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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卷三十易辑传第二十六》[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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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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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斋易学卷三十    宋 冯椅。 撰易辑传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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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下篇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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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下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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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赞》曰:「风行水,上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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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卦》曰:涣,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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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曰:「下《坎》上《巽》,顺以免乎险也。故卦有《难》《离》及《离》乎险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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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去非曰:「物之凝结则聚,散则涣。人心如风之行于水上,流放而未定也,斯散矣。此以坎险言涣也。张舜元曰:「风行水上,其水必释《东风》解冻之象。王氏师心曰:「涣斯散矣,所谓涣然氷释也,散则离,所谓泮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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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圣与曰:「人之遇难也,对之以刚健,则相攻而难成,对之以柔巽,则相和而难解。此险而健,所以讼险而巽,所以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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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当可曰:否。体升降而为涣,亦忧患消释之时」。案乾本上,《坤》本下否,塞之象也。今《坤》之六自二而升,四《乾》之九,自四而降二,虽下成《坎》,险而上成,《巽》顺巽风行乎坎,水之上,水流涣散,而《巽》之木行乎坎,水之上险难以济,此卦之所以为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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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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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賛》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说卦》曰:「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逺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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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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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兊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林。黄中曰:自兊涣下变为《坎》,上反为《巽》,三五不动而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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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正叔曰:人之气忧则结,聚说则舒散,故说有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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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守道曰:凡人既能和说于民,必能散其患难」。李子思曰:「《巽》兊之后,以《巽》遇《坎》而为《涣》,以兊遇《坎》而为节,此《巽》兊二女之渉险而其象如此也。《涣》节之后,继以《中孚》者,《巽》、《兊》二女之自相遇也。继之以小过者,《震》、《艮》二子之自相遇也。终以既未济者《坎》、《离》、男女之相遇而交与不交也。故六十四卦之序演而至于《既》《未济》,则《乾》、《坤》六子相遇之象毕具,而先后之相次,义●之相从,莫不各有深意存焉。今序卦之所论,特举其一端以诏后世,而其自然之画灼然之理,则有不可胜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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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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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王假有庙利,渉大川」。利贞赞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渉大川,乘木有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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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曰:《涣》有《难散》及《离险之义,难散而离,险则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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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当可曰:「涣,未变则否矣。四降为二,得中正之位,乾体虽散而不失中。二升为四,有顺长之德。坤体虽散而不失顺,此《涣》之所以有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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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大抵否变而涣散,其塞则通矣,《涣》之所以为亨也。右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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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希声曰:「人气聚则生,散则死。圣人以神气涣散,乃立宗庙以萃聚之,是以《涣》、《萃》二卦皆言王假有庙,所以明聚散之理,为教化之宗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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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思曰:萃之时,因民之聚而立庙,以坚其归向之心,所以为懐保之道,而涣之时,忧民之散,而为之立庙以收其荡析之志,所以为招携之术,皆所以统摄人心而坚凝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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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永曰:莫不有家,而王之有家者大,故曰王假有家,莫不有庙,而王之有庙者大,故曰王假有庙。案假或读如格,亦有此训。以《孔子赞家人涣萃观之,则格之为至良,是然《易》之称王假者四,而丰又一言焉。孔子乃曰:「王假之尚,大也。一经用字无二三之理,故当以丰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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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黄中曰:「萃之庙在四,而《涣》之庙在五,各应其时义也。说者皆袭焦延夀之论,以上一爻为宗庙。愚谓不然。宗庙者,国之本也,其在都邑之中矣。涣自五以下,有庙之象。 又曰:自五以下有七庙之象。案七庙象想以画数三,阴爻六画而一阳爻,一画通为七也。葢三爻之艮为门阙,谓一阳爻在上为屋,二阴爻在下为阙,高巍之象也。故萃自四以下互体为艮,涣自五以下,约象亦艮也,则黄中谓萃在四而涣在五者以上一阳爻言也。家人之上卦,《巽》九五一阳为屋,而六四耦画即为门象,而非阙之高也。《同人》之初九于门,亦以六二一爻言之也,故九五为有家。然而家人之五,《涣》之四萃之五上,又皆一阳,爻阳大也。此所以三卦于有庙、有家皆曰假,与此卦九五为君,位乃在庙,故孔子曰「王乃在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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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王假有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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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氏曰:「以《坎》为水,巽木乘之,所以利渉」。程正叔曰:「治涣之道,当济于险难,而有乘木济川之象,渉则有济涣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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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思曰:十三卦之制器,舟楫之利,盖取诸涣,则是黄帝、尧舜之时,已尝取此之象,而为利渉之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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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伯玉曰:「所以涣者,风水相激也,乘木利渉,又所以济其涣。圣人用卦,用象用爻之法,其变也如此。右明利渉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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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伯玉曰:「利贞者,九五之中正。陆希声曰:物散则失正,故利贞。程正叔曰:合涣散之道,在乎贞固!朱子曰:其利贞者,则占者之深戒也。案涣之时,非以贞固之道行之,则人心不复可収矣。九五居中当位,以阳居上,皆贞之道也。然以六画考之,则当位者四爻,所不当位者三,上两爻耳不正,固不胜于正,此其所以以贞为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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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利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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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辨曰:九五,涣之君也。涣而欲萃,必萃于五,故卦爻皆归于五,九自四来二与五为《同》。《德》之应六,自二往四,上同于五,而为同志之臣。五之所以成《涣》之功,首以此二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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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伯玉曰:「九二来而治其涣,九五之命也。六四得位乎外而收其涣者,九五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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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氏曰:「涣之所以亨,难之所以散,天下难散,则神灵顾歆,而民心爱戴以享先王,则可以有庙以渉大川,则可以有功。非尽亨之道者孰能与此?案观孔子之《彖》,则全在二四两爻,九六「往来成夹辅,九五之功所以亨涣,而王者之有庙以之渉,川以之贞固,皆两爻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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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曰:「天下之难,非阳刚得位则莫能济,故《难》之散也则为《涣》,及其下之聚也则为《萃》,二卦之辞略同。然《涣》之言亨者,一而萃则再言之。《涣》之言利者二,而萃则三言之,《涣》言王假有庙而萃,则加以用「大牲吉」之辞,以是知涣而后萃,诚有其序也。右总明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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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用承马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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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初六之吉,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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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正叔曰:二阳刚壮,初阴柔弱,两皆旡应,旡应则亲比相求,托于刚壮之材,以出险,必有济也。程可乆曰:「九二刚健,马之壮也。本爻顺承,用承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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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发曰:「二为刚中之材,《坎》为美脊之马」。吕与叔曰:「乘车者,马在前。前遇九二刚,健与明夷六二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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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氏曰:初与二皆在险,求以出险,何患乎异心?故九二听初之承已,而初六资二以有行,以动则壮,以●则顺,孰能御之哉?
42
案:九二所以未出险者,以二阴䧟之也。然初六之阴在险下柔弱亦不能以出险。二之材足以出险而䧟马者,初之,位应四而爻不应。二之九本自四来而欲归四,则正与己应,是初与二之情同也。同心以济而不为险䧟,则六三之一阴在外,岂能制初二之协力以进哉?此其所以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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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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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曰:「六爻独初不言《涣》,以当其时未涣也。赵氏曰:阴柔在坎,险之下,不足以涣难者也。程正叔曰:涣难之●,辩之冝早,方涣而拯之,不至于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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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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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涣奔,其杌,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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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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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正叔曰:诸爻皆云涣,谓涣之时也。王介父曰:「奔者速辞,刚之为物能速者也」。朱子发曰:「二本否,四在二者,涣散之时也。二之情不忘乎四,犹逃亡之人不忘故国」。 又曰:「二能奋身出险,上奔于四,是以悔亡震足,动奔也,互体震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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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厚曰:「奋于险中,进而之前,则难解而悔亡。若退累于初,则险不能出,其悔终存」。冯,当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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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自初言则已,欲应四而傅二以归,故资,二以为马,承马而壮,吉自本爻言之则已。欲归四而恐初之累,故傅初则有悔奔机而悔亡机之义。说者以为所凭之几非也。几《说文》,象形所据者也。《杌说》:文,木也。二字义不相蒙。《周官》五几,亦不从木。然则杌杌,木也。人之离家因于道,途则依木以休息。《诗》所谓「南有乔木,不可休息也。休文从人从木也。四者,九之故居也。今离之而在二,人情涣散,又䧟险中,思归其故居,则机之象也,何也?几象形四之六,居九下竒耦之画,有几之象而巽体木,则木中之机也。机可休息,故奔而归之,犹困于道途之人,汲汲求木以休息也。曰其者,指爻之几也。此机乃九之机,今自二而奔归之也。圣人立象,以尽意精㣲如此。或曰:当《涣》之时,人必求主,爻义皆归五,而今皆奔四,何也?曰:至四则归五矣。四近,臣之位也。二,欲归其位者也,初欲因之以逹于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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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象占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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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涣,其躬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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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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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曰:「当《涣》之时,阴必傅阳,此爻体坎趣下,宜喜于傅二。唯能志在于上,而脱身以从之,始离于险而无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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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曰:「犹在坎体,故所涣唯其躬而已。李子思曰:「《坎》之二阴,本为险䧟者也。三居坎上,近接乎《巽》,坎水得风而散巽,木得水而通,故能涣散其身,出险自无悔吝。其作《易》者,教之以往,为上九之应而离险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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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厚曰:「援上而进,求自脱于险,无悔而已,非能及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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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阴柔不中,正有私于己之象」。此上四爻,皆因涣以济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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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辩曰:应上而上无位,不若身自㧞而归五程。正叔曰:悔亡者,本有而得亡,无悔者,本无也」。案以爻义言之,本䧟九,二为险者也。以爻情言之,邻应皆阳,二隣近而上应,隔五坎性,下趣而不上,宜趣二首也。然当涣之时,物情皆求涣散其难,幸出险上,坎水在下,风以散之外,卦有二阳焉,一为正应,一为大君,仅以身脱而求往依之,庶无险难之悔,以卦体,则在诸爻皆欲趣五,已不得而独异,以爻义,则在诸爻为独有,正应已不当以相违。孔子曰:「志在外也。上五皆外,未知其孰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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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象占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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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涣其羣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赞曰:涣其羣元,吉光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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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与叔曰:「自坤六二上居于四离,阴之羣上比于阳,出幽谷而迁乔木者,故元吉五处乎高九五也。冯当可曰:四以初三两爻为羣,同●故也。然五方得位正中最近于己,二又不应之,是贤明之君未有其物,以成《济》《涣》之功,四则涣其羣以傅之,故元吉五在四上高丘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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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可乆曰:涣其羣则承上者专,故元吉丘高而聚五能定《涣》之象,今不系其羣而承于五,至使等夷者不我思,则心迹俱涣,公尔忘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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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氏曰:「丘,聚也。得位上同。散者,聚也」。张舜元曰:「约象有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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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卦之位,莫善于四,何也?当天下涣散之时,人主方为立宗庙以凝聚人心,臣下亦罕有亲己者,上在外而不相比,二在下而不相应,初逺已而三,仅以身免,上下皆解体矣,当是时,唯有本爻近而相得,亲宻合志,以收聚天下之涣,故初则承二以求应,二则奔机以求复已,又离其阴险之羣,以宻亲于五,故能凝聚天下之涣于五有高丘之象焉,此其所以元吉独善于诸爻,而非其阴险之羣所得思恋者也,羣乃其等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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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和曰:羣者,天下之罹于难者也。能涣天下之羣难,则其道大矣。非止于涣其一身,故元吉。此亦一说可以旁通而曲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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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象占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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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赞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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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睎道曰:「险难既散,人方安集,此宜出大号改视易听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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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去非曰:「宜有大政令以収人心」。李氏曰:「体之宣」。布曰:汗,君之宣,布曰号。郑少梅曰:人之一身,阳主,气阴主形,元气蒸而为汗,流而为血,二阳散于外。故言汗言血,二阴分于中,故言躬言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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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可久曰:「汗由中出,浃于四体,亦犹大号,由君出而浃于四方也。气之闭者,得汗而通。德意志虑,有所未孚,大号涣然,而天下之志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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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伯玉曰:如病者之汗而自解,徧身周浃,无所不通。汉儒说《易》,以王者之号令如汗,出而不反,后之学者皆宗之,涕唾涎液,皆不可反,何独汗也?朱子曰: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当涣之时,能散其号令,与其居积,则可以济涣而无咎矣!九五巽体有号令之象,涣居如陆贽,所谓散小储而成大储之意。案涣有险难既散之义,亦有人心离散之义,盖险难后,人心固离散而未収也。九五以阳刚中正居天下之正位,涣然发其大号于天下,散其居积以収人心,如病者之汗周浃,徧体而流通也,如此而后,仅可无咎,盖人心之散久矣,此周武王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恱服之时也,汗由上涣,其血取象,圣人作易,近取诸身,至于涕洟血汗,无所不备如此!
72
右明象占。
73
上九涣,其血去,惕出无咎。赞曰:涣其血,逺害也。
74
卜子夏曰:「独应者多至于争」。洪氏曰:「血者阴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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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元曰:「巽为风,应于六,二之坎,坎为血卦,风之与血,常相为用,涣而运之则为荣,结而聚之则为害。风行于上,血涣于下,阴阳流通,是以逺害而无咎也」。李泰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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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曰:「当《涣》之终王位已正而已,犹处上焉,傥居而不舎,咎所由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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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涣其血则去,涣其愓则出。案:六三与己,正应当涣之终求应乎已而离险难者也,而间于九五焉。九五大君也,又阴阳之情相好不从乎?已収天下之涣而乃过我门而不入焉,则伤之者至矣!本爻在一卦之外而无位,不敢争之于五也,则三虽伤而离之使去,已必愓而逺之而出,则可以终涣而无咎也。
78
右明象占。
79
郭子和曰:「与《涣》其躬者无以异,葢止于一身之谋,非天下之大计也。二爻之应,亦其志同耳。凡《涣》之六爻皆无凶悔者,以其知难及保身之道也」。右明爻义。
80
郭子和曰:「初二、四五皆能涣难者,以初比二,四比五故也。三与上私于其应,能免其身,幸矣。
81
案涣六爻皆以两两相比为象,初承马而二奔机,三涣其躬而四涣其羣,五涣其汗而上涣其血,葢当物情涣散之时,皆两两相比以相依,不散也。位一阴而一阳九六,又变动不居,故吉凶悔吝殊焉。右明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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兊下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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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85
《象赞》曰:泽上有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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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卦》曰:「节,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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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正叔曰:「泽之容有限,泽上置水满,则不容为有节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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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惠卿曰:「泽上有水,不虚不溢,适当其分谓之节」。林黄中曰:「水无节则泛,政无节则荡」。
89
冯当可曰:「当《乾》之九三未升,《坤》之六五,未降。其卦泰也。物泰则当节,卑者升之,高者降之,已有节之义」。
90
程可久曰:裁其过之谓节。李元逹曰:「节之名生于有过,为其有过而节之。郭子和曰:「有过则有节,不及则无节也」。
91
李去非曰:「坎水之既盈,为泽有节,而宣泄之有度,所以防其过也。圣人逹节,贤人守节,其下者失节。王氏师心曰:竹有节,物之自然也。人即物之自然而节制焉,节也者无适,而非自然矣。
92
李季辩曰:天下之物,莫不有节节则也,理之不可过者也」。
93
刘氏曰:「节者,止也。物无节,则莫知止而或渝其分。故人之情欲,君子之德行,国家之财用,皆贵于有节焉」。
94
洪氏曰:「节者,非人之所欲也。节以分义,则贪者不得逞。节以检拘,则纵者不得肆。大小有节而夸者悲,进退有节而躁者忧。
95
张敬夫曰:《周官》所谓六节者,其器也。烈士狥节者,其道也。处节之道,要在识时而知变。
96
右明卦义。
97
《象赞》曰:君子以制数度议徳行,右明卦用。
98
《序卦》曰:「《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程正叔曰:「物既离散,则当止之」。
99
林黄中曰:「涣之反也,自《涣》之节,坎反居上,《巽》反为兊二五,不动而成也」。
100
右明卦序。
101
亨苦节不可贞。
102
赞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程正叔曰:「节有亨义,节贵适中,过则苦矣」。
103
欧阳永叔曰:「苦节而太过,行于己而不可久也」。李泰发曰:「事得其节,则可以通行于天下」。故亨朱子发曰:「所谓节者,刚柔有节而不过乎中。故亨易穷,则变守而不变苦节也」。凡物过,则苦味之过,正形之过,劳心之过思,皆曰苦苦则违,情性之正,物不能堪,岂通也哉!」
104
李氏曰:「节以甘为亨,以苦为穷。所谓甘节者,制之有道,使人说而不厌。故亨所谓苦节者,损抑过常,使人恶而不怿,故穷也」。
105
案:节者,节其过而约之于中,人情甘之所以亨也,节之过而不得其中,人情苦之,所以不可贞也。甘,味之中也。于五行为土,以《坤》之三阴言之,分《坤》之五以节乾。刚之过之象也,苦,味之过也,于五行为火,以上六言之易,穷则变,变则为中孚,叠离之象且在上也。孔子之赞,其㣲义不过如此。阴以下为贞,上以六居之,虽为当位之贞,而阴非所安,故有不可。贞之象。上六亦曰贞凶。
106
右明卦象占。
107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108
赞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李泰发曰:「以阳刚之材,上有其应,而险难在外,不可往也」。自守以正谨,宻而不出,此尽节之道者也,故可以无咎。
109
耿晞道曰:刚实在前,塞而不通。王介父曰:九二近而不相得,隔塞之时也。李元逹曰:初阳竒,故称户,二隂耦,故称门」。案《说卦》又以阳奇为辟户,阴耦为阖户,《易》之象,其物宜不一而足也。
110
冯当可曰:「初则二蔽之,二则无蔽之者二,犹户三犹门四,犹路也」。 又曰:居一卦之内四,虽其应初不应之,为不出户庭,不为物引也,物交物则失矣。李季辨曰:居节之始,人心与物交,则为物所引,伤财害民,皆由此生,能谨宻而不出,则无咎矣,当其在下,可以无出,然非终无出也,至二则出矣。毛伯玉曰:泽之始有水也,当蓄而未可泄,虽户庭不可出也,况门庭乎?九二可以通矣,不通则溢而败,其防失节甚矣。
111
案节之时,行止贵有其节,一卦唯初四,有应冝出者也。然前有阳爻蔽塞,一不可出也。四为坎,体应则入乎坎,窞二不可出也。刚在下而无位,三不可出也。不出则免咎,无阳爻之蔽,坎窞之䧟陵,节之僭也。此知节者也。
112
右明象占。
113
《说卦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宻则失,臣臣不宻则失身,几事不宻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宻而不出也」。
114
程正叔曰:「不谨于初,安能有卒」。故节之初,为戒甚严。
115
洪氏曰:「时可处也,外虽有,应其处也,不为失时时可出也。外虽无应,其出也不为干时」。
116
李子思曰:「当节止之始,刚未得位,而又未得中,未可以有行」。
117
杨廷秀曰:「君子将有以节天下,必始于节一家。将有以节一家,必始于节一身节天下者,五也。节一家者,四也。节一身者,初也。
118
右明爻义。
119
九二不出门,庭凶。
120
赞曰:失时极也。
121
程正叔曰:「不至于外,不从于五也。非阴阳正应,故不相从。以刚中之道相合,则可以成节之功」。李氏曰:「刚既得中,可以有为」。
122
李去非曰:「阴虚在前,无有阻塞,而乃不明出处之节,故圣人戒之」。
123
朱子曰:「知节而不知通,故其象占如此」。李泰发曰:「互体为震,变亦《震》、《震》,为足有可行之象而不行,凶之道也」。此节之不得其中者。丰之上下与此爻时异而象同。
124
张舜元曰:「明夷于出门庭,亦取《震象》」。冯当可曰:「自初至二,犹自户而至门」。案「九五当位,以节䧟于坎险,正頼本爻同德以相辅者也。互体震足,前无蔽塞,可以行矣,而《坎》险正䧟约象之「艮在前而止」之节,又有止义,此其所以不出门庭而致凶也。凶非特本爻也,五亦凶矣」。孔子曰:「中正以通,节所以亨。正」谓「二五而经乃有此象,何也?曰:卦与爻异,一经皆然」。
125
右明象占爻义。
126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赞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李泰发曰:险在前,此可节之时而不知节。王介父曰:「不能节而嗟。则是能自悔者也,故无咎李仲永同」。
127
程可久曰:「处不当位过中,而乘刚不节者也。嗟有自怨之义,中有止象,故嗟若之后,其究无咎也」。赞曰:「又谁咎也?与出门之爻同?《略例》创为新说,与《繋辞》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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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元曰:「兊为口嗟之象」。赵氏曰:「说极则悲,故不节则嗟。右《明象占》。
129
毛伯玉曰:「所以为节者,泽也,所以为泽者,三也。故节与不节,以此爻当之」。
130
刘长民曰:「节之爻唯居中得正者能立节,二当节而不节,有后时之凶。三过节而不节,有悲嗟之叹。盖过中不正、乘刚履险不节者也」。
131
郑舜举曰:「下体之极则当变。故发此义,能伤嗟以自悔,其谁咎之!」
132
李元逹曰:临之六三失临之道,而既忧之,节之六三,失节之道而嗟!若皆得无咎,《易》以补过为善故也。
133
案:以二体言,则下卦之终,当节之位也。以卦象言之,则泽止于此,水之受节者也。又以卦变言之,柔自五来,节刚者也,而象乃谓之不节,若则嗟若何哉?节贵中不贵,过三失节而已,欲节之,将有苦节之患,此其不可节者也。柔节刚,亦只节下二爻。泽至上则溢爻画耦,有宂而决之象,此其不能节者也亦是过。六本居君位,今来此多凶之地,思反其故,居而不安,此其不安于节者也,故圣人槩曰不节。若以不可节之时,有不能节之材,又有不安节之志,自上而失身于此,徒有嗟叹而已。
134
右明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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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安、节、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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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程正叔曰:「以阴居隂,安于正也」。李泰发曰:「居近君之地,能卑能逊以承上,安于臣节」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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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当可曰:「初之应也,初户庭不出,四为失应,然上有阳刚中正之主,我实近之,得所托而安,故为安节。以柔居阴,初阂于二而不我应,安于所节者也。安节云者,各当其分之谓也。然上比九五之君,亦无正应,故得通于五而道亨。或曰:五自往上,亦不我,顾何以能?」亨曰:兊泽,其道上行,水节于泽,亦以上行为事,犹井之用也。下卦初二两爻不上行,故有凶咎。上卦四五两又上行,故得吉亨。
138
右明象占。
139
毛伯玉曰:「所节者水也,节之者泽也。四坎体,受节者也」。
140
王介父曰:「屯者,刚柔始交之时,故六四以从初为正。节者,刚柔分之时,故六四以承五为正,以初为屯之侯,五为节之主也。《中孚》既《济》之六四,与此同义。
141
赵氏曰:「古者王后之用,有司不敢㑹,大臣得以九式,而撙节之正应此爻节也者,中其节之义也。在学为不陵节,在礼为节。文品节在财用为撙节,在物为符节,在臣为名节,在君帅为节制之节,唯其时物之所取象尔。
142
右明爻义。
143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144
赞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都圣与曰:「《书》曰土爰稼穑」。葢土于五方为中,而其味为甘甘言味之中,而人之所说也。
145
王氏师心》曰:「甘者,人情之所尚,故往则有尚」。李子思曰:「《坎》之《彖》曰:行有尚五,亦《坎》之中爻,不可自止乎险中而亨通之节也」。
146
兰蕙卿曰:自《否》之三,往居天位,所以致吉而有尚、冯当可曰五节之主,节度一世者也。不强人以所难,然后天下甘之五。居中为甘,自三而往为有尚。案节度一世,必酌中而为之节,则天下甘之所以吉也。自此而往,谁能废之?故曰有尚若取象,则冯说最为得之。
147
右明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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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曰:「为节之主而使天下说其为节者,刚当位而得中也」。
149
程正叔曰: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毛伯玉曰:「泽节,水者卦也。为节之主者,爻也」。薛氏曰:「甘临而无攸利者,在下用甘,以佞进也。甘节而行有尚者在上,用甘民说从也」。
150
右明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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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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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王辅嗣曰:「过节之中,以至亢极苦节者也」。《正义》曰:「节过苦,物所不堪,不可复正」。都圣与曰:「土以居中作甘,甘者,人所说也,故又为甘心之甘火以亢上作。苦苦者,人所患也,故又为疾苦之苦。
153
林黄中曰:「《坎》之究为《离》,居卦》之穷则变,是以其味焦而苦也」。
154
案:本爻变则为《中》《孚》,故受之以《中孚》,亦有叠离之象。
155
程正叔曰:「守固则凶,悔则凶亡」。王介父亦有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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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可久曰:「苦节而正固,故凶,悔则不为正,《固》之行而无是凶矣。《说卦》曰:震无咎者存乎悔。
157
李子思曰:「节卦悔亡之义,与他卦不同」。此说出于程正叔,如「元亨利贞与吉、无咎贞凶之●,皆文同而义异,何但无咎悔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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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象占。
159
石守道曰:「非圣人之中道过守,其节不可行于衆。孔子见丧三年,则曰「难为继也」。见奢俭之不得中,则曰「难为上也,难为下也」。圣人因人情而为之节文,亦欲夫人之通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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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曰:「阴性吝啬而处于上,过于为节者也」。赵氏曰:「三戒其不节,上戒其苦节,过犹不及,其失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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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爻义。
162
兰惠卿曰:「六爻以当位为吉,不当位为凶。下三爻泽,未有水未节者也。上三爻有水受节者也。故初之户庭,二之门庭皆不出接物。三,又有不节之嗟。至于四,始安于节,五甘于节,上之过中亦苦于节,自户而门,以至不节,自安而甘,以至苦节各有序也。初不出户,四则安矣,皆以下也。二门不出五,则甘矣,以中之正不正也。三不安节上则苦矣,皆以极也然。又如《涣》之两两相比,取象户之与门不安之与安甘之与苦象,皆相比以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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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明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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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斋易学卷三十
URN: ctp:ws18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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