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卷二十九·樹藝 |
2 | ○果部上 |
3 | 棗《爾雅》曰:壺棗;邊,要棗;櫅,白棗;樲,酸棗;楊徹,齊棗;遵,羊棗;洗,大棗;煮,填棗;蹶泄,苦棗;晳,無實棗;還味,棯棗。 |
4 | 《齊民要術》曰:常選好味者,留栽之。候棗葉始生而移之。三步一樹,行欲相當。令牛馬覆踐令淨。正月一日日出時,反斧班駮椎之,名嫁棗。候大蠶入簇,以杖擊其枝間,振落狂花。全赤即收。收法:日日撼落之為上。人家凡有阜勞之地,不任耕稼者,曆落種棗,則任矣。 |
5 | 太史公曰:安邑千樹棗,其人與千戶侯等。 |
6 | 《群芳譜》曰:棗全赤,即收。撼而落之為上;半赤而收者,肉未充滿,乾則色黃而皮皺,將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則皮破,複有鳥雀之患。一法:將纔熟棗,乘清晨連小枝葉摘下,勿損傷。通風處,晾去露氣。揀新缸無油酒氣者,清水刷淨,火烘乾,晾冷。取淨稈草,曬乾,候冷。一層草,一層棗,入缸中。封嚴密,可至來歲猶鮮。 |
7 | 《齊民要術》曰:先治地令淨。布椽於箔下,置棗於箔上,以椽聚而複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夜仍不聚。五六日後,別擇:取紅軟上高廚上曝之;擇去胖爛者。其未乾者,曝曬如法。 |
8 | 《食經》曰:作乾棗法:須治淨地。鋪菰箔之類承棗。日曬夜露,擇去胖爛,曝乾收之。切而曬乾者,為棗脯。煮熟榨出者,為棗膏,亦曰棗瓤。蒸熟者為膠棗。加以糖蜜拌蒸,則更甜;以麻油葉同蒸,則色更潤澤。搗棗膠曬乾者,為棗油。其法:取紅軟乾棗入釜,以水僅淹平,煮沸漉出,砂盆研細。生布絞取汁,塗盤上曬乾,其形如油。以手摩刮為末,收之。每以一匙投湯碗中,酸甜味足,即成美漿。用和米麨,最止飢渴,益脾胃也。盧諶《祭法》云:「春祀用棗油」即此。 |
9 | 寇宗奭曰:青州人,以棗去皮核焙乾為棗脯,以為奇果。 |
10 | 桃《爾雅》曰:旄、冬桃,榹桃,山桃。 |
11 | 《齊民要術》曰:種法:熟合肉全埋糞地中;至春既生,移栽實地。栽法:以鍬合土掘移之。 |
12 | 又法:桃性皮急,四年以上,宜以刀豎麗刂其皮。七八年便老,十年則死。 |
13 | 《便民圖纂》曰:於暖處為坑。春間,以核埋之,蒂子向上,尖頭向下。長二三寸許,和土移種。其樹,接杏最大,接李紅甘。 |
14 | 《種樹書》曰:柿樹接桃枝則為金桃,李樹接桃枝則為桃李。梅接桃則為脆桃。 |
15 | 《群芳譜》曰:或云:種時將桃核刷淨,令女子豔莊種之,他日花豔而子離核。 |
16 | 凡種桃,淺則出,深則不生。故其根淺,不耐旱而易枯。近得老圃所傳云:於初結實次年,斫去其樹,復生又斫,又生。但覺生虱,即斫令復長,則其根,入地深而盤結固,百年猶結實如初。 |
17 | 桃實太繁,則多墜。以刀橫斫其幹數下,乃止。又社日舂根下土,持石壓樹枝,則實不墜。桃子蛀者,以煮豬首汁冷澆之,或以刀疏斫之,則穰出而不蛀。 |
18 | 如生小蟲如蚊,雖桐油灑之,不能盡除。以多年竹燈檠,掛懸樹梢間,則蟲自落。甚驗。 |
19 | 李時珍曰:生桃切片,瀹過曝乾,可充果食。又酢法:取桃爛自零者,收去內之於甕中。以物蓋口。七日之後,既爛,漉去皮核,密封閉之。三日酢成,香美可食。三月三日,桃花,酒浸服之,除百病,好顏色。 |
20 | 又:三月三日,取桃花陰乾為末,收至七月七日,取烏雞血和塗面,光白潤色如玉。 |
21 | 李《爾雅》曰:休、無實李,痤、接慮李,剝、赤李。《荊州記》曰:房陵南郡有名李。 |
22 | 《便民圖纂》曰:取根上發起小條,移栽別地。待長,又移栽成行。栽宜稀。不宜肥,地肥則無實。宜臘月移栽。 |
23 | 《齊民要術》曰:樹下欲鋤去草穢,而不用耕墾。桃李大率方兩步一根。 |
24 | 李性耐久,樹得三十年老,雖枯枝子亦不細。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磚著李樹歧中。令實繁。 |
25 | 李時珍曰:用鹽曝、糖藏、蜜煎為果。惟曝乾白李有益。 |
26 | 附:棠棣,如李而小,子如櫻桃,熟食美。北方呼之林思,又名郁李。 |
27 | 梅《爾雅》曰:梅、柟;時,英梅。} |
28 | 《便民圖纂》曰:春間,取核埋糞地。待長三二尺許,移栽。其樹接桃則實脆。若移大樹,則去其枝梢,大其根盤,沃以溝泥,無不活者。 |
29 | 接法:春分後用桃杏體,杏更耐久。《齊民要術》曰:栽種與桃李同。 |
30 | 梅實采半黃者,籠盛於突上,熏乾者烏梅。青者,以鹽漬之,日曬夜漬,十晝夜,為白梅。亦可蜜煎糖藏,以充果飣。熟者,笮汁曬,收為梅醬。陸璣《詩疏》云:其實酢,曝乾為脯,入羹臛齏中,又可含以香口。 |
31 | 《食經》曰:蜀中取梅極大者,剝皮陰乾,勿令得風。經二宿,去鹽汁,內蜜中。月許,更易蜜。經年如新。 |
32 | 杏《釋名》曰:甜梅。 |
33 | 《便民圖纂》曰:熟杏和肉,埋核於糞土中。待長四尺許大,則移栽;不移,則實小而苦。 |
34 | 《四時類要》曰:既移,不得更於糞地,必致少實而味苦。移須含土,三步一樹,穊即味甘。服食之家,尤宜種之。 |
35 | 種杏宜近人家。 |
36 | 桃樹接杏,結果紅而且大,又耐久不枯。《釋名》曰:杏、梅皆可以為油。 |
37 | 生杏,可曬脯作乾果食之。 |
38 | 《齊民要術》曰:杏子仁可以為粥。 |
39 | 《嵩高山記》曰:牛山多杏。自中國喪亂,百姓飢餓,皆資此為命,人人充飽。 |
40 | 《神仙傳》曰:董奉居廬山,為人治病,不取錢,重病得愈,使種杏五株,輕病一株。數年中,杏有十數萬株。杏熟,於林中所在作倉。宣語:買杏者,不須求報,但自取之。其一器穀,便得一器杏。奉悉以前所得穀,賑救貧乏。 |
41 | 梨《爾雅》曰:山樆。} |
42 | 《齊民要術》曰:種者梨熟時,全埋之。經年,至春地釋,分栽之。多著熟糞及水。至冬葉落,附地刈殺之;以炭火燒頭。二年即結子。插者彌疾。插法,用棠、杜:杜,如臂已上,皆任插。杜樹,大者插五枝;小者,或二,梨葉微動為上時,將欲開莩為下時。先作麻紉,纏十許匝。一鋸截杜,令去地五六寸。斜攕竹,刺皮木之際,令深一寸許。折取其美梨枝,陽中者長五六寸,亦斜攕之令過心;大小長短,與簽等。以刀罃刂梨枝斜攕之際,剝去黑皮。拔去竹簽,即插梨,令至罃刂處。木還向木,皮還近皮。插訖,以綿幕杜頭;封熟泥於土,以土培覆之。勿令堅固。百不失一。 |
43 | 其十字破杜者,十不收一。梨既生,杜旁有葉出輒去之。凡插梨,園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用根蒂小枝,樹形可喜,五年方結子。鳩腳老枝,三年即結子,而樹鬼。 |
44 | 《便民圖纂》曰:梨,春間下種,待長三尺許,移栽。或將根上發起小科栽之,亦可。俟幹如酒鍾大,於來春發芽時,取別樹生梨嫩條,如指大者,截作七八寸長,將原幹削開,兩邊插入梨貼,以稻草緊縛,不可動。月餘,自發芽長大,就生梨。梨生,用箬包裹,恐象鼻蟲傷損。在洞庭山用此法。或用身接、根接尤妙,春分可插。 |
45 | 栽梨:春分前十日,取旺梨筍如拐樣,截其兩頭,火燒,鐵器烙定津脈,臥栽於地。即活。 |
46 | 《齊民要術》曰:凡遠道取梨者,下根即燒三四寸,可行數百里,猶生。 |
47 | 藏梨法:初霜後,即收。於屋下掘作深陰坑,底無令潤濕。收梨置中,不須覆蓋,便得經夏。 |
48 | 凡醋梨,易水熟煮,則甘美而不損人也。 |
49 | 太史公曰:淮北滎河南濟之間千株梨,其人與千戶侯等。 |
50 | 魏文帝曰:真定郡梨,大如拳,甘若蜜,脆若菱。可以解煩熱。參之《神農經》中,療病之功,亦為不少。西路產梨處,用刀去皮,切作瓣子,以火焙乾,謂之梨花,嘗充貢獻,實為佳果。上可貢於歲貢,下可奉於盤珍,張敷稱百果之宗,豈不信乎? |
51 | 栗《爾雅》曰:櫟,其實梂。} |
52 | 《便民圖纂》曰:栗,臘月或春初,將種埋濕土中。待長六尺餘移栽。二三月間,取別樹生子大者,接之。 |
53 | 《齊民要術》曰:栗,種而不栽。要初熟出殼,即裹埋著濕土中。至春三月,悉芽生,出而種之。既生,數年不用掌近。三年內,每到十月,常須草裹,至二月乃解。 |
54 | 《種樹書》曰:栗,時要得披殘;明年其枝葉益茂。九月霜降乃熟。其苞自裂,而子墜者,乃可久藏;苞未裂者,易腐也。其花作條,大如箸頭,長四五寸,可以點燈。 |
55 | 寇宗奭曰:栗,欲乾收,莫如曝之;欲濕收,莫如潤沙藏之。至夏初,尚如新也。 |
56 | 太史公曰:「秦饑,應侯請發五苑之棗栗。」由是觀之,《本草》所謂「栗厚腸胃,補腎氣,令人耐飢」,殆非虛語。 |
57 | 附榛:《周官》曰:似栗而小。 |
58 | 栽種,與栗同。其枝莖,生樵爇燭,明而無煙。 |
59 | 太史公曰:「燕、秦千樹栗,其人與千戶侯等。」栗之利,誠不減於棗矣。《本草》言「遼東榛子,軍行食乏當糧」;榛之功,亦可亞於栗也。 |
60 | 柰《廣志》曰:橏、掩、蓲、柰也。 |
61 | 《齊民要術》曰:不種,但栽之。取栽如壓桑法。栽之如桃李法。亦可接林檎。 |
62 | 《便民圖纂》曰:花紅,將根上發起小條,臘月移栽。其接法,與梨同。摘實後,有蛀處,與修治橘樹同。三月開花結子,若八月復開花結子,名曰林檎。 |
63 | 西方多柰,家以為脯,數十百斛,以為蓄積;如藏棗栗法,謂之頻婆糧。 |
64 | 柰麨: |
65 | 柰油: |
66 | 李時珍曰:今關西人以赤柰取汁,塗器中曝乾,名果單。味甘酸,可以饋遠。又曰:柰有冬月再實者。陶隱居云:江東有之,而北國最豐,皆作脯。 |
67 | 林檎一名來禽,一名文林郎果,一名蜜果。 |
68 | 栽壓法,與柰同。又法:於樹旁數尺許,掘坑,洩其根頭,則生栽矣。凡樹,栽者皆然。 |
69 | 《物類相感志》云:林檎樹生毛蟲,埋蠶蛾于下,或以洗魚水澆之,即止。 |
70 | 林檎麨: |
71 | 冷金丹: |
72 | 柿《說文》曰:柿、赤實果也。 |
73 | 《荒政要覽》曰:三月間,秧黑棗,備接柿樹。上戶秧五畦,中戶秧三畦,下戶秧二畦。凡坡陡地內,各密栽成行,柿成,做餅以佐民食。 |
74 | 《齊民要術》曰:柿有小者,栽之;無者,取枝於耎棗根上插之。 |
75 | 《便民圖纂》曰:冬間下種,待長,移栽肥地。接及三次,則全無核。接桃枝,則成金桃。 |
76 | 藏柿:烘柿: |
77 | 醂柿:烏柿: |
78 | 柿糕: |
79 | 柿餅:柿霜: |
80 | 玄扈先生曰:今三晉澤沁之間,多柿。細民乾之,以當糧也。中州齊魯亦然。 |
81 | 附椑: |
82 | 君遷子} |
83 | 種軟棗法: |
84 | 安石榴《博物志》曰:張騫出使西域,得塗林安石國榴種以歸,故名安石榴。 |
85 | 《齊民要術》曰: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斬令長一尺半。八九枝,共為一窠;燒下頭二寸。掘圓坑,深一尺七寸,口經尺。豎枝於坑畔,置枯骨礓石於枝間,下土築之。一寸土,一重骨石,平坎止。水澆,常令潤澤。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則科圓、滋茂可愛。十月中,以槁裹而纏之;二月初解放。若不能得多枝,取一長條,燒頭,圓屈如牛拘而橫埋之,亦得。然不及上法,根強早成。其拘中,亦安骨石。其劚根栽者,亦圓布之,安骨石于其中也。 |
86 | 《便民圖纂》曰:石榴,三月間,將嫩枝條插肥土中,用水頻澆,則自生根。根邊以石壓之,則多生果。又須時常剪去繁枝,則力不分。 |
87 | 性喜肥,濃糞澆之無忌。當午澆,花更茂盛。蠶沙壅之佳。 |
88 | 不結子者,以石塊或枯骨安樹叉間,或根下,則結子不落。所謂「榴得骸而葉茂」也。 |
89 | 《農桑通訣》曰:藏榴之法,取其實有棱角者,用熟湯微泡,置之新瓷瓶中,久而不損。若圓者,則不可留;留亦壞爛。榴房,比它果最為多子,北齊高延宗納妃,妃母宋氏薦石榴,蓋取其房中多子之義。北人以榴子作汁,加蜜為飲漿,以代杯茗,甘酸之味,亦可取焉。 |
90 | 道家書謂榴為三屍酒,言三屍蟲得此果則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