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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六卷東林黨議

《第六十六卷東林黨議》[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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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萬曆二十一年二月,京察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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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己未刑科給事中劉道隆吏部稽勳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郎中楊于庭,臺省交謫。而吏部曲為解,僅議一職方主事袁黃非體。上責吏部回奏,尚書孫鑨言:「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非有先容之助。于庭任西事有功,尚書石星亦言之,臣不忍以功為罪。且既命議覆,自有異同。惟各原其心,求歸於當。若知其無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為。」上以不引罪,奪俸三月,考功郎中趙南星鎸三秩調外,淳熙等並罷。劉道隆以不指名,亦奪俸。鑨乞休,不許。鑨復奏曰:「人臣之罪,莫大於專權,國家之禍,莫烈於朋黨。夫權者,人主之操柄,人臣所司謂之職掌。吏部以用人為職,進退去留屬焉,然必請旨而後行,則權固有在,不可得專也。今以留二庶僚為專權,則無往非端矣。以留二京職為結黨,則無往非黨矣。臣任使不效,徒潔身而去,俾專權結黨之說終不明於世,將來者且以臣為口實,又大罪也。」因請乞骸骨歸。先是,內計去留,先白閣臣。鑨及南星力矯之,王錫爵不悅。鑨既被譴,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汝訓,通政使魏允貞,大理寺少卿曾乾亨,禮部郎中于孔兼,員外郎陳泰來,主事顧允成、張納陛、賈巖,國子助教薛敷教俱論救。禮部郎中何喬遠、主事洪啟睿復合疏言之。孔兼、允成、敷教俱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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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禮部員外郎陳泰來疏曰:「臣通籍十七年,四歷京察。部權自高拱、張居正以來,尚書惟張瀚、嚴清,選郎惟孫鑨、陳有年頗能自立,餘則唯唯呐呐,濫觴於楊巍,而掃地於劉希孟、謝廷寀。今復借拾遺熒惑聖怒,即去時之故智,將來必挈權以阿閣臣,而後為不專權;必植黨以附閣臣,而後為不結黨。」上怒,降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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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左都御史李世達請宥泰來等。不聽。南星、淳熙、于庭、黃各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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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辛丑,吏部尚書孫鑨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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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吏部右侍郎趙用賢罷。先是,用賢為檢討,生女三月,中書舍人吳之佳約以幣。及用賢諫張居正奪情削籍,之佳為御史,過吳門,用賢往餞,不為禮,因反幣,終字女蔣氏。之佳子鎮亦他娶,不相及也。用賢負氣節,素不為王錫爵所善。鎮訟之,罷用賢,之佳亦降。戶部郎中楊應宿議趙用賢絕婚非是。行人高攀龍申救,得罪諸臣,語侵閣臣,指應宿為諂諛,應宿遂吁攀龍,并及吏部文選郎劉四科、趙南星顧憲成等。錫爵封應宿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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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一月甲午,行人高攀龍上言:「大臣則孫鑨、李世達、趙用賢去,小臣則趙南星陳泰來、顧允成、薛敷教、張納陛、于孔兼、賈巖斥。近李楨、曾乾亨復乞歸,選司孟孔鯉又削籍矣。中外不曰輔臣不附已,則曰近侍不利用正人。果謂出於聖怒,則諸臣自化鯉而外,未見忤旨,何以皆至罷斥也?皇上有去邪之果斷,而左右反得行其媢嫉之私,皇上有容言之盛心,而臣下反遺以拒諫之誚,為聖德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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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都察院左都御史孫丕揚覈:「楊應宿激而嫚罵,高攀龍疏而易言。」命降應宿湖廣按察司經歷,攀龍揭陽縣典史。仍諭建言諸臣:「時事艱難,不求理財、足兵、實政,乃誣造是非。部院公論所出,今後務持平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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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正月丁亥,吏部推閣臣王家屏、沈鯉、陳有年、沈一貫,左都御史孫丕揚,吏部右侍郎鄧以讚,少詹事馮琦。不允。初,閣臣王家屏以諫冊儲罷歸。至是,上諭有「不拘資品,堪任閣臣」語,吏部遂以家屏等名上。上覽不懌,下旨詰責,以宰相奉特簡,不得專擅。吏部尚書陳有年爭之,以為塚宰總憲廷推,自有故事,王家屏為相有名,若宰相不廷推,將來恐開捷徑,因乞骸骨。上命馳驛還籍,以孫丕揚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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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以沈一貫、陳于陛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調文選中顧憲成。給事中盧明陬、逯中立先後疏救,上益怒。憲成削籍,謫明陬、中立按察司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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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禮部郎中何喬遠,奏救憲成,謫廣西布政司經歷。先是,國本論起,言者皆以「早建元良」為請。政府惟王家屏與言者合,力請不允,放歸。申時行、王錫爵皆婉轉調護,而心亦以言者為多事。錫爵嘗語憲成曰:「當今所最怪者,廟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憲成曰:「吾見天下之是非,廟堂必欲反之耳!」遂不合。然時行性寬平,所斥必旋加拔擢。一貫既入相,以才自許,不為人下。憲成既謫歸,講學於東林,故楊時書院也。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之流,蹇諤自負,與政府每相持。附一貫者,科、道亦有人。而憲成講學,天下趨之。一貫持權求勝,受黜者身去而名益高。此東林、浙黨所自始也。其後更相傾軋,垂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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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秋七月己卯,巡按直隸御史趙文炳劾吏部文選郎中蔣時馨倖進鬻爵。下廷議,尚書孫丕揚代時馨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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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時馨削籍。時馨貪黷,初知新喻,調嘉魚,遷南京大理寺評事。故為敝衣冠,從鄒元標講學,歷考功、文選二司。及被劾,請廷質。且曰:「戎政、兵部左侍郎沈思孝庇浙江海道丁此呂,避察不得,又求少宰不得,遂同諭德劉應秋、大理右少卿江柬之等,詆李三才授趙文炳冀陷太宰而代之。」上怒其瀆辨。甲午,逮故浙江海道副使丁此呂。蔣時馨既斥,孫丕揚為釁由此呂,沈思孝以此呂建言不宜察。丕揚遂上此呂訪單,貪婪贓跡,雖建言無倖脫理。命逮下獄。對簿之日承服,硃砂牀具等纍纍。丕揚遂與思孝交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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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沈思孝言:「孫丕揚庇屬負國。」丕揚乞休,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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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丁丑,工部員外郎岳元聲言:「言官攻言官,大臣攻大臣,不若俱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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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八月癸亥,大學士張位乞罷,不許。時吏部尚書孫丕揚乞休,疏二十上。言:「權官坐謀,鷹犬效力,義難再留。」以位黨丁此呂、沈思孝也。上責丕揚無大臣體,宜協恭毋相抵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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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沈思孝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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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五月丁巳,以光祿寺卿李三才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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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九月戊午,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沈鯉、東閣大學士,值文淵閣。時廷推九人,上已點朱國祚、馮琦,而沈一貫密揭二臣年未及艾,曷少需之,先爰立老成者。賡得入。鯉先任禮部,與申時行左,請告,上不許。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因疏劾鯉,鯉求去益力。上私語曰:「沈尚書不曉我意。」遂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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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年夏四月,楚王華奎與宗人華走氐等相訐,章下禮部。初,楚恭王隆慶初,廢疾薨,遺腹宮人胡氏孳生子華奎、華璧。或云:內官郭綸,以族人如綍奴產子壽兒,及弟如言妾子尤金梅所出,並入宮,長為華奎,次華璧。儀賓汪若泉嘗訐奏,事下撫、按。王妃堅持之,乃寢。華奎既嗣楚,華璧封宣化王。華走氐素強禦,忤王。走氐妻又如言女,知其詳。走氐遂盟宗人二十九人入奏:「楚先王風痹,不能御內,乃令宮婢胡氏詐為身。臨蓐時,抱妃兄王如言子為華奎,又抱妃族王如綍舍人王玉子為華璧,皆出於妻恭人王氏口。王氏,如言女,故知之。二孽皆不宜冒爵。」章入,通政司沈子木持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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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楚王劾宗人疏亦至。事下部。禮部右侍郎郭正域曰:「王奏華走氐事易竟。華走氐奏王非恭王子,亂皇家世系,事難竟。楚王襲封二十年,何至今始發?而又發於女子骨肉之間?王論華走氐一人,而二十九人同攻王。果有真見,出真情否?王假,則華走氐當別論;王真,則華走氐罪不勝誅。」沈一貫以親王不當勘,但當體訪。正域曰:「正域江夏人,一有偏徇,禍且不測。非勘則楚王跡不白,各宗罪不定。王跡勘,各宗罪,不勘,人於何服!」時正域右宗人,而輔臣沈鯉又右正域。戶部尚趙世卿、倉場尚書謝傑、祭酒黃汝良皆謂王非假。一時閣、部互相齟齬。給事中姚文蔚劾郭正域故王護衛中人,修怨謀陷王。都察院右都御史溫純劾御史于永清、給事姚文蔚,刺及沈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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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己巳,刑科都給事中楊應文、給事中錢夢臯各劾郭正域,夢臯并及次輔沈鯉。俱不報。上卒以王為真,而正域罷去。尋楚府東安王英燧、武岡王華增、江夏王華暄等,請復勘假王,不聽。時票楚事皆朱賡,二沈引嫌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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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妖書事起,沈一貫疑郭正域為之。錢夢臯遂直指正域,且及輔臣沈鯉。陝西道御史康丕揚將例轉,內監賈忠貞語丕揚,乘妖書可免,丕揚遂起而佐之。後歸獄皦生光,得解。(詳爭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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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春正月,考察京官。時主察,當屬吏部左侍郎楊時喬,輔臣沈一貫憚其方嚴,請以兵部尚書蕭大亨主筆。疏上,上以時喬廉直,竟屬之。時喬與都御史溫純力持公道,疏上,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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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辛巳,吏部趨計疏,中旨留被察給事中錢夢臯、御史錢一鯨等。復論:「京察科、道,不稱職者甚眾,豈皆不肖?必有私意。朕不得無疑。」蓋以一貫私人被詰責也。時喬、純言:「察處科、道,萬曆二十一年科七人,道七人。二十七年,科五人,道九人。今議處科四人,道七人,皆參眾矢公。而聖諭嚴切,臣等無狀,宜罷。」上不問。南京總督糧儲尚書王基以拾遺自辨,上特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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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刑科給事中錢夢臯復論楚事,請削前侍郎郭正域籍,并言左都御史溫純黨庇。工科給事中鍾兆斗例轉,亦誣奏純。純乞休。大理少卿徐宗濬、吏部都給事中侯慶遠、御史孔貞一等皆論夢臯違禁妄辨,吏部左侍郎楊時喬亦言之。俱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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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侯補職方郎中劉元珍劾「沈一貫偏置私人,蒙上箝下。錢夢臯妄奏求容,士林不齒」。一貫、夢臯皆疏辨。夢臯謂元珍為溫純鷹犬。降一級,調極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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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吏部員外郎賀燦然言:「被察科、道,與溫純皆當去。」南京吏科給事中陳良訓,御史蕭如松、朱吾弼,各論王基、錢夢臯、鍾兆斗必不可留,沈一貫結近侍,陽施陰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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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兵部主事龐時雍直攻沈一貫欺罔誤國。于是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溫純致仕,錢夢臯、鍾兆斗各避疾,京察始得奏。尋謫賀燦然、龐時雍,奪朱吾弼俸,拾遺南京戶部尚書王基免。時有布衣在一貫坐,夢臯戲之曰:「昔之山人,山中之人。今之山人,山外之人。」布衣應聲曰:「昔之給事,給黃門事。今之給事,給相門事。」識者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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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夏六月,吏科給事中陳良訓、御史孫居相劾沈一貫奸貪。大學士沈一貫、沈鯉並致仕。一貫連歲乞休,疏八十上,始允。鯉居位四載,嘗列天戒民窮十事,書之于牌,每入閣,則拜祝之。或讒鯉為咀咒,上命取觀之,曰:「此非咀咒語也。」妖書事起,危甚,賴上知其心,得無恙。及放歸,得旨不如一貫之優。各賜金幣,鯉半之。出都日,猶有讒其衣紅袍閱邊者,中官陳矩為解乃已。孫居相奪歲俸,陳良訓鎸三級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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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五月,以禮部左侍郎李廷機南京禮部右侍郎葉向高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又諭朱賡召舊輔王錫爵。時顧憲成移書向高言:「近日輔相,以模稜為工,賢否圂淆。」引張禹、胡廣為戒。廷機故出沈一貫門,人多疑之。給事中王元翰、胡忻、曹于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等,交章劾廷機。廷機故清介,而攻之者詆為輦金奧援,御史葉永盛極辨之。廷機伏闕辭,不允。上下旨切責元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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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總督漕運李三才請補大僚,選科、道,用廢棄。其論廢棄曰:「諸臣祗以議論意見一觸當路,永棄不收,總之於皇上無忤。今乃假主威以錮諸臣,又借忤主之名以飾主過。負國負君,莫此為甚。」參政姜士昌齎表入京,奏別遺奸,錄遺逸。遺奸指王錫爵、沈一貫。朱賡又曰:「古今稱廉相,必稱唐楊綰、杜黃裳。然二賢皆推賢好士,惟恐不及。而王安石用之,驅逐諸賢,竟以禍宋。」時李廷機有清名,故士昌規及之。賡、廷機上疏辨,降士昌廣西僉事。御史宋燾論救,謫平定州判,加謫士昌興安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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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年五月,禮部主事鄭振光劾輔臣朱賡、李廷機大罪十有二,指一貫、賡、廷機為過去、現在、未來三身,布置接受,從風而靡。上以其誣詆,謫普安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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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先是,王錫爵辭召,手疏言:「皇上於章奏一概留中,特鄙棄之,如禽鳥之音不以入耳,然下以此愈囂。臣謂君父至尊,必自立於無過之地。請幡然降旨,盡除關稅,召還內差,散內庫之有餘,濟邊儲之不足,天下必歡呼踴躍,以頌聖德。留中章疏,亦自有緩急。如推補九卿,以吏部、都察院為先,庶官以科、道為急。科、道考選久停,與其故裁抑,留不肖,以塞賢者之途,孰若稍疏通,簡新進,以決舊日之壅。此今日攬權上策也。」時疏甚密,而都御史李三才鉤得之,泄言於眾,謂錫爵以臺、省為禽獸。于是南京戶科給事中段然首論錫爵與朱賡密揭,擅權亂政。不報。起孫丕揚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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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戌,起吏部文選郎中顧憲成為南京光祿少卿,辭不至。丙寅,工科給事中何士晉劾錦衣衛左都督王之楨為輔臣爪牙心腹,亟宜顯斥。禮科給事中張鳳采、刑科都給事中蕭近高、給事中張國儒交章糾王錫爵、朱賡。國儒言:「臺、省五十餘人,共糾朱賡奸狀,而尚書趙世卿曲媚之。」俱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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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壬子,朱賡卒于官。賡性淳謹,同鄉沈一貫當國,善調護,故妖書、楚獄,其禍不蔓。賡卒,廷機當首揆,言路益攻之。廷機決計不出,葉向高獨相,而攻廷機者未已也,遂移居演象所之尊武廟。乞放,凡五年,至萬曆四十年,始得請。寒暑閉門無履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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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年春二月丙寅,御史鄭繼芳劾工科右給事中王元翰貪婪不法。元翰亦奏辨,繼芳為王錫爵、申時行吐氣。初,給事中王紹徽善湯賓尹,營入閣甚急,嘗語元翰曰:「公語言妙天下,即一札揚湯君,湯君且為公死,世間如湯君可恃也。」元翰辭焉。紹徽銜之,因嗾繼芳摭元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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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吏科糾擅去諸臣。初,工科給事中孫善繼拜疏竟去,劉道隆繼之,王元翰、顧天峻、李騰芳、陳治則各先後去。命削善繼籍,道隆等各降秩。時南北科、道互相攻詆,至不可問。戶科給事劉文炳請召鄒元標。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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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乙丑,工部主事邵輔忠論:「總督漕運李三才,結黨遍天下。前圖枚卜,今圖總憲。四岳薦鯀,漢臣諛莽,天下之大可憂也。」時三才需次內臺,輔忠首劾之,繼以御史徐兆魁,三才奏辨。工科給事中馬從龍,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工科給事中金在衡,交章為三才辨。俱不報。三才負才名,初為山東藩臬有聲,民歌思之。撫淮十年,方稅璫橫甚,獨能捕其爪牙,以尺棰斃大盜。三才多取多與,收采物情,用財如流水。顧憲成之左右,譽言日至,憲成信之,亦為游揚。三才嘗晏憲成,止蔬三四色。厥明,盛陳百味,憲成訝而問之。三才曰:「此偶然耳!昨偶乏,即寥寥,今偶有,故羅列。」憲成以此不疑其綺靡。至是,挾縱橫之術,與言者為難,公論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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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年五月壬子,吏部主事王三善乞勘李三才。不報。前吏部郎中顧憲成遺書葉向高,謂「三才至廉至淡漠,勤學力行,為古醇儒,當行勘以服諸臣心」。時給事中金士衡、段然力保三才,給事中劉時俊、兵部郎中錢寀爭之,紛如聚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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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年二月戊子,總督漕運李三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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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吏部尚書孫丕揚糾御史金明時倡言要挾逃察,命下都察院議處。初,明時巡闕,劾寶坻知縣王淑汴,吏部右侍郎王圖子也。及臨京察,知不免,遂先發攻王圖。御史史記事論之,明時奏辨。主事秦聚奎言:「明時論王圖,在去年十二月。丕揚論明時,在今考察先一日。而卒之明時撓察之疏,杳乎無聞。大臣結黨欺君,天下大勢,趨附秦人,今之丕揚,非復昔之丕揚矣。」于是吏科都給事中曹于汴,御史湯兆京、喬允升,俱以撓察論聚奎、丕揚,奏參聚奎,并以湯賓尹等七人訪單送內閣。閣臣葉向高疏如丕揚指。金明時以不謹免,尋以辨疏犯御諱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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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庚辰,計疏下,命秦聚奎閒住。南京國子監祭酒湯賓尹,郎中張嘉言,主事徐大化,御史劉國縉、王紹徽、喬應甲、岳和聲,降調有差。
44
五月,給事中朱一桂、御史徐兆魁疏稱:「顧憲成講學東林,遙執朝政,結淮撫李三才,傾動一時。孫丕揚、湯兆京、丁元薦角勝附和,京察盡歸黨人。」不報。翰林院修撰韓敬疾去。敬先師事湯賓尹,在禮闈,越房拔為第一。敬有時名,而好縱橫之學,恣色貨之好。時攻賓尹,因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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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二月癸未,吏部尚書孫丕揚掛冠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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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年二月辛丑,御史劉廷元劾光祿寺少卿于玉立:「依附東林,風波翻覆,宜顯斥」。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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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禮科給事中亓詩教言:「今日之爭,始于門戶。門戶始于東林,東林倡於顧憲成,刑部郎中于玉立附焉。憲成自賢,玉立自奸,賢奸各還其人。而奔競招搖,羽翼置之言路,爪牙列在諸曹,關通大內,操縱朝權。顧憲成而在,寧願見之哉?」末刺及葉向高,向高奏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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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年八月癸卯,大學士葉向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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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御史劉廷元參李三才佔廠、盜皇木,結交內侍起官。御史劉光復、給事中官應震等交章論之。命給事中吳亮嗣往勘,亮嗣報其實,下三才舍人於理,三才尋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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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年三月,京察,革刑部主事王之寀職為民,竇子偁、陸大受皆被斥。時葉向高既去,方從哲獨相,庸庸無所短長。吏部尚書鄭繼之主察,徐紹吉、韓浚佐之。之寀初爭挺擊,為韓浚所糾,部處坐以貪污,子偁、大受有清操,持論與之寀合,亦被逐。時上於奏疏,俱留中,無所處分,惟言路一糾,其人自罷去,不待旨也。于是臺、省之勢積重不返,有齊、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齊為亓詩教、韓濬、周永春,楚為官應震、吳亮嗣,浙為劉廷元、姚宗文,勢張甚,湯賓尹輩陰為之主。賓尹負才名而淫污,辛亥京察被斥。至是,察典竣,韓浚以問鄉人給事中張華東。華東曰:「王之寀論甚正,何為重處之?」濬驚愕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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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年十二月,主事鄒之麟奪職閒住。之麟負才名,附給事中亓詩教、韓浚求轉吏部不得,遂訐奏詩教、浚。又擅離任,被斥。
52
四十七年十二月,會推閣員。禮部左侍郎何宗彥以吏科給事中張廷登不署名,不得預,御史薛敷教、蕭毅中、左光斗、李徵儀、倪應春、彭際遇、張新詔等,交章惜之。而禮科都給事中亓詩教、兵科薛鳳翔又屢駁具如延登指,各歸責於輔臣方從哲。從哲奏辨。俱不報。先是,國本之論起,廟堂益相水火,上頗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愈堅,乃一切置之高閣。方從哲獨相七年,上喜其無能而安之。山東趙煥為塚宰,詩教又從哲門人,故其勢尤張。已而鄒之麟倡言張鳳翔為選君,必以年例處姚宗文、劉廷元,齊、浙遂離。之麟既被黜,其友夏嘉遇、魏光國、尹嘉賓、鍾惺皆有才名,俱改用。而嘉遇素潔清,亦與眾共擯。趙興邦為兵垣,仍入禮闈,之麟、嘉遇遂糾之,并及詩教。言路合疏糾嘉遇。興邦遽升京卿。御史唐世濟助嘉遇攻興邦,而亓、趙之勢衰。時廷議所喧持者,唯禁道學一事,吏治邊防,俱置不理。
53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
54
八月己酉,起鄒元標大理寺卿。科臣揚上言:「君子小人之進退,關係國家之治亂。然小人不退,則君子不進。」吏部尚書周嘉謨奏列建言得罪諸臣王德完等三十三人。于是王德完、孟養浩、鍾羽正、滿朝薦悉起部、寺諸官。壬戌,以以侍讀學士劉一燝、韓爌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仍諭內閣,特召舊輔葉向高。初,光宗踐祚,踰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徵之。
55
十一月,給事中惠世揚遇災陳言,因參大學士孫如游,薦高攀龍、劉宗周、孫居相、劉策、王之寀、陸大受等。
56
十二月,大學士方從哲致仕。從哲以「紅丸」、「移宮」二案,臺、省交章論之,至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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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宗天啟元年春正月,兵科給事中楊連予告回籍。漣以「移宮」一案,御史賈繼春侵之,漣因乞歸。(詳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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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馬逢臯上言:「楊漣何罪,無罪即功。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璫。罪璫未誅,而發璫罪者先作楚囚之悲。君子退,則小人進矣。」
59
二月,御史周宗建上言:「國家之治亂,由於議論之公私。皇祖戊申以後,沈一貫未敗之時,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沈鯉可逐,郭正域可芟,察典可壞,大獄可興。時則有錢夢臯、康丕揚為之首。庚戌、辛亥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大貪之淮撫可保,極險之銓佐可阿,直節可摧,清流可放。時則有史記事、徐縉芳等為之首。壬子、癸丑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學差可擯,考選可排,吏、兵之諸事,可日試以為嘗,考察之把持,可一網以為阱。時則有亓詩教、趙興邦為之首。有如今日,三咨並下,君子進庸矣。而臣竊為先事之慮者,以用人言之,如所引董應舉、高攀龍、史孟麟、李邦華、熊明遇、魏雲中等二十餘人,類皆磊落奇才。如必借此相引,積橫之貪邪,亦思梯架於月旦,窮凶之醜類,尚留春夢於餘灰,將朝廷大公之盛舉,翻作臣子市德之私緣,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以「移宮」言之,如方震孺、毛士龍等十有餘章,闡發既明。在科臣楊漣潔志遠嫌,不難聽召用於他日。臺臣賈繼春實心愛主,何妨付定論於國人。若復侈談羽翼,追憶几筵,欲掃疑端,愈增滋蔓,又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臣請約言之,銓除在真品,毋容夾雜以同升;朝論在輿評,毋輕出言以佐鬥。國家要以邊事為首務,毋自起室內之戈。今日終以君德為大本,毋徒為將順之節。」
60
三月,起劉宗周禮部主事,王之寀刑部主事,高攀龍光祿寺丞。
61
八月,給奉聖夫人客氏地。以陵工成,命敘錄魏進忠。御史王心一、馬鳴起,吏科給事侯震暘、倪思輝、朱欽相等,先後糾之。降調有差。
62
二年春正月,起吏部郎中趙南星太常寺卿
63
三月,禮科惠世揚疏參輔臣沈㴶:「借募兵之名,為護身之術。陰使其黨晏日華潛入大內,誘劉朝等練兵,再見江彬之事。外戚鄭養性厚募死士,有違祖制。」不聽。御史侯震暘亦以劾㴶調外。
64
六月,刑部尚書王紀奏劾輔臣沈㴶「巧能移人主之視聽,力足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黨,誅鋤正士。黃臺瓜詞已賦,同文館獄將興」。又曰:「臣指其察京,而㴶不肯受。試取惠世揚、周朝瑞、魏大中、董羽宸等疏,一一讀之。則京之為京,隱括于此矣。」上以煩言責之。㴶尋予告回籍,紀革職為民。
65
八月,以楊漣太常寺少卿。兵科給事朱童蒙疏劾都御史鄒元標、副都御史馮從吾建壇講學,醵金立院之非。標等上疏自理,上優詔答之。工科給事郭興治復劾,內有「比擬妖賊」諸語。上責其狂悖,奪俸。于是元標、從吾五疏乞休。元標即移家出城,遂予告,馳驛去。翰林修撰文震孟上言勤政講學之實,留中。庶吉士鄭鄤疏促之,俱降調。太僕少卿滿朝薦上言:「國事顛倒,成於陛下者什之一二,成於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疏入,除籍為民。
66
十一月,以趙南星都察院左都御史
67
十二月,以顧秉謙、魏廣微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68
三年二月,奪御史周宗建俸。南京御史徐世業劾宗建保舉熊廷弼。宗建疏辨,詞連郭鞏,有「結交宮闈,獻媚進忠」之語。中旨切責。
69
冬十月,以楊漣為右僉都御史,協理院事。
70
四年二月,推南京吏部尚書鄒元標,中旨以衰老罷之。
71
夏四月,吏部尚書趙南星上言:「吏部四司,惟稽勳司一人,餘司皆二人,以稽勳事寡也。然今日之稽勳,皆儲為文選、考功之用,宜就近推補司官,不拘資格,一省不妨二人。」引陸光祖調吏部呂坤、黃克念等同邑同司之例為言。上從之。于是南星調職方司郎中,鄒維璉為稽勳,主外察。維璉與原任主事吳羽文皆江西人,羽文遂拘舊事求去,維璉亦不敢履任。刑科傅櫆疏侵之,羽文求去益堅,維璉亦上疏力辭。櫆復疏以僉都御史左光、吏科都給事魏大中交通故內監王安、中書汪文言。詔下文言於獄,嚴訊之。光斗上疏自理,大略謂:「櫆之意,不利於稽勳有鄒維璉,銓司有程國祥,吏垣有魏大中,故欲一網去之。」且指其「冒東廠理刑傅繼教為兄弟,布置窟穴」。大中亦上疏辨。得旨,命大中赴任供職。御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相繼為光斗辨。大學士葉向高請骸骨,疏曰:「臣十八疏乞歸,皇上維時艱主憂,臣即去何安。顧臣罪戾多矣。即如科臣傅櫆所論,汪文言實臣具題。左光斗、魏大中之善文言,尚屬曖昧,而臣之用文言,則事跡甚明。臣取罪之故,當聽公論,不敢妄辨,以滋紛紜。耿耿愚忠,竊謂言官之訐奏,釁不可開,駕帖之拏人,漸不可長。惟皇上罪臣一人,而稍寬其他,于以釋官府之嫌,消縉紳之禍。」上慰諭留之。已而大中既蒞任,復傳旨詰責大中:「櫆情事未明,何得赴任!」櫆乃上言:「明旨不宜二三,中旨恐開旁竊。」糾近臣以自解。
72
七月,大學士葉向高予告回籍。向高再入相,政移忠賢。同事者更希意阿旨,向高動即掣肘。楊漣二十四罪疏上,忠賢恨刺骨。御史林汝翥忤璫,群璫圍向高第索之。向高知時不可為,發憤決去。疏三十三上,後得請。左都御史高攀龍糾劾貪污御史崔呈秀,落職回籍。呈秀巡按淮陽,有狼籍聲。吏科都給事魏大中發其饋遺,攀龍因回道考察,劾罷之。已而呈秀以魏璫義子起用。
73
冬十月朔,有事太廟,輔臣魏廣微不至,魏大中糾其無禮,指稱:「惟奢安不拜正朔。」廣微深銜之,上疏自辨。御史李應昇復疏糾之,謂「廣微不可見乃父於地下」。廣微見疏恚甚。廣微父,魏允貞也,嘗為諫官,得罪閣臣去。
74
降吏科都給事魏大中、吏部員外郎夏嘉遇、御史陳九疇三級,調外。吏部尚趙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龍乞罷,許之。給事中沈惟炳疏救,不允,亦調外。時推山西巡撫,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沉靜有為,欲以處之,言於員外夏嘉遇。嘉遇述其意於河南道御史袁化中,化中深然之。及化中途逢大中,告以故。先是,應祥令嘉善,大中知其才守,遂會推焉。陳九疇有私恨,遂論應祥昏耄,大中以門牆私之。互相奏辨,有旨會勘。吏部坐臺臣「論人失實」上,中旨以「比周」切責之,降大中等。于是南星、攀龍皆引罪去。大學士韓爌力救,不聽,引疾歸。已而刑部尚書喬允升,吏部侍郎陳于庭,都御史楊漣、左光斗,太常卿謝應祥,部屬張光前、鄒維璉,科、道袁化中,許譽卿等,一時盡黜,部署皆空。戶科給事中陶崇道上言:「諸臣各執成見,無不異同,尤望皇上盡入陶鎔,化其畛域。而天語頻煩,責以朋比。彼此之互異既章,水火之情形立見。虞廷黜陟,不過賢奸;唐、宋末流,可為殷鑒。」疏入,降調。
75
十二月,起徐兆魁為吏部左侍郎,朱童蒙、郭允厚、李春煜太僕寺少卿,徐大化、呂雲鵬、孫傑大理寺寺丞,霍維華、郭興治、楊維垣等皆科、道。以御史梁夢環追論,復逮汪文言。自是羅織靡已,楊漣、魏大中相繼斃于獄。御史李蕃疏劾輔臣朱國禎。時韓爌既去,魏廣微未得為首輔,嗾蕃劾之。
76
五年秋八月,御史張訥請廢天下書院。殺熊廷弼。初,楊、左事起,以「移宮」為案,但屬楊、左,與顧大章等無與也。已,復改為封疆,周朝瑞曾疏薦廷弼,而顧大章與楊維垣相疏辨,與楊、左又無與也。乃以封疆牽入「移宮」,于是一網盡矣。
77
七年八月,上崩,無嗣,遺命以信王入繼大統。誅魏忠賢、客氏,其黨相繼伏法。
78
冬十月,吏科都給事中陳爾翼上言:「東林餘孽,遍布長安,每欲因事起釁,憂不在小。乞敕下廠、衛,嚴緝禁之。」上曰:「群臣流品,先帝澄汰已分。朕初御極,嘉與士大夫臻平康之理,毋事揣摩形影,以滋爭競。」
79
十一月,戶部員外王守履劾崔呈秀,薦舊輔韓爌。上以韓爌清忠有執,下所司知之。
80
懷宗崇禎元年春正月,翰林院編修倪元璐上言:「臣入都抵抄,凡攻崔、魏者,必引東林為並案。一則曰『邪黨』,再則曰『邪黨』。夫崔、魏而既邪黨矣,向之劾忠賢、論呈秀者,又邪黨乎?虛中言之,東林則亦天下之才藪也。其所宗主者,大都秉清挺之標,而或繩人過刻;樹高明之幟,而或持論太深;此之謂非中行則可,謂之非狂狷則不可。且天下之議論,寧涉假借,而必不可不歸於名義;士人之行已,寧任矯激,而必不可不准諸廉隅。自以假借矯激深咎前人,而彪虎之徒,公然毀裂廉隅,背叛名義矣。連篇頌德,匝地生祠。夫頌德不已,必將勸進;生祠不已,必且嵩呼;而人猶寬之曰『無可奈何』。嗟乎!充一無可奈何之心,又將何所不至哉!議者論以忠厚之心曲原此輩,而獨持已甚之論苛責吾徒,亦所謂悖也。今大獄之後,湯火僅存,恩論酌用。乃任事諸臣,猶以『道學封疆』四字,持為鐵案,深防報復,臣竊以為過計也。水落石出,正人相見,總屬崔、魏之異已,即可化牛、李為同心。況年來借東林以媚崔、魏者,其人自敗,不須東林報復。若其不附崔、魏,又能攻而去之者,其人既已喬嶽矣,雖百東林烏能報復哉!臣所謂方隅未化也。
81
時元璐屢言事,大學士來宗道常曰:「渠何事多言?吾詞林故事,惟香茗耳!」時謂宗道「清客宰相」。
82
五月,御史袁弘勳劾大學士劉鴻訓:「一入黃扉,揚揚自得。浹旬之間,革職閒住無虛日。最可異者,楊所修、賈繼春、楊維垣,夾攻表裏之奸,有功無罪而誅鋤禁錮,自三臣始。且軍國大事,未暇平章,惟亟毀《要典》。謂水火玄黃,是書為祟。今毀矣,水火玄黃息耶戰耶?未毀以前,崔、魏借之以空善類;既毀以后,鴻訓又借之以殛忠良。以暴易暴,長此安窮」!鎮撫司僉書張道濬亦訐攻鴻訓。工科給事中顏繼祖爭之,且言:「道濬出位亂政,非重創不止。」御史史範、高捷相繼彈鴻訓,鴻訓尋以事罷歸。
83
十一月庚申,會推閣員吏部侍郎成基命禮部侍郎錢謙益等。禮部尚書溫體仁訐謙益,天啟初主試浙江,賄中錢千秋,不宜枚卜。上召廷臣及體仁、謙益於文華殿,質辨良久。上曰:「體仁所參『神奸結黨誰』也?」曰:「謙益黨與甚眾,臣不敢盡言。即枚卜之典,俱自謙益主持。」吏科給事中章允儒曰:「體仁資深望輕,如糾謙益,何不先於枚卜也?」體仁曰:「前猶冷局,今卜相事大,不得不為皇上慎用人耳。」允儒曰:「朋黨之說,小人以陷君子,先朝可鑒。」上叱之,下錦衣衛獄,削籍。禮部以錢千秋試卷呈,上責謙益,引罪而出,旋回籍,除名為民。下千秋于刑部。周延儒曰:「自來會推會議,皆故事,僅一二人主持,餘無所言。即言出,而禍隨之矣。」上大稱善,遂停枚卜,卒用延儒。延儒力援體仁,明年亦入政府。初,延儒以召對稱旨,至是,枚卜,謙益必欲得之,而慮以延儒同推,勢必用延儒,遂力推止之。不知上果意在延儒,不推適滋上疑耳。於是黨同之疑,中於上者深。體仁發難,而延儒助之,謙益不知也。忽蒙召對,謙益自為枚卜定於此日。及入見,方知有體仁疏。體仁與謙益廷辨,體仁言如湧泉,而謙益出不意,頗屈。
84
二年春正月,定逆案。
85
召廷臣于文華殿。先是,御史毛九華劾禮部尚書溫體仁有媚璫詩刊本。上問體仁,體仁謂出自錢謙益誣論。又出御史任贊化參體仁疏,其語褻,上不懌,謫贊化于外。御史吳甡言:「因溫體仁前削章允儒,降房可壯、瞿式耜,今又斥任贊化,班行無色。乞召還言官。」不聽。
86
三年五月,左諭德文震孟上言:「呂純如羅織諸賢,今籍奧援,思借邊才起用。吏部尚書王永光假竊威柄,年例變亂祖制,考選擯斥清才。」疏入,命指實具奏。永光有清執,東林以其異已,給事中張國維、御史毛羽健等交劾之。俱不問。至是,震孟再糾之。
87
四年春正月,翰林院編修黃道周疏救錢龍錫,調外。初,定魏、崔逆案,輔臣錢龍錫主之。袁崇煥之獄,御史史●力謀借崇煥以報龍錫,因龍錫以羅及諸臣,周延儒、溫體仁主之。欲發自兵部,而尚書梁廷棟不敢任。又上英察,不能遽起大獄也。道周疏上,延儒意稍解。時大學士韓爌亦被劾歸。
88
二月,給事中葛應斗糾御史袁弘勳、錦衣衛都督同知張道濬,通賂竊權。命下理。弘勳受參將胡宗明、主事趙建極賄,囑於兵部尚書梁廷棟吏部尚書王永光。弘勳、道濬,皆永光所任也,俱論戍。刑科給事中吳執御論永光誨貪崇墨,永光罷。
89
五月,釋故大學士錢龍錫獄,戍定海衛。龍錫出獄,周延儒即過之,極言上怒甚,挽回殊難,龍錫深德之。未幾,溫體仁至,龍錫因述延儒語。體仁曰:「上固不甚怒也。」于是聞者謂體仁質直而延儒虛偽,然亦體仁之巧於擠延儒也。嘉善錢士升為龍錫門生,聞體仁語,頗多之,而輕延儒,體仁遂與相結。
90
五年春正月,刑科給事中吳執御奏薦黃克纘、劉宗周等,御史吳彥芳奏薦李瑾、李邦華等。上以其朋比,惡之,下彥芳、執御於理。坐上書不以實律,杖為城旦。
91
六年三月,刑科都給事陳贊化劾大學士周延儒「招權納賄、遊客李元功借叢威人。延儒嘗語去輔李標事云:『上先允放,餘封還原疏,上即改留。頗有回天之力,今上羲皇上人也。』此是何語,豈徒小人之輕泄乎!至指借停刑,以罔賄利,此固通國所共聞也」。且引刑科給事李世祺為證。世祺亦奏延儒有此言。不問。戶科給事中朱文煥亦劾延儒「重荷國恩,毫無補救」。六月,大學士周延儒罷。始,溫體仁與延儒深相結納,延儒力援之以進。至是,體仁將奪其位,太監王坤疏攻延儒,體仁無一語相助。於是陳贊化屢糾延儒,即「羲皇上人」一語,窮究不已。體仁知上意,凡與延儒為難者,必陰助之,而助延儒者皆詘。延儒放歸。
92
七年三月,召大學士何如寵入朝,在道屢引疾,不許。刑科給事中黃紹傑奏言:「從來君子小人,不能並立。如寵徘徊瞻顧,則次輔溫體仁當知所自處矣。自體仁為相,水旱洊臻,盜賊滿路,燮理固如是乎?秉政既久,窺旨必熱。中外諸臣,承奉其意。用一人,則曰:『此與體仁不合也。』行一事,則曰:『此體仁所不樂也。』凡此,皆召變之由。乞命體仁引咎辭位,以回天心,慰民望。」上責其率妄,調外。
93
八月甲戌,石廷臣于平臺,問誰堪塚宰總憲者,令各給條對。吏部左侍郎張捷曰:「臣之所舉,與眾不同。」上許之。勳戚在殿西室,文臣在殿東室。捷旁皇四顧,大學士王應熊目屬之,諸臣覺其異。及問所薦,則前兵部呂純如也。時諸臣或舉鄭三俊,勳戚亦如之。或舉唐世濟。捷曰:「總憲世濟可,塚宰非純如不可。」俄入奏,力言純如之長。諸臣以純如列逆案,不可。刑科給事中姜應申言之尤力,捷失色。上問溫體仁,對曰:「謝升可。」上是之。應熊故善周延儒,而純如又與延儒善者,故體仁陰持之。給事中范淑泰、吳甘來交章劾王應熊、張捷同謀黨附,計翻逆案。
94
乙亥,召南京吏部尚書謝升為吏部尚書,以唐世濟為左都御史。
95
八年夏六月,刑部主事吳江,給事中何楷、宋學顯,御史張纘曾各劾大學士溫體仁,并及王應熊。初,流盜陷中都,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被劾。而振纓體仁鄉人,曲庇之。時何吾騶亦與應熊不合,錢士升力劑其間,得解。
96
秋七月,進少詹事文震孟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震孟講《春秋》稱旨,既而以疾告,不允。溫體仁語之曰:「行相君矣,何避也!」至是,出特簡入政府。
97
十一月,大學士何吾騶、文震孟罷。初,吾騶、震孟在直,欲以工科給事許譽卿補南京太常卿,溫體仁與吏部尚書謝升難之。升遂疏糾譽卿。震孟自恃特簡,於體仁無所依附。嘗與體仁論庶吉士鄭鄤當遷除,大拂體仁意。至是,票陞疏,止欲奪譽卿俸,體仁不肯。震孟作色擲筆曰:「即削籍無害!」體仁夕揭上,而吾騶、震孟朝罷矣。譽卿擊璫有直聲,沉淪諫垣,十年不調,即是削籍。震孟有時望,入相僅三月而齟齬同官,不竟其用。
98
庶吉士鄭鄤。鄤繼母,大學士吳宗達女弟也。鄤薄於宗達,宗達嘗揭其杖母烝妾。震孟既忤體仁,體仁併恨鄭鄤,即以宗達所揭入告,下獄。
99
九年二月,吏部尚書謝升疏救陳子壯,不聽。先是,子壯以論宗秩事下獄。(詳崇禎治亂)
100
巡按蘇、松、常、鎮御史王一鶚奏薦周延儒等,以濫及廢籍,責之。
101
夏四月,大學士錢士升罷。初,溫體仁深結士升,其入相也,體仁凡有所為,必力推之。如用塚宰謝升、總憲唐世濟,皆體仁意,而士升成之。體仁逐文震孟,頗引士升為主,士升亦助體仁。至是,體仁并欲去士升,因福建右衛經歷吳鯤化訐奏士升弟士晉,即擬嚴旨。仍囑林焊毋泄言,欲借弟以逐其兄也。士升遂引歸。
102
五月,逮滋陽知縣成德,下錦衣獄。德性剛激,入前大學士文震孟之門。至是,連章攻溫體仁,凡十上,盡發其奸狀。母張氏,伺體仁輿出,輒道詬之。德移獄刑部,戍延綏。
103
秋七月,國子祭酒倪元璐免。元璐與同邑左庶子丁進不合,嗾誠意伯劉孔昭訐奏也。
104
十一月,下左都御史唐世濟于獄。世濟以邊才薦故兵部尚書霍維華。上謂維華逆案,世濟蒙蔽,下刑部獄。明年正月,霍維華戍沒。
105
十年春正月,常熟章從儒訐奏前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疏上,溫體仁修郄,逮之下刑部獄,幾殆。謙益嘗作《故太監王安祠記》,曹化淳出王安門,憤其冤,發從儒陰謀,立枷死。謙益等尋得釋。
106
二月,逮巡按山西御史張孫振。初,提學僉事袁繼咸守官奉公,自書卷外無長物。孫振貪穢不職,誣奏之。貢士衛周祚等訟其冤。命并孫振逮訊。
107
三月,陸文聲陳「風俗之弊,皆原於士子。太倉庶吉士張溥、前臨川知縣張采,倡復社以亂天下」。命南直提學御史倪元珙覈奏。元珙因極言文聲之妄。上責其蒙飾,降光祿寺錄事。溥、采為古學以相砥礪,天下靡然鄉風,不為政府所悅,故朝論必苛及之。時蘇州推官周之夔,亦訐奏溥等樹黨挾持。
108
夏四月,兵科給事中宋學顯,貴州道御史張盛美俱例轉湖廣、河南參議。撫寧侯朱國弼劾溫體仁,私左都御史唐世濟,逐學顯、盛美。上不聽。又劾體仁受霍維華賂,令唐世濟發端。上慰諭體仁,奪國弼侯爵,世濟亦戍邊。
109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引疾免,賜金幣,遣行人吳本泰護歸。體仁在事,諸臣攻者無虛日。體仁與舉朝為仇,其庇私黨排異己,未嘗有跡,但因事圖之,使若發自上者,而主炳陰為所假,上竟不之疑。
110
八月,以薛國觀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111
十月,定東宮官屬。右諭德項煜、編修楊廷麟讓左諭德黃道周。閣臣以道周意見偏,上疏有「不如鄭鄤」之語。寢之。刑科給事中馮元飈言:「道周忠足以動聖鑒,而不能得執政之心,恐天下後世有以議閣臣之得失也。」不聽。已而道周疏劾楊嗣昌奪情,謫外。(詳崇禎治亂)
112
十一年八月,南京戶科給事張焜芳論前巡鹽兩淮御史史●侵帑三十餘萬。命逮●下刑部。先是,巡鹽御史張錫命憂去,遺課二十一萬。●攝事,盡入其家。檢討楊士聰攻之,●諉橐錫命。時錫命前卒,子沆奏辨,大學士錢士升擬旨罪●。王應熊曰:「史太僕大有才,未易攖也。」擬上,上果不聽。至是,●復奏辨,又發張焜芳朋黨狀,焜芳奪官。
113
十二年六月,以左懋第、袁愷、陰潤、藺剛中、范士髦為給事中,詹時雨、李近右、汪承詔、張緒論、楊四重為試監察御史,吳昌時等並各部主事。昌時首選吏部。疏上,上自手定先後,示不測。昌時謂薛國觀所為,恨之。
114
八月,故庶吉士鄭鄤磔于市。先是,中書舍人許曦訐奏鄤不孝瀆倫,與溫體仁疏合。法司定罪擬辟,上命加等。鄤初選庶吉士,有直諫聲,文震孟、黃道周皆與之游。當時欲借鄤以傾震孟、道周,讞駁逾重。而鄤居鄉多不法,遂罹慘禍。
115
十三年夏四月,巡撫江西右僉都御史解學龍,薦舉布政司都事黃道周。上以道周黨邪亂政,學龍徇私,俱逮下理,廷杖論戍。戶部主事葉廷秀請寬之,併杖削籍。監生涂仲吉上言:「黃道周通籍二十載,半居墳廬。稽古著書,一生學力,止知君親。雖言嘗過戇,而志實忠純。今喘息僅存,猶讀書不倦。此臣不為道周惜,而為皇上天下萬世惜也。昔唐太宗恨魏徵之面折,至欲殺而終不果。漢武帝惡汲黯之直諫,雖遠出而實優容。皇上欲遠法堯、舜,奈何出漢、唐主下!斷不宜以黨人輕議學行才品之臣也。」通政司格之不上,仲吉並劾通政使施邦曜遏抑言路,再救道周。上怒,下獄杖之,論戍。
116
六月,大學士薛國觀免。初,國觀以溫體仁援,得入閣。同官六人皆罷,獨國觀秉政至首輔,上頗向用之。至是,因擬諭失旨,下五府、九卿議處致仕。刑科給事中袁愷再疏劾之,言:「國觀納賄有據。」并及尚書傅永淳、侍郎蔡奕琛等。遂下鎮撫司訊。初,上召國觀,語及朝士婪賄。對曰:「使廠、衛得人,朝士何敢黷貨!」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汗出浹背。於是專偵其陰事,以及于敗。國觀既削籍,吏部尚書傅永淳、南京吏部尚書朱繼祚並免。下左副都御史葉有聲于獄,以通賄國觀也。時株連頗眾。
117
十二月,國觀奏辨。不聽,命入京即訊。
118
十四年春正月,故大學士薛國觀奏辨刑科給事中袁愷誣劾,出於禮部主事吳昌時之意。上不聽。
119
夏四月,召前大學士周延儒、張至發、賀逢聖入朝。至發辭不出,逢聖不久以病歸。初,延儒既罷,丹陽監生賀順、虞城侯氏,共斂金,屬太監曹化淳等營復相。至是,得召用,主事吳昌時之力居多,延儒德之。
120
六月,故刑部右侍郎蔡奕琛在繫上言:「去夏六月,同邑諸生倪襄,贄於庶吉士張溥之門,歸語知縣丁煌,誇溥大力,可立致人禍福,因言及臣旦夕必逮。未幾,而王陛彥果劾臣矣。一里居庶常,結黨昭權,陰握黜陟之柄,豈不異哉!」上令丁煌指證,下倪襄於獄。既而奕琛亦劾張溥,并及故禮部侍郎錢謙益
121
八月辛亥,故大學士薛國觀賜死,誅中書舍人王陛彥,各籍其家。初,國觀以王陛彥通賂免官,命伺其邸,則王陛彥至,執下獄。陛彥為吳昌時甥,臨刑呼曰:「此舅氏所作,我若有言,即累名教矣。」時國觀事發於東廠,僉云昌時實啟其機。
122
十二月甲子,戌黃道周、解學龍。初,刑部尚書劉澤深擬道周瘴戍,再奏不允。因上言:「道周之罪,前兩疏已嚴矣。至此,惟有論死。死生之際,臣不敢不慎也。自來論死諸臣,非封疆則貪酷,未有以建言誅者。今以此加道周,道周無封疆貪酷之失,而有建言蒙戮之名。於道周得矣,非我皇上覆載之量也。且皇上所疑者黨耳,黨者見諸行事。道周具疏空言,一二臣工,始未嘗不相與也。今且短之,繼而斥之,烏有所謂黨,而煩朝廷之大法耶!去年行刑時,忽奉旨停免。今皇上豈有積恨于道周,萬一轉圜動念,而臣已論定,噬臍何及?敢仍以原擬上。」上從之。
123
十五年夏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提督鳳陽。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鋮為營救,得起用。
124
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能談言微中。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延儒以微詞解之,得減放。至是,上偶言及岳飛,事嘆曰:「安得將如岳飛者而用之?」延儒曰:「岳飛自是名將。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辭。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上默然。甫還宮,即傳旨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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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三月,改禮部儀制主事吳昌時為吏部文選主事,署郎中事。昌時好結納,通司禮太監王化民等,欲轉銓司。吏部尚書鄭三俊嘗以問鄉人徐石麒,答曰:「君子也。」石麒遂薦於上。蓋石麒畏昌時機深,故譽之,而三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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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轉給事中范士髦等四人,御史陳藎等六人。故事,例轉科一道二,文選主事吳昌時特廣其數,意脅臺、省,為驅除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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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河南道御史祀彪佳劾吳昌時紊制弄權。山東道御史徐殿臣、賀登選各疏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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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吏部尚書鄭三俊以薦吳昌時引咎罷,大學士周延儒放歸。給事中郝絅復劾吏部郎中吳昌時、禮部郎中周仲璉「竊權附勢,納賄行私。內閣票擬機密,每事先知。總之,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璉又延儒之罪人」。御史蔣拱宸、何綸交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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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乙卯,上自訊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脛乃止。徵延儒聽勘,延儒先薦大學士王應熊,途中密語,令先抵京。上遣緹騎趨延儒入,偵知之。罷應熊,尋誅昌時,賜延儒死。初,延儒再召時,庶吉士張溥、馬世奇以公論感動之,故其所舉措,盡反前事。向之所排,更援而進之,上亦虛已以聽。溥既沒,世奇遠權勢不入都。延儒左右,皆昌時輩,以至於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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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元路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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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神祖中葉以來,三四十年間,朝廷之局凡三變。其始天子靜攝,聽臣工群類之自戰,而不為之理,所謂鼠鬥穴中,將勇者勝耳。故其時其血玄黃,時勝時敗。其既閹寺擅權,宵人處必勝之地,正人亦戢心搏志,而甘處不勝,不敢復言戰。宵人亦不曰戰,直曰禽馘之耳。然其時正人雖嬰禍患,其心愈益喜,曰:「吾君子也。」其後魁柄已振,握照虛公,百爾臣工,皆怵然不敢窮戰,而陰制以謀。故其時氣戰者敗,謀戰者勝,謀陽者敗,謀陰者勝。凡明主所箝撻以繩貪人者,宵人皆借之以穽正人。其正人既禍敗,即無可自解,曰:「吾君子。」其宵人亦不靳歸名君子,而但使其無救於禍敗。宵人正人,皆以不敢言黨而黨愈熾,黨愈熾而國是不可問矣。究之借以朋比,斥為偽學,竄逐禁錮,殆無虛日。予以世患無真品望,不患無真經濟耳!所謂道德事功,垂之竹帛,貞之珉石,蓋概乎未有睹也。嗟乎!此後世之所以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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