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皇朝通志》卷一百二十二災祥畧 |
3 | 等謹按:史家皆志五行,始自漢書,詳列五行傳說及其占應,後代作史者皆因之。人主致中和,則天地位,萬物育,其機甚㨗,其理甚微,而為災異之學者,必欲條分縷析,遂事以求其應有不合,又旁引曲證,以傅㑹其說,此鄭樵所以斥為欺天之學也。鄭氏作災祥畧専記實迹,而削去五行相應、禨祥術數之說,誠通論已。續通志既踵其體例,編次成卷我。 |
4 | 國家重熙累洽,庥和之氣暢垓泝埏,實無所謂。變異之徴,如前史所載者至於 |
5 | 列聖相承敬 |
6 | 天勤民之心傳為 |
7 | 家法 |
8 | 皇上體中和之極,賅對育之原,兢業淵衷,無時暫釋,故不因見祥而喜,亦不待見災而凜用以承。 |
9 | 景貺而集,庥徴葢。 |
10 | 聖心即 |
11 | 天心也,茲謹就。 |
12 | 國初以來事蹟,依類臚於卷內,庶幾傳信徴實用,以仰見欽若。 |
13 | 天道敬授人時之。 |
14 | 至意焉。 |
15 | 紀災 |
16 | 等謹按鄭氏災祥,畧綜春秋迄隋千有餘年之事,蹟志天則,次以日月星志,地則次以水旱,而月與五星之薄蝕,凌犯不載,雷電雪霜氷雹之異不登,葢名之為畧,固與史家五行志體例各殊也。惟考鄭氏志於天則有天裂,天鳴諸異,於日則有衆日,並照日夜出諸異於月,則有兩月並見月晝,明諸異以類相從我。 |
17 | 朝至治光昭,天地交泰,既無此變徴,則原書類例,自當酌刪。若夫堯、湯水旱,為上世所不能無。 |
18 | 列聖厪念黎元,如傷在抱。 |
19 | 皇上周咨民瘼 |
20 | 宵旰勤求,每遇閭左偏災,立加撫䘏。是以水旱之數,較之前史為獨多者。前代水旱之來,未必盡皆入告而我。 |
21 | 朝則隠飾有譴,稽遲有罰,則無不上達之隠也。前代于水旱之告未能盡,皆邀卹而我。 |
22 | 朝則賑貸有法,蠲除有令,則無不下究之澤也」。若依鄭《志》之例,但書作某郡水、某郡旱,而不臚載。 |
23 | 恩施則 |
24 | 聖朝之厚澤深仁,超越千古者,無由共見。若於一邑一隅之旱澇,並皆敘列,則事不勝書。且賑卹蠲免之條,又當入之食貨門,而不在災祥占騐之科矣。今惟舉其事之大者,類繫於篇。 |
25 | 天類 |
26 | 順治元年八月丙辰朔,日食,在張宿八度十八分,食二分有差。二年十二月己夘朔,日食,食不及一分,是日隂雲不見。五年五月乙丑朔,日食,在觜宿十一度七分,食九分有差。七年十月辛巳朔,日食在亢宿二度十五分,食七分有差。十四年五月癸夘朔,日食,在觜宿二度十二分,食六分有差。十五年五月丁酉朔,日食,在畢宿六度五十七分,食四分有差。康熙三年十二月戊午朔,日食在斗宿二。 |
27 | 十一度二十分,食八分有差。五年六月庚戌朔,日食,在井宿九度四十五分,食九分有差。八年四月癸亥朔,日食,在婁宿十一度,食五分有差。十年八月己夘朔,日食,在張宿九度二十九分,食一分有差。十五年五月壬午朔,日食食,不及一分。二十年八月辛巳朔,日食,在翼宿初度二十三分,食三分有差。二十四年十一月丁巳朔,日食在心宿一度二十二分,食二分有差。 |
28 | 聖祖仁皇帝諭大學士等曰:天象稍有愆違,即當修省,或施行政事,有未當歟?或下有寃,抑未得伸歟?廷臣詳議以聞」。二十七年四月癸夘朔,日食在婁宿十度五十九分,食九分有差。 |
29 | 諭大學士等曰:「欽天監奏四月朔日食,凡應行應革之事,其令九卿、詹事掌印科道集議以聞」。二十九年八月己未朔,日食在張宿九度二十分,食二分有差。三十年二月丁巳朔,日食,在危宿十度五十二分,食三分有差。三十一年正月辛亥朔,日食在虛宿九度三十四分,食五分有差先期。 |
30 | 諭禮部曰:「天象之變,見於嵗首,朕兢惕靡寧,力圖修省。其罷元旦行禮筵宴」。至是 |
31 | 覽欽天監所奏日食占騐有大臣,黜近臣有憂之語,諭大學士等曰:「朕觀自古帝王、于不肖大臣正法者頗多,今設有貪汚之臣,朕得其實,亦必置之重典,此皆係於人事,凡占候當直書其占語,今欽天監往往揣度時勢,附㑹陳說,如去年視有旱狀,則用天時亢旱之占譸張殊甚,可傳欽天監諭之」。三十四年十一月己未朔,日食,在尾宿三度二十六分,食八分有差。三十六年閏三月辛巳朔,日食在婁宿一度五十七分,食十分有差。 |
32 | 諭大學士曰:「日食雖可預推,然自古帝王皆因此而戒懼,葢所以敬天變、修人事也。若庸主,則委諸氣數矣。可諭九卿有宜修改者悉以聞」。四十三年十一月丁酉朔,日食,在心宿一度二十六分,食四分有差。四十五年四月戊子朔,日食,在胃宿八度十八分,食六分有差。四十七年八月甲辰朔,日食在翼宿一度四十二分,食五分有差。四十八年八月己亥朔,日食在張宿九度二十六分,食四分有差。五十一年六月癸丑朔日食,在井宿十度三十二分,食五分有差。五十四年四月丙寅朔,日食,在婁宿十二度十九分,食六分有差,先期。 |
33 | 諭大學士、九卿曰:「自古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必實修人事,以荅天戒。其係國計民生有應行應改者,詳議以聞」。五十八年正月甲戌朔,日食,在危宿初度四十五分,食七分有差。 |
34 | 諭大學士九卿曰:「元旦日食以隂雲微雪,未見别省無雲之處,必有見者,況日值三始,人事不可不謹,政或有闕失,諸臣確議以聞」。五十九年七月丙寅朔,日食在栁宿五度十六分,食七分有差。六十年閏六月庚申朔,日食,在井宿二十九度四十二分,食二分有差。雍正八年六月戊戌朔,日食在井宿二十度四十二分,食九分,有差先期。 |
35 | 世宗憲皇帝諭大學士等曰:朕御極以來,七年之中,未遇日食。今欽天監奏稱六月朔日食,朕心甚為畏懼,時刻修省,內外臣工宜共相勉朂,以凜天戒」。尋山西廵撫,以至期隂,雨不見食,稱賀江寧織造,以是日隂雨,過午晴明,日光無虧,稱賀俱奉。 |
36 | 㫖切責。又 |
37 | 諭大學士等曰:「天象之災祥,由於人事之得失。若上天嘉佑而示以休徴,欲人之知所黽勉永保,令善於勿替也。若 |
38 | 上天譴責而示以咎徴,欲人之知所恐懼,痛加修省也。日食乃。 |
39 | 上天垂象,示儆所當敬畏,詎可以偶爾觀瞻之不顯,而遂誇張以稱賀乎?山西偶值陰雨,不可以㮣,天下江南,日光不虧。朕推求其故,葢日光外向,過午之後,已是漸次復圎之時,所虧止二三分,是以不顯虧缺之象。昔年遇日食四五分之時,日光照耀,難以仰視。 |
40 | 皇考親率,朕同諸兄弟在乾清宮,用千里鏡測騐,四周,以紙遮蔽日光,然後㸔出,又豈可因此而怠忽天戒,稍存縱肆之心乎?慶賀之奏,甚屬非理,大違朕心宣諭中外知之」。九年十二月庚寅朔,日食,在斗宿初度二十六分,食九分有差。十三年九月丁酉朔,日食,在角宿二度五分,食八分有差。 |
41 | 乾隆七年五月己未朔,日食在畢宿七度十七分,食七分有差。十年三月癸酉朔,日食,在壁宿六度四十九分,食一分有差。十一年三月丁夘朔,日食在室宿十一度二十三分,食六分有差。先期二月,上諭大學士等曰:「本月十六日月食,三月初一日日食,且自上冬以及今,春雨雪稀少,土膏待澤,朕敬天勤民之心,倍増乾惕,所望大小臣工共體朕意,加修省,迓天和夫,修省之道,以實不以文,其有闗於民生國計者,當盡心籌畫,竭誠辦理,以盡職守。若朕躬有愆,政事有闕失,應行陳奏者,即據實以聞,不得避忌瞻徇,亦不得牽引虚文,負朕諮詢之意」。十二年七月己丑朔,日食在栁宿六度三十三分,食二分有差。十六年五月丁酉朔,日食在昴宿七度三十七分,食四分有差。 |
42 | 諭曰:「日食,天象之大者,自古重之,顧僅以引咎求言,虛文從事,夫豈應天以實之義?乃者五月丁酉朔,日有食之,朕自惟宵旰憂勤,無時不深,乾惕寧待,懸象著明,始知戒謹,然遇災而懼,㒺敢不欽,戒懼修省,惟崇實政,行在鑾儀衛,早晚鼓角。是日著停止一日,以示撤懸齋戒,我君臣當就常存之,敬畏倍加謹凜,並修實政,即如朕向來巡幸地方,官惟修治道途,此外一無華飾,自乾隆十三年東巡,該撫等於省㑹城市,稍從觀美,後乃踵事増華,雖謂巷舞衢歌,輿情共樂,而以旬月經營,僅供途次,一覽實覺,過於勞費,且耳目之娛,徒增喧聒,朕心深所不取,今嵗恭遇。 |
43 | 皇太后萬夀,兆庶亦藉以申祝嘏之忱,是以俯順民情,至朕待督撫有司,惟因其能實心辦事,令地方日有起色,方加恩奬予而不知朕心者,未必不以辦差華羙,求工取恱為得計,將玩視民瘼,専務浮華,此風一開,於吏治,民風所闗者甚大,嗣後以違制論諭,中外知之」。二十三年十二月癸丑朔,日食在斗宿一度五十一分,食八分有差。 |
44 | 諭大學士九卿科道等曰:「《春秋》書日食,古聖克警,天戒惟是為兢兢。兹者季冬之朔,日食至八分之多,望日又值月食,一月之間,雙曜薄蝕,災莫大焉!我君臣當動色相戒,側席修省,念邇年來西陲底定,殊域來歸,克奏膚功,皆仰頼。 |
45 | 上蒼福佑,在朕宵旰,殷懐無刻,不以持盈,保㤗為惕,並非出於矯強,亦中外臣民所共知,苐人情當順適之時,檢持或有未至,昔人所稱人,苦不自知,良非虛語,夫天心仁愛,人事宜修,倘用人行政之間,有所闕失而不力為振飭,何以禆政治而召休和?在廷諸臣,共襄治理,寅恭夙夜,宜有同心,其各抒所見,據實敷陳,無有隠諱。二十五年五月甲辰朔,日食,在參宿一度十七分,食九分有差。 |
46 | 諭大學士等曰:「序臨北至一隂,始生薄蝕,適逢益切乾惕,所有本月朔,內廷例用龍舟,上年既以禱雨不行,今雖際時和,並飭停止,用申祇荷」。 |
47 | 天仁示戒之至意。二十七年九月庚申朔,日食在角宿三度二十六分,食五分有差。二十八年九月乙夘朔,日食,在軫宿六度一分食七分有差。三十四年五月壬午朔,日食,在畢宿八度三十八分,食三分有差。三十五年五月丁丑朔,日食在昴宿七度三十四分,食三分有差。三十八年三月庚寅朔,日食在室宿十二度三十七分,食四分有差。三十九年八月壬午朔,日食在張宿十度五十三分,食三分有差。四十年八月丙子朔,日食在張宿初度六分,食四分有差。十二月甲辰朔,日食,在斗宿二十三度四十三分,食一分有差。四十九年七月甲寅朔,日食,在栁宿十六度二十一分,食一分有差。五十年七月戊申朔,日食在栁宿五度三十五分,食四分有差。十二月,以眀年正月元旦日食。 |
48 | 命停止朝賀並。 |
49 | 宣諭中外。 |
50 | 諭曰:「五十一年正月初一日,日食,業經頒諭,停止朝賀,其救䕶典禮,禮部遵例奉行,朕仍於內殿恭設香案,䖍申祈禱以答」。 |
51 | 上天垂象,儆惕修省之意,至於下詔求言,史册所稱,朕以為轉渉虛文葢事。 |
52 | 天以實為人君者敬。 |
53 | 天勤民躬理庶務,日慎一日,乃職分所當,然即大臣言官應行陳奏事件,原當隨時入告,豈待日食,然後求言?況今毎日御便殿聽政,批答章奏,大學士、軍機大臣及九卿、科道等不時召見諮詢政務,即外省自督撫至道府,無不隨到宣召,未致民隠壅於上聞,詎因日食,方始下詔求言耶?至薄蝕天變日時度數有定。昔宋仁宗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應日食,先時日官楊維徳等請移閏於庚辰年,則日食在前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所見甚為合理,葢凡日食必以合朔移於晦日,尤為非是。又考漢、唐以來,如光武帝建武二年、北魏孝文帝延興四年,太和十四年,唐太宗貞觀六年,均以正月朔日食昔我。 |
54 | 皇祖時,以康熙三十一年及五十八年正月朔日食,且三十一年錫伯𤓰爾察達呼爾等來歸,喀爾喀格、楚爾喀亦以屬裔來歸之事,可見日食為定數,而君人者則當因此益加戒懼。至於以改移為消弭之說,則尢斷斷不可朕踐阼之始即叩 |
55 | 天黙禱以若䝉 |
56 | 天佑享國至六十年,即當傳位歸政,不敢如皇祖之數逾花甲。今幸五十年來夀,逾古稀,康強如昔,惟有宵旰勤求,不遑暇逸以仰副。 |
57 | 上天眷顧之殷。 |
58 | 祖宗付託之重設,以天變為可消弭,即於今嵗歸政,則是移咎後人,圖卸已責,如宋髙宗年未六十,傳位孝宗,置軍國大事於不問,不獨無以對。 |
59 | 天並無以對子,朕豈肯出此乎?從前推算天行度數,乾隆六十年乙夘,亦當正旦日食,與今嵗同,若於是年歸政,則值嗣子首嵗元正,尤屬非宜,朕心亦有不忍何,若以是嵗為朕臨御六十年,頤和錫福之餘,即以次年為嗣子迎。 |
60 | 庥改元之始,國祥家慶。 |
61 | 天日重光,以符朕首,祚之祈,以紹我大清,億萬年之寳命,不其懿歟?然此願亦不敢期,必總以猶日,孜孜以靜俟。 |
62 | 上天垂佑耳,將此通諭中外臣民,咸知朕意。等謹按鄭氏災祥,畧但紀日食而不及月食,蓋以日為陽象,故春秋書法特重,日有食之,今從其例。 |
63 | 右日食。 |
64 | 順治九年九月,太白晝見。是月乙未辰時,太白見於翼宿三度。丙申酉時,有流星起中天,入紫微垣時。 |
65 | 世祖章皇帝將巡塞外,以上天垂象,即行停止。 |
66 | 康熙三年十月,彗星見東南方。是月己未朔,彗星見於軫宿之次,在左轄星之旁,其體㣲小,毎夜逆行,尾迹漸長,經翼、張、井、昴、胃諸宿。至十一月庚戌,在婁宿之次。 |
67 | 聖祖仁皇帝諭議政王大臣曰:「星象示異,皆因徳薄敷政,失宜所致,今惟力圗修省,務期允當以答」。 |
68 | 天心四年二月,彗星復見。先是三年十二月壬戌,彗星移奎宿之次,其體漸小。四年正月癸巳,不復,見二月。 |
69 | 己巳,復見東南方,在女宿之次,閱十餘日,經虛室壁三宿。 |
70 | 諭曰:「異星復見,實由徳薄所致,上天垂象,屢示警戒,敢不益圖。修省以後,凡用人行政,務加敬慎,以求允當,至於闗係國家利弊、民生休戚,應興應革事宜,內而部院及科、道官外,而督撫其各抒所見,以備採擇,朕不憚改正」。七年五月,太白晝見。是月甲辰未時,太白見午位,在栁宿三度。丙午、庚戌同。癸丑,諭曰:「太白晝見」。 |
71 | 天象屢示儆戒,朕甚懼焉,今力圗修省,彌加敬慎,勵精勤政以答」。 |
72 | 天心在內部,院官各盡乃職,公亷自効,在外督撫提鎮以下,各綏理地方,撫恤軍民,咸今得所」。二十一年七月,彗星見東北方。是月己巳,彗星見於井宿之北,其色白,尾迹指西南。壬申,行東北,尾迹長六尺餘。癸酉,諭大學士等曰:「天道闗於人事,彗星上見,政事必有闕失。其應行應革者,令九卿、詹事、科道㑹議以聞」。 |
73 | 乾隆七年正月,異星見東南方。是月丙戌,異星見于斗宿之次,在天弁第二星之上,其色黃白,向西北逆行四十餘日,隠伏。八年十一月,彗星見。是月己亥,彗星見奎壁之中,距奎宿第二星二度,體如彈丸,其色黃,尾迹長尺餘,每夜向西逆行,由戌宫至亥宮,十二月丁夘。 |
74 | 上御門聽政畢。 |
75 | 召大學士等前曰:「星象見異,朕思天心仁愛,垂象示儆,必政事之間,有所缺失。我君臣當夙興夜寐,勤加修省以回」。 |
76 | 天意惟是應天以實,不以文,修省之實,非徒託之空言也,且《書》不云乎?王省惟嵗今嵗,序將周正其時矣!我君臣必深思所以致此之由,缺失何在?亟圗悛改,庶幾盡事天之道,有以感召和氣,而消未萌之𤯝也」。癸酉,諭曰:「昨召見大學士陳世倌,據奏近日彗星見,宜下修省之詔,宣示百官。朕思人主君臨天下,敬天勤民之心,必嚴恭寅畏,無時不凜。 |
77 | 上帝之鑒觀,念兆人之休戚,以期弭咎於未然。誠以修省,全在乎平日。此朕之所以夙夜兢兢者事。 |
78 | 天以實不以文,以誠不以偽也,若但托於文告,飾為敬慎警懼之詞,而無引咎責躬之實,徒務臣民之觀聽以塞責,是眀以示戒而更加粉飾,則欺世慢天,其過愈大,豈能感召天和,潛消沴戻乎?前日御門時,朕面降諭㫖,原欲與大臣等交相儆省,深思所以致此之由,缺失何在?亟圖悛改,格天之道,惟在乎修省之實,而不在修省之文,我君臣其共勉之。十三年三月,客星見東方。是月癸丑,客星見於室宿第三星之南一度,其色黃向東順行,至次日即消。二十四年三月,彗星見東南方,是月甲午,彗星見於虛宿之次,其色蒼白,尾迹長尺餘,指西南,毎夜順行,十餘日伏不見,四月戊辰,復出西南方,在張宿第二星之上,體勢甚微,向東順行,至五月初,仍隠伏,至十一月戊辰,有客星見東南方,在未宮井宿四星之下,自未宫行至酉宮胃宿之次,尋亦隠伏。三十四年七月,彗星見東南方。是月甲辰,彗星見于昴宿之次,體如彈丸,其色蒼白,尾迹長二尺餘,指正西偏南,毎夜順行,八月望,後伏不見,十月,復移見西方,尋即隠伏。三十五年閏五月,客星見東南方。是月己酉,客星見于斗宿之次,在天弁第一星之西,其色蒼黃,毎夜向北行十餘日即隱伏。十一月,彗星見東南方,是月彗星見于栁宿之次,在第一星之下,色蒼白,尾迹長尺餘,指南,每夜向北行十餘度,七日隠伏。 |
79 | 右星變 |
80 | 《皇朝通志卷一百二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