉之人與其同罰,如政績著聞、終始廉謹為衆所知者,其所舉人與其同賞」。 又曰:元和二年,制曰:江淮大縣毎歳據闕,委三省、御史臺、諸司長官、節度、觀察使各舉堪任縣令有能否,與元舉人同賞罰」。 殺栁昇流子諒。《冊府元龜》曰:天寳三載,長安縣令栁昇坐贓於朝堂,杖殺昇,為韓朝宗所薦,坐舉人不直制,貶吳興郡別駕。貟外諒孔帖曰:張九齡嘗薦長安尉周子諒為監察御史,子 劾奏牛仙客語,援䜟書。帝怒,杖子諒於朝堂,流瀼州。九齡坐舉非其人,貶荊州長史。 有不職。 無可採。孔帖曰:陸贄秉政,始請臺閣長官得自薦其屬有不職坐舉者。閱《文獻通考》曰:宋太祖開寳九年,詔翰林學士李昉等諸道所解孝弟力田等人,試問所業無所採,乃悉退去。詔劾夲部官濫舉之罪。 條察李詠覆視僧孺,《冊府元龜》曰:唐韓朝宗為荊州刺史。開元二十四年,鄧州南陽縣令李詠擅興賦役,貶為康州都城縣尉。詠之為令也,朝宗所薦,乃貶為洪州刺史。 孔帖曰:裴垍坐覆視皇甫湜、牛僧孺等對策非是,罷學士。 不如所舉。 當循此法」。《續文獻通考》曰:景定四年,詔令侍從、臺諌、給舎、卿監、郎官以上及制總、監司,各舉所知,不拘員限,不如所舉,則連坐之制宜在必行。 又曰:洪熈元年,上諭曰:「古者除官則署舉主姓名,貪穢則連坐,今當循此法」。 |
38 | 坐舉主三。 |
39 | 増不實免官。孔帖云:薛登疏曰:漢法所舉之主,終身保任,楊雄之坐田儀,成子之得魏相,賞罰之令行,則請謁之心絶,退譲之義著,則貪競之路消,請寛年限,以容簡汰不實,免官得人加賞,自然見賢不隠,貪祿不專矣。 必罰又云:繆舉必行其罰」。。 連坐法非《山堂考索》云:「宋朝自祖宗以來,有薦舉除授之目,仍列舉主姓名,或在官貪濁不公,柔懦不理、職務廢闕,處斷乖違,並量輕重連坐。且夫人之難知,自堯、舜病之矣。今日為善,而明日為惡,猶不可保,況於十數年之後,其㓜者已壯,壯者已老,而猶執其一時之言,使同被其罪,不已過乎?」 舉主自首《文獻通考》云:太宗端拱四年,令內外官所保舉人有變節踰濫者,舉主自首,原其罪」。 犯贓績《文獻通考》曰:明景泰三年,詔:「各處見任官員,果有才行政事、優長、拘於資格、屈在下僚者,並聽在內四品以上、在外廵撫、廵按方面正官薦舉、進京所舉人,後犯贓罪,連坐舉主。取士弗當刋文有差。又云:孝宗𢎞治四年,令考官不能勝任,而取士弗當刋文有差,連舉主坐罪。 |
40 | 坐舉主四。 |
41 | 増詔:「唐貞觀十八年詔曰:朕遐想千載,旁覽九流,詳求布政之方,莫若薦賢之典。元、凱就列仄微,可以立帝功。管、隰為臣,中人可以成覇業。是以去夏,變動翰墨,披露丹府,疇咨海內,尺木旣樹,思覩逰霧之羣,雲羅宏張,佇降翔庭之翼,而諸州所舉十一人,朕載懷仄席,引入內殿,明訪政道,相顧結舌,豈可飾丹漆於朽質,假風雲於決起者哉?宜並放還,各從本色,其舉主以舉非其人罪論」。 |
42 | 增策唐田備對,請行賞罰以勸舉賢策,曰:「頃者德宗皇帝頒下詔㫖,令舉所知,自是內外百寮,歳有聞薦,有司各詳其狀,咸命以官語其數,誠得多士之名,考其才或非盡善之實,何則?得賢由舉,擇慎審愼,審由賞罰必行,十年以來,未聞有司之以得所舉,賞一人以失所舉、罪一人,則內外之薦,恐未專精,出處之賢,或有遺濫,斯所以令陛下尚有未得賢之歎也!伏惟申命所舉,深詔有司,量其短長之才,授以大小之職,然後明察臧否,精考課最,得人者行進賢之賞,謬舉者坐不當之辜,自然上下精詳,逺近懲勸,謹闗梁以相保,責輪轅以相承,俾夫草靡風行,達於天下,則天下之耳,盡為陛下聽天下之目,盡為陛下視明其視,則舉不失徳,廣其聽則野無遺賢,而後官得其才,事得其序。 |
43 | 御定淵鑑𩔖函巻一百四十一 |
URN: ctp:ws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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