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閩籍,附生,己酉中式舉人}}。 |
2 | 七年己酉:廖殿魁。 |
3 | 十二年甲寅:陳壬選。 |
4 | 乾隆五年庚申:卓肇昌。 |
5 | 十一年丙寅:施士膺、吳超宗。 |
6 | 十七年壬申:俞成霖。 |
7 | 五十三年戊申:吳春貴。 |
8 | 嘉慶五年庚申:張克忠。 |
9 | 十七年壬申:黃纘。 |
10 | 道光十六年丙申:吳錫珠。 |
11 | 二十八年戊申:餘見龍。 |
12 | 咸豐十年庚申:蕭文蘭。 |
13 | 同治十一年壬申:江興徽。 |
14 | 光緒十年甲申:張大河。 |
15 | 副貢 |
16 | 康熙五十年辛卯:許宗岱。 |
17 | 乾隆十八年癸酉:陳思敬。 |
18 | 道光八年戊子:劉伊仲。 |
19 | 十一年辛卯:張振南。 |
20 | 歲貢 |
21 |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曾聯標。 |
22 | 三十年辛未:黃巍。 |
23 | 三十二年癸酉:何則鳴。 |
24 | 三十三年甲戌:莊一煝。 |
25 | 三十四年乙亥:柳夢和、蔡邦彥。 |
26 | 三十六年丁丑:鄭光基、梁六善。 |
27 | 三十八年己卯:張祚。 |
28 | 四十年辛巳:王蕙岡。 |
29 | 四十二年癸未:陳騰祥、葉朝宏。 |
30 | 四十四年乙酉:李為澤。 |
31 | 四十六年丁亥:鄭其炳。 |
32 | 四十七年戊子:林萃岡。 |
33 | 四十八年己丑:陳宗達。 |
34 | 四十九年庚寅:蔡光座。 |
35 | 五十年辛卯:張應時、呂世昂。 |
36 | 五十二年癸巳:蔡振聲、吳台成。 |
37 | 五十四年乙未:鄭其灼。 |
38 | 五十五年丙申:董大章。 |
39 | 五十六年丁酉:楊文定、蔡駿聲。 |
40 | 六十年辛丑:李欽文。 |
41 | 雍正元年癸卯:張開銑。 |
42 | 三年乙巳:陳鵬飛、許士麗。 |
43 | 五年丁未:林起鵬。 |
44 | 七年己酉:洪際春。 |
45 | 九年辛亥:王鳳池。 |
46 | 十年壬子:張士箱。 |
47 | 十一年癸丑:施士燝。 |
48 | 十三年乙卯:陳璇。 |
49 | 乾隆二年丁巳:李樹喬。 |
50 | 四年己未:陳云龍、楊清時。 |
51 | 六年辛酉:林皋。 |
52 | 七年壬戌:林名世。 |
53 | 八年癸亥:吳際元。 |
54 | 十年乙丑:金捷科。 |
55 | 十二年丁卯:陳云從。 |
56 | 十四年己巳:楊廷英、黃際春。 |
57 | 十六年辛未:蕭有文。 |
58 | 十八年癸酉:謝元音。 |
59 | 二十年乙亥:楊鳴鳳。 |
60 | 二十二年丁丑:許學周。 |
61 | 二十四年已卯:錢鎛。 |
62 | 二十六年辛巳:周連璧。 |
63 | 二十八年癸未:畬國榆。 |
64 | 三十年乙酉:廖邦啟、鄭南金。 |
65 | 三十二年丁亥:蘇飛鳳。 |
66 | 三十四年己丑:林振芳。 |
67 | 三十六年辛卯:林春璋。 |
68 | 三十八年癸巳:蔡青峰。 |
69 | 四十年乙未:賴宜和。 |
70 | 四十二年丁酉:陳夢蓮。 |
71 | 四十四年己亥:林望高。 |
72 | 四十六年辛丑:鄧經芳。 |
73 | 四十八年癸卯:蘇文誠。 |
74 | 五十年乙已:楊登科。 |
75 | 五十二年丁未:余志仁。 |
76 | 五十四年己酉:王振文。 |
77 | 五十六年辛亥:柯廷鍾。 |
78 | 五十八年癸丑:黃昌盛。 |
79 | 六十年乙卯:蔡啟治。 |
80 | 嘉慶二年丁巳:葉必成。 |
81 | 四年己未:許名揚。 |
82 | 六年辛酉:張克達、陳邦政。 |
83 | 八年癸亥:郭廷材、楊應時。 |
84 | 十年乙丑:王錫隆、陳秀。 |
85 | 十二年丁卯:吳志澤、張維新。 |
86 | 十四年己已:鄭國泰、謝廷芳。 |
87 | 十六年辛未:陳寅昌、吳清時。 |
88 | 十八年癸酉:李廷耀、林輝璜。 |
89 | 十九年甲戌:鄭光基。 |
90 | 二十年乙亥:王文瀾、張廷欽。 |
91 | 二十一年丙子:莊文治。 |
92 | 二十二年丁丑:劉其昌。 |
93 | 張維韓、杜嵩年。 |
94 | 二十四年己卯:林慎徽、韓必昌、林振。 |
95 | 道光元年辛己:蔡有泛、黃大猷。 |
96 | 三年癸未:楊時輝、蘇玉璋。 |
97 | 五年乙酉:陳聯璧。 |
98 | 十三年癸巳:吳於前。 |
99 | 十五年乙未:黃雙璧。 |
100 | 十七年丁酉:鄭蘭。 |
101 | 十九年己亥:許秉綬。 |
102 | 二十一年辛丑:陳琨。 |
103 | 二十三年癸卯:鄭元宗。 |
104 | 二十五年乙巳:王日新。 |
105 | 二十七年丁未:周應嘉。 |
106 | 二十九年己酉:藍文佑。 |
107 | 咸豐元年辛亥:田花生。 |
108 | 三年癸丑:許鳴泰。 |
109 | 五年乙卯:余作哲。 |
110 | 七年丁巳:蔡禧、鄭元奎。 |
111 | 九年己未:吳春華。 |
112 | 十年庚申:周當和。 |
113 | 十一年辛酉:林建中。 |
114 | 同治二年癸亥:柯魁梧。 |
115 | 四年乙丑:陳隆昌。 |
116 | 六年丁卯:陳奎。 |
117 | 八年己巳:林謙恭。 |
118 | 十年辛未:曾光錦、蘇瑞麟。 |
119 | 十二年癸酉:李政純、劉鵬奮。 |
120 | 光緒元年乙亥:陳善繼。 |
121 | 三年丁丑:謝天心、林伯璋。 |
122 | 四年戊寅:邱國楨。 |
123 | 五年己卯:蘇玉昌。 |
124 | 七年辛巳:王掄元。 |
125 | 八年壬午:吳文灝。 |
126 | 九年癸未:林際時。 |
127 | 十一年乙酉:吳鳳鳴。 |
128 | 十二年丙戌:劉秉均。 |
129 | 十三年丁亥:王廷佐。 |
130 | 十五年己丑:楊化年。 |
131 | 十六年庚寅:曾應祥。 |
132 | 十七年辛卯:蘇玉輝。 |
133 | 十九年癸巳:曾翰元。 |
134 | 優貢 |
135 | 嘉慶十五年庚午:陳震曜。 |
136 | 武進士 |
137 |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柯參天。 |
138 | 乾隆四年己未:蔡莊鷹。 |
139 | 武舉人 |
140 |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林逢秋。 |
141 | 三十五年丙子:許儀鳳。 |
142 | 四十一年壬午:陳進元、吳有聲、曾國翰。 |
143 | 四十四年乙酉:施世黻、柯參天、張化龍。 |
144 | 四十七年戊子:蔡一聰、蔡朝鳳、翁士俊、謝希元。 |
145 | 五十年辛卯:林培、顏士駿。 |
146 | 五十六年丁酉:趙奇遇、李行可。 |
147 | 雍正元年癸卯:恩科李朝龍。 |
148 | 十年壬子:鄭和泰。 |
149 | 十三年乙卯:蘇惟豫。 |
150 | 乾隆元年丙辰:恩科蔡莊鷹。 |
151 | 三年戊午:許日文。 |
152 | 十五年庚午:陳廷魁。 |
153 | 十八年癸酉:陳廷光。 |
154 | 二十一年丙子:唐錕。 |
155 | 二十四年己卯:林繼成。 |
156 | 二十七年壬午:黃達三。 |
157 | 三十年乙酉:張從龍。 |
158 | 三十三年戊子:李瑤。 |
159 | 三十五年庚寅:恩科蘇廷瑞。 |
160 | 三十六年辛卯:高升、曾國材、吳履光、張簡魁。 |
161 | 三十九年甲午:柯文珍。 |
162 | 四十二年丁酉:李化育。 |
163 | 四十四年己亥:恩科張元璋。 |
164 | 四十五年庚子:陳庚光。 |
165 | 四十八年癸卯:吳世英、許廷耀。 |
166 | 五十四年己酉:蔡耀仁。 |
167 | 嘉慶三年戊午:張元英。 |
168 | 九年甲子:詹振拔。 |
169 | 十二年丁卯:黃啟東。 |
170 | 十五年庚午:黃聖淮。 |
171 | 二十一年丙子:劉瑞麟。 |
172 | 二十三年戊寅:恩科麥朝清。 |
173 | 二十四年己卯:林得時、黃朝鳳。 |
174 | 道光二年壬午:張簡騰。 |
175 | 十一年辛卯:恩科阮朝魁。 |
176 | 十二年壬辰:正科楊邦瑞。 |
177 | 咸豐元年辛亥:恩科尤拔元。 |
178 | 九年己未:林玉經。 |
179 | 同治元年壬戌:林瑞璋、黃煥猷、張成材。 |
180 | 四年乙丑:蘇玉英、戴維清。 |
181 | 光緒元年乙亥:朱春田。 |
182 | 庚部 |
183 | 列傳 |
184 | 宦跡 |
185 | 武功 |
186 | 鄉先正 |
187 | 寓賢 |
188 | 孝子 |
189 | 義民 |
190 | 壽考 |
191 | 宦跡 |
192 | 楊芳聲,奉天萬全左衛人,由歲貢,康熙二十二年知縣事。時,初置縣,諸規制皆其所擘畫,而清田賦、革重徭,以宣朝廷德意,民尤賴之。秩滿,內擢戶部江南司主事。 |
193 | 黃賜英,晉江人,康熙癸卯舉人,二十六年任本縣教諭。時,縣初置,文風未盛,英任其職,以培育人才為己責,日進諸生,勤訓課,捐貲置嘉祥裡學田二十甲、赤山莊學田二十甲,以供文廟香燈及諸生月課諸費。士蒙其德,設牌位於學宮祀之。 |
194 | 宋永清,原籍山東萊陽人,由漢軍正紅旗監生。康熙四十三年知縣事,為政期年,新學宮、建衙署、創義塾,百廢具舉,聽斷平允,尤雅意文教。初,硫磺水官田地瘠租重,民率逋逃,永清詳請薄其賦,另募耕種,充為文廟香燈。東關上則田數百甲,歲苦旱,永清發倉榖一千石貸民,就蓮池潭築堤一千三百餘丈,以資灌溉。又,龍目井廍移充義塾膏火,延師教授;至月課獎賞,複捐己貲助之。暇則進師生講論文藝。邑文教振興,自清始。素工詩,庭署餘閒,輒吟詠不輟。著有「溪翁詩草」。秩滿,擢直隸延慶府知府。 |
195 | 錢洙,浙江嘉善人,由蔭生。雍正十一年知縣事,賦性雅談,苞苴悉絕。凡有聽斷,平心和氣,務得其情。治盜賊,始慰諭薄懲,冀其自新,怙惡則嚴治之。有積匪洪寶,素雄悍,里役畏之,莫敢捕。洙設法緝獲,廉得淫凶狀,立杖斃之,民服其斷,鐫碑以志。任三年,待士以禮,馭眾以寬,盜聞風屏息,夜門不閉。累升至本府知府,以勤勞卒於官。 |
196 | 方邦基,字樂只,浙江仁和人,雍正庚戌進士。十三年知縣事,為人溫厚祥和,謹身節己,雅淡無欲,凡聽斷兩造,理曲者開誠諭之,薄示懲艾,民欣服受之。時,歲歉,米價貴,邦基發粟平糶,酌戶口,定榖數,親自散給。至孤貧老稚,尤憐恤之。秩滿,以憂去。人思之,設牌位於學宮,以志不忘。尋任本府同知,擢本府知府,尤多善政,載「府志」。 |
197 | 陳志泰,江南甘泉人,康熙丁酉舉人。乾隆十四年由泰寧調知縣事,為人廉靜耿介,言笑不苟,案牘隻字必出己手,繩家人以法,治奸吏蠹役如鷹鸇之逐鳥雀,積弊悉除。訟獄兩造,具即聽斷,民無積滯拘攣之苦。任三年,民無一詞、一事枉於情勢者。以積勞成疾去,士民思之。 |
198 | 楊毓健,字力人,湖廣長陽人。康熙六十一年秋,由郡司馬調知縣事。時,朱逆甫平,哀鴻遍野,健下車首詢疾苦,貸倉榖,省徭役,修蓮潭水利,躬親勸稼,持酒餅以勞農。力不足者,給種予之。其在署也,設紙皂、立銅鑼,以來椽胥;修樓櫓、崇祀典,皆出宦橐。間複勤於聽斷,幾無留牘。公餘之暇,詔士子以文行,修義塾,倡示來學,請廣本籍取額,以厚風俗,皆淬厲為之,絕不以庖代有所寬假。在任一年,孜孜以惜士愛民為念。秩滿還郡,士民為之鐫石以志,事載「碑碣」部。 |
199 | 譚垣,字牧亭,號桂嶠,江西龍南人,戊辰進士。乾隆二十九年夏五月,由政和調知縣事。縣境東倚傀儡山,故盜藪也。宵小出入,閭閻恆有戒心。垣甫下車,搜緝靡遺,悉置之法。自是,陰陽和、風雨節、年榖順成,俗敦禮讓,迄全郡迤南至琅嶠二百餘里之內,桑麻蔽野,弦歌相聞,熙熙然也。而垣之求治,猶日昃不遑食,或夜則達曙忘寢,必使案無停牘,刑協於中而後止。在任三年,以次闢講學書院,修廳事前後堂,改建天後宮,悉捐廉俸倡之。他若農田水利、險隘關塞之尤急於國計民生者,莫不厘然畢舉。丁亥四月,秩滿當遷,士民愛戴,不忍舍,相率走郡城,籲大憲,乞聞於朝。憲以格於例,不得已,慰勞而遣之。士民既不獲請,退而伐石紀績,以示不忘。事載「碑碣」部。 |
200 | 曹謹,字懷樸,河南河內人,丁卯解元。道光十七年春知縣事。邑故多旱田,謹下車即巡田野,尋察水源至九曲塘淡水溪邊,喟然嘆曰:是造物者留以待人力之經營也。於是,集紳耆,召圬匠,興工鑿築。公餘之暇,徒步往觀,指授方略,雜以笑言,歡若家人婦子。以故趨事者益眾。戊戌,功竣,凡掘圳四萬三百六十丈有奇,計可灌田三萬一千五百畝有奇。蓋由淡水溪決堤引水,於九曲塘之坳壘石為門,以時蓄洩。當其啟放之時,水由小竹里而觀音里、鳳山裏,又由鳳山裏而旁溢於赤山裏、大竹裏,環縣城,達署內,中建水心亭,水之消長,一望而知。在任五年,繕城郭,修衙署,勤聽斷;士涉訟庭,面斥不恕。去之日,祖餞者至數千人。咸豐十年,民思舊德,構祠三楹於書院東偏,每遇誕期,輒召梨園設酒醴以遙祝之。 |
201 | 武功 |
202 | 馬定國,陝西人,康熙六十年任南路營守備。時,賊朱一貴煽亂,率眾攻南路,縣故無城,難守御,定國列兵龜山麓,親冒矢石,與賊對壘大戰,賊勢益張,定國知力不支,急回馬索火焚火藥庫。曰:毋資敵。賊追及,定國曰:我朝廷命官,豈可遭擒取辱?遂拔佩刀自刎死。鄉人憫其忠,守其尸三日。賊聞之曰:馬守備,忠臣也。以禮殮之。置家屬於靜室中,民饋糧米不絕。事聞,予恤,賜祭葬,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
203 | 陳元,侯官人,台灣鎮標左營千總。台賊朱一貴倡亂時,元同本標右營游擊周應龍,率兵禦賊於南路岡山。元奮勇掩擊,賊稍卻,官軍進屯赤山。越日,賊悉眾來,四面圍攻,官軍深入,不諳地利,元力戰數次,中創被獲,逼降不屈死。事聞,予恤,賜祭一次,蔭一子以千總用。 |
204 | 林富,長汀人,南路營把總。台匪朱一貴等竊發時,奉委為游擊。周應龍前隊引路,官軍至赤山,與賊戰,賊勢稍卻,富乘勝深入,賊繞陣後,合圍攻之,力不敵,劗刺而死。事聞,予恤賜祭,蔭一子以千總用。 |
205 | 王奇生,鎮標右營領旗,素驍勇,台變時,奉委領兵與賊戰於赤山。官軍敗,奇生負其勇,突圍衝擊,賊左右夾攻,殺之。事聞,予恤典,從祀忠義祠。時有削職把總江先達同戰死。 |
206 | 王郡,字建侯,乾州人,初冒李姓入伍,康熙六十年以千總從藍廷珍攻複台灣有功。雍正二年,任南路營參將。時,寇亂之後,郡悉心拊循,訓練有法,累遷台鎮總兵官。七年,討平本縣山豬毛番。九年,彰化大甲西番林武力聚眾作亂,本縣流棍吳福生亦乘間為變,郡時已授水師提督,乃先遣游擊李榮引兵應援,繼偵知福生與商大概等攻陂頭甚急,遂決策率兵夜發,與參將侯元勛、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賊複集,自辰至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生擒蕭日等八人,梟於營門。越日,大搜賊巢,吳福生、商大概、烏目使等三十餘魁悉就擒,南路遂平。而新鎮呂瑞麟剿大甲西番,為所圍,徵兵府中,總督郝玉麟複檄郡討之。郡師至鹿仔港,遣參將李蔭越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遂渡大甲溪追殺,直抵生番悠吾界。屢有殺獲,賊遁南日內山,峭壁峻絕,諜知樵徑僅一線,督師攀援而登,炮聲震山谷,賊負創走,搗其巢穴,焚其積聚。於是,各社望風皆降,縛獻渠凶林武力等,北路亦平。十餘年來鎮台者,郡之功為優云。 |
207 | 陳倫炯,號資齊,同安人,侍衛。雍正元年,任南路營參將。時,寇亂初平,新築縣城,倫炯親板幹,督工役,毫無苟且。時加慰藉,民忘其勞。其馭兵勤練鎮定,寬嚴並用,複工書翰歌詩,暇則進紳士談論詩書,翩翩然有儒將風流焉。尋升副將。去之日,百姓送者遮道,不忍舍之。 |
208 | 張玉,山西人,由行伍,任南路營守備。雍正十年,台匪吳福生為亂,剽掠塘汛,玉守鳳彈,兵單汛弱,賊悉眾來攻,玉令軍士夜懸火繩,密布樹間,賊疑懼不敢進。連攻數次,不得下。尋總兵官王郡率師抵鳳彈,檄玉出戰。玉奮勇迎敵,不介馬而馳,深入其阻,賊繞陣後掩擊之,玉無退路,被圍不得脫,連傷數刀而死。事聞,予恤,蔭一子以千總用。時有外委徐學聖、鄭光宏,皆陣亡。 |
209 | 溫達勇,廣東人,武進士,鎮標右營游擊,署南路營參將。嘗以盜賊恣行,皆卒伍懈弛故,且兵食朝廷口糧,宜效用。日設令牌數面,令汛兵輪流接遞,巡哨各鄉村道路行旅寇盜。城市之內,夜撥兵分街巷巡守,有盜賊行竊,惟守兵是問。又常微行查訪,守者無敢稍懈。署篆一年,盜風屏絕,夜門不閉。未幾,以疾卒。士民拜奠,絡繹不絕。櫬歸,百姓父老焚香拜送遍於街衢,欷歔感泣,深於愛戴云。 |
210 | 鄉先正 |
211 | 王璋,字昂伯,本縣籍,補郡學弟子員,登康熙癸酉鄉薦,授滇宜良令,清慎愛民,民深戴之。以丁內艱去,百姓遮道數千籲留於開府,璋間道微行歸。服闋,補湖廣房縣令,賢聲益著,內轉主事,擢監察御史。卒於官。璋博學多聞,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
212 | 林黃彩,字符質,安平鎮人,幼嫻韜略。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制府滿保駐廈門,彩以布衣走興化,具陳平台策。制府令隨大軍征討,事平,授把總,尋升守備,累升至廈門游擊。雍正十年,隨總兵官王郡征北路大甲西番,以軍功擢參將,遷澄海副將,署碣石鎮總兵官,尋卒。 |
213 | 施世榜,字文標,縣拔貢生。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陷郡治,總督滿保委世榜參軍事,隨征效力。事平後,提督施世驃複委同參將王萬化等,綏撫南路。世榜自備行糧,募壯丁,往琅嶠,計獲賊伙劉國台、顏廷、張賽、李法、蔡成祖等二十餘名,解赴軍門。複同游擊林秀等,入阿侯林搜捕逸匪,招集難民二千餘人,安撫複業。以軍功題授都司,轉文職,任壽寧教諭,署漳州教授,內升兵馬司副指揮。生平樂善好施,族黨貧者多所周恤。嘗建敬聖樓於郡治南門外,拾字紙。子九人,長士安,貢生,捐銀二百兩修縣廟學,置田千畝充海東書院膏火。次士憬,興化訓導,力行善事。又次士齡,寧海州知州,捐粟二百石,並充海東書院膏火。又次士膺,拔貢生,捐社粟一千石。皆世榜義方之訓云。 |
214 | 黃國英,字遜卿,縣貢生,居台邑,淡水都司曾榮子也。少倜儻,好施予,有求輒應,戚屬貧乏者月給銀米贍之。諸羅鹽水港淤塞,英有龍溝潭莊田,截其半,更捐千金,別浚一港,以濟舟楫,仍增置營房,請台鎮撥兵防守,民便之。以州同即用,卒於漳。 |
215 | 鄭應球,字桐君,縣恩貢生,性耿介,尚氣節。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陷南路,賊黨郭國禎募使畫策,應球義不可,強迫之,球紿之曰:明早往見。偵募者歸,即挈妻子夜遁。募者不獲,怒焚其廬,盡為灰燼。亂平後,巡撫張伯行薦舉孝廉方正。球性雅淡,辭不赴,掌縣書院教席十餘年,壽幾八十終。 |
216 | 卓夢採,字狷夫,縣庠生,性孝友,方正自持,精醫濟人。康熙六十年,朱寇陷縣,賊黨募致之。採曰:不善不入,昔有明訓。辭不赴,強脅再三,慮不免,挈家遁鼓山深處,居匝月,吟詠自娛。散家貲給族戚裏鄰口糧,戒曰:寧餓死,毋從賊。其鄉皆化為良民。知縣陳志泰高其行誼,贈「儒林芳標」額。子肇昌,領鄉薦,孫列膠庠。壽八十終。 |
217 | 陳正春,字汝中,縣貢生,少孤,事母至孝,家淡,好施行善事,傾囊不惜。族戚裏鄰急難,極力周恤,貧乏死喪,代為殯殮,至借貸為之,名動鄉閭。督學使嚴瑞龍採行優,贈「孝友端方」額。壽七十餘終,子孫並列膠庠。 |
218 | 廖殿魁,邑拔萃生。雍正壬子,舉於鄉。每作文,未嘗起草,得題後,拈毫布置,不知者以為得意疾書也,就而視之,則畫一鹿於紙。鹿成,即信筆謄真,無不惟妙惟肖。如鹿昂頭,必從高處落想;鹿俯首,必從低處詁題。至於臨水照形,則對面烘托也。回顧斜睨,則反面、旁面生情也。他若安步徐行,則翥鳳翔鸞,自然合度。奔馳疾走,則生龍活虎,不可捉摸。峙立沙邊,文必從容而鎮靜。偃臥草際,文必清麗而芊綿。故習見者,但觀其鹿之神情,即可定其文之品概。然以年湮代遠,卒莫能詳其行誼。惟畫鹿成文一事,世競傳為美談云。 |
219 | 卓肇昌,字思克,縣庠生,夢採子也。由拔貢生,登乾隆庚午賢書。少穎異,能承庭訓。長益岐嶷,好為古文辭,下筆數千言,思汨汨如泉湧。論世知人,具有特識。一時老師宿儒,咸器重之。著有「棲碧堂全集」,藏於家。乾隆二十八年,分修鳳山縣志。年五十四卒。 |
220 | 李政純,字少白,號雪軒,邑之港東里潮州莊人。年三十九,以明經貢於廷。性孝友,非義不苟取,裏閭有方正之目。有母年六十餘,好聽古人事跡,純每於授徒之暇,輒造問安,侍立其旁,為之談古今成敗、人物臧否,妙緒紛披,滔滔不竭,母輒為解頤。母病,必親奉湯藥,衣不解帶,病愈乃已。有弟政邦,亦邑庠生,患目盲,癖嗜煙霞,純與之同財,終其身未嘗有間言。坐擁皋比,採芹食餼者百餘人。平居樸實無華,篤於友誼,與人有成約,雖風雨必踐其言。其平生行事多此類。光緒二年,以總辦團練,保舉訓導,未仕而卒。年四十有七。 |
221 | 江興徽,字紹遠,邑之港西里阿猴街人,少有文名,而尤篤於孝行。父廷淇,為邑明經:生二子,徽其次也。母早世,繼母陳氏,甫生幼子而父逝。徽兄弟事之,無異所生,繼母亦安之。未幾,幼子殤,繼母悲傷不已,徽兄弟百計勸慰。時,外家舅氏以繼母乏親生兒,欲奪其志,托故迎歸,數月不返。徽詣舅家,向母涕泣長跪不起。母問其故。曰:母歸,則父雖亡,見母如見父也。不歸,則不肖不能事母,他日何以對吾父於泉下。且弟雖不祿,而兄與不肖猶存。先人遺業尚足自給,何慮焉?母感其意誠,即日命駕同歸。自後入邑庠,登拔萃科,先意承志,常恐無以得其歡心。娶於藍氏,以不聽母命,出之。年三十而卒。無子,以兄子為嗣,賴繼母為之撫養,以至成人。今其兒亦循循孝友,頗能讀父書。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
222 | 寓賢 |
223 | 前明寧靖王,名術桂,字天球,別號一元子,太祖九世孫遼王後,長陽郡王次支也。始授輔國將軍,崇禎壬午,流寇破荊州,術桂偕惠王暨藩封宗室避湖中。甲申京城陷,莊烈帝殉社稷,福王嗣立於建業,術桂與長陽王入朝,晉鎮國將軍,會同長陽守浙之寧海縣。乙酉夏,浙西郡邑盡歸國朝,長陽率眷屬至閩中,術桂尚留寧海,而鄭遵謙從紹興迎魯王監國。時傳長陽入閩,存亡莫測,監國封術桂為長陽王。鄭芝龍據閩,又尊唐王為帝,建號隆武;術桂奉表稱賀,隆武亦如監國所封。後聞其兄尚存,已襲遼王,術桂具疏請以長陽之號讓兄次子承之,隆武不允,改封寧靖,仍依監國,督方國安軍。丙戌五月,大兵渡錢塘,術桂乃涉曹娥江,奔避寧海,覓海艇出石浦,監國亦由海門來會,同至舟山。十一月,鄭彩率舟師北來,因芝龍與隆武不洽,知越州不守、監國出奔,故遣迎之。術桂與監國乘舟南下,歲秒抵廈門,而芝龍已先歸命北行矣。是時,鄭鴻逵迎淮王於軍中,請寧靖監其師。合芝龍子成功兵,攻圍泉州,經月不下。鴻逵乃載淮王與寧靖同至南澳,值粵東故將李成棟奉桂王之子稱帝肇慶,改元永歷,寧靖因入揭陽。永歷令居鴻逵師中,月就所在地方支膳銀五十兩。戊子春,命督鴻逵、成功師。唐寅冬,粵事又潰。辛卯春,寧靖仍與鴻逵旋閩,取金門。及成功取台灣,寧靖輒東渡,就竹滬墾田數十甲,以贍朝晡。既而元妃羅氏卒,遂葬焉。戊午,聞靖海將軍施琅調集本軍褸船進討,鄭氏諸臣燕雀處堂,晏如也。寧靖獨蒿目憂之。常言台灣有變,我再無他往,當以身殉。癸亥六月,大師克澎湖,二十六日鄭兵敗回,寧靖謂姬媵曰:我之死期已至,汝輩聽自便。僉云:王既能全節,妾等豈甘失身?王生俱生、王死俱死,請先賜尺帛,死隨王所。寧靖曰:善。姬袁氏、王氏、媵妾秀姑、梅姐、荷姐,俱冠笄被服,同縊於堂。寧靖乃大書曰:自壬午流賊陷荊州,攜家南下,甲申避亂閩海,總為幾莖頭發,保全遺體,遠潛外國。今四十餘年,已六十有六歲。時逢大難,全髮冠裳而死,不負高皇、不負父母,生事畢矣,無愧無怍。次日,梭役升主人柩至,寧靖視之,無他言,但曰未時。即加翼善冠,服四團龍袍,束玉帶,佩印綬,將寧靖王麟鈕印送交鄭克塽,拜辭天地祖宗。耆士老幼俱入拜,寧靖答拜。又書絕命詞曰:「艱辛避海外,總為幾根發。於今事畢矣,不複採薇蕨」。書罷,結帛於梁,自經。且曰:「我去矣」。遂絕。眾扶之下,顏色如生。越十日,槁葬於縣治長治裏竹滬,與元妃合焉,不封不樹,妾媵五棺,埋於台灣魁斗山,去其墓三十里。時稱為五烈墓。寧靖無嗣,繼益王裔宗位之子名儼鉁為後。時年七歲,安置河南開封府杞縣。 |
224 | 李茂春,字正青,漳之龍溪人,登明末鄉薦,富著述。風神秀整,跣足岸幘,旁若無人。居於台之永康里,題其茅亭曰「夢蝶處」,日誦佛經自娛,人稱李菩薩云。卒葬新昌里。。 |
225 | 張振南,字伯禧,漳州漳浦縣人。父義忱,年十三,能文,而屢躓於童子試。會族人械斗,遂渡台,貰居於邑之舊治。乾隆丁酉,回漳完娶,逾年生振南。甫周歲,父仍來台,娶庶母吳氏,生異母弟三。未幾,吳氏卒,父複娶謝氏,再生兩兒。時振南在漳,賴母商氏養育成童,俾從師讀。年十六,猶未識父面,母始命來台尋父。及南至舊治,適逢其父於途,向之咨詢,父細詰家世,南具以實對。父戲云,此吾老友,與餘為鄰,當導而往見。南信以為真,隨之歸,館於家,數日,略無音耗,迭向父敦促,父叱之曰:癡兒到此猶不悟耶?南如夢初覺,跪而泣曰:兒奉母命千里尋親,今既得父,不可不迎母完聚。父諾之,而不果行。南日夜憂思,莫知為計,至忘寢食,因而得病。庶母謝氏察其形容憔悴,知為念母故,力勤父遣介往迎。比母至,而父已沒。南哭泣盡哀,在家守制,日承歡兩母,暇則教督諸弟。次弟、三弟俱先後成名,南年至五十,始獲一衿。辛卯鄉試,恩賜副貢。乙未,複蒙恩賜舉人。年七十一,無疾而終。生平有魯男之操,每逢婦女於途,輒道避之。人以此笑其迂。而見義勇為,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固亦近世之不多覯者。 |
226 | 孝子 |
227 | 粵民馮滿子,寄居港西懷忠裏,世業農,目未識詩書,然性孝能廉,里人異之。一日,憂母氏邱老且弱,不健餐,往藥圃市參三錢,割股肉和煮以獻其母。母食之,果獲康強,年八十有四而終。所居距岡山九十里,與人同往拜佛,為母禱長齡。行山僻中,渴甚,眾爭竊園間蔗以食,馮獨否。或與之,即依其值出錢,挂園上。其生平行事多此類。論曰:農民目未知書,尚能孝而廉;何況讀書明理之人,不識廉孝兩字,能無愧乎?夫刲股事親,非一念之真誠,斷不能為此。取蔗依值,其制行不欺天日,雖伊尹、伯夷,猶將揖而進之,敢以凡民目之耶?世之缺奉養、貪貨財者,視馮氏子何如哉! |
228 | 義民 |
229 | 李直三、侯觀德、艾鳳禮、邱若瞻、塗廷尚、邱克用、朱元位、劉庚輔、陳展裕、鍾沐華、鍾沐純、梁元章、賴以槐、侯欲達、塗定思、鍾貴和、古蘭伯、劉懷道、塗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魁才、林英泰、鍾國虯、林文彥、賴君奏、塗華煊、何廷等,籍貫俱廣東。康熙六十年,台賊朱一貴作亂,直三等密謀起義,不從賊。先於四月二十二日,遣艾鳳禮、塗華煊等赴府請兵。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各義民隨於五月初十日糾集十二大莊、六十四小莊,共一萬二千餘名,於萬丹莊豎立「大清」旗號,推侯觀德指畫軍務,分七營,駐列淡水溪,連營固守。又以八社倉廒貯粟一十六萬餘石,遣劉懷道、賴君奏、何廷等率領鄉壯番民固守,相拒月餘,群賊不敢一人南渡。六月十八日已時,賊目劉育率賊萬餘人,從西港口潛渡新園。劉庚輔、陳展裕、鍾貴和等統眾與賊合戰兩次,複糾同侯欲達、梁元章、古蘭伯等,與賊戰於小赤山,抵晚複戰一次,各有損傷。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輔、陳展裕、侯欲達、古蘭伯率眾拒之,且戰且守,誘賊至濫莊,鍾沐純等統眾繞出賊後,攻其北;劉庚輔、梁元章、古蘭伯、劉懷道等統眾攻其南;陳展裕、侯欲達、塗定恩等統眾攻其東;三面合攻,大敗賊眾,追至淡水溪,邱若贍、艾鳳禮等攔河堵殺,賊眾無船可渡,溺死及殺死者數千餘人,賊目劉育亦被殺。義民為首之塗文煊及鄉壯人等,死傷者一百一十二人。奪得大槍四位、砂炮四位、偽札、偽印、旗號、軍器無算,賊眾逃遁,搜得賊首朱一貴偽諭,始知大師已入郡。直三等逐率眾來會,制府滿保將為首起義諸民,現拔李直三、侯觀德、邱永月、劉庚輔、陳展裕、鍾沐華、鍾沐純為千總,賞銀九百五十兩、米三百石、彩段一百疋,旌其里曰「懷忠裏」,諭建亭曰「忠義亭」,優恩蠲免差徭。奉旨從優議敘,給台地守士義民扎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扎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札付二十三張。 |
230 | 侯心富等,籍貫亦廣東。雍正十年,南路奸匪吳福生等乘機糾眾作亂,心富等糾同港東、西二里義民萬餘人,分駐防守八社倉廒。上淡水則鍾南魁、陳治豪、陳石揚、鍾泰英等統眾二千餘人守之,萬丹街、放索社、茄藤社則林宣拔、何紹季、張日純、曾啟越等統眾四千餘人守之,下淡水龍肚嶇則李炳鳳、塗廷琛、李紹珀等統眾二千餘人守之。冷水阮、搭樓社則林有仁、鄭元雯等統眾八百餘人守之。又分劉伯成、鍾瓊祥、林石德等千餘人防禦篤嘉、武洛、羅漢門等處,邱永浩、黃登伯、謝必鳳、邱廷偉等千餘人防禦巴六焦、阿侯社等處,林永清、葉春林等三千餘人防禦三叉河、烏樹港、力力社、新園汛等處。時,賊攻陂頭甚急,心富等挑選九百餘人渡河應援,值水師提督王郡與賊接戰,義民趕赴軍前,戮力前驅,賊眾奔潰,南路遂平。時,北路凶番亦未靖,郡複調赴軍前,充向導官,事平,予以優敘,均照部冊有名外委例,各加一等,授為千總,給與扎付。其功加姓名具列如左: |
231 | 侯心富、陳好賢、陳石豪、賴家璋、塗定琛、鍾南魁、何田如、林有仁、劉鼎高、盤運珠、張士輝、韓任賢、謝日樹、謝有親、曾永習、何紹季、陳士拔、陳元碩、古熙珍、楊日習、林以柏、陳仲興、陳石利、陳石峰、馮若紀、陳連發、賴君添、鄭元雯、利如滄、王啟能、沈培玉、李鼎才、邱永浩、陳朝接、黃登伯、李煥挺、黃達傳、鍾瓊祥、陳石揚、盤運柱、賴家珍、張振相、賴有岱、宋來恩、鍾統明、謝芳晉、邱信山、鍾佾芳、梁伯偉、塗定秀、塗柏清、塗定偉、林清周、邱以奇、鍾孔珍、林豐山、林桂山、黃榮光、李會斌、劉孔懷、林桂榮、韓蘊祥、張文鳳、劉佩麟、林有贊、劉啟斌、劉武麟、黃會雲、李淑元、張鼎祥、陳世拱、塗定惠、陳元煌、陳廷云、陳文端、李成喬、劉伯仁、張捷秀、劉伯成、張捷成、黃其直、吳以廉、謝必鳳、梁紹選、吳舒生、塗定宣、徐恭良、劉啟榮、徐德運、侯連新、曾浩生、侯心魁、朱士奇、徐如德、張用文、溫日操、湯洪海、陳石斗、陳南祥、鄧彥友、彭朝旺、王安運、湯洪康、徐相■〈是彡〉、馬呈梅、吳捷俊、吳子鳳、賴秀璋、葉福生、黃金相、寥芳琳、徐正東、古贊臣、寥文英、李朝禮、姚生春、古芳興、徐日焜、楊伯獻、藍溢海、湯簡英、賴成禮、劉仕伯、黃兆運、謝如楊、範光儒、梁可先、侯貞士、邱欲觀、寥存忠、林碩榮、侯心喜、葉運成、薛昌貴、邱子璋、侯集文、塗慶瑞、宋來育、劉運清、宋美伯、侯履英、侯日瑞。以上一百四十二名,乾隆五年給札。 |
232 | 李瑞伯、謝登欽、李炳鳳、鍾泰英、李瑞侯、張日純、陳鼎生、林宣拔、鍾國治、李應相、曾瑞干、賴坤及,賴梓松、鍾南達、李紹珀、傅昌文、張必貴、林永清、陳石榜、鍾程及、李盛祥、陳以奇、林碩德、鍾干生、李喧祥、林旦景、鍾麟新、李雲鳳、林鬱彥、林祚任、陳宜進、林仲英、鍾鳳英、張瑞聰、陳宜蘭、林教玉、傅成登、鍾名及、李允魁、鍾元美、邱瑞崇、蕭良桂、李俊伸、邱萬春、張其麟、鍾啟仁、謝國紀、鍾雍芳、林作棟、邱允旦、林作祚、李瑞玉、謝元焜、林日遠、鍾起鵬、吳忠松、劉永仁、陳聯太、張利振、鍾章英、邱若贊、李春發、陳潤奇、李雙榮、林奕孟、吳以祉、謝元逢、李成斌、陳登元、陳梅柏、邱朝拔、李雲漢、黃作棟、邱正儒、李紹顯、林永欽、謝蘆柏、劉習鵬、鍾乾英、謝立仁、張鼎山、林榮山、陳登崇、林琇青、陳錫禮、黃光彩、陳尚華、賴相及、鍾夢賢、陳石千、馮允烈、張昭成、塗瓊生、陳尚康、林阿泰、陳立伯、賴子相、陳開千、蕭鼎秀、邱立攀、劉云耀、陳河清、劉云耀、陳慶簡、廖元新、陳慶昭、李昭玉、張日龍、賴仁及、李任秀、邱舒達、李集學、塗定麟、張日集、劉榮禧、陳顯琳、蕭能成、陳慶禮、賴進及、李瑞光、林洪山、張翰英、黃成彩、陳土梅、李德榮、劉訓宜、李松挺、林有信、畬任先、曾九安、李道恆、曾九瑛、張逢秀、吳以萬、張志仁、賴科及、鍾昌允、黃輝雲、曾啟越、徐石雲、劉行恕、張邦崇、塗遙生、陳華生、謝國耀、陳來琳、謝喬參、林青、謝作鳳、劉英立、鄭云雯、曾發亮、邱廷偉、張必柱、李紹賢、李朝重、徐和生、劉勷存、陳永濱、陳潤麟、畬魁能、陳士珀、陳石瑗、陳顯榮、賴文及、謝運鵬、吳元三、楊輔臣、李作松、謝成祚、謝成琳、陳潤魁、塗文明、李紹皋、王廷寵、塗梅生、趙性和、張禮樂、宋萬來、馮維萬、李云捷、廖景華、張瑞闌、黃賢琮、黃華雲、劉欽臣、馬懷珍、陳梅琳、陳慶朝、李聯大、吳以增、鍾啟宏、江士灝、吳明楊、陳秀琳、塗哲生、鄭肯良、陳元云、鍾聲揚、李俊千、吳申伯、曾俊麟、鍾日友、謝展文、謝惟元、陳生及、謝元華、鍾南榖、葉春林、陳慶僅、張喬語、謝先達。以上二百十二名,乾隆六年給札。 |
233 | 許廷耀,邑之港西里廣安莊人,登癸卯武闈。乾隆五十一年,彰化奸民林爽文作亂,南路逆匪莊大田應之。十二月十三日,攻陷縣城,知縣湯大奎、典史史謹死之。五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海壇鎮總兵郝壯猷奉水師提督黃仕簡命,帶兵收複鳳山,駐扎東門外。三月初六日,賊目莊錫舍領賊眾三千,首犯郝鎮營盤。郝斂兵入城,屯龜山頂。初八日黎明,莊大田率眾攻城,官兵發槍炮御之,佯退,日午,賊埋鍋造飯,郝引兵出,逐之,賊複起合圍,郝急收兵入城。賊以所得官兵衣帽著之,隨入,須臾,南門火起,郝單騎從西門逃出,官兵繼遁,縣城再陷。賊長驅擾郡,相持半載。九月二十七日,許廷耀風聞賊圍郡城,急出家資招募崙仔頂、鹽洲、中洲仔、菅林內、北勢頭、磚仔窯六莊義民勇三千餘人,立「大清」旗號,赴郡堵剿,賊大敗,深恨之,回攻六莊家屬,於十月初一日舉事。眾義民聞知,乘夜抽兵回救。比至菅林內,東方已白,眾義民一夜無眠,又聞家屬已被屠戮淨盡,飢寒交迫,無心戀戰,途至磚仔窯淡水溪邊,遇賊截殺,全軍十覆其九。事平,知縣史公為之匯案請旌,又蒙協辦大學士陝甘總督嘉勇侯福公入告,奉旨從優議敘,複御書「旌義」兩大字,表其功。乾隆五十三年各給札付,今御書猶存,該莊民挨次流交,每逢十月初二日輒設香案,高懸壇上而朝拜之。是日,梨園數十台、酒肴數百席,土人以為義民普云。 |
234 | 附錄札付 |
235 |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徐,為遵旨會議具奏事,照得賞給台灣翎頂職銜義民,除欽奉諭旨分別實缺補用外,其應給頂戴及從前給過頂戴人等,並准部議詳細核明頒給印扎,以杜頂冒,仍造具花名清冊,送部存案等因,於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七日,奉旨:依議,欽此。欽遵在案。查義民莊湊,委系在事出力,業經獎給金頂戴,除造冊匯咨外,合行給扎。為此,扎給該義民收執,以杜頂冒。須至扎者。 |
236 | 世襲三代曾祖浴、祖新、父賢,本身身中、面微、紫須,年六十二歲,系泉州府南安縣人。右扎付莊湊收執。 |
237 |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給,第一百九十五號。 |
238 | 附錄 |
239 | 道光十二年,粵匪李受等假義民名目,攻毀閩莊,被閩紳林長青等呈控,蒙制憲程批:查粵莊匪徒因逆犯許成偽示內有「滅粵」字樣,輒敢借口教眾冒充義民,不問奸良,肆行焚搶,情堪憫惻,本部堂已密飭拿正犯數名。現複會商陸路提督馬,帶兵前往督飭該道、府實力搜拿,務期有犯必獲,痛加懲辦,以快人心。至據為首之李受、曾偉中、賴連淑等均先後獲到,發府審辦,並委員馳赴確查被焚搶房屋、破難戶口,給銀撫恤,俾得乘時耕作。爾等即速回本莊聽候委員查辦,各自約束子弟,各安本分,務乃生業,不得效尤粵莊遷怒報複,自貽伊戚。各宜凜遵。 |
240 | 又 |
241 | 咸豐三年,閩、粵公呈,蒙邑侯鄭批:逆匪戕官陷邑,該粵人如果志切同仇,自宜首援陂城,次擒逆賊,稟解懲辦,庶幾不愧義舉,乃竟懷挾私嫌,擅攻閩莊,焚搶擄殺,不分良莠,村社悉成焦土,財物被掠一空,難民無家可歸,流離失所,因而被水衝斃、逃難死亡者,不可勝計。居心殘忍,莫此為甚!嗣因本縣會營督帶兵勇順途剿辦逆匪,克複陂城,並以閩莊難民因粵堆未撤,不敢歸莊,當蒙道、府憲諭飭撤堆,並經本縣會營節次出示,諭令遵照各安生業,毋許擅出滋事,不啻三令五申。該總理等利令智昏,置若罔聞,甚至糾集匪徒,複出攻搶,連殺斃命。現據閩莊紛紛呈控,殆無虛日。此次該粵人因向嘉早等莊索取前次詐贓不遂,互相鬥殺,本縣已有所聞。該總理等猶敢飾詞混稟,希圖抵塞,似此抗違憲諭,荼毒良民,實屬目無法紀,俟即會營帶隊親臨查拿究辦。該總理所設各堆,克日盡行撤退,如再玩抗滋端,定請大兵剿捕,並惟該總理等是問。懍之,勉之。 |
242 | 又 |
243 | 咸豐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湯得升稟臬道憲徐公云:為稟請察奪事,竊卑職奉憲台飭委統帶大隊弁兵,協同安平水師中營,前往鳳屬數次與賊打仗,連擒股首五六十名、匪伙七十餘名,經准曾參將會同鄭署縣分別陵遲斬決,恭請王命正法,其餘大股首林恭等十餘名,擬另行解縣勘辦。但四處雖因克複平靜,奈粵人尚四處伏殺閩人。卑職於此本月二十二、三兩日,會同陳署押司國忠、祝護都司延齡分頭彈壓,諭令撤退粵營。該粵人不惟屢次不遵,尚且逆言欲俟紅頂大憲到地,方肯罷息。卑職等見其所行,情同叛惡,即督同兵勇極力向前押退,該粵人膽敢擅將穿山龍九節連環施放。卑職等一時未敢輕舉,暫將隊伍撤回陂城。肅稟,伏乞憲台察奪。 |
244 | 以上三則,系道光十二年及咸豐三年兩次粵莊義民攻掠閩莊之案。緣此次採訪,每詢及粵莊義民,無不切齒痛罵,謂其名為義民,而實則甚於賊。由是觀之,粵莊義民殊無足紀;無怪其莫肯為之查報也。 |
245 | 壽考 |
246 | 孫屋,嘉祥里五甲尾莊人,現年九十七歲,體尚健,子二人,孫五人,曾孫七人,四代相見,今方未艾。 |
247 | 施玖,嘉祥里南安老莊人,壬辰年終,壽九十六歲,妻林氏尚存,現年九十三歲,子二人,孫七人,曾孫三人。 |
248 | 李士育,港西里水泉莊人,現年九十五歲,妻陳氏,壽考齊眉,子三人,孫六人,曾孫七人。 |
249 | 楊課,嘉祥里山富壽莊人,現年九十歲,子二人,孫六人,曾孫六人。 |
250 | 蘇港水,維新里大社莊人,現年八十九歲,子二人,孫四人,曾孫六人。 |
251 | 林光傳,嘉祥里大崎頭莊人,現年八十七歲,子二人,孫七人,曾孫九人。 |
252 | 潘才,嘉祥里四塊厝莊人,現年八十五歲,妻林氏,八十二歲,壽考齊眉,子四人,孫十一人,曾孫四人。 |
253 | 辛部 |
254 | 列女 |
255 | 黃烈婦傳 |
256 | 烈婦黃棄娘,舊治安平鎮黃堂壯女,年十九,適偽賓客司傅為霖次子璇。為霖以反間謀洩,父子俱置極刑,眷屬謫配。氏兄銓,為氏營救,得免。方璇之被系也,氏猶冀其生,及父子遇害,遂決意身殉。其兄多方慰之,氏泣曰:今日之事,子為父死,妻為夫亡,於理甚順,妹複何憾!遂自縊死。今從祀節烈祠。 |
257 | 阮烈婦傳 |
258 | 烈婦阮蔭娘,本縣人,年十六,適王尋,居安平鎮,未有所出。尋伯兄有遺腹子,嫂已別適,氏撫之如己出。未幾,尋歿,尋仲兄來哭殯畢,氏請以所撫侄為夫立後。仲許之,遂闔戶自經。仲嫂救蘇,且慰之曰:叔死,不可複生,姒何自苦乃爾?氏曰:夫死誓不獨生,倘得槁葬夫側,俾遂同歸,願足矣。仲憫其志,使人防之密。氏醉以酒,即嚴妝整服,從容就繯。事在康熙二十二年五月。雍正五年祀節烈祠。 |
259 | 鄭烈婦傳 |
260 | 烈婦鄭月娘,縣中洲莊人,年十九,歸儒士王曾儒。逾年,儒卒,翁以貧故,欲速葬。月娘乞稍停,願死同穴。翁駭然,囑鄰媼勸之。月娘曰:夫病劇時,吾以死許之,義不可移,投繯而死。紳士競挽以詩,知縣宋永清嘉其節,親祭氏墳,匾其廬曰「百年今日」,蓋宋挽詩有「百年今日乾坤老」句也。時合葬舊治依仁里內園路西。 |
261 | 黃節孝婦傳 |
262 | 節孝婦黃氏,鳳山莊人,本縣學生員李時燦妻,年二十二,燦卒,子俊臣,甫四歲。家貧守節,孝事老姑,常於海濱拾蛙蛤以佐甘旨。鄉人憐而恤之。年七十卒,子孫皆成名。乾隆十四年,題旌,祀節孝祠。 |
263 | 王節烈婦傳 |
264 | 節烈婦王掞娘,竹橋莊人,年十七,歸夫黃研,逾年,研卒,無嗣。或勸別適,氏曰:婦人從一而終,夫亡無子,惟有一死無愧九原而已。服三年喪,將大祥,告其姑與母曰:我生不辰,不能終媳婦之職,報鞠育之恩,忍死至今,為夫服耳;今事畢矣。於大祥日,哭泣盡哀,夜起梳洗,投繯而絕。縉紳挽詩盈帙。 |
265 | 吳烈婦傳 |
266 | 烈婦吳潔娘,縣竹橋八,年十八,歸夫黃尚志。尚志疾劇,語氏曰:予病不起,未有子嗣,難以守節,死後汝宜自計。氏泣曰:夫之不幸,乃妾之不幸,若果不起,誓不獨生。尋尚志卒,家方治殮,氏更素服潛出村外半里許,投水死。 |
267 | 黃孝烈婦傳 |
268 | 孝烈婦黃明娘,本縣人,年十九,歸夫金仁。越三年,仁卒,無嗣,舅姑老且病,氏奉養備至,久而不懈。尋舅姑相繼亡,氏亦病篤,人欲為延醫,氏卻之曰:吾不從夫死者,為舅姑也。今舅姑往矣,吾何以生!不藥卒。聞者哀之。 |
269 | 董節孝婦傳 |
270 | 節孝婦董氏,縣興隆莊人,儒士李鳳妻,年二十,鳳卒,遺腹生男,守節四十年,事舅姑盡孝,撫遺孤,俾成立。知縣鄒承垣贈匾「節孝可風」。 |
271 | 成孝婦傳 |
272 | 孝婦成桂娘,縣興隆莊人,儒士黃忠妻,家貧甚,事舅姑以孝聞。時,姑病篤,忠外出,氏醫藥無計,刲股肉以進。姑卒不起,送終盡禮。裡鄰知其事,咸服其孝。 |
273 | 曾節孝婦傳 |
274 | 節孝婦曾好娘,縣興隆莊人,儒士盧從妻。從卒,遺孤三歲,家貧困,氏勤女紅,撫養之,俾成立。事舅姑,菽水盡歡。後子奇游郡庠。鄰里稱其節孝。 |
275 | 李節孝婦傳 |
276 | 節孝婦李快娘,縣竹橋人,儒士黃獎妻,夫卒,氏年二十三,矢志柏舟,事舅姑菽水盡歡。裡鄰稱羨。家淡泊,撫孤成列、成均立,督孫曹中、夢蘭等聯游泮水。人以為節孝之報。現年八十。 |
277 | 黃節孝婦傳 |
278 | 節孝婦黃喜娘,縣興隆莊人,儒士曾亨觀妻。初籍內地,夫渡台歿,氏年二十四,家無擔石,勤紡績,以奉老姑,嚴訓督,以課幼子。念夫外歿,攜子東渡,省夫墳,擇仁而處,遂籍於鳳。其苦節完貞,裡鄰稱羨。子成立,現年八旬餘。 |
279 | 楊節孝婦傳 |
280 | 節孝婦楊茂娘,縣興隆莊人,儒士謝乞老妻,年二十,夫故,未有男嗣,氏不欲生。因念老姑在堂,轉烈為節,茹苦嘗辛,以供菽水。立嗣撫養,以紹夫後。姑歿,送終盡禮,鄉里欽其節孝。現年五十餘,子孫成立。 |
281 | 貞孝烈婦蘇門張雲娘傳 |
282 | 貞孝烈婦蘇門張雲娘者,港西里濫仔莊民張詒諸第四女也。嘉慶戊辰八月十六日生,襁褓中笑啼喜怒不類群兒,稍長,秀外慧中,瀟灑出塵,周旋膝下,能當父母意。聞兒輩讀書,自恨身為女子,不得與讀。嘗云:女子以無才為德,不宜有所表見。是以韜四光匿跡,日在家人姊妹間,而初不見其奇也。父母家頗饒,以兒女成行,艱於鞠育,遂許配本里龜屯莊蘇扁之長子玖郎為幼婦,擇吉過門。濫存、龜屯,莊既比鄰,父母翁姑又素相契密,往來無間,然猶未成婚也。道光壬午,玖郎殤,時雲娘年僅十有五,哭之慟。父母翁姑咸勸慰之。雲娘故孝順,恐傷翁姑父母心,因勉強節哀。然自此不言歸寗矣。父母或強之返,延刻即還,不留一宿。父母慮其年少,孀守為難,語涉再配事。雲娘指誓天日,以明之死靡他。且言兒本來獨居,自然無苦。父母知其志不可奪,聽之。翁姑察其無去志,愈加鐘愛。越六年,翁姑惑於俗論,議以雲娘再配其次子某。婚有日矣,雲娘知不可諫,不動聲色,若為從令也者。裁制完備,諸事妥帖,先期三日,雲娘陰換新服,且將新郎之衣籍其木主之下,而莫之知也。乃向其姑托言連日勞頓,倦甚思睡,勿令攪擾,遂閉門而入,上床垂帳。頃之,呼喚不應,推門入視,則抱玖郎木主於懷,端坐而逝。時,道光八年戊子夏四月初八日也。距生於嘉慶戊辰,享年藎二十有一云。論曰:語有之,慷慨捐生易,從容就義難。兼而有者,其惟雲娘乎?以彼天生性質,使易為須眉丈夫,得稱其志氣,其震地驚天之事業,當不勝屈指。乃身為女子,至以無才為德,不宜有所表見。殆如仙佛現身,俯視人間名教事,一行雲流水之自然,而無所矜心作意於其間乎?及其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嚴霜冷雪之操,出以霽月光風之度,存萬古之綱常,固千秋之氣節,樹乾坤之柱礎,建閩閫之干城,斯何如行誼哉!而一沒於婦人女子之自晦,一掩於庸眾習俗之愚頑,遂使卅載之潛德,將微一旦,而幽光始發,知天下古今女中夷惠,其湮沒於荒陬僻壤間者,何可勝道?能不悲哉!光緒五年生員陳鳴陽、江元徽以其事稟請前邑侯饒公,准予崇祀烈女祠,並於本邑儒學馮公任內稟報赴部匯案請旌,蒙奏准在案。 |
283 | 節孝婦蔡門王器娘事實 |
284 | 節孝婦蔡門王器娘,邑仁壽街王泰山女也。年十六,適慶安街儒士蔡本妙為妻。翁玉儒,姑陳氏,繼姑吳氏,先後承順二十一年,勤勞不倦。夫卒時,婦年方二十有二,屏去妝飾,翁姑在堂,家頗小康。嘉慶壬申,姑卒。道光丙戌,翁卒。庚寅,繼姑亦卒。十九年間,連遭大喪,婦哀毀如禮。伯二人、叔三人,幫婦襄葬事,家因中落。服既闋,伯叔議分家產,感婦一片苦心,願於格外多讓房產三百餘金,婦賴此勉強維持,兼習女紅佐家用。有子二女一,婚嫁訖,得孫四人、孫女一人、曾孫七人、曾孫女三人,一堂之間,四代相見。光緒八年,婦年八十有八,以疾終。計守節六十七年,尚未旌表。 |
285 | 節孝婦李門吳修娘事實 |
286 | 節孝婦李門吳修娘,鳳山裏大橋頭莊農民吳條女也。年十五,適同里內曠地莊李考祥為妻,亦業農,家無擔石儲,且父老母盲,幼弟四人,嗷嗷待哺,婦竭力助夫佐甕飧,上事舅姑,下撫諸叔,燈火紡績之勤,歷七年如一日焉。道光庚寅,祥卒,婦年二十有二,僅遺一女,而諸叔已有六人,長者祗堪荷鋤驅犢,餘皆幼小無知。其苦況有令人聞而酸鼻者。婦旦夕拮據,幸延殘喘,老翁盲姑俱無恙,日課諸叔,拾遺菜、收滯穗,一家十口賴以舉火。鄉里翕然稱孝婦焉。平居端莊靜默,不苟言笑,雖姻婭罕有見其面者。及翁姑沒,婦哀毀如喪所生。時,諸叔俱能成立,四叔地光、六叔鳳池,年至六十餘,猶歔欷語當日事,戒其諸子曰:吾無爾伯母,焉有今日?汝曹謹志之勿忘。婦無子,四叔、五叔各以一男為之嗣。光緒癸巳,婦年八十有五,無疾而終,計守節六十四年。現附祀安邑節孝祠,尚未旌表。 |
287 | 節孝婦鄭門吳酥娘事實 |
288 | 節孝婦鄭門吳酥娘,鳳山裏大林蒲莊生員吳春波次女也。年十八,適同里大橋頭莊儒士鄭瑞哲為妻。事姑張氏,以孝聞。姑沒,哀痛盡禮。家頗饒,婦獨維家計,俾夫專儒業。咸豐乙卯,夫卒,婦年二十有三,遺兩孤。長昌輝,僅二歲;次昌益,僅一歲。婦日號泣,矢志不渝。越三閱月,而生遺腹男昌俞。時族中有諸無賴者,欺其年少、子孤,百計窘之。婦屹不為動。至力不能支,始詣官自陳,情節剴切,官為之動容,盡拘諸無賴者痛懲之。事始解。婦精於記憶,租榖出入,錢糧多寡,無敢欺者。用是,家益嬴餘,自奉極嗇,而祭祀必豐,且能推有餘以恤母家及鄉里之貧乏者。蓋慷慨樂施,其性然也。光緒己卯,昌俞入泮。庚辰,昌輝亦身列膠庠。人皆謂節孝之報云。丙戌,婦年五十有四,以疾終,計守節三十二年。丁亥,歲貢生吳鳳鳴等以其事請旌,旋蒙奏准在案。 |
289 | 吳節婦名確娘事實 |
290 | 吳節婦,名確娘,鳳山裏大林蒲莊生員吳春波第三女、節孝婦鄭門吳酥娘胞妹也。母鄭氏,生婦於道光十八年正月初二日,至咸豐庚申,婦年二十有三,適觀音里楠梓坑街監生郭長顯次子拱賽為妻。逾年,夫故,婦年僅二十有四,懷有五月娠,家僅中資。婦知書、能會計,出入租穀,皆井井有條。越五閱月而生男,心竊自慰。家有公田百餘畝,歲收租穀二、三百石,角悉踞之,婦略不與較。但躬自節儉,鞠養孤兒,幸不至困乏,有餘則以瞻其父母家。如是者三十餘年,始終罔懈。光緒己丑,其子聯書已入邑庠,蓋得力於熊丸之教也。甲午,婦年五十有七,以疾終,計寧師三十四年。婦在日,歲貢生吳鳳鳴等曾於丁亥年以其事稟報唐道憲匯案請旌,經蒙奏准在案。 |
291 | 曾節婦名黎娘事實 |
292 | 曾節婦,名黎娘,邑西郊新莊仔農民曾池次女也。年十八,適城內豆菜寮職員簡鴻升為繼室。嫡子三,長壽耀,次忠義,三光清,均已成立。惟一女尚幼,賴婦撫之。婦又生一子、一女。同治戊辰,夫卒,婦年二十有二。除去花粉,甘心孀守,視前女如己女。未幾,嫡子亦先複相繼淪亡。時,婦有胞姊勸其別嫁,婦念兒孤女幼,誓死靡他。自此加意苦守,專心撫養,勤儉治家,竟與長婦許氏、次婦吳氏,並以節操聞。光緒庚寅,婦年四十有四,以疾終,計守節二十三年,尚未旌表。癸巳,其孫日新已入邑庠。 |
293 | 節孝婦簡門許氏事實 |
294 | 節孝婦簡門許氏,邑城內北門街許東海長女也。母林氏,生婦於道光戊戌。越咸豐壬子,婦年十五,適豆菜寮職員簡鴻升長子壽耀為妻,善事翁姑,睦娣姒,且能助夫,勤儉成家。咸豐丙辰,夫故,婦年僅十有九,膝下無兒,日涕泣,向其翁乞為夫立嗣。翁從其志,為螟一子,婦躬自撫養,以至成人。迨光緒辛巳,婦年四十有四,以疾終,計守節二十六年。戊子,廩生趙德觀等以其事報縣請旌,旋蒙奏准在案。 |
295 | 節孝婦簡門吳香娘事實 |
296 | 節孝婦簡門吳香娘,邑西門街吳聰女也。母陳氏,生婦於道光癸卯。越咸豐己未,婦年十七,適本城內豆菜寮職員簡鴻升次子忠義為妻,夫癖好洋煙,翁遇之嚴,婦善言婉勸,夫感悟,為之改行。同治己巳,夫故,婦年二十有七,僅遺二女、一男,呱呱以泣,婦躬親撫養,節腹奉舅姑,有餘則以饋其父母。其孝行根於天性如此。先是,夫弟光清於乙丑年先逝,其娣不能終守柏舟,欲圖改節,婦百計勸挽,至願以所生之子為其叔嗣,竟不能留。娣既去,婦與姒許氏各以孀守支門戶,和好無間言。光緒辛卯,婦年四十有九,以疾終,計守節二十三年,尚未旌表。癸巳科試,其子日新已入邑庠。 |
297 | 節孝婦黃門林面娘事實 |
298 | 節孝婦黃門林面娘,觀音里楠梓坑街林鳳泰次女,廩生林德華胞姊也。母郭氏,生婦於道光庚寅。越丁未,婦年十八,適同里籬仔內莊武生黃廷藻長子光致為妻。事姑陳氏,以孝聞。姑亦鐘愛之。咸豐辛亥,夫沒,婦年二十有二,遺三歲孤女,號慟欲絕,既念姑老,叔尚未婚,無人奉養,遂不忍死。夫姊憐之,因以一男為之嗣。未幾,叔亦相繼亡,婦矢志養姑,十餘年毋稍懈。姑臥病床褥,婦日夜奉侍湯藥,不離側。及姑卒,擗踊哭泣,如喪所生。營墳奠祭,皆獨力為之。家僅中資,婦量入為出,頗不支絀。同治癸酉,其嗣男再傳不幸又卒。時,媳林氏已生孫五歲矣。婦與媳各以立節相勖。光緒丁亥,婦年五十有八,廩生楊化年等以其事請旌,今孫已成立,婦尚存。 |
299 | 節孝婦黃門鄭靜娘事實 |
300 | 節孝婦黃門鄭靜娘,赤山裏崎仔腳莊儒士鄭學禮女也。年十七,適觀音里楠梓坑街生員黃書高為妻。翁能覺,精越人術。姑林氏,庶姑亦林氏,婦承順以禮,能得翁姑歡。越六、七年,不宜子,因勸夫置側室,夫以貧辭。光緒庚辰,夫沒,婦年二十有九,號慟幾不欲生,自制哀辭,述夫遺行甚悉。盡鬻其簪珥華服,自此不複歸寗。家有薄田數畝,歲收租榖二十餘石,粗糲自甘,膝下無兒,僅螟一女孩為伴。閉門謝絕外客,長齋奉佛,如是者十餘年。光緒癸巳,婦年四十有二,以疾終,計守節十有四年,尚未旌表。 |
301 | 張烈婦事實 |
302 | 張烈婦諱月居,字寶諸,祖籍泉州惠安縣,花翎同知銜、敕贈文林郎、內閣中書諱鑒道長女,鳳山光緒乙酉拔貢名大河胞妹,辛卯舉人名大江胞姊也。年二十一,歸泉州庠生何式吉為妻。越五年,式吉病故,烈婦慟幾絕,屢思殉節,雉經三次,均為婢媼解放。繼念未有所出,暫遏死念,請姑妐立族侄二為後。葬夫有日,從俗齋薦,為文哭奠,躬酹靈前,一慟垂絕,扶歸房蘇,托故偽寢,潛服金薄而沒。時,光緒戊子二月六日也。里甲鳴官,文武各司搢紳士庶瞻拜於堂者,以千計。得旨旌表節烈,崇祀貞烈節孝祠,郡守李旌以「慷慨完貞」扁額,郡守邱旌以「義烈可風」扁額,晉江邑令張贈以詩,都人士編征題詠,其祭夫文刊入螺陽文獻。子亦朓、亦勝俱幼讀。 |
303 | 曾節婦事實 |
304 | 曾節婦,廈門陳蓮瑞妻也。十七歲適陳,生二子,其次殤。至二十六歲,夫謝世。有姑年六十七,曾氏摒擋喪事畢,家徒壁立,慨然以婦道兼子道,日夜紡織,備極勤勞,奉養老姑,甘旨無缺,氏與其子僅啜粗糲。時值發逆寇漳州,氏以鷺島迫近妖氛,其勢甚蹙,恐覆宗祀。於是,扶姑攜子求族中人之欲東渡者,挈之來台,貰居於鳳之旗後,力操女紅,養姑撫子。後其姑以天年終,無力歸葬,遂瘞於打鼓山麓。其子漸長,為商家司會計,得盡菽水之歡,遂安業而家焉。有客自內地來,述其往事,聞者嘉之。現年六十有一,雖屬流寓,例得附焉。 |
305 | 節孝婦郭門孫段娘事實 |
306 | 節孝婦孫段娘,觀音里三奶壇莊廩生孫邦時次女也。年十六,適同里楠梓坑街監生郭祥騰長子拱星為妻。姑楊氏,臥病數年,婦奉侍湯藥維謹。夫素有顛疾,發輒數月,婦盡心調護,至忘寢食,亦略無怨悔。同治丙寅夫卒,婦年三十歲,有子一、女二,撫養婚嫁諸事,皆獨任之。待夫族和睦無間言。現年五十有七,得孫二人、孫女一人,未奉旌表。 |
307 | 節孝婦張門陳月娘事實 |
308 | 節孝婦陳月娘,大竹裏林竹竿莊農民陳傑老長女也。母張氏,生婦於嘉慶甲戌,至道光癸巳,婦年二十,適城內中和街張謙為妻。姑病痿痺,舉動需人,婦日夕扶持,無稍懈。越五年,姑卒。又四年,夫亦卒。時婦年二十有八,僅遺三歲孤兒,薄田數畝,入不供出。不得已,為人紡織浣衣,得其值以佐之。乃有族人某者,性奇貪,托言舊債未還,日迫索不已,婦至借貸以償。族人亦無所施其巧,遂安之。同治戊辰,婦年五十有五,以疾終,計守節二十八年,未奉旌表。光緒辛巳,其孫書聲已入邑庠。 |
309 | 畬節孝婦事實 |
310 | 節孝婦畬蕊娘,仁壽里阿公店街商民畬財長女也。年二十四,適半屏裏右衝莊陳烏為繼室。事後姑王氏,以孝聞。咸豐辛亥夫卒,婦年二十有九,遺兩歲孤及二女,一家五口,僅足自給。婦竭力維持,仰事俯畜,各稱厥職。如是者二十七年,及姑卒,葬祭如禮,時子已成立。光緒丙戌,婦年六十有四,以疾終,計守節三十六年,未奉旌表。 |
311 | 吳烈婦事實 |
312 | 吳烈婦諱春榮,港東里海坪莊農民吳寮次女也。母曾氏,生婦於道光乙巳。越同治丁卯,婦年二十有三,適同里東港街武生沈廷榮為妻。翁五湖,姑許氏,婦承順以禮,有叔三人,亦賴婦撫養。同治庚午六月夫卒,婦年二十有六,遺孤尚未周歲,婦哭之慟,時有殉亡志。翁姑防之密,父母慮其有引,決意迎歸,勸慰之。婦曰:吾從夫而死,義也。父母毋戀我。因預言死期,至期,果從容服洋煙而逝。顏色如生,笑容可掬。時庚午七月二十日也。子名保成,今已成立。未奉旌表。 |
313 | 許貞孝婦事實 |
314 | 貞孝婦許菊娘,港西里萬丹街農民許德長女也。母陳氏,生婦於道光壬寅年,九歲,適港東里下林仔邊街黃登侯次子大成為幼婦。性敏慧,能得翁姑歡。家中大小和睦無間言。咸豐丙辰,翁姑方議成婚,而大成遽卒。時,婦年僅十有五歲,號慟幾絕,既念翁姑年老乏人侍奉,且未為夫立嗣,遂不忍死。伯大順,憫婦孀守,爰以一男為之嗣。男名茂生,時誕育僅七月耳。婦自是苦志撫孤,不遂世俗往來,即歸寗母家亦為僅事,鄉里賢之。同治壬申,翁沒。光緒壬辰,姑沒。婦均哀毀盡禮,家僅中資,出入一聽伯經理,婦絕不與聞。現年五十有三,子已成立,得孫四人,未奉旌表。 |
315 | 蔡節孝婦事實 |
316 | 節孝婦蔡菊娘,港東裏莊頭社農民蔡棕女也。母梁氏,生婦於道光乙巳。越同治丙寅,婦年二十,適同里下林仔邊街儒士黃通平為妻。事翁姑,能先意承志。辛未夫卒,婦年僅二十有五,遺三歲孤兒名大海,懷有六月身,矢志孀守。越四月而生遺腹男,名淡,婦一意撫養兩孤,家頗饒,無內顧憂。錢榖出入,一聽翁姑及伯叔掌理。生平不尚華飾,自寡後亦絕少歸寗。現年五十歲,長子殤,其次子已成立矣。婦今尚存,未奉旌表。 |
317 | 黃節婦事實 |
318 | 節婦黃勸金,觀音里楠梓坑街商民黃超女也。母吳氏,生婦於嘉慶丁丑,幼端莊,言笑不苟。越道光丙申,婦年二十,適同里南勢埔莊杜藝為妻。事姑孝,居處嚴肅,內外無間言,戚族欽閫範焉。道光甲辰秋,藝病,婦朝夕服事,恆終夜不寢。時有兩兒,長者祗四歲,次者僅周歲耳。藝自知不起,諄諄囑以守節、撫孤二事。婦諾之。九月夫卒,婦矢志殉亡,哀毀絕粒,所親勸之曰:死易,立孤難,若果死,不惟藐孤無所倚賴,且頁亡人臨終丁寗之托。婦以為然。因勉強議葬事,含痛撫孤。時年蓋二十有八也。家產零落,饘粥或時不充,婦略不少挫。父母哀其苦守,時常饋遺。如是者三十餘年,卒能教子成立,娶媳生孫。光緒丁丑,婦年六十有一,以疾終,計守節三十四年,未奉旌表。 |
319 | 餘節孝婦事實 |
320 | 節孝婦餘守娘,觀音里楠梓坑街商民余心匏長女也。年十六,適同里南勢埔莊杜藝長子光元為妻,性端重,寡言笑,孜孜以紡績為事,治家勤儉,事姑尤謹,井臼、浣濯、掃除之役,皆獨力為之。姑喜元夫婦能承歡,又兄弟怡怡,自是可以娛老矣。同治己巳,元病卒,婦年二十有七,僅遺九歲孤兒。姑哭曰:吾年二十八,哭夫守子,今年五十三,哭子守孫,命也何如。婦亦哭曰:今孤孫已九歲,有渠叔父可托,婦可從夫地下矣。姑含笑勸曰:昔吾寡守,朝不謀夕,猶矢志撫孤,今家雖不豐,布衣疏食亦足自給,況吾年老身弱,須留養我。婦諾之。於是,誓死靡他,苦心撫養。而姑為傷悼過情,致癆症,婦晨夕奉事,未嘗頃刻離。光緒丁丑春二月,姑卒,婦朝夕哀奠盡禮,家中大小諸務,貲產出入,悉聽叔經理,兒就外傅。越年,叔以營商缺本,至無立錐地,始令婦自行炊爨,茹荼集蓼,毫無怨言。時,有堂叔生員杜贊元,見其孤無力讀書,慨然許給月費,命之就學於生員孫鴻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