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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48 史部·編年類存目

《卷48 史部·編年類存目》[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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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四十八

史部四》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考定竹書》十三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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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孫之騄撰。之騄有《尚書大傳》,已著錄。是編以沈約所注《竹書紀年》未為詳備,因採摭諸書別為之注。然之騄愛博嗜奇,多所徵引,而不能考正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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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帝癸十年地震,引華嚴合《論大地有六種震動》,所謂遍動、遍起、遍湧、遍震、遍吼、遍擊者為說,殊為蕪雜。又劉知幾《史通疑古篇》中,排詆舜、禹,以末世莽、操心事推測聖人,至為乖謬。而一概引用,漫無辨正。沈約注出依托,尚能知伊尹自立之誣、太甲殺伊尹之妄。之騄乃旁取異說,以熒耳目。云能補正沈注,未見其然。惟《拾遺》記商均暴天下之類,辨別誣妄;《路史》帝杼遷老王之類,考訂訛謬;間有數處可取耳。至所稱《逸文》,採摭頗備。然如晉幽公會魯季孫一條,今本有之,而注曰無。又如湯十九年至二十四年皆書大旱,蓋作書者依托《墨子》湯五年旱之文。此本竟脫去「二十一年大旱」、「鑄金幣」二條,則亦不可盡據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五代春秋》二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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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洙撰。,字師魯,河南人,天聖二年進士,授絳州正平主簿。以薦為館閣校勘。累遷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以爭水洛城事移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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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為董士廉所訟,貶崇信軍節度副使,監均州酒稅,卒。事跡具《宋史》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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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邵伯溫《聞見錄》,載歐陽修作《五代史》嘗約與洙分撰。此書或即作於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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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體用編年,與修書例異。豈本約同撰而不果,後乃自著此書歟?所載始梁太祖開平元年甲子,迄周顯德七年正月甲辰。鄭樵《通志藝文略》作二卷,與今本合。趙希弁讀書附志》則作五卷,或別本流傳,以一代為一卷歟。穆修《春秋》之學稱受之於洙。然洙無說《春秋》之書。惟此一編,筆削頗為不苟,多得謹嚴之遺意,知其《春秋》之學深矣。已載入所作《河南集》中,此蓋其別行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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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初原自為一書,故仍存其目焉。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少微通鑒節要》五十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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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贄編。,字叔直,崇安人。政和中,太史奏少微星見,朝命舉遺逸之士。有司以應詔,辭不赴,賜號「少微先生」。是書取司馬光資治通鑒》刪存大要,然首尾賅貫,究不及原書。此本為明正德中所刊,前有武宗《御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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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願鄂州小集》末載王瓚《月山錄跋》,結銜稱「通鑒節要纂修官」,疑正德時又為重修,非複之舊本。又《明史李東陽傳》,稱東陽奉命編《通鑒纂要》。既成,瑾令人摘其筆畫小疵,除謄錄官數人名,欲因以及東陽,東陽大窘,屬焦芳與張彩為解,乃已。又《張元禎傳》稱為《通鑒纂要》副總裁。《纂要》當即《節要》,蓋史偶異文。然則此書乃東陽及元禎所定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八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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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本題「朝散郎尚書禮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李燾經進」。考《宋史·藝文志》及燾本傳,惟載所著《續通鑒長編》,無此書之名。此本《目錄》末有「武夷主奉劉深源校定」一行,亦不知為何許人。書中所記皆北宋事跡,體例與《宋史全文》約略相似,而闕漏殊甚。蓋亦當時麻沙坊本,因燾有《續通鑒長編》,托其名以售欺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增節音注資治通鑒》一百二十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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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唐老編。唐老,會稽人,淳熙進士第一。故此書亦稱《陸狀元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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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於司馬光書內鈔其可備科舉策論之用者,間有音注。然淺陋頗甚,亦寥寥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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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有《總例》云:學者未能遍曉出處,則於詞賦一場,未敢引用。足以見其大旨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通鑒綱目測海》三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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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撰。,字太虛,一字養正撫州人,事跡具《元史·儒學傳》。是書以糾《通鑒綱目》書法之同異。卷末有大德丙午《自跋》曰:朱子作《綱目》、續《春秋》,然其間書法,可商略者猶多。間附己意,緝成《綱目測海》三卷,示兒輩云云。蓋不知《綱目》出趙師淵之手,猶誤以為朱子書也。書中所列凡三例。一辨胡、呂二家所注。如魏徙都大梁條,胡氏謂魏王不恨不用孟子,而恨不聽公叔之言,中以為徙都之後六年,孟子方至魏之類是也。一發明二家所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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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秦人誅衛鞅條下,中補注曰:書秦人何,鞅得罪於眾,猶共誅之之類是也。一乃糾正本書之訛異。於全書之中,不過十之二三耳。其中如秦魏冉出其故君之妃歸於魏一條,中謂諸侯之妻宜稱夫人,不宜稱妃。不知元妃孟子,固《左傳》文也。又漢元狩六年封三王一條,中謂宜載誥策之辭。不知《綱目》紀事之書,非載文之書也。又莽廢孺子一條,中謂既書始建國元年,則不必書莽。不知孺子廢而後成為始建國也。又秦王世民殺太子建成一條,中謂宜削秦王字,此泥以爵字為褒貶例也。又張柬之等舉兵討武氏一條,中謂多「之亂」二字,不知書法在「討」字,此二字刪之固可,存之亦無害也。又晉主重貴發大梁一條,中謂「宜書北遷」,不知朱子宋人,避二帝北遷之事,變其文也。其他間有可取,不過摭拾細碎,不能深裨於史學。《綱目》非無可糾,如中此書,尚未足以糾《綱目》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通鑒綱目釋地糾繆》六卷、《補注》六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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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張庚撰。,字浦山,秀水人。是書以《通鑒綱目集覽》、《質實》謬誤不少,惟胡三省《通鑒注》頗屬精當,可以正二書之謬。又校以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及《輿圖》等書,為《糾繆》以正其失,又為《補注》以拾其遺。用力頗為勤摯。然《集覽》、《質實》之荒陋,本不足與辨。今既與之辨矣,則宜元元本本,詳引諸書,使沿革分合,言言有據。庶幾以有証之文,破無根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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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糾所補,乃皆不著出典,則終不能關其口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帝王紀年纂要》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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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罕撰,明黃諫補。察罕官至平章事,事跡具《元史》本傳。有《從古正文》,已著錄。其書本《皇極經世》為准,自太皞以下諸帝王,各載其在位年數,而略述興廢大旨於每代之前。察罕成此書在皇慶元年,嘗奏進於朝,程鉅夫為之序。至明景泰中,諫複為《續輯》,改原本每代下至延祐戊午若干年為下至洪武戊申若干年,並補入元代諸帝紀年。然簡略太甚,不足以資考訂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明本紀》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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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撰人名氏。紀明太祖事跡,自起兵濠梁,迄建國金陵。皆分年排載,頗為詳備。蓋亦自實錄中摘出編次者。惟自洪武三年正月以後並闕,或草創未竟之本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世史正綱》三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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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濬撰。有《家禮儀節》,已著錄。是書本明方孝孺釋統之意,專明正統。起秦始皇帝二十六年,訖明洪武元年,以著世變事始之所由。於各條之下隨事附論。然立說多偏駁不經。如紀年乾支之下皆規以一圈,中書國號。至元代則加以黑圈。迨至正十五年明太祖起兵,則為白圈。其說以為本之《太極圖》之陰陽,至是天運轉而陽道複,陰翳消也。率臆妄作,為史家未有之變例,可謂謬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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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禎池北偶談》,稱其議論嚴正,殊為太過。陶輔《桑榆漫志》,稱其義嚴理到,括盡幽隱,深得「麟經」之旨。胡應麟《史學占畢》,稱《春秋》之後有朱氏,而《綱目》之後有邱氏,更乖舛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通鑒綱目前編》三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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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誥撰。自號函谷山人,靈寶人,吏部尚書之子,文淵閣大學士贊之兄,兵部尚書論之弟。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謚莊敏。事跡附見《明史·許進傳》。是書以司馬光《通鑒》、朱子《綱目》皆不直接《春秋》,中間闕七十餘年之事。金履祥通鑒前編》,書法又多舛迕。乃重輯是編,以訂訛補闕。其中如辨宋昭公非周元孫,魏文侯未弒晉幽公,趙鞅、趙無恤之卒歲《史記》並誤,亦小有考証。而摹仿《春秋》過甚,拘文牽義,往往畫虎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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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生例於《春秋》之外。如《春秋》書衛侯毀滅邢,說者謂惡其滅同姓。又或以為因下衛侯毀卒之文而訛。已非成例。而誥於楚子章滅陳書名,於越勾踐滅吳並削爵。《史記·越世家》,越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所謂伯者,蓋為方伯,非由子爵晉為伯爵也。誥乃自是,俱書越伯。至於《春秋》無事必書時,例也,於春特書王正月,明正朔也。誥於無事之年既不備書,又不書王正月。必於年下別標一「春」字,《自序》謂行夏時,重歲首也。亦不善於學步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經世策》一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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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校撰。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是書編年紀事,起漢高祖奉楚懷王命伐秦之歲,止文帝末年。似於《通鑒綱目》中偶拈一二卷,以己意筆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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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旨欲仿《春秋》,而既非經體,又非傳體。如高帝元年書曰:「沛公掾蕭何收丞相府圖籍,不及收博士所藏,先王典籍遂滅,齊、魯諸儒傳習自孔氏者不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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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仿《春秋》何例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人代紀要》三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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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應祥撰。應祥,字惟賢,號箬溪長興人,弘治乙丑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是書以編年紀事,雖無事必書其年。蓋合《甲子會紀大事記》而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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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繁簡失倫,多未盡當。其中無年可編者,亦往往隨意科配。如荀悅著《漢紀》、《申鑒》,皆強系之獻帝乙酉年。恐必不然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嘉隆兩朝聞見紀》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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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越撰。,字韓峰,南京錦衣衛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是編以薛應旂憲章錄》、鄭曉學編》諸書止載武宗以前事,故續取世、穆兩朝政跡,匯次成編。起正德十六年世宗即位,止於隆慶六年。朱之蕃謂其為野史之良。然所採書目,自《明倫大典》以下僅四十一種,未為贍備。而所附案之文如五元臣皆不利之類,亦體雜說部。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明大政記》二十五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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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禮撰。,字必進豐城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工部尚書。《明史·藝文志》載禮《大政記》三十六卷。此本為萬歷中應天周時泰所刊。其中禮所輯者至武宗而止,僅二十卷。其《世宗》四卷,即范守己之《肅皇外史》。《穆宗》一卷,則譚希思所續編。卷目與史志不符,蓋時泰已有所合並也。禮明習朝典,以史學自任。而所記多採撮實錄,詳略未能得中,異同亦鮮能考據。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明六朝索隱》十六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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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本題明雷禮撰,何應元校。應元不知何許人。其書以正統景泰天順成化弘治正德六朝事跡編年紀錄。考《明史·藝文志》不載是書。疑後人從實錄抄撮而成,托名於禮。其稱《索隱》,亦不知何所取義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通鑒綱目前編》二十五卷編修邵晉涵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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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軒撰。,字叔後,渭南人。據軒《自序》,題吏部文選司郎中前翰林院庶吉士。《明史》附見《南居益傳》,亦雲官吏部郎中,嘗著《綱目前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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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又有其門人楊光訓《序》,稱軒為渭上先生,壯游金馬,閱銓曹,歷藩臬。是其官不終於郎中。《陝西通志》稱其終山東參議,與光訓《序》合,當得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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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太學進士題名碑》載軒為嘉靖癸丑進士,而《通志》作甲辰進士,則《通志》又傳寫之誤矣。此書以金履祥通鑒前編》、陳桱《通鑒前編外紀》合並刪削,共為一編。起自伏羲,終於周威烈王。然不明提綱分目之法,冗瑣糅雜,殊無可取。至於引《爾雅》曰:「熊羆貔貅貙虎六者,猛獸可以教戰。」引《左傳》曰:「龍角亢星也,建戌之月見於東方,故戒民以土工之事。」《爾雅》、《左傳》皆無其文。蓋有明一代,八比盛而古學荒。諸經注疏,皆以不切於時文,庋置高閣。故雜採類書,以訛傳訛,至於如此。又金履祥受業王柏,故徵引師說,稱「子王子」。此書既盡變履祥之例,而引王柏之說,仍稱為「子王子」。是更與不去葛、龔同一例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龍飛紀略》八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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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樸撰。,字華甫,詔安人。是編仿《綱目》體例,紀明太祖事跡。初名《征伐禮樂書》,後改今名。自壬辰至壬午,共五十一年。蓋據《元史》及明初武胄貼黃列傳、則例紀載,旁蒐博採而成。前有嘉靖甲辰《林希元序》及樸《自編通例》。是時建文年號未複,故於己卯以後四年,仍以洪武紀年,旁注建文於下。自屬當時功令,未足為譏。若自壬辰至丙午,明號未建,順帝儼存,猶是元之天下。乃削去至正年號,惟書甲子。則偏僻太甚,於公議為不協矣。至所謂成化間續編《綱目》,托克托用兵六合,有「賊勢大蹙」之句,不知彼時明祖正在六合,罔識諱避云云。律以臣子之義,鑿然正論。雖起商輅於九原,無詞以解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宋元資治通鑒》一百五十七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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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應旂撰。應旗有《四書人物考》,已著錄。是編續司馬光資治通鑒》而作。朱彞尊靜志居詩話》嘗譏其孤陋寡聞。如王偁、李燾、楊仲良、徐夢莘、劉時舉、彭百川、李心傳、葉紹翁、陳均、徐自明諸家之書,多未寓目。並《遼》、《金》二史亦削而不書。惟道學宗派特詳爾。今核其書,大抵以商輅等《通鑒綱目續編》為藍本,而稍摭他書附益之。於《宋》、《元》二史,未嘗參考其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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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於元豐之更官制,至元之定賦法,一切制度,語多暗略。於《本紀》、《列傳》亦未條貫。凡一人兩傳,一事互見者,異同詳略,無所考証,往往文繁而事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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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永寧公主衣貼繡鋪翠襦,入宮中請以金飾肩輿,為藝祖所戒。既載於開寶五年矣,複見於開寶八年,而訛為「永康公主」。丁謂誣謫寇准,王曾疑其太重,丁謂曰,居停主人勿複言。既載於天禧四年矣,複見於乾興元年。越州升為府,既載於建炎四年矣,複見於紹興元年。甚至真德秀兼宮教,勸濟王孝敬以俟天命語,一篇之中,前後兩見。其餘重沓竄易之誤,不可枚舉。所紀元事,尤為疏漏。惟所載道學諸人,頗能採據諸家文集,多出於正史之外。然雜列制誥、贈言、寄札、祭文,鋪敘連篇,有同家牒,律以史法,於例殊乖。至於引用說部以補正史之闕者,又不辨虛實,徒求新異。如載吳曦之誅云:「初曦未叛時,嘗校獵塞上。一日夜歸,笳鼓競奏,轔載雜襲。曦方垂鞭四視,時盛秋天宇澄霽,仰見月中有一人,騎而垂鞭,與己惟肖。問左右,所見皆符,殊以為駭。嘿自念曰:『我當貴,月中人其我也。』揚鞭而揖之。其人亦揚鞭。乃大喜,異謀由是決」云云。其事雖見岳珂桯史》。小說家無稽之語,可入諸編年之史乎?雖多亦奚以為,此之謂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甲子會紀》五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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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應旂撰。前四卷以六十甲子紀年。上自黃帝八年,下至嘉靖四十二年,為七十二甲子。又每年之下亦略紀大事,以備檢閱。第五卷則取邵子《以元經會》之語,略論洪荒以來,而以邵子《觀化詩》附焉。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憲章錄》四十七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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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應旂撰。所載上起洪武,下迄正德,用編年之體。蓋以續所作《宋元通鑒》。然採摭雜書,頗失甄別。如惠帝遜國,事本傳疑。應旗乃於正統五年十二月書思恩州土知州岑瑛送建文帝入京,號為老佛。豈史氏闕文之義耶?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考信編》七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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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思撰。,字子睿,鄞縣人。嘉靖丙辰進士,官至青州府知府。是書皆載上古之事,其目有二:曰《原始考》,始自盤古氏,迄於燧人氏;曰《讀墳考》,始自庖犠氏,迄於帝魁。編年紀月,記動記言,全作策書之體。如珥筆其側,親注起居,又不言其何所據。乃題曰《考信》,名實可謂舛迕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昭代典則》二十八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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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昇撰。光昇,字明舉,晉江人,嘉靖乙丑進士,官至刑部尚書。是書起元至正壬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慶二年而止。編年紀事,每條皆提綱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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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前四卷,自至正壬辰洪武建元以前,以明紀年,而元事則隨年附見。雖當時臣子之詞,然順帝北行以後,以明紀年可也。若至正戊申以前,非惟元祚未移,儼然共主。即韓林兒龍鳳紀年,明主亦自奉其朔,乃於其初起兵時即削元號,究非萬世之公論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成憲錄》十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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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撰人名氏。記明太祖英宗五朝之事。考明太宗廟號,至嘉靖十七年始改曰成祖。此書仍稱太宗。是作於成化後,嘉靖前也。書中所載,事實少而誥敕多。如洪武元年二月,詔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並載太祖《遣祭之諭》。今《本紀》乃止書祀國學而不及闕里。又《本紀》載洪武十年十二月高麗使五至,以嗣王未立卻之。十二年十二月高麗貢黃金百斤、白金萬兩,以不如約卻之。而此書又載洪武十二年五月諭遼東守將潘敬、葉旺勿納鄭白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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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足以補史傳之闕。然浮文妨要者終多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秘閣元龜政要》十六卷浙江孫仰曾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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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撰人名氏。書中已稱成祖,則嘉靖以後人作也。所紀皆明太祖事。然起於元順帝至正十六年張士德取常熟,終於洪武二十八年。首尾皆不完具。殆前後各佚一冊,今本卷第又傳寫者所改題歟。大致與《太祖實錄》相出入,亦無異聞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明通紀述遺》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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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本一卷、二卷、四卷、五卷、八卷、九卷、十卷、十二卷皆題繡水卜世昌校訂。三卷、六卷、七卷、十一卷皆題繡水屠衡校訂。前有《馮夢禎序》,惟稱世昌。又有卜萬祺、屠隆二《序》,則兼稱衡。蓋二人合作,仿《新唐書》各署姓名例也。其書補東莞陳建《明通紀》之遺。起元至正十一年,終明隆慶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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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年紀載,多捃拾稗史之言,冗雜特甚。如首卷多載元順帝荒淫瑣事,與明無關,殊失斷限之義。又如以成祖征漠北時太監沐敬進諫之事竄入建文四年之末,則紀載之無法,可以概見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世穆兩朝編年史》六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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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大綸撰。大綸,字華平,嘉善人,萬歷甲戌進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謫江西布政司理問,終於奉新縣知縣。是編成於萬歷丙申。所載自嘉靖元年四十五年,凡四卷。自隆慶元年六年,凡二卷。前有《項維楨序》,但稱《永陵信史》。據大綸《自序》,蓋先成《世宗編年》,後乃續以《穆宗》云。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明大政纂要》六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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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希思撰。希思茶陵人,萬歷甲戌進士,官至四川巡撫。是書所記,自洪武元年隆慶六年。凡大事皆編年紀載,每帝皆有《論贊》。卷首載萬歷己未修撰《韓敬序》。有云:「侍御方壺劉公,持斧畿輔,捐俸刻之。」是此書向曾刊刻。今鈔本卷首,仍存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印,則當為未刊以前藏本。其中多塗乙增損之處,似即希思之原稿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大政記》三十六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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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楨撰。國楨,字文寧烏程人,萬歷己丑進士,官至文淵閣大學士,謚文肅,事跡附見《明史·朱國祚傳》。是書始洪武元年戊申,終隆慶六年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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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年紀載,繁簡多有未當,殊乏史裁。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兩朝憲章錄》二十卷浙江朱彞尊家曝書亭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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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瑞登撰。瑞登,字雲卿武進人,由貢生官光州訓導。先是薛應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為《憲章錄》。瑞登因輯嘉靖、隆慶兩朝以續應旗之書。大抵抄撮邸報而成。有巡撫河南御史陳登雲、李時華二《序》,一作於萬歷癸巳,一作於甲午。又有瑞登《自序》,惟頌世宗初政及遺詔,並費宏調燮之勛、徐階受顧之跡。蓋謂嘉靖中年壞於任用嚴嵩,而不欲顯言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國史紀聞》十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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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銓撰。宇衡,沁州人,萬歷甲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巡按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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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元年,大兵破遼陽,殉節死,贈兵部尚書,謚忠烈,事跡具《明史·忠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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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編起元至正十二年明太祖起兵濠州,迄於武宗之末。編年紀載,有綱有目。名曰《紀聞》者,銓自以職非史官,不得見實錄、記注,僅取各家之書,討論異同,編次成帙。所謂得之傳聞而不敢據以為信也。書成於萬歷庚戌,至天啟甲子始刊行之。徐揭先為之序,其子道浚又重為校訂云。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綱鑒正史約》三十六卷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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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錫疇撰。錫疇,字九疇,號瑞屏崑山人,萬歷己未進士崇禎末,官至南京禮部侍郎。福王時,進尚書。後為總兵官賀君堯所殺。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編年紀載,於歷代故實粗存梗概。蓋鄉塾課蒙之本。至《綱鑒》之名,於《綱目》、《通鑒》各摘一字稱之,又顛倒二書之世次。尤沿坊刻陋習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歷代二十一傳殘本》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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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元初撰。元初有《律古詞曲賦叶韻》,已著錄。是書略仿《資治通鑒綱目》之例,以二十一史各編年為傳,故曰《二十一傳》,然非傳體也。此本惟存《季周傳》十一卷、《嬴秦傳》一卷。其為刊刻未竟,抑傳本闕佚,均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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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所存者觀之,大抵疏漏百出,漫無體例。其佚亦不足惜也。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春秋編年舉要無卷數,兩江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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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時偉撰。時偉有《正韻箋》,已著錄。是書成於崇禎甲戌。凡前後二編,皆仿《史記年表》之例,以國為經,以事為緯。前為《春秋列國編年舉要》,起周平王四十九年己未,訖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以括春秋大要。後為《獲麟後七十七年編年舉要》,起敬王三十九年庚申,迄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以補《通鑒前編》。首有《春秋托始論》,據洪邁容齋隨筆》之說,謂春秋始隱公,為治鄭莊,以強侯跋扈實自寤生始也。次為《春秋列國君臣總論》三篇,隨意斷制,未為精確。其謂無季氏則魯不昌,無二氏則季孤立,頗為乖剌。又有《獲麟後編年總論》,辨魏文侯師子夏在未命為諸侯以前,亦無關大義。二《編》惟《後編》有《引》,稱竊於諸書中採十一於千百,私為《編年舉要》。既而深思,恐開後人以懶惰之端,遂舉覆瓿,不複災木,止存七十七年事。然則當時僅刊其《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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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則二《編》俱在,蓋猶其家藏未刻之稿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皇王史訂》四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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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李學孔撰。學孔,字瞻黃,渭州人,順治中嘗官大寧衛斷事。是編以劉恕《外紀》義類未確,端緒難明,因訂正其文。上自盤古氏,下訖周幽王。東遷而後,春秋既作,則不複錄焉。大抵摭拾羅泌路史》之說,加以臆斷耳。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此木軒紀年略》五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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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闕如編》,已著錄。康熙甲午,故戶部尚書王鴻緒纂輯《明史》,袁熹預其事。開局月餘,以持論齟齬辭去。乃自以其意著此書。紀事始於帝堯,編年則始於春秋。撮其治亂興亡之大端,而各系以論,亦頗考証其異同。未及卒業,僅及漢順帝而止。其門人徐逵照裒輯剩稿,編為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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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標識,提其綱要。二卷、四卷、五卷則逵仿袁熹之例,補為標識者也。其書敘述簡明,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持論亦多平允。而愛奇嗜博,好取異說。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稱王,九年衛武公攻殺其兄共伯而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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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書訛異,皆不以為非。甚至何休注《公羊傳》謂平王四十九年魯隱公受命之元年,而比周於二王之後。亦以為其理謬而其意善,殊為乖舛。其訂正事實,多所糾正。然好以明人所刻《竹書紀年》為據,不知其偽。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孫會以廩丘叛,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類,皆執以駁《史記》,亦為失考。至於《孟子》所載之曹交,本不云曹君之弟,稱曹君之弟者乃漢趙岐注。朱子偶然因之,失於詳核。袁熹不考舊文,誤執之以疑《史記》,並疑《春秋》,所見更左矣。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讀史綱要》一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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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王植撰。有《四書參注》,已著錄。此書紀歷代帝王年號,而附錄僭偽諸國。排比舊文,有如簿籍,不足以當著書。其以西夏、遼、金並列,尤為紕繆。

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右「編年類」三十七部、八百四十七卷,內一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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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綱鑒正史約》之類,坊刻陋本,不足以言史矣。然《五經四書講章》,雖極陋劣,不能不謂之經解也。故亦附存其目。此類至夥,姑就所見者載之,如經書講章之例。
URN: ctp:ws85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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