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江南通志》卷一百六十一人物志 |
3 | 孝義 寧國府。 |
4 | 唐蘇仲芳,南陵人。父死,負土成墳,廬於其側,遶墳行哭,羣烏隨之悲鳴。祥雲覆墓,瑞草蔓生。 |
5 | 萬晏,涇人。數世同居,詔表門復其家。楊懍,旌德人。光化中試太子校書,行義脩飭,闔門義居累千餘口,以孝友世其家。 |
6 | 宋許遂,字伯通,宣城人。早孤,事母盡孝。鄉人勵其子,輒曰:「汝獨不慚許伯通乎?」遂子俞,字堯言。少失,恃父所嗜味,逺邇畢至,隨侍都下,與其婦茹粗糲,而奉饌頗珍,公卿多推俸佐之。居喪以禮聞。 |
7 | 汪文諒,字叔逹,旌德人。累世同居,凡一千三百口。州上其事,詔州縣存撫,賜以百金。諒兄弟感歎曰:「吾家治農,未有一士應上之求者」。即以所賜金購書藏之。子孫由是貴顯。 |
8 | 李經,字天常,南陵人。母死廬墓,躬執畚鍤,壘垣植松地,故多虎,後遂絶跡。 |
9 | 汪政,宣州人。累世聚居數百口,詔加旌表,蠲其課調。 |
10 | 呂鏜,字夢祥,旌德人。㓜孤,事母以孝聞,嘗遊宿亳間,客潘氏不御酒食,問之曰:「鏜逺遊,親養勿給,敢自享厚饌乎?」政和三年,入京上書,請嚴生子不舉之禁,仕至鳯翔府判官。 |
11 | 何自興,寧國人。寶祐間,父元貴疾,禱於神,刲股以進,越三日愈。 |
12 | 元周淳卿,寧國人。親殁於墓側,築永思亭,哀慕,厯九年不改。 |
13 | 明凌餘慶,宣城人。洪武初,以匠役京師,聞母病,籲天割股。時禁嚴不得輒歸,白於官以聞。勅以所刲股付餘慶妻兄,楊添一持歸妻和糜進其母,尋愈。詔復役,旌其門。 |
14 | 江休,旌德人。永樂初,父坐事赴刑部,臨刑,屬諸子以後事,休乞請,代父曰:「吾老矣,奈何以强壯易我?」休竟詣所司訟其事,得釋,父嘉其孝厚,予之以貲產,休曰:「此人子分內事,因以為利,可乎?」辭弗受。侯來保,尚書陳廸之僕也。廸以靖難抗節,與六子同日死時,姻親莫敢旁視來保,潛拾其遺骨,還葬宣城。 |
15 | 梅應魁,宣城諸生。父病篤,應魁禱於神,願捐己算益父。比卒,哀毁如禮。既葬,廬墓疏食,水飲三年始歸。 |
16 | 戴三元,旌德人。父品以黄册事赴詔獄,三元與其兄隨至京鞫問,當刑,兄弟爭請代,卒以三元代父死。 |
17 | 丁恕,字子貞,南陵人。性敦厚好義,鄰人垣壞,獲束帛內,皆白金簪珥也,恕急還之。 |
18 | 呉大經,宣城人。父宗周,𢎞治間以孝旌傳詳儒林。宗周宦臨江,繼母金氏從大經,在家忽心動,犯江濤以行,適及母永訣宗周後病癰,大經吮膿,嘗糞,居喪骨立。 |
19 | 陳希良,字克忠,宣城庠。生母疾,衣不解帶者經月。及殯,廬於墓,朝夕哭奠。父沒亦如之。 |
20 | 俞瓏,字汝霖,宣城人。㓜失怙,母病篤,籲天割股得愈。居恒手織草屩,雨雪則置衢側,聽人自取。母終,廬墓三年,詔給冠帶旌之。 |
21 | 程文冕,字志髙,寧國人。成𢎞時,三賑邑饑,詔賜七品冠帶。 |
22 | 朱時俊,宣城人。父夢桂,病死數日,俊痛不忍,葢棺,籲神求代,桂果甦,已患癱痿。俊刲股和丸進之,復起。 |
23 | 張道榮,涇縣人。事親篤孝。母殁,廬墓三年。正德中旌表。 |
24 | 貢汝悌,宣城人。父病嘗穢。及卒,廬墓三年,費有時字。子雨,宣城諸生孩,年母病,輒泣不食。父漢卿,多疾好客,而家貧,時多方召客,為父歡弟。性流蕩有時,以母命終身不析箸。 |
25 | 徐棠,字友之,宣城人。性篤孝,母病,刲股籲天,果得異人,授藥而愈。居喪廬墓,未嘗見齒。歴任婺源尉氏,學博廩禄悉㪚之宗親云。 |
26 | 陸可宗,字省我,宣城諸生。父病篤,刲股獲甦。有田數畝,悉讓其兄,藉脩脯為養。 |
27 | 汪昌,字大祺,宣城人。母喪,廬墓三年。歳祲遺胔遍路,昌撤樓板為棺以瘞之。正德間以貢授進賢主簿。 |
28 | 林桂芳,太平人。嘉靖間,父倬卒於官,千里扶櫬,賊刼其母,桂芳翼之,被創死,母得免。 |
29 | 金俸,宣城醫官金璞之僕。本姓嚴。嘉靖中,璞以輸歳額死金陵,子枝甫在襁褓,俸破產走京師,了公逋歸,以所嬴百金營繕田廬,與妻聶氏同撫藐孤,勞悴萬狀,郡守聞而旌異之。 |
30 | 梅士學,字伯典,宣城人。萬厯舉人。肆力羣籍,性端醇。事父孝謹,奉嫡母得其歡心。鄉居不入城,市人以為不愧孝廉。 |
31 | 林文榜,太平人。萬厯間大水,父宗倫被溺,文榜從樓墜下援之,與父同殞。 |
32 | 呉仕期,字德望,宣城諸生。倜儻負氣。張居正奪情仕期,擬上相國書,傳於外。南操院胡檟命太平同知龍宗武捕寘獄,訊曰:「必有指授者,舉其人,當爾貸」。葢指沈脩撰懋學也。仕期至死,無一語連及,遂斃於獄。後御史孫惟誠具疏聞,檟與宗武俱遣戍。劉芳顯,字孔昭,宣城人。㓜孤貧甚,挾策遊京師,以文見知於大學士劉一燝,名重京師,從遊者日衆,罄所贄歸葬祖父母,完諸弟婚,并婚從弟以延叔祀,宗黨義之。 |
33 | 呉日通,宣城人。與弟日遇同居六十年,不忍析箸,人稱「二難」。 |
34 | 潘寧海,字太乙,宣城人。六歳時父客外音問,久絶寧海圖父像,號泣中野。後獲父柩於淮、邳,千里裹骨歸,母患膈,刲股以救。 |
35 | 張昭,字斯明,南陵人。年十四,父遘危疾,割臂煮糜獲愈。及卒,哀毁骨立,喪葬以禮。 |
36 | 呉珍,南陵人。性友愛,弟疾篤,告天求代。不數日,弟果愈。珍遘疾沒,弟撫其七子,勝於己出。 |
37 | 沈仲曄,南陵人。弱冠時,母沒,守棺不入私室。比葬,父憐而召之,不歸。以疾卒。 |
38 | 劉邦正,南陵人。年十六,父晳病篤,割股和藥。又夏月思蠏,邦正號泣水濵,得二蠏以愈疾。每朔望禱天,願減己算益父。既卒,御史宋纁祭其墓。 |
39 | 丁槇,南陵人兄子涿論死繫獄,槇恐兄絶嗣,請於官,願代涿死。獄成,知縣胡文静察其枉,白而釋之。何正人,南陵人,七歳時母病浮腫,正人以手按之而泣。母喪,卧尸側,諸母泣勸之,乃起父卒,廬墓三年。事聞,給冠帶旌之。 |
40 | 何璧,南陵人。力崇正學,冠昏一遵家禮。太學生遼東邱經,嘗寄五百金。邱卒,璧訪其里人張隅,召經弟還之。 |
41 | 孫汝棟,宣城人。嘗有老匠以衣笥寄之,閲歳啟笥中,有白金二百兩,汝棟祕之三年,其子稱父遺命來取汝棟,悉以付之。 |
42 | 杜三陽,太平人。為父母及兄刲股者四,遺產悉讓其兄,宗人有逋糧者,為破產償之。 |
43 | 左忠,涇縣人,嘗分產給諸弟。有鬻男償負者,亡金於塗欲自盡,忠解囊救之。 |
44 | 孫國訓,宣城人。母卒,廬墓三年,虎踞其前,畧不為動。 |
45 | 黄友璋,旌德人,於逆旅卧薦下,得三十金坐,候抵暮,有老人行哭而至,友璋詢得實,舉以還之。嚴大本南陵人,割股療母,居喪,廬墓三年。朱慶福,涇縣人,嫡母蕭氏病篤,慶福傷貧甚,惟剜肉不須錢,即刲臂作糜,進之,尋愈。 |
46 | 洪希淧,涇縣人。一歳而孤,為伯所撫。伯病劇,刲股和藥。伯卒,廬墓三年。 |
47 | 趙桂枝,涇縣人。年十三,遊兵執其父,露刃索金。桂枝出叢薄間,抱父兵以刃揮之,號泣不忍釋,俱被害。 |
48 | 呉惟賢,寧國人。父沒,躬負石以甃墓。道廬居三年。汪文英字日賢,寧國人。五歳失恃,哀毁如成人。敬事繼母徐氏。兄文光,沒鞠育二孤子,逾於己子。張廷翰,旌德人。㓜失父,七歳授小學,至文王事王季問師曰:「此可行於今否?師云何為不可?」廷翰即每日鷄鳴盥潄,衣冠候母,聞鼾聲,輒欣然去。或母微病不食,翰亦不食。母殁,四時薦食如生。 |
49 | 江景宗,旌德人。天啟中,以孝旌。 |
50 | 呂賜宗,旌德人。母病,刲股療之。兄臯宗無嗣,撫遺女若己出。崇禎末,歳饑,賜宗以己資賑粥三月,又嘗途拾百金,候其人還之。 |
51 | 鮑邦志,字君繼,旌德人。母病劇,持刀抉胷取肝食,母立愈。崇禎元年,詔賜冠帶,郡守為建孝子祠。胡泰亨,太平人。兄寧犯法當死,無子,泰亨請代所司,難之,乃大呼曰:「國法固不可移,代者甘死於法!」因涕泣求往。疏入,上嘉其義,割耳減戍。 |
52 | 劉茂,字時亨,宣城人。事母孝,輕財好施。嘗拒窮婦之奔者,察其故,即捐貲代償其逋,一時聞者誦義焉。仕為閩中都司經歴。 |
53 | 方必通,太平人,年十五,割股療父左鉄涇縣人,兄弟同爨,季弟早世,遺一㓜姪,㑹有以人命誣其姪者,鉄匿姪挺身仼之,數被拷掠,諸親屬咸謂姪終不得庇鉄,曰:「吾已有子弟,止一孤,我死以代姪可也」。㑹鉄死事,大白姪得免。 |
54 | 孫世賢,太平人。父客,死燕邸,徒跣扶櫬歸。距家半里,無廬可倚書,夜抱棺呼搶,族人為葺數椽,虎跑其側,不色動,廬傍忽涌甘泉。既三載,咸勸歸,泣曰:「禮,未葬不變服,吾何歸乎?」 |
55 | 梅有振,字復予,宣城人。母病痿痺,負而卧起者十餘年。兄殁,撫遺孤,踰己出。嘗鬻麻,甫定議而賈踴貴,或勸増其,値有振不應。平生贖鬻焚劵,事不勝紀。 |
56 | 曹七善,南陵諸生。嘗於姑蘇旅邸獲徽商所遺八百金,留五日,候其人還之。歳饑,輸粟五百石佐賑,邑人賴焉。 |
57 | 何炳南陵諸生,盜執其父,欲殺之,炳挺身出救,遇害,父得脱。 |
58 | 孫顯道,宣城人。兄弟四人,已析箸,以季負糧繫官,各破產贖之,家遂落,乃復合食。歴三世,無敢言析者。 |
59 | 國朝劉蘭生字君徴,南陵廩生。南陵為征徭所困,蘭生酌立條例,請於邑,令詳憲具疏,至今民食其福。歳祲施賑,全活數千計。 |
60 | 趙大復,涇縣人。善屬文。中年家落,有大賈負金不索,里中推為長者,家居,鍵户足跡,不履市門。夏曰「瑚南陵諸生」。事親至孝,親沒,結廬墓側。順治丁亥,洪水為災,曰:「瑚煮糜舟,載沿隄餉之」。嘗應闈試,同寓諸少年,惡其方正,一日與之步月,輒登妓樓,曰:瑚初不識也,少年先予妓金,令扄户百計誘之,終不可,少年始服其操。 |
61 | 方士逹旌,德庠生母喪,廬墓父沒,刻像事之。事繼母克盡子職。 順治九年, 旌表 |
62 | 陳尚老,太平人。兄鶴老,死於閩中,丐資奔喪,函其骨歸。每止宿,淚漬衾枕,㑹嫂焦氏以烈死。尚老拮据,為之營葬。 |
63 | 饒宗良,字直生,寧國人。少孤,事母至孝。年二十,遊學白鹿洞,歎曰:「吾寧不古若哉!」從汪有源講學,躬行醇恪。家酷貧,敦宗族,建家廟,人服其化,興起甚多。卒無子,門人祀之。 |
64 | 劉汝鳯,字景威,宣城諸生。與弟堯熙皆以經學名。天性孝友。弟死,衣食,其從子為之婚。娶姊寡而瞽,迎養之,終其身。族黨無後及,貧不能葬者,竭蹶佐之,食餼多年而卒。 |
65 | 王際康,字五清,南陵人。事父篤孝。痛母早沒,終身侍父寢食,中裠厠牏,躬自澣滌登。康熙乙丑進士,告歸終養。吏部以中書擬用堅,不赴選。父沒,任雲南禄豐令,道病卒。 |
66 | 葉正萃,南陵人,三月而孤,母周守志,以哀勞致痿疾,正萃扶侍,不離跬歩間,以事他出,雖深,夜必歸侍,及沒,躃踊號慟如醉如癡。既葬,廬居墓所,疾卒。程國聘,字應之,太平人,兄亡,撫遺孤甚至,終身不與。析產素與京口王生善,生以忤勢要下獄,國聘往省之,主其家,夜有少婦欵門,即王生妾也,具言夫陷縲絏,辱身求救,國聘呵之去,曰:「吾千里跋渉,為爾夫也,如爾失節,夫雖生亦靦顔人世矣,何忍為此?」因秉燭逹旦,為傾囊救之,王生得免。 |
67 | 何士閥,南陵人,有何滿者,盜破其祖母塚以葬親,士閥訟之官,三年不得直,㑹撫憲檄兩邑,令㑹勘,滿健訟事,仍未白,士閥大慟,觸碑而死,邑令義之,勒滿起棺,題曰「義士何士閥墓」。 |
68 | 張裕,南陵人。明經忠義子生,有夙慧。祖良浩病亟,忠義籲天求代。裕始八歳,聞之泣曰:「父不可死,兒願死,代父以代祖也」。隨向天密禱。未幾,果病,家人强以藥,吐弗咽,曰:「祖病未痊,吾何藥為?且吾已告天矣」。埀死,囑人曰:「勿令吾祖知」。遂卒。知縣康五瑞表其閭學,使張廷樞書孺孝型俗以旌之。 |
69 | 程鵬,字扶九,寧國諸生。生平力行,善事。自賑荒周急,下至醫藥橋梁,施予無算。諸孫曽在襁褓者,亦知以乳相讓,一兒不食則均不食云。子書以孝廉為嘉定教諭,亦有聲。 |
70 | 胡嶤齡,涇縣人。母喪廬墓,夜夢大水侵棺,覺而徙葬。未幾其原葬處蛟起,人以為嶤齡誠孝之所感也。 雍正六年, 旌表 |
71 | 胡曾琦,寧國人,性至孝,母沒,屏絶葷酒,終身父命之逺出,忽心動奔歸,則父猝患中風,得面訣,後以廬墓哀毁而卒。 雍正八年, 旌表 |
72 | 呂立祚,旌德人。生平樂,善不倦,瘞遺骨,哺棄兒,年至九十餘,陳鵬年贈之以序,稱其敦善行而弗衰,入道德而無媿」云。 |
73 | 汪炳,字瑶仙,南陵武舉。襁褓失,怙事孀母王,曲得歡心。母病劇,刲股煮粥進之,立愈,㑹仇家以農民充役,報其㓜弟炳往自充。母沒,弟求析箸田廬,惟弟便者聽。已而弟亡,姪貧甚,仍分己田與之。康熈戊子,歳大祲,賑榖數百石,不足糴於外江以繼焉。同時有姚希䕫、徐五元者,亦以好義稱。 |
74 | 劉沆,字澐起,光禄卿楷子。博學善文,與兄沛弟燾齊名。兄弟後先舉於鄉,沆未售,慕義强仁,推廣光禄,德意里黨,咸被其惠。南邑修理儒學,沆一身肩之。子敬祖,雍正丙午舉人。 |
75 | 徐强,南陵人。 雍正十三年,以孝。 旌表池州府。 |
76 | 唐費冠卿,字子軍,青陽人。登元和二年進士第,聞母病革,馳歸,而母已卒,廬墓終喪,哭不輟聲。御史李行修薦其孝行徴為右拾遺,冠卿歎曰:「得禄養親耳!得禄親喪,何以禄為!」遂隱九華,再召不起。何澄粹,青陽人,親病日篤,俗尚鬼病者不進藥,澄粹剔股肉進,親疾為瘳。後親沒,伏於墓,哭踊無數以毁卒,當時號「青陽孝子」,為作誄者甚衆。 |
77 | 宋許規,貴池人。嘗在宣州客邸,聞旁舍有建康人卧病,為延醫治之,不愈。其人知規長者,檢槖得百金,托以後事,且曰:「其所餘者悉奉君」。及卒,規為具棺斂,以餘金詣建康訪其家,還之。後子逖,歴官員外郎。孫元,天章閣待制。 |
78 | 髙允文,貴池人,為清流主簿,㑹里人張璉忤蔡京,卒於客邸,欲發棺檢視之,允文力為保免,京召謂曰:「君髙節義,當旌賞授定邊軍教授,實黜之也」。仕至汀州守,以廉静為治,時稱長者。 |
79 | 方綱,青陽人。其先世自唐咸亨間居九華山東之上田,歴四百年,至綱為家督,合七百餘口,同爨而食。每日晨起,擊鼓集衆,雍、睦無間言。著《家法》三卷。景德二年,青陽饑,綱出粟五百石以賑。轉運使馮亮以事聞,詔旌其門。 |
80 | 寗文逹,青陽人,居陵陽鎭。元豐間,大水,里中漂溺者千餘家,文逹出粟五千石以賑事聞,勅奬里人,立祠陵陽祀之。 |
81 | 佘起,銅陵人。一門聚居至千三百餘人,同爨而食。起為家督,周洽無間言,子孫貴顯不絶。 |
82 | 鍾儁,字穎叔,銅陵人。官祕書郎。性至孝,事親無少違。其先自唐時至儁十一世同居,合家衆七百餘口,朝命奬其義。 |
83 | 柯應烈,建德人。性孝嗜學。母閻氏病,不解衣,侍湯藥,癯瘠盡瘁。每夕露禱,乞減筭以益母壽。俄聞空中有聲,許特延一紀,母疾遂痊,又十三年而沒。時江淮盜起,應烈傾家貲募義勇,鄉里頼以安,有欲官之者,辭不就。 |
84 | 葉薈,貴池人。性至孝。母於九月病渴,思生李薈走哭園中李樹下,忽從葉底得雙李以奉母,病即愈,人咸以為神賜。 |
85 | 汪與成,銅陵人。建炎間,池遭冦兵,與成一家八十口盡斃。後三年,與成既改葬其父,余尚不得母骸,為刻木肖像,日侍於旁,至十年乃得之,祔葬父墓。胡仲先,字國政,貴池人,有幹畧,閭里倚以為重。提舉趙范奏充民兵統領官。端平間,邊、淮告警,有保障鄉井功,兩値歳饑,傾其私囊,量口給賑,全活甚衆。 |
86 | 元方時發,字子春,青陽人。綱之後,一依綱家法為義門,督邑令史午聞於朝,旌門蠲役。至正二年,勅授潮州教授。 |
87 | 何清甫,青陽人。大德二年,歳饑,清甫出粟二千石助賑,事聞,詔旌。 |
88 | 李鵬飛,池州人。生母姚氏,為嫡母不容,改嫁為朱氏妻,鵬飛幼,不知也。年十九,哀痛思慕。周行三歳得於蘄州之蘄田縣,遂迎歸奉養。久之,復歸朱氏。時渡江省覲。既卒,歳時攜子孫往祭墓,終其身。以有司上請,詔旌其廬。 |
89 | 明童彦芳,建德人。洪武中,從宿儒洪仲遵游,其家五世同爨。 |
90 | 桂士訓,石埭人。祖父母及父病,士訓皆割股進,俱得痊。鄉人作歌頌之。 |
91 | 袁惟儒,字一貴,銅陵縣人。宋益宗,東流人,並刲股療父。 |
92 | 楊永顯,石埭縣人。王萬年,銅陵縣人。王學詩貴池貢生,並割股療母。 |
93 | 徐煜,字尚德,銅陵人。素孝友,其家千指同炊。在鄉里。每創義舉。自宣德至成化,五値歳饑,俱出穀助賑。又嘗為邑人代輸漕米。 |
94 | 徐永元,建德人。其家六世同居。正統二年饑,永元出穀二千石助賑。事聞,旌為義民。 |
95 | 何永敬,建德人。七世同居成化間,旌呉,永康,青陽人。幼失怙,晝夜哀慕。同里柯暹榜其堂曰「慕親」。後以輸粟賑荒。成化二年被旌。 |
96 | 夏鎭,石埭人。成化間,父早亡,鎭為傭養母。母病,目將瞽,每日以舌䑛之。復明母沒,殯於野,結茅其側,三年哭,不輟聲,一日野燒,及其廬,鎭伏棺痛哭。俄風返,火熄,柩獲全。 |
97 | 呉徹,字静卿,貴池人。𢎞治中,歳貢事繼母薛氏盡孝。兄弟五人,友愛甚篤。又同邑檀世仁,本諸生,以母病棄所業文史,徧購方書,遂工診治,親調藥以進愈。迨後母沒,居喪極哀,侍父跬歩不忍離。李希仁,青陽人,事母孝。母歿,廬墓。正德十三年被旌,又石埭唐輝亦以廬墓稱孝。 |
98 | 程璋,青陽人,母早寡,遺腹生璋,及長,痛母節未彰,正德中,徒歩詣京師,刺血草疏,擊登聞鼔以進,特㫖旌表。 |
99 | 沈唐恭,石埭人。事繼母最孝謹。兄武恭以誣繫獄論死。唐恭痛武恭,尚未生子,詣獄代繫以出其兄。適大盜刼獄,囚俱逸出,唐恭獨留郡守,義而釋之。紀孟綱,貴池人,有至性,事親篤孝,勤於奉養,澹於榮利,郷里翕然稱之。 |
100 | 宋邦輔,字子相,東流人。嘉靖丙辰進士,官御史,因諌大禮,削籍歸,躬耕養母,妻操井臼,子任樵牧髙,風動逺邇。 |
101 | 陳桂,字汝芳,貴池人。嘉靖中,由貢授彞吾令,以廉静為治。父年九十五殁,桂已七十餘,哀毁不輟,時稱至孝子。光祚素好義族,有以繼嗣競者,光祚曰:「何至以財利傷天倫乎?」乃推己産為定其嗣。袁國光,字賔求,青陽人。素敦厚,嘗於新安旅次拾遺金,俟其人還之。又娶妾,知為故家女,即召其父挈女歸,不責身。値 |
102 | 章忠,銅陵人。幼孤,性敦孝友。母病,刲股母沒廬墓,終身疏食。兄嫂客死京師,徒歩徃扶其櫬返。胡大武,貴池人。嘉靖初,貢入太學。聞母病,馳歸,曲盡孝養。母瞽八載,一日復明,人以為孝感。 |
103 | 葉叢椿,字汝靈,貴池人。家素貧,祖母年九十餘,父母年亦六十,兄嫂皆早逝,遺孤一人叢椿,盡力孝養,并撫孤姪成立。祖母。暨父母相繼殁,拮据斂,葬畢,其姪又亡,叢椿復撫其孤嫠,始終不言瘁,時人賢之。 |
104 | 廖廷皓,貴池人,力耕養母。一日,廷皓在田,母被虎厄,急追力救,始得脱。負母返室,見母傷處腫,甚為口吮其毒,數日腫始消。 |
105 | 孫憼述,字清華,青陽人。性至孝,居喪哀毁,廬墓九年,感馴雀之異,郡邑屢舉孝子。萬厯中以貢。歴忠州學正,署州事。値懋酋之亂,有城守功。 |
106 | 江鯤,字南溟,青陽人。事孀母盡孝,侍疾,衣不解帶。居喪不御酒肉,置義田,建家塾。歳饑,出穀周鄰里。呉應彥,貴池人。柯逹,字本章,俱貴池人。並刲股愈父母疾,逹居喪,哀毁廬墓三年。萬厯中,旌表柯延茹,建德人,事親盡孝。兄薰致仕歸,延茹食必共席,疾必侍藥,時百口共爨。延茹總理家務,以雍睦稱。 |
107 | 王之璘,青陽人。布政使。一楨子天啓,丁卯北闈副榜,考授通判。明季徴辟賢良。大吏交薦之,璘以養母,堅辭不赴。設義田,贍族,建義塾訓士。歳饑,糴穀助賑,鄉人德之。楚兵南下,之璘罄家財,募壯勇,嬰城固守,邑賴以全。 |
108 | 郎大徴,貴池人。楚師薄城,馳說其帥,即獲斂兵退,安撫録功題授遊擊,辭不受。 |
109 | 陳其恭,銅陵人。邑東北仁、豐三圩向無埂岸,江水內灌,悉為巨浸。崇禎十一年,其恭及弟其葵捐貲買繁昌縣民地為堤址,創築堤四百餘丈,三年始訖工。自是圩無水患,居民祀田,祖必分胙餽之。柯孟顯,字惟逹,貴池人。㓜孤,事母以孝聞。崇禎庚辰,輸穀賑饑,邑人頌之。 |
110 | 汪景德,建德人。刲股療父疾。又母病,瞽䑛之復明。親殁,廬墓。 |
111 | 國朝陳光正,石埭縣人。少孤,嘗自痛不逮養其父。事母加謹。母殁,既袝葬父墓,即廬其側,哀號不輟。有醴泉湧石罅,見者以為孝感。又建德呉來芳,事母盡孝。 |
112 | 楊國儁,石埭人。父殁,廬墓。方祥美,貴池人,性孝友,有㓜弟為母所鍾愛,喜依之。居每膳,祥美,輒負其母來,食已,仍負之返,積十數載以為常。後其弟坐盜誣繫獄,祥美盡鬻己産以雪之。 |
113 | 郎思誠,字孺若,貴池人。㓜孤,事母孝,嘗刲股療母疾。後母殁,啜粥廬墓。其地素多虎,自廬墓後,虎遂絶跡。値歳饑疫,減價糶穀,又施粥給藥,多所全濟。順治十三年,徴選遺良郡守顔敏欲舉思誠,純孝堅以老疾辭。 雍正五年, 旌表 |
114 | 王之光,建德人。㓜為石工孝,事其母,從工所得肉,必攜歸奉母。母卒,廬墓三年。或其日就工數十里外,及夜,必趨墓所。 |
115 | 呉日光,青陽人。性敦孝友,好義樂施鄉里,欽其名德。平日設立條規,訓戒族人,皆以馴謹聞。 |
116 | 陳萬昇,貴池人。與弟嘉䕃、從弟萬鵾同就外傅。康熙己酉,盗掠近村嘉䕃,萬鵾被執,萬昇請代弟死,盜并殺之。 |
117 | 陳國甲,字元及,貴池諸生。父年老,抱沉疴五載,侍湯藥不倦。弟早世,遺孤僅八月,撫愛踰己子。性樂善,好施予。康熙戊子己丑間,遇饑疫,賑粟施藥,存活無算。居常賻贈。有喪佽助。貧不能婚嫁者,寒施絮暑,施茶橋梁,道路脩葺,以便行人。年七十二,無病而終。子鵬、興爵,皆能繼其志。 |
118 | 太平府: |
119 | 漢方儲,字聖明,丹陽人。除郎中,丁母憂歸,負土成墳,種松千株,鸞鳥栖其上,白兔游其下。 |
120 | 唐朱●,繁昌人。割股愈親,奉詔旌門王丕,繁昌人。數世同居里閈,髙其義睦,聞於朝廷,旌門賜粟帛。州縣時存問,仍復賦稅。 |
121 | 宋、趙權,當塗人。母病篤,權焚香夜禱,泣曰:「母死,權何以生?」取刃刺脅、取肝以進。母漸瘳,權亦遇良藥無患,太守孫楙表其里曰孝感坊」。 |
122 | 張崇,繁昌人。登進士第,仕至太常丞。自祖琄以來,千口同居,雍、睦無間言。嘉祐中,楊傑過其家,書「義居」二字遺之。 |
123 | 聶雲,蕪湖人,割股愈父。其後伯父病,復割臂以進而愈。咸淳十年,知州孟之縉奬其孝。 |
124 | 元張鐩,字文煐,東平人。至元中,仕太平路總管府治中。秩滿,因家當塗,事母純孝。母殁,廬墓有紅蓮變白之異,郡守為立「孝感蓮坊」。大德二年,旌表。芮世通,蕪湖人,十世同居,奉詔旌表。 |
125 | 夏餘逹,當塗人。自宋慶厯中七世祖邦政以來,合族同居。至正末年,旌表家有田一坵,每歳麥秀,皆雙穗。知府李習、尚書汪澤民並為傳。 |
126 | 邢國傑,當塗人。嘗以布衣條議時政大臣,為改容謝。至正中,檄授繁昌校官,以親老固辭。 |
127 | 胡光逺,當塗人,事母盡孝,母喪廬墓,一日,夢母欲食魚,晨起,將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於前,俱有齧痕,隣里驚異,忽見有獺出草中浮水去,衆乃知獺所獻,事聞旌表。 |
128 | 明魏祥,蕪湖人。性至孝,領成化乙酉鄉薦,以母老,不忍逺離,絶意公車,朝夕侍養。母殁,祥哀毁卒。 |
129 | 楊乙六,當塗人。自乙六至貴,二五世同居。自貴二子旺七,一支更同居四世,食指千計條置。家法鉅細有禮。萬厯十年旌。 |
130 | 王華,繁昌人。十三世同居。夏廷美,字雲峰,繁昌田夫。篤於孝友。里人敬信從張緒、焦竑講學,多警悟。沒祀金陵理學祠。 |
131 | 韋學仁,字春麓,蕪湖庠生。經明行脩,郷里稱其孝友。子受薦,賑荒䘏族,亦有行誼。 |
132 | 李仲名,當塗人,太學生。㓜孤,事母孝。母沒,廬墓三年。後遇烈風雷雨,必省視墓側,嗚咽移時。天啓元年旌表。 |
133 | 丁大相,當塗縣人。張秀,蕪湖縣人。徐大賔與汪錡俱繁昌縣人四人,皆廬墓以孝聞。 |
134 | 徐思明,當塗人。父母病,兩次刲股,母亡,廬墓,天啓年旌。 |
135 | 李潔,蕪湖人,父病,刲股及没廬墓,魯憙、曽瀛、孫瓃三人,俱當塗人。黄文星、楊逄時、陳㫤三人,俱蕪湖人。魯焌與閔濟、周俱繁昌人,並刲股療親。 |
136 | 趙應時,蕪湖人。扶父櫬逺歸。遭風舟覆,抱櫬呼號,漂數十里,遇救獲免,人詫其有神助。 |
137 | 章杞,字𢎞奎,當塗人,與韓良直為宻友。韓疾,劇以三十金授杞,囑之曰:「妻方有孕,若男也,可以此撫之」。韓亡後,妻果生子杞,給衣食得成立。及杞抱病垂沒,呼韓氏子至,啓篋金三百授之,曰:「昔汝父臨終,以三十金見托,自營息歴年來,今已十倍,可謹守之」。子歸白母,母感泣,聞者皆髙其義。 |
138 | 丁僧,當塗人,鬻水麓心寺,拾金欲還,恐出入無時,與失金者左,遂削髪,寺中久俟其至,既還之後,堅却謝金。 |
139 | 國朝楊璜,字希周,當塗縣人,㑹兵繞其鄉,璜匿妻子林中,身守祖墓,兵將執之,遂赴水死。子甫十齡,見父溺,號哭亦奔投於水,久之,父子兩屍擕手浮出,見者嗟異。 |
140 | 孫啓綸,字君受,當塗人。究心理學,事母以純孝聞。嘗負母避,盜盜識之曰:「此孫孝子也」。遂解去。陳三齊,繁昌人,農家子。十二歳,母死,朝夕上食,哭泣盡哀。既葬,獨廬墓側,三年始歸。 |
141 | 楊一儒,字翼眞,當塗庠生。事母孝,頻奉母命,賙親族之困。子錫,汝令孝豐,邑多逋賦,前令坐累者數人,一儒毁產代償,咸頌其義。 |
142 | 宋眞儒,蕪湖人。與弟繩武俱少孤,事母盡孝。母沒,兄弟廬墓,悲號不輟。池蓮變白色,并有雙莖之異。又四世同居,置田贍族。 康熙五十三年 旌表廬州府。 |
143 | 漢毛義,字少節,廬江人。家貧,以孝行稱。南陽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府檄適至,以義守安陽。令義捧檄而入,喜動顔色,奉心賤之。及義母卒,去官,數辟公府,舉賢良徴,皆不至。奉歎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建初中,章帝下詔褒美,賜穀千斛,常以八月遣長吏問起居,壽終於家。 |
144 | 南北朝齊王虚之,字文静,廬江人。居父母喪,以孝聞。武帝永明中,詔旌門,蠲租三世。 |
145 | 唐萬敬儒,合肥人。三世同居。親亡,廬墓,大中間旌表其門,名其鄉為「成孝」。 |
146 | 唐海巢縣人。母喪,廬墓,手自耕植,以備祠祭。忽於田中產嘉禾,一本六穗,一本五穗。廬州刺史裴靖上其事,作《嘉禾表》以聞。 |
147 | 張進昭,巢縣人。事親孝,母患狐刺堕,左手死,進昭截左腕,廬於墓。 |
148 | 徐行周,舒城人。數世同居,詔旌其門。袁傑無為人。唐末盜亂,傑招集義兵,保障鄉里,拒敵不勝,死。屍僵七日不仆。賊棄諸河,逆流而上,將至黄金城,母尋見之,曰:「若是,我兒呼之必動」。呼果動。鄉人神之,因立廟名其處曰呼兒港。 |
149 | 宋玉光濟,廬州人。母亡,刻像事之如平生。孝道純篤。咸平中,詔旌之。 |
150 | 呂士元,巢縣人。哲宗時,立十科法士,元上疏懇切,未報。後累試不第,歸而憤曰:「當今蔡確、蔡卞、呂惠卿、章惇四害未除,吾等困老田間,與世無補」。乃去東山二里許,抱書投橋下,朝士王巖叟、朱光庭咸惜之,因名其橋曰「抱書」。 |
151 | 趙廣,合肥人。淳化中,八世同居何宗壽,梁縣人。李呉貞,合肥縣人,皆割股療母病。方孝子無為人,名未詳母,目雙盲,每旦餂之,久之,眼復明。 |
152 | 余元燦、汪安淵、檀念二三人,俱舒城人,皆割股療母病,事聞於朝,詔付史館,令有司依例優給。元羊仁,廬江人,至元初,阿珠兵南下,仁父被殺,母及兄弟皆㪚去,仁年七歳,賣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餘年,子安憐之,令為良仁蹤跡母於潁州䝉古軍塔海家兄於睢州䝉古軍,岳納家弟於邯鄲連大家為役,俱無恙,乃遍懇親故,貸得鈔百錠,歴詣諸家求贖,經營六年,大小二十餘口復得完聚,鄉里稱美,大德中旌表。 |
153 | 季原禮無為人,性最孝,親終廬墓,不食鹽醬。子立,與曾孫廷春居父母喪,並如之。立母目瞽,餂之復明,人謂一門純孝。 |
154 | 明呉敬無為人,母疾,割肝煎湯,母愈而敬不傷。事聞,太祖官以贊禮郎。 |
155 | 廖鏞,巢縣人,永忠孫。歴官至都督。建文時,豫議兵事,鏞與弟銘及同縣指揮倪璘皆嘗從學。方孝孺、孝孺死,鏞、銘收葬遺骸,璘慟哭奠祭,俱被收論死。向侃,字希顔,中永樂甲午鄉試。宣德間,判静寧州,職專撫民,未㡬裁天下。撫民官缺,巡撫獨奏留之。擢御史,出知澂江府。侃天性孝友,兄弟五人,白首同居,妻亡鰥居四十年。 |
156 | 髙興,合肥人。事親盡孝。父殁,廬墓三年,烏巢墳樹,興哭悲鳴,以助其哀。服滿,親鄰勸歸,有白鵲數百,大如鶴鸛,隨後翔集其宅,良久方去。是時同邑張俊亦以孝聞,並旌。 |
157 | 錢敏,舒城人。永樂辛丑登第,乞終養。母殁,廬墓,詔旌之。 |
158 | 薛崇禮弱冠,食餼泮宫,讓選貢於師,楊澤民逾年應歳薦,復以讓老,友周承軒邑令,延主西塾,訓課外毫不干,以私居家,孝友與兄崇仁,俱為時重。沈諲,合肥人,母喪,哀毁,廬墓築墻而泉,湧出哭奠,則鵲哀鳴,成化間旌。 |
159 | 朱世藩,合肥人。㓜孤,奉母盡孝。母故藩,嚙棺呼號,口眼血出,遂喪明,奉㫖旌。 |
160 | 衛郡合肥人。母病篤,思飲泉水。是年旱,郡叩天掘井,泉水湧出,母飲之而愈,鄉人稱為「衛孝泉」,奉㫖旌。 |
161 | 鄭元,合肥人。五世同居。𢎞治時,旌沈秉直。十二歳,刲股療母疾,奉㫖旌。張梅,合肥人。母疾篤,嘗糞嘗痰復,病疽吮出,膿血得愈。父歿廬墓,奉㫖旌。 |
162 | 李得春,合肥人。年甫十三,父病,嘗糞刲股,母病亦如之。父母殁俱廬墓三年冬月,有野草生花之異。王紹,字繼學,舒城人。由進士任監察御史。母喪,躃踊頓絶,廬墓三年,詔旌之。同邑胡紀官吏部主事,亦同時以孝旌。 |
163 | 孫剪兒,舒城人。早喪父,事母孝,樵採供甘㫖,母卒,露宿墓側。鄰翁憐之,為結廬鵲巢樹上,哭則悲鳴相應。復有兩虎,每日晡至墓側,旋繞哮吼,逹旦而去。刻木肖母像,事之終身。 |
164 | 張政,廬江人。父病,侍湯藥。及卒,哀毁踰禮,廬於墓側,虎不為患,人以為孝感。正統年,旌。 |
165 | 陳本忠無為人,正統庚辰,輸米九千二百斛。子志髙二千斛,志逹穀八千八十斛,以備賑乂,憫流民路宿,即舍傍披草萊,為屋百楹居之,復施粥二月,以食飢者,父子三人,俱奉勅旌。 |
166 | 朱燦,無為人,厚重好義。正統間嵗歉,燦以米四千四百斛輸官,同族名亮者設粥,日食數百人。朝廷旌曰「尚義之門」。 |
167 | 張澄,廬江人。少時執厨役事母惟謹。母喜飲澄,必具佳醖。少不樂,輒唱舞以怡之。兩拾遺金,俱驗實還之。嘉靖年,詔賜壽官。 |
168 | 朱扆,萬厯間諸生,與妻李氏侍母病,衣不解帶者三月。妻素羸,遂成痼疾,與姑相繼卒時,扆年未四十,誓不再娶。縣令為詳府,云:「廬陽有節,婦無義夫,幾為缺典。宜表揚以勵人心,准給冠帶」。 |
169 | 李大經、周繼成、詹天瑞,俱廬江人。刲股廬墓,丁華一無為人,兄弟五人,不忍析居,相與誓天折梅五枝共接,一本各識之,祝曰:「如一枝枯,即某有異心」。後五枝俱秀實,鄉里驚歎,號「五果丁氏」。呉孝子無為,人逸其名。家貧,常執役富室,身無完衣。母饒甘㫖,富人有感其孝者,常資給之。後母殁未葬,鄰家失火,將及其廬,力不能救,惟伏棺以號火燄他徙,左右無一免者,惟孝子廬獨存。 |
170 | 章華國,無為人。少孤,授徒養母。母病篤,國刺臂血飲之而愈。後母病異瘡,國禱神,齋宿,夢神人指京紅紙熏之,果愈。母殁三年不茹葷酒,每臨肉,食則涕下,竟以羸疾死。 |
171 | 楊舜漁,號見呂,無為人。敦本尚質,里中目為楊古人。教子姪義命自安。一門之內,自相師友。京山李本寧述其行子維嶽鬻産助餉,聞流寇之難,絶粒以殁。 |
172 | 杜濂,無為人。少客維揚,又客蕪湖。嘗兩拾遺金數百金,俱遲其人至,悉還之。後濂晝寝,夢神語曰:「汝來日合雷震死,為有隂德,宥之矣」。次日,雷擊其家,牛、驢各一,濂無恙。 |
173 | 姜潤,巢縣人。母病,割股。 |
174 | 張四哲,合肥人。崇禎乙亥,流寇圍廬急,四哲率弟四美、四竒與賊戰城下,不勝,退謂兩弟曰:「城將陷,與舉家戮,辱死,不如清白死」。遂偕弟暨妻女子婦共一十五口,投井以殁。 |
175 | 佘承德,無為人。崇禎十五年,流賊忽至承德,掖其祖母劉、母魏及妻楊、妹玉女出避祖母母,為賊所獲。承德號救,並遇害,楊投水死。 |
176 | 國朝張維德,合肥縣人。崇禎乙亥,流寇入境,其父被執,將見殺,維德甫十齡,延頸就刃乞代,賊感而釋之。順治丙申,父殁,德哀毁骨立。既葬,廬墓三年。方華,合肥人。父妾生一子,先經析産父,殁後,復以祖遺讓之。少結婚魯氏,其女瞽父,母欲不娶,華曰:「兒不娶女,將誰適娶?」後相得甚歡。 |
177 | 張大履,合肥諸生。父母殁,事兄益謹。壬午,兄卧病邨居,偶思肉食,大履走數十里,求肉不得。及囘,兄已殞,遂終身不食肉。妻早亡,念其荼苦,單棲四十餘年。 |
178 | 李珙,合肥人。武舉家素饒。崇禎十三年,竒荒珙,捐貲糴穀以賑。順治九年,斗米四錢,珙置饑民簿,計口授糧,月三次輪給之,近者餔以糜,里人稱貸,劵可盈尺,一日盡焚之。康熙十年,旱蝗,富家出穀,市利十倍,李獨不取償,有司榜其名為衆勸。 |
179 | 魏振趾,合肥生員,出穀賑饑。親殁,廬墓。胡䕃,合肥人,親疾割股。 |
180 | 楊光耀無為人,攻石為業。母疾,夫婦相繼,割股進之,各不自言。久之,見瘢痕,相持而泣。 |
181 | 張振祚,廬江人。父𢎞任,攜孥知四川嘉定州。崇禎壬午,流賊逼城,祚奉父命領數騎突出求救。城陷,祚還,見父被害,觸石死。時弟振祺應試,囘籍阻絶無音耗。迨順治甲午,聞信奔赴,至保寧,不得前。巡撫李國英拔署梓潼縣,閲三載,道始通,即辭官。尋母遇之峩眉縣,年七十餘矣,奉以歸。 |
182 | 宋儒醇,字衍魯,廬江諸生。有行義,明末,流賊刼殺西,鄉中忽有一人大呼曰:「此余恩人宋公里也」。衆問故,其人泣曰:「余蕪湖人,十歳父賣我償債,遇宋公助銀二十兩,全余父子,必保全此鄉以報德」。順治九年,歳饑,儒醇出穀千斛助賑。 |
183 | 許祝年,字樸齋。廬江廩貢,選沐陽教諭,以親老不赴。後考授主事。邑遭水旱,首捐穀數百石倡賑濟。著澹寧集。 |
184 | 張文逹,字必之,合肥人。明季壬午夏,詣北莊收麥,聞冦至,奔還於積屍中,覔得其父,尚未死,負行七十里,抵莊得全逹,年至百有三歳奉 |
185 | 㫖建昇平人瑞之坊。 |
186 | 王鳯,吾合肥農夫也,事孀母,食必親進,夏月先坐母於凉處而後往田,天寒,令妻抱母足而眠,歳以為常。 |
187 | 髙克謹,字式榖,廬江人,年十三,父為冦獲,謹乞身代冦,兩釋之,長而好義,鬻產、賑饑、置田贍族,還人遺金代償鬻妻者,債同邑有李之幹,字綰公,其行義畧同。 |
188 | 賈又彪,字偉三,舒城貢生。孝友性成撫教,孤姪四人,不異己子,有蕩產者,更以已產給之。相葬地山中,遇虎不咥,人以為孝感。 雍正九年, 旌表朱維世,字斐英,舒城人。敦本好施,助親族之不能婚嫁者,賑歳暮之不能舉火者,一切施棺掩骼之事,靡有不為。 雍正九年, 旌表 |
189 | 郭士瑛,字右璋,舒城人。康熙乙卯舉人,五歳喪父,哭泣如成人。母殁,冒雪躬自築墳,友愛前母,兄及庶弟人無間言。 |
190 | 許明時,字吉生,舒城人。歳貢,授建平訓導。少孤,事母孝。母殁,廬外不茹葷酒者四年。嫁族人女,代兄償負。 |
191 | 宋志靈,廬江人,字子睿。事後母極孝,以拔貢授訓,導辭不赴。母病,繞膝呼號,願以身代。母殁,廬墓三年,有白烏來集之瑞。 |
192 | 張一綸,字莘野,無為人。三齡失怙,奉母極孝。九歳,母病危篤,籲天請代,遂獲延壽。孺慕終身不懈。友愛兄弟推財讓產,雍雍如也。二子憙、烈,俱以孝友聞。父母未葬,冬不衣絮。樂善好施,族戚待以舉火者甚衆,嫁娶喪葬,皆傾貲助之,里有義門之目。 |
193 | 《江南通志》卷一百六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