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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考史》[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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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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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河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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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哉禹功!萬世永賴。云何漢世河決為害?蓋自戰國,壅川壑鄰,決通隄防。重以暴秦,水失其行,故瀆遂改。碣石九河,皆淪於海。微禹其魚,遺黎之思,披圖案諜,用綴軼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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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十二年,河決酸棗,東潰金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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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留郡酸棗縣,今屬開封府。秦拔魏置縣。地多酸棗,因以為名。金隄河隄在東郡白馬界。《括地志》:一名千里隄,在滑州白馬縣東五里。《郡縣志》:在酸棗縣南二十三里。《輿地廣記》:酸棗縣有金堤,漢文時河決金隄即此。王尊為東郡太守,請以身填金隄。程子曰:「漢火德,多水災。唐土德,少河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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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元光三年,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復決濮陽瓠子。注:鉅野通淮泗,鄃居河北。鄃,音輸,《後漢注》音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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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郡頓丘縣。今澶州開德府濮陽、清豐兩縣。漢勃海郡在勃海之濱。今滄、棣、霸、濱諸州之地。《水經注》、《禹貢》曰:「夾右碣石,入于河。」《山海經》:碣石之山,繩水出焉,東流注於河。河之入海,舊在碣石,今川流所導,非禹瀆也。周定王五年,河徙故瀆。班固曰:「商竭周移。」瓠子,今開德府濮陽縣西,有瓠子口。瓠子,河名也。濟州鉅野縣東北有大野澤,即鉅野也。《禹貢》:大野既豬。清河郡鄃縣,《通典》:鄃故城在德州平原縣西南。大名府夏津縣,本鄃縣。程氏曰:「周時河徙砱礫,至漢又改向頓丘東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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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封二年,自泰山還至瓠子,自臨塞決河,築宣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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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經》:瓠子河出東郡濮陽縣北河。注:縣北十里為瓠河口,亦謂瓠子堰、宣房堰。《括地志》:故龍淵宮,俗名瓠子宮,亦名宣房宮,在濮陽縣北十里。決河,在鄄城以南,濮陽以北,廣百步,深五丈。《通典》:秦始皇二十二年,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漢王橫云:「《九域志》:濮州雷澤縣有瓠子河,澶州濮陽縣有瓠子口。萬里沙在萊州掖縣。濟州東阿縣有魚山,一名吾山。《瓠子歌》曰:「吾山平,鉅野溢。」東阿,今屬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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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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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渠書》:禹乃廝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過降水,至于大陸,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勃海。孟康曰:「二渠,其一出貝丘西南,南折者也。其一則漯川也。」臣瓚曰:「河入海,乃在碣石。元光二年,更注勃海。禹時不注也。」貝丘,貝州清陽縣。熙寧四年,省入清河縣。漯水,出東郡東武陽,省入大名府莘縣、澶州朝城縣。至千乘,青州千乘縣。入海。降水故瀆,在冀州南宮縣東南六里。《大事記》:周威烈王十三年,晉河岸傾壅龍門,至于底柱。春秋後河患見史傳,始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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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塞宣房後,河復北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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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志》:魏郡館陶縣,河水別出為屯氏河,東北至章武入海。館陶,今屬大名府。《通典》:魏州貴鄉縣有屯氏河。大河故瀆,俗曰王莽河。章武縣、滄州魯城縣,周省入清池縣。《九域志》:大名府館陶縣、夏津縣,有屯氏河。南樂縣有大河故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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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永光五年,河決清河靈鳴犢口,而屯氏河絕。清河之靈縣鳴犢河口,《地理志》:清河郡靈縣,河水別出為鳴犢河,東北至蓨,入屯氏河。靈縣,隋省入博州博平縣。蓨,音條,縣屬德州,後屬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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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建始四年,河決東郡金隄。河隄成,以五年為河平元年。三年,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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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德棣州。濟南,齊淄州。千乘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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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嘉四年,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溢,李尋等言:議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今因其自決,可且勿塞,以觀水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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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冀州,信都縣,禹導河,北過降水即此。亦曰枯降渠,西南自南宮縣界入。《禹貢》九河既道,《爾雅》:一曰徒駭,二曰太史,三曰馬頰,四曰覆鬴,五曰胡蘇,六曰簡潔,七曰鉤盤,八曰鬲津,其一河之經流。先儒不知河之經流,遂分簡潔為二。徒駭,《寰宇記》:在滄州清池。許商云:「在成平。」馬頰,《郡縣志》:在德州安德。《寰宇記》:在棣州滴河北。《輿地記》:即篤馬河也。覆鬴,《通典》:在德州安德。胡蘇,《寰宇記》:在滄州饒安、臨津、無棣三縣。許商云:「在東光。」簡潔,《輿地記》:在臨津。鉤盤,《通典》、《寰宇記》:在滄州樂陵東南,從德州平昌來。《輿地記》:在樂陵。鬲津,《寰宇記》:在樂陵東,西北流入饒安。《通典》:在饒安。許商云:「在鬲縣。」《輿地記》:在無棣。太史。不知所在。漢世近古,止得其三,唐人遂得其六,歐陽忞《輿地記》又得其一。或新河載以舊名,或一地互為兩說,皆似是而非,無所依據。鄭氏以為齊桓塞其八流以自廣。夫曲防,齊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為也。程氏以為九河之地,已淪於海,謂今滄州之地,北與平州接境,相去五百餘里,禹之九河當在其地。酈道元亦謂:九河碣石,苞淪於海。篤馬河在平原縣。今德州,樂史以為馬頰,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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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當使領河隄,奏:按經義治水,有決河深川,無隄防壅塞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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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河北見鯀隄,無禹隄。鯀堙洪水,故無功。禹則導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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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讓言:禹鑿龍門,辟伊闕,析底柱,破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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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經》:河水南過河東北屈縣唐慈州吉昌。西,注:《呂氏春秋》曰:「龍門未闢,呂梁未發,河出孟門,大溢逆流,名曰鴻水。大禹疏通,謂之孟門。」孟門即龍門之上口也。河水又南過皮氏縣河中府龍門。西,又南出龍門口。注:大禹導河積石,疏決梁山,即《經》所謂龍門也。崩浪千尋,懸流萬丈,迄于下口。《慎子》曰:「下龍門,非駟馬之迅也。」潏水李氏曰:「同州韓城北有安國嶺。東臨大河,有禹廟,在山斷河出處,禹鑿龍門,起於唐張仁願所築東受降城之東,自北而南,至此山盡。兩岸石壁峭立,大河盤束於山峽間。至此山開岸闊,豁然奔放,聲如萬雷。」《通典》:絳州龍門縣,今屬河中府。有龍門山,即大禹所鑿。《三秦記》云:「魚鱉上之即為龍,否則點額而還。」黃河北去縣二十五里,乃龍門口。《輿地記》:同州韓城縣,有龍門山。顏氏曰:「龍門山,其東在今龍門縣北,其西在今韓城縣北,而河從其中下流。」《水經注》:砥柱,山名。禹治洪水,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過,山見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三穿既決,水流疏分,亦謂之三門山。伊闕、碣石,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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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口以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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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淇水出共山,東至衛州衛縣界入河,謂之淇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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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莽始建國三年,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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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郡,相州大名府。清河,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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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永平十三年,王景修汴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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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平帝時。今既築隄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迹。」《郡縣志》:汴渠在河南府河陰縣漢滎陽縣,唐屬孟州。南二百五十步,亦名蒗蕩渠。禹塞滎澤,開渠以通淮、泗。漢命王景修渠。《漢書》有滎陽漕渠,如淳曰:「今礫溪口是也。」《水經注》:王景即滎水故瀆,東注浚儀,謂之浚儀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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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建初三年,罷宓沱、石臼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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宓沱,出代州繁畤縣東南,流經五臺山北,東南流過定州入海。鄧訓治宓沱、石臼河,從都慮至羊腸倉。石臼河在定州唐昌縣東北。本漢苦陘縣,今省入安喜縣。《通典》:嵐州宜芳縣,即漢汾陽縣。積粟所在,謂之羊腸倉,石磴縈委,若羊腸焉。《水經注》:按《郡國志》,常山南行唐縣,有石臼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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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騫傳》:天子案古圖書,名河所出山曰崑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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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以于闐山出玉,因名河所出曰崑崙。《博雅》曰:「崑崙虛,赤水出其東南陬,河水出其東北陬,洋水出其西北陬,弱水出其西南陬。河水入東海,三水入南海。」《後漢書》注云:「崑崙山在肅州酒泉縣西南。山有昆崙之體,故名之。朱文公曰:「二書之語,似得其實。《水經》言崑崙去嵩高五萬里,恐不能若是之遠。《通典》:今吐蕃中河,從西南數千里向東北流,見與積石山下河相連。聘使涉歷,無不言之。吐蕃自云:「崑崙山在國中西南,則河之所出也。」《尚書》云:「織皮崑崙析支、渠搜,西戎即敘。」《後漢書》云:「西羌在漢金城郡之西南,濱于賜支。」《續漢書》:河關縣屬金城郡,今積石軍。西可千餘里有羌,謂之賜支,蓋析支也。然則析支在積石之西,是河之上流明矣。崑崙在吐蕃中,當亦非謬。《楚辭注》:《爾雅》:河出崑崙虛,色白。所渠並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離騷》吾道夫昆崙,《九歌》登昆崙兮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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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帝光和六年,金城河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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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郡,今蘭會西寧湟州積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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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田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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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廢井田,開阡陌。周顯王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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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曰:「按周制步百為畝,畝百給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餘,地利不盡,於是改制,二百四十步為畝,百畝給一夫。又以秦地曠而人寡,晉地狹而人稠,誘三晉人發秦地利,優其田宅,復及子孫。而使秦人應敵於外。大率百人,則五十人為農,五十人習戰。兵強國富,職此之由。」朱文公《開阡陌辯》曰:「說者之意,皆以『開』為『開置』之開,言秦廢井田而始置阡陌也。按阡陌者,舊說以為田間之道,蓋因田之疆畔,制其廣狹,辨其橫從,以通人物之往來,即《周禮》所謂遂上之徑,溝上之畛,洫上之塗,澮上之道也。然《風俗通》云:『南北曰阡,東西曰陌。』又云:『河南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二說不同。今以《遂人》田畝夫家之數考之,當以後說為正。蓋陌之為言百也,遂洫從而徑塗亦從,則遂間百畝,洫間百夫,而徑塗為陌矣。阡之為言千也,溝澮橫而畛道亦橫,則溝間千畝,澮間千夫,而畛道為阡矣。阡陌之名,由此而得。至於萬夫有川,而川上之路,周於其外,與夫《匠人》井田之制。遂溝洫澮亦皆四周,則阡陌之名,疑亦因橫從而命之也。然遂廣二尺,溝四尺,洫八尺,澮二尋,則丈有六尺矣。徑容牛馬,畛容大車,塗容乘車,一軌道,二軌路,三軌則幾二丈矣。此其水陸占地不得為田者頗多,所以正經界,止侵爭,時畜洩,備水旱,為永久之計。商君以急刻之心,行苟且之政,但見田為阡陌所束,而耕者限於百畝,則病其人力之不盡;但見阡陌之占地太廣,而不得為田者多,則病其地利之有遺;又當世衰法壞之時,歸授之際,必有煩擾欺隱之姦,而阡陌之地切近民田,又必有陰據自私而稅不入於公上者;是以盡開阡陌,悉除禁限,而聽民兼并買賣以盡人力,墾闢棄地悉為田疇,不使有尺寸之遺以盡地利,使民有田即為永業,而不復歸授,以絕煩擾欺隱之姦。使地皆為田,田皆出稅,以覈陰據自私之幸。此其為計,正猶楊炎疾浮戶之弊,破租庸以為兩稅,蓋一時之害雖除,而千古聖賢傳授精微之意,於此盡矣。故《秦紀》、《鞅傳》皆云:『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蔡澤亦曰:『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所謂開者,乃破壞剗削之意,而非創置建立之名。所謂阡陌,乃三代井田之舊而非秦之所置矣。所謂賦稅平者,以無欺隱竊據之姦也。所謂靜生民之業者,以無歸授取予之煩也。」《大事記解題》曰:「決裂云者,唐、虞、三代井田之制,分畫堅明,封表深固,非大用力以決裂之,不能遽掃滅其迹也。秦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實田。使井田不廢,何患田之不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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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董仲舒請限民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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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貧弱之家可足也。武帝時,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胡氏曰:「限田終不能行者,以人主自為兼并,無以使民興於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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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過教民為代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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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易也。《周官·大司徒》:不易、一易、再易之地,有三等。《公羊傳注》:司空謹別田之高下善惡,分為三品,上田一歲一墾,中田二歲一墾,下田三歲一墾。《左傳》:晉作爰田。《晉語》云:「作轅田。」轅,易也。《漢·地理志》:秦商君制轅田。「轅」與「爰」同,易也。《食貨志》: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鹽鐵論》御史曰:「古者制田,百步為畝,民井田而耕,什而藉一。先帝哀憐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畝,率三十而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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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丹建言限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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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奏曰:「詔書罷苑,而以賜董賢二千餘頃。均田之制,從此墮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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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莽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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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十五年,詔州郡檢核墾田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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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曰:「自秦孝公隳經界,立阡陌,雖獲一時之利,而兼并踰僭興矣。阡陌既弊,又為隱核。隱核之法,憑乎簿書。簿書既廣,必藉眾功。藉眾功,則政由群吏。政由群吏,則人無所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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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孝文太和九年,詔均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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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氏恕曰:「後魏均田制度,似今世佃官田,及絕戶田出租稅,非如三代井田也。魏、齊、周、隋兵革不息,農民少而曠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眾,官無閒田,不復給授,故田制為空文。《唐志》云:『口分世業之田壞而為兼并。』似指以為井田之比,失之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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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河清三年,令民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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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開皇十二年,京輔三河地少人眾,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狹鄉每丁才至二十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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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德七年,初定均田。丁中之民,給田一頃。篤疾減十之六,寡妻妾減七。皆以什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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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曰:「唐初定均田,有給田之制,蓋由有在官之田也。其後給田之制不復見,蓋官田益少矣。」林氏勳曰:「周制步百為畝,百畝僅得唐之四十餘畝。唐之口分,人八十畝,幾倍於古。蓋貞觀之盛,戶不及三百萬,永徽唯增十五萬。若周則王畿千里,已有三百萬家之田,列國不與焉。是以唐制受田倍於周,而地亦足以容之。狹鄉雖裁其半,猶可以當成周之制。然按一時戶口,而不為異日計,則後守法難矣。既無振貧之術,乃許之賣田,後魏以來弊法也,是以啟兼並之漸。永徽中,洛多豪右,占田踰制,賈敦頤舉沒三千餘頃,賦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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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九年,宇文融為勸農使,括逃戶及籍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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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贄論兼並之家,私斂重於公稅,請為占田條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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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周世宗以元稹《均田圖》賜諸道,詔艾穎等分行諸州,均定田租。《會要》云:「見元稹在同州時所上《均田表》,因製素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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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按元稹《同州奏均田》曰:「因農務稍暇,令百姓自通手實狀,又令里正書手等傍為穩審,並不遣官吏擅到村鄉,略無欺隱。除去逃荒,其餘頃畝,取兩稅元額,通計七縣沃瘠,一例作分抽稅。」蘇氏曰:「三代之君,開井田,畫溝洫,謹步畝,嚴版圖,因口之眾寡以授田,因田之厚薄以制賦。經界既定,仁政自成,下及隋、唐,風流已遠。然其授民田有口分世業,皆取之於官。其斂民財有租庸調,皆計之於口。其後變為兩稅。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貧者急於售田,則田多而稅少。富者利於避役,則田少而稅多,僥倖一興,稅役皆弊。嘉祐中,薛向、孫琳始議方田,量步畝,審肥瘠,以定賦稅之入。熙寧中,呂惠卿復建手實,抉私隱,崇告訐,以實貧富之等。元豐中,李琮追究逃絕,均虛數,虛編戶,以補失陷之稅。此三者,皆為國斂怨,所得不補所失。昔宇文融括諸道客戶,州縣觀望,虛張其數,以實戶為客,雖得戶八十餘萬,歲得錢數百萬,而百姓困弊,實召天寶之亂。均稅之害,何以異此?」張子曰:「治天下不由井地,終無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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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烈祖分遣使者,按行民田,以肥瘠定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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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漕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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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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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出熙州狄道縣東北,至華州華陰入河。劉仲馮曰:「今渭汭至長安,僅三百里,固無九百餘里,而云穿渠起長安,旁南山至河,中間隔灞、滻數大川,無緣山成渠之理。此說可疑,今亦無其迹。《西都賦》:通溝大漕,潰渭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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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斜道,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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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水通沔,在興元府褒城縣。出衙領山,至南鄭入沔。斜水通渭,在京兆府武功縣。出衙領山,北流至郿入渭。故道,今鳳州梁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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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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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衛二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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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冶,零陵、桂陽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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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冶,福州閩縣。零陵郡,南臨源嶺。永州。桂陽郡,臘嶺。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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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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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縣,漢屬武都,隋為興州順政。沔水發源於此,一名沮水,今沔州。下辨縣,漢下辨道屬武都,西魏改同谷,唐為成州同谷。《續志》下辨東三十餘里,有狹,中當水泉,生大石,障塞流水,至春夏輒溢。虞詡使人燒石,以水溉之,石皆裂,因鐫去石,遂無泛溺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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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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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志》:右扶風武功縣有斜谷。注:褒斜谷在長安西南,南口褒,北口斜,長百七十里,其水南流。武功,今鳳翔府郿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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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項、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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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潁州,魏汝陰郡,鄧艾屯田於此。陳項,陳州宛丘、項城縣。壽春,見前。《晉志》: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通典》:陳州宛丘縣有百尺堰。《隋志》:潁川郡北舞縣有百尺溝。《郡縣志》:百尺堰在潁州汝陰縣西北一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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滍、淯水,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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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地理志》:滍水出魯陽縣魯山,東北至定陵入汝。魯陽,汝州魯山縣。定陵故城,在蔡州郾城縣西北。育水出酈縣西北,南入漢。酈故城,在鄧州臨湍縣。《通典》:復州沔陽縣,漢雲杜縣,杜預為荊州刺史,開楊口,達巴陵徑千餘里。內避長江之險,通零、桂之漕,即此也。零陵、桂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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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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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經注》:滎瀆水受河水,有石門謂為滎口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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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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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元年,修千金堨於許昌,以通運。《水經注》:河南縣城東十五里,有千金堨。《洛陽記》曰:「千金堨,舊堰榖水,魏時更修,積石為堨。開溝渠五所,謂之五龍渠,渠上立堨。堨是都水使者陳協造。水歷堨東,注:謂之千金渠。許昌,許州,今潁昌府許田鎮。劉曜攻石生于金墉,決千金以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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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陝,衛,汴,黎陽,汾,晉,渭水,廣通渠,大興城,潼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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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州。河中府。汴州。開封府。黎陽。今浚州。汾州。唐為慈州。晉州。平陽。京兆府萬年縣,隋改為大興縣。廣通渠,在華州,置廣通倉。《隋紀》:幸霸水,觀漕渠。潼關,在華州華陰縣。渭水,在萬年縣北五十里,東流二百四十里,至華陰縣,東北流三十五里,自永豐倉入河,謂之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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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陽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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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山陽縣。今淮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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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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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州硤石縣,今省入陝縣。有底柱山,俗名三門山,在縣東北五十里。河水分流包山,山見水中若柱然。又以禹治洪水,山陵當水者破之,三穿既決,河出其間,有似於門,故亦謂三門。唐太宗勒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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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濟渠,榖、洛水,板渚,邗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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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汴渠在河南府河陰縣南二百五十步,今名通濟渠。隋煬帝開導,西通河、洛,南達江、淮。河陰後屬孟州。汴州有通濟渠,隋煬帝開引黃河水以通江、淮漕運,兼引汴水,即浪宕與蒗蕩同。渠也。《隋志》:在浚儀縣。《九域志》:汴水,古通濟渠也,在開封縣。《周語》榖、洛斗,注云:「洛在王城之南,榖在王城之北,東入于瀍。至靈王時,榖水盛出於王城之西,而南流合於洛水。」《山海經》:澗水西北流,注于穀水。《通典》:穀水本澗水,經苑中入于洛。板渚,《水經》:河水又東合汜水,又東徑板城北。注云:「有津謂之板城渚口。」在孟州汜水。《左傳》:吳城邗溝,通江、淮。注云:「於邗江築城穿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末口入淮,通糧道也,今廣陵韓江是。隋開邗溝,自山陽至楊子入江。渠廣四十步,自楚州寶應縣北流入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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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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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志》:大名府永濟縣有永濟渠。今省為鎮,入臨清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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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萊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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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萊郡萊州,西至海二十九里,北至海五十里,東南至海二百五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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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河陰,柏崖,集津倉,鹽倉。含嘉倉,太原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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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耀卿於三門東西置倉,開山十八里,為陸運以避其險,卒泝河而入渭。三門山,見前砥柱。《地理志》:河南府河陰縣,開元二十二年,置領河陰倉。會昌三年屬孟州。河清縣,咸亨四年,置柏崖縣,尋省,有柏崖倉。陝州平陸縣三門西有鹽倉,東有集津倉,陝縣有太原倉。《六典》:東都曰含嘉倉。自含嘉倉轉運,以實京之太倉。自洛至陝運於陸,自陝至京運於水。楊慎名為含嘉倉出納使。劉晏移書曰:「陝郊見三門、集津遺迹。」曾子固曰:「宋興承周制,置集津之運,轉關中之粟,以給大梁。李泌自集津至三門,鑿山開車道,以避底柱之險。《九域志》:陝州平陸縣三門、集津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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滻水,望春樓,廣運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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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志》:京兆府萬年縣有南望春宮,臨滻水,西岸有北望春宮,宮東有廣運潭。華州華陰縣有漕渠,自苑西引渭水,因石渠,會灞、滻,經廣運潭至縣入渭。天寶三載,韋堅開。《會要》:自華陰永豐倉以通河渭。望春樓在禁苑東南高原之上。姚南仲曰:「王者必據高明,燭幽隱,所以因龍首而建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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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津,扶風,洋川。
101
商州上津縣。漢長利縣。扶風郡鳳翔府。自襄陽取上津,路抵扶風,德宗治上津道置館。洋川郡洋州。溯江、漢而上至洋川。陸運至扶風。汴水堙廢漕運,自江漢抵梁洋。梁州,興元府。
102
汴水,梁公堰。
103
劉晏疏浚汴水,見宇文愷梁公堰。《通典》:汴口堰,在河陰縣西二十里,又名梁公堰。隋開皇七年,使梁睿增築漢古堰,遏河入汴。《會要》:開元二年,李傑奏汴州東有梁公堰,堰破漕梗,發汴鄭丁夫浚之。省功速就,刻石水濱,紀其績。
104
甬橋,渦口,蔡水。
105
甬橋,在宿州苻離縣。渦口,在濠州鐘離縣九十里。杜佑以漢運路出浚儀十里,入琵琶溝,絕蔡河,至陳州而合。李勉治蔡渠,引東南饋。《通典》:汴州浚儀縣有蔡水。《九域志》:祥符縣有蔡河。建隆元年,浚蔡河,設斗門。二年,導閔水,自新鄭與蔡水合,貫京師南,歷陳潁,達壽春,以通淮右之漕。以西南為閔河,東南為蔡河。開寶六年,改閔河為惠民河。與蔡河一水。李泌曰:「江、淮漕運,自淮入汴,以甬橋為咽喉。」
106
金、商運路。
107
《通典》:金州,去西京九百九十一里。商州,去西京三百里。
108
渭橋,東渭橋。
109
渭橋,《三輔故事》:秦昭王作,長三百八十步。《郡縣志》:中渭橋,在咸陽縣東南二十二里。渭水南,去縣三里東渭橋,在萬年縣東。《後漢注》:渭橋,本名橫橋,在咸陽縣東南。
110
揚子院,淮陰,項城,潁,溵。
111
揚州揚子縣,今屬真州。廣明元年,高駢奏改揚子院為發運使。淮陰縣,楚州。項城縣,陳州。潁水出陽城縣陽乾山,東至下蔡,入淮。溵水,《唐志》:陳州溵水縣,今改商水縣。水出潁川陽城少室山,東入潁。
112
後周
113
汴水埇橋,見前。泗上。
114
《漢志》有兩泗水,其一自乘氏至睢陵入淮,又一水卞縣至方與入沛。泗上,今招信軍相對泗口也。
115
五丈河。
116
五丈河,開寶六年改為廣濟河。自都城北歷曹濟及鄆,其廣五丈以通東方之漕。建隆二年,浚五丈河,命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河,造斗門。自滎陽鑿渠百餘里,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斗門,架流于汴,東匯于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以京、索河為源,《禹貢》之菏澤。《九域志》:在祥符縣、東明縣。
117
蔡水。見前。
118
蔡河貫京師,兼閔水、洧水、潩水以通陳潁之漕,蓋古琵琶溝也。元祐四年,知陳州胡宗愈,議古八丈溝可開浚,分蔡河之水,自為一支,由潁、壽入淮。楊侃《皇畿賦》:天設二渠,曰蔡曰汴。通江會海,縈畿帶甸。千倉是興,萬庾是建。
119
原武。
120
原武縣,屬鄭州。
121
兩漢崇儒考
122
漢高祖十二年,過魯,以太牢祠孔子。
123
《史記·世家》:孔子葬魯城北泗上,弟子及魯人往從冢而家者百有餘室,因命曰孔里。魯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祠孔子塚,而諸儒亦講禮鄉飲大射於孔子冢。孔子冢大一頃。故所居堂弟子內,後世因廟,藏孔子衣冠琴車書,至於漢二百餘年不絕。高皇帝過魯,以太牢祠焉。諸侯卿相至,常先謁然後從政。《皇覽》曰:「孔子冢去城一里,冢塋百畝,冢南北廣十步,東西十三步,高一丈二尺。塚前以瓴甓為祠壇,方六尺,與地平。本無祠堂,冢塋中樹以百數,皆異種,魯人世世無能名其樹者。民傳言,孔子弟子異國人,各持其方樹來種之。」《水經注》云:「《從征記》曰:『洙、泗二水,交於魯城東北十七里,闕里背洙泗牆,南北一百二十步,東西六十步,四門各有石閫,北門去洙水百餘步。』《孔叢》曰:『夫子墓塋方一里。』」魯人藏孔子所乘車於廟中,是顏路所請者也。獻帝時,廟遇火燒之。《儒林傳》:高帝誅項籍,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豈非聖人之道化好禮樂之國哉!
124
武帝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元朔五年,為博士置弟子。
125
晉灼曰:「西京無太學。」公孫弘曰:「請因舊官而興焉。其肄習之地,則太常也。傳授之師,則五經博士也。」《三輔黃圖》:漢太學,在長安西北七里。《關中記》:在安門之東,杜門之西。何武歌太學下,王咸舉幡太學下,則有太學矣。或曰:「晉灼以漢初言,《黃圖》記武帝時。」
126
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講《五經》同異於石渠閣。
127
三輔故事》:石渠閣,在未央宮殿北,藏秘書之府。《黃圖》云:「蕭何造,其下礱石為渠以導水。所藏入關所得秦之圖籍。」
128
成帝綏和元年,封孔吉為殷紹嘉侯。匡衡、梅福以為宜封孔子世為湯後。劉向說上宜興辟廱,設庠序。未作而罷。
129
平帝元始元年,封孔均為褒成侯。
130
《漢表》:殷紹嘉侯在沛郡,褒成侯在瑕丘。今兗州瑕丘縣。《後漢·孔僖傳》:平帝時,封孔均,追謚孔子為褒成宣尼公。建武十三年,復封均子志為褒成侯,子損嗣。永元四年,徙封褒亭侯。
131
世祖建武五年,初起太學,帝還視之。十九年,又幸太學。中元元年,起辟廱。
132
明帝永平二年,臨辟雍,行大射養老禮。十五年,至魯,詣孔子宅。
133
章帝建初四年,詔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元和二年,至魯,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於闕里,作六代之樂,大會孔氏男子六十二人。
134
安帝延光三年,祀孔子及七十二子於闕里,還幸太學。
135
《洛陽記》:太學在洛陽城,故開陽門外,去宮八里。講堂長十丈,廣三丈。《述征記》:在國子學東二百步。《漢官儀》: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車駕臨辟雍,從北門入。三月、九月於中行大射禮。永平四年、八年,和帝永元十四年,順帝陽嘉元年、二年,靈帝熹平六年,並臨闢雍。孔子宅,在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歸德門內,闕里之中,背洙面泗,矍相圃之東北也。梅福曰:「今仲尼之廟,不出闕里。」永平二年,郡縣學校行鄉飲,祀孔子,猶未立廟也。梁天監四年,初立孔子廟。唐武德二年,始詔國子學立廟。貞觀四年,詔州縣學皆作孔子廟。北宮白虎門,於門立觀。
136
順帝永建六年,修繕太學,凡造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137
《水經注》:漢置太學於國子堂東。石經東有一碑,陽嘉八年立,文云:「建武二十七年,造太學,年積毀壞。永建六年九月,詔修太學,用作工徒十一萬二千人。陽嘉元年,作畢,碑南面刻頌。」靈帝初平四年,太學行禮,幸永福城門,臨觀其儀。光和五年,幸太學。
138
靈帝熹平四年,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立太學門外。
139
《水經注》: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立於太學講堂前東側。蔡邕自書丹於碑,《洛陽記》:高一丈許,廣四尺。
140
魏文帝黃初二年,封孔羨為宗聖侯。
141
晉封二十三世孫震,為奉聖亭侯。後魏延興三年,封二十七世孫乘,為崇聖大夫。太和十九年,孝文幸魯,親祠孔子廟,改封二十八世孫珍,為崇聖侯。北齊封三十一世孫,為恭聖侯。周武帝改封鄒國公。隋文帝仍舊封,煬帝改封紹聖侯。唐貞觀十一年,封裔孫德倫,為褒聖侯。開元二十七年,以孔子後為文宣公。宋太平興國二年,孔宜襲封文宣公。至和二年,祖無擇言不可以祖謚加後嗣,詔封宗願為衍聖公,今世襲。後魏太和十六年,謚孔子曰文聖尼父。唐貞觀二年,升孔子為先聖;十一年,尊為宣父。武后封隆道公。開元二十七年,謚為文宣王。宋祥符元年,幸曲阜,謁文宣王廟,謚玄聖文宣王;五年,改謚至聖。
URN: ctp:ws14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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