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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偽經考》[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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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祖伏生,而皆以二十八篇為備,知師師相傳,說本如此。不然,歆方以親近逞權,諸博士縱持門戶,豈敢以虛辭相勝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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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辨今文尚書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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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無百篇,既有確證,《書序》之偽,自不足攻。唯近人於劉歆之學推尊不已,並以《書序》傅之伏生。陳氏壽祺著《今文尚書有序說》,見《左海經辨》欲申其「伏《書》二十九篇,序當其一」之說。立為十七證,繁稱博引,強辭奪理,上誣先師,下誑學者,則不可以不辨。考武帝末《泰誓》既出,博士讀說,即列於學官。既列學官,則必附入歐陽《書》方能傳教,斷無別本孤行之理。不然,則《漢志》諸書著錄,必另列《太誓》三篇矣。武帝時止歐陽《書》立學,故必先附入歐陽《書》。迨夏侯《書》繼立,亦必附入夏侯《書》。蓋三家同為博士,一則附入,一不附入,斷無此理。且果爾,則三家經文多寡不同,諸書必有言之者矣果如陳氏「伏生《書》並序為二十九篇」之說,則既增《太誓》,當為三十篇,何《漢志》載大、小夏侯《經》及《章句》《解故》皆仍二十九卷乎?歐陽《經》及《章句》卷數誤訛,陳氏亦據為說,辨見下據此,則陳氏之說不攻而自破。唯近人主今文有《序》者甚多,以陳氏之說最為強辨,今但錄陳說辭而闢之,餘子不必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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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歆、班固、荀悅《漢紀》、袁宏《後漢紀》,並言孔子宅所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百篇之《序》同出於孔壁,倘亦伏《書》所無,諸家言古文「得多」者,何得不一及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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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壁「得多」之說,雖出於劉歆,然所論者乃經文,何為并《序》數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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歆所譏「以《尚書》為備」者,當時學者黨同妒真之辭,彼非果不知《尚書》有百篇也。伏生故為秦博士,《論衡正說篇》云「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此非未嘗肄業及之者。《尚書大傳》篇目尚有《九共》《帝告》《嘉禾》《臩命》《揜誥》諸逸《書》之名,為今學者即未見《書序》,寧皆不讀《大傳》,竟不知二十八篇之非全書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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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生藏《書》之說為偽竄,辨已見前。王充時百篇之說已行,充見《史記》有藏書之說,因即以為百篇耳。《尚書大傳》二十八篇外篇目與《書序》合者,雖有《九共》《帝告》《說命》《太誓》《嘉禾》《臩命》六篇,然又有《大戰》《揜誥》《多政》三篇出《書序》外者,知《大傳》此類不能引為《書序》之證。博士非不讀《大傳》,而「以二十八篇為備」,則《大傳》此等師說不以為孔子《書》又明矣。又武帝止立施、孟《易》、歐陽《書》、公羊《春秋》博士,宣帝復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書》、穀梁《春秋》,諸儒未有排之者。至劉歆欲立《古文》,不獨博士排之,龔勝、師丹、名臣大儒亦排之,以至新莽之世,公孫祿亦以「顛倒五經」罪之。知西漢博士本不持門戶之見,而劉歆《古文》之偽,確有以招人口實者矣。陳氏猶拾劉歆唾餘,抑何愚而可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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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志尚書家》「《歐陽經》三十二卷。」按伏生《經》文二十八篇,增《太誓》三篇,止三十一卷,其一卷必百篇之《序》也。西漢經師不為《序》作訓故,歐陽《章句》仍止三十一卷矣。或曰:夏侯《經》二十九卷,《章句》亦二十九卷,歐陽何以不然?曰:漢初為傳訓者皆與經別行。以《班志》核之,「六藝家」傳訓多寡,往往不與經符。如《詩經》有《序》,於《尚書》最為近。乃魯、齊、韓《詩》皆二十八卷,唯《魯說》、齊孫氏《傳》卷與經合,而《魯故》《齊孫氏故》《齊后氏故》、后氏《傳》《韓故》《韓內傳》《韓說》,卷皆與經異。《毛詩》二十九卷,而《毛詩故訓傳》,卷亦與經異。《齊詩》有《序》無《序》,無以明之;魯、韓、毛之《詩》皆有《序》,而《傳訓》卷數參差若是,於歐陽、夏侯之《書》乎何疑?今文有《序》,其證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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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志》卷數誤文、脫文最多,顏師古已言之。其《歐陽經》三十二卷、《章句》三十一卷之數,並難引據。若謂二十八篇增《泰誓》三篇,故三十一,考今文《書》凡一篇分為數篇者,亦止以一篇計之。故漢石經《般庚》有三,據中篇末「建乃家」下,下篇首「般」字上空一格知之而自來數今文卷數者亦止以為一篇。然則《泰誓》三篇增入今文之《書》,亦當以一篇計之,豈有仍為三篇作三十一卷之理?若謂《泰誓》舊本三篇,不能并為一以失其舊,然如《般庚》之例,不過篇數為一,而篇章仍三,又何嘗失其舊?而必篇數亦析為三,以為是乖刺之例乎?必不然矣。又陳氏據「西漢經師不為《序》作訓」以彌縫歐陽《經》《章句》卷數不合之故,然《漢志》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章句》《解故》亦皆二十九卷,豈大、小夏侯獨為《序》作訓邪?大、小夏侯不為《序》作訓,則二十九卷中無《序》可知。大、小夏侯與歐陽同出一師,大、小夏侯無《序》而歐陽有《序》,有是理乎?陳氏亦自知其不可通,又附會以西漢傳訓卷數「不與經符」之說,其意以為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二十九卷,實釋二十八篇,非有一卷釋《序》,釋二十八篇而有二十九卷者,猶《魯說》等卷數與《經》不符之例。然《魯說》等乃卷數與《經》顯然不符者,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乃卷數與《經》顯然相符者。《漢志》所載《傳訓》卷數與《經》不符者固多,而符者正復不少,陳氏毫無證據,妄以符者為不符,可謂拙於舞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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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稱「司馬遷從孔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微子》《洪範》《金縢》多古文說。」固言如此,則遷書五篇之外蓋多取今文矣。《史記》載《尚書》逸篇,唯見《湯征》《湯誥》。《湯征》又在古文逸十六篇外,餘絕無聞,獨於《書序》臚舉十之八九。至於《序》作《原命》為「大戊贊伊陟於廟,言弗臣,伊陟讓」,《序》作《般庚》為「五遷無定處,殷民咨胥皆怨」,又言「小辛立,殷道復衰,百姓思般庚」。《序》作《高宗肜日》及《高宗之訓》為「武丁祭成湯事」,又言「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序》作《洪範》為「武王克殷後二年」,《序》作《冏命》為「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戒太僕國之政」,序《文侯之命》為「襄王使王子虎命晉文公」,《序》作《秦誓》為「穆公封殽尸後事」,又序《夏社》在《典寶》後,序《咸有一德》在成湯時,以《太甲》為「太甲訓」,以「伊陟」為「太戊」,以「分器」為「分殷之器物」,以「康王之誥」為「康誥」,其它「女方」為「女房」,「大埛」為「泰卷」,「仲虺」為「中壨」「遷囂」為「遷隞」,「圯於耿」為「遷於邢」,「升鼎耳」為「登鼎耳」,「剓」為「飢」,「歸狩」為「行狩」,「異畝」為「異母」,「歸禾」為「餽禾」,「旅天子命」為「魯天子命」,「無逸」為「毋逸」,「肅慎」為「息慎」,「俾榮伯」為「賜榮伯」,「伯冏」為「伯燛」,「粊誓」為「獮誓」,「呂刑」為「甫刑」,說義文字往往與古文異,則顯然兼取之伏《書》也。且《尚書》古文之《序》或同或否,師傳則然。如《韓詩》之《序》可考者,「《關睢》,刺時也」「《芣苢》,傷夫有惡疾也」「《漢廣》,悅人也」「《汝墳》,辭家也」「《螮蝀》,刺奔女也」「《雞鳴》,讒人也」「《夫栘》,燕兄弟也」「《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與《毛詩序》互有同異。此今、古文《書序》異同之例也。今文有《序》,其證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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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與《書序》同者,乃《書序》剿《史記》,非《史記》采《書序》,辨見後。《書序》既剿《史記》,復作異同者,蓋故作參差以彌縫其剽竊之迹,猶偽孔《古文》既剿諸書,仍作異同耳,辨亦見後。且即以為《史記》采《書序》,其間聲音之少訛,訓詁之相代,文句之互有詳略,先後之少有差忒,乃《史記》引書之常例,觸處皆然,不可枚舉。然則其它諸書,豈亦有今古文之分乎?陳氏又引《詩》韓、毛異《序》,以為《書》今、古文異《序》之證。不知今文本無《序》,韓、毛自異,與《書》何關?且考《詩》四家異《序》,皆文字懸絕,未有如此之少少異同,即大義不同而辭語仍相放者。陳氏無聊之附會,尤不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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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佚文篇》曰「東海張霸通《左氏春秋》,按百篇《序》,以《左氏》訓詁,造作百二篇。」《漢書儒林傳》曰「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採《左氏傳》《書序》為作首尾,凡百二篇……成帝時求治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征,以中書校之,非是。」夫霸所分合者,夏侯《經》二十九篇,其所采《書序》即出今文,非古文也。何言之?孔氏《古文》,天漢後獻,遂秘於中,外不得見;庸生孤傳,衰微特甚。霸但見今文有百篇之《序》而不見孔《書》,故竊之作《百兩篇》以欺世。如所采《書序》出古文,是霸見孔壁之本矣,寧不知孔氏《古文》天子自有中書可校,而敢更作之而遽獻之於朝哉?且霸見孔壁之本,則見其中逸《書》二十四篇,攗拾較易,乃不并取以為《百兩篇》,而轉取《左氏傳》,何哉?故知霸所取《書序》出今文也。今文有《序》,其證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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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生劉歆之後,故祖述《漢書儒林傳》之說,以為張霸偽《書》實采《書序》。不知據張霸《書》有《百兩篇》,是即張霸不采《書序》,并霸時未有《書序》之明證。據葛洪《西京雜記》跋,班固《漢書》全本劉歆之舊,則《漢書儒林傳》「張霸采《書序》《左傳》」「成帝求治古文,以中書校《百兩篇》」等說,尚足信邪!若霸時果巳有《書序》而采之,則經師傳本,百篇之目顯然,霸方偽《書》取信,安敢顯悖百篇之目造為《百兩篇》,悍然不顧以動天下之兵乎?緯書有百二篇之說。緯書偽起哀、平,在張霸後,蓋採霸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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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穎達《尚書正義》曰「伏生二十九卷,而《序》在外。」夫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夏侯之《書》,非伏生元本也,然言有《序》則可信。按《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皆「《一字石經尚書》六卷。」又云「相承傳拓之本猶在秘府。」則唐人於拓本漢《石經尚書》及見之也。穎達謂「今文則夏侯、歐陽所傳及蔡邕所勒《石經》。」是故於《堯典》篇首正義嘗引《石經》,其云「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必見《石經尚書》有百篇之《序》,故為是言耳。今文有《序》,其證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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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此說,最不足據。果如其說,二十九卷外尚有《序》一卷,則《漢書藝文志》載大、小夏侯《經》文當曰「三十卷」矣,何以仍曰「二十九卷」乎?孔既曰「《序》在外」,則二十九卷斷不能以為并《序》數之,是二十九卷乃既增《泰誓》之數。《志》并《泰誓》亦惟曰「二十九」,則大、小夏侯之無《序》斷矣。歐陽《經》及《章句》卷數難明,然夏侯無《序》,則歐陽亦無《序》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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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亡於永嘉之亂,今無可考。請以《尚書大傳》征之。《周書成王政》序曰「成王東伐淮夷,遂踐奄。」《尚書音義》曰「踐,《尚書大傳》云『籍也』。」《詩豳風破斧》正義引《書傳》云「『遂踐奄』,踐之者,籍之也。籍之,謂殺其身,執其家,豬其宮。」按《將蒲姑》序,言「成王踐奄,遷其君於蒲姑。」是奄君猶存,《書傳》謂「殺其身」,此今文說之異。蓋《書傳》體近《韓詩外傳》,往往旁臚異聞,非盡釋經。然而「遂踐奄」三字,則明出於《成王政》之《序》。今文有《序》,其證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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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大傳》未嘗曰「《書序》」,且《大傳》「殺其身」之說顯與《序》異,是即其非據《書序》之明驗。今、古文異《序》之說不足信,辨見上或更謂《大傳》云「『遂踐奄』,踐之者,籍之也」,如非據《書序》,何以釋之?不知自為申釋,古書有此體。如《孟子》「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是亦其例。不然,西漢經師不為《序》作訓,豈伏生獨異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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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亳姑》序曰「周公在豐,將歿,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之於畢,告周公。」《尚書大傳》曰周公致政封魯,三年之後,「老於豐,心不敢遠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廟……周公疾,曰『吾死,必葬於成周,示天下臣於成王。』」周公薨,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國人大恐。「王與大夫開《金縢》之書,執書以泣曰『周公勤勞王家,予幼人弗及知。』乃不葬於成周,而葬之於畢,示天下不敢臣也。」《書傳》言葬周公事,本於《亳姑》序也。《論衡感類篇》引《書》「乃得周公死,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蓋古文「所」字,今文作「死」,形近致訛,故以《金縢》之事與《亳姑》之事聯為一也。今文有《序》,其證六矣。然難者猶謂與《書序》有兩端也。《大傳》又曰「武丁祭成湯,有雉飛升鼎耳而雊。」此出《商書高宗肜日》之《序》也。今文有《序》,其證七矣。《大傳》又曰「成王在豐,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此述《周書召誥》之《序》也。其下即述經文云「六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於豐,唯太保先周公相宅。」今文有《序》,其證八矣。《大傳》又曰「夏刑三千條。」此本《周書甫刑》之《序》也。《甫刑》序曰:「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按《經》曰「五刑之屬三千」,不言「夏」;《呂氏春秋孝行覽》云:「《商書》曰『刑三百,罪莫大於不孝』」,亦不及「夏」;《左氏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雖言「夏刑」而不舉其目。若非見《書序》「訓夏贖刑」之文,何以知三千條為夏刑也?今文有《序》,其證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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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大傳》不明曰「《書序》」,陳氏必以為據《書序》,已屬武斷。《書序》之作,攗拾諸書為之。《亳姑》序與《史記魯世家》文更類,當即采《史記》。《高宗肜日》《召誥》序,蓋即采《大傳》耳。《高宗肜日》序,亦見《史記殷本紀》,當並采之《大傳》言「夏刑三千條。」伏生去古未遠,古籍之舊文,先師之遺說,考見尚多。陳氏律以今人之耳目,以為「非見《書序》,何以知之」,尤為不可。要之《書序》之偽,既有明徵,諸書之與合者,正可以考其剽竊之迹。果如陳氏之說,則《荀子解蔽篇》「人心之危」數語,亦與偽孔《書》同,亦可以為《荀子》采偽孔《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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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傳》篇目有《九共》《帝告》《冏命》,《序》又有《嘉禾》《揜誥》,此皆在二十九篇外。若非見《書序》,何以得此篇名也?今文有《序》,其證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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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大傳》中《大戰》《揜誥》《多政》三篇不見於《書序》,若以為《大傳》二十八篇外篇名據《書序》采入,則此三篇又何處得來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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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傳既有明文,請更徵之《白虎通》。《白虎通》引《尚書》悉用今文家說,《誅伐篇》稱《尚書序》曰「武王伐紂。」此《周書太誓》序及《武成》序之文也。其引《尚書》用今文,則《序》亦出之今文無疑。今文有序,其證其十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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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雖用今文,然亦有用古文者。他不徵引,即如《爵篇》引《書亡逸篇》,《社稷篇》引《尚書逸篇》之類,獨非古文邪?《書序》、逸《書》同出劉歆之手,《白虎通》既引逸《書》,何以知其必不引《書序》乎?虎觀諸儒如賈逵之等乃治古文者,班固之學亦雜揉今古,其引古文,何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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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孫寶傳》「平帝立,寶為大司農,孔光、馬宮等咸稱王莽功德比周公。寶曰『周公上聖,召公大賢,尚猶有不相說,著於經典。』」此引《周書君奭》之《序》也。考《儒林傳》平帝時立《古文尚書》,《王莽傳》元始四年益博士員,而寶為大司農在元始二年,是時古文未立,寶受公羊《顏氏春秋》於管路,成帝初以明經為郡吏,亦非為古學者,則其所誦之經亦今文也。古文《毛詩》,平帝已立,而康成注《禮》時尚未之見,則孫寶之不見《古文尚書》,不足疑也。今文有《序》,其證十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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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楊朱篇》曰「周公攝天子之政,邵公不悅,四國流言。」然則孫寶所謂「著於經典」者,自指《君奭》一篇,而所謂「不說」者,何以知其必據《書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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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楊震傳》:曾孫彪議遷都曰「『般庚五遷,殷民胥怨。』」此引《商書般庚》之序也。彪世傳歐陽《尚書》,所據乃其本經。今文有《序》,其證十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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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古文之學盛行。楊彪雖世傳今文,偶引古文,不足異。若謂學者一習今文,即古文一字不得寓目,有其理邪?如《儒林傳》載李育傳《公羊》,而亦嘗讀《左傳》,是即今文家兼讀古文之明證。彪生當賈、馬大盛之後,其引《書序》宜也,左海安得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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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問神篇》曰:「《易》損其一,雖蠢知闕焉。至《書》之不備過半矣,而習者不知,惜乎《書序》之不如《易》也!」按:楊子雲引《書》皆用今文,「《書》不備過半」,唯今文唯然。若古文則前漢存者五十八篇,不得云爾。今文有《序》,其證十四矣。《法言》又曰:「古之說《書》者序以百,而《酒誥》之篇俄空焉,今亡矣夫!」按《酒誥》唯今文有脫簡,故其言如此。今文有《序》,其證十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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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雄乃劉歆之徒,《後漢書桓譚傳》言「譚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楊雄辨析疑異。」則雄正古學家,故攻《書》二十八篇之不備與劉歆同,蓋從歆學者。其據《書序》,乃其宜也。且雄二說乃攻今文,烏知其非如劉歆之故智,以古文攻今文乎?左海未知今、古派別,宜其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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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正說篇》駮或說《尚書》二十九篇「法斗七宿」曰:「按百篇之《序》,闕遺者七十一篇,獨謂二十九篇立法,如何?」《論衡》此篇所引「或說」乃今文家言,其駁詰亦據今文為說。若古文,則按百篇之《序》,二十九篇外尚有逸《書》二十四篇,不得云「闕遺者七十一篇」。今文有《序》,其證十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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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亦以古文駮今文,其云「獨謂二十九篇立法如何」蓋謂二十九篇何足立法耳,未見其必據今文《序》駮詰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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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預《春秋左傳》後序曰「《紀年》稱『伊尹放太甲於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於太甲十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此為大與《尚書序》說太甲事乖異,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將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詳預此言,直以《書序》為出自伏生,預時三家《尚書》見存,目驗援據,致為明確。今文有《序》,其證十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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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預時,劉歆《書序》盛行久矣,預不過以伏生乃首傳《書》之人,故凡《書》即歸之伏生耳。伏生無《序》,證驗如此之確,且兩漢人皆無謂伏生有《序》者。預時代在後,從何得此說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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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辨秦漢經傳諸子引書篇名,皆孔子不修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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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經傳、諸子引《書》篇名,所在散布,主張《書序》者愈有借口。不知諸篇皆孔子不修之《書》也。蓋孔子制作「五經」,陰寓改制,苟不關改制之事者,雖詳勿錄。故《詩》三千篇而唯取三百五;見《史記孔子世家》《禮經》三百、《威儀》三千而唯取十六。孔子經十六篇,《喪服》乃傳,別有說《詩》《禮》如此,《尚書》可知。故《尚書緯》云「孔子求《書》,得黃帝玄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尚書正義》一引緯書雖偽,要皆本西漢前說而附會之,如「百二篇」之說即本張霸。則「帝魁」之說雖不可信,而孔子定《書》多所去取,其說非全無據矣。以此,故逸《詩》、逸《書》雜見群書,以考今本,率多岨峿。若謂諸書引《書》篇名果皆出孔子,則何以解於《墨子》之以《甘誓》為《禹誓》,《湯誓》為《湯說》乎?此猶可諉曰篇名之偶異也。若《墨子》他引《禹誓》不在今《甘誓》內,他引《湯誓》不在今《湯誓》內,今《甘誓》《湯誓》文完無缺,必非佚文,然則《墨子》所據將何書邪?且今《甘誓》啟事,而以為禹。《湯誓》《湯說》本自並引,尤不能以尋常篇名異同論之。據《墨子》如此,則雖謂諸書引《書》篇名皆孔子書,蒙瞽不信也。或曰:孔子有不修之《書》固矣。然孟子為孔子嫡傳,《禮記》出七十後學,豈所讀之《書》亦非孔《書》?曰:「不修《春秋》」述於《公羊》,莊七年曲引旁稱,聖門不廢。若以為不修《春秋》,公羊能引之,不修《書》《禮記》,孟子不能引之,豈通人之論乎?荀子亦孔子嫡傳,兼為《詩》《禮》大宗,而引《逸詩》,亦其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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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辨《尚書大傳》內《九共》諸篇亦孔子不修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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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難曰:子以為伏生《書》二十八篇即孔門足本,而斥亡失數十篇之說為偽,今考《尚書大傳》有《九共》《帝告》《說命》《太誓》《大戰》《嘉禾》《揜誥》《多政》《冏命》九篇,苟非伏生所有,何以引之?答曰:《大傳》又稱孔子告子夏,言:「『六誓』可以觀義,『五誥』可以觀仁,《甫刑》可以觀誡,《洪範》可以觀度,《禹貢》可以觀事,《皋陶謨》可以觀治,《堯典》可以觀美。」《大傳》述孔子自稱亦止二十八篇,中「六誓」當作「五誓」,辨見後則其餘非孔子《書》,而為孔子不修之《書》可知。伏生之言,還以伏生之言定之,《九共》諸篇何足為難乎?伏生傳授孔經而兼引他書,亦猶《公羊》引不修《春秋》之例。彼大惑不解者,豈非知二五而不知十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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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辨《史記》所載篇目乃《書序》襲《史記》,非《史記》采《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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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撰古書,必有依據,乃易附會,故王肅之《書》,《周官》之《禮》,皆陰摭舊文,自創新制。《書序》之作,何獨不然!而後人見《史記》之文與《書序》多同,以為史公已據《書序》,不知此《書序》之襲《史記》也。請以七證明之:《序》以為「般庚五遷,將治亳,殷民咨胥怨,作《般庚》三篇。」《殷本紀》則以為「帝般庚崩……百姓思般庚,乃作《般庚》三篇。」若謂《史記》所載本於《書序》,何與《書序》又自乖異?今古文異《序》之說不足信,辨見前《史記》非采《書序》,證一。《序》以為「秦穆公伐晉,襄公帥師敗諸殽,還歸。作《秦誓》。」《秦本紀》則以為繆公敗於殽,「復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此誓。」亦與《書序》不合。《史記》非采《書序》,證二。《序》以為「祖己訓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殷本紀》則以為武丁崩,「祖已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亦與《書序》不合,《史記》非采《書序》,證三。《序》以為「平王錫晉文侯秬鬯、圭瓚,作《文侯之命》。」《晉世家》則以為晉文公重耳獻楚俘於王,王「命晉侯為伯,賜大路、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瓚、虎賁三百人,作《晉文侯命》。」亦與《書序》不合。《史記》非采《書序》,證四。《書序》無《大戊》而《殷本紀》有之,《史記》若采《書序》,此篇又從何來?據此篇非采《書序》,則其它可以例推。《史記》非采《書序》,證五。若謂《本紀》《世家》層疊引用,如非孔子之《書》,何以詳載?不知《史記》雜采諸書,如《逸周書》之類不乏引用。即《湯征》,據劉歆所造《逸篇》亦無之,而《殷本紀》明載其文。知史公經典之外多所援用。《史記》非采《書序》,證六。《湯誥》一篇,《古文逸篇》有之,然不過劉歆所為,真書中安得有此?而《殷本紀》乃載其文,是亦史公不必定據經典之明證。《史記》非采《書序》,證七。觀此七證,彼猶張國師之壘者,亦可以少息也夫!
40
第六,辨孔子作書序之說始於劉歆,《史記》無此說。
41
《書序》一書,附會剽竊,汩亂經義。且傳之孔子,託體愈尊,惑眾愈甚。然孔子作《書序》之說,自來所無,一見於《漢書藝文志》,再見於《漢書楚元王傳》,三見於《漢書儒林傳》。《藝文志》《楚元王傳》皆劉歆之言,班固亦在歆後,其即歆偽說,又復何疑?考其所以敢創此說者,蓋以《史記三代世表》云「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月日,蓋其詳哉!至於敘《尚書》,則略無年月。」《孔子世家》又云:「序《書傳》。」兩文皆有「序」字,故得影造其說。然考《史記》所謂「序」者,不過次序之謂。《孔子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此豈亦作序之「序」?尤其明證。且《世表》所謂「正時月日」者,指《春秋》本經。上下文義相承,則所謂「略無年月」者,亦指《尚書》本經,無所謂「序」明甚。然則「孔子作《書序》」,《史記》本無其文,後人紛紛附會,誣史公甚矣。
42
第七,辨孔子書并無《太誓》序,此篇亦偽。
43
今據伏生傳《書》二十八篇,以為孔子全經篇數止此,而近人每持伏《書》有《太誓》之說,請得條其說而辨之:《太誓》後得,漢人劉向、《尚書正義》一引《別錄》劉歆、《漢書楚元王傳》、《文選注》引《七略》王充、《論衡、正說》馬融、《尚書正義》一引鄭康成、《尚書正義》一引《書論》趙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書正義》一引皆同此說,王充、房宏等以為宣帝時得,為小異眾口一辭,未必舉國盡誤。伏《書》之無《太誓》,一。《史記儒林傳》稱「伏生獨得二十九篇」,語已偽竄,辨見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說論之,亦不過如孔沖遠「武帝世見《太誓》入伏生《書》內」,故并云「伏生所出」之說耳。不然,《史記》非僻書,諸儒豈未之見?事關經文增減,諸儒縱不能援《史記》以折異說,亦豈敢蔑《史記》而構虛辭?又《史記》「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之說,《漢書儒林傳》亦襲之。馬融嘗從曹大家受《漢書》業,豈得不知?而「《太誓》後得」之說,馬融持之尤力,知「獨得二十九篇」之說,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據。伏《書》之無《太誓》,二。《漢書藝文志書家》「《經》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蓋《太誓》博士讀說傳教之後,即附入歐陽、大小夏侯《書》。辨見前既附入歐陽、大小夏侯《書》,則經文卷數自當并數之,《志》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即由於此。歐陽《經》卷數難明,無可考據,辨見前。王氏《經義述聞》以為「皆當作三十三卷」。然無明據而改古本,學者豈信之乎?或謂《志》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中有後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別白其說?不知《藝文志》即劉歆《七略》之舊,《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間得《太誓》。」《文選注》引則固已別白其說。《志》引《七略》,其辭未盡耳。伏《書》之無《太誓》,三。《尚書大傳》雖有《太誓》,然《大傳》所載亦不盡伏生之《書》。辨見前《大傳》又有「『六誓』可以觀義」及「《周書》自《太誓》就《召誥》而盛於《洛誥》」之言,以《太誓》與二十八篇並稱,似為真孔子《書》。考《大傳》稱「『六誓』觀義」,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漢儒淳樸,附益古書則有之,斷不敢假託古人之語,然必後人據既增《太誓》改「五」為「六」。至《周書》自《太誓》」一語,更後人據既增《太誓》竄入無疑。否則伏《書》二十九篇有《大傳》為據,《大傳》之書,人所誦習,鄭康成并為之注,豈得皆不知,而猶以為《太誓》後得乎?知《大傳》以《太誓》與二十八篇並稱,當時固知其非矣。伏《書》之無《太誓》,四。《史記周本紀》雖載有《太誓》,然《史記》網羅放失,非純據伏生之《書》,辨見前如《周本紀》下文「斬紂頭」及「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之類,即引《逸周書》。其引《太誓》,烏知其必據伏《書》?伏《書》之無《太誓》,五。《漢書董仲舒傳》,仲舒《對策》引「《書》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對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書》無《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陳》文亦稱「《書》曰」。若仲舒引「《書》曰」者必伏《書》,豈《君陳》亦伏《書》所有乎?伏《書》之無《太誓》,六。《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有司奏議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見《說苑臣術篇》引《太誓》。又終軍白麟奇木之對、司馬相如封禪之奏,見《漢書終軍傳》《司馬相如傳》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據伏《書》而何?然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為《太誓》亦不過如董仲舒《對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書》。伏《書》之無《太誓》,七。平當習歐陽《書》,見《漢書儒林傳》班伯習小夏侯《書》,見《漢書儒林傳、敘傳》而《漢書平當傳》《敘傳》,二家嘗引《太誓》。歐陽、大小夏侯即伏生所傳,似伏《書》當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後人,爾時《太誓》入歐陽、大小夏侯《書》已久,二家既習歐陽、小夏侯《書》,自當肄業及之。其引《太誓》何足為異?伏《書》之無《太誓》,八。《毛詩思文》正義引《太誓》曰「有火自上復於下,至於王屋,流之為雕」,鄭《注》曰「雕當為雅」。《史記周本紀》作「流為烏」。王氏《經義述聞》以為作雕,古文;作烏,伏生今文。然考《史記》引《書》,每多改易其字,見於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烏」者何以知其為今文?伏《書》之無《太誓》,九。《漢書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似伏《書》無《太誓》,更當脫《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脫簡」、「脫字」而已?不知劉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說,乃劉歆所造。然即如其說,向校書在三家增《太誓》後,三家並有《太誓》,何得復以為脫?伏《書》之無《太誓》,十。或謂古文雖劉歆所偽,然伏生篇數歆必知之,伏《書》誠止二十八篇,則古文《太誓》並為伏生所無,歆當以為「孔安國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據《漢書藝文志》,《藝文志》即劉歆之言也則伏《書》有《太誓》審矣。曰:其人之言,必當還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鑿枘。歆之說以為「共王得《書》」「安國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據《漢書藝文志》,即為劉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書》,故歆以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後得」,皆歆《七略》之言,歆雖荒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書》之無《太誓》,十一。以十一說觀之,《書》二十八篇之為全經益明,序百篇之為偽作愈顯矣。
44
書序條辨
45
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將遜於位,讓於虞舜,作《堯典》。
46
據今《堯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後事,經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將遜於位,讓於虞舜」,止及堯事,顯違經文。曾是出於孔門而有是邪?《正義》引鄭注以為「舜之美事在於堯時」。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堯殂落後事。其堯時與否,豈鄭氏所能顛倒其說?蓋劉歆將別造《舜典》一篇,故於《堯典》序抹殺舜事一節,以彌縫其說。王肅所偽古文遂截「往欽哉」以上為《堯典》,而別析「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求合《序》說,亦可謂幻中出幻矣。
47
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將使嗣位,曆試諸難,作《舜典》。
48
古止有《堯典》而無《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見於《古文》及《書序》。其可疑有三:今《堯典》備載舜事,并總敘徵庸、在位生死年數以結之,是舜之事實已完,何得別有紀載?可疑一。《大學》引《堯典》作「帝典」,《孔叢子論書篇》同堯、舜同德,故紀錄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稱「堯典」者,蓋堯、舜同篇,而篇首曰「粵若稽古帝堯」,故即舉堯該之。否則《堯》《舜》兩典各有其篇,《大學》單稱「帝典」,何以分別乎?可疑二。古文《舜典》雖不可見,然據《序》說如此。夫既謂之「典」,則一朝實錄,徵信所關,豈有實事強羼先帝之篇,而本紀唯書勸進之事?蓋舜事既具《堯典》,不能重出,故作偽時敷衍遜位之事以充其數,可疑三。以此觀之,《書序》之矯誣,尚足辨邪!《尚書中候考河命》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欽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御覽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議》,亦引《書》「粵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建皇授政改朔。」見《宋書禮志》按:魏時歆古文傳布已久,所引當即歆古文。且歆總領圖讖,時竄偽經於緯候中以自證應,《中候》此文與十六篇逸《書》有《舜典》合,益可見其偽也。趙臺卿《孟子萬章》章句並謂「《孟子》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書》所載。」然據《堯典》,則舜在下之時,已有「蒸蒸艾不格姦」之效,豈有被舉之後,尚有殺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蓋戰國時人妄說,而孟子未闢之。顧氏《日知錄》已言之乃近人猶惑於趙氏之說,取《孟子》所引以補《舜典》,顯然與《堯典》刺謬而不顧,豈非無目人哉!
49
《尚書大傳》之目,有《唐傳》《虞傳》《虞夏傳》《夏傳》。《大傳》說《堯典》謂之《唐傳》。陳氏喬樅《今文尚書經說考》因謂「伏生以《舜典》為《虞書》」。然《大傳》諸家所引者無《舜典》一篇,且伏生不過以說唐事者謂之「唐」,說虞事者謂之「虞」,合說虞、夏事者謂之「虞夏」,說夏事者謂之「夏」,隨事分合,文無定稱,無以見其有《舜典》也。
50
帝釐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飫》。
51
《尚書大傳》有《九共篇》,即劉歆所本。歆偽《左傳》所謂「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襲也。《汨作》《槁飫》今不可考,或歆時別有所本,未可知也。《大傳九共》九篇非孔子書,辨見前
52
皋陶矢厥謨,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謨》《棄稷》。
53
禹別九州島,隨山川,任土作《貢》。
54
史記河渠書》云「以別九州島,隨山浚川,任土作《貢》。」即劉歆所本。《序》本《史記》文字,仍有異同,蓋有意為之以泯其迹。今但明其剿襲,小小異同,不暇詳也
55
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作《甘誓》。
56
《史記夏本紀》云「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於甘。將戰,作《甘誓》。」即劉歆所本。
57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
58
《史記夏本紀》云「帝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劉歆所本。
59
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60
《史記夏本紀》云「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劉歆所本。
61
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告》《釐沃》。
62
《史記殷本紀》云「成湯,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誥》。」即劉歆所本。《序》有《釐沃》,而《史記》無之,歆或採自他書增之,以足百篇之數者也。
63
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
64
《史記殷本紀》云「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作《湯征》。」即劉歆所本。
65
伊尹去亳適夏,既醜有夏,復歸於亳,入自北門,乃遇汝鳩、汝方,作《汝鳩》《汝方》。
66
史記殷本紀》云「伊尹去湯適夏,既醜有夏,復歸於亳,入自北門,遇女鳩、女房,作《女鳩》《女房》。」即劉歆所本。
67
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
68
《史記殷本紀》云「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即劉歆所本。《序》有《疑至》《臣扈》,而《史記》無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數者也。
69
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作《湯誓》。
70
《史記殷本紀》云「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伐昆吾,遂伐桀……作《湯誓》。」即劉歆所本。
71
夏師敗績,湯遂從之。遂伐三朡,俘厥寶玉。誼伯、仲伯作《典寶》。
72
史記殷本紀》云「夏師敗績,湯遂伐三朡,俘厥寶玉,義伯、仲伯作《典寶》。」即劉歆所本。
73
湯歸自夏,至於大埛,中虺作《誥》。
74
《史記殷本紀》云「湯歸至於泰卷陶,中壨作《誥》。」即劉歆所本。
75
湯既黜夏命,復歸於亳,作《湯誥》。
76
《史記殷本紀》云「既黜夏命,還亳,作《湯誥》。」即劉歆所本。
77
伊尹作《咸有一德》。
78
《史記殷本紀》云「伊尹作《咸有一德》。」即劉歆所本。
79
咎單作《明居》。
80
《史記殷本紀》云「咎單作《明居》。」即劉歆所本。
81
成湯既沒,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肆命》《徂后》。
82
《史記殷本紀》云「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后》。」即劉歆所本。
83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84
《史記殷本紀》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三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迺作《太甲訓》三篇。」即劉歆所本。
85
沃丁既葬伊尹於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
86
《史記殷本紀》云:「帝沃丁之時,伊尹卒。既葬伊尹於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即劉歆所本。
87
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穀共生於朝,伊陟贊於巫咸,作《咸乂》四篇。
88
《史記殷本紀》云「帝太戊立,伊陟為相。亳有祥,桑穀共生於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懼,問伊陟。伊陟曰『臣聞妖不勝德,帝之政其有闕與?帝其修德。』太戊從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陟贊言於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即劉歆所本。《史記》有《太戊》而《序》無之,是即《史記》非采《書序》之明證。彼猶固執《史記》採《書序》之說者,妄也。辨亦見前
89
太戊贊於伊陟,作《伊陟》《原命》。
90
《史記殷本紀》云「帝太戊贊伊陟於廟,言弗臣,伊陟讓,作《原命》。」即劉歆所本。《序》有《伊陟》而《史記》無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數者也。
91
仲丁遷於囂,作《仲丁》。
92
《史記殷本紀》云「帝仲丁遷於隞。」即劉歆所本。
93
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
94
《史記殷本紀》云「河亶甲居相。」即劉歆所本。
95
祖乙圮於耿,作《祖乙》。
96
《史記殷本紀》云「祖乙遷於邢。」即劉歆所本。
97
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盤庚》三篇。
98
《史記殷本紀》云「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之故居……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盤庚乃誥喻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湯與爾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則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湯之政,然後百姓由寧,殷道復興。諸侯來朝,以其遵成湯之德也。帝盤庚崩,百姓思盤庚,乃作《盤庚》三篇。」《序》以為遷時作,《史記》以為盤庚崩後作,顯然不同。《史記》非采《書序》,亦其證也。《序》與《史記》異者,《盤庚》《高宗肜日》《高宗之訓》二篇合序《文侯之命》《秦誓》五篇,《序》本《史記》,而復有異同者,蓋作偽時故為錯迕,以泯其迹。猶王肅所偽古文剿襲諸書,仍故作異同耳。不足為異。難者或曰:《序》採《史記》可有異同,然則《史記》采《序》何以不可有異同?答曰:《序》採《史記》而有異同,蓋由有意為之以泯其剿襲。若《史記》采摭古書,力求徵信,聲音訓詁之通借,先後詳略之同異,則或有之,何嫌何疑,使之刺謬至此乎?《史記》之非采《書序》,斷矣。
99
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
100
《史記殷本紀》云:「武丁夜夢得聖人,名曰說。以夢所見視群臣百吏,皆非也。於是迺使百工營求之野,得說於傅險中。」即劉歆所本。
101
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訓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
102
《尚書大傳》云「武丁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史記殷本紀》云「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祖己乃訓王。武丁修政行德,殷道復興。帝武丁崩……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乃《訓》。」《序》以為祖己訓王時作,《史記》以為武丁崩後作,不同。《史記》非采《書序》,亦其證也。
103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於受,作《西伯戡黎》。
104
《史記殷本紀》云「西伯伐飢國,滅之。紂之臣祖伊聞之而咎周,恐,奔告紂。」即劉歆所本。
105
殷既錯天命,微子作《誥》《父師、少師》。
106
唯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作《太誓》三篇。
107
《史記周本紀》云:「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武王乃作《太誓》。」即劉歆所本。唯《史記》作「十二月」,而《序》作「一月」,蓋殷之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序》用周正。然既改十二月為一月,自當稱為十二年。《呂氏春秋首時篇》,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蓋以周正計《序》仍曰「十一年」,此其妄也。《漢書律曆志》引《書序》亦作「十一年」,知非傳寫之誤
108
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受戰於牧野,作《牧誓》。
109
《史記周本紀》云:「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即劉歆所本。唯《序》「虎賁三百人」,《史記》作「三千人」。《孟子盡心篇》亦作「三千人」考《後漢書順帝紀》注引《漢官儀》曰:「《書》稱虎賁三百人。」《漢官儀》之說即本《書序》。又《墨子明鬼篇》以為「武王虎賁之卒四百人」,《風俗通三王篇》以為「《尚書》武王虎賁八百人。」是古虎賁之數最多異說,《書序》改「三千」為「三百」,未可遽以為後來傳寫之訛。孫氏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云「《司馬法》云:『革車一乘,士十人。』《樂記》云『虎賁之士說劍。』則虎賁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兩則三千人矣。」據此,則《序》之作「虎賁三百人」者謬也。
110
武王伐殷,往伐歸獸,識其政事,作《武成》。
111
《史記周本紀》云「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即劉歆所本。
112
武王勝殷殺受,立武庚,以箕子歸,作《洪範》。
113
《史記周本紀》云「乃出,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已而命召公釋箕子之囚。武王已克殷後二年,問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惡,以存亡國宜告。武王亦醜,故問以天道。」《宋世家》云「武王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武王既克殷,訪問箕子。」即劉歆所本。
114
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彞,作《分器》。
115
《史記周本紀》云「封諸侯,班賜宗彞,作《分殷之器物》。」即劉歆所本。
116
西旅獻獒,太保作《旅獒》。
117
巢伯來朝,芮伯作《旅巢命》。
118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
119
《史記魯世家》云「武王有疾不豫,周公於是乃自以為質,告於太王、王季、文王……周公藏其策金縢匱中。」即劉歆所本。
120
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
121
《史記周本紀》云「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故初作《大誥》。」《魯世家》云「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興師東伐,作《大誥》。」即劉歆所本。
122
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命微子啟代殷後,作《微子之命》。
123
《史記周本紀》云「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以微子開代殷後,作《微子之命》。」《宋世家》云「周公既承成王命誅武庚,乃命微子開代殷後,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即劉歆所本。
124
唐叔得禾,異畝同穎,獻諸天子,王命唐叔歸周公於東,作《歸禾》。
125
《史記周本紀》云「晉唐叔得嘉穀,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於兵所,作《歸禾》。」《魯世家》云「唐叔得禾,異母同穎,獻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餽周公於東土,作《餽禾》。」即劉歆所本。
126
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127
《史記周本紀》云「周公受禾東土,魯天子之命,作《嘉禾》。」《魯世家》云「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即劉歆所本。
128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餘民封康叔,作《康誥》《酒誥》《梓材》。
129
史記衛世家》云「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乃申告康叔。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即劉歆所本。
130
成王在豐,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誥》。
131
《尚書大傳》云「成王在豐,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史記周本紀》云「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作《召誥》。」即劉歆所本。
132
召公既相宅,周公往營成周,使來告卜,作《洛誥》。
133
《史記周本紀》云「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作《洛誥》。」即劉歆所本。
134
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周公以王命誥,作《多士》。
135
周公作《無逸》。
136
《史記周本紀》云「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魯世家》云「乃作《多士》,作《毋逸》。」即劉歆所本。
137
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召公不說,周公作《君奭》。
138
《史記周本紀》云「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燕世家》云「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列子楊朱篇》云:「周公攝天子之政,召公不悅,四國流言。」即劉歆所本。
139
成王東伐淮夷,遂踐奄,作《成王征》。
140
尚書大傳》云「遂踐奄。」《史記周本紀》云「東伐淮夷,殘奄。」即劉歆所本。
141
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將蒲姑》。
142
《史記周本紀》云「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即劉歆所本。
143
成王歸自奄,在宗周,誥庶邦,作《多方》。
144
《史記周本紀》云「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作《多方》。」即劉歆所本。
145
成王既黜殷命,滅淮夷,還歸在豐,作《周官》。
146
《史記周本紀》云「既黜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魯世家》云:「成王在豐,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即劉歆所本。
147
周公作《立政》。
148
《史記魯世家》云「官別其宜,作《立政》。」即劉歆所本。
149
成王既伐東夷,肅慎來賀,王俾榮伯,作《賄肅慎之命》。
150
《史記周本紀》云「成王既伐東夷,息慎來賀,王賜榮伯,作《賄息慎之命》。」即劉歆所本。
151
周公在豐,將沒,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於畢,告周公,作《亳姑》。
152
《尚書大傳》云「周公致政封魯,三年之後,周公老於酆,心不敢遠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廟。然後周公疾,曰『吾死必葬於成周,示天下臣於成王。』成王曰『周公生欲事宗廟,死欲聚骨於畢。』畢者,文王之墓也。故周公薨,成王不葬於成周,而葬之於畢,示天下不敢臣也。」《史記魯世家》云「周公在豐,病,將歿。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離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讓葬周公於畢。」即劉歆所本。
153
周公既沒,命君陳分正東郊成周,作《君陳》。
154
《禮記坊記》《緇衣》引《君陳》,即劉歆所本。
155
成王將崩,命召公、畢公率諸侯相康王,作《顧命》。
156
《史記周本紀》云「成王將崩,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作《顧命》。」即劉歆所本。
157
康王既尸天子,遂誥諸侯,作《康王之誥》。
158
《史記周本紀》云「康王即位,遍告諸侯,作《康誥》。」即劉歆所本。
159
康王命作冊畢,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
160
《史記周本紀》云「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即劉歆所本。
161
穆王命君牙為周大司徒,作《君牙》。
162
《禮記緇衣》引《君雅》,即劉歆所本。
163
穆王命伯冏為周大僕正,作《冏命》。
164
史記周本紀》云「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誡太僕國之政,作《冏命》。」即劉歆所本。
165
蔡叔既沒,王命蔡仲踐諸侯位,作《蔡仲之命》。
166
《史記管蔡世家》云「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馴善。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魯國治。於是言於成王,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左傳》定四年云「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即劉歆所本。
167
魯侯伯禽宅曲阜,徐夷並興,東郊不開,作《費誓》。
168
《史記魯世家》云「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並興,反。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肹,作《肹誓》。」即劉歆所本。
169
呂命,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
170
《史記周本紀》云「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即劉歆所本。
171
平王錫晉文侯秬鬯、圭瓚,作《文侯之命》。
172
《史記晉世家》云「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為伯,賜大輅、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瓚,虎賁三百人。周作《晉文侯命》。」《序》以為平王錫晉文侯,《史記》以為襄王錫晉文公,彼此不同。《史記》非采《書序》,亦其證也。
173
《經典釋文》云「馬本無『平』字。」然《正義》引鄭注云「『義』讀為『儀』。儀、仇皆訓匹也,故名『仇』,字『儀』。」據此,則鄭本有「平」字,文侯非重耳,與《史記》異矣。鄭本亦出於杜林,為劉歆以來相傳之本。且鄭注明謂文侯為仇,如非杜、賈以來有此說,鄭氏何以稱之?《正義》引王肅云「遭天之大愆,謂幽王為犬戎所殺。」肅亦古文之學,兼好與鄭為難。如非杜、賈舊說如此,何以亦同此說?馬本無「平」字,特其偶漏耳。馬注今引見諸書者,亦無以為晉文公重耳明文考《新序善謀篇》亦以為晉文公重耳。《史記》亦無「平王錫晉文侯」事,知西漢以前本無異論。其以為「平王錫晉文侯」者,特《書序》之妄耳。
174
據《史記秦本紀》,犬戎之難,平王室者唯秦襄公,《周本紀》《晉世家》皆無晉文侯勤王之事,文侯何功德於周而受此錫命?唯《左傳》隱六年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國語鄭語》云「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與《書序》合。《書序》《左傳》《國語》皆劉歆之學,其為一線,又何疑乎?
175
秦穆公伐鄭,晉襄公帥師敗諸崤。還歸,作《秦誓》。
176
《史記秦本紀》云:「繆公復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周誓。」《序》以為敗殽還歸即誓,《史記》以為報殽役封尸後乃誓,兩說不同。《史記》非采《書序》,亦其証也。又《序》敗殽還歸即誓之說,與《左傳》同,《書序》《左傳》皆出於劉歆,其為一手偽造,斷然矣。
177
附:尚書篇目異同真偽表
178
《書序》之偽明,百篇之妄祛矣。然篇目真偽雜出,今古淆亂。且真《書》中亦自有辨:有孔子之《書》,有孔子未修之《書》。異說繽紛,學者耳目猶易惑焉。今以伏生所傳二十八篇為孔子定制之《書》,經傳、諸子及《史記》所引篇名為孔子未修之《書》,《書序》暨十六篇偽古文之目附於下,分而表之。劉歆以後,《書序》大行,諸儒徵引均祖之。既明《書序》之偽,根本既除,枝葉自去,今置不議。其王肅所偽古文,辨之皆明,亦不復列焉。
179
伏生書篇目經傳諸子引書篇目史記引書篇目書序篇目十六篇偽古文篇目
180
堯典第一
181
皋陶謨第二
182
禹貢第三
183
甘誓第四
184
湯誓第五
185
般庚第六
186
高宗肜日第七
187
西伯戡耆第八
188
微子第九
189
牧誓第十
190
洪範第十一
191
大誥第十二今文《大誥》在《金縢》前,與《書序》不同
192
金縢第十三
193
康誥第十四
194
酒誥第十五
195
梓材第十六
196
召誥第十七
197
雒誥第十八
198
多士第十九
199
毋佚第二十
200
君奭第二十一
201
多方第二十二
202
立政第二十三
203
顧命第二十
204
鮮誓第二十五
205
甫刑第二十六
206
文侯之命第二十七
207
秦誓第二十八
208
右凡二十八篇堯典《孟子萬章》〇《禮記大學》作「帝典」
209
九共《尚書大傳》
210
帝告《尚書大傳》
211
湯誓《孟子梁惠王》《國語周語》《墨子尚賢》〇說見前
212
仲虺之告《墨子非命》,《左傳》襄三十年作仲虺之志
213
伊訓《孟子萬章》
214
太甲《禮記表記》《緇衣》《大學》,《孟子公孫丑》《離婁》,《說苑敬慎》〇西漢伏《書》既定一尊,諸儒引者咸本之。今既錄伏《書》,且以文繁悉不載,唯取在伏《書》外者錄之
215
盤庚之誥《左傳》哀十一年
216
兌命《禮記文王世子》《學記》《表記》《緇衣》〇《尚書大傳》作「說命」
217
太誓《禮記坊記》,《左傳》成二年、昭元年、二十四年,《孟子滕文公》《萬章》,《國語周語》《鄭語》,《荀子議兵》,《管子法禁》,《墨子尚同》《兼愛》《天志》《非命》,《尚書大傳》,《說苑臣術》
218
武成《孟子盡心》
219
嘉禾《尚書大傳》
220
康誥《禮記緇衣》《大學》,《左傳》僖三十三年、昭二十年、定四年,《孟子萬章》,《荀子富國》
221
君奭《禮記緇衣》
222
陳《禮記坊記》《緇衣》
223
君雅《禮記緇衣》
224
臩命《尚書大傳》
225
蔡仲之命《左傳》定四年
226
甫刑《禮記表記》《緇衣》《孝經》,《墨子尚賢》《尚同》作呂刑
227
秦誓《禮記大學》
228
禹誓《墨子兼愛》《明鬼》〇說見前
229
夏訓《左傳》襄四年
230
武觀《墨子非樂》
231
湯說《墨子兼愛》〇說見前
232
官刑《墨子非樂》
233
尹吉《禮記緇衣》〇鄭注「吉」當為「告」。《書序》以為「咸有一德」。按所引雖有「咸有一德」之言,而明曰「尹吉」,篇名顯異。即以「吉」為「告」,亦不能以辭句偶同,即斷為《咸有一德》。鄭注不足據
234
高宗《禮記坊記》〇按所引非高宗之言。而曰「高宗云」,其為篇名可知。人名名篇,《太甲》即其例,未必即《高宗之訓》也
235
大戰《尚書大傳》
236
伯禽《左傳》定四年
237
唐誥《左傳》定四年
238
揜誥《尚書大傳》
239
多政《尚書大傳》
240
相年《墨子尚同》
241
右凡三十三篇
242
甘誓《夏本紀》
243
五子之歌《夏本紀》
244
胤征《夏本紀》
245
帝誥《殷本紀》
246
湯征《殷本紀》
247
女鳩《殷本紀》
248
女房《殷本紀》
249
夏社《殷本紀》
250
湯誓《殷本紀》
251
典寶《殷本紀》
252
中壨之誥《殷本紀》
253
湯誥《殷本紀》
254
咸有一德《殷本紀》
255
明居《殷本紀》
256
伊訓《殷本紀》
257
肆命《殷本紀》
258
徂後《殷本紀》
259
太甲訓三篇《殷本紀》
260
沃丁《殷本紀》
261
咸艾《殷本紀》
262
原命《殷本紀》
263
盤庚三篇《殷本紀》〇《吳世家》作「盤庚之誥」
264
高宗肜日《殷本紀》
265
高宗之訓《殷本紀》
266
太誓《周本紀》《齊世家》
267
牧誓《魯世家》
268
武成《周本紀》
269
分殷之器物《周本紀》
270
大誥《周本紀》《魯世家》
271
微子之命《周本紀》《宋世家》
272
歸禾《周本紀》〇《魯世家》作饋禾
273
嘉禾《周本紀》《魯世家》
274
康誥《周本紀》《衛世家》
275
酒誥《周本紀》《衛世家》
276
梓材《周本紀》《衛世家》
277
召誥《周本紀》《衛世家》
278
洛誥《周本紀》
279
多士《周本紀》《魯世家》
280
無佚《周本紀》〇《魯世家》作毋逸
281
君奭《燕世家》
282
多方《周本紀》
283
周官《周本紀》《魯世家》
284
立政《魯世家》
285
賄息慎之命《周本紀》
286
顧命《周本紀》
287
康誥《周本紀》〇《書序》「康王之誥」,《史記》本作康誥
288
畢命《周本紀》
289
臩命《周本紀》
290
肹誓《周本紀》
291
甫刑《周本紀》
292
晉文侯命《晉世家》
293
秦誓《秦本紀》
294
太戊《殷本紀》。此篇《書序》無
295
右凡五十三篇堯典第一
296
舜典第二
297
汨作第三
298
九共九篇第四
299
稾飫第五
300
大禹謨第六
301
皋陶謨第七
302
棄稷第八
303
禹貢第九
304
甘誓第十
305
五子之歌第十一
306
胤征第十二
307
帝告第十三
308
厘沃第十四
309
湯征第十五
310
汝鳩第十六
311
汝方第十七
312
夏社第十八
313
疑至第十九
314
臣扈第二十
315
湯誓第二十一
316
典寶第二十二
317
仲虺之誥第二十三
318
湯誥第二十四
319
咸有一德第二十五
320
明居第二十六
321
伊訓第二十七
322
肆命笫二十八
323
徂後第二十九
324
太甲三篇第三十
325
沃丁第三十一
326
咸乂四篇第三十二
327
伊涉第三十三
328
原命第三十四
329
仲丁第三十五
330
河亶甲第三十六
331
祖乙第三十七
332
盤庚三篇第三十八
333
說命三篇第三十九
334
高宗肜日第四十
335
高宗之訓第四十一
336
西伯戡黎第四十二
337
微子第四十三
338
太誓三篇第四十四
339
牧誓第四十五
340
武成第四十六
341
洪範笫四十七
342
分器第四十八
343
族獒第四十九
344
旅巢命第五十
345
金縢第五十一
346
大誥第五十二
347
微子之命第五十三
348
歸禾第五十四
349
嘉禾第五十五
350
康誥第五十六
351
酒誥第五十七
352
梓材第五十八
353
召誥第五十九
354
洛誥第六十
355
多士第六十一
356
無逸第六十二
357
君奭第六十三
358
成王征第六十四
359
將蒲姑第六十五
360
多方第六十六
361
周官第六十七
362
立政第六十八
363
賄肅慎之命第六十九
364
亳姑第七十
365
君陳第七十一
366
顧命第七十二
367
康王之誥第七十三
368
畢命第七十四
369
君牙第七十五
370
冏命第七十六
371
蔡仲之命第七十七
372
費誓第七十八
373
呂刑第七十九
374
文侯之命第八十
375
秦誓第八十一
376
右凡百篇
377
豐刑《漢書律歷志》〇劉歆以後引《書》篇名者,率本《書序》,茲不複載。唯《律歷志》引此篇出《書序》外,故並錄之,附於《書序》篇目後,從其類也
378
舜典
379
汨作
380
九共九篇
381
大禹謨
382
胤征
383
湯誥
384
伊訓
385
武成
386
冏命
387
右凡十六篇
388
劉向經說足証偽經考第十四
389
漢大儒領袖當時、傳書今日者,自史遷外,董仲舒、劉向而已。孔子改制,統於《春秋》。仲舒傳《公羊》,向傳《穀梁》,皆博極群書,兼通六藝,得孔子之學者也。然考孔子真經之學,必自董子為入門;考劉歆偽經之學,必以劉向為親証,二子者各有宜焉。蓋人以為《七略》出於劉向而信之,不知其盡出於歆也;又以為《別錄》出於劉向而信之,不知其亦偽於歆也。然歆之作偽,自龔勝、公孫祿以來,人多疑之,但不知其遍偽群經。故東漢校書高才莫不尊信,終以託於中秘,莫得而攻焉。今為之証其偽曰:歆任校書,向亦任校書,凡歆所見之書,向亦見之,歆不能出向外也。以向說考歆,無不鑿枘。向則今學說也,歆則古學說也,則真偽具白矣。歆早料天下將以向之說攻之,故於偽造《左傳》,則云「向不能難」;於偽造《周官》,則云「向不能識」;所以拒塞天下之口者,防之早密矣。夫向之《陳外家封事》也,折王氏,而歆以宗室子佐莽篡漢;向之尊述六經也,守孔學,而歆以世儒業而抑儒篡孔;向之持守《魯詩》也,奉元王,而歆以作偽經而誣父悖祖。其為臣、為弟、為子,果何如也!今採《向傳》及《五行志》《說苑》《新序》《列女傳》,屬門人新會梁啟超刺取經說,與歆偽經顯相違忤者,錄著於篇。倘以歆之說為可信乎,則向說其反偽邪?非歟!
390
周大夫祭伯乖離不和,出奔於魯,而《春秋》為諱,不言來奔。
391
《左傳》「祭伯來,非王命也。」不以為出奔。
392
是後尹氏世卿而專恣。
393
偽《左傳》欲沒《春秋》譏世卿之義,而改「尹氏」為「君氏」,以王朝大夫為侯國夫人,可哂極矣。見《左傳偽證》。
394
周室多禍,晉敗其師於貿戎。
395
成元年「秋,王師敗績於貿戎。」《公羊傳》「孰敗之?蓋晉敗之也。」偽《左傳》乃以為:戎敗之」。
396
王者必通三統。
397
此《公羊》大義,《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發之至詳,偽《左》無之。
398
以上《漢書劉向傳》。按《向傳》有「上方精於《詩》《書》,觀古文」,此是歆偽竄者,向時無古文
399
田狩有三驅之制。
400
師古曰「三驅之禮,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此《王制》《公》《穀》之禮。
401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廩災。」劉向以為:御廩,夫人八妾所舂米藏之,以奉宗廟者也。時夫人有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廟」。桓不寤,與夫人俱會齊,夫人譖桓公於齊侯,齊侯殺桓公。劉歆以為:御廩,公所親耕藉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禮之應也。
402
按:劉向說「夫人八妾」,亦「一娶九女」之證。
403
釐公二十五年「五月己酉,西宮災。」劉向以為: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愍宮。《左氏》以為:西宮者,公宮也,言西,知有東。
404
向說與《孟子》「毋以妾為妻」同,孔子大義也。歆說杜撰。
405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劉向以為:十五年,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誅。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而藏之?」《左氏經》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災。」榭者,講武之坐屋。
406
「火」與「災」,《公》《穀》無兩義,歆為偽《左》妄說。
407
桓公元年「秋,大水。」劉向以為:桓弒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弒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賄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
408
歆每事必與向反,而最惡《春秋》之誅亂賊。至其所尊者,則周公也。許田為魯朝宿邑,實王田,不得有周公廟,即有亦為別廟,安有因易田而不祀周公者乎?詳見《左氏偽證》。
409
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劉歆以為:三月癸酉,於曆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
410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書雷其廟獨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於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411
歆最惡《春秋》之義,故向屢言譏世卿,而歆必易之。
412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劉向以為:近牛禍也。是時宣公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
413
宣元年《左傳》云:「公子遂如齊逆女,尊君命也。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人也。」欲沒《春秋》譏喪娶之義。歆非為墨,何至主張喪娶?可謂全無人心者矣。
414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劉向以為:梁山在晉地,自晉始而及天下也。劉歆以為:梁山,晉望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
415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咸殺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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