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湀,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 |
5 | 初上變大過頤 初五變鼎屯 初四變巽震 初三變訟明夷 初二變遯臨 二上變革蒙 二五變離坎 二四變家人解 二三變无妄升 三上變兌艮 三五變湀蹇 三四變中孚小過 四上變需晉 四五變大畜 五上變大壯觀 |
9 | 初三五上變小過損 初二四上變蹇湀 初二四五變艮兌 初二三上變萃小畜 初二三五變晉需 初二三四變觀大壯 初四五上變升无妄 初二五上變解家人 初三四上變坎離 初三四五變蒙革 二四五上變明夷訟 二三五上變震巽 二三四上變屯鼎 二三四五變頓大過 三四五上變臨遯 |
2 | 十二辟卦,如復、娠則以初畫為主,臨、遯則以二畫為主,泰、否則以三畫為主,大壯、觀則以四畫為主,央、剝則以五畫為主,乾、坤則以上畫為主。六子重卦,如震、巽則以第四畫為主,坎、離則以第五畫為主,艮、兌則以上畫為主。六子合卦,如恆、益,則以初畫為主。既濟、未濟則以第二畫為主,咸、損則以第三畫為主,震、巽、艮、兌之合元反對,如蹟、大過以上畫為主,中孚、小過以第四畫為主。合有反對,如隨、蠱以初畫為主,漸、歸妹以第三畫為主,卦有坎、離者,主坎、離中畫。訟、困、解、渙、蒙、師、同人、革、豐、家人、賁、明夷則皆以二為主,需、節、屯、井、蹇、比、大有、湀、噬嗑、鼎、旅、晉則皆以五為主。以震、巽為主者,主本卦第四畫。如豫、畜以四為主。升、元妄,以初為主。以艮、兌為主者,主本卦第三畫。如謙、履,以三為主。筮、大畜,以上為主。坤卦辭後得主坤主上。 |
4 | 湀九二,遇主十巷。 |
31 | 鷟曰:夫子《雜卦》之末章,八卦取中層之大過、娠、央,以其互內層之乾也。取中層之頤以其互內層之坤也,取中層之漸、既濟以其互內層之未濟也,取中層之歸妹、未濟以其互內層之既濟也。不取乾、坤,以首於篇首故也。不取剝、復,以陰多略之也。不取湀、解,以取未濟,歸妹略之也。不取家人、奏,以取既濟、漸略之也。乾取三卦,坤惟頤、既濟,惟歸妹、未濟,惟漸者,乾尊故也。既未著于後,《周易》終既未之義也。央、復殿乎既未之復,夫子《雜卦》之序也。夏、商、周之稱名也,雜而不越。夫子之稱名也,亦雜而不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