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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周書 |
Condition : References 「太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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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帝紀第三 孝閔帝》
3 ![]() | 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路門。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后。大赦天下。封魏帝為宋公。是日,槐里獻赤雀四。百官奏議云:「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於天,革民視聽也。逮於尼父,稽諸陰陽,云行夏之時,後王所不易。今魏歷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實當行錄,正用夏時,式遵聖道。惟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服色宜烏。」制曰可。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以大將軍寧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並柱國。 |
《卷四 帝紀第四 明帝》
5 ![]() | 冬十月癸酉,太師、趙國公李弼薨。己卯,以大將軍、昌平公尉遲綱為柱國。 |
9 ![]() | 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大冢宰、晉公護為太師。辛亥,親耕籍田。癸丑,立王后獨孤氏。丁巳,雍州置十二郡。又於河東置蒲州,河北置虞州,弘農置陜州,正平置絳州,宜陽置熊州,邵郡置邵州。 |
13 ![]() | 三月甲午,齊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舉州來附,遣柱國、高陽公達奚武與大將軍楊忠率眾迎之。改雍州刺史為雍州牧,京兆郡守為京兆尹。以廣業、脩城二郡置康州,葭蘆郡置文州。戊申,長安獻白雀。庚申,詔曰:「三十六國,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皆稱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關中,宜改稱京兆人。」夏四月己巳,以太師、晉公護為雍州牧。庚午,熒惑入軒轅。辛未,降死罪一等,五歲刑已下皆原之。甲戌,王后獨孤氏崩。甲申,葬敬后。 |
22 ![]() | 武成元年春正月己酉,太師、晉公護上表歸政,帝始親覽萬機。軍旅之事,護猶總焉。初改都督諸州軍事為總管。丙辰,封大將軍、章武孝公導子亮為永昌公,翼為西陽公。 |
《卷五 帝紀第五 武帝上》
134 ![]() | 三月癸卯朔,日有蝕之。齊遣使來聘。丙辰,誅大塚宰晉國公護、護子柱國譚國公會、會弟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等。大赦,改元。罷中外府。癸亥,以太傅、蜀國公尉遲迥為太師,柱國鄧國公竇熾為太傅,大司空、申國公李穆為太保,齊國公憲為大冢宰,衛國公直為大司徒,趙國公招為大司空,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詔曰:「民亦勞止,則星動於天;作事不時,則石言於國。故知為政欲靜,靜在寧民;為治欲安,安在息役。頃興造無度,徵發不已,加以頻歲師旅,農畝廢業。去秋災蝗,年穀不登,民有散亡,家空杼軸。朕每旦恭己,夕惕兢懷。自今正調以外,無妄徵發。庶時殷俗阜,稱朕意焉。」 |
《卷七 帝紀第七 宣帝》
4 ![]() | 閏月乙亥,詔山東流民新復業者,及突厥侵掠家口破亡不能存濟者,並給復一年。立妃楊氏為皇后。辛巳,以上柱國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柱國代王達、滕王逌、盧國公尉遲運、薛國公長孫覽並為上柱國。進封柱國、平陽郡公王誼為揚國公。是月,幽州人盧昌期據范陽反,詔柱國、東平公宇文神舉帥眾討平之。 |
29 ![]() | 壬午,以上柱國、雍州牧、畢王賢為太師,上柱國、郇國公韓建業為大左輔。是月,所在有蟻群鬥,各方四五尺,死者什八九。 |
《卷八 帝紀第八 靜帝》
7 ![]() | 八月庚申,益州總管王謙舉兵不受代,即以梁睿為行軍元帥,率軍討之。丁卯,封上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宿國公,開府怡昂為鄯國公。庚午,韋孝寬破尉遲迥於鄴城,迥自殺,相州平。移相州於安陽,其鄴城及邑居皆毀廢之。分相州陽平郡置毛州,昌黎郡置魏州。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上柱國并州總管申國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國公于寔為大左輔。己卯,詔曰: |
《卷十一 列傳第三 晉蕩公護叱羅協馮遷》
25 ![]() | 初,帝欲圖護,王軌、宇文神舉、宇文孝伯頗豫其謀。是日,軌等並在外,更無知者。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之,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幹嘉,及干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并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之。齊王憲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隸,所典唯庖廚而已。既不預時政,未足加戮。」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十九日,詔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太師、大塚宰、晉公護,地寔宗親,義兼家國。爰初草創,同濟艱難,遂任總朝權,寄深國命。不能竭其誠效,罄以心力,盡事君之節,申送往之情。朕兄故略陽公,英風秀遠,神機穎悟,地居聖胤,禮歸當璧。遺訓在耳,忍害先加。永尋摧割,貫切骨髓。世宗明皇帝聰明神武,〔惟幾〕藏智。護內懷凶悖,外託尊崇。凡厥臣民,誰亡怨憤。朕纂承洪基,十有三載,委政師輔,責成宰司。護志在無君,義違臣節。懷茲蠆毒,逞彼狼心,任情誅暴,肆行威福,朋黨相扇,賄貨公行,所好加羽毛,所惡生瘡痏。朕約己菲躬,情存庶政。每思施寬惠下,輒抑而不行。遂使戶口凋殘,征賦勞劇,家無日給,民不聊生。且三方未定,邊隅尚阻,疆埸待戎旗之備,武夫資扞城之力。侯伏〔侯〕龍恩、萬壽、劉勇等,未效庸勳,先居上將,高門峻宇,甲第彫牆,寔繁有徒,同惡相濟。民不見德,唯利是視。百姓嗷嗷,道路以目;含生業業,相顧鉗口。常恐七百之基,忽焉顛墜,億兆之命,一旦阽危,上累祖宗之靈,下負蒼生之責。 |
《卷十三 列傳第五》
6 ![]() | 趙僭王招,字豆盧突。幼聰穎,博涉群書,好屬文。學庾信體,詞多輕艷。魏恭帝三年,封正平郡公,邑一千戶。武成初,進封趙國公,邑萬戶。保定中,拜為柱國,出為益州總管。建德元年,授大司空,轉大司馬。三年,進爵為王,除雍州牧。四年,大軍東討,招為後三軍總管。五年,又從高祖東伐,率步騎一萬出華谷,攻齊汾州。及并州平,進位上柱國。東夏底定,又為行軍總管,與齊王討稽胡。招擒賊帥劉沒鐸,斬之,胡寇平。宣政中,拜太師。大象元年五月,詔以洺州襄國郡邑萬戶為趙。招出就國。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陳、越、代、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
16 ![]() | 明帝三男。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酆王貞、宋王寔。畢剌王賢,字幹陽。保定四年,封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出為華州刺史,遷荊州總管,進位柱國。宣政中,入為大司空。大象初,進位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社,言頗泄漏,尋為所害,并其子弘義、恭道、樹娘等,國除。 |
17 ![]() | 酆王貞,字幹雅。初封酆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象初,為大塚宰。後為隋文帝所害,并子濟陰郡公德文,國除。武帝生七男。李皇后生宣帝、漢王贊,厙汗姬生秦王贄、曹王允,馮姬生道王充,薛世婦生蔡王兌,鄭姬生荊王元。漢王贊,字幹依。初封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柱國。大象末,隋文帝輔政,欲順物情,乃進上柱國、右大丞相。外示尊崇,寔無綜理。及諸方略定,又轉太師。尋為隋文帝所害,并其子淮陽公道德、弟道智、道義等,國除。 |
《卷十四 列傳第六 賀拔勝弟岳兄允念賢》
24 ![]() | 念賢字蓋盧。美容質,頗涉書史。為兒童時,在學中讀書,有善相者過學,諸生競詣之,賢獨不往。笑謂諸生曰:「男兒死生富貴在天也,何遽相乎。」少遭父憂,居喪有孝稱。後以破衛可孤功,除別將。尋招慰雲州高車、鮮卑等,皆降下之。除假節、平東將軍,封屯留縣伯,邑五百戶。建義初,為大都督,鎮井陘,加撫軍將軍、黎陽郡守。爾朱榮入洛,拜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太僕卿,兼尚書右僕射、東〔道〕行臺,進爵平恩縣公,增邑五百戶。普泰初,除使持節、瀛州諸軍事、驃騎將軍、瀛州刺史。永熙中,拜第一領民酋長,加散騎常侍,行南兗州事。尋進號驃騎大將軍,入為殿中尚書,加儀同三司。魏孝武慾討齊神武,以賢為中軍北面大都督,進爵安定郡公,增邑一千戶,加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大統初,拜太尉,出為秦州刺史,加太傅,給後部鼓吹。三年,轉太師、都督河涼瓜鄯渭洮沙七州諸軍事、大將軍、河州刺史。久之還朝,兼錄尚書事。河橋之役,賢不力戰,乃先還,自是名譽頗減。五年,除都督秦渭原涇四州諸軍事、秦州刺史。薨於州。謚曰昭定。賢於諸公皆為父黨,自太祖以下,咸拜敬之。子華,性和厚,有長者風。官至開府儀同三司、合州刺史。 |
《卷十五 列傳第七 寇洛李弼于謹》
31 ![]() | 保定二年,謹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詔報曰:「昔師尚父年踰九十,召公奭幾將百歲,皆勤王家,自彊不息。今元惡未除,九州不一,將以公為舟烜,弘濟於艱難,豈容忘二公之雅操,而有斯請。朕用恧焉。公若更執謙沖,有司宜斷啟。」三年四月,詔曰:「樹以元首,主乎教化,率民孝悌,置之仁壽。是以古先明後,咸若斯典,立三老五更,躬自袒割。朕以眇身,處茲南面,何敢遺此黃髮,不加尊敬。太傅、燕國公謹,執德淳固,為國元老,饋以乞言,朝野所屬。可為三老,有司具禮,擇日以聞。」謹上表固辭,詔答不許。又賜延年杖。高祖幸太學以食之。三老入門,皇帝迎拜門屏之間,三老答拜。有司設三老席於中楹,南向。太師、晉國公護升階,設幾(施)〔於〕席。三老升席,南面憑几而坐,以師道自居。大司(馬)〔寇〕、楚國公寧升階,正舄。皇帝升階,立於斧扆之前,西面。有司進饌,皇帝跪設醬豆,親自袒割。三老食訖,皇帝又親跪授爵以酳。有司撤訖。皇帝北面立而訪道。三老乃起立於席後。皇帝曰:「猥當天下重任,自惟不才,不知政治之要,公其誨之。」三老答曰:「木受繩則正,后從諫則聖。自古明王聖主,皆虛心納諫,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唯陛下念之。」又曰:「為國之本,在乎忠信。是以古人云去食去兵,信不可失。國家興廢,莫不由之。願陛下守而勿失。」又曰:「治國之道,必須有法。法者,國之綱紀。綱紀不可不正,所正在於賞罰。若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則有善者日益,為惡者日止。若有功不賞,有罪不罰,則天下善惡不分,下民無所措其手足矣。」又曰:「言行者立身之基,言出行隨,誠宜相顧。願陛下三思而言,九慮而行。若不思不慮,必有過失。天子之過,事無大小,如日月之蝕,莫不知者。願陛下慎之。」三老言畢,皇帝再拜受之,三老答拜焉。禮成而出。 |
32 ![]() | 及晉公護東伐,謹時老病,護以其宿將舊臣,猶請與同行,詢訪戎略。軍還,賜鐘磬一部。天和二年,又賜安車一乘。尋授雍州牧。三年,薨于位,年七十六。高祖親臨,詔譙王儉監護喪事,賜繒彩千段,粟麥五千斛,贈本官,加使持節、太師、雍恒等二十州諸軍事、雍州刺史,謚曰文。及葬,王公已下,咸送出郊外。配享於太祖廟庭。 |
《周書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17 ![]() | 遂與吐渾廣定王、鐘留王等戰,破之。因拔其洮陽、(共)〔洪〕和二城,以其地為洮州。撫安西土,振旅而還。進封涼國公,邑萬戶。保定(四)年薨,年四十八。贈使持節、太師、同岐等十二州諸軍事、同州刺史。謚曰景。 |
《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二》
22 ![]() | 于翼字文若,太師、燕公謹之子。美風儀,有識度。年十一,尚太祖女平原公主,拜員外散騎常侍,封安平縣公,邑一千戶。大統十六年,進爵郡公,加大都督,領太祖帳下左右,禁中宿衛。遷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散騎常侍、武衛將軍。謹平江陵,所贈得軍實,分給諸子。翼一無所取,唯簡賞口內名望子弟有士風者,別待遇之。太祖聞之,特賜奴婢二百口,翼固辭不受。尋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六官建,除左宮伯。 |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七》
12 ![]() | 乃授征西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賜爵千乘縣男。及勝至,拜太師,以謙有毗輔之功,又授太師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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