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九鍼之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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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餘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餘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岐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 |
4 | 請言其道。小鍼之要,易陳而難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髮,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逆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鍼道畢矣。 |
5 | 《小針解》曰:所謂易陳者,易言也。難入者,難著於人也。 |
6 | 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也。神客者,正邪共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經之疾也。惡知其原者,先知何經之病,所取之處也。刺之微在速遲者,徐疾之意也。粗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上守機者,知守氣也。機之動不離其空中者,知氣之虛實,用鍼之徐疾也。空中之機清淨以微者,鍼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瀉也。不可掛以發者,言氣易失也。扣之不發者,言不知補瀉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麤之暗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妙哉工獨有之者,盡知鍼意也。 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逆也。來者為順者,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者,言知所取之處也。迎而奪之者,瀉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
7 | 二、九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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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岐伯曰:九鍼之名,各不同形。) |
10 | 一曰 針,長一寸六分。 針者,頭大末銳,去瀉陽氣。 |
11 | 二曰圓針,長一寸六分。圓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 |
12 | 三曰 鍼,長三寸半。 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 |
13 | 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鋒針者,刃三隅,以發痼疾。 |
14 | 五曰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鈹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
15 | 六曰圓利針,長一寸六分。圓利鍼者,大如 ,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
16 | 七曰毫鍼,長三寸六分。毫鍼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痺。 |
17 | 八曰長鍼,長七寸。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痺。 |
18 | 九曰大針,長四寸。大鍼者,尖如挺,其鋒微圓,以瀉機關之水也。九鍼畢矣。 |
19 | 黃帝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博大矣,餘猶不能寤,敢問九鍼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鍼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黃帝曰:以鍼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
20 |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髒之應天者肺,肺者五髒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
21 |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鍼,必筒其身而圓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
22 |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鍼,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
23 |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瘤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
24 |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摶,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鍼,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
25 |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故為之治鍼,必令尖如 ,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
26 |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痺,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
27 | 治以毫針,令尖如蚊虻喙,蓋用在微細徐緩,漸散其邪,以養真氣,故可以取寒熱痛痺,浮淺之在絡者。 |
28 |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痺也。故為之治鍼,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痺。 |
29 |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圓,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
30 | 黃帝曰:鍼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 鍼者,取法於巾鍼,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
31 | 二曰圓針,取法於絮鍼,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 |
32 | 三曰 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
33 | 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
34 | 五曰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 |
35 | 六曰圓利鍼,取法於 鍼,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痺者也。 |
36 | 七曰毫針,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痺在絡者也。 |
37 | 八曰長鍼,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痺者也。 |
38 | 九曰大鍼,取法於鋒鍼,其鋒微圓,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鍼形畢矣,此九鍼大小長短法也。 |
39 | 三、九針之義應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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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帝曰:余聞九鍼,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鍼各有所宜,故曰九鍼。人皮應天, |
42 | 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 |
43 | 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鍼脈,四鍼筋,五鍼骨,六針調陰陽,七鍼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人心意應八風,人氣應天,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
44 | 四、九鍼之宜各有所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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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凡刺之要,官鍼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鍼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鍼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 |
47 | 病大鍼小,氣不泄瀉,亦復為敗。失鍼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
48 |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 鍼於病所,膚白勿取。 |
49 | 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鍼於病所。 |
50 | 病在經絡痼痺者,取以鋒鍼。 |
51 | 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之 鍼於井滎分輸。 |
52 | 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鍼。 |
53 | 病痺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鍼。 |
54 | 病痺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鍼。 |
55 | 病在中者,取以長鍼。 |
56 | 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 |
57 | 病在五髒固居者,取以鋒鍼,瀉於井滎分輸,取以四時。 |
58 | 五、九變十二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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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滎輸髒 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 也。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
61 |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鍼也。 |
62 |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痺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 刺, 刺者,刺燔鍼則取痺也。 |
63 |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痺,刺此者旁鍼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鍼,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鍼復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刺旁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痺也。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痺氣小深者也。 |
64 | 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旁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鍼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痺,稍搖而深之,致鍼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十一曰旁鍼刺,旁鍼刺者,直刺旁刺各一,以治留痺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鍼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
65 | 六、三刺淺深五刺五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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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鍼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
68 | 按終始篇之義,與此互有發明。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
69 | 凡刺有五,以應五髒。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鍼,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痺,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
70 | 肝主筋,刺筋所以應肝,淵刺、豈刺,皆古名也。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鍼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痺,此脾之應也。 |
71 |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痺,此腎之應也。 |
72 | 七、用針虛實補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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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此篇言用針之要,全憑虛實以為補瀉,實即補也,泄即瀉也。)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為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瀉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鍼,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若蚊虻止, |
75 | 隨者,因其氣去,追而濟之也。妄,虛妄也。意若妄之,言意會於有無之間也。若行若按,言行其氣按其處也。若蚊虻止,言當輕巧無跡而用得其精也。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鍼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 |
76 | 陽,神氣也。凡刺之時,必先舉神氣為主,故曰懸陽。兩衛者,衛氣在陽,肌表之衛也;脾氣在陰,髒腑之衛也。二者皆神氣所居,不可傷犯,凡用鍼者,首宜顧此,故曰兩衛。師傳篇曰:脾者主為衛。詳藏象類二十九。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 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
77 |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
78 | 《小鍼解》曰: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瀉之也。宛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邪盛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瀉其邪也。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疾而徐則虛者 ,言疾內而徐出也。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察後與先若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瀉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 然若有得也,瀉則恍然若有失也。 |
79 | 《鍼解篇》:黃帝問曰:願聞九鍼之解,虛實之道。 |
80 |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鍼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宛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邪盛則虛之者,出鍼勿按。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鍼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鍼而徐按之。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
81 |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鍼窮其所當補瀉也。 |
82 |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鍼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鍼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更改也。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
83 |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
84 |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謂跗之者,舉膝分易見也。巨虛者,蹺足 獨陷者。 |
85 | 蹺,舉也。此言巨虛上廉當蹺足取之,在 骨外側獨陷者之中也。下廉者,陷下者也。 |
86 | 八、陰陽虛實補瀉先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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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
89 |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 ,以極出其邪氣; |
90 | 一者因其方實,故當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氣,此瀉法也。 ,委、偉二音,針瘢也。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 ,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 |
91 |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
92 | 九、寶命全角必先治神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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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黃帝問曰:天複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君王眾庶,盡欲全角,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私慮之,餘欲鍼除其疾病,為之奈何?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洩;絃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人有此三者,是謂壞腑,毒藥無治,短鍼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
95 |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 |
96 | 設有逆天之道,失時之和,以妄為常者,雖以天地為之父母,亦焉得而芘之哉?知萬物者,謂之天子。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
97 |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 吟至微,秋毫在目。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 吟,敢問其方?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故鍼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餘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 |
98 | 此即病傳論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之義。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髒血氣之診。五法俱立,各有所先。今末世之刺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共知也。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帝曰:願聞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髒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可玩往來,乃施於人。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
99 | 蓋針道難補而易瀉耳。至其當發,間不容 ,手動若務,鍼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
100 | 然此皆無中之有,莫測其孰為之主,故曰不知其誰。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
101 | 血氣既應,鍼則退如發機,欲其迅速也。前第七章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一節,原在此末,今類附於彼,當與此連閱。 |
102 | 十、九鍼推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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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餘推而論之,以為一紀。餘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語餘,請正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黃帝曰:用鍼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裏,血氣多少,行之逆順,出入之合,謀伐有過。知解結,知補虛瀉實,上下氣門,明通於四海,審其所在,寒熱淋露,以輸異處,審於調氣,明於經隧,左右肢絡,盡知其會。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左右不調,把而行之。 |
105 | 詳後三十。把字一本作犯。明於逆順,乃知可治;陰陽不奇,故知起時。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九鍼,刺道畢矣。明於五輸,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條理,言陰與陽,合於五行,五髒六腑,亦有所藏,四時八風,盡有陰陽,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五髒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審皮膚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氣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 |
106 |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從下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痛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瀉之。鍼所不為,灸之所宜。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 |
107 | 積而從之,留針隨氣以實下也。陰陽皆虛,火自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里。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經陷下者,火則當之,結絡堅緊,火所治之。不知所苦,兩蹺之下,男陰女陽,良工所禁,針論畢矣。 |
108 | 《調經論》亦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與此法同。用針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觀百姓,審於虛實,無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窈冥,通於無窮,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仿佛。邪氣之中人也,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其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是故工之用鍼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明於調氣,補瀉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 |
109 | 瀉必用圓,切而轉之,其氣乃行,疾而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遙大其穴,氣出乃疾。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用鍼之要,無忘其神。 |
110 | 十一、官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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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雷公問於黃帝曰:鍼論曰: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傳?黃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願聞官能奈何?黃帝曰:明目者,可使視色。聰耳者,可使聽音。捷疾辭語者,可使傳論。語徐而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鍼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疾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咒病。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痺。各得其能,方可乃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傳,此之謂也。手毒者,可使試按龜,置龜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復生如故也。 |
113 | 十二、內外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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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黃帝曰:余聞九鍼九篇,餘親授其調,頗得其意。夫九鍼者,始於一而終於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鍼者,小之則無內,大之則無外,深不可為下,高不可為蓋,恍惚無窮,流溢無極,餘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然余願雜之毫毛,渾束為一可乎?岐伯曰:明乎哉問也。非獨鍼道焉,夫治國亦然。黃帝曰:余願聞鍼道,非國事也。岐伯曰:夫治國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而為一乎?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日與月焉,水與鏡焉,鼓與響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鏡之察,不失其形,鼓響之應,不後其聲,動搖則應和盡得其情。黃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陰陽也。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若清水明鏡之不失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髒波蕩,若是則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似形。 |
116 | 故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請髒之靈蘭之室,弗敢使泄也。 |
117 | 十三、八正神明瀉方補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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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黃帝問曰:用鍼之服,必有法則焉,今何法何則?岐伯對曰:法天則地,合以天光。帝曰:願卒聞之。 |
120 | 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寫,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剌,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日月生而瀉,是謂髒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
121 |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 |
122 | 察八正之位,則邪之傷人,虛實可知矣。八正八風三虛義,詳運氣類三十五、六。正氣正風義,詳疾病類四。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髒。 |
123 | 工候救之,弗能傷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
124 |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上工救其萌牙,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其形也。 |
125 |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易行焉。補必用圓,圓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鍼也。故圓與方,非鍼也。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帝曰:妙乎哉論也!合人形於陰陽四時虛實之應,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數言形與神,何謂形?何謂神?願卒聞之。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 |
126 | 問其所病,索之於經,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帝曰: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鍼之論不必存也。 |
127 | 十四、經脈應天地呼吸分補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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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餘盡通其意矣。經言氣之盛衰,左右傾移,以上調下,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瀉於榮輸,餘知之矣。此皆榮衛之傾移,虛實之所生,非邪氣從外入於經也。余願聞邪氣之在經也,其病患何如?取之奈何?岐伯對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涌而隴起。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至其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 |
130 | 在陰與陽,不可為度。 |
131 | 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
132 | 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鍼,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內鍼,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 |
133 |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 |
134 | 護,愛護也。《寶命全角論》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即此謂也。義如下文。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
135 | 初刺入皮,天之分也;少停進針,次至肉中,人之分也;又停進針,至於筋骨之間,地之分也。然深淺隨宜,各有所用。 |
136 | 鍼入之後,將針搖動搓彈,謂之催氣。覺針下沉緊,倒鍼朝病,向內搓轉,用法補之。或鍼下氣熱,是氣至足矣,令病者吸氣一口,退鍼至人之分,候吸出針,急以指按其穴,此補法也。凡用瀉者,令其吸氣,隨吸入鍼,鍼與氣俱內。初至天分,少停進鍼,直至於地,亦深淺隨宜而用。卻細細搖動,進退搓捻其針如手顫之狀,以催其氣。約行五六次,覺鍼下氣緊,即倒針迎氣,向外搓轉以用瀉法。停之良久,退至人分,隨嗽出鍼,不閉其穴,此為瀉法。故曰欲補先呼後吸,欲瀉先吸後呼,即此法也。所謂轉鍼者,搓轉其鍼,如搓線之狀,慢慢轉之,勿令太緊,瀉左則左轉,瀉右則右轉,故曰拈針向外瀉之方,拈鍼向內補之訣也。所謂候氣者,必使患者精神已潮,而後可入鍼;鍼既入矣,又必使患者精神寧定,而後可行氣。若氣不潮針,則輕滑不知疼痛,如插豆腐,未可刺也。必候神氣既至,鍼下緊澀,便可根據法施用。 |
137 | 入鍼後輕浮虛滑遲慢,如閒居靜室、寂然無聞者,乃氣之未到;入鍼後沉重澀滯緊實,如魚吞釣、或沉或浮而動者,乃氣之已來。虛則推內進搓以補其氣,實在循捫彈怒以引其氣。氣未至則以手循攝,以爪切 ,以鍼搖動,進拈搓彈,其氣必至。氣既至,必審寒熱而施治。刺熱須其寒者,必留鍼候其陰氣隆至也,刺寒須其熱者,必留鍼候其陽氣隆至也,然後可以出鍼。然氣至速者,效亦速而病易痊;氣至遲者,效亦遲而病難愈。生者澀而死者虛,候氣不至,必死無疑,此因氣可知吉凶也。所謂出針者,病勢既退,鍼氣必松;病未退者,鍼氣固澀,推之不動,轉之不移,此為邪氣吸拔其鍼。真氣未至,不可出而出之,其病即復,必須再施補瀉以待其氣,直候微松,方可出鍼豆許,搖而少停,補者候吸,徐出鍼而急按其穴;瀉者候呼,疾出針而不閉其穴。故曰下鍼貴遲,太急傷血;出鍼貴緩,太急傷氣也。所謂迎隨者,如手之三陰,從髒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逆其氣為迎為瀉,順其氣為隨為補也。所謂血氣多少者,如陽明多血多氣,刺之者出血氣;太陽厥陰多血少氣,刺之者出血惡氣;少陽少陰太陰多氣少血,刺之者出氣惡血也。所謂子母補瀉者,濟母益其不足,奪子平其有餘。如心病虛者補其肝木,心病實者瀉其脾土,故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然本經亦有補瀉,心虛者取少海之水,所以伐其勝也;心實者取少府之火,所以泄其實也。又如貴賤之體有不同者,賤者硬而貴者脆也。男女之取法有異者,男子之氣早在上而晚在下,女子之氣早在下而晚在上;午前為早屬陽,午後為晚屬陰。男女上下,其分在腰,足不過膝,手不過肘,補瀉之宜,各有其時也。又如陰陽經穴取各有法者,凡陽部陽經多在筋骨之側,必取之骨旁陷下者為真,如合谷、三里、陽陵泉之類是也。凡陰部陰經,必取於 隙之間動脈應手者為真,如箕門、五里、太衝之類是也。至於鍼製有九,所以應陽九之數也。鍼義有五,所以合五行之用也。古人以砭石,後人代以九鍼,其體則金也。長短小大各隨所宜,其勁直象木也。川原壅塞,可決於江河,血氣凝滯,可疏於經絡,其流通象水也。將欲行鍼,先摸其穴,含鍼於口,然後刺之,借我之陽氣,資彼之虛寒,其氣溫象火也。入鍼以按,出鍼以捫,按者鎮其氣道,捫者閉其氣門,其填補象土也。諸如此類,皆針家之要,所不可不知者。 |
138 | 十五、候氣察三部九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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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帝曰:候氣奈何?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衝而瀉之, |
141 |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不可挂以髮者,待邪之至而發鍼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 |
142 | 不可挂以髮者,言絲毫之不可失也。若先若後者,先之則邪未至,後之則大氣已過,徒有伐盡其血氣而病不可下。下者,降服之謂。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挂以髮,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帝曰:補瀉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髒以期之。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鍼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 |
143 | 十六、候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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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無問其數者,必以氣至為度也。即如待貴人,不知日暮之謂。)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
146 |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氣至而去之。 |
147 | 《小鍼解》曰: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小大緩急滑澀,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 |
148 |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鍼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言補瀉氣調而去之也。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所以察其目者,五髒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 |
149 | 蓋色明於外者,由氣盛於內,故其聲音亦必章大,與平生異矣。 |
150 | 《四時氣篇》曰:睹其色、察其目、以知其散復者,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一其形、聽其動靜者,持氣口人迎,以視其脈堅且盛且滑者病日進,脈軟者病將下,諸經實者病三日已。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 |
151 | 人迎氣口詳議,見藏象類十一。 |
152 |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瀉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病未去也。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鍼,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邪辟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 ,須鍼而去。 |
153 | 凡此者皆須用鍼,治以三刺之法,則諸病可去也。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 |
154 | 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