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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元史
條件: 包含字詞「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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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

40
至順二年,除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時有誣告富民負永寧王官帑 錢八百餘錠者,中書遣使諸路徵之。使至江西,嶽柱曰:「事涉誣罔, 不可奉命。」僚佐重 違宰臣意,嶽柱曰:「民惟邦本,傷本以斂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 者以此意覆命。時燕帖木兒為丞相,聞其言,感悟,命刑部詰治,得誣 罔狀,罪誣告者若干人。宰相以奏,帝嘉之,特賜幣帛及上尊酒。桂陽 州民張思進等,嘯聚二千餘衆,州縣不能治,廣東宣慰司請發兵捕之。 嶽柱曰:「有司不能撫綏邊民,乃欲僥倖興兵,以為民害耶?不可。」宰執皆失色,憲司亦以興兵不便為言,嶽柱終持不可,遣千戶王英往問狀。英直抵巢,諭以禍福,曰:「致我為非者,兩巡檢司耳,我等何敢有異心哉!」諭其衆,皆使復業,一方以寧。三年,遷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旋以軍事至揚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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