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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通論卷十二》[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2
小雅
3
頍弁
4
有頍者弁,實維伊何爾酒既旨,爾殽既嘉;豈伊異人,兄弟匪他。本韻。蔦與女蘿,施于松、柏。未見君子,憂心奕奕;既見君子,庶幾說懌。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5
有頍者弁,實維何期爾酒既旨,爾殽既時;豈伊異人,兄弟具來。本韻。蔦與女蘿,施于松上。未見君子,憂心怲怲;既見君子,庶幾有臧。本韻。
6
有頍者弁,實維在首。爾酒既旨,爾淆既阜;豈伊異人,兄弟、甥舅。本韻。如、彼、雨、雪,先、集、維、霰、死喪無日,無幾相見。樂、酒、今、夕,君子維宴。 本韻。
7
小序謂「諸公刺幽王」,是。集傳謂「燕兄弟、親戚之詩」。「死喪」語固可不忌,然「如彼雨雪」二句,確同「履霜堅冰」之義,則何以云又每章有「豈伊異人」語,及云「兄弟匪他」,亦非善辭也。
8
頍弁三章,章十二句。
9
車舝
10
間、關、車、之、舝、左傳作「轄」。兮,思、孌、季、女、逝、兮、[評]曼音靡麗。匪饑匪渴,德音來括。本韻。雖無好友,式燕且喜。本韻。○賦也。
11
依彼平林,有集維鷮。辰彼碩女,令德來教。本韻。式燕且譽,好爾無射。本韻。○興也。雖無旨酒,式、飲、庶、幾、雖無嘉殽,式、食、庶、幾、二「幾」字同韻。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本韻。○賦也。
12
陟彼高岡,析其柞薪。通韻。析其柞薪,其葉湑兮。鮮我覯爾,我心寫本韻。兮。興也。
13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本韻。四牡騑騑,六轡如琴。覯爾新昏,以慰我心。本韻。○興也。
14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大序謂「褒姒嫉妒無道,周人思得賢女以配君子,故作是詩」。鄒肇敏曰:「思得孌女以間其寵,則是張儀傾鄭袖、陳平紿閼氏之計耳。以嬖易嬖,其何能淑!且賦白華者安在,豈真以不賢見黜詩不諷王復故后而諷以別選新昏,無論艷妻驕扇,寵不再移,其為倍義而傷教亦已甚矣」。閱此可以擊節。集傳謂「此燕樂其新昏之詩」。若是,則何關國故何玄子謂「幽王宮人思賢代褒姒為后」,依序略變,徬佛關雎,又足哂焉。
15
按左昭二十五年:「宋元夫人生子,以妻季平子。叔孫昭子如宋聘,且逆之。宋公享昭子,賦新宮;昭子賦車轄」。固取此詩之得賢女為昏也。然不可知其為何人事矣。
16
車舝五章,章六句。
17
青蠅
18
營營青蠅,止于樊。豈弟君子,無信讒言!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19
營營青蠅,止于棘。讒人罔極,交亂四國。本韻。
20
營營青蠅,止于榛。讒人罔極,覯我二人。本韻。
21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近是。厲、幽二王雖皆無道,而幽之信讒為尤著也。
22
青蠅三章,章四句。
23
賓之初筵
24
賓、之、初、筵,左、右、秩、秩、起二句無韻。[評]閱至後,方知此起之妙。籩、豆、有、楚,殽、核、維、旅、本韻。酒既和旨,飲酒孔偕。本韻。鐘、鼓既設,舉逸逸。本韻。大侯既抗,弓、矢斯張,射夫既同,獻爾發功。本韻。發彼有的,以祈爾爵。本韻。○賦也。下同。
25
鑰舞、笙鼓,樂既和奏。烝衎烈祖,以洽百禮。本韻。百禮既至,有壬有林。錫爾純嘏,子孫其湛,其湛曰樂,各奏爾能。本韻。賓、載、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以奏爾時。本韻。
26
賓之初筵,溫溫其恭。見上。其未醉止,威儀反反。曰既醉止,威儀幡幡。舍。其。坐。遷。屢。舞。仙。仙。本韻。[評]「屢舞」,醉態。凡作三層寫,一層深一層。其未醉止,威儀抑抑。曰既醉止,威儀怭怭。是曰既醉,不知其秩。本韻。
27
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評]應首章「籩豆」。屢。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郵。側。弁。之。俄。屢。舞。傞。傞。「呶」字通韻,餘本韻。既。醉。而。出。並。受。其。福。[評]良言實理。醉而不出,是謂「伐德」。本韻。飲酒孔嘉,維其令儀。本韻。
28
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本韻。既、立、之、監,或、佐、之、史、彼醉不臧,不醉反恥。本韻。式勿從謂,無俾大泰。怠。本韻。匪言勿言,匪由勿語。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本韻。[評]奇語。三、爵、不、識,矧、敢、多、又、本韻。
29
「衛武公飲酒悔過」,出後漢書注引韓詩說,未知是否。小序因以為「衛武公刺時」。
30
[一章]此章言唯射乃飲酒也。前八句言射初燕飲,下六句言大射之事。毛傳謂「燕射」;鄭氏謂「大射」。按君唯大射,射必以燕,即燕射也;燕必以賓,即賓射也。前人分別諸名,皆非。「以祈爾爵」,罰不勝者爵也,亦是為射飲酒也。
31
[二章]此章言惟祭乃飲酒也。前八句言祭,後六句言飲福之事。「其湛曰樂」二句,子孫獻尸也。「子孫」即主人。「賓載手仇」二句,賓客獻尸也。「酌彼康爵」二句,尸酢主人及酢賓也。又祭畢而燕亦在其內,以其飲酒,故曰「康爵」。「康」,安也。「時」,時祭也,以見四時之祭皆飲酒也。以上二章,一言射,一言祭,以見古非射非祭不飲酒,故言此以為戒飲之發端云。
32
[三章、四章]以下三章皆言飲酒之失也。古人飲酒,酒酣必起舞以屬一人,所以極歡心、致誠意也;漢人謂之「屬某起舞」是也。故二章皆以舞言。然舞,可也,屢舞則不可,故皆以「屢舞」言其醉,以是為眼目;而屢舞之中又有由初醉至極醉之不同。始曰「舍其坐遷,屢舞仙仙」,猶是僅遷徙其坐處耳。「仙仙」,蹁躚自得貌。再曰「亂我籩豆,屢舞僛僛」,則且亂其有楚之籩豆矣。「僛僛」,欹傾貌,無復仙仙之狀矣。亦唯其僛僛,故亂及籩豆也。終曰「側弁之俄,屢舞傞傞」,甚至冠弁亦不正矣。「傞傞」,盤旋不休貌。亦惟其傞傞,故使弁側。由淺入深,備極形容醉態之妙。昔人謂唐人詩中有畫,豈知亦原本于三百篇乎!三百篇中有畫處甚多,此醉客圖也。
33
[五章]「既立之監」二句是正言立制之善處;舊謂欲令皆醉,非也。謂凡此飲酒之人,有或醉者,或不醉者:為醉者之不善,故立之監而佐之史,所以伺察其醉否也。今彼醉之不善者,胡反以不醉為恥哉!集傳云:「故既立監而佐之以史,則彼醉者所為不善而不自知,使不醉者反為之羞愧也」,語義欠明。「由醉之言」二句,謂其醉言無實,如可使出童羖然。此必無之物,甚言其不實也。集傳云「則將罰汝使出童羖矣,設言必無之物以恐之也」。既曰必無之物,又烏足以恐之且醉者正以其變易情志,不畏于人,無所恐也;若猶有恐,則不醉矣。「三爵不識」二句,謂三爵之禮亦不識,況敢又多飲乎!集傳謂「飲至三爵,已昏然無所記矣」,夫人量有寬、窄,何以知其量止三爵乎醉而失德者多因寬量,飲而不止所致;若三爵便已昏醉,則亦不能再飲,何由至于失德耶況以「不識」為無所記,更不知欲其記何事也大抵釋詩必須近人情,不可泥于字句之間。苟泥于字句以致不近人情,何貴釋詩哉!古人字句多折拗,不似後人馴順也。
34
賓之初筵五章,章十四句。
35
魚藻
36
魚在、在、藻,[評]二「在」字見姿。有頒其首。王在、在、鎬,隔句。豈樂飲酒。本韻。○興也。下同。
37
魚在在藻,有莘其尾。王在在鎬,飲酒樂豈。本韻。
38
魚在在藻,依、于、其、蒲、[評]皆變。王在在鎬,有、那、其、居、本韻。
39
小序謂「刺幽王」,非。阿序者大抵習為曲說,不悉辨也。集傳謂「天子燕諸侯,而諸侯美天子之詩」,只得如此說。然云「在鎬」,其為西周王者固無疑。鄒肇敏以為武王飲至。何玄子踵之,因以「豈樂」為愷旋之樂,按「豈」,愷同、亦樂也。其云「軍旅作愷樂」,他經未見,唯見于周禮,此偽書,不足信也。「愷旋」,疑秦、漢之說,武王時安得有之!必欲以為武王詩,則謂武王初都鎬之作,亦可。味二「在」字及「有那其居」句,似有祝其永遠在是而奠安之意;然未敢以為必然也。
40
三章]「那」,語詞,猶晉人云「阿堵」,俗云「這個」之類。諸解于桑扈篇「受福不那」,「那」字訓「多」,此篇「那」字訓「安」,豈可隨文改訓如是乎!
41
魚藻三章,章四句。
42
採菽
43
採菽採菽,筐之筥之。君子來朝,何錫予本韻。之雖、無、予、之,路車、乘馬。又、何、予、之、玄袞及黼。本韻。[評]承上作兩迭文法。○興也。
44
觱沸檻泉,言采其芹。本韻。君子來朝,言觀其旂。通韻。其旗淠淠,鸞聲噦噦。載驂載駟,君子所屆。本韻。○興也。
45
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本韻。[評]寫服飾有別致妙義。彼、交、匪、紓,天、子、所、予、本韻。樂只君子,天子命之。樂只君子,福祿申本韻。之。賦也。
46
維柞之枝,其葉蓬蓬,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樂只君子,萬福攸同。平平左右,亦是率從。本韻。○興也。
47
汎汎楊舟,紼纚維之。樂只君子,天子葵之。樂只君子,福祿膍本韻。之。優哉游哉,亦是戾本韻。矣。興也。
48
小序謂「刺幽王」,非。集傳謂「天子所以答魚藻」,亦鑿。大抵西周盛王,諸侯來朝,加以錫命之詩。詩云「何錫予之」「天子命之」,是也。
49
[一章]「雖無予之」、「又何予之」,承上「予之」之文,轉出所與之物。解者謂意猶以為薄,是泥其詞而誤也。觀「又何予之」句自明。
50
[四章]「平平」,韓詩作「便便」,安順義;亦作「辯」。毛傳云「辯治」,未聞。
51
采菽五章,章八句。
52
角弓
53
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昏姻,無胥遠本韻。矣。興也。
54
爾之遠矣,民胥然本韻。矣。爾之教矣,民胥傚本韻。矣。賦也。
55
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愈。本韻。○賦也。
56
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讓,至于已斯亡。本韻。○賦也。
57
老、馬、反、為、駒,不、顧、其、後、[評]取喻多奇。如食宜飫,如酌孔取。本韻。○比也。下同。
58
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君子有徽猷,小人與屬。本韻。
59
雨、雪、瀌、瀌,見、晛、曰、消、莫肯下遺,式居婁驕。本韻。
60
雨雪浮浮,見晛曰流。如蠻如髦,我是用憂。本韻。
61
小序謂「刺幽王」。大序謂「不親九族而好讒佞」。謂刺幽王,或是因幽王好讒,必以此詩為刺讒矣。然詩中無指讒之事。首章言兄弟帶昏姻,三章單言兄弟,以兄弟為尤重也。何玄子謂「寵任昏姻,疏遠兄弟,故首章謂兄弟、昏姻不宜相遠,下章單言兄弟,不言昏姻」,此為臆解。昏姻者指何人乎恐人惑其說,故及之。
62
[四章]「民之無良,相怨一方」,「一方」字不必泥。「民」通貴、賤而言,即不令之兄弟也;以疏遠之故,相怨于一處而已。集傳云:「相怨者各據其一方耳,若以責人之心責己,愛己之心愛人,使彼己之間交見而無蔽,則豈有相怨者哉!」說詩入理障,宋人之大病也。
63
[五章]此言王寵任小人也。寵任小人,自然疏遠骨肉。「老馬」二句,喻其不勝任也。「如食」二句,喻其貪殘也。
64
[六章]此承第二章「爾教」、「民傚」而言,謂小人如猱;本善升木,又反教之;塗已污矣,又塗附之:是益增其惡矣。故正言君子若有徽猷,則小人並屬之而為善矣。
65
[七章]雨雪陰凝,喻兄弟疑怨。王若加以恩澤,則疑怨可釋,如雨雪見日而消也。今乃莫肯以恩澤下遺,其居處猶數數驕慢,何哉集傳引張說,謂「讒言遇明者自止」。既以「雨雪」喻讒言,于「莫肯下遺」意不貫,則解之曰「不肯貶下而遺棄之,更益以長慢」,迂折難通。
66
角弓八章,章四句。
67
菀柳
68
有菀者柳,不尚息焉。上帝甚蹈,無自暱焉。俾予靖之,後予極本韻。焉。興也。
69
有菀者柳,不尚愒焉。上帝甚蹈,無自瘵焉。俾予靖之,後予邁本韻。焉。興也。
70
有、鳥、高、飛,亦、傅、于、天、[評]喻得淡,妙。彼、人、之、心,于、何、其、臻、曷予靖之居以凶矜「矜」,通韻,餘本韻。○興而比也。
71
小序謂「刺幽王」,或謂厲王。大序謂「諸侯皆不欲朝」,集傳從之,非也。君雖不淑,臣節宜敦,不朝豈可訓耶!大概是王待諸侯不以禮,諸侯相與憂危之詩。
72
[一章]「上帝甚蹈」,戰國策、荀子作「上天甚神」。古人引詩類多字句錯互,學者宜從本書,不必言矣;然其解釋則可以依之。如以「上帝」為「上天」,則上帝指天也。「蹈」,毛傳訓「動」。蹈者,足動而履之之謂,故訓動。郝仲輿謂猶樂記「發揚蹈厲」之「蹈」,亦可參証。謂上帝甚蹈厲,不可自暱于晏安也。集傳曰:「上帝,指王也;又不言何主。『蹈』,當作『神』。」既從國策諸書,以「蹈」作「神」,又不言出何書。而又別解「上帝」為「王」,混亂之極。且言「王甚神」,是贊之,非刺之矣。「極」,何玄子曰:「『劇』同。劇者,古以為勞倦之意,晉人所謂『小極』。」
73
[二章]「邁」,舊皆訓行,無可議。集傳訓「過」,曰「求之過其分」,曲解以合大序「不欲朝」之意,故遵序者莫若集傳也。
74
[三章]「居以凶矜」,舊皆謂居民以凶矜之地。「矜」,危也,亦無可議。集傳謂「乃徒然自取凶矜也」;「凶矜,遭凶禍而可憐也」,亦曲解以合序。
75
菀柳三章,章六句。
76
都人士
77
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歸於周,萬民所望。本韻。○賦也。下同。
78
彼都人士,臺、笠、緇、撮、彼君子女,綢。直。如。發。我不見兮,我心不說!本韻。
79
彼都人士,充耳琇實。彼君子女,謂之尹、吉。我不見兮,我心苑結!本韻。
80
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彼君子女,卷。發。如。蠆。[評]倩句。我不見兮,言從之邁!本韻。
81
匪。伊。垂。之。帶。則。有。餘。匪。伊。卷。之。髮。則。有。旟。[評]重加摹寫一層,真有形容不盡之意。我不見兮,云何盱本韻。矣!
82
小序謂「周人刺衣服無常」,此亦何止衣服乎!此襲禮緇衣為說也。詩云「彼都」,明是東周人指西周而言;蓋想舊都人物之盛,傷今不見而作。
83
[一章]「周」,舊說謂「忠信」,集傳謂「鎬京」。當從集傳。
84
[二章]「臺笠、緇撮」,季明德曰:「臺笠,出田時所戴,以在野言;緇撮,居家時所戴,以在國言。」如此分疏,亦通。「君子女」,集傳謂「都人貴家之女」。据辭義,此章言庶民之家;下三章乃言貴家。今雖不必如是分疏,然「綢直如髮」與「臺笠、緇撮」相當,何得以此為貴家耶!「綢直如髮」,毛謂「密直如髮」;鄭謂「其性情密致,操行正直,如髮之本末無隆殺」,此說是。如此解,殊有味,正見古人罕譬之妙。且以「髮」喻女,亦本地風光。此云「如髮」,下以髮云「如蠆」,用字分明,安得泥此以為其髮乎!又此其髮,後又其發,亦復。又此其髮之直,後又其髮之曲,亦矛盾。此言「如髮」者,以發之本末而言也;其「卷髮」者,以其綰髻也。孔疏謂其鬢邊短髮,未然。
85
[三章]「尹、吉」,鄭氏曰:「『吉』,讀為『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舊姓。人見都人之家女,咸謂之尹氏、姞氏之女,言有禮法。」按人皆謂尹氏、姞氏之女者,猶詩言「齊姜」、「宋子」,後世言「鍾禮、郝法」之類。其謂周室昏姻之舊姓者,謂周室之人皆與尹、姞舊姓為昏,娶其女也。李氏何人,乃曰「尹、吉猶晉言王、謝,唐言崔、盧也」,誤認尹氏、姞氏互為昏姻。集傳載之,可發一哂!
86
[四章]「卷髮如蠆」,與衛風「領如蝤蠐、螓首、蛾眉」是一例語。此等語美人,獨讓三百篇後人不能為,亦不敢為也。
87
都人士五章,章六句。
88
採綠
89
終朝采綠,不盈一掬。予、髮、曲、局,薄、言、歸、沐、本韻。○賦也。下同。
90
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本韻。
91
之子於狩,言、韔、其、弓、之子於釣,言、綸、之、繩、本韻。
92
其、釣、維、何、維、魴、及、鱮、維、魴、及、鱮,薄、言、觀、者、本韻。[評]只承「釣」言,大有言不盡意之妙。
93
此婦人思其夫之不至,既而敘其室家之樂,不知何取義也。
94
[一章]「曲局」字妙,與「卷髮如蠆」迥別。
95
[二章]「五日為期」二句:「五日」,成言也;「六日」,調笑之意。言本五日為期,今六日尚不瞻見;只是過期之意,不必定泥為六日而也。鄭氏以其不近理,改為「五月、六月」,吁,何其固哉!
96
[四章]單言釣,不言狩。已從簡言釣,亦只「維魴及鱮」一句,上下皆虛衍及過遞語,殆簡而又簡。
97
采綠四章,章四句。
98
黍苗
99
芃芃黍苗,陰雨膏之。悠悠南行,召伯勞本韻。之。興也。
100
我、任、我、輦,我、車、我、牛、我行既集,蓋云歸本韻。哉!賦也。○下同。
101
我、徒、我、御,我、師、我、旅、我行既集,蓋云歸處!本韻。
102
肅肅謝功,召伯營之。烈烈征師,召伯成本韻。之。
103
原、隰、既、平,泉、流、既、清、[評]快。召、伯、有、成,王、心、則、寧、本韻。
104
宣王命召穆公營謝,功成,徒役作此。集傳謂「徒役南行,行者作此」,語意不明。如是,則下章何以云「歸」云「有成」乎小序謂「刺幽王」,黃東發曰:「詩中明言美召公,而詩序乃以為刺幽王,此類亦何訝晦庵之去序耶!」
105
此篇與崧高同一事分大、小雅者,此為士役美召伯之作,彼為朝臣美申伯之作;此為短章,彼為大篇也。嚴氏以此第三章「我師我旅」,及第四章「烈烈征師」為平淮之役,非也。兩事非一時,豈有士役一詩中兼兩事者且崧高詩亦只言營謝,不言平淮也。左傳云「君行師從,卿行旅從」,則天子之卿與諸侯同,故有師、旅也。
106
黍苗五章,章四句。
107
隰桑
108
隰桑有阿,其葉有難。既見君子,其樂如何本韻。○興也。
109
隰桑有阿,其葉有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本韻。○興也。
110
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既見君子,德音孔膠本韻。○興也。
111
心乎愛矣,遐不謂本韻。矣!中、心、藏、之,何、日、忘、本韻。之、賦也。
112
此思見君子之詩,亦不知其何所指也。何玄子曰:「朱子謂『此喜見君子之詩,詞意大概與菁莪相類』,今細味實有不同者。菁莪取興自『中阿』而『中沚』,而『中陵』,有離潛向升之象。此三章但皆曰『隰桑』耳,隰者卑下之地,其非在高明之位可知。況『其樂如何』,『云何不樂』,又皆未有是事而假設之語乎!」
113
隰桑四章,章四句。
114
白華
115
白。華。菅。兮。白。茅。束兮。[評]一比。之子之遠,俾我獨本韻。兮。比而賦也。下同。
116
英英白。雲。露彼菅。、茅。[評]二比。上二「白」總以「白雲」,妙筆。天。步。艱。難。之子不猶。本韻。
117
滮。池。北。流。浸、彼、稻、田、[評]三比。嘯、歌、傷、懷,念彼碩人。本韻。
118
樵、彼、桑、薪,卬、烘、于、煁、[評]四比。維彼碩人,實勞我心。本韻。
119
鼓、鐘、于、宮,聲、聞、于、外、[評]五比。念子懆懆,視我邁邁。本韻。
120
有、鶖、在、梁、有、鶴、在、林、[評]六比。維彼碩人,實勞我心。本韻。
121
鴛、鴦、在、梁,戢、其、左、翼、[評]七比。之子無良,二三其德。本韻。
122
有、扁、斯、石,履、之、卑、兮、[評]八比。之子之遠,俾我疧「疧」,原作「●」,今校改。本韻。兮。
123
小序謂「刺幽王」,大序謂「周人為之作是詩」,集傳以為申后作。按此詩情景淒涼,造語真率,以為申后作自可。郝仲輿曰:「愚幼受朱傳,疑申后能為白華之忠厚,胡不能戢父兄之逆謀宜臼能為小弁之親愛,胡乃預驪山之大惡讀古序,始知二詩托刺,故序不可易也。」何玄子駁之曰:「驪山之事,不可舉以責申后。申后被廢,未必大歸。又幽王遇弒事在十一年,距廢后時蓋已九載。此時申后存亡亦未可知。鄒肇敏謂『觀「于宮」、「于外」、「在梁」、「在林」之,當時或廢處深宮;其賦白華,亦如後世之賦長門耳』。此論為允。」愚按,郝氏佞序,最屬可恨,故錄何氏之駁于此,俾人無惑焉。
124
[一章]凡詩興、比之義,大抵不能盡詳。如「白華」、「白茅」,舊解皆以為白華喻后,白茅喻妾。按,白者取潔白之義,白華、白茅何所分焉比意不楚。集傳謂「二物至微,猶必相須為用,何之子之遠而俾我獨耶」又象以比夫、婦益疏。愚意,「白華」、「白茅」皆以比己之潔;「菅兮」、「束兮」者所以狀華與茅之用也。且下章總言「白雲」露此二物,更可見。
125
[二章]華、茅已白矣,又有英英之白雲而露之,使其滋養生長,又以比王無恩澤于我,不如白雲也。
126
[五章]「鼓鐘于宮」,即所見以喻之。
127
[六章]此則以「鶖」比妾,以「鶴」自比也。
128
[七章]此則以「鴛、鴦」比己與王也。
129
[八章]「有扁斯石」二句,言此扁石為人踐履,何其甚卑,見其不可以卑為尊也。集傳云:「有扁然而卑之石,則履之者亦卑矣。如妾之賤,則寵之者亦賤矣。」此類悍妒之婦罵夫,古人必無此語意。
130
此詩八章,凡八比,甚奇。
131
白華八章,章四句。
132
●蠻
133
●蠻黃鳥,止於丘阿。道之云遠,我、勞、如、何、!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本韻。之、興也。下同。
134
●蠻黃鳥,止于丘隅。豈敢憚行,畏不能趨。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之。
135
●蠻黃鳥,止于丘側。豈敢憚行,畏不能極。本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之。
136
小序謂「刺亂」,無刺意。集傳謂「此微賤勞苦而思有所托者,為鳥言以自比也」。謂禽鳥亦有教、誨及後車之事,豈真誤讀大學「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而以此詩為鳥言耶可嘆也!此疑王命大夫求賢,大夫為此詩。五「之」字,自我而言。「飲、食、教、誨」,言平日教養之事。先言「飲、食」,後言「教、誨」者,先養後教也。「命後車載之」者,稱王之命也。又按,舊解謂「大臣出使,小臣為介,依托于卿大夫,而望其飲、食、教、誨,後車以載」,然于末二句「命」字「謂」字不合;且意志卑陋,以飲食為先,奚足錄焉!
137
●蠻三章,章八句。
138
瓠葉
139
幡幡瓠葉,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嘗本韻。之。賦也。下同。
140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本韻。之。
141
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本韻。之。
142
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本韻。之。
143
小序謂「大夫刺幽王」。按詩中「君子有酒」句與他篇同;而下三章言「獻」、「酢」、「」,主賓之禮悉具,毫無刺意。毛、鄭謂「庶人」之禮,則篇中明云「君子」矣。集傳第混云「燕飲之詩」,亦只得如此說;但必以「瓠葉」、「兔首」為薄物,未免執泥古人之意,後人豈知,或偶舉二物為言,無不可耳。
144
瓠葉四章,章四句。
145
漸漸之石
146
漸漸之石,維其高矣。山川悠遠,維其勞矣。武人東征,不遑朝本韻。矣。賦也。下同。
147
漸漸之石,維其卒矣。山川悠遠,曷其沒矣。武人東征,不遑出本韻。矣。
148
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評]用事奇峭。月、離、于、畢,俾、滂、沱、矣、武人東征,不遑他本韻。矣。
149
將士東征,勞苦自嘆之詩。小序謂「刺幽王」,亦無據。
150
[一章]「不遑朝」,猶「不能晨夜」之意。
151
[三章]集傳引張子曰:「豕之負塗曳泥,其常性也。今其足皆白,眾與涉波而去,水患之多可知矣。」此正指既雨後為言也。乃集傳又曰「豕涉波,月離畢,將雨之驗也」,何居姪炳曰,「將雨、既雨,諸說紛如,總因泥下『離畢』之義,認為苦雨;與鸛鳴蟻垤之說同一可哂。愚謂出師日久,三年六月,不知幾歷雨暘,武人何沾沾以此為苦若東山零雨,特就歸途所遇而言,不可以彼例此也。豕性或喜群聚卑濕之所有之;若謂喜雨至於游泳波漣,鮮不『載胥及溺』矣。蓋二者皆以不得其所為興:豕性負塗而今涉波,月行中道而今離畢;武人有家室而今東征,是以行役久病,不遑他事。兩兩相況,意直捷而味深雋。」此說甚佳,存之。
152
漸漸之石三章,章六句。
153
苕之華
154
苕之華,蕓其黃矣。心之憂矣,維其傷本韻。矣!興也。下同。
155
苕之華,其葉青青。知、我、如、此,不、如、無、生、!本韻。[評]悲極。
156
牂。羊。墳。首。;三。星。在。罶。人、可、以、食,鮮、可、以、飽、!本韻。[評]尤刻鑿,匪夷所思。
157
此遭時饑亂之作,深悲其不幸而生此時也;與兔爰略同。
158
[三章]「牂羊」二句,但覺其奇妙,然不能深得其解。毛傳曰:「『牂羊墳首』,言無是道也。『三星在罶』,言不可久也。」集傳曰:「羊瘠則首大。罶中無雨而水靜,但見三星之光而已。言飢饉之餘,百物彫耗如此」。按,二說似皆非確義;然集傳較近。
159
苕之華三章,章四句。
160
何草不黃
161
何、草、不、黃、何日不行何人不將,經營四方本韻。○興也。下同。
162
何。草。不。玄。何人不矜哀我征夫,獨為匪。民!本韻。
163
匪。兕。匪。虎,[評]順承上「匪」字。率彼曠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本韻。
164
有芃者狐,率彼幽草。有棧之車,行彼周道。本韻。
165
征伐不息,行者愁怨之詩。
166
[三章]「匪兕匪虎」,順承上「匪民」「匪」字用來,全不必泥,猶云「此兕也,此虎也」。以兕、虎「率彼曠野」興征夫朝夕在途,與下以狐「率彼幽草」興棧車行於周道,同為一例語。如必欲泥「匪」字,則以二句為倒字法,曰「率彼曠野者非兕非虎耶」亦可也。從來人皆不知,執泥「匪」字求解。孔氏謂「今非是兕,非是虎,何為久不得歸宿,常循彼空野之中,與兕、虎禽獸無異乎」後人皆從之。按詩人從不說理,如此解便與說理何異且語亦拙陋;又與下「有芃者狐」絕不一例。因悟大序謂「視民如禽獸」,亦已主此解矣。集傳以此章為賦,下章為興,豈有詞同而體異之理蓋亦沿舊解之誤,故致此也。因嘆千古少善說詩者!
167
何草不黃四章,章四句。
168
附論儀禮六笙詩
169
六笙詩者,儀禮所載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也。曷謂之「笙詩」儀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皆上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後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此「笙詩」所由名也。
170
六笙詩本不在三百篇中,係作序者所妄入;既無其詩,第存其篇名于詩中。今愚概從刪去,論之曰:古之作樂者取三百篇以為歌,用其施于匏、竹諸器者,則準諸律、呂,別製為詩,猶漢以下一代皆有樂章也。此六詩者,樂中用以吹笙者也。儀禮本文,以鹿鳴諸詩曰「歌」,以南陔諸詩曰「樂」,以魚麗諸詩曰「歌」,以由庚諸詩曰「笙」,皆可驗。郊特牲云:「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貴人聲也。」樂以人聲為貴,匏、竹為賤;以堂上為貴,堂下為賤:故歌于堂上,用三百篇之詩;笙于堂下,用此六詩。既取其協于律、呂以為樂章,且亦不敢褻用三百篇之意也。南陔三篇則獨奏之;由庚三篇則間歌奏之。此儀禮作樂用詩之大略也。
171
儀禮之書作于周末,去三百篇之世已遠,其云作樂歌鹿鳴諸詩,與詩旨亦不相涉;況其為笙詩,於三百篇更奚與哉!自序詩者又出儀禮之後,見儀禮此文,認以為三百篇中所遺者,于是妄以六篇之名入于詩中;見儀禮以南陔、白華、華黍笙于鹿鳴三篇之後,故以之共為鹿鳴之什;見儀禮間歌以由庚、崇丘、由儀笙于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臺之中,故以之附于其後。既不見笙詩之辭,第據其名妄解其義,以示序存而詩亡。于南陔、白華皆言「孝子」,因前後諸詩為忠,故以孝廁其間;用意甚稚。夫諸詩既為朝廟所用,言臣之忠,可也,何由及於家庭之孝子乎于華黍為宜黍、稷,此不必言矣;于由庚、崇丘、由儀則難揣摹其義,第泛言萬物得所之意,以合乎國家治平景象而已。其徬佛杜撰,昭然可見。由是傳之于世,詩有三百十一篇矣。
172
按:古所傳詩唯三百五篇。孔子曰「詩三百」,舉成數言之。史記言「古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禮義者三百五篇」。龔遂謂昌邑王曰「大王誦詩三百五篇」。王式曰,「臣以三百五篇諫」。以及漢之讖緯諸書,亦無不言三百五篇者。皆歷歷可証漢世從無三百十一篇之說。且詩自秦後未有一篇缺失,不應唯經所用為笙詩者則盡失之;此即問之童稚而亦不信也。況人謂序作于周人:詩既失矣,序何由存序既存矣,詩何由失此又不待言者也。
173
且儀禮之樂章甚多,不止此六篇。燕禮記、大射皆云「奏肆夏」;禮記、左傳亦同。鄉飲酒、燕禮、大射皆云「奏陔」。此即南陔。大射又云「奏狸首」及「公入,」。燕禮記又云「下管新宮」。此等皆樂章名,皆有辭也。笙詩六篇,同是一篇。觀此,則當時作樂,被於八音諸器,皆係別有樂章,唯用三百篇為歌,甚明矣。左傳於文王之三、鹿鳴之三曰「工歌」,於肆夏之三曰「金奏」,亦可驗。第此諸樂章所習者為工瞽之徒,附于樂以行,又篇帙寥寥無多,故樂亡而詩與之俱亡耳;不若三百篇經聖人手定,袖然巨帙,傳之于學士大夫,朝夕絃誦,宜乎其獨存也。幸而序詩者不以肆夏等篇名亦入於三百篇,若入之,又令後人枉生疑障,議論椘鷚印4擻拗獨斷,自信為確然無疑者。不知何以從來說詩家竟不一知之,于此六篇紛然猜擬,各出意見
174
毛傳謂「有其義而亡其辭」;鄭氏謂「辭、義皆亡」。夫他不亡,何以獨亡儀禮所用之為「為笙詩」之「為」,疑是「六」之誤文。笙詩,前已辯之矣。劉原父以「亡」作「無」,謂「本有聲而無詞」。董氏、鄭樵氏主其說,而朱仲晦從之。朱謂「儀禮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歌』,則有聲而無詞明矣」。其据儀禮用字,亦略見及;而不虞其不知別為樂章而以為無詞也。
175
辯之者,嚴氏曰:「樂以人聲為主,人聲即所歌之詩也。若本無其辭,則亦無由有其義矣。」郝氏曰:「辭生于心;聲托于器。樂由心生;聲由辭生。有辭然後有聲;聲無辭不成章。所謂『鼓瑟而歌』者,手彈、口和,故曰『歌』。口吹而辭奏乎其中,故曰『笙』,曰『樂』,曰『奏』,未可以此為有聲無辭之証也。」以上辯「無辭」之非皆是,而惜其不知為非三百篇之詩也。朱又曰:「意古經篇題之下必有譜焉,如投壺魯鼓、薛鼓之節;而亡之耳。」此尤可笑。射與投壺所歌者,狸首、騶虞,以鼓為之節也。若以南陔諸詩為鼓而無辭,則狸首、騶虞亦無辭乎既謂之譜,自無有辭;既有南陔諸名,自非為譜:何貿貿也至于執儀禮工歌之序為据,謂毛公所移篇次為失,於是復移易之,沾沾自喜,謂悉依儀禮正之,嗟乎,則是以儀禮為經,三百篇為傳,顛倒惑亂至於如此,更何足與辯哉!
176
于是後人又有求其說而不可得,別為怪誕之論者。鄒肇敏謂六篇之辭即在小雅之內,南陔即天保云云。何玄子踵其意而變之,謂南陔即草蟲云云。皆不備錄。競出新意,逞奇巧,滔滔奚止,更足嘆也!
177
故愚將此篇名直從刪去,俾還「三百五篇」之舊;勿令別製樂章,以亂聖人「各得其所」之雅、頌。爰詳述其意,附諸小雅末焉。
URN: ctp:ws15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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