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續後漢書卷二十 宋 蕭常 撰列傳十五。 |
3 | 人之行莫大于孝,推以事君則為忠,故先之以孝友而忠義次之。潛德之士,重于為己,而無意于斯人,則又次之。《傳》曰:「德成而上,藝成而下」,故以方技終焉。 |
4 | 李宓,字令伯,一名䖍犍,為武陽人。父朱,提太守,早亡,母何他適。宓時年數歳,感戀深至,因以成疾。祖母劉躬自撫養。宓既長,奉事以孝謹聞。劉疾,即涕泣侍側。未嘗解衣藥餌,必先嘗而後進,暇則講學忘倦。師事譙周,周門人方之、游夏,博貫經史,尤好《左氏春秋》。州辟從事。入為尚書郎、大將軍主簿、太子洗馬。奉使至吳,孫權問漢馬多少,對曰:「官用有餘人,間自足」權。與羣臣訊論道義,謂寧為人弟?」宓曰:「願為人兄」。權曰:「何以言之?」宓曰:「為兄供養之日」。長權與羣臣皆稱善。後仕晉,餘事見《晉史》。孟宗字恭武,江夏人。後以避孫皓,字更名。仁少從南陽李肅學其母,為作厚蓐大被。或問其故,曰:「小兒無德致客,學者多貧,故為廣被庶得氣類相接也」。宗有志于學,早夜不懈。肅奇之曰:「宰相器也」。初為吳驃騎將軍,朱據軍吏居營中,既不得志,夜雨屋漏,因起涕泣以謝其母。母曰:「第當勉之,何足泣也」。據聞之,使為鹽池司馬,能自結網捕魚作鮓以寄母母,因還之曰:「汝為鹽官,而以鮓寄我,非避嫌也」。遷吳令。時科禁不得將家之官,每得時,物必以寄母,不敢先食。及母亡,犯禁,委官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聽刑。陸遜表其素行,力為之請,得減死。初,母性嗜笋,方冬宗入竹林哀嘆,笋為之生,得以供母,人以為至孝所感。累遷光祿勲。孫皓五年,以右御史大夫拜司空。八年卒。 |
5 | 陳表,字文奥,吳將軍武之庶子也。少知名,與顧譚、張休等並侍東宫,遷太子中庶子、翼正都尉。兄脩既歿,表母事嫡母不謹,表謂母曰:「兄不幸早世,表主家事,當奉嫡母母,能為表屈意承順嫡母者,至願也。若不能表,當事嫡母,出別居耳」。二母感悟,雍睦無閒言,表于大義公正如此。餘事詳見其父傳。 |
6 | 張範,字公儀,河內脩武人。性簡淡,辟命無所就。弟承,字公休。董卓之亂,範與承避地揚州。初,範子陵、承子戬皆為山東賊所掠,範徑詣賊請二子,賊以陵還之。範謝曰:「諸君相還,兒厚矣。夫人情雖愛其子,然吾憐戬之小,願以陵易戬」。賊義其言,悉以還之。袁術以禮辟召,稱疾不往,術亦不強屈也。曹操嘗遣使迎範,範留彭城,遣承詣操,操表為諫議大夫。操自荊州還,見之于陳,以為議郎,參丞相軍事,非其志也。操嘗令範及邴原與其子丕居守。建安十七年卒,承亦終于丞相掾。 |
7 | 贊曰:李宓、孟宗俱以孝謹稱,儒學顯㣲,二母之賢,詎能成令名哉?宓之論願為人兄,聖人復起,斯言不廢,而陳夀皆不為之傳,何也?表以奉嫡母而悟其母,範以其子而得弟之子,義之感人如此哉! |
8 | 續後漢書卷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