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二十五 |
2 | 官職儀制(一) |
3 | ◆官職儀制(一) |
4 | 樞密使 |
5 | 三司使 |
6 | 司理參軍 |
7 | 選朝官知縣 |
8 | 參知政事 |
9 | 進奏院 |
10 | 發運使 |
11 | 提點刑獄 |
12 | 糾察在京刑獄 |
13 | 宣徽使 |
14 | 中書五房 |
15 | 察院一司四房 |
16 | 三司子司 |
17 | 刑部主判詳覆法直官 |
18 | 審刑院 |
19 | 御史台 |
20 | 大理寺官 |
21 | 三班院 |
22 | 騏驥院 |
23 | 中貴帶將仕郎 |
24 | 禮部郎官 |
25 | 南郊置五使 |
26 | 資政殿學士 大學士 |
27 | 端明殿學士 |
28 | 御史言事不白長官 |
29 | 龍圖閣官 |
30 | 天章閣官 |
31 | 三館 |
32 | 三衛官 |
33 | 同三品同二品 |
34 | 觀文殿 |
35 | 知州判州 |
36 | 通判 |
37 | 東西頭供奉官 |
38 | 蛾眉班 |
39 | 賜夾公服 |
40 | 賜狀元金吾衛士 |
41 | 特詔佩魚 |
42 | 兄弟封贈 |
43 | 賜衣服 |
44 | 賜帶 |
45 | 賜鞍轡 |
46 | 重戴 |
47 | 憲銜 |
48 | 勑書樓 |
49 | 賜飲宰相第 |
50 | 賜金帶 |
51 | 真宗幸呂文穆宅 |
52 | ○樞密使 |
53 | 唐以中官為樞密使,與中尉謂之內貴。梁為崇政殿院使,後唐舊有帶相印者,分東西二院。晉廢,國初複置,與中書為二府,亦曰二院,但行東院印耳。其後除授不常,以檢校官不帶餘使 正官,自趙普始;帶節鉞自曹彬始;簽書院事自石熙載始;以文資官充使亦自熙載始;知院自張士遜始;以文臣知院兼使相自王欽若始;簽書兼藩鎮自曹瑋始。今官制複古,而樞密之職複 舊,與三省長官 通謂之執政官矣。 |
54 | ○三司使 |
55 | 唐末,始分鹽鐵、度支、戶部,專領財賦。後唐明宗始號三司,總以一使。國朝或曰判三司,或曰權判,或曰點檢三司。開寶中,以參知政事二人提點三司,既而更用宰相為都提舉。興國中,分二司同判三司,逾年複析為三使。淳化中,又合為三司,既而又以天下為十道,二京為左右計。 置二計使,分判十道,別命三司總計使,判左右計事。旋置 三使如故。咸平末,三司各置副使,其官輕,則曰發遣。迄元豐初不廢,今悉歸尚書省矣。 |
56 | ○司理參軍 |
57 | 五代已來,諸州馬步軍院都虞候以牙 校為之。太祖慮其任私,高下其手,乃置司寇參軍,以進士九經及第人充。 河東柳開先生,初及第,為宋州司寇參軍,後又改曰司理參軍。至今俚俗猶以司理院為馬步院。 |
58 | ○選朝官知縣 |
59 | 建隆中,擇才能之士出宰大邑,大理正奚嶼 知大名府館陶縣,監察御史王佑知魏縣。選朝官知縣,自嶼等 始,太祖重縣令之任至矣。 |
60 | ○參知政事 |
61 | 國初,趙普為相,朝廷欲用薛居正、呂餘慶同政, 而不欲令與普齊,難其名號。詔問陶穀,曰:『唐有參知政事知機 務,下宰相一等。』故以命居正等參知政事,然不押班,不知印。按唐裴寂以僕射參知政事,郭待舉以資政任淺於中書門下,同受承進止平章事。然則平章事亞於參政矣。穀乃以為參政下宰相一等,失之遠矣。其後因而不改,迨官制更革始罷。 |
62 | ○進奏院 |
63 | 國初,州郡各自置邸吏, 散在都下,外州將吏不樂久居京師,又移符行下,率多稽滯或漏洩密事。太平興國中,起居郎何保樞以為非便, 奏置鈐轄諸道都進奏院,以革其弊,人給銅朱記 一鈕,院即石熙載舊第也。起居,王沂公外祖,而餘妻之曾祖父也。 |
64 | ○發運使 |
65 | 至道初, 朝廷始遣洛苑 使楊允恭、作坊副使李延遂、太子中舍王子輿,為江淮兩浙發運使,兼制置茶鹽,就江 南創為局。後兼領荊湖南 路,旋又加都大字。後廢,景德中複置,迨今事權尤重。 |
66 | ○提點刑獄 |
67 | 景德中,真宗御筆六事以示近輔,三曰:提點刑獄支收,一人判之。開拆衙司,一人判之。憑由理欠,一人判之。 可於朝臣及武臣使副中,選清幹者,使提點一路刑獄,按舉官吏賢否。後又加勸農使,迨今不廢,而武臣廢置不常。 |
68 | ○糾察在京刑獄 |
69 | 祥符二年,朝廷以京師獄訟之繁,懼有寃滯,始置糾察在京刑獄司,以省寃濫,命知制誥周起、侍御史趙緗為之。凡在京師刑獄,御史、開封府皆得糾之。起慮屈抑者不能盡知,許令 糾察陳狀,從之,但不鞠獄耳。 |
70 | ○宣徽使 |
71 | 宣徽使位在樞密使之下,副使之上。咸平初,周瑩為宣徽使,有所避,乞居其下,亦從之,遂以為例。 |
72 | ○中書五房 |
73 | 中書有制勑院,院內有五房,第一曰孔目房,次吏房、戶房、刑房、禮房。舊每房堂後官三人,一人主生事,第二人主熟事,第三人發勑向下。逐房有主事,守當官名目,行遣文書,至道中,逐房只置堂後官一人,卻置主事、錄事各一人,仍別置提點五房一員,迄今行之。 |
74 | ○察院一司四房 |
75 | 察院凡管一司四房,一司曰院雜司,第一房曰兵房,次吏房、戶房、禮房。逐房有副承旨一人,次有主事令史、書令史、貼房之人,並行遣公事。有都承旨、副都承旨、承旨、副承旨、諸房副承旨諸名,並都管一院之事,所置名目不定。 |
76 | ○三司子司 |
77 | 三司子司三部,各有計院、都磨勘司、支收司、拘收司、開拆司、憑由司、理欠司。三計院各一人判之,都磨勘、支收一人判之,開拆衙司一人判之,憑由、理欠一人判之。 |
78 | ○刑部主判詳覆法直官 |
79 | 刑部主判官或一員兩員不定。詳覆官六員,主詳覆天下斷訖大闢奏案。法直官一員,以流內人任之,年滿得京官。 |
80 | ○審刑院 |
81 | 審刑,本中書刑房宰臣所領之職。淳化年中析出,置審刑院,每大理奏案,須經審刑詳覆,判院官同詳議官一人進呈,得旨後,批送中書降勑。始以樞密直學士李昌齡知院事,置詳議官六員,以京朝官充,並賜緋。 |
82 | ○御史台 |
83 | 御史自大夫至主簿,並存六典舊式,今只置中丞、雜端各一員,共判台事。外有推直官,或以他官充。左右巡史各一,以御史充。主簿一員,與推直同管刑獄公事,舊更有推勘官,主外勘公事,今並存。 |
84 | ○大理寺官 |
85 | 大理寺判官或 一員兩員不定。少卿一員,以它官權。詳斷官十二員,法直官一員以流內人任之,年滿得京官。 |
86 | ○三班院 |
87 | 國初,承舊制,有東頭供奉官、左右班殿直、殿前承旨,凡三班,隸宣徽院,第其任使。雍熙四年,始別置三班院,以崇儀副使蔚進掌之,較其勞績,授以內外之任,其名籍仍隸宣徽。後又增置左右班侍禁,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舊有借職承旨,改為三班借職,複有殿侍,亦隸焉。自供奉官至殿侍,凡六等,此亦比古之三署郎,漢百官表屬光祿勛,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之類,無員數,所謂總領從官,預聞朝政事者也。 |
88 | ○騏驥院 |
89 | 在京有騏驥院,舊名天d坊,左右天駟各二監。此外又有毛駞崗、退馬務。駞坊養駞,致遠務養牛驢。 |
90 | ○中貴帶將仕郎 |
91 | 祥符以前,中貴人盡帶將仕郎階。若太尉秦翰者,左璫之名將,累立戰功,始以將仕郎內侍省內府丞局,今則不聞。翰後建彰國軍節度。 |
92 | ○禮部郎官 |
93 | 予治平初,同判尚書禮部,本部掌諸處納到廢印極多,率皆無用。按唐舊說,禮部郎中掌省中文翰,謂之南宮舍人,百日內須知制誥。故王元之與宋給事詩云:『須知百日掌絲綸。』又謂員外為瑞錦窠。員外郎廳前有大石,諸州府送到廢印,皆於石上碎之。又圖寫祥瑞,亦員外廳所掌。令狐楚,元和初任禮部員外郎,有詩曰:『移石幾回敲廢印,開箱何處送新圖?』是也。今之廢印,宜准故事碎之。 |
94 | ○南郊置五使 |
95 | 每南郊大禮,循唐制命五使,宰相為大禮使,學士為禮儀仗使,知開封府為橋道頓遞使,而禮儀使本太常卿事,主事圖鹵簿使是其職也。儀仗使排列之,而鹵簿使督攝之,其職頗相通。 |
96 | ○資政殿學士 大學士 |
97 | 景德中,上欲優寵王欽若,乃特置資政殿學士以處之。既而有司定議,班在翰林學士下。尋又置資政殿大學士,亦以欽若為之,而班在翰林承旨之上。則資政殿學士與大學士,皆自王欽若始也。 |
98 | ○端明殿學士 |
99 | 後唐明宗不知書,每四方章奏,止令樞密使安重誨讀之,而重誨亦不曉文義。宰相孔循請置端明殿學士二員,班在翰林學士上,以馮道、趙鳳為之,則端明殿學士自馮道、趙鳳始也。國初,亦嘗置此職,而班在翰林學士之下,尋改為文明殿學士,以侍郎程羽為之,序立乃在樞密副使下。逮明道初,複改承明殿為端明,再置端明殿學士,而班在資政殿學士下,以宋綬為之,則本朝端明殿學士,自宋綬始也。 |
100 | 又 |
101 | 端明殿學士,五代後唐時置,國朝尤以為貴,多以翰林學士兼之。其不以翰苑兼職及換職者,百年間,才兩人,特拜程戡、王素是也。 |
102 | ○御史言事不白長官 |
103 | 御史台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自劉子儀為中丞,始榜台中,今後御史有所言,不須先白中丞雜端,至今如此。 |
104 | ○龍圖閣官 |
105 | 本朝太宗御書及典籍圖書寶瑞之物,並載於龍圖閣,而閣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故景德初,杜鎬、戚綸為龍圖閣待制,不數年,鎬遷龍圖閣直學士,班在樞密直學士下。至祥符中,鎬又遷龍圖閣學士,而班在樞密直學士上,則本朝龍圖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龍圖閣學士,皆自杜鎬始也。又祥符末年,以崇文院檢討馮元為太子中允,直龍圖閣,則本朝直龍圖閣,自馮元始也。 |
106 | ○天章閣官 |
107 | 本朝真宗御集、御書,並藏於天章閣。天聖末,始置待制,以範諷為之。景佑中,又置侍講,以賈昌朝、趙希言、王宗道為之。則本朝天章閣待制、天章閣侍講,自範諷、賈昌朝始也。 |
108 | ○三館 |
109 | 唐兩京皆有三館,而各為之所,所以逐館命修撰文字。而本朝三館合為一,並在崇文院中。景佑中,命修總目,則在崇文院,餘各置局他所,蓋避眾人所見。太宗實錄在諸王賜食廳,真宗實錄在元符觀。祥符中,修冊府元龜,王文穆為樞密使,領其事,乃就宣徽南院使廳,以便其事。自後遂修國史會要,名曰編修院。又修仁宗實錄,而英宗實錄同時並修,遂在慶寧宮,史館領歷日局,置修撰二員,宰相為監修。自置編修院,以修撰一人主之,而日歷等書,皆析歸編修院。 |
110 | ○三衛 官 |
111 | 舊制,侍衛親軍與殿前分為兩司,自侍衛司不置馬步軍都指揮使,止置馬步軍指揮使以來,侍衛一司,自分為二,故與殿前司列為三衙也。五代軍制,已無典法,而今又非其舊制者,多矣。 |
112 | ○同三品同二品 |
113 | 唐時,始有同中書門下三品,時中書令、侍中皆正三品。大歷中,並升為二品。昔天福五年升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二品。國初,樞密使吳延祚以父諱璋,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用升品也。 |
114 | ○觀文殿 |
115 | 丁文簡公度罷參知政事,為紫宸殿學士,即文明殿學士也。文明本有大學士,為宰相兼職,又有學士,為諸學士之首。後以文明者,真宗謚號也,遂更曰紫宸。近世學士皆以殿名為官稱,如端明、資政是也。丁既受命,遂稱曰丁紫宸,議者又謂紫宸之號,非人臣之所宜稱,遽更曰觀文。觀文是隋煬帝殿名,理宜避之,蓋當時不知,然則朝廷之事,不可以不學也。 |
116 | ○知州判州 |
117 | 凡節度州為三品,刺史州為五品,唐內臣為中尉,唯贈大都督。國初,曹翰觀察使判潁州,是以四品臨五品州也。品同為知,隔品為判,自後唯輔臣、宣徽使、太子太保、僕射為判,餘並為知州。 |
118 | ○通判 |
119 | 國朝自下湖南,始置諸州通判,既非副貳,又非屬官,故常與知州爭權。每云我是監郡,朝廷使我來監汝舉動,為其所制。太祖聞而患之,下詔書戒勵,使與長吏同押,凡文書非與長吏同簽書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自此遂稍稍 然,至今州郡往往與通判不和。往時有錢昆少卿者,家世餘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嘗求補外郡,人問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無通判處,則可矣。』至今士人以為口實。 |
120 | ○東西頭供奉官 |
121 | 東西頭供奉官,本唐從官之名。自永徽以後,人主多居大明宮,別置從官,謂之東頭供奉官。西內具員不廢,則謂之西頭供奉官。 |
122 | ○蛾眉班 |
123 | 唐制,兩省供奉官,東西對立,謂之蛾眉班。國初,供奉班於百官前橫列。王溥罷相為東宮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後,遂令供奉班依舊分立。慶歷中,賈安公為中丞,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複令橫行。至今,初敘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轉班橫行。參罷,複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參用舊制也。 |
124 | ○賜夾公服 |
125 | 文武升朝官,遇郊廟展禮,諸大朝會,並朝服,常朝起居,並公服。今百執事由常趨而上,每歲誕節、端午、初冬,各賜時服有差,內公服,舊制雖冬賜,亦止單制。至太祖皇帝在位,訝其方冬而單衣,詰諸有司,對以遵用古法,蓋前代之闕典。上於是特命改制,今公卿大夫之有夾公服,自此始也。 |
126 | ○賜狀元金吾衛士 |
127 | 蔡文忠公自為布衣時,固已恢廓有大志,而姿表秀異,見者聳動。祥符中,擢進士,為天下第一。真宗臨軒,見其堂堂英偉,進退有法,大悅之,顧寇萊公曰:『得人矣。』特詔給金吾衛士七人請道, 以為榮。尋詔,自今第一人及第,金吾給 七人當直,許出兩對引喝。上聞公單貧,佣僦僕隸,故有此詔。 |
128 | ○特詔佩魚 |
129 | 陳堯咨以龍圖閣學士換觀察使,自陳:『臣本儒生,少習俎豆,今荷聖恩,易以武弁, 願佩金魚,以示優異。』特詔從之。 |
130 | ○兄弟封贈 |
131 | 天聖中詔,每遇恩 霈,朝臣中兄弟俱該封贈者,許列狀陳,乞特比常制例優加封敘,從王子融請也。 |
132 | ○賜衣服 |
133 | 國朝之制,文武官諸軍校在京者,端午、十月旦、誕聖節,皆賜衣服。其在外者,賜中冬衣襖,遣使將之。舊制,在內者,中書、樞密、察院、節度使至刺史,諸軍列校以上,學士、金吾、駙馬,冬給袍有差。而學士給黃師子錦,品極下,淳化中,改給盤雕法錦,在暈錦之亞。凡袍錦之品四,曰天下樂暈錦,以給樞宰、親王、皇族、觀察使以上,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節度使。盤雕法錦,以給學士、中丞、三司使、觀察使、廂主以上,軍頭團練使以上,皇族、將軍以上,駙馬都尉,舊宰相。翠毛細錦,以給防團刺史、軍主軍頭領刺史者。黃師子,以給三司副使、知開封府、審刑、登聞、龍圖直學士。旋欄錦之品十,曰天下樂暈,以賜節度、觀察使、領部署者。次暈錦,以賜尚書以上,及學士管軍者。盤雕,以賜觀察使、丞郎。翠毛,以賜合門使以上、防團刺史管禁軍者。倒仙牡丹,以賜刺史以上。方勝宜男,賜諸司使領郡以上。盤球雲雁,賜諸司使。方勝練鵲,賜河北、河東、陝西轉運使副。餘軍校,複有黃師子、寶照之品焉。 |
134 | ○賜帶 |
135 | 腰帶,凡金玉犀銀之品,自樞宰節度使賜二十五兩金帶,舊用荔枝、松花、倒仙三品。端拱中,詔作瑞草、地球、文路方圓胯帶,副以金魚,賜中書密院。其武臣有宣徽樞密使者,仍舊制。學士三司使、中丞觀察使、管軍四廂主而下,賜二十兩金帶。知制誥賜犀帶塗金魚,亦嘗賜金飾牯犀,副以金魚,非常例。凡面賜紫者,給犀帶。賜緋者,塗銀寶瓶帶。其賜伎術官,雖紫綠,皆給銀帶。出使賜金束帶,兩數如其官秩,刺史而上受邊寄者,辭日亦賜二十兩金束帶。其赴任者,出賜塗金銀帶。諸司使至崇班,出為邊城鈐轄者、都監者,亦賜金束帶,十五兩、十二兩凡二等。唯駙馬都尉初選,尚賜白玉帶。自親王皇族皆許通服工夫金帶,雕玉、白玉、通犀、牯犀等帶。 |
136 | ○賜鞍轡 |
137 | 鞍轡,除乘輿服,黃金、白玉、雕玉、玳瑁、真珠等鞍,垂六鞘轡,有三頷,諸王或賜金鞍者得乘之。宰相、使相賜繡寶百花韉,八十兩鬧裝銀裹銜鐙。參政、副樞、宣徽、節度使、駙馬,繡盤鳳雜花韉,七十兩陷銀銜鐙。學士、中丞、三司使、觀察使,麻皮錦韉,五十兩撒皇素銜鐙。複有三十兩決束鞍,以賜東宮官屬。 |
138 | ○重戴 |
139 | 重戴者,大裁帽也,本野夫岩叟之服,以皂為之。後魏孝文帝自雲中徙代,以賜百寮。五代以來,唯御史服之。淳化初,宰相、學士、御史台、北省官、尚書省五品以上,皆令服之。 |
140 | ○憲銜 |
141 | 唐德宗幸奉天還京,應諸州郡衙吏並假憲銜,後至有郡王者,訖今用之。 |
142 | ○勑書樓 |
143 | 太祖朝令天下置勑書樓。 |
144 | ○賜飲宰相第 |
145 | 真宗朝,歲時始賜飲於宰相第,大兩省待制以上赴。林尚書以諫議大夫為三司副使,亦預。既而並諸副使,遂以為常。王太尉主會,惟用太官之膳,少加堂餐。自丁晉公助以家饌,今皆踵之。 |
146 | ○賜金帶 |
147 | 國朝,翰林學士得服金帶,朱衣吏一人前導。兩府則朱衣吏兩人,金笏頭帶佩金魚,謂之重金。居兩制久者,則曰:『眼前何日赤?腰下甚時黃?』處內廷久者,又曰:『眼赤何時兩?腰金甚日重?』 |
148 | ○真宗幸呂文穆宅 |
149 | 文穆有大第在洛中,真宗祠汾時,嘗駕幸止其廳,後人不敢複坐。閒以欄楯,設御榻焉。即今張文孝公宅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