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一卷》 |
《開宗明義章第一》 |
1 |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女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敎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云,無念爾祖,聿脩厥德。 |
《天子章第二》 |
1 |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敎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
《諸侯章第三》 |
1 | 𡉈上不驕,髙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髙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
《卿大夫章第四》 |
1 |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
《士章第五》 |
1 |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
《庶人章第六》 |
1 |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
《三才章第七》 |
1 |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敎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敎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
《孝治章第八》 |
1 |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
《聖治章第九》 |
1 | 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敎敬,因親以敎愛。聖人之敎,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敎,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
《紀孝行章第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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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𡉈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𡉈𨢄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
《五刑章第十一》 |
1 |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
《廣要道章第十二》 |
1 | 子曰,敎民親愛,莫善於孝,敎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巳矣,故敬其父,則子恱。敬其兄,則弟恱。敬其君,則臣恱。敬一人,而千萬人恱。所敬者寡,而恱者衆,此之謂要道也。 |
《廣至德章第十三》 |
1 | 子曰,君子之敎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敎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敎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敎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
《廣揚名章第十四》 |
1 |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
《諫爭章第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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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
《應感章第十六》 |
1 |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忘親也。脩身愼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
《事君章第十七》 |
1 |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
《喪親章第十八》 |
1 |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敎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椁,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
2 | 《孝經》一卷 荃孫相臺岳氏刻 梓荆谿家𡔊●●● ●宷定北平木齋 圖書 舘臧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