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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明史 |
Condition : References 「姚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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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24 | 秋七月癸酉,都督同知劉玉為平虜副將軍,充總兵官,太監劉祥監軍,副都御史項忠總督軍務,討滿俊。八月癸巳,京師地震。乙卯,朱永代劉玉為總兵官。是月,任壽、陳價、寧夏總兵官廣義伯吳琮及滿俊戰,敗績,都指揮蔣泰、申澄被殺。九月庚申,葬孝莊睿皇后於裕陵。辛酉,振陜西饑。壬申,以地震、星變下詔自責,敕群臣修省。甲申,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九人請罷商輅及禮部尚書姚夔,下獄,杖之。 |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11 | 例監始於景泰元年,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限千人止。行四年而罷。成化二年,南京大饑,守臣建議,欲令官員軍民子孫納粟送監。禮部尚書姚夔言:「太學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歲生員,及納草納馬者動以萬計,不勝其濫。且使天下以貨為賢,士風日陋。」帝以為然,為卻守臣之議。然其後或遇歲荒,或因邊警,或大興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訖不能止。此舉、貢、蔭、例諸色監生,前後始末之大凡也。 |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4 | 天順八年,光祿果品物料凡百二十六萬八千餘斤,增舊額四之一。成化初,詔光祿寺牲口不得過十萬。明年,寺臣李春請增。禮部尚書姚夔言:「正統間,雞鵝羊豕歲費三四萬。天順以來增四倍,暴殄過多。請從前詔。」後二年,給事中陳鉞言:「光祿市物,概以勢取。負販遇之,如被劫掠。夫光祿所供,昔皆足用,今不然者,宣索過額,侵漁妄費也。」大學士彭時亦言:「光祿寺委用小人買辦,假公營私,民利盡為所奪。請照宣德、正統間例,斟酌供用,禁止買辦。」於是減魚果歲額十之一。弘治元年命光祿減增加供應。初,光祿俱預支官錢市物,行頭吏役因而侵蝕。乃令各行先報納而後償價,遂有游手號為報頭,假以供應為名,抑價倍取,以充私橐。御史李鸞以為言,帝命禁止。十五年,光祿卿王珩,列上內外官役酒飯及所畜禽獸料食之數,凡百二十事。乃降旨,有仍舊者,有減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門虎、南海子貓、西華門鷹犬、御馬監山猴、西安門大鴿等,減省有差,存者減其食料。自成化時,添坐家長隨八十餘員,傳添湯飯中官百五十餘員。天下常貢不足於用,乃責買於京師鋪戶。價直不時給,市井負累。兵部尚書劉大夏因天變言之,乃裁減中官,歲省銀八十餘萬。 |
《列傳第一 后妃》
40 | 成化四年六月,太后崩,周太后不欲后合葬。帝使夏時、懷恩召大臣議。彭時首對曰:「合葬裕陵,主祔廟,定禮也。」翼日,帝召問,時對如前。帝曰:「朕豈不知,慮他日妨母后耳。」時曰:「皇上孝事兩宮,聖德彰聞。禮之所合,孝之所歸也。」商輅亦言:「不祔葬,損聖德。」劉定之曰:「孝從義,不從命。」帝默然久之,曰:「不從命尚得為孝耶!」時力請合葬裕陵左,而虛右以待周太后。已,復與大臣疏爭,帝再下廷議。吏部尚書李秉、禮部尚書姚夔集廷臣九十九人議,皆請如時言。帝曰:「卿等言是,顧朕屢請太后未得命。乖禮非孝,違親亦非孝。」明日,詹事柯潛、給事中魏元等上疏,又明日,夔等合疏上,皆執議如初。中旨猶諭別擇葬地。於是百官伏哭文華門外。帝命群臣退。眾叩頭,不得旨不敢退。自已至申,乃得允。眾呼萬歲出。事詳時、夔傳中。是年七月上尊謚曰孝莊獻穆弘惠顯仁恭天欽聖睿皇后,祔太廟。九月合葬裕陵,異隧,距英宗玄堂數丈許,中窒之,虛石壙以待周太后,其隧獨通,而奉先殿祭,亦不設后主。 |
42 | 孝肅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昌平人。天順元年封貴妃。憲宗即位,尊為皇太后。其年十月,太后誕日,帝令僧道建齋祭。禮部尚書姚夔帥群臣詣齋所,為太后祈福。給事中張寧等劾之。帝是其言,令自後僧道齋醮,百官不得行香。二十三年四月上徽號曰聖慈仁壽皇太后。孝宗立,尊為太皇太后。 |
《列傳第五十一》
27 | 鑑既得罪,吏部尚書姚夔請起致仕禮部侍郎李紹為祭酒。馳召之,而紹已卒。 |
《列傳第六十五》
48 | 姚夔,字大章,桐廬人。孝子伯華孫也。正統七年進士,鄉、會試皆第一。明年授吏科給事中,陳時政八事。又言:「預備倉本振貧民。而里甲慮貧者不能償,輒隱不報。致稱貸富室,倍稱還之。收獲甫畢,遽至乏絕。是貧民遇凶年饑,豐年亦饑也。乞敕天下有司。歲再發廩,必躬勘察,先給其最貧者。」帝立命行之。 |
《列傳第六十八》
5 | 憲宗初御經筵,請日以《大學衍義》進講。是年十月,皇太后生辰,禮部尚書姚夔仍故事,設齋建醮,會百官赴壇行香。寧言無益,徒傷大體,乞禁止。帝嘉納之。未幾,給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學士李賢,得罪。寧率六科論救,由是浸與內閣忤。會王竑等薦寧堪僉都御史清軍職貼黃,與岳正並舉。得旨,會舉多私,皆予外任。寧出為汀州知府,以簡靜為治,期年善政具舉。 |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45 | 再傳至曾孫元吉,年幼,敕其祖母護持,而贈其父留綱為真人,封母高氏為元君。景泰五年入朝,乞給道童四百二十人度牒。濙復為請,許之。尋欲得大真人號,濙為請,又許之。天順七年再乞給道童三百五十人度牒,禮部尚書姚夔持不可,詔許度百五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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