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續通志卷一百四十三 選舉畧三 |
2 | 選舉畧 |
3 | 學校 |
4 | ○學校 |
5 | 唐 |
6 | 五代 |
7 | 宋 |
8 | 遼 |
9 | 金 |
10 | 元 |
11 | 明 |
12 | △唐 |
13 | 唐元宗開元五年詔諸州鄉貢進士宜令引就國子監謁先師學官為之開講令所司優厚設食天寶十二載詔天下舉人皆須補國子學 |
14 | 生然後聽舉至天寶後學校益廢生徒流散代宗永泰中雖廣置監生而館無定員憲宗元和中始定生員西京國子官生八十人太學七十人 |
15 | 四門三百人廣文六十人律館二十人書算館各十人東都國子館十人太學十五人四門五十人廣文十人律館十人書館三人算館三人 |
16 | 按韓愈文集請複國子監生徒疏云國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趨競未複本原至使公卿子弟恥游太學工商凡冗或取上庠今請國子監並依 |
17 | 六典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禮部不收試雲又按李絳請崇國學疏今天下遭逢聖明萬人傾耳思望聖化而儒碩解散國學毀廢生徒 |
18 | 無鼓篋之志博士有倚席之譏伏惟陛下挺超代之姿發振俗之令複崇太學重延碩儒先王之道日盛太學之訓日隆興裨聖教以助皇風則 |
19 | 至德以後學校俱廢至元和時始複也 武宗會昌五年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內士人寄客修明經進士業者並隸名太學外州寄土人並 |
20 | 隸名所在官學 |
21 | △五代 |
22 | 五代後唐明宗天成三年正月中書門下奏祭酒之資歷朝所貴爰從近代不重此官況屬聖朝方勤庶政須宏雅道以振時風望令宰臣 |
23 | 一員兼判國子祭酒敕令宰臣崔協兼判其年崔協奏請國子監每年祗置監生二百員候解送至十月滿數為定又請頒下諸道州府各置州 |
24 | 學如有鄉黨備諳文行可舉者錄其事實申監司方與解送又每年於二百人數內不系時節有投名者先令學官考校其學業淺深方議收補 |
25 | 姓名敕宜依 |
26 | △宋 |
27 | 宋仁宗慶歷二年國子監奏請自今試補學生聽讀五百日方許取解己得國學文解省試下者聽讀一百日許再請解又國子監除七品 |
28 | 以上子孫許召保官試補外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弟例不收補以此每逢科場多有冒稱品官子孫難以詳別請仿唐制立四門學以八品以下 |
29 | 至庶人子孫補充學生自今每歲一補試差學官考校取文理稍通者具名奏聞給牒收補內不合格者且令依舊聽讀後次與試若三試不中 |
30 | 不在試補之限從之神宗熙寍四年侍御史鄧綰言國家治平百餘年雖有國子監僅容釋奠齋庖而生員無所容至於太學未嘗營建請以錫 |
31 | 慶院為太學仍修武成王廟為右學以擬三王四代膠庠序學東西左右之制乃詔盡以錫慶院及朝集院西廡建講書堂四諸生齋舍官掌事 |
32 | 者直廬畧具其主判官外益至直講總而為十員率二員共講一經委中書選差生員厘為三等初入學為外舍再升內舍又升上舍上舍員以 |
33 | 百內舍二百外舍不限員各以其經從所講官受學月考試舉業優等上中書其正錄學諭以上舍為之元豐二年頒學令太學置八十齋齋容 |
34 | 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內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月一私試歲一公試其試則彌封謄錄如貢舉法公試外舍生入第一第二等參以所書行 |
35 | 藝與籍者升內舍內舍試入優平二等參以行藝升上舍上舍分三等俱優為上一優一平為中俱平若一優一否為下上等命以官中等免禮 |
36 | 部試下等免解徽宗崇寍元年命將作少監李誡即城南門外營建外學是為闢雍 |
37 | 亦循名之舉故歷代專重國學不置闢雍也 高宗南渡建炎初詔即駐蹕所置國子監立博士二員以隨駕之士三十六人為監生紹興十三 |
38 | 年始建太學置祭酒等官三舍各有員額重修舊法較元豐時更為詳密又制太學上舍生積校己優而舍試又人優等者就化源堂釋褐例補 |
39 | 承事郎太學正錄鄭鑒曾由此選不四年而為著作郎補郡其後劉堯叟複以釋褐除國子正時王中行為兵部尚書奏定今兩優釋褐初授京 |
40 | 秩即授學官恩數過隆事理不當乞先與外任時張商卿亦言今中上舍為學官不數年便可作監司政事非所素習豈能保其不謬乞先注職 |
41 | 官帝然之光宗紹熙三年禮部侍郎倪思請混補以徠多士詔兩省台諫可否於是吏部尚書趙汝愚等合奏曰崇寍創行舍法誠得黨庠遂序 |
42 | 之遺意一時學者粗知防檢非冠帶不敢行於道路遇鄉曲之長及學校之職則斂容而避之習俗誠美而其失也在於專習經義崇尚老莊廢 |
43 | 黜春秋絕滅史學又罷去科舉遂使寒酸之士進取無他途炎祚中興始建太學於行都行貢舉於諸郡然奔競之風勝忠信之俗微季考月書 |
44 | 盡成文具臣等遠稽古制近酌時宜惟重教官之選仍假守貳之權仿舍法以育才因大比以取士考終場之數定所貢之員期以次年試於太 |
45 | 學庶幾士修實行不事虛文漸複淳風仰裨大化有三舍之利而無三舍之害其諸州教養課試升貢之法仍下有司條上於是思奏遂不行寍 |
46 | 宗慶元二年以國子生員多偽濫制自今職事官期親厘務官子孫乃得試補凡監學生皆給綾牒若告謁在外遇科舉則試於漕司 |
47 | △遼 |
48 | 遼太祖時上京置國子監又於南京設太學東京西京亦俱設學聖宗統和九年八月以南京太學生員寖廣特賜水磑莊一區道宗清寍 |
49 | 五年詔設學養士頒經及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六年中京亦置國子監 |
50 | △金 |
51 | 金海陵天德三年始置國子監定制詞賦經義生百人小學生百人以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親諸功臣及三品以上官兄弟子孫年 |
52 | 十五以上者入學不及十五者入小學世宗大定六年始置太學初養士百六十人後定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孫百五十人曾得府薦及終場人 |
53 | 二百五十人凡四百人府學亦大定十六年置凡十七處共千人初以嘗與延試及皇家袒免以上親並得解舉人為之後增州學遂加以五品 |
54 | 以上官曾任隨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孫餘官之兄弟子孫經府薦者同境內舉人試補三之一闕里廟宅子孫年十三以上不限數經府薦及終 |
55 | 場免試者不得過二十人凡試補學生太學則禮部主之州府則以提舉學校學官主之曾得府薦及終場舉人俱免試凡學生會課三日作策 |
56 | 論一道又三日作賦及詩各一篇三月則私試以季月初先試賦閒一日試策論中選者以上五名申部凡國子學生三年不能充貢欲就諸局 |
57 | 承應者學官試能粗通大小經者聽大定二十九年上封事者乞興學校推行三舍法戶部尚書鄧儼等謂三舍之法起於宋熙寍閒然其法多 |
58 | 席勢力尚趨走之弊是以宋時屢興屢罷宋兩學五千人今策論詞賦經義三科取士而太學所養止百六十人外京府或至十人天下今及千 |
59 | 人今若每州設學專除教授月加考試每舉所取數多者賞其學官月試定為三等籍之一歲中頻在上等者優複之不率教行惡者黜之庶幾 |
60 | 得人之道也後又定制京府十七處千人之外置節鎮防御刺史州學六十處增養千人各設教授一員選五舉終場或進士年五十以上者為 |
61 | 之府學二十四學生九百五人節鎮學三十九共六百一十五人防禦州學二十一共二百三十五人凡千八百人章宗太和元年更定贍學養 |
62 | 士法國子生給民佃官田百八畝官所掌為數其女真學自大定四年以女真大小字譯尚書頒行之後擇明安穆昆內良家子弟為學生諸路 |
63 | 至三千人九年取其尤俊秀者百人至京師以編修官溫特赫德木達教之十三年以策詩取士始設女真國子學諸路設女真府學以新進士 |
64 | 為教授國子學策論生百人小學生百人府州學二十二中都上京和囉噶率賓海蘭扶餘博速咸平泰州臨潢北京冀州開州豐州西京東京 |
65 | 蓋州隆州東平益都河南陝西置之凡取國子學生府學生之制皆與詞賦經義生同又定制凡每穆昆取二人若宗室每二十戶內無願學者 |
66 | 則取有物力家子弟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者充凡會課三日作策論一道季月私試如漢生制二十九年敕凡京府鎮州諸學各以女真漢人 |
67 | 進士長貳官提控其事 |
68 | △元 |
69 | 元制有蒙古國子學蒙古字學回回國子監 |
70 | 賢院皆與厯代異制云 然皆設於世祖至元以後唯國子學則太宗六年即置焉其蒙古國子學則至元八年始置於京師教習諸生於隨朝 |
71 | 蒙古漢人百官及集賢台官員選子弟俊秀者入學然未有員數以通鑒節要用蒙古語言譯寫教之俟生員習學成效出題試問觀其所對通 |
72 | 達者量就官職成宗大德十年增生員廩膳通前三十員為六十員仁宗延佑以後就學者不下二三百人欲增廩餼乃減去庶民子弟聽陪堂 |
73 | 學業其蒙古字學於至元六年中書省定學制頒行之命各路府官子弟入學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餘民閒子弟上路三十人下 |
74 | 路二十五人願充生徒者與免一身雜役以譯寫通鑒節要頒行各路俾肄習之大德五年又定生員散府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成 |
75 | 宗元貞元年命有司割地給諸路蒙古學生員餼廩其學正等職上自國學下及州縣舉生員高等從翰林考試凡學官譯史取以充焉其回回 |
76 | 國子監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尚書省臣言伊斯提斐文字宜施於用今翰林院伊普迪哈魯鼎能通其字學乞授以學士之職凡公卿大夫與富 |
77 | 民之子皆依漢人入學之制日肄習之帝可其奏乃置回回國子監至仁宗延佑元年設監官以其文字便於關防令依舊制泰定初以近歲公 |
78 | 卿大夫子弟與夫凡民之子入學者眾其學官及生員五十餘人及助教一人並給廩膳置於國都凡百司庶府所設譯史皆從本學取以充焉 |
79 | 其國子監則建置最先始太宗六年以馮志常為國子學總教命侍臣子弟十一人入學以長者四人從許衡童子七人從王恂繼複定制於國 |
80 | 子學設博士通掌學事分教三齋生員講授經旨是正音訓上嚴教道之術下考肄習之業複設助教同掌學事而專守一齋正錄申明規矩督 |
81 | 習課業凡讀書助教親授句讀音訓正錄伴讀以次傳習之其功課對屬詩章經解史評則博士出題生員具橐先呈助教博士既定始錄附課 |
82 | 簿以憑考校其生員之數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讀二十人入學其百人之內蒙古半之色目漢人半之許衡又著諸生入學雜儀及日用 |
83 | 節目七年命生員八十人入學俾永為定式而遵行之成宗大德八年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十年又定國子學蒙古色目 |
84 | 漢人生員二百人三年各貢二人武宗至大四年立國子學試貢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漢人從七品仁宗延佑二年增置生員百人陪 |
85 | 堂生二十人用集賢學士趙孟俯禮部尚書元明善等所議國子學貢試之法一曰升齋等第六齋東西相向每齋員數不等每季考其所習經 |
86 | 書課業及不違規矩者以次遞升二曰私試規矩本學舉實歷坐齋二周歲以上許令充試三周歲以上充貢舉漢人私試孟月試經疑一道仲 |
87 | 月試經義一道季月試策問表章詔造科一道蒙古色目人孟仲月各試明經一道季月試策問一道詞理俱優者為上等准一分理優詞平者 |
88 | 為中等准半分每歲通計其年積分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試貢三曰黜罰應試生員不事課業違戾規矩者學正錄糾舉延佑八年定歲貢 |
89 | 之數充部令史者四人路教授者四人又命生員每大比選士與天下士同試於禮部策於殿廷又增至備榜而加選擇焉其各行省學校自太 |
90 | 祖始定中原即議建學設科取士世祖中統二年始命置諸路學校官凡諸生進修者嚴加訓誨務使成材以備選用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命云 |
91 | 南諸路皆建學二十三年帝御德興府行宮詔江南學校舊有學田複給之以養士二十八年令江南諸路學內設立小學選老成之士教之其 |
92 | 他先儒過化之地名賢經行之所與好事之家出錢粟贍學者並立為書院凡師儒之命於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於禮部及行省 |
93 | 及宣慰司者曰學正山長學錄教諭路州縣及書院置之路設教授學正學錄各一人散府上中州設教授一人下州設學正一人縣設教諭一 |
94 | 人書院設山長一人中原州縣學正山長學錄教諭並受禮部付身各省所屬州縣學正山長學錄教諭並受行省及宣慰司札付凡路府州書 |
95 | 院設直學以掌錢穀從郡守及憲府官試補直學考滿又試所業十篇升為學錄教諭凡正長學錄教諭或由集賢院及憲台等官舉充之多用 |
96 | 下第舉人有薦舉者亦參用之自京學及州縣學以及書院凡生徒之肄業於是者守令舉薦之台憲考核之或用為教官或取為吏屬其制不 |
97 | 一焉 |
98 | △明 |
99 | 明制學校有二曰國學曰府州縣學其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學者方可得官其入國學者通謂之監生舉人曰舉監生員曰貢監品官子弟 |
100 | 曰蔭監捐貲曰例監貢監有歲貢選貢恩貢納貢之分蔭監有官生恩生之分太祖洪武元年命品官子弟及民俊秀通文義者並充學生選國 |
101 | 琦王僕等十餘人侍太子讀書禁中入對謹身殿姿狀明秀應對詳雅太祖喜因厚賜之天下既定詔擇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子學又擇年少舉 |
102 | 人趙唯一等及貢生董㫤等入學讀書賜以衣帳命於諸司先習吏事謂之歷事監生取其中尤英敏者李擴等人文華武英堂 |
103 | 說書謂之小秀才其才學優贍聰明俊偉之士使之博極群書講明道德經濟之學以期大用謂之老秀才設國子監置祭酒以下各職分六堂 |
104 | 以館諸生廣號房以存諸生給廩餼賜布帛其教法祭酒司業坐堂上屬官自監丞以下以次序立諸生揖畢質問經史拱立聽命會講複講背 |
105 | 書輪課以為常天下按察司選生員年二十以上端秀厚重者送監繼又設為定例府州縣學歲貢生員各一人翰林考試經書義各一道判語 |
106 | 一條中式者入國子監成祖永樂元年始設北京國子監十八年遷都乃以京師國子監為南京國子監太學生遂有南北監之分太祖以武臣 |
107 | 子弟但習武事鮮知問學命大都督府選入國學嗣後勛臣子弟多入監讀書凡公侯伯未經任事者年三十以下者送監讀書尋令己任者亦 |
108 | 送監六堂諸生有積分之法孟月試本經義一道仲月試論一道詔誥表內科一道季月試經史策一道判語二條每試文理俱優者與一分理 |
109 | 優文劣者與半分積八分者為及格與出身如有才學超異者奏請上裁洪武二十六年盡擢監生劉政龍鐔等六十四人為行省布政按察兩 |
110 | 使及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一旦重用為四方大吏者無算李擴等自文華武英擢御史改給事中台諫之選亦出太學其常調者乃為府州 |
111 | 縣六品以下官其時監生與薦舉人才參用者多故其時布列中外太學生最盛一再傳之後進士日益重薦舉遂廢舉貢遂日益輕雖積分歷 |
112 | 事不改初法舉貢得為府佐貳及州縣正官官恩生得選部院府衛司寺小京職尚為正途而援例監生僅得選州縣佐貳及府首領官其授京 |
113 | 職者乃光祿寺上林苑之屬其願就遠方者則雲貴廣西及各省邊衛有司首領及衛學王府教授之缺用遂為異途然明代入監之途甚多其 |
114 | 舉人入監始於永樂中會試下第舉人輒令翰林院錄其優者俾入學以俟後科給以教諭之俸是時會試有副榜大抵署教官故令入監亦食 |
115 | 其祿貢生入監初由生員選擇既命各學歲貢一人故謂之歲貢其人數之例亦屢更選貢之法令提學於當貢之外不分廩膳生員通行考選 |
116 | 務求學行兼優累試優等者乃以充貢蔭子入監在京三品以上者方得請蔭謂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謂之恩生撥歷之法監生得積 |
117 | 分出身撥歷諸司歷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部銓選後亦屢更其制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