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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四百八十六

《卷四百八十六》[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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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计部 户籍迁徙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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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黄帝疆理天下,画为万国,而户籍之制无闻焉。禹汤之际,聊可纪述。施及周室,六官并建,而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太宰之职,听闾里以版图,然后计口占数之法著矣。秦民之后,迄于汉世,书年附籍,因革或异。鼎国而降,逮于东晋,侨居颇众,多仍旧号。尔后南北之制并立,公袭之典既殊,隋令唐式,斯可遵矣。乃若比屋之登耗,夫家之众寡,乘乱离之云瘼,因而削减,属承平之浸久,复以富庶,皆开卷而可觌焉,信乎有司之传,史官之计,不可以忽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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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禹平水土为九州人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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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王致理刑措人口千三百七十万四千九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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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王十三年,五千里外非天子之御,自太子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凡一千一百九十四万一千九百二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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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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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十六年,初令男子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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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帝初为沛公,既至咸阳,沛丞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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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傅音附,著也,著名籍,给公家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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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始二年,人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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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光武中元二年,户四百二十七万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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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帝永寿三年,户千六百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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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陈留王时,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又平蜀,得户二十八万,口九十四万。天下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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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先主,章武元年,国有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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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帝赤乌三年,国中户五十二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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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时,户一百九十二万六千八百四,口千三百八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太康元年平吴,收其图籍,得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天下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口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有司又奏:「男子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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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时,百姓自手友奔者,并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立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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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兴宁二年三月庚戌朔,大阅户人,严法禁,称为庚戌制一说天下所在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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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祖初,为晋侍中、录尚书,上表曰:「臣闻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画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人无迁业,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秦革斯政,汉遂不改,富强兼并,于是为弊。然九服弗扰,所⒊删稍诤。何骶┐笄,ㄌ锞爸族,以实关中,即以三辅为乡闾,不复系之于齐。楚自永嘉,播越爰⒒,春3有兴复之美,民怀思本之心,经略之图,日不暇给。是以宁民缓治,犹有未遑。及至大司马桓温,以民无定本,伤治为深,庚戌土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弥历年载,画一之制,渐用颓弛。杂居流寓,闾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纯,民瘼所以犹在。臣荷重任,耻责实深,自非改调更张,无以济治。夫人情滞常,难与虑始,所谓父母之邦以为桑梓者,诚以生焉终焉,敬爱所⒍。今所居累世,坟垄成行,敬恭之诚,岂不与事而至。请准庚戌土断之科,庶子本弘,稍与事著,然后率之以仁义,鼓之以威武,超大江而跨黄河,抚九州而复旧土。则恋本之志,乃速申于当年。在始暂勤,要终所以能易。伏惟陛下垂矜万民,怜其所失,永怀《鸿雁》之诗,思隆中兴之业。既委臣以国重,期臣以宁济。若所启合允,请付外施行」。于是依界土断,惟徐、兖、青三州居晋陵者,不在断例,诸流寓郡,多被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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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初元年八月戊午,诏:「先是开赦,限内首出,蠲租布二年。先有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诸旧郡县以北为名者,悉除寓,立于南者,听以南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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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大明八年,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是时王敬弘上言:「旧制,人年十二,半役十六,全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考之见事,犹或未尽,体有强弱,不能称耳。循吏隐恤,可无甚患。庸愚守宰,必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称言。至令逃窜求免,胎孕不育,乃避罪宪,实亦由兹。今皇化惟新,四方无事,役名之宜,应存消息。十五至十六,宜为半丁,十七为全丁」。帝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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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废帝元徽元年,诏曰:「分方正俗,著自虞册,川谷异制,焕乎姬典。故井遂有辨,闾伍无杂,用能七教克宣,八政斯序。虽绵代殊轨,水公革异仪,或民怀迁俗,或国尚兴徙。汉阳烈燕、代之豪,关西炽齐、楚之族,并通籍新邑,即居成旧。洎金行委御,礼乐南移,中州黎庶,襁负扬越。圣武造运,道一闳区,贻长世之规,申土断之制。而夷险相因,盈晦递袭,岁馑哿魅,忠鄱枭⑽,ハ缭⒕辰,ブ练被宜,式遵鸿轨,以为永宪。庶阜俗昌民,反风定保,夷胥山之险,澄瀚海之波,括《河图》于九服,振玉轫于五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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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太祖建元二年,敕黄门郎虞玩之与骁骑将军傅坚意,简定簿籍。诏朝臣曰:「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自顷民俗巧伪,为日已久,至乃窃注爵位,盗易年月,增损三状,贸袭万端。或户存而文书已绝,或人在而反⑺,腊逋K蕉。云隶役身强而称六疾。编户齐家,少不如此。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比年虽却籍改书,终无得实。若约之以刑,则民伪已远。若绥之以德,则胜残未易。卿诸贤并深明治体,可各献嘉谋,以振浇化。又台坊访募,此制不近,优刻素定丫缬谐K卧嘉以前,兹役常满。大明以后,乐补稍绝,或缘寇难频起,军易多民,庶从利役,坊者寡。然国经未变,朝纪常在,相揆而言,隆替何速!此急病之洪源,晷景之切患,以何科算,革斯弊耶?」玩之上表曰:「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条取人,孝建元年书籍,众巧之所始也。元嘉中,故光禄大夫傅隆年出七十,犹手自书籍,躬加隐校,何必有石建之慎,高柔之勤?盖以世属休明,服道修身故耳。今陛下日旰忘食,未明求衣,诏逮幽愚,谨陈妄说。古之共治天下,惟良二千石。今欲求治取正,其在勤明令长。凡受籍县,不加简合,封送州,州简得实方,却归县吏。贪其赂,民肆其奸,奸弥深而却弥多,赂愈厚而答愈缓。自泰始三年至元徽四年,扬州等九郡四号黄籍,共却七万一千馀户。于今十一年矣,而所正者犹未及四万。神州奥区,尚或如此,江湘诸郡,倍不可念。愚谓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民惰法既久,今建元元年书籍,宜更立明科,一听首悔,迷而不反,依制必戮。使官长于简校,必令明洗,然后上州永以为正。若有虚昧,州县同科,今户口多少,不减元嘉,而板募顿阙,弊亦有以。自孝建以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殆无一焉。勋簿所领而诈注辞籍,浮游世要,非官长所拘录,复为不少。寻苏峻平后,庾亮就温峤求勋籍,而峤不与,以为陶侃所上,多非实录。寻物之怀私,无世不有,宋末落纽,此巧尤多。又将位既众,举┰为录,实润甚微,而人领数万,如此二条,天下合役之身,已据其大半矣。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昔为人役者。今反役人,又生不长,浔阄轿道,填街溢巷,是处皆然。或抱子并居,竟不编户,迁徙去来,公违土断。属役无满,流亡不归。宁丧终身,疾病长卧。法令必行,自然竞反。四镇戍将,有名寡实,随才部曲,无辨勇懦。署位借给,巫媪比肩。弥山满海,皆是私役。行货求位,其涂甚易。募役卑剧,何为投补?坊吏之所以尽,百里之所以殚也?今但使募制明信,满复有期,民无迳路,则坊可立表而盈矣。为治不患无制,患在不行,不患不行,患在不久」。上省玩之表,纳之。乃别置板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以妨懈怠。于是货赂因缘,籍注虽正,犹强推却,以充程限。至世祖永明八年,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世祖乃诏曰:夫简贵贱,辨尊卑者,莫不取信于黄籍。岂有假器滥荣,窃服非分,故所以澄革虚妄,式允旧章。然[C260]起前代,过非近失,既往之愆,不足追咎。自宋蠲饕岳唇蕴复注,其有言靡郾呓,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翦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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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高祖天监元年,土断南徐州诸侨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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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帝天嘉元年,诏曰:「自顷丧乱,编户播迁,言念馀黎,良可哀惕。其亡乡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内随其美掷此瓴晃是染,上ち钪籍,同土断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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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时,户六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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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主时,户五十万,口二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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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孝文太和十年二月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阴附阴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徵敛,倍于公赋。是年,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取乡人强谨者充」。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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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九月,诏曰:「去夏以岁旱民饥,须遣就食。旧籍杂乱,难可分简,故依局割民,阅户造籍,欲令去留得实,赈贷平均。然乃者以来,犹有饿死衢路,无人收识。良繇本部不明,籍贯未实,禀恤不用,以至于此。朕猥居民上,闻用慨然,可重遣精简,勿令遗漏一人」。孝明、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晋太康,倍而馀矣。按:晋太康元年,户二百四十五万三千八百,今云倍而馀者,则五百馀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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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庄末,尔朱之乱,其后分为二,国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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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神武为东魏孝静相。兴和中,频岁大穰,硝至九钱。是时法网宽弛,百姓多离旧居,阙于徭赋。神武乃命孙腾、高隆之分括无籍之户,得六十馀万,于是侨居者各勒还本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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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河清三年定令,乃命人居十家为比邻,五十家为闾里,百家为族党。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六十六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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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帝承光元年,为周师所灭。有户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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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太祖为相,创制六官。载师掌任土之法,辨夫家田里之数,会六畜车乘之稽,审赋役敛弛之节,制畿疆修广之域,颁施惠之要,审收产之政。宣帝大象中,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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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高祖开皇二年,受周禅,有户三百六十万,乃颁新令,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以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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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正月,初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是时山东尚承齐俗,机巧奸伪,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诈老或小,规免杂赋。高祖乃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以下,兼令折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二十四万三千丁,新附六十四万一千五百户。左仆射高σ匀思淇我鬯、溆卸ǚ帜、瓿a、缒沙注常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复无定簿,难以推校,乃为输籍定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便延五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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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五月,诏曰:「魏末丧乱,认毓戏、忠鄢、邓甓,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构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常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凡是居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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炀帝即位,诏男子以二十二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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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二年,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万九千九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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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二年十二月七日,敕百姓年五十者,皆免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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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三月,令以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是月,令天下户量其资产,定为三等,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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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三月,诏天下户为三等,未尽升降,宜为九等。太宗贞观中,户不满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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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太宗问民部侍郎卢承庆历代户口多少之数,承庆叙夏、殷之后,迄于周、隋,皆有依据,太宗嗟赏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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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永徽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帝问户部尚书高履行:「去年进户多少?」履行奏:「去年进户一十五万」。高宗以天下进户既多,谓无忌曰:「比来国家无事,户口稍多,三二十年,足堪殷实」。因问:「隋有几户,今有几户?」履行奏:「隋大业中,户八百七十万,今户三百八十五万」。帝曰:「自隋末乱离,户口减耗,迩来虽复苏息,犹大少于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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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二月,敕天下二年一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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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庆二年十月,高宗问中书令杜正伦:「隋有几户?」正伦奏:「大业初,有八百馀万户,末年离乱,至武德有二百馀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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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章元年十月,司空李蛊聘呃龉虏其王下城百七十,户六十九万七千二百,配江、淮以南、山南、京西。仪凤二年二月,敕:「自今以后,汉省籍及州县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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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天延载元年八月敕:诸户口计年将入丁老疾,应免课役及给侍者,皆县亲貌形状以为定簿。一定已后,不得更貌。疑有奸滥者,听随时貌定,以附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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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圣元年,凤阁舍人李峤上表曰:「臣闻黎庶之数,户口之众,而条贯不失。按此可知者,在于各有管统,明其簿籍而已。今天下之人,流散非一,或违背军镇,或因缘逐粮,苟免岁时,偷避徭役。此等浮衣寓食,积岁淹年,王役不供,簿籍不挂。或出入关防,或往来山泽,非直课调虚蠲,阙于常赋,亦自诱动愚俗,堪为患祸,不可不深虑也。或逃亡之户,或有简察,即转入他境,还行自容。所司虽具条科颁其法禁而相看为例,莫米臒凶萦,纠其愆违,加之刑罚,则百州千郡,庸可尽科?前既依违,后仍积习,简获者无赏,停止者获原,浮逃不悛,亦由于此。今纵更搜简,而委之州县,则还袭旧踪,卒于无益。臣以为宜令御史督察简校,设禁令以防之,垂恩德以抚之,施权衡以御之,为制限以一之,然后逃亡可还,浮寓可绝。所谓禁令者,使闾阎可保,递相觉察,前后乖避,皆许自新。仍有不出,辄听相告,每纠一人,随事加赏,明为科目,使知劝沮。所谓恩德者,逃亡之徒久离桑梓,粮储空阙,田地荒废,即当赈其乏少,助其修营。虽有欠赋悬徭,背军离镇,亦皆舍而不问,宽而勿徵。其应还家而贫乏不能致者,乃给程粮,使达本贯。所谓权衡者,逃人有绝家去乡,离本失业,心乐所住,情不愿还,听于所在隶名,即编为户。夫顾小利者失大计,存近务者丧远图。今之议者,或不达于变通,以为军府之地,户不可移,关辅之人贯不可改。而越关继踵,背府相寻,是开其逃亡而禁其割隶也。就令逃亡者多,不能总许割隶,犹当计其户口等量为节文,殷富者令还,贫弱者令住。简责已定,计科已明,户无失编,人无废业。然后按前躅,申旧章,严为防禁,与人更始。所谓限制者,逃亡之人应自首者,以符到百日为限。限满不出,依法科罪,迁之边州。如此则户无所遗,人无所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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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通天元年七月二十二日,敕:「天下百姓,父母另外继别籍者,所析之户等第,并须与本户同,不得降下。其应入役者,共计本户丁中用为等级,不得以析生蠲免。其差科各从析户祗承,勿容递相影护」。中宗神龙元年五月十八日制,二十二成丁,五十九免役因韦庶人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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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户部尚书苏瑰奏,计户六百三十五万六千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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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龙二年闰九月,敕:「诸籍应送省者,附当州庸调车送,若庸调不入京,雇脚运送所须脚直,以官物充。诸州县籍手实计帐,常留五比省籍留九比。其远年依次除皇宗祖庙难毁,其子孙皆于宗正附籍,自外悉依百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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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宗景阍年七月,敕韦庶人所奏成丁入老,宜停。玄宗开元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监察御史宇文融请简察色役伪滥并逃户及籍田,因令充使。于是奏劝农判官数十人使还,得户八十馀万,田亦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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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八月,宇文融除御史中丞,充诸色安辑户口使。十四年,户部进计帐,言今年管户七百六万九千五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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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十一月,敕:「天下户等,第未平罱,敌胧当壤,锤簧檀蠹,侄嘤牍惈敉还,递相凭嘱,求居下等。自今以后,不得更然。如有嘱请者,所由牧宰录名封进,朕当处分。京都委御史,外州委本道,如有隐蔽不言,随事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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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又敕:「诸户籍三年一造起,正月上旬,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三月三十日纳讫,并装潢一,通送尚书省。州县各留一通,所须纸笔装潢,并皆出当户户口。内外一钱其户,每以造籍年预定为九等,便注籍脚。有析生新附者,于旧户后以次编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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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户部计帐,管户七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六,口四千五百四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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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户部计帐管户八百万八千七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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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三月,敕:「朕以百姓为心,固非一人独理,委之牧宰,辑宁兆庶。若考论政绩,在户口存亡,不有甄明,何凭赏罚?自今以后,天下诸州户口,或刺史、县令自离任者,并宜分明交付州县,仍每至年终各具存亡及增加实数同申。并委采访使重覆报省,所司明为课最,具条件奏闻,随事褒贬,以旌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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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敕:「诸州逃人,先除籍帐,能自归复业者,其应徵当年租庸资课一事已上,并宜放免。其隐漏举首改正人等,亦宜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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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二月,敕:「诸州应归首复业,比来每至年终,皆当州录奏。自今已后,并宜牒报本道采访使,同勘当道归首人,每州略单数同一状奏,仍挟名报所由」。二十九年二月,敕:「自今以后,应造籍,宜令州县长令、录事参军审加勘覆,更有疏遗者,委所司具本判官及官长等名品录奏,其籍仍写两本送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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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敕:「天下诸州,每岁一团貌,既以转年为定,复有籍书可凭,何至劳烦不从简易,于人非便事资鸶镒。越褚葬崦磕晷⊥乓送4至三年,定户日一时团貌,仍令所司条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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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元年正月,制节文:「如闻百姓之内,或有户高丁多,苟为规避,父母见在,别籍异居,宜令州县仔细勘会。其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巳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如更犯者,准法科罪」。是年,户八百三十四万八千三百九十五,口四千五百三十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二。一云计户八百五十三万五千七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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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正月十六日敕,天宝三年改为三载者,所论前后年号,一切为载。其后造帐记岁月,云若干载,自馀表状文章并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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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五日,制天下籍造四本,京师、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十二月二十五日赦文:「比者成童之岁,则挂轻徭,既冠之年,使当正役,闵其劳苦,用轸于怀。自今以后,百姓宜以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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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载三月,敕:「朕听政之馀,而精思理本,意有所得,庶益于人,且什一而税,前王令典,农商异宜,旧制犹阙。今欲审其户等,极贫乏之人,赋彼商贾,抑浮惰之业,优劣之际,有深察之明,闾里之间,无不均之叹。顷以人不欲扰,法贵从宽,所以比来未全定户,今已经数载,产业或成,每梢蜃绕届,陡乘白,越褚厌崦,恐炼ɑе时宜委县令与村乡对定,审于众议,察以资财,不得容有爱憎,以为高下犬,旬其虚妄,令不均平,使每等之中,皆称允当,仍委太守详覆。如有不平,县令录奏,量事贬降,其乡村对定之人,便与节级科罪。覆定之后,明立簿书,每有差科,先从高等,务兹不足,庶叶彝伦」。是月,户部郎中王金共加勾当户口色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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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敕:「今载诸郡,因团貌宜便定户。自今已后,任依常式,应察问对众取平」。是载制天下籍造四本,京师、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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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载六月,敕:「自今以后,应造籍帐及公私文书所言田地四至者,改为路」。九载,十二月二十九日,敕:「天下郡县,虽一载定户,每载亦有团貌,计其转年合入中男、成丁五十九者,任退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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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载正月,敕应送东京籍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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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载,计户九百六十一万九千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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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至德二载,计户八百一万八千七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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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三年,计户一百九十三万一千三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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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宗宝应元年九月,敕:「客户若住经一年已上,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问于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勒一切编附为百姓,差科比居人例,量减一半,庶填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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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元年七月,赦天下。男子二十五成丁,五十五入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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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赦天下户口委输刺史、县令,据见在实户,量贫富作等第差科,不得依旧籍帐。是年,计户二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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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四年八月,敕:「名籍一家,辄请移改,诈冒规避,多出此流。自今以后,割贯改名,一切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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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以大历十四年即位,十一月己丑,诏令前州府造籍者罢之。初,户部奏请令造籍,从之。寻以为未可,故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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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元年十二月,定天下两税户,凡三百八十万五千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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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元三年五月,诏曰:「诸州户减耗三分去二,其官员亦令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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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元和二年十二月,史官李吉甫等撰《元和国计簿》十卷,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道,管州府二百九十三,县一千四百五十三,见定户二百四十四万二百五十四其凤翔、环、圾、鼓、振武、泾、原、银、夏、灵、河东、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淮西、淄青十五道七十一州,并不申户口数。每岁赋入倚辨,止于浙西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万户,比量天宝供税之户,四分有一。天下兵戎仰给县官八十三万馀人,比量士马三分加一,卒以两户资一兵。其他水旱所损徵科妄敛,又在常役之外李吉甫等又云:元和中,户二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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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正月,衡州刺史吕温奏:「当州旧额户一万八千四百七,除贫穷死绝、老幼单孤、不支济等外,堪差科户八千二百五十七。臣到后团定户税,次简责出所由隐藏,不输税户一万六千七。伏缘圣恩录臣在道州微效擢授大郡,令抚伤残。臣昨寻旧案,询问闾里,承前徵税,并无等第。又二十馀年,都不定户,存亡孰察,贫富不均?臣不敢因循,设法团定,简获隐户,数约万馀,州县虽不增徵,科所由己,私自敛率,与其潜资于奸吏,岂若均助于疲人。臣请作此方圆,以救凋瘵,庶得下免偏苦,上不阙供」。敕:「宜付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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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制:「自定两税以来,刺史以户口增减为殿最,故有析户以张虚数,或分产以系户名,兼招引浮客,用为增益,至于税额,一无所加。徒使人心易摇,土著者寡,观察使严加访察,必令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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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宗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敕:「天下百姓,自属艰难,弃于乡井,户部版籍,虚系姓名。建中元年以来,改革旧制,悉归两税,法久即弊,奸滥益生。自今以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卒」。长庆中,户三百九十四万四千九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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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宗宝历中,户三百九十七万八千九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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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大和中,户四百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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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成二年正月,户部侍郎、判度支王彦威进所撰《供军图》,其表略曰:「起自至德、乾元之后,迄于贞元、元和之际,天下有观察者十,节度者二十有九,防御者四,经略者三。掎角之师,犬牙相制,大都通邑,无不有兵。约计中外兵额,又至八十馀万。长庆户口凡三百三十五万,而兵额又约九十九万,通计三户,资奉一兵。今计天下租赋,一岁所入,总不过三千五百馀万,而上供之数三之一焉。三分之中,二给衣赐,自留州使兵士衣食之外,其馀四十万众仰给度支。伏以时逢理安,运属神圣,然而兵不可弭,食或惟时,忧勤之端,兵食是切。臣谬司邦计,虔奉睿图,辄纂事功,庶示卑圣览」。四年,计户都管四百九十九万六千七百五十二。武宗会昌中,户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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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八月,制:「朕闻三代已前,未常言佛,汉、魏之后,像教浸兴,是逢季时,传此异俗。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馁者。一妇不织,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贞观、开元亦常鸶,铴除不尽,流行滋多,中外诚臣,协予正意,济人利众,予不让焉。天下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千馀人,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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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太祖开平三年,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判户部事于兢奏:「伏乞降诏天下州府,各准旧章,申送户口籍帐」。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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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少帝开运元年八月,敕:「夏秋徵科为帐籍,一季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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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宗显德五年十月,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使于诸州,简定民租。明年春,使回,总计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定垦田一百八万五千八百三十四顷,淮南郡县不在此数。是月,又诏诸道州府,令团并乡村,大率以百户为团,每团选三大户为耆老,凡夫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户均之,仍每及三载,即一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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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计部 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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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比长之职,凡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乡,则为之旌节。而行之无节,则内之圜土。盖徙名移贯之制旧矣。周室之后,施于列国,迁徙民籍,斯可蹙偾。睾褐后或充实关辅,或尊奉园邑,繇是温房富室,高訾大族,或应募而徙,或占数以居时,加厚赐以申善诱。至于畏敌国之侵扰,济穷边之虚弱,破奸猾之伍,革蛮貊之政,则又侨置郡县,空其疆宇者焉。若乃犬旬人之欲,因地之利,就宽旷而为乐,返旧故而攸宁,优其赈给,加之蠲复,斯固有如归之美,无失所之叹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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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克商,成周既成洛阳下都,迁殷顽民殷大夫士心不则德义之经,故徙近王都教诲之。周公以王命诏称成王命告令之。成王既践奄,迁其君于蒲姑已灭奄而徙其君及人臣之恶者,于蒲姑、蒲、姑、齐地,近中国教化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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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王十五年鲁桓公七年。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盟向,二邑名。隐公十一年,王以与郑,故求为郑成。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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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王十二年鲁昭公九年,楚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以夷田在濮水西者与城父人,迁方城外人于许成十五年,许迁叶调之许,今许迁于夷,故以方城外人实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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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二十八年,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三十六年,徙民于北河榆中三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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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五年九月,徙诸侯于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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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初,刘敬使匈奴来,因言:「匈奴河南白洋、楼烦王白洋,匈奴国名也。去长安近者七百里,轻骑一日一夕可以至。言匈奴欲来为寇者。秦中新破,秦中,谓关中,故秦地也。新破,谓经兵革之后,未殷实也。少民地肥饶可益实。夫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与。皆二国之士族。今陛下虽都关中,实少人。北近胡寇,东有六国强族,一日有变,陛下亦未得安枕而卧也。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帝曰:「善」。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万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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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元年正月,诏曰:「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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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建元二年,作茂陵邑。三年春,赐徙茂林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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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朔二年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已上于茂陵。初,主父偃说帝曰:「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乱,众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消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帝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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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狩五年,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猾,狡也,音乎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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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鼎六年,开西南夷,置郡县,徙吕氏以充之,因名不韦县谓秦徙吕不韦子弟于蜀、汉,故以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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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徙民以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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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封元年,东越杀王馀善,降诏曰:「东越险阻反覆,为后世患,迁其民于江、淮间,遂虚其地。三年秋,分徙酒泉郡分,谓不尽徙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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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始元年,徙郡国。吏民豪杰于茂陵懔辏ù说毖寓阊舳,转写者误为陵耳。茂陵,帝所自起,而阊舾嗜所居,故总使徙豪杰也。钩弋赵婕妤死,葬阊糁琳。训奂次皇甲鹞皇太后而起。懔晡涞窞蔽从孝懔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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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帝始元三年秋,募民徙懔甏颓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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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夏,徙三辅富人于懔甏颓户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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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赀百万以上,徙平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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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耳。县官公」作「当仰给司农,今出水衡钱,言宣帝即位为异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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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康元年,徙丞相、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赀百万者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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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鸿嘉二年夏,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蒙地第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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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光武建武十五年,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关、居庸关以东《前书》曰:「代郡有常山关、上谷郡、居庸县有关」。时胡寇数犯边,故徙之。。十七年,赵为平原太守。时平原多盗,贼与诸郡讨捕,斩其渠帅,馀党坐者数十人。上言恶止其身,可一切徙京师近郡」。帝从之,乃悉移置颍川陈留。二十六年,阒形逶、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遣谒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发遣边民在中国者布还诸县,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东观记》曰:「时城郭丘墟扫地,上悔,前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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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帝永初五年三月,诏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顺帝永建四年,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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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帝建安十六年,曹公西征。初,自天子西迁雒阳,人民单尽。其后锺繇以侍中守司隶校尉,持节督关中诸军,繇徙关中,民又招纳亡叛以充之。数年,民间户稍实。曹公征关中,得以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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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曹公恐江滨郡县为吴所略,徵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馀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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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曹公征张鲁,鲁降。雍州刺史张既说曹公手友汉中民数万户,以实长安及三辅。其后与曹洪破吴兰于下辩。又与夏侯渊、宋建别攻临洮、狄道,平之。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动,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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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改长安、谯、许、昌、濮、雒阳为五都,令天下听内徙,复五年。安后又增其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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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以明帝景初三年正月即位。六月,以辽东东沓县吏民渡海,居齐郡界,以故纵城为新沓县,以居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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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始元年二月,以辽东汶北丰县民流徙渡海,居齐郡之西安、临淄、昌国县界,为新汶南丰县,以居流民。蜀后主建兴十四年,徙武都氐王苻健及氐民四百馀户于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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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宣帝为骠骑大将军、都督雍州,表徙冀州农夫佃上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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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大康中,杜预为征南将军,初伐吴,军至江陵,因兵威徙将士屯戍之家,以实江北南郡故地,各树之长吏,荆土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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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帝大元元年十月,移淮北流人于淮南。后赵石勒之在襄国,勒将逯明攻愫陟盾萜浇抵,因破东燕酸枣而还,徙降人二万馀户于襄国,又徙平原乌丸展广、刘哆等部三万馀户于襄国。刘琨长史李弘以并州音六降,勒勒乃迁阳曲乐平户于襄国,置守宰而还。又徙秦州郡部众五千馀户于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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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季龙又徙辽西、北平、渔阳万户于兖、豫、雍、雒四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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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恭为河东郡守,以季龙末丧乱,乃率民南徙,居于汝、颍之间,故世仕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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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苻坚既平邺都,徙关东豪杰及诸杂夷十万户于关中,处乌丸杂类于冯翊、北地丁零翟斌于新安。徙陈留东阿万户以实青州。诸因乱流移,避仇远徙,欲还旧业者,悉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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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秦姚苌僭即位于长安,乃徙安定五千馀户于长安。苌与苻登相持。时苌以安定地狭,且逼苻登,使姚硕德镇安定,徙安定千馀家于阴蜜,姚兴徙李闰羌三千家于安定,寻徙新安。及姚泫僭立,羌酋党容率所部叛,遣抚姚赞讨之,容降,徙其豪右数百万于长安,馀遣还李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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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燕慕容垂徙徐州流人千馀户于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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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众党率众三万伐高句骊,袭其新城、南苏,皆克之,散其积聚,徙其五千馀户于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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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梁吕光初,徙西海郡人于诸郡,其后谣曰:「朔马心何悲,念旧中心劳。燕雀何徘徊,意欲还故巢」。顷之,遂相扇动,复徙于西河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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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帝元嘉二十二年,武陵王骏讨缘沔蛮,移一万四千馀口于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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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迁汉川流民于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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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使太子步兵校尉沈庆之自彭城徙流民数千家于瓜步,征北参军程天祚徙江西流民于南州,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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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冬,徙彭城流民于瓜步,淮西流民于姑孰,合万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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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帝大明中,孔灵符为丹阳尹。山阳县土境褊狭,民多田少,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馀姚、鄞、贸阜三县界,垦起湖田。帝使公卿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议曰:「夫训农修本,有国所同,土著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寻山阴豪族富室,顷亩不少,贫者肆力,非为无处,耕起空荒,无救灾歉。又兼缘湖居民,鱼鸭为业,及有居肆,理无乐徙」。尚书令柳元景、右仆射刘秀之、尚书王瓒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议曰:「富户温房,无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葺宇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私卒难具。宜募亡叛通┰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立,然后徙居。侍中沈怀文、王景文、黄门侍郎刘凯、郗胍樵唬喊,傩账洳磺,著┎晃拮噬之路。若驱以就田,则坐相违夺。且鄞等三县,去治并远,既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旧居已毁,去留两困,无以自资。谓宜萌蚊袂,榇悠渌乐,开宥逋亡,且令就业。若审成腴壤,然后议迁」。太常王玄谟议曰:「小民贫匮,远就荒畴,去旧即新,粮种俱阙,习之既难,劝之未易。谓宜微加资给,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赏,申怠惰之罚」。光禄勋王钪议曰:「远废之畴,方翦荆棘,率课穷乏,其事弥难,资徒粗立,徐行无晚」。帝违议,从其徙民,并成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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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道武天兴元年正月,车驾发自中山,至于望都尧山。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万口,以充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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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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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徙六州二十二郡守宰、豪杰吏民二千家于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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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陈郡、河南流民万馀口内徙,遣使者存劳之。明元泰常三年,徙冀、定、幽三州徒何民于京师云清为给事黄门侍郎。先是,徒何民散居三州,颇为民害,诏清徙之平城,清善绥抚,徙者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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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始光四年,帝率轻骑袭赫连昌,徙万馀家而还。徙民在道多死,其能到都者才十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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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和元年,车驾征冯文通,徙营丘、成周、辽东、乐浪、带方玄六郡民三万家,于幽州,开仓以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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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延元年,诏长安及平凉民徙在京师,其孤老不能自又,娥清传存者,听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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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真君六年,徙青、徐之人以实河北又陆俟太武时,与高凉王那渡河南,略地至济南东平陵,徙其民六千家,实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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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徙长安城内工巧二千家于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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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文皇兴三年,徙青州民于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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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太和十九年,诏迁、雒之民葬河南,不得迁河北。于是代人南者,悉为河南雒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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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正始元年,以苑牧公田分赐代迁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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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明武泰元年,镇南将军源子恭勒众渡淮,徙民于淮北,立郡县,置戍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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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独孤信平凉州,擒宇文仲和,迁其民六千馀家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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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帝二年二月,东梁州平辽迁其豪帅于雍州王钦若等曰:「按后周及《北史》,西魏废帝、恭帝年号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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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帝元年,以巴、湘初附,诏李贤为郢州刺史,总监诸军略定。乃迁江夏民二千馀户以实安州,并筑甑山城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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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魏孝静天平元年,迁都于邺,出粟一百三十六万石,以赈贫人。是时六坊之众从武帝而西者,不能万人,馀皆北徙,并给常廪,春秋二时赐帛,以供衣服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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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神武帝为魏相,命孙腾、高隆之分括无籍之户,得六十馀万,于是侨居者各勒还本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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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天保八年,议徙冀、定、瀛无田之人,谓之乐,迁于幽州范阳宽乡之处,百姓惊扰。又以频岁不熟,米籴涌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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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武帝建德六年十二月,行幸并州宫,移并州军人四万户于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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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大象元年,诏曰:「雒阳旧都,今既犯捶彩,窃迁之户,并听还雒州。此外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河南幽、相、豫、亳、青、徐七总管,受东京六府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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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大业元年三月丁未,诏尚书令杨素、纳言杨达、将作大匠宇文恺营建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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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豫州郭下居民以实之。又诏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唐高祖初为唐王,下令曰:「比年寇盗,郡县饥荒,百姓流亡,十不存一,贸易妻子,奔波道路,虽加周给,无救倒悬。京师仓廪,军国资用,罄以恤民,便阙支拟。今岷、れ款服,蜀、汉沃饶,闾里富于猗陶,菽粟同于水火。曩者储蓄,徵敛实繁,帑藏犹殷,宜垂拯济。木牛流马,非可转输,乐土重迁,理无从卜,则穷通之道,将由革变。外内户口见在京者,宜依本土置令,以下下官,部领就食。剑南诸郡,所有官物,随至籴给,明立条格,务使稳便。秋收丰实,更听进止」。太宗贞观元年,朝议户数之处,听徙宽乡。陕州刺史崔善为上表曰:「畿内之民,是谓户殷,丁壮之人,悉入军府,若听移转,便出关外,此则虚近实远,非经通议」。其事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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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天天授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徙关外、雍、同、泰等七州户数十万,以实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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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开元十六年十月,敕:「州客户有情愿属缘边州者,至彼给良沃田安置,仍给永年优复。宜令所司即与所管客户州计会召取情愿者,随其所乐,具数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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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宗宝历元年五月,敕:「黔首如有愿于所在编附籍帐者,宜令州县优恤,给与训囟,周年不得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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