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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rch for "治平三年九月辛未 (106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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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資治通鑑後編
Condition : Contains text 「治平三年九月辛未 (106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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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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熈寜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詔改元。 復命武臣同提㸃刑獄。 丁丑,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午,令州縣掩暴骸。 丁亥,命宰臣極言闕失。 庚寅,御殿復膳。 壬辰,幸寺觀祈雨。 參知政事趙槩,數以老求去,丙申,罷知徐州。槩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惡,在官如不能言,然隂以利物者為多,時議比之劉寛、婁師徳。 以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帝問司馬光曰「唐介參預何如」光曰「介素有剛勁之名,外人甚喜。故事,執政坐待漏院,宰相省閱所進文書,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事不預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遂以為常。 丁酉,詔修英宗實録。 壬寅,詔太學增置外舍生百員。初,太學置內舍生二百員,官為給食,至是,待次蓋百餘人,諫官以為言,故有是詔。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以雨雪聞。 乙卯,以孔宗愿子若䝉為新泰縣主簿,襲封衍聖公。 初,言者交論种諤擅興邊事,詔繫長安獄,諤乃悉焚當路所與簡牘,置對,無一語罣人,惟自引伏。丙辰,貶諤秩四等,安置隨州。司馬光進讀《資治通鑑》至蘓秦約六國從事,帝曰:「蘓秦張儀掉三寸舌,乃能如是乎?」光對曰:「秦儀為縱橫之術,無益於治,臣所以存其事於書者,欲見當時風俗,専以辯說相髙,人君悉國而聴之,此所謂利口覆邦者也」。帝曰:「朕聞卿進讀,終日忘倦」。 帝謂文彦、博等曰:「天下敝事至多,不可不革」。彥博對曰:「譬如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之」。韓絳曰:「為政立事,當有大小先後之序」。帝曰:「大抵威克厥愛,乃能有濟。 三月癸酉朔,帝謂文彥博等曰:「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邉,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又曰:「漢文身衣弋綈,非徒然也,蓋亦有為為之耳,數十年間,終有成效,以此言之,事不可不勉也」。 庚辰,夏國主遣薛宗道等來告哀,帝問殺楊定事,宗道言殺人者先已執送之矣,乃賜詔慰之,并諭令上大首領數人姓名,當爵祿之,俟李崇貴至,即行冊禮。及崇貴至,云定奉使諒祚嘗拜稱臣,且許以歸沿邊熟戶。諒祚遺之寶劒寶鑑及金銀物。初,定之歸,上其劒鑑而匿其金銀,言諒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綏州,以為定賣已,故殺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貴等罪而削定官,沒其田宅萬計。 乙酉,帝謂文彦、博等曰:「任人各以所長乃可立事,至於有過寡行之人,或亦可用,但不宜使在左右耳」。 丙戌,詔恤刑。 戊子,作太皇太后慶夀宮、皇太后、寶慈宫。 乙未,詔河北轉運司預計置賑濟饑民。 丁酉,潭州雨毛。 夏四月壬寅朔,判汝州富弼入見,以足疾許肩輿至殿門,帝特為御內東門小殿見之,令其子紹隆掖以進,且命毋拜,坐語,從容至日昃,問以治道,弼知帝鋭於有為,對曰:「人君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窺測則奸人得以傅㑹其意。陛下當如天之鑒人,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又問邊事甚悉,弼曰:「陛下臨御未乆,當先布徳澤,願二十年口不言兵,亦不宜重賞邊功,干戈一起,所係禍福不細」。帝默然,良乆,又問為治所先,弼曰:「阜安宇內為先」。帝稱善,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弼力辭赴郡。 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安石本楚士,未知名於中朝,以韓、呂二族為臣室,欲借以取重,故深與韓絳、韓維及呂公著友,三人更游揚之名始盛,帝在藩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維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庶子,又薦以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寜府,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至是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髙不可及耳。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矣,然朕自視𦕈然,恐無以副卿此意,卿悉意輔朕,庶幾同濟此道。又問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安石退而奏書,其畧曰:「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託,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士卒,外以扞夷狄,內以平中國,于是除苛賦,止虐刑,廢彊橫之藩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於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徳,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羣臣之義,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大有為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厠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格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於考績,而游談之衆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於差役,而未嘗特見捄䘏,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於疲老,而未嘗申勅訓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乆其疆埸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頼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敎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踈隆殺之宜,其於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勤憂而國不彊,頼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於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伏惟陛下躬上聖之資,承無窮之緖,知天助之不可,常知人事之不可怠,然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臣不敢輒廢將明之義,而茍逃忌諱之誅,陛下幸赦而留,神天下之福也。明日,帝謂安石曰:昨閱卿所奏書,可謂精畫計治道無出於此,所條衆失,卿必已一一經畫,試為朕詳言施設之方」。安石曰:「遽數之不可盡,願陛下以講學為事,講學既明,則施設之方,不言而自喻矣。 辛亥,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夀於紫宸殿。 禮官議欲用唐故事,以五月朔請御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翰林學士呂公著言:「五月㑹朝始於唐徳宗取術數厭勝之說,憲宗以不經罷之,況尊號非古典,不繫人主重輕,陛下方度越漢唐,追復三代,何必於隂長之日,為非禮之㑹,受無益之名?」從之。 庚申,呂公著、王安石等言,切尋故事,侍講者皆賜坐。自乾興以來,講者始立,而侍者皆坐聴。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而講者當賜坐,禮官韓維、刁約、胡宗愈言宜如天禧舊制,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劉攽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立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徳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龔鼎臣、蘓頌、周孟陽、王汾、韓忠彥皆同。攽議曰:乾興以來,侍臣立講厯,仁宗、英宗兩朝,行之且五十年,豈可一旦以為有司之失而輕議變更乎?帝問曾公亮,公亮曰:臣侍仁宗書筵亦立。後安石因講賜留,帝面諭曰:卿當講日可坐」。安石不敢坐,遂已。 集賢院學士、判南京留司御史臺劉敞卒。敞學問淵博,寢食坐臥,未嘗不以六經自隨,嘗蠅頭細書一冊,置夾袋中,謂之夾袋六經」,自佛老、卜筮、天文、方藥、山經、地志,皆究知大畧。嘗夜視鎮星,謂人曰:「此於法當得土,不然則生女」。後數月,兩公主生,又言「嵗星往來虛危間,色最明盛,當有興於齊者。嵗餘而英宗以齊州防禦使入承大統,嘗得先秦彞鼎數十,銘識竒奧,皆案而讀之,因以考知三代制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孫以此烝嘗,我朝廷每有禮樂之事,必就其家以取決焉」。為文尤贍敏,掌外制時,將下直,㑹追封王主九人,立馬卻坐,頃之,九制成。歐陽修每於書有疑,折簡來問,敞對使答之,筆不停,手修輒歎服。慶厯以前,學者守注䟽之說,至敞為七經小傳,始與諸儒異,後王安石修經義,蓋本於敞,而新竒抑又甚矣。 癸亥,以孫覺為右正言、同知諫院。帝與覺言,欲革積弊,覺曰「弊固不可以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帝稱其知理。五月癸酉,帝謂文彦博等曰「丁謂、王欽若、陳彭年何如人」彥博等各以所聞對,因言「當時修建宮殿,皆謂等開之耗,祖宗積儲過半,至今府庫不復充實」帝曰「王旦為宰相,不得無過」韓絳曰「旦嘗諫真宗不從,求去位」又弗許。帝曰「事有不便,當極論列,豈可以求去塞責」。 國子監言:「補試國子監生以九百人為額」。從之。 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教授。 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録唐魏徴、狄仁傑,後從韓琦請也。 丁未,占城來貢。 辛亥,詔諸路與監司訪尋州縣興復水利,如能設法勸誘修築塘堰圩堤,功利有實,當議旌寵。 乙卯,賜知唐州髙賦敕書奬諭賦,在唐五年,比罷,增戶萬一千有竒,闢田三萬餘頃,而山林榛莽之地,皆為良田,嵗益稅二萬二千有竒,作陂堰四十有四云。 是月,河溢恩州烏欄堤,又決冀州棗彊埽,北注瀛州之域。 秋七月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論」。初,登州奏有婦阿云母服中聘於韋,惡韋醜陋,謀殺韋,傷而不死。按問欲舉自首。審刑院、大理寺論死,用違律為婚奏裁,敕貸其死。知登州許遵奏:引律,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以謀為所因,當用按問欲舉條減二等,刑部定如審刑、大理。時遵方召判大理,御史臺劾遵,而遵不伏,請下兩制議,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安石以謀與殺為二事,光言:「謀殺猶故殺也,皆一事不可分。若謀為所因,與殺為二,則故與殺亦可為二邪」。二人議不同,遂各為奏。光議是刑部,安石議是遵,詔從安石議。 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堡。初,秦州生戶為諒祚刼而西徙,有空地百里,名篳篥,知州馬仲甫請城而耕之,即大甘谷口砦也。至是,特賜名。 丁丑,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御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畧三班使臣二名。 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安國,安石弟也。㓜敏悟,以文章聞於世,士大夫交口譽之。數舉進士,又舉茂材異等,有司考其所獻,序言為第一。以母喪不試,廬於墓。三年,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除西京國子教授。 己卯,羣臣表上尊號曰奉元憲道文武仁孝,詔不許。及第三表司馬光入直,因言:「尊號之禮,非先王令典,起於唐武后、中宗之世,遂為故事。先帝不受尊號,天下莫不稱頌。末年有建言者,謂國家與外國往來書信,彼有尊號而我獨無,以為深恥。于是羣臣復以非時上尊號。昔漢文帝時,匃奴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匃奴大單于,不聞文帝復為大名以加之也。願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號」。帝大恱,手詔答光曰:「非卿,朕不聞此言,善為答辭,使中外曉然知朕至誠,非欺衆邀名者」。遂終不許。 以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知越州陳升之知樞密院事。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時文彥博、呂公著既為使,帝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故特命之。辛巳,孫覺責授太子中允,仍知諫院。先是,陳升之登對,帝面許擢置中樞,覺相繼登對,帝因與言升之宜居宥宻。邵亢不才,向欲使守長安,而宰相以為無過時,升之已有成命,而覺不知退,即上言,宜使亢知永興。升之為樞密使,帝以覺為希㫖收恩,且區處大臣,非小臣所宜,故責之。覺又言滕甫貪汙,頗僻斥其七罪,帝不信,以覺疏示甫甫,謝曰:「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 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是夜,月食。有司言明天厯不效,當改詔司天更造新厯。 知開封府呂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盡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聴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為邪說所亂。顔淵問為邦,孔子以逺佞人為戒,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於義,則其勢易疎,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 京師地又震。 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時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壞城池廬舍,吏民皆幄寢茇舍甫至,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民始歸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饑者,除田稅,察惰吏,修隄防,繕甲兵,督盜賊,北道遂安。 韓琦自永興復請相州以歸,㑹河北地數震,知梓州何郯因上書言隂盛臣彊以譏切,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帝薄之,後陶入為三司使,遷翰林學士,中丞呂公著復論「陶賦性傾邪,當韓琦秉政,諂事無所不至,自以嘗預宮僚,欲立至公輔,及為中丞,挾私懐忿,乃誣琦以不臣之迹,陷琦以滅族之禍,反覆如此,豈可信任?」乃出陶知蔡州。 癸巳,疏深州溢水。 甲午,減河北囚罪一等。 丁酉,降空名誥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募民入粟。 戊戌,知諫院錢公輔言:「祠部遇嵗饑、河決,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乞自今宮禁,遇聖節恩賜度牒並裁損或減半為紫衣,稍去剃度之冗」。從之。 是月,河溢瀛州樂夀埽。 八月壬寅,京師地又震。 同知諫院孫覺罷。覺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許,覺以為「去嵗有罰金御史,今兹有貶秩諫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也。遂移牒閤門、御史臺云:「論邵亢、滕甫奸邪,方待罪,更不入朝及釐務閤門以聞」。帝批曰:「覺牒與所言事不同,宜與外任差遣」。乃出覺通判越州。 詔京東、西路存恤河北流民。 甲辰,京師地又震。辛亥,邇英進讀已,召司馬光問以河北災變,光對曰:「饑饉之嵗,金帛無所用,惟食不可一日無耳,宜多漕江、淮之穀以濟之」。帝因論治道,言「州縣長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擇。光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餘州,責其精擇誠難,但能擇十八路監司,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得人多矣」。又問:「諫官難得,人誰可者?」對曰:「凡擇言官,當以三事為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具此三者,誠亦難得。鹽鐵副使呂誨、侍御史吳景此兩人,似堪其選也。 癸丑,曾公亮等言:「河朔灾傷,國用不足,乞今嵗親郊兩府,不賜金帛,送學士院取㫖」。司馬光言救灾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聴兩府辭賜」。王安石曰:「昔常衮辭堂饌,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今之急務也」。光曰:「衮辭祿猶賢,於持祿固位者,國用不足,真急務」。安石言非是,安石曰:「所以不足者,由未得善理財之人耳」。光曰:「善。理財之人,不過頭㑹箕斂以盡民財,民窮為盜,非國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法以隂奪民利,其害甚於加賦。此乃桑𢎞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論不已,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㑹安石當制,遂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亦不復辭。 乙卯,降空名誥勅付河東及鄜延路安撫司,募民入粟實邉。 帝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甲子,詔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於郊廟,世世勿復絶。 乙丑,詔復行崇天厯。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復知諫院,用司馬光言也。 詔自今試館職並用策論,罷詩賦。 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太祖傳天下於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別為置後。若崇徳昭徳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從之。辛未,涇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從式,秦康惠王徳芳之孫也。初,韓琦自永興入覲,言於帝曰:「推崇太祖之後,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於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聴乎?」帝悟,遂罷從獻之㫖。 ,詔自今內批指揮並作奉聖㫖施行。 丁亥,減后妃、臣僚薦奏推恩。 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 丁酉,詔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先是,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帝以為然。冬十月壬寅,詔講筵,權罷講《禮記》,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議論」。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徴,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契。誠能為髙宗,則必有傅說。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衆,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契、傅說之賢,亦將為小人所蔽,卷懐而去耳」。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契亦安肯茍食其祿以終身乎?」 丙午,帝問講讀官富民之術。司馬光言「富民之本在得人,縣令最為親民。欲知縣令能否,莫若知州,欲知知州能否,莫若轉運使。陛下但能擇轉運使,俾轉運使按知州,知州按縣令,何憂民不富也」 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 戊辰,禁銷金服飾。 遼遣使冊李秉常為夏國王。 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 丙戌,朝饗太廟,遂齋於郊宮。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憂之,以問近臣司馬光等。都水監丞李立之,請於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餘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進約,簽入河身,以紓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內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于是都水監奏:「近嵗冀州而下,河道梗溢,致上下埽岸屢危,今棗彊抹岸,衝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願相六塔舊口,并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御河帶北行經邉界,直入大海,其流深濶天所以限南北,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是未嘗覩黃河在界河內東流之利也。至是,詔光及入內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甲午,光入辭,因請河陽、晉、絳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卿未可去也」。 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詔自今內批指揮事,俟次日覆奏行下。 癸卯,瀛州地大震。 庚戌,賜夏國主嗣子秉常詔:「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冊,并以綏州給還。所有嵗賜,自封冊後,並依舊例。 辛卯録。唐段秀實後。 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詔乘驛赴闕。 辛酉,邵亢罷。亢在樞宻踰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至是,引疾求去,遂出知越州。是嵗,前建昌軍司理參軍德安王韶詣闕上《平戎䇿》三篇,其畧曰:「國家欲平西賊,莫若先以威令制服河湟,欲服河湟,莫若先以恩信招撫沿邉諸族,蓋招撫沿邉諸族,所以威服唃氏也,威服唃氏,所以脅制河西也。陛下誠能擇通材明敏之士,周知其情者,令往來出入於其間,推忠信以撫之,使其傾心向慕,驩然有歸附之意,但能得大族首領五七人,則其餘小種皆可驅廹而用之,諸種既失唃氏,敢不歸唃氏,歸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急之可以蕩覆其巢穴,緩之可以脅制其心腹,是所謂見形於彼,而收功在此也。今木征諸族數欵塞而願為中國用者乆矣,此其意欲假中國爵命以威其部內耳,而邊臣以董羶故,莫能為國家通恩意以撫之,棄近援而結逺交,貪虛降而忘實附,使董氊得市利而邀功於我,非制勝之術也。木征、瑪爾珍、溪巴烏三族,皆唃氏子孫,各自屯結,其文法所及,逺者不過四五百里,近者二三百里,正可以并合而兼撫之,臣愚以為宜遣人往河州與木征計議,令入居武勝軍或渭源城,與漢界相近,輔以漢法,因選官一員有文武材畧者,令與木征同居,漸以恩信,招撫沿邊諸羌,有不從者,令木征挾漢家法令以威之,其瑪爾珍溪巴烏之徒,既有分地,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使習用漢法,漸同漢俗,在我實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與諸羌結連,此制賊之上䇿也。初,韶試制科不中,客游陜西,訪采邊事甚悉,故為是書以奏,帝異其言,召問方畧,以韶管幹秦鳳經畧司機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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