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五 仕進 |
2  | 三年大比 |
3  | 〔周禮〕小司徒。三年則大比。受邦國之比要。又鄉大夫三年則大比。考其徳行、道藝、而興賢能。遂大夫三年大比。帥其吏而興氓。〔按〕今為士者所云大比。古鄉大夫之大比也。考之為言。亦始於此。 |
4  | 三場 |
5  | 〔宋史選舉志〕寶元中李淑言。唐太和以後。試進士以詩賦為第一場。論第二場。策第三場。帖經第四場。陛下欲得取士之寶。願約舊制。先策。次論。次詩賦。次帖經。而敕有司並試四場。通較工拙。毋以第一場為去留。詔議施行焉。神宗罷詩賦帖經。仍試四場。初大經。次兼經。次論。次策。元佑四年。分經義、詩賦為兩科。並四場通定高下。建炎二年。定以三場取士。第一場詩賦經義各試所習。二場並論。三場並策。紹興十三年。從高閌請。參合三場。以經義為首。詩賦次之。論策又次之。〔明史選舉志〕初設科舉時。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義一道。二場論一道。三場策一道。中式後十日。複以騎射書筭律五事試之。後頒科舉定式如今制。〔按〕唐進士初止試策。調露中。始試帖經。經通。試雜文。即詩賦也。又通。乃試策。惟三場。其有四場。則自文宗時起。宋乾徳初。約周顯徳之制。定諸州貢舉式。亦惟言初場、二場、三場。而未有四場。蓋三場非南宋創也。 |
6  | 十六房 |
7  | 〔文獻通考〕紹定二年。以士子多悖經旨。始飭考官各房。分經勘校。〔陸深科場條貫〕洪武十七年。頒行科舉成式。會試同考八人。景泰五年。増二人。天順四年。又増二人。成化十七年。又増二人。正徳六年。増三人。共為十七人。〔日知録〕嘉靖末年。詩五房。易、書各四房。春秋、禮記各二房。猶止十七房。萬暦庚辰、以易巻多。添一房。減書一房B至丙戌、仍複書為四房。乃為十八房。〔按〕國初因其制。乾隆十五年。始定為十六房。 |
8  | 簾 |
9  | 〔宋史選舉志〕寶佑二年。御史陳大方言。凡覆試令日輪台諫官一員。簾外監試。又咸淳九年。以臣僚言。罷簾外點檢雷同官。〔按〕監試等不預考校。謂之簾外。則凡預考校官。時亦當謂之簾內。今稱內簾外簾。蓋承之也。唐王建宮詞。天子下簾親考試。宮人手裡過茶湯。言云。劉虛白於簾前獻裴垣詩。考試用簾。不特見於宋矣。 |
10  | 彌封 |
11  | 〔老學庵筆記〕本朝進士。初如唐制。兼採時望。真廟時。周安惠公請建糊名法。一切以程文為去留。〔日知録〕唐初。吏部試選人。皆糊名。令學士考判。武后以為非委任之方。罷之。則用之選人。而未嘗用之貢舉。宋史宋白傳陳彭年舉進士、輕俊喜謗主司。白知貢舉。惡其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後屈近侍。為貢舉條制。多所關防。葢為白設也。後範仲淹、蘇頌、並議罷彌封法。使有司先考其素行。以漸複兩漢選舉之舊。卒未能複。〔按〕糊名。即今雲彌封也。宋選舉志。謂淳化三年。先嘗行之。景徳時定考校式。編排官、第以字號付封彌官。用御書院印封彌。景佑時。詔開別頭試。封彌謄祿。如禮部。賈昌朝言。有封彌謄録法。則公巻可罷。皆云封彌。今以二字上下轉易。不知何故。 |
12  | 謄録 |
13  | 〔能改齋漫録〕仁宗時。有糊名考校之律。雖號至公。然未絕其弊。其後袁州人李夷賓上言。請別加謄録。因著為令。而後識字畫之弊絕。〔宋史選舉志〕謄録院始置於祥符八年。令封印官巻付之。集書吏録本。 |
14  | 編號 |
15  | 〔事文類聚〕謄録編排。皆始於景徳、祥符間。〔宋史〕編排官去其巻首鄉貫、狀、以字號第之。蘆浦筆記。趙淸獻充御試官。詳定䩑、𨑊、、䚟、虭五號等巻。晁補之鶏肋集。字號巻。餘擢為開封第三。蓋時編號之法。以巻多慮致複重。隨配邊旁。以廣其文。故於字書多不經見。 |
16  | 南北巻 |
17  | 〔楊士奇三朝聖諭録〕上言科舉之弊。士奇對曰。科舉當兼取南北士。試巻例緘姓名。請今後於外書南北二字。如一科取百人。南取六十。北取四十。則人才皆入□矣。上曰。往年綠北士無進用者。故怠惰成風。汝言良是。命與禮部議奏行之。〔科場條貫〕楊士奇議會試分南北巻。北四南六。既而以百乘除。各退五為中巻。成化二十二年。又各退二巻。以益中數。 |
18  | 遺才 |
19  | 〔宋史選舉志〕端拱初。禮部試巳。帝慮有遺才。取不中格者再試之。於是。由再試得官者數百人。〔按〕今惟學使送赴學生員。猶試遺才。 |
20  | 覆試 |
21  | 〔新唐書選舉志〕高祖詔諸州明經、秀才、俊士、進士為鄉里稱者。縣官考試。州長重複。歲隨方物入貢。〔舊唐書王起傳〕貢舉猥濫。勢門子弟交相酬酢。寒門俊造。十棄六七。及元稹、李紳在翰林。深怒其事故有覆試之科。〔通雅〕漢、左雄議。舉士先試之公府。又覆之端門。張盛除此科。黃瓊言覆試之作。將以覆實虛濫。不宜改革。則漢已有此事。宋乾徳六年。詔舉人有父兄食祿者覆試。紹興以後省之。〔按〕今惟童生初入學、及府縣録送童生。猶有覆試。 |
22  | 殿試 |
23  | 〔漢書鼂錯傳〕有司舉賢良文學士。錯在選中。上親策詔之。〔按〕詔有有司各帥其志。選有人數。及登大夫於朝。親諭朕志等語。蓋時所同舉。皆獲登於殿庭。與董仲舒傳只策首選不同。後世殿試之制。蓋昉於此矣。晉書阮种傳。或言對策者。因綠假托。乃更延群士。廷以問之。卻詵傳載其對策。亦有進之於廷之語。或謂殿試始唐武后。非也。 |
24  | 及第出身 |
25  | 〔宋史選舉志〕景徳四年。定親試進士條例。考第之制。凡五等。一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事文類聚〕進士分甲。並賜同進士出身。自興國八年王世則榜始。 |
26  | 傳臚 |
27  | 〔史記叔孫通傳〕群臣朝儀既定。大行設九賓臚句傳。〔雲穀雜記〕臚句傳者。傳臚也。句字乃衍文。故注史文。但云傳從上下為臚而已。蘇林注漢書。乃析臚句為二事。雲上告下為臚。下告上為句。不知何據而云。鄭康成注儀禮。謂臚為眾。蓋眾相遞傳。莊子有大儒臚傳之語。最為可証。 |
28  | 立旗竿 |
29  | 〔王世貞觚不觚録〕諸生中鄉薦與舉子中會試者。郡縣則必送捷報。以紅綾為旗。金書。立竿以揚之。若狀元及第。則以黃紵絲金書狀元以揚之。〔按〕此特明代故事。前此惟狀元建旗。詳文信國集。 |
30  | 公交車 |
31  | 〔周禮巾車〕掌公交車之政令。注。公猶官也。〔漢官儀〕公車掌殿司馬門。天下上事及徵召。皆總領之。〔漢書東方朔傳〕待詔公交車。音義云。公交車。書名也。公交車所在。故以名焉。〔按〕今會試者稱赴公交車。蓋貢舉亦徵召之亞。遠省舉子。許乘繹。即與公交車類也。 |
32  | 科場條目 |
33  | 〔宋史王旦傳〕翰林學士陳彭年呈政府科場條目。旦投之地曰。內翰得官幾日。乃欲隔截天下進士。〔按〕今監試者與吏士約法。猶謂之科場條例。 |
34  | 試録 |
35  | 〔葉石林燕語〕試院官舊不為小録。崇寧初。霍端友榜。安樞密知舉。始刻為之。自後遂為故事。〔黃佐翰林記〕洪武甲子鄉試。乙丑會試。初為小録。惟刻董事之官。試士之題。及中選者之名第、籍貫、經書而已。未録士子之文為程序也。次科戊辰。始録程文。自是以為定式。〔按〕唐會要。大中十年。禮部侍郎鄭顯進諸家科目十二巻。敕自今以後。發榜訖。寫及第人姓名。付所司編次。則宋已然。非不為此録。特其名目殊耳。李詡戒庵漫筆云。今試録。唐稱進士登科記。宋稱進士小録。 |
36  | 龍虎榜 |
37  | 〔唐書歐陽詹傳〕與韓愈、李觀、李絳、崔群、王涯、馮宿聯第。皆天下選。時稱龍虎榜。 |
38  | 榜花 |
39  | 〔南部新書〕唐禮部發榜。歲取二三人姓氏稀僻者。謂之色目人。又曰榜花。 |
40  | 關節 |
41  | 〔舊唐書穆宗詔〕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黨。謂之關節。干擾主司。毎歲策名。無不先定。〔能改齋漫録〕段文昌言於唐文宗曰。今歲禮部殊不公。所取進士。皆以關節得之。〔宋史包拯傳〕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按〕漢書佞幸傳。籍與上臥起。公卿皆因關說。師古曰。言由之納說。如行者之由關津。關節者。關說之節目也。 |
42  | 懷挾 |
43  | 〔文獻通考〕長興四年。禮部貢院奏立條件曰。懷挾書策。舊例禁止。請自今後。入省門得文書者。不論多少。准例扶出。殿將來兩舉。〔按〕燕翼貽謀録。謂懷挾之禁。始嚴於宋景徳二年。未知孰是。其懷挾二字。見戰國策。鼎者。非效⺶壺醤。可懷挾提挈以至齊者。 |
44  | 傳遞 |
45  | 〔宋史選舉志〕嘉定十五年。何澹言舉人之弊。有曰傳義。曰換巻。曰易號。寶慶二年。朱端常乞差有風力者為監門官。入試日。一切不許傳遞。門禁既嚴。再立賞格。許告捉傳題傳稿之人。則其弊自淸矣。 |
46  | 座主 |
47  | 見〔舊唐書令狐峘傳〕張籍寄白使君詩。有登第早年同座主句。〔李肇國史補〕進士稱有司曰座主。〔觚不觚録〕嘉靖以前門生稱座主。不過曰先生而已。至分宜當國。始稱老翁。其厚者。稱夫子。此後倶相承曰老師。 |
48  | 門生 |
49  | 〔唐書楊嗣複傳〕嗣複領貢舉。父於陵自雒入朝。乃率門生出迎。〔又令狐峘傳〕田敦。峘門生也。〔白居易詩〕何須身自得。將相是門生。〔裴皞詩〕三主禮闈年八十。門生門下見門生。〔王仁裕示諸門生詩〕三百一十四門生。春風初長羽毛成。〔按〕門生本猶門人。後漢書賈逵傳、皆拜逵所造弟子及門生為千乘國王郎。歐陽修孔宙碑陰題名跋。漢世公卿。多自教授。其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授者為門生。是也。而古亦有稱同門生為門生者。晉書王獻之年數歲。觀門生蒲諷之。是也。有依附聲勢。為門生者。宋書徐湛之門生千餘人。皆三呉富人之子。毎出入行游。塗巷盈滿。是也。其知貢舉稱新進士為門生。蓋惟起於唐之中葉。後唐長興元年。中書門下奏。門生者。門弟子也。大朝所命春官。不曾教誨舉子。是國家貢士。非宗伯門徒。今後及第人。不得呼春官為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 |
50  | 同年 |
51  | 〔國史補]進士倶捷。謂之同年。〔劉禹錫送人赴舉詩序〕今人以偕升。名為同年友。其語熟見。紳者皆道焉。〔唐書〕憲宗問李絳曰。人於同年。固有情乎。對曰。同年乃九州島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識。情於何有。〔李遠陪新及第赴會詩〕滿座皆仙侶。同年別有情。〔杜荀鶴試後別人詩〕同年多是長安客。不信行人欲斷腸。〔按〕後漢書李固傳。有同歲生得罪於冀。同歲、即同年也。三國魏武紀。與韓遂父同歲孝廉。亦然。 |
52  | 先輩 |
53  | 〔詩採薇箋〕今薇生矣。先輩可以行也。二字初見自此。〔三國志陶謙傳注〕郡守張盤、同郡先輩。與謙父友。而謙不為之屈。〔闞澤傳〕州里先輩唐固。亦終身積學。〔隋書經籍志〕班固為蘭台令史。與諸先輩共成光武本紀。〔舊唐書孔穎達傳〕穎達年少。而先輩宿儒。恥為之屈。〔按〕以上皆謂行輩在先者也。國史補云。進士互相推敬。謂之先輩。則以其稱。施之同輩。而當時新第者。且不特同第互推然也。北夢瑣言。王凝知貢舉。司空圖第四人登第。王謂人曰。今年榜帖。全為司空先輩一人而已。澠水燕談。蘇徳謨第一人登第。還鄉。太守作致語慶之曰。昔年隨侍。嘗為宰相郎君。今日登科。又是狀元先輩。韋莊有下第獻新先輩詩。彭應求有賀新先輩及第詩。自主司郡尊及同試下第者。倶以先輩稱之。蓋時雲先輩直如之泛稱某先生矣。 |
54  | 後輩 |
55  | 〔通典〕魏立太學。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不通者。聽從後輩試。遞是、試通三經。四經。五經。不通。倶從後輩複試。〔程大昌演繁露〕唐世舉人、呼已第者為先輩。由此也。〔舊唐書劉禹錫傳〕王叔文於東宮用事。後輩務進。多附麗之。〔全唐詩話〕使前賢失歩。後輩卻立。〔杜甫詩〕詞華傾後輩。風雅藹孤蹇。〔按〕此皆指言之耳。未嘗有以為稱謂者。 |
56  | 即先 |
57  | 〔王保定言〕牛僧孺應舉。韓愈、皇甫湜見於靑龍寺。稱牛為即先輩。〔田錫咸平集〕興胡旦書云。秀才即先輩。〔按〕此謂即日當為先輩。猶今箋札中所云即元。莊啟中所云即翰撰也。又乾𦠆子。閻際美與盧景莊同應舉。閻稱盧曰、必先聲價振京洛。雲溪友議。劉禹錫納牛僧孺巻曰。必先期至矣。必先與即先、同一推頌意耳。韓儀與關試後新人詩。有休把新銜悩必先句。此必先。乃指下第同人。謂下第者曰來科作解。又此意矣。 |
58  | 文字不鮮明 |
59  | 先達 |
60  | 〔晉書虞喜傳〕喜邑人賀循為司空。先達貴顯。 |
61  | 早達 |
62  | 〔宋書王僧綽傳〕年二十九為侍中。自嫌早達。 |
63  | 英雄入□中 |
64  | 〔言〕文帝幸端門。見新進士綴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矣。 |
65  | 謬種流傳 |
66  | 〔宋史選舉志〕理宗朝、有司命第苟簡。或執偏見臆說。或發策用事訛舛。所取之士既不精。數年之後。複俾之主文。是非顛倒逾甚。時謂之謬種流傳。 |
67  | 一榜盡賜及第 |
68  | 〔邵氏聞見録〕張齊賢赴廷試。帝欲其居上甲。有司置於丙科。帝降旨。一榜盡除京官通判。 |
69  | 龍頭屬老成 |
70  | 〔遯齋閒覽〕梁顥及第謝恩詩。也知年少登科好。爭奈龍頭屬老成。 |
71  | 一舉登科日。雙親未老時 |
72  | 相傳是宋〔汪洙詩〕。〔琵琶記〕假饒一舉登科日。難道是、雙親未老時。只恐錦衣歸故里。雙親的不見兒。又云。如今端的是男兒。行看錦衣歸故里。皆用此詩。 |
73  | 文章自古無憑據。惟願朱衣暗點頭 |
74  | 〔侯鯖録〕歐陽公知貢舉。當覺座後有一朱衣人點頭者。然後其文人格。因語同列三嘆。嘗有句云云。〔柳子文同文唱和詩〕徒勞爭墨榜。須信有朱衣。自注。朱衣吏事。見登科前定録。 |
75  | 一色杏花紅十里。新郎君去馬如飛 |
76  | 〔蘇子瞻送張師厚赴殿試詩〕。今作狀元歸去馬如飛。訛。 |
77  | 十年窗下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 |
78  | 〔歸濳志〕昔語云云。今進士不得入仕。則一舉成名天下知。十年窗下無人問。 |
79  | 一舉首登龍虎榜。十年身到鳳凰池 |
80  | 張唐卿登科題寺壁志。見〔夢溪筆談〕。或言劉昌言上呂蒙正。 |
81  | 相公 |
82  | 〔王粲羽獵賦〕相公乃乘輕軒、駕四駱。〔又粲從軍行〕相公征關右。赫怒震天威。〔日知録〕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稱之曰相公。〔複齋漫録〕韓子華兄弟皆為宰相。其家呼子華三相公。呼持國五相公。〔按〕今凡衣冠中人。皆僭稱相公。或亦綴以行次。曰大相公。二相公。甚無謂也。道山淸話。嶺南人見逐客。不問官高卑。皆呼為相公。想是見相公常來也。豈因是一方之俗。而逐漸行於各方歟。 |
83  | 閣老 |
84  | 〔國史補〕宰相相呼為堂老。兩省相呼為閣老。〔因學紀聞〕杜少陵贈嚴閣老詩。扈聖登黃閣。明公獨妙年。嚴武遷給事中。屬門下省。開元曰黃門省。故云黃閣。通鑒。王涯謂給事中鄭蕭韓佽曰。二閣老不用封敕。亦唐稱給事中為閣老也。近世用杜詩為宰輔事。誤矣。又〔唐書楊綰傳〕故事。舎人年久者為閣老。 |
85  | 尚書 |
86  | 〔珩璜新編〕尚書與尚食、倘公主、同見張耳傳注。而世俗相承以平聲呼。誤也。〔按〕尚字惟詩大雅、肆皇天弗尚。叶韻為辰羊切。其與概無平聲。然唐詩、毗耶長者白尚書。已作平聲呼矣。 |
87  | 八座 |
88  | 〔通典職官〕漢以六曹尚書並一令一僕為八座。魏以五曹一令二僕射為八座。隋唐以左右僕射六尚書為八座。杜甫有起居八座太夫人句。〔按〕今指乘八人輿者曰八座。不見典記。南史齊宗室傳。江夏王寶元與崔慧景應乘八輿至都。此則當時天子所乘。 |
89  | 三法司 |
90  | 〔商子定分篇〕天子置三法官。〔按〕後世三法司稱由此起。 |
91  | 總督 |
92  | 〔晉書載記〕王猛辭位表。總督戎機。出納帝命。總督二字見此。 |
93  | 巡撫 |
94  | 〔晉書劉頌傳〕咸寧中詔巡撫荊楊。〔北史李賢傳〕今巡撫居此。不殊代邑。〔王勃春思賦〕寧知漢代多巡撫。〔虞世南和長春應令詩〕如何事巡撫。民諒斯求。〔按〕今官制有巡撫。自明洪武辛未。敕遣皇太子巡撫陝西為始。而其文之見前代者。有如右。 |
95  | 憲台 |
96  | 〔二老堂雜志〕憲部。刑部也。憲台。御史台也。今直以諸路刑獄為憲。雖聖旨處分。敕令所立法。凡及安撫提刑司處。皆以帥憲為稱。而提刑告詞。並曰憲台。其失多矣。〔按〕今更不問掌刑與否。凡大上官。概憲台。所失愈遠。 |
97  | 宗師 |
98  | 〔莊子〕有大宗師篇。〔漢書朱浮傳〕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 |
99  | 員外 |
100  | 〔舊唐書李嶠傳〕為吏部時。志欲曲行私惠。奏置員外官數千人。〔通鑒〕中宗神龍二年。大置員外官。自京師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按〕時所云員外者。謂在正員之外。大率依權納賄所為。與今部曹不同。故有財勢之徒。皆得假借其稱。 |
101  | 外郎。郎中。待詔。司務 |
102  | 〔寓圃雜記〕吏人稱外郎者。古有中郎、外郎。皆台省官。故僭擬以尊之。今醫人稱郎中。鑷工稱待詔。染工稱博士。師巫稱太保。茶酒稱院使。皆然。此草率僭妄。名分不明之舊習也。國初有禁。〔日知録〕北人謂醫曰大夫。南人謂之郎中。木工、金工、石工之屬。皆為司務。蓋起於宋時。老學庵筆記。北人謂醫為衙推。卜相為巡官。即此類。〔按〕周密武林舊事。載藝流供奉說藥者三人。一曰楊郎中。一曰徐郎中。當時即以醫為郎中矣。 |
103  | 州尊 |
104  | 〔蜀志秦密傳〕王商與密書曰。貧賤亦何可終身。宜一來與州尊相見。〔按〕今人稱府尊、縣尊等。皆昉於此。 |
105  | 鄉先生 |
106  | 〔儀禮士冠禮〕冠者見於鄉大夫、鄉先生。注云。鄉先生。鄉中老人為大夫致仕者。〔按〕今稱鄉前輩。或曰鄉老。或曰鄉先生。據周禮舒官。鄉老、二鄉則公一人。此以三公分與六鄉之教之稱。前輩何敢當焉。鄉先生為合。 |
107  | 封君 |
108  | 〔史記平准書〕封君皆低首仰給。〔又〕令封君以下。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馬。〔易林〕多獲得福。富於封君。〔按〕此謂身有封邑之君。若公侯是也。今以子孫貴顯受封者。不當云封君。或稱封翁可矣。 |
109  | 狀元 |
110  | 〔言〕發榜後。狀元以下到主司宅門下馬。又狀元以下與主司對拜。拜訖。狀元出行致詞。〔按〕狀元之稱。自唐有之矣。而發榜後。未經廷試。即稱狀元。則是今所謂會元耳。又其時不獨第一人曰狀元。鄭穀登第後宿平康裏詩。好是五更殘酒醒。耳邊聞喚狀元聲。考穀登趙昌翰榜。系第八名。宋周密必大文稿。有回姚狀元穎啟。回第二人葉狀元適啟。回第三人李狀元寅仲啟。似凡新進士、倶得稱狀元也。 |
111  | 榜眼 |
112  | 〔雲麓漫鈔〕世目狀元第二人為榜眼。〔王禹送朱嚴詩〕有榜眼科名釋褐初句。蓋榜眼之中。起於宋初也。〔二老堂雜志〕高宗中興以來。十放進士。其榜眼官職。往往過於狀元。 |
113  | 探花 |
114  | 〔天中記〕唐進士杏園初會、謂之探花宴。以少俊二人為探花使。遍游名園。若他人先折得名花。則二人被罰。〔蔡寛夫詩話〕故事、進士朝集。擇中最年少者為探花郎。煕寧中始罷之。〔按〕此則唐之探花。非今所謂探花。而其名未始不相因也。雲麓漫鈔云。世目第三人為探花郎。漫鈔作在紹興時。蓋自罷擇年少之後。遂以其名歸諸第三人矣。〔明史選舉志〕殿試第一甲。狀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 |
115  | 三元 |
116  | 〔文海披沙〕宋三元。人知有王曾、馮京、宋癢。而不知有楊寘、孫何。明三元。人知有商輅。而不知有黃觀、楊用修云。蜀士在宋時。三元三人。陳堯叟、楊寘、何渙也。觀此。則宋又不止五人矣。然陳與何三元事。並未見稱於世。〔按〕宋未嘗有三元之號。謂王曾等三元者。明人追稱之耳。唐崔元翰京兆解頭。禮部狀頭。宏辭及制科三等敕頭。咸首捷。武翊黃、亦府選為解頭。及第為狀頭。宏辭為敕頭。時謂武氏三頭。章孝標贈翊黃時。花錦文章開四面。天人科第占三頭。又張又新時又號三頭。三頭者。猶明人云三元也。 |
117  | 庶吉士 |
118  | 見〔書立政篇〕。〔明史選舉志〕洪武八年。延試擢一甲進士丁顯等為翰林院修撰。二甲馬京等為編修。呉文等為檢討。進士之入翰林。自此始。又使進士觀政於諸司。其在翰林承敕監等衙門者。曰庶吉士。進士之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 |
119  | 侍衛 |
120  | 〔史記弟子傳注〕王肅曰。子路為孔子侍衛。故人不敢有惡言。侍衛二字。見此。 |
121  | 進士、舉人、貢生 |
122  | 進士見〔禮記王制〕。舉人。貢生。連見於〔後漢書章帝紀〕。毎尋前代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是也。進士出身入詩。則始於唐徐凝答施先輩曰。料得仙宮列仙籍。如君進士出身稀。舉人入詩。則白居易有乞錢羈客面。落第舉人心。歲貢入時。則孟浩然有孝廉因歲貢。懷橘向秦川。 |
123  | 武舉 |
124  | 〔唐書選舉志〕武舉。起武后時長安二年。 |
125  | 監生。生員 |
126  | 〔唐書選舉志〕元和二年。置東都監生一百員。自天寶後。生徒流散。永泰中。雖置西監生。而館無定員。於是始定生員。〔按〕生謂監生。員其數也。以監生生員為兩等人。蓋別自宋以來州縣皆說學也。 |
127  | 白身 |
128  | 〔元典章〕選格、有白身人員。中書省奏。近來各路行保白身之人申部。中間不無冒濫云云。〔按〕魏書食貨志。莊帝頒入粟之制。白民、輸五百石。聽依第出身。白民。直云白身也。唐書選舉志。白身視有出身。一經三傳皆通者。奬擢之。仕籍之有白身一途甚久。而魏由入粟。唐由校試。元由保任。制各不同耳。 |
129  | 登仕郎 |
130  | 見〔隨書百官志〕。又文林郎見〔宋史選舉志〕。〔按〕唐宋時有承事。將仕。迪功。宣義等郎。今倶不用。惟七品授文林郎。九品授登仕郎。名猶相因。 |
131  | 從品 |
132  | 〔北魏書官氏志〕前世職次。皆無從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別制也。〔按〕謂從一品至從九品。 |
133  | 內官外官 |
134  | 〔周語〕內官不過九御。外官不過九品。注。九品。九鄉也。〔漢書終軍傳〕孤於外官。注。謂非侍衛也。皆與今在京曰內官、在各省曰外官別。 |
135  | 本色官 |
136  | 〔唐書柳仲郢傳〕有以藥術進者。詔署鹽官。仲郢以為醫有本色官。若委錢穀。名分不正。 |
137  | 堂後官 |
138  | 〔李心傳朝野雜記〕堂後官。謂三省諸房都録事也。補職及一年。改宣教郎。 |
139  | 稗官 |
140  | 〔漢書藝文志〕小說出於稗官。師古注。稗、猶稊稗之稗。小官也。〔按〕俚俗嗤流外小官曰芝麻官。蓋即稊稗之義。 |
141  | 宰官 |
142  | 〔郭象南華經注〕大鵬之與斥鷃。宰官之與御風。同為累物耳。王應麟云。二字始見此。 |
143  | 官長 |
144  | 〔墨子尚賢中篇〕賢者舉而上之。謂之官長。〔愼子威徳遍〕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國君也。立官長以為官。非立官以為官長也。 |
145  | 官銜 |
146  | 〔封氏聞見記〕官銜之名。當是選曹補授。須存資曆。聞奏之時。先具舊官名品於前。次書擬於後。使新舊相銜不斷故云。〔艮園識小録〕家語禮運篇。官有銜。職有序。注。銜治也。執轡篇云。善御馬者正銜勒。善御民者正百官。官銜之名本此。封氏記殊無所據。 |
147  | 備員 |
148  | 〔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平原君傳〕毛遂曰。願君即以遂備員行矣。〔申屠嘉傳〕自嘉死後。諸為丞相者。皆以列侯繼嗣。娖娖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 |
149  | 問寮 |
150  | 〔詩大雅〕我雖異事。及爾同僚。音義曰。僚字又作寮。〔左傳文七年〕先蔑奔秦。荀伯盡送其帑於秦曰。為同寮故也。〔孔叢子〕孟武伯問孔子曰。古者同寮有服乎。答曰。然。同寮有相友之義。〔三國呉志薛瑩傳〕同寮之中。瑩為冠首。〔楊愼丹鉛録〕文選注。寮、小窗也。同官為寮。指其齋署同窗為義。今士子同業曰同窗。官先事。士先志。官之同寮。亦士之同窗也。 |
151  | 紳 |
152  | 〔周禮典瑞〕王晉大圭。注。晉讀紳之。謂插於紳帶之間。疏曰。漢有紳之士。亦謂插笏於紳。〔荀子禮論〕縉紳而無鉤帶矣。楊倞注。縉與同。〔史記封禪書〕語不經見。紳者不道。索隱曰。姚氏云。當作縉。又〔五帝紀〕薦紳先生難言之。徐廣注。薦紳即縉紳。古文假借耳。〔索隱〕鄭眾注。周禮云、讀曰薦。據鄭意。則薦亦進。進而置於紳帶之間也。〔按〕群碎録謂今作縉非。不見荀子及姚氏說耶。 |
153  | 月俸 |
154  | 〔周禮太宰〕祿位以馭其士。注、祿若今月奉也。音義曰、奉本或作俸。〔又宮正〕均其稍食。疏、稍則稍稍與之月俸是也。 |
155  | 養廉 |
156  | 〔宋史職官志〕諸略職官。各有職田。所以養廉也。〔金史伯徳特補傳〕特補為政簡靜。不積財。常曰。俸祿已足養廉。衣食之外。何用蓄積。 |
157  | 腳色 |
158  | 〔北史杜銓傳〕楊素驚杜正元之才。奏屬吏。部選期已過。注色令還。〔朝野類要〕初入仕。必具鄉貫三代名銜。謂之腳色。〔朱子答任行甫書〕休致文字。不知要録白申腳色之類否。〔元典章〕保選令史吏員。亦開具姓名腳色。直言所長。〔通雅〕腳色狀。亦謂之。根腳。邇來下司初見上司。猶遞手本。上開出身履曆。所謂腳色是也。 |
159  | 憑引 |
160  | 〔揮塵録〕本朝及五代以來。吏部給初出官付。不惟著歲數。兼說形貌。以防偽冒。元豐時。改官制。除之。〔按〕此即今憑引之制。 |
161  | 出缺 |
162  | 〔世說注〕山濤啟事曰。吏部郎史曜出缺處當選。 |
163  | 掣簽 |
164  | 〔北史王勇傳〕胡仁、及王文達、耿令貴三人。皆有殊功。還拜上州刺史。然州頗有優劣。周文令探籌取之。胡仁遂得雍州。文達得岐州。令貴得北雍州。〔按〕探籌即掣簽。古今語殊耳。 |
165  | 過堂 |
166  | 〔言〕載新及第進士。隨座主至部堂。初見宰相。通姓名。謂之過堂。韓偓有及第過堂日詩。 |
167  | 參 |
168  | 〔能改齋漫録〕下之見上謂之參。始戰國時也。國策曰。秦王欲見頓弱曰。臣之不參拜。王能使臣無拜可矣。秦王許之。 |
169  | 鑽 |
170  | 〔班固答賓戲〕商鞅挾三術以鑽孝公。李周翰注。鑽取必入之義。〔宋史〕王安石秉政。鄧綰、李定之徒。倶以趨媚擢用。士諭有十鑽之目。〔古杭雜記〕史彌遠用事。士夫多以鑽刺得官。伶人俳優者、一人執石鑽之。久而不入。曰。鑽之彌堅。一人擊其首曰。汝何不鑽彌遠。卻鑽彌堅耶。 |
171  | 綠 |
172  | 〔左思呉都賦〕綠山嶽之岊。〔韓愈詩〕靑壁無路難綠。〔韻會〕綠。連絡也。〔按〕易艮爻辭。列其。厲熏心。、當中脊之肉也。上下不能相通。而厲熏其心。是有干進之象。 |
173  | 參罰 |
174  | 〔漢書天文志〕太歲在巳。太初在參、罰。注云。參為白虎三星。其下又有三星曰罰。參、罰之義。蓋取乎此。 |
175  | 調繁簡 |
176  | 〔漢書薛宣傳〕頻陽縣當數郡湊。其令薛恭職不。而粟邑僻小。令尹賞。久郡用事吏。宣即奏賞與恭換縣。二人視事數月。兩縣皆治。〔按〕今調繁簡之制。起此。 |
177  | 告病 |
178  | 始見〔穆天子傳〕。盛姫告病。〔史記汲黯傳〕黯多病。上常賜告。注曰。賜告、得去官歸家。與告、居官不視事。〔漢書高帝紀注〕亦曰漢書有予告、有賜告。賜告者。病三月當免。天子優賜其告。使得帶印綬將官屬歸家治病。 |
179  | 告老 |
180  | 〔左傳襄七年〕韓獻子告老。〔蔡邕陳太邱碑〕年已七十。遂隱邱山。縣車告老。〔北史高允傳〕允以老疾乞骸骨。不許。乃著告老詩。 |
181  | 起複 |
182  | 〔鎦績霏雪録〕起複者。喪制未終。勉情任用。所謂奪情起複也。如歐公晏元獻神道碑。丁父憂去官。已而真宗思之。即其家起複。及史嵩之喪父。經營起複。是也。今人不考。例以服門<癸]為起複。誤矣。 |
183  | 陛見 |
184  | 〔北史張普惠傳〕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自此之後。月一陛見。 |
185  | 卓異 |
186  | 〔漢書宣帝紀〕故掖庭令張賀、輔導朕躬。恩惠卓異。厥功茂焉。〔後漢書劉般傳〕陳忠疏薦劉愷、處約思純。進退有度。誠宜簡練卓異。以厭眾望。 |
187  | 加級 |
188  | 〔北史齊世祖紀〕河淸元年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泛級。〔按〕加級字見此。而其事漢初已有。高祖紀。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顏師古注曰。就加之也。 |
189  | 一階半級 |
190  | 〔顏子家訓勉學篇〕或因家世餘緒。得一階半級。及公私宴集。談古賦詩。塞默低頭。欠伸而已。〔北史序傳〕仲舉曰。吾少無宦情。豈以垂老之年。求一階半級。 |
191  | 人多缺少 |
192  | 〔唐趙憬審官六議〕有人少闕多、人多闕少之語。闕與缺同。〔溪漁隱叢話〕政和間。先君赴調京師。歩月景徳寺。指月為對云。圓少缺多天上月。同赴調者應聲戲曰。員多闕少部中官。〔按〕論衡累害篇。位少人眾。仕者爭進。當時葢已患之。 |
193  | 持祿養交 |
194  | 〔管子明法篇〕小臣持祿養交。不以官為事。故失其能。〔荀子臣道篇〕偷合苟安。以持祿養交。謂之國賊。 |
195  | 食祿有地 |
196  | 〔李義山雜纂〕凡說食祿有地。必是差遣不好。 |
197  | 仕路狹 |
198  | 〔後漢書和帝詔〕束修良吏。進仕路狹。 |
199  | 功成名遂 |
200  | 〔老子〕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史記範雎傳〕中山之國。趙獨吞之。功成名立。而利附焉。〔北史周明帝紀〕功成名遂。建國剖符。 |
201  | 後來居上 |
202  | 〔史記汲黯傳〕陛下用群臣如積薪。後來者居上。師古注。或曰。積薪之言。出曾子。 |
203  | 當官 |
204  | 〔左傳〕當官而行。〔周禮疏〕士師所禁。惟在當官。〔晉書熊遠傳〕當官以理事為俗吏。奉法為苛刻。〔三國志孫奐傳〕奐。訥於造次。而敏於當官。 |
205  | 經官 |
206  | 〔晉書範粲傳〕高頵曰。範伯孫名諱。未嘗經於官曹。 |
207  | 賣官 |
208  | 〔後漢書桓帝紀〕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五代史前蜀世家〕徐太妃以教令賣官。自刺史以下。毎一官闕。必數人並爭。而入錢多者得之。 |
209  | 買官 |
210  | 〔後漢書崔寔傳〕程夫人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頼我得是。 |
211  | 賣官鬻爵 |
212  | 〔宋書鄧琬傳〕琬父子並賣官鬻爵。〔李百藥贊道賦〕直言正諫。以忠信而獲罪。賣官鬻爵。以貸賄而見親。 |
213  | 官久則富 |
214  | 〔史記貨殖傳〕廉吏久。久更富。俚語因之。 |
215  | 官官相為 |
216  | 見〔元喬孟符兩世姻綠曲〕。 |
217  | 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 |
218  | 〔宋史岳飛傳〕云云。〔李白詩〕有為官不愛錢句。 |
219  | 相門必有相將門必有將 |
220  | 〔史記〕孟嘗君語。又〔魏志陳思王傳〕引諺云云。〔北史李彪傳〕亦引諺曰。相門有相。將門有將。斯不惟其性。蓋言習之所得也。〔南史王訓傳〕上目送之曰。可謂相門有相。〔王鎭惡傳〕武帝曰。鎭惡。王猛孫。所謂將門有將。又〔史記任安傳〕言將門之下。必有將類。〔晉書王沈傳〕言公門有公。卿門有卿。 |
221  | 將相無種 |
222  | 〔史記陳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玉海〕許敬宗曰。護兒兒作相。世南男作匠。文武豈有種耶。 |
223  | 養相體 |
224  | 〔史記完顏奴申傳〕金自南渡之後。為宰執者。臨事相習低言緩語。互為推讓。以為養相體。 |
225  | 忍辱至三公 |
226  | 〔晉書列女傳〕杜有道妻嚴氏、戒預書。引諺云云。 |
227  | 宰相肚裡好船 |
228  | 〔水東日記〕南京大理少卿楊公複。能詩有名。其家童往往於元武湖壖採萍藻為豚食。呉思庵以其密邇廳事。拒之。楊戲答詩云。數點浮萍容不得。何如肚裡好船。蓋諺有之。宰相肚裡好船。故云。 |
229  | 伴食宰相 |
230  | 〔唐書盧懷愼傳〕與姚崇對掌樞密。自以吏道不及崇。毎事推讓之。人謂之伴食宰相。 |
231  | 鐵面御史 |
232  | 〔宋史趙拚傳〕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幸。京師目為鐵面御史。〔曾紓南游紀〕舊慶暦中。侍御史呉中複。時人謂之鐵面御史。 |
233  | 五日京兆 |
234  | 詳〔漢書趙敞傳〕。 |
235  | 金祭酒。銀典簿 |
236  | 〔陸深春風堂隨筆〕國子監自祖宗以來。例不刷巻。故諺云云。 |
237  | 強團練 |
238  | 〔楓窗小牘〕臨安有諺。凡見人不下禮曰強團練。長老言。錢氏有國時。攻常州。執其團練使趙仁澤以歸。見王不拜。王怒。命以刀抉其口至耳。丞相元徳昭救解云。此強團練宥之。足以勸忠也。遂以藥敷創送歸於唐。故至今以為美談。 |
239  | 破家縣令。滅門刺史 |
240  | 〔敖英東谷贅言〕人有恆言云云。予謂此言強宗豪右。當常誦之。庶幾不敢作奸犯科。為龔黃卓魯者。不可自誦此言。〔楊穆西墅雜記〕宣徳間。慈溪一縣令謂群下曰。汝不聞諺云滅門刺史、破家縣令乎。一父老對曰。某等只聞得豈弟君子、民之父母。縣令為之默然。 |
241  |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 |
242  | 〔馮猶龍譚概〕田登作郡。怒人觸其名。犯者必笞。舉州皆謂燈為火。値上元放燈。吏掲榜於市曰。本州島依例。放火三日。俗語云云本此。 |
243  | 官不威。牙爪威 |
244  | 〔元曲選〕李直夫虎頭牌、孫仲章勘頭巾、李行道灰闌記、李致遠還牢末、皆用此語。 |
245  | 好官不過多得錢耳 |
246  | 〔宋史〕曹彬語。 |
247  | 笑罵從汝。好官須我為之 |
248  | 〔宋史鄧綰傳〕綰諛王安石。除集賢校理。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綰云云。 |
249  | 常調官好做。家常飯好吃 |
250  | 範文正公語。見〔獨醒雜志〕。 |
251  | 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 |
252  | 〔集古録〕世俗相傳此二句。以為俚諺。慶暦中許元為發運使。因修江岸得石刻於池陽江水中。始知為釋靈徹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