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江南通志卷六十六 |
3 | 河渠志 |
4 | 水利治績 安慶府。 |
5 | 明嘉靖元年,安慶知府胡纘宗開潛山縣吳塘石渠、汪偉潛山新開吳塘石渠記》國朝順治九年,宿松知縣孫繼文督修蓮花、荆橋、羅隠諸塘。 |
6 | 十八年,潛山令常大忠遷吳塘堰、《金闇潛山吳塘堰碑記》。 |
7 | 康熙十年,增築宿松縣蓮花荆橋諸塘。十一年,望江縣知縣劉天維修築西圩龍燮修築《西圩記》 |
8 | 桐城知縣胡必選修城北河堤,胡必選桐城修河紀事。 |
9 | 徽州府: |
10 | 宋紹定四年,建徽州府石梁錢《時記: |
11 | 明天順八年,休寧縣人汪世寧築兗山堨、吳寛、休寧縣兗山二堨記 |
12 | 萬厯中,休寧縣知縣魯㸃築陽山魯公堤、邵杰記 |
13 | 三十五年,歙縣知縣張濤築張公堤。國朝康熙二十七年,徽州知府朱廷梅修漁梁壩。朱廷梅修《漁梁壩記》寧國府。 |
14 | 唐上元中,觀察使薛邕築薛公堰,引水溉田。大厯三年,觀察使陳少游置徳政陂。 |
15 | 元和四年,重興大農陂韋瓘大農陂記畧 |
16 | 咸通五年,修築永豐陂。 |
17 | 咸通中,重修大農陂及肖陂。五代南唐築大農陂,置石堰,開荒埂數百畝。宋淳熙十四年,重脩肖陂。 |
18 | 十五年,南陵令郭蕘重修大農陂永豐陂謝諤《重修大農陂永豐陂記》 |
19 | 明隆慶中,涇縣令開承流壩,溉田二千畝。萬厯九年,南陵縣令沈堯中築北關堰。十一年,南陵縣令沈堯中築萬年堰。十三年,南陵縣令沈堯中築西溪堰。四十七年,修築宣城諸圩,湯賓尹修築宣城諸圩記畧 |
20 | 天啓元年,築張公壩。 |
21 | 國朝康熙五十九年,加築東溪、石堰、池州府。 |
22 | 宋周湛築新河宋史》,仁宗末,周湛為江、淮制置發運使,謂大江、厯、舒州長風沙,其地最險者,石牌灣役三十萬工,鑿河十里以避之,人以為利。 |
23 | 神宗初,鼂仲參以通判舒州攝州事。以羅刹石之險,請鑿秋口浦、樅陽渠以避之,報可。 |
24 | 明成化二十一年,石埭縣知縣蕭環築南洪口陂、張輝《蕭侯陂記》 |
25 | 正徳十一年,知府何紹正作新河堤,知府何紹正築何公堤,在城西新河口,長四十丈,高三丈,以障江水。 |
26 | 隆慶中,知縣姚孟賢濬新河。萬厯中,理刑秦懋義築翠微堤,又兵備副使馮叔吉築千栁堤,貴池縣知縣王啓棠修千栁堤,知府趙安治查村堰淤淺者浚之,曲防者撤之,灌田一千三百餘畝。 |
27 | 國朝順治中,知府梁應元修翠微、千栁二堤,後知府顔敏重修。 |
28 | 太平府: |
29 | 南北朝齊竟陵王子良表:上遣五官殷濔等巡履丹陽等縣,得堪墾之田,合計荒熟有八千五百五十四頃,治塘遏水,用夫十一萬八千餘,一春就功,便可成立。㑹遷官事寢。 |
30 | 宋紹興二十三年,大水,諸圩盡決,遣鍾世明相視修築。當塗縣知縣張津築長圩一百八十里,包諸小圩,又為民築者四百七十二所。 |
31 | 隆興二年,户部侍郎葉衡奉詔核實太平州圩岸,黄池鎮福定圩周四十餘里,延壽等五十四圩周一百五十餘里,并濱岸植榆栁。下詔褒美。 |
32 | 乾道九年,詔修圩岸當塗,奉詔修築四百七十二所。 |
33 | 元至治元年,當塗令陳昌浚市河徐抗、翁浚《市河記》 |
34 | 至正四年,照磨石處遁,命曹吏朱榮甫修復壊圩三百六十餘所。 |
35 | 明永樂八年詔修圩岸以備風濤。萬厯三十六年,知縣朱汝鰲修築官圩隄岸,畫段分工,高三尺,闊倍之,作中心埂,自青山屬黄池為官圩,西岸至今賴焉。 |
36 | 廬州府: |
37 | 明正綂元年,知州王仕錫築黄金城牐。嘉靖二年,劉欽順增築洋萍舊隄,又開溝以通梘溝、八稜溝。 |
38 | 萬厯三年,舒城令姚時隣修水利,自七門嶺至十丈陂,並增築、盛汝謙舒城縣重修水利記》四年,舒城令姚時隣重築洋萍陂。 |
39 | 九年,知無為州。查志文築神塘隄、鳳陽府。 |
40 | 周定王時,楚令尹孫叔敖作芍陂,溉田萬頃。按芍陂在壽州安豐城南,亦曰安豐塘,以水逕芍渟,積而為湖,故謂之芍陂,又謂之期思陂,與楊泉陂、大業陂並楚相孫叔敖所作。其水西自六安龍穴山,東自濠州,横石東南自龍池山胥注,於陂陂原設五門後,更開三十六門,今又作減水牐四座,水漲則開門以疏之,水消則閉門以蓄之,三百餘里支流分注,溉田萬餘頃。 |
41 | 唐顯慶中,修治牌湖隄。 |
42 | 乾封中,修千人塘以溉田。廣徳二年元載,置永樂渠以溉高原田。宋熙寧九年,劉瑾言: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壽州安豐縣、芍陂等可興置,欲令轉運司選官覆按。從之。明永樂間户部尚書鄺埜督夫二萬濬芍陂。國朝順治十二年,壽州知州李大升重修安豐塘、李大升重修《安豐塘記》 |
43 | 雍正五年八月,兩廣總督孔毓珣摺奏江南鳳陽府屬之宿州靈璧縣應疏濬溝洫奉。 |
44 | 㫖著江南總督范時繹確查被水之民,加恩賑恤,並將應行疏濬之水道相度修治,使積水暢流,不為民害。 |
45 | 布政司噶爾泰遵動庫銀二萬兩,親赴靈璧縣之固鎮,起由溧澗鋪至宿州之任橋、八里座、大店驛至宿州北關符離橋,止逐一查勘據。土人云一路兩旁之水,俱由澮河、五河、淮河經洪澤湖出清口入黄河歸海,當經丈明。檄委鳳陽道何宗韓、鳳陽府知府刁承祖委官分督,用銀八千五百七十三兩零,疏浚溝洫,俱極深通。 |
46 | 潁州府: |
47 | 五代周顯徳初,王溥鎮潁州,州境舊有通商渠,距淮三百里,嵗久堙塞,溥疏導之,遂通舟楫郡,無水,患和州。 |
48 | 唐開元中,烏江丞韋丑開韋游溝,貞元十六年,游重彦修韋游溝。宋紹興十二年,和州守臣請於千秋澗置斗門,以防麻澧湖水瀉入大江,遇嵗旱灌溉田疇,實為民利。從之。 |
49 | 明洪武二年,和州守李相重修銅城牐,宋濂《重建銅城牐記》 |
50 | 正綂初,知和州朱沅修銅城牐,正徳十二年,知州黄標修銅城牐。國朝康熙二年,和州知州楊繼芳築永盛、土旺兩圩,廣徳州。 |
51 | 明嘉靖四十五年,建平縣令趙佑卿修築山陽等圩,史際重築山陽等圩碑記 |
52 | 萬厯二十七年,建平縣令朱之楫築浮湖塘。國朝康熙十一年,建平知縣髙自逺修築東門堤泗州。 |
53 | 明萬厯初,總河侍郎潘季馴重修周家橋牐牐與高良澗、古溝等,後縁泗水大發,議開周橋洩之,耆老具狀極言不利,南河郎中黄曰:「謹具辨。開橋一疏,事遂寢。諺云:「東去不妨開海口,西來切莫放周橋」,寶應治水或問畧,或問寳應之水治將何先?曰:「欲開牐洞,先濬支河,欲濬支河,先開海口,其勢固然也。蓋周橋入淮,通濟納黄源源,而來者,不得不分洩東鄉為運道計,則上河之水,由諸牐洞而下注者,涓滴瀦之支河,遡其出口,不過東洩牛灣,北注葫蘆港已耳,而上口鯨吸不止,奈何不患腹脹之病乎?故牐洞之外,非支河不洩,支河之水,非海口無歸誠,多開海口,分頭走逸,則漲水消民田出矣!或問周家橋有無貽害,高寳曰:「周橋與髙堰固一帶耳!總在泗之東南,節年淮水暴漲,從堰溢出,輙漫諸湖,而去秋尤甚,時西風連作,鼓浪決堤,高寳興鹽之田,茫然巨浸,此漫溢之水,害已若斯,假令大開周橋,縱洩淮水,何異開門而揖,盜救焚而益薪耶? |
54 | 四年,巡按邵陛修易泗州城外土堤以石,又建石牐二道,以時啓洩,民徳之,名曰邵公堤。 |
55 | 國朝康熙二十三年,五河知縣鄭鼐修南湖壩、韓竹新修《五河南湖壩記》 |
56 | 江南通志卷六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