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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三十六·陳杞世家第六》[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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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第六》

1
  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為庶人時,堯妻之二女,居于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舜已崩,傳禹天下,而舜子商均為封國。〈一〉夏后之時,或失或續。〈二〉至于周武王克殷紂,乃復求舜後,〈三〉得媯滿,封之於陳,〈四〉以奉帝舜祀,是為胡公。
2
 〈一〉《索隱》:按:商均所封虞,卽今之梁國虞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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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隱》:按:夏代猶封虞思、虞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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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隱》:遏父為周陶正。遏父,遂之後。陶正,官名。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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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隱》:《左傳》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陳,以備三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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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為孝公。孝公卒,子愼公圉戎立。愼公當周厲王時。愼公卒,子幽公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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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公十二年,周厲王奔于彘。
8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周宣王卽位。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靈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說立。是歲,周幽王卽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一〉平公七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周東徙。秦始列為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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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燮,先牒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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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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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一〉十年,文公卒,長子桓公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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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徒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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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公二十三年,魯隱公初立。二十六年,衞殺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魯弒其君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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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鮑卒。〈一〉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二〉是為厲公。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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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陳亂,故再赴其日。 《正義》:甲戌、己丑凡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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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譙周曰:「《春秋》傳謂佗卽五父,世家與傳違。」 《索隱》:譙周曰「《春秋》傳謂他卽五父,與此違」者,此以他為厲公,太子免弟躍為利公,而《左傳》以厲公名躍。他立未踰年,無謚,故「蔡人殺陳他」。又莊二十二年傳云「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則他與五父俱為蔡人所殺,其事不異,是一人明矣。《史記》旣以他為厲公,遂以躍為利公。尋厲利聲相近,遂誤以他為厲公,五父為別人,是太史公錯耳。班固又以厲公躍為桓公弟,又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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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廣曰:「班氏云厲公躍者,桓公之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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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觀之否:〈一〉「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二〉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三〉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四〉若在異國,必姜姓。〈五〉姜姓,太嶽之後。〈六〉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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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賈逵曰:「坤下巽上觀,坤下乾上否,觀爻在六四,變而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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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杜預曰:「此《周易》觀卦六四爻辭也。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體,聖人隨其義而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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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義》:六四變,內卦為中國,外卦為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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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義》:內卦為身,外卦為子孫。變在外,故知在子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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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義》:六四變,此爻是辛未,觀上體巽,未為羊,巽為女,女乘羊,故為姜。姜,齊姓,故知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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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杜預曰:「姜姓之先為堯四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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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正義》: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殺陳湣公。齊簡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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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公取蔡女,孫守真按:取=娶,字形結構換部首。蔡女與蔡人亂,厲公數如蔡淫。七年,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長曰躍,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與蔡人共殺厲公〈一〉而立躍,是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為莊公。莊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為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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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公羊傳》曰:「淫于蔡,蔡人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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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彊。十七年,周惠王娶陳女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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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年,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殺其太子禦寇。禦寇素愛厲公子完,完懼禍及己,乃奔齊。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完曰:「羈旅之臣,〈一〉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二〉齊懿仲欲妻陳敬仲,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三〉有媯之後,將育于姜。〈四〉五世其昌,並于正卿。〈五〉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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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賈逵曰:「羈,寄;旅,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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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義》:《周禮》云冬官為考工,主作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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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杜預曰:「雄曰鳳,雌曰皇。雄雌俱飛,相和而鳴,鏘鏘然也。猶敬仲夫妻有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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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杜預曰:「媯,陳姓。姜,齊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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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服虔曰:「言完後五世與卿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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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賈逵曰:「京,大也。」 《正義》:按:陳敬仲八代孫,田常之子襄子磐也。而杜以常為八代者,以桓子無宇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皆相繼事齊,故以常為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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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年,齊桓公伐蔡,蔡敗;南侵楚,至召陵,還過陳。陳大夫轅濤塗惡其過陳,詐齊令出東道。東道惡,桓公怒,執陳轅濤塗。是歲,晉獻公殺其太子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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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為穆公。穆公五年,齊桓公卒。十六年,晉文公敗楚師于城濮。是歲,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是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靈公平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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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公元年,〈一〉楚莊王卽位。六年,楚伐陳。十年,陳及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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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謚法云「亂而不損曰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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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年,靈公與其大夫孔寧、儀行父皆通於夏姬,〈一〉衷其衣以戲於朝。〈二〉泄冶諫曰:「君臣淫亂,民何效焉?」靈公以告二子,二子請殺泄冶,公弗禁,遂殺泄冶。〈三〉十五年,靈公與二子飲於夏氏。公戲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四〉徵舒怒。靈公罷酒出,徵舒伏弩廏門射殺靈公。〈五〉孔寧、儀行父皆奔楚,靈公太子午奔晉。徵舒自立為陳侯。徵舒,故陳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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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列女傳》云:「陳女夏姬者,陳大夫夏徵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為王后,七為夫人,公侯爭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預云:「夏姬,鄭穆公女,陳大夫御叔之妻。」《左傳》云:「殺御叔,弒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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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左傳》曰:「衷其衵服。」《穀梁傳》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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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春秋》曰:「陳殺其大夫泄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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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杜預曰:「靈公卽位十五年,徵舒已為卿,年大,無嫌是公子也。蓋以夏姬淫放,故謂其子多似以為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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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左傳》曰:「公出自其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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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公元年冬,楚莊王為夏徵舒殺靈公,率諸侯伐陳。謂陳曰:「無驚,吾誅徵舒而已。」已誅徵舒,因縣陳而有之,羣臣畢賀。申叔時使於齊來還,獨不賀。〈一〉莊王問其故,對曰:「鄙語有之,牽牛徑人田,田主奪之牛。徑則有罪矣,奪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為賊弒君,故徵兵諸侯,以義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則後何以令於天下!是以不賀。」莊王曰:「善。」乃迎陳靈公太子午於晉而立之,復君陳如故,是為成公。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曰:「賢哉楚莊王!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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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賈逵曰:「叔時,楚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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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隱》:謂申叔時之語。 《正義》:《家語》云:「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喟然曰:『賢哉楚莊王!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時之忠,弗能建其義;非楚莊王之賢,不能受其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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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年,楚莊王卒。二十九年,陳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陳。是歲,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陳喪,罷兵去。
50

  哀公三年,楚圍陳,復釋之。二十八年,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自立,為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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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鄭,長姬生悼太子師,少姬生偃。〈一〉二嬖妾,長妾生留,少妾生勝。留有寵哀公,哀公屬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殺悼太子,立留為太子。哀公怒,欲誅招,招發兵圍守哀公,哀公自經殺。〈二〉招卒立留為陳君。四月,陳使使赴楚。楚靈王聞陳亂,乃殺陳使者,〈三〉使公子弃疾發兵伐陳,陳君留奔鄭。九月,楚圍陳。十一月,滅陳。使弃疾為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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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按:昭八年經云「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左傳》「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今此云兩姬,又分偃師為二人,亦恐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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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徐廣曰:「三十五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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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隱》:卽司徒招也。一作「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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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之殺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吳,出奔晉。晉平公問太史趙曰:「陳遂亡乎?」對曰:「陳,顓頊之族。〈一〉陳氏得政於齊,乃卒亡。〈二〉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三〉舜重之以明德。至於遂,〈四〉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賜之姓,〈五〉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後,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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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服虔曰:「陳祖虞舜,舜出顓頊,故為顓頊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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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賈逵曰:「物莫能兩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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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賈逵曰:「幕,舜後虞思也。至于瞽瞍,無聞違天命以廢絕者。」鄭衆曰:「幕,舜之先也。」駰案《國語》,賈義為長。 《索隱》:按:賈逵以幕為虞思,非也。《左傳》言自幕至瞽瞍,知幕在瞽瞍之前,必非虞思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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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杜預曰:「遂,舜後。蓋殷之興,存舜之後而封遂,言舜德乃至於遂也。」 《索隱》:重音持用反。按:杜預以為舜有明德,乃至遂有國,義亦然也。且文云「自幕至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是言舜有明德為天子也。乃云殷封遂,代守之,亦舜德也。按:《系本》云「陳,舜後」。宋忠云「虞思之後,箕伯、直柄中衰,殷湯封遂於陳以祀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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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杜預曰:「胡公滿,遂之後也。事周武王,賜姓曰媯,封之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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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靈王滅陳五歲,楚公子棄疾弒靈王代立,是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諸侯,乃求故陳悼太子師之子吳,立為陳侯,是為惠公。惠公立,探續哀公卒時年而為元,空籍五歲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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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惠公探取哀公死楚,陳滅之後年為元年,故今空籍五歲矣。一云籍,借也,謂借失國之後年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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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陳火。十五年,吳王僚使公子光伐陳,取胡、沈而去〈一〉。二十八年,吳王闔閭與子胥敗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懷公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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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系本》云「胡,歸姓;沈,姬姓」。沈國在汝南平輿,胡亦在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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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公元年,吳破楚,在郢,召陳侯。陳侯欲往,大夫曰:「吳新得意;楚王雖亡,與陳有故,不可倍。」懷公乃以疾謝吳。四年,吳復召懷公。懷公恐,如吳。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陳乃立懷公之子越,是為湣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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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按《左傳》,湣公名周,是史官記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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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湣公六年,孔子適陳。吳王夫差伐陳,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吳復來伐陳,陳告急楚,楚昭王來救,軍於城父,吳師去。是年,楚昭王卒於城父。時孔子在陳。〈一〉十五年,宋滅曹。十六年,吳王夫差伐齊,敗之艾陵,使人召陳侯。陳侯恐,如吳。楚伐陳。二十一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勝殺令尹子西、子綦,襲惠王。葉公攻敗白公,白公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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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按:孔子以魯定公十四年適陳,當陳湣公之六年,上文說是。此十三年,孔子仍在陳,凡經八年,何其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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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年,楚惠王復國,以兵北伐,殺陳湣公,遂滅陳而有之。是歲,孔子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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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杞東樓公者,夏后禹之後苗裔也。〈一〉殷時或封或絕。周武王克殷紂,求禹之後,得東樓公,封之於杞,〈二〉以奉夏后氏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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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杞,國名也,東樓公號謚也。不名者,史先失耳。宋忠曰「杞,今陳留雍丘縣」。故〈地理志〉云雍丘縣,故杞國,周武王封禹後為東樓公是也。蓋周封杞而居雍丘,至《春秋》時杞已遷東國,故左氏隱四年傳云「莒人伐杞,取牟婁」。牟婁,曹東邑也。僖十四年傳云「杞遷緣陵」。〈地理志〉北海有營陵,淳于公之縣。臣瓚云「卽《春秋》緣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國名,杞後改國曰州而稱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經云「州公如曹」,傳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杞後代又稱子者,以微小又僻居東夷,故襄二十九年經稱「杞子來盟」,傳曰「《書》曰:子,賤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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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宋忠曰:「杞,今陳留雍丘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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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樓公生西樓公,西樓公生題公,題公生謀〈一〉娶公。〈二〉謀娶公當周厲王時。謀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三〉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四〉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匄〈五〉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鬱〈六〉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隱公乞立。七月,隱公弟遂弒隱公自立,是為釐公。釐公十九年卒,子湣公維立。湣公十五年,楚惠王滅陳。十六年,湣公弟閼路弒湣公代立,是為哀公〈七〉。哀公立十年卒,湣公子敕立,〈八〉是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簡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滅杞。杞後陳亡三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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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廣曰:「謀,一作『謨』。」 《索隱》:注一作「諜」,音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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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隱》:娶音子臾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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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惠公。」 《索隱》:《系本》及譙周並作「惠公」,又云惠公生成公及桓公,是此系家脫成公一代,故云「弟桓公姑容立」,非也。且成公又見《春秋》經傳,故《左傳》莊二十五年云杞成公娶魯女,有婚姻之好。至僖二十二年卒,始赴而書,《左傳》云成公也,未同盟,故不書名。是杞有成公,必當如譙周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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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成公立十八年,桓公立十七年。」
78
 〈五〉《索隱》:音蓋。匄,名。
79
 〈六〉《索隱》:一作「郁釐」,譙周云名郁來,蓋「鬱」「郁」「釐」「來」並聲相近,遂不同耳。
80
 〈七〉《索隱》:閼音遏。哀公殺兄湣公而立,謚哀。譙周云謚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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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集解》:徐廣曰:「敕,一作『遫』。」
82
  杞小微,其事不足稱述。
83

  舜之後,周武王封之陳,至楚惠王滅之,有世家言。禹之後,周武王封之杞,楚惠王滅之,有世家言。契之後為殷,殷有本紀言。殷破,周封其後於宋,齊湣王滅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後為周,秦昭王滅之,有本紀言。皋陶之後,或封英、六,〈一〉楚穆王滅之,無譜。伯夷之後,至周武王復封於齊,曰太公望,陳氏滅之,有世家言。伯翳之後,至周平王時封為秦,項羽滅之,有本紀言。〈二〉垂、益、夔、龍,其後不知所封,不見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際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後皆至帝王,〈三〉餘乃為顯諸侯。滕、薛、騶,夏、殷、周之閒封也,小,不足齒列,弗論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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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隱》:蓼、六,本或作英、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之後也。據《系本》,二國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左傳》云楚人滅六,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杜預曰「蓼與六皆咎繇後」。〈地理志〉云六,故國,皋陶後,偃姓,為楚所滅。又僖十七年「齊人徐人伐英氏」。杜預又曰「英、六皆皋陶後,國名」。是有英、蓼,實未能詳。或者英後改號曰蓼也。
85
 〈二〉《索隱》: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則一人,今言十一人,敘伯翳而又別言垂、益,則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紀敘十人,無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墳典不載,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誤。然據〈秦本紀〉敘翳之功,云「佐舜馴調鳥獸」,與〈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鳥獸」文同,則為一人必矣,今未詳其所由也。
86
 〈三〉《索隱》:舜、禹身為帝王,其稷、契及翳則後代皆為帝王也。
87
 〈四〉《索隱》:滕不知本封,蓋軒轅氏子有滕姓,是其祖也。後周封文王子錯叔繡於滕,故宋忠云「今沛國公丘是滕國也」。薛,奚仲之後,任姓,蓋夏、殷所封,故《春秋》有滕侯、薛侯。邾,曹姓之國,陸終氏之子會人之後。邾國,今魯國騶縣是也。然三國微小,《春秋》時亦預會盟,蓋史缺無可敘列也。
88
  周武王時,侯伯尚千餘人。及幽、厲之後,諸侯力攻相幷。江、黃、〈一〉胡、沈之屬,不可勝數,故弗采著于傳(上)〔云〕。
89
 〈一〉《索隱》:按《系本》,江、黃二國並嬴姓。又〈地理志〉江國在汝南安陽縣。
90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謂至矣!禪位於夏,而後世血食者歷三代。及楚滅陳,而田常得政於齊,卒為建國,百世不絕,苗裔茲茲,有土者不乏焉。至禹,於周則杞,微甚,不足數也。楚惠王滅杞,其後越王句踐興。
91
 《索隱》述贊:盛德之祀,必及百世。舜、禹餘烈,陳、杞是繼。媯滿受封,東樓纂系。閼路篡逆,夏姬淫嬖。二國衰微,或興或替。前幷後虜,皆亡楚惠。句踐勃興,田和吞噬。蟬聯血食,豈其苗裔?
URN: ctp:ws16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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