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山西通志》卷一百四十四孝義 |
3 | 遼州 |
4 | 明。 |
5 | 趙傑、楊浩,景泰間,俱以輸賑,旌為義民,又裴輔亦輸賑千石,人皆頌德焉。 |
6 | 徐煥,和順人。正統間,輸賑千石旌表。張紀,字廷緖,事母侯惟謹。母卒,廬墓,狐雀馴擾。𢎞治間,旌門又有蘇希堯。希舜父沒,兄弟廬墓著孝。 |
7 | 陳桂,和順舉人,蘭陽令。先是,𢎞治辛酉,邑人夢城隍言第六名陳某事,繼母至孝,榜發果騐。 |
8 | 石麟,字嘉瑞,榆社貢生。官翼城教諭。事父克孝,撫孤姪、養叔,母人亟稱之。初無嗣,將納周女為妾,㑹妻有姙,遂令改適。連舉子二:可珪、壺闗教諭。可璋,進士王鑑,字賜之,遼州人。事親至孝。父歿,廬墓慈烏集,鳴甘泉湧。出母亡,廬墓泣血喪。明嘉靖五年,旌門又有王深父歿,廬墓。嘉靖間旌表。 |
9 | 傅明道,江西人,籍於遼諸生。安貧篤孝,祖父客死千里,負骨歸葬。母謝臥病,嘗藥祈代。比卒,哀毀廬墓,撫按給銀榖布帛示旌。萬厯間,命為儒官。弟明倫,刲股奉母。 |
10 | 成大器,遼州人。家貧,克孝方。父病篤,子喪,亟誡家人勿哭,恐遺父憂。及父,愈問之,大器婉答如平時。 |
11 | 侯于甸諸生。性孝友,每食思親,不置兄弟析産,讓肥取瘠。有鬻女償債者,亟取券焚之。庚辰,河南饑,多就食於遼,賑活甚衆。以子維泰贈承德郎。 |
12 | 李休徵弟廩,生龍徵,被賊執去,大罵不屈死。母楊痛子詈賊,亦遇害。 |
13 | 蔡翔吏員謁選,聞母衞喪,號慟奔歸,廬於墓,手植松栢,烏巢其上,人謂孝感。又有趙鯨諸生母卒,廬墓,穪孝喬舞鳯家貧,拾還遺金,初無嗣,後舉三子,又有常紹緒、李應科,亦嘗還金焉。 |
14 | 王壁諸生母楊疾,亟刲股愈之。後母卒,廬墓隆,冬生豆一叢,人謂孝感。 |
15 | 田粒民、周之正俱以妻死不再娶,稱義鹿位,事繼母至孝。母卒,廬墓得危症,誓不肯歸,病尋愈,哭奠如故。又有張道生,亦廬繼母墓,堅不避冦,人稱孝子。 |
16 | 孟效先諸生,孤貧力學,母癰疾,口吮其血。比卒,朝夕謁墓,悲號不輟。 |
17 | 田舜耕,家貧,精醫力,養嫠母以孝稱。縣令,表其名於旌善亭。 |
18 | 曹法參幼孤,事母甚孝,人稱「曹孝子」,兩院嵗給粟帛以示旌。 |
19 | 樊大才、田一盛俱以刲股愈親疾稱孝。鞏延昌父良心客死於閩,延昌聞訃,不食三日,遂自縊。常懷仁,和順人,執鞭為業,每出,必計日費養親,或逺購芳鮮封寄,及還,見父常泣,葢悲其不能躬養也。縣令程有本申請旌表。 |
20 | 劉春和鬻飯為生,晨起必舉第一碗,奉父父年八十餘,事之益謹。崇禎間,縣令程有本為請旌表。 |
21 | 國朝 |
22 | 劉有光,遼州人。周急好施,常於漳河造橋六十三道,並備嵗修資斧以利行人。兵燹後,難婦纍纍,贈費送歸,各籍掩胔給槥,多義行。順治十二年,旌表。 |
23 | 王道平,字亨衢,榆社人。家貧力學,以明經薦。淳篤有至行。父逝三年,哀毀,事孀母尤謹。撫弟妹四人胥成立,晩為聞喜訓導,學者稱人師。以老乞歸,卒。 |
24 | 沁州 |
25 | 金 |
26 | 閻衍歿於王事,以義稱,其子忠避兵居髙唐州。善屬文仕元,累官翰林學士承㫖。 |
27 | 楊士元,武郷人,讀書力耕事,父晨昏不廢定省,族有貧者,悉為婚喪,郷人高之。孫德修以十嵗舉明經。 |
28 | 明。 |
29 | 宋冕,洪武初,輸粟千石助軍需。天下既定,以功授琅琊知縣。 |
30 | 張尚忠監生。幼喪母,祖母王育之色養不違。比卒,哀毀廬墓,以疾亡。 |
31 | 張化,沁州諸生,年六旬,事親猶如孺子,比歿,絶甘㫖,音樂者三年。 |
32 | 程碧,正統間,捐賑三千石,旌表牛讓。景泰間,出粟千石賑饑。旌表王來麒貢生,親死哀毀,廬墓不束髪者三年,有「兔蛇繞墓,一禾雙穗」之异。舊志載與王來鳯俱旌孝子。 |
33 | 溫繼宗諸生苦貧盡孝,套兵入冦,堅守父柩,與叔淵等力戰,擊傷二賊,賊大至,中矢死,嘉靖間旌表。 |
34 | 郭紀偕弟縉,以力農富好施,建義塾,置義塚,助婚助葬。嘉靖間,紅巾賊起,過閭不入,曰:「義士家也」。二十年,邑旱,捐賑一千五百石,奏得旌表。子昺刋日記故事行世。 |
35 | 牛貴,嘉靖間冦犯城下,輸米百石以濟,兩拾遺金,一還其人,一不得其主,建橋五座以義稱。 |
36 | 王繼沁,源諸生。樂善好施。萬、厯間,大疫,施藥活人。又嘗輸粟助修磚城,壽至八十。 |
37 | 武彪父病,嘗糞糞苦,喜曰:「甘則可虞,苦即無憂矣」。父尋愈,後彪卒,李崆峒為撰墓碑。 |
38 | 霍樟,沁州諸生。家貧,力養,得親歡心。萬厯間,撫按旌表崔冠,字尚忠。太學生母病,籲天求代。父病,刲股和藥,病俱愈。赴京謁,選父殁奔喪,●跣數千里,踵裂血流。官陜西河州判官,督糧西寧,有政聲。 |
39 | 武威母病,籲天求代,病果瘥,官扶溝丞,心動即歸,而母果病,以孝行旌表。 |
40 | 史正春性至孝,母病劇,嘆曰:「古有王祥,臥氷鯉躍若母病可愈,堅氷可臥而釋也」。即赴沁河,解衣臥觀者如堵。逾時氣蒸氷,釋身幾溺,兄力掖之,乃出,母果愈。趙一鶴父病篤,夢人謂曰:「得鶴肉可愈」。鶴以其名符,潛割股昏。沈間聞語,曰:「與汝紅棍二條,烹以進。病即愈,奉文旌表。 |
41 | 趙廷舉性孝友,負米邯鄲,力養二親,母病,祈藥,武當往返四千餘里,母尋愈,久之,母卒,哀毀廬墓,專侍父側。崇禎間,流冦至父,克寛年八十,巷戰被執,義不屈,廷舉號泣求代,不得父斃,糾衆復讐,手刃賊首,自言:「我趙某來報汝」。賊圍之,隨投井死。海陵許光震為作孝子傳》,遠近多賦詩,子夢鯉謁選都門,夢父血流盈面,心動即歸,中途聞難,哀毀幾絶,終身不仕。 |
42 | 胡養心,節婦,李氏子。以孝著。天啟甲子,負母避水,比明,視水痕高與屋齊,衆多漂沒,養心家獨無恙,時謂孝感。 |
43 | 吳檜,字成甫,孝友謙恭,歲饑,出粟賑全活甚多。李智,武郷人,父病篤,沐浴黙禱南山神祠,引刀左脇,摘肝少許,烹以進之,立愈。 |
44 | 魏瑛,武郷人。性孝。父病,侍藥不離。比卒,哀毀廬墓,哭奠三年。 |
45 | 李之沆,武郷人,事親孝。崇禎壬申,流冦至境奔歸,扶父入城,避路被執,父善醫,獨不肯為賊診視,賊怒,欲殺之,沆請身代,不許,伏屍號泣,賊併殺之。 |
46 | 魏以繼武郷諸生應省試,母喪,慟哭奔歸,時冦亂所親,力阻其行,不得曰:「母死不歸,禽獸也!即不幸死賊手,猶得免於禽獸!」至隂仙,果被執,大罵不屈死。 |
47 | 國朝 |
48 | 李秦,沁州廩生,親歿,廬墓三年,祀郷賢程,乘龍武郷人,父死,冦突至,從容殯殮,號哭盡禮,賊異而問焉,指櫬嗚咽曰:「父死不殮,非人棄父,得生猶死!」賊以為義,呼衆共舉瘞之,酹酒致奠以去。 |
49 | 程偉績少,司空啟,南次子,由增生入太學,闖賊勒餉,代父受繫,驅入闗中,㑹賊相牛金星為舊識,縱之於虎豹兵戈屍骸中,獨得生還,備嘗艱苦。 |
50 | 李若桂,字月台,武郷人。父浩然,國初官軍過洪水村,倉猝中誤認,率村人韓所志等禦之。既而提刑司按捕。若桂不忍父之罹於法也,號泣㕔」事下,祈以身代,縣達其事。若桂遂與所志等胥解京九人罪,棄市,獨若桂以純孝蒙。 |
51 | 恩獲免,歸奉父終其身。 |
52 | 趙御封,順治六年,姜瓖之變,奉親避兵,猝為所執,不屈遇害。後有兵至,憐之,將其父母妻子俱放還。 |
53 | 劉青藜,字奉若,沁州人。嵗貢生。姜逆之亂,負母避堯山砦,累日不火食,而母甘㫖不缺,攜弟青選青璧,履險岨,兩足悉潰爛。賊平,督兩弟讀書不懈。後胥有名諸生中,少友吳文端以弟畜之,文端貴視如少賤時,無少加禮文。端嘗嘆息言:「人之知我,不如劉之知我也」。壽七十四歲。 |
54 | 秦珍早歲失怙,乘隙即至墓傍,長跪號泣,至暮歸家,衣衫淚透,不使父知,人皆憐之,流賊敗逃至境,執其父以去,叩頭乞命,賊為感動,父病,籲天求代,比殁,哀毁骨立,獨宿三年,妻死不再娶,郷里咸髙其義。 |
55 | 吳時諫,字信臣,沁州人,文端季子。少餼諸生,中有文名。尋選貢國學。性孝友。母宋病,夜必五六起宋曁。文端卒,胥哀毀。事兄進士時謙,恪終身無私蓄。與人交,有終始。子丑薦饑,捐粟三百石散賑。又設徐村義學,里人德之。舉孝廉方正,力辭不獲而遽卒。著詩古文辭藏於家。 |
56 | 武籙,長武郷人,性淳篤。父兆麟,官沂州同知。沂多捕賦,籙長賣地二頃,得三百金代輸,父大喜,父歿,家日貧,受廩餼,又舌耕,以佽佐之。進母饌,必豐必潔。母嘗病,不解帶五十日。比殁,三年不入室籙。長恥干謁,終歲不履公府。然嘗力請復屯米洪洞,范彪西雅重之。又嘗建石橋文昌閣。殁後五十餘年,武郷人稱孝義者,曰武齋長。 |
57 | 魏名雯,父崇奎,官興縣訓導,卒於任,扶柩歸郷,慟幾絶,身守柩,妻孥罕面。免䘮,又淹二年,殯後始歸家。 |
58 | 趙簡武,郷廩生,七嵗,失恃號泣,欲從地下,父夢鯉繼娶陳氏,簡事之如所生,遇病,侍奉湯藥,衣不解帶。後父卒,哀毀骨立,三年未嘗入私室。又每歲捐金修南門外浮橋,克承父志,邑人德之,名曰世濟橋梁。雍正十年,奏旌。 |
59 | 平定州 |
60 | 宋 |
61 | 李志學,天性好學。成大儒,登淳熙進士,授校書郎。母艱,廬墓三年,日夜號泣不已。子長福、次壽,同登進士,人皆以為孝感。 |
62 | 金 |
63 | 耿升天性好義,與妻避兵被執,不忍禍及郷衆,遂皆死之。州帥聶珪旌其節,具禮𦵏焉。子守直,登進士。金亡,隱居三教里,終身不出。 |
64 | 趙瑛父卒,哀毀過禮,人稱其孝子。世林為報政者知舉,授百夫長孫,大為為祁邑。郷百戶,亦以孝稱,人咸美之。 |
65 | 劉義五世同居二百餘口,庭無間言,家無私蓄。大定中,封進義校尉。子貞孫曰輔、曰允,皆登進士。 |
66 | 元 |
67 | 王構無咎子,少遊李冶、楊恕之門,時稱君子。後舉孝廉,授寧夏路教授,歴翰林編修、吏部主事,改寧晉縣令。時有胠篋之盗,聞構至,即以贓還主而去,恐辱賢宰也。遷監察御史,改國子監丞,進司業,與祭酒許衡同定監規。頃之,同知衢州路總管。構性至孝,居䘮廬墓六年,兩致白兔、繞墳之異,有詔表為孝子門。 |
68 | 楊國祥,號杏園,壽陽人。佃漁為業。嘗得遺金,失羊,必反其主,取與不苟,以義稱。 |
69 | 王文翰,盂縣人。性孝,家貧,傭書養親。年五十,母雙瞽,翰每夜黙禱於天母,目復明,人以為孝感。二子:曰仁、曰義,俱登進。士皆以文學孝弟聞稱世德云。 |
70 | 高溱,盂縣人。舉孝廉,知太原府事。弟清,同知保德州事,津樂平縣令。浩獲鹿縣令,悉有惠政。子貴孫廣以恩補栗陽令,居家和睦,同㸑二百餘口。 |
71 | 李朝英,至元間進士,授汾州判。五世同居,百口無間言。太平中旌表。 |
72 | 胡永生金末,勤學務本。郷人鰥寡貧疾者贍之,喪不能葬者助之。以子輔封忻州知州。 |
73 | 韓嗣家饒裕。至元間値饑,兩出粟賑活萬餘人。張起元,盂縣人。由進士令平原,以孝友稱。賊過,相戒不入,曰:「無犯義門」。 |
74 | 胡彪,樂平人。有孝行。父母相繼卒,廬墓側三年,哀毀骨立。有司奏聞,表其門,終身不復仕,曰:「吾親逝矣,仕將何為?」教授郷里,人稱為松風先生。 |
75 | 明。 |
76 | 蔡苓事父至孝,父卒,合葬母塋,開壙見棺,號慟欲絶,遂廬墓側地,舊多豺狼,至是皆斂跡避去。 |
77 | 王克已,壽陽人。母喪,廬墓兵亂,獨號泣不去。賊感其孝,不忍害。太祖以文學孝行,辟除戶部主事,特陞吏部尚書。甄拔咸得人,尤以清介著,乞歸,無餘蓄。 |
78 | 李倫,永樂間舉人,授府軍前衞經歴嵗餘,聞父思已,即棄官終養。 |
79 | 和承芳,舉人。令唐山,遷趙府審理。父卒,斬衰竹,杖行千里,居䘮哀毀,制終不起。世稱真孝廉。 |
80 | 朱鳯幼孤,嗣叔父聰後聰無間言,及卒,叔母董氏重其貲產逐之,鳯旦夕定省不廢,以子方封,都御史張景華銘墓。 |
81 | 郭布岳曇霍,九德鄭士廉胥,壽陽人。正統間,以捐賑旌為義民。 |
82 | 張有餘,樂平人。正統間年饑,捐粟萬石。又張恪、張崇義、劉執中、李惟秋,嵗荒蠲賑有差。 |
83 | 楊璟,正統間,輸粟賑荒,璽書褒美,以子清貴,封文林郎。高鼎,盂縣人,成化間嵗荒,郷人多逋鼎日計,存者給糧,全活甚衆,又張宗政弟宗顔、朱玉,嵗饑發賑,郷人賴之。 |
84 | 吳宗,壽陽人。性孝,親喪盡禮,哀毀廬墓,嵗旱宗居週十餘里,雨獨霑足。成化間,旌表其廬,賜冠帶。年八十餘,無疾終。 |
85 | 白傑性淳樸,弟侃為陜西副使,卒,遺一子病廢育之過。已子,以子思明膺封典。弟儀子思聰,𢎞治間俱以好義賑荒,授承德郎七品散官。又王斌設粥施藥,亦以義稱。 |
86 | 閆邦偉,壽陽諸生,繼母喬氏,性最嚴,事之惟謹。嘉靖間,負母避冦,入懸窰,冦退母出窰,遂傾,人謂「孝感」。 |
87 | 朱綸、隆慶、萬厯時修城捐銀,嵗荒捐米,又生員和藴,敬嵗荒輸粟,與同庠李采立義塚,俱蒙恩詔授儒官,又張嵩、齊海、楊朝臣、徐煥,俱以救荒旌門。 |
88 | 岳崇,壽陽舉人。任河間同知。事孀母謹,母嬰疾,湯藥飲食。起居必躬親之,不假婢僕。 |
89 | 趙●郭萬,諸生馬孔熙,俱廬墓。趙文耀,壽陽人。性孝,父喪,廬墓負土築壘,三世祖壠制終方歸。 |
90 | 高超,家貧力學,尤精篆書。教授生徒多賢士。事母以孝聞,助婚葬,剖曲直,閭里感化。壽八十而終。 |
91 | 張鱕孝行純篤,痛母早寡,中嵗失偶不再娶,母病目盲,鱕憂之,髭為盡白。 |
92 | 閻芝,壽陽人。性孝父,感熱疾,思食氷,時盛暑無所得,乃籲天泣。求至蔡莊河石麓下,有氷湧出,持歸進,疾遂愈。子季才,事母克孝,飲食湯藥必親之。母卒,茹素三年,足跡不及戶外。 |
93 | 郭瑜、郭珍、呂志貴、施鼎、張鸛、楊威,歲荒捐粟,髙玠嵗荒捐銀米,並得旌表。 |
94 | 閻明性孝友,嘗出粟賑民,郷人尊之。又張拳子玉、孫顯,三世皆樂施濟衆,奉敇旌表白大㕘為作傳。 |
95 | 楊一魁,盂縣人。少商遼東,有女避兵,攜金三百兩以自媒,弗許,訪其舅還之。納妾崔氏入門,流涕立呼其父,迎歸不索直,後竟舉子孫亦多貴。 |
96 | 張鶴,字鳴臯,盂縣人。課子嚴常曰:「學問之道無他,真知實踐,存乎其人」。幼喪父,事母盡孝,恩賜冠帶。子淑名雋。 |
97 | 李源朝英曾孫,鄰有失馬者,誤認源馬,與之,不少怒。後鄰得馬,復還,源馬子公勤獲。盜麥者,詰之,乃戚也。囑父與麥,人稱世德。 |
98 | 魏忞,盂縣廩生。父喪,哀毀幾死,廬墓所負土築墳,夙夜號泣。遘疾卒。 |
99 | 鄭時濟,年十八,母病,思肉食,家貧不能得,刲股以進,母尋愈。 |
100 | 張啟明,樂平人。父疾,不離左右,及卒,廬墓三年。又有諸生趙士廉廬父母墓六年。 |
101 | 梁民望,樂平貢生。性孝友,親疾嘗湯藥,衣不解帶。及卒哀,毀杜門不出。 |
102 | 常守家甚貧,繼母老病,竭力以養,始終不怠。梁民樂平諸生。性孝,父喪,哀毀母疾,親侍左右。及卒,躃踊三年,不入妻室。 |
103 | 趙恒,樂平舉人。性孝,父卒,哀毀。母卒,痛絶復甦。鑿穴墓側,朝夕哭奠,搢紳為作二十四感詩。 |
104 | 侯定國,樂平人。家貧,事母孝。納妾李氏,見其子,憫而還之。撫姪宸成名。 |
105 | 柳鎔,壽陽監生。天性孝友。崇禎間,闖賊追餉,兄錦、姪某俱繫獄中。賊以錦舊令平山,捐助不足,必欲得而甘心焉。鎔不忍其均斃,遽令已子淑孔代之。賊知其情,亦為感泣,竟得俱釋。 |
106 | 安輔邦諸生。闖賊敗歸,與陳一中罵賊,不屈,投井死。國朝 |
107 | 張石麟,諸生父三謨,官御史,親喪,廬墓三年。麟亦博學喜士,善古文詞。父卒,哀毀廬墓,人稱世孝。 |
108 | 耿丹,字子眞,平定人。少嗜讀書,垂譽藝苑,父母愛之。應童子試州守魏,亟嘆賞成諸生。偕其弟胥以孝聞。而家甚貧,廩餼不能贍,則舌耕以為養,摳衣升堂,頌禮甚嚴。執經進者踵相續也。年踰六十,母喪,猶孺子啼不止廬墓,朝夕奠,三年不忍去。有辭墓詩曰:「為報三年愛,暑寒僅再更」。又曰:「一朝辭墓側」,恍似絶裾行」,一時士大夫多屬和。後以嵗貢官榮河縣訓導。 |
109 | 張景星,字伯顯,平定人。明季以拔貢生通判保定府。未任時,有子青雲年十五,於州南道中得遺金四百兩,以告景星曰:「金至四百,非大賈則公帑也。不然,亦必有急。其必還之跡者,行且至矣」。已而樂平盛,驛丞踉蹌至,曰:「吾領帑太原,俾卒先載歸,卒以醉失去,奈何控諸州?」州為繫所過,主人及旁舍兒拷之。景星知非詐,乃入州衙,使人報拾金者在是無窮,治為也,遽出付之趙忠毅。南星為文紀其事。 |
110 | 武更新,壽陽人。家貧,事嫠母曲盡色養母,年至九十有六,終始不渝,人稱孝子。 |
111 | 祁繼昌,壽陽人,拔貢生。父性躭弈,至㤀飲食,昌每懷食隨之。父以年老,受戒為假神籖,勸解飲食,如初至父所啖吐之物,拾取自嚥,不以為汚。居喪三年,竭力盡禮,年過七旬,孺慕不衰。 |
112 | 閆順,字孝純,盂縣人。嵗貢生。善事父母。父病,嘗糞以騐疾痊否。父母歿,廬墓凡六年。治家循家禮建祠堂,出入必告。又建五倫閣,繪圖於壁,知縣事蔡璜記之。著小學衍義務實,編藏於家。 |
113 | 王璐,盂縣舉人。輕財尚義,郷有貧,至鬻女者,歸自館中,罄修金贖之,不少吝。壽陽典史,某子約婚,守備某女典史罷守備,遂欲寒盟。璐百計勸成賣馬輸銀,以完其婚。是時,某女年已三十有五云。 |
114 | 趙法忭,字閱道,盂縣人。邑弟子員,幼喪母,事父孝,事繼母亦如之。祥琴後遇忌日,必詣墓攀栢哀號析箸,田廬什器,胥取其瘠敗者,生平無隻字入公門,郷邦重之。 |
115 | 王纘先,字接,武盂縣人。性孝謹,郷人稱長者十嵗,從父避賊,遇賊於塗,父為賊執,纘先捫懷曰:「金在是能釋吾父,金可盡得也」。父去,探懷中裁二銅鎖,賊怒甚,既而義之,獲免。嘗步園畔,見有盜果者,亟引身避之,曰:「吾不欲以細故敗人名也」。邑故家鬻女為人婢,典衣數襲,獲八金贖而還之。誨子暨孫肄業雋郷,㑹試者六人,封文林郎、翰林院檢討,年九十三卒。 |
116 | 忻州 |
117 | 金 |
118 | 楊正德與弟庸德,俱郎中滋善之子。父殁,兄弟哀毀,及葬,同廬墓側,朝夕哭踊者三年。金末兵亂,一家免害,人以為孝感。 |
119 | 樊寶,天㑹間捐粟賑饑,存活甚衆元。 |
120 | 樊大臨,定襄人,任宣德路税課副使。父天用,語曰:「吾家不甚貧,毋茍取以累我」。大臨廉謹自持,每歸省陳行,李於前後聞父疾,馳歸相見,乃卒。服闋不復起明。 |
121 | 孟彥和,洪武間宋士廉等謀叛,以計擒之,賜銀旌功。酈君積,定襄人,洪武時,亂後屍積,與妻冦氏親歴郊野,設法瘞之,嵗時致祭不替。 |
122 | 張軾,宣德間舉賢艮方正,歴綏德知州,居喪廬墓。又邢政亦廬墓。朱聰潛、郝連俱有孝行。 |
123 | 張昇、王經、宿昶、武謙、周仲德俱以年荒捐銀粟旌表,又范永澄凶年助賑,全活甚衆。 |
124 | 張紹光,定襄人。母趙氏,嘉靖時為冦執去。光年十五,弟紹冕方二嵗,光晝夜哀思,潛探音息,萬厯間互市罄産贖囘,時母年七十一矣。父守清,年六十八,兄弟孝、養父母俱逾八十終。 |
125 | 邢銓好施與,每冬構橋南河濟涉。嘉靖末,虜俘人口,逃囘過州,餒不能行,銓以餱糧給之,全活甚衆。子瓚,亦有父風。 |
126 | 張秉誠流賊入晉,衆議避去,誠言「賊無定處,逃將焉」往,糾衆守堡,累敗賊兵。守壯之,薦於代州眭總兵,以功授守備,卒。又范□率衆禦賊,賊刺其腹,詈不絶口而死。又趙徵庸武生偵知土賊聚草垜山,請得郷兵五十人搗其穴,賊遂散下山,馬蹶而死。 |
127 | 曹貞麟,廩生,父為流賊所戕,負屍還走。賊疑其有財,迎刃哭曰:「寧殺我,勿驚父魂!」羣以為孝子䕶送之。其孫宗姬,父早䘮,事祖母傅氏,曲盡孝敬,數十年如一日,人又稱順孫焉。 |
128 | 吳一變,定襄人,少䘮母,事父至孝,守父䘮,水漿不入口三日,哭絶者再三,既殯,穴居墓側,二日一食,負土築臺,哀苦骨立,逺近賢之。 |
129 | 韓思齊,定襄人。孝友樂施。父喪廬墓。母病,禱天求代,營先壠養伯父,撫幼弟,拾還遺金,人咸重之。 |
130 | 邢元貞、元亨賣酒為業,誓不分居,竭力養親以孝聞。又生員梁田,居喪。邢昻刲股,俱以孝稱。 |
131 | 桑成,名介休人。流寓定襄。父疾,嘗糞憂心。及殁,寢苫灑血,恪遵母訓。中丞曹飭買上地五十餘畝,給為桑氏業以旌之,並立石縣門外。 |
132 | 楊珍,靜樂人。母疾,躬侍湯藥,十餘年無怠。母卒,哀毀骨立。 |
133 | 鞏,江靜樂人,任耀州判,與弟淮居不析㸑。又呂天召性孝友,父病篤,欲以所蓄八百金遺幼子,先示召,召曰:「大人愛子,某獨不愛弟乎?」分毫不取。父卒,廬墓三年,事繼母如所生。 |
134 | 宋可孝,字爾先,靜樂人,兄嫂死女,甫三嵗,子德政未週嵗,夫婦育如已出,及德政成,立以産讓,時論高之。呂新鎬父好施與,常曲成之,父老疾,日夜不離側,五年,又馬雲以刲股稱孝。 |
135 | 李鳯,靜樂人,年二十五,失偶不再娶,持躬方正,壽至七十有五。 |
136 | 郝登科,髫年,拾金還人,又王敬、王承碧俱還遺金。郝萬幾,字愼夫,靜樂人。母早逝,事父曲承意指,病侍湯藥。及卒,殯奠俱合禮,里中稱孝。 |
137 | 吳忠,靜樂人。事繼母至孝,母老病不能行,時値冦變,負之去,衆多被害,母子獨免。 |
138 | 石應樓,定襄諸生,崇禎間,同張鳯來捐米為守城計,俱以義稱。 |
139 | 趙裕心,忻州人。崇禎中,以孝被旌國朝。 |
140 | 李友直事繼母克盡孝道,每有所往,負之而趨。値母病篤,嘗糞甜苦,致神人賜瓜之異。 |
141 | 石含鑛,定襄人。天性篤孝,母卒,悲慟嘔血,幾至滅性。父文煥勸諭再三,稍為節哀,殯葬如禮,日侍父側,曲取歡心。父壽至八旬,人謂孝感云。 |
142 | 韓士章,定襄人。家貧而養父母,膳甚腆,不使知瓶無儲粟也。母殁,典身營葬事自殮,曁虞無缺禮。父歿,日伏草土中,形容枯槁,見者皆稱其孝。 |
143 | 薄良珥,定襄人。邑弟子。員少慷慨,有大志,善治生術。濟族黨,緩急不少吝,而事父母尤孝。妻王氏,亦克相之。母韓氏嬰病且殆,醫罔效,良珥日夜禱,願以身代,忽夢人語曰:「爾母非人肉,不可愈」。良珥瞿然,即割股以進,母病尋愈。已而父珍年七十,病篤,復割股如前,亦尋愈。後父母胥年八十,終邑令趙學使高給扁旌焉。馬雲,靜樂人,事母孝。母嬰病,醫卜罔效,奮然起曰:「一死以治母病,尚不辭,況未必死乎?」因鼓刀割股以進,母食之,立愈。人謂為孝感,縣令歐鴻給以扁。 |
144 | 代州 |
145 | 漢 |
146 | 范隆生時,父適亡,又四嵗母亡,悲哭哀慘,感動行道。後為大鴻臚。 |
147 | 南齊 |
148 | 解叔謙,字楚,梁鴈門人。母有疾,叔謙夜於庭中稽顙祈禱,聞空中語云:「此病得丁公籐為酒便差」。即訪醫及本草註,皆無識者。乃求訪至宜都郡山中,見一老公伐木,問其所用,答曰:「此丁公籐療病尤騐」。叔謙拜伏流涕,具言來意,公以四段與之,併示以漬酒法。叔謙受之,顧視其人,不復知,所在依法為酒,母病即差。建武初,以奉朝請徵,不至。 |
149 | 北魏 |
150 | 陸卬歴官中書侍郎。父喪,哀毁骨立。高澄時鎭鄴,詣門慰免之。母為上庸公主,教諸子以義方卬。雖創巨痛深,出於天性。克遵母訓,動依法度。朝廷下詔褒美,改所居為孝終里。繼遭母喪,哀慕憔悴,遂成風疾。弟搏臥病臨終,語家人曰:「兄羸病若此,搏死不可」。使聞」哭聲,懼致感動。及祖載,家人方始告之,卬一慟而絶。弟彥師亦以行檢稱。㕘襄城王旭軍事,父艱去職,殆不勝哀,共卬廬墓。郷人重之,率就墓側存問焉。 |
151 | 金 |
152 | 游完大定初年嵗荒完,日賑贍三百餘口,冬給貧人衣五百套,春秋以家財募人平治道塗二百五十里,北至太和嶺,南至石嶺闗。 |
153 | 劉貞世,居五臺縣洪標村。其劉陽勝、劉行俱元統年進士,適丁世亂,遂隱不仕。貞領郷薦,篤行好學有聲。天興間,元師南進,金民潰亂逃竄,惟貞并父義固守,謂郷人曰:「為臣死忠,為子死孝。汝等缺食,吾盡給之,慎勿輕動」。里稱為惠人。 |
154 | 元 |
155 | 王居敬與弟居智、居信,俱以孝稱。父德順歿,同廬墓側三年,人稱一門三孝子。 |
156 | 皇甫世忠性孝,母卒,廬墓盡哀,自祖而下,封墓髙丈餘,皆自築,手為血裂,州上其事,未旌而卒,士民悼之明。 |
157 | 高智甫、洪武間大饑,夜獲偷兒,與粟遣之。孫文欽並郷薦。 |
158 | 梁𢎞正統間,蠲賑旌門,又李斌、石公廉、李志厚、郝士榮、武士榮,天順間,以蠲賑授七品散官。 |
159 | 李斌,代州人。天順中,輸財助官賑濟。旌義民孫紹光,𢎞治間,領郷試第一,舉進士,選庶常。母卒,廬墓三年。後以檢討歸,卒,人爭悼之。詩古文雅為時所推。張定一云定舉舉人,累官貴州參政,所至有聲。知馬湖時,剖奢楊兩宣慰,不決之獄。先是,土官有餽金銀器,覆以米麵者,悉卻之。事母及大母著孝名。妻崔死不再娶。兄弟八人,俸入與均,友愛倍至。 |
160 | 王汝敬,進士。官行人。亢直不容,棄官歸養。親卒,廬墓所,雨雪凍死。 |
161 | 魏登髙父客遊,患病,載之以歸,號泣走千里,問侍不懈,父尋愈。 |
162 | 孫鳳,代人。察地知泉令,疏渠,溉田千頃。家嘗獲盜,慰遣之,終不言其姓名。子岐,郷薦。 |
163 | 張令聞弟令名,俱諸生。祖貞,由貢生任曲沃訓,導父本順亦貢生,甲申二月,賊陷太原,遣將徇代令名,謂令聞,曰:「時勢如此,招忠義以遏賊,衝力不能也。反面事賊,吾不忍自古寧有不死之人哉?」令聞曰:「恐遲則不得,為明朝鬼矣」。具衣冠泣拜孔廟中,指「明倫」二字以止。勸者歸,即哭拜其母曰:「兒等不敢偷生以玷先人,惟是不能終養為不孝。有長兄令德,季弟令譽在幸,勿為兒痛也」。置藥酒中,弟兄飲畢,長吟曰:「勁草疾風知大節,貞松寒嵗識氷心」。遂卒。賊聞之曰:「義士也」。相戒勿犯其家。 |
164 | 石㑹,五臺人,性孝,居喪盡哀,前後廬墓六年,子崙庠生孝,亦如之。又諸生王,一中并解,雯俱以廬墓稱。孝陳翺、王璽、王瑀、韓勝傑、張懋、楊宜春捐粟賑荒,賜冠帶,胡彥質、彥卿、邊永瑞捐修學宫,共約千金。 |
165 | 劉子實,五臺人,拾還遺金。妻張,避礦,寇率子婦、孫女投崖,皆得不死。其崖石上有女履跡,咸謂神效。 |
166 | 王鵬翼,五臺人。四世同居,帷薄肅然。張三光諸生家極貧,與妻宫氏竭力事親。後旌表劉寅,母病,禱神走千里,病尋愈。父疾,斷髮供神,願以身代,父疾亦痊。 |
167 | 王斐事親孝,典衣供甘㫖,嘗遭水患,負親出溺,兒女啼號不顧,獲旌表。 |
168 | 韓鐸叔士奇官副使。家居,為盜所執,奮梃逐之,士奇獲免。陽曲周文端為作《義夫傳》。 |
169 | 李方實,崞縣人。事親孝。父卒,絶葷酒,穴居墓左,畜二犬,有所需繫牌、犬項遣歸,家人率如書給之。 |
170 | 王貫,崞縣人。事嫠母張至孝。母卒,哀毀廬墓,有白兔烏鴉之祥。又曹子溫、賀多壽、弓一中、王猷俱以廬墓稱孝。 |
171 | 郭紹鳯二歲喪母,事父登高,繼母楊氏無違言。父病篤,焚香祝天,絶粒三日。父果痊,人咸稱為郭孝子。 |
172 | 楊資,崞縣人。捐金三百兩,完官賦,得旌表。又石盤代償民逋,張存智還金輸賑。閻俊鑿山架橋,俱有義聲。王尚質,貧甚,事嫠母孟,曲盡孝。養母病,日夕號天如嬰兒,病尋愈。事兄亦恭謹,人稱王孝子。 |
173 | 國朝 |
174 | 馮亨期,代州人,幼喪父,迨壯,議析箸,裁取十之三。姜逆之亂,州人劉遷謀襲城,姦匪將為內應,亨期知之,密白當事,為書城守,方畧,賊夜至,以有備,不敢動。既知,謀出亨,期集衆數萬,設長圍,而殺其猶子於城下,亨期捐家貲募死士乞援,雲中三遣乃達城獲全,嘗自維揚返,聞有負官錢就繫者,立解槖贈之,無吝色。後巡撫白如梅廉其實,批祀郷賢祠。 |
175 | 保德州 |
176 | 宋 |
177 | 趙寧十世同居,家至數百餘口。治平間,知州折繼祖奏請賜米五十石、絹五十匹,特敇旌其都為義門,至今仍之。 |
178 | 元 |
179 | 狄元昌,字世昌,宋武襄公青之後。其曾祖順望,祖思夏,父寛,豐財濟人。昌善騎射,慷慨樂施求者,予不少緩,有不能償者,輒焚其券,曰:「吾身後不可令子孫徵負於人,術士。相昌多隂德,後可髙其門」。果得子八孫十二,中有大顯者,以孫東山貴,贈中大夫、兵部侍郎、上騎都尉,追封天水郡伯,宅墓俱在西莊。 |
180 | 明。 |
181 | 張綬嵗貢,母卒,廬墓三年,在國學,奏准保德河曲,糧草永不起,運祀郷賢。又閻忠、傅文俱歲貢,養親不仕。陳天和與弟天機同居五十載,每有勞苦,和率先之吳學禮,捐立漏澤,有司給冠帶。 |
182 | 高翀年十九,刲股愈親疾,李孝廉為之傳任邦經諸生。嘉靖間,虜夜至村外二里許,有窨險可避兵,令三子他走,自扶老母及妻藏窨中,被獲,佯曰:「從營惟所命,獨母年老不能行,乞勿驚」。母與妻並得免。邦經從營,次日,以死拒賊,賊殺之。 |
183 | 劉天爵,河曲諸生。少孤,事母至孝,五十載如一日。母卒,哀毁成疾,時作夢語曰:「隨母去,也遂殞」。又有苗鳴陽」,亦以孝聞。 |
184 | 郝有玉,河曲人,籍陜府。谷為諸生。父與某甲合貲貿易,甲病篤,以百金付其父曰:「俟兒能立,始畀之」。人莫知者。頃之,甲卒,父亦病。將死,呼有玉告其事,並指埋金處。後甲子長,以金還之。河曲尹田思孔旌其門,白君□為作傳,惜失名。 |
185 | 楊應璧河曲諸生流賊王嘉印亂,率衆擊之,面中一矢,為賊所逼,墜城死。 |
186 | 郭邦奠、郭磐,崇禎間奮勇同謀,欲殺賊首王嘉印,事泄被殺。知州王國珪嘉之,為繪二像於廟壁。 |
187 | 康明秋貧,丐住東門外半坡,賊猝至,時城門開,秋急登屋以瓦擊之,賊稍退,城中乃設備。事平,給賞不受,扁曰:「奮勇擊賊」。 |
188 | 苗根,千河曲人,鬻炭為業,流賊據河曲,聲言官兵殺良冒功,民懼不敢出,根千隂藏制府,諭帖徧散城中,民始歸正。賊覺,欲殺之,根千大呼曰:「軍門有諭出城者,活在城者死!汝等速去」。賊折其首。又趙調元從中丞宋統殷復縣城,亦被賊害。 |
189 | 國朝 |
190 | 崔耀,順治七年,牛賊據城,耀及揚振林、張國申等十八人斧斫牛首,奪門投誠。 |
191 | 山西通志》卷一百四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