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儒門崇理折衷堪輿完孝錄卷之六 |
《《九宮紫白》引》 |
1 | 錢塘許氏,膠癢穎士也,嘗於酣經孕史之暇,廣玄覽鉤秘機陰陽造化之理,盈虛消息之蘊,直窺真竅,而著《九宮紫白》之論,尤發先賢所未吐者,誠與天符經相表裹者也。因輯其略,以俟世之知味者共嘗之。 |
《九宮紫白消息總論》 |
1 | 紫白配於九宮,乃方位初分之本色也。九宮錯於八卦,尤後天入用之玄機也。以四十有五,總八節之綱;以一十有五,布一氣之運;坎北離南,震東兌西,立四正之位。而中氣長短之咎,定春艮秋坤,夏巽冬乾,分四維之垣。而節氣寒暑之候,明加乘為七十有二游行,變化進退於三百六十消息,陰陽參則用其全,兩則用其半。柰何配以貪狼、巨門、武曲之別星,而九宮之本星不重榫,以生氣天醫福德之翻卦,而八方之本卦反輕。於是紛紛不論其主客飛伏,不論其生旺休囚,不論其尅洩化合,而●以紫白為吉,吾不解也。且如一白屬水,而火山以水為殺;六白屬金,而木山以金為殺;八白屬土,而水山以土為殺,九紫屬火,而金山以火為殺。其間,又有輕重強弱不同,殺輕為官,殺重為鬼,身強為用,身弱為灾。即朝元貢福,而根浮力淺,未必為恩。維漏元洩氣,而子救母扶,終無大禍。安見紫白之為全吉,而餘星之為全凶乎。彼所謂通天竅白天鏡圖運,玄機圖運,天福經運,尤惑世誣民之甚者也。巧立名色,驚人耳目。言吉則曰天祿、天福、天德、天財之類,直令人希覬莫已。言凶則曰天哭、天怨、天灾、天禍之類,又令人恐怖不安。問之以五行、生尅、陰陽、消息,全無謂謂。豈洛書之理不足憑,而紫白之形別有說乎。有物即有形,九宮之色所由分也。有形即有性,九色之理所由定也。有方位即有加臨,晝夜之所以循環不已也。有加臨即有順逆,冬夏之所以反覆相因也。有天地即有參立,三元之所以各領其候也。有運氣即有通復,六甲之所以互歸其元也。故陳希夷按圖闡之,冬至起甲子於坎,而順行九宮,見陽氣之方長。夏至起甲子於離,而逆飛九色知陰氣之初生。陰陽之消息可憑,五行之生尅有準。舍具所已言,矜其所未授。譬之畫人物者,難眩人以所明,畫鬼魅者,易動人以未見。吾試以洛書一圖,請解其九宮八卦之理,以發其生尅消息之機,有不立見其詖謠邪遁者否也。噫!我國家以制義取士,士未暇留心此道,故此屬得以紛紛亂之耳。倘肯靜觀其四正五方之形,以會其金木水火之性,動察其流行飛伏之端,以酌其進退乘除之用,天地之升降,鬼神之屈伸,且不能逃於此圖之外也。配此屬。因次其大略於左。 |
2 | 一白位坎,其行屬水。陽水。 |
3 | 生於申,敗於酉,旺於玄子,墓於辰,絕於巽巳。逢金為印,逢土為殺,逢木為洩,逢火為財,逢水為比。冬為令星,春則休,夏則囚,秋則相,四季則受制。 |
4 | 凡金水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5 | 二黑位坤,其行屬土。陰土。 |
6 | 生於申,敗於酉,旺於戊巳,墓於辰,絕於巽巳。逢火為印,逢木為殺,逢金為洩,逢水為財,逢土為比。四季為令星,秋則休,冬則囚,夏則相,春則受制。 |
7 | 凡火土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8 | 三碧位震,其行屬木。陽木。 |
9 | 生於亥,敗於子,旺於寅卯,墓於未,絕於坤申。逢水為印,逢金為殺,逢火為洩,逢土為財,逢木為比。春為令星,夏則休、四季則囚,冬則相,秋則受制。 |
10 | 凡水木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11 | 四綠位巽,其行屬木。陰木。一說逆生于午。 |
12 | 生于亥,敗于子,旺于寅卯,墓于未,絕于坤申。逢水為印,逢金為殺,逢火為洩,逢土為財,逢木為比。春為令星,夏則休,四季則囚,冬則相,秋則受制。 |
13 | 凡水木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14 | 五黃位中,其行屬土。沖土 |
15 | 生于申,敗于酉,旺于戊巳,墓于辰,絕于巽巳。逢火為印,逢木為殺,逢金為洩,逢水為財,逢土為比。四季為令星,秋則休,冬則囚,夏則相,春則受制。 |
16 | 凡火土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17 | 六白位乾,其行屬金。陽金。 |
18 | 生于巳,敗于午,旺于申酉,墓于丑,絕于寅艮。逢土為印,逢火為殺,逢水為洩,逢木為財,逢金為比。秋為令星,冬則休,春則囚,四季則相,夏則受制。 |
19 | 凡土金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20 | 七赤位兌,其行屬金。陰金。一說逆生于子。 |
21 | 生于巳,敗于午,旺于申酉,墓于丑,絕于寅艮,逢土為印,逢火為殺,逢水為洩,逢木為財,逢金為比。秋為令星,冬則休,春則囚,四季則相,夏則受制。 |
22 | 凡土金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23 | 八白位艮,其行屬土。陽土。一說寄生于寅。 |
24 | 生于申,敗于酉、旺于戊巳,墓于辰,絕于巽巳。逢火為印,逢木為殺,逢金為洩,逢水為財,逢土為比。四季為令星,秋則休,冬則囚,夏財柑,春則受制。 |
25 | 凡火土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26 | 九紫位離,其行屬火。 |
27 | 生于寅,敗于卯,旺于巳午,墓于戌,絕于乾亥。逢木為印,逢水為殺,逢土為洩,逢金為財,逢火為比。夏為令星,四季則休,秋則囚,春則柑,冬則受制。 |
28 | 凡木火年月日時,為有氣?生旺吉,墓絕凶。 |
29 | 按:五行有陰陽順,逆之例,蓋以干支相配而言也。若九宮星煞,木金土有二,而水火則一也。混沌開闢,惟有水火對待而已。故先天水火列日月之門,後天水火立冬夏之極。水火既無有二,而木金土分而為二,無是理也。且陽之權重,陰之權輕,以陰從陽,有以婦從夫之義,則生旺墓絕不當分順逆明矣。又如戊土寄生于寅,巳土寄生于酉,固也。然五行正理,惟土在火金之交,夏秋之際,然後四時遞生萬物化醇也。斷當以生于坤申為是。 |
《九宮紫白方位圖說》 |
1 | 愚按:古人取紫白為吉者,非無謂也。以六白位乾,天門樞紐也。於時為開,一白位坎,陽氣初生也。于時為休,八白位長,成始成終也。于時為生,九紫位離,向明出治也。於時為景,若三碧當日月之衝,七赤居肅殺之地,有驚傷之象。四綠物茁,而已壯二黑,傳陰以送陽,有死杜之義。五黃居中,其位為君,其行為土,權總四方,威傾八面,當之者摧,抗之者滅。故諸家最凶之星,無如五黃。五黃猶太歲也可順不可犯,此九星之定位也。 |
2 | 又按:中宮星,古曆名為太歲,一星其定位,則五黃主之。若每年游行飛泊,或水、或木、或火、或金,遞相為君。司一歲之權,行四時之令,不獨一五黃也。成功者退,將來者進,天之道也。故每年中宮星所關禍福最緊,假如山向方隅與此星相遇,相生相合則禍淺,相尅相戰則禍深。今人惟知避太歲,不知此星為真太歲。如山向方隅吊到此星,而年月日時又與之沖尅,為害甚大。 |
3 | 九宮星煞加臨所忌 |
4 | ○暗建殺,為臣奪君位。○受尅殺,為客弱主強。 |
5 | ○各相對沖,為穿心殺。○金與金同位,為交劍殺。 |
6 | ○金土木同位,為鬥牛殺。○五行入墓,為六捷殺 |
7 | 凡開山、立向、修方,雖得紫白,須有氣則福重,無氣則福輕。又當論其入墓等殺,所謂白中有殺少人知,是也。 |
8 | 以上星煞所忌,特見其例耳。如欲盡其變,先當以十二支配八卦。如子在坎,丑寅在艮,卯在震辰,巳在巽,午在離,未申在坤,酉在兌戌,亥在乾。○如一白飛卯,六白飛亥,八白飛巳,九紫飛離,為刑宮。○如一白飛午,六白飛申,八白飛巳,九紫飛丑,為害宮。○其九宮星煞,莫不有三刑六害也。○又當論其年月日時,四空亡之地,以消息其盈虐。如甲子旬十年戌亥地為空。凡用神、凶神到其方,皆落陷無力。○如甲子年正月至八月戌亥地為空,九月至十二月申酉地為空。○如甲子旬戌亥為空,然陽日空陽,陰日空陰。凡年月亦如此論。○如一重二重空亡臧其力之半,如三重四重空則全然無力矣。大抵年上空亡關十年氣連最重,月上空亡次之,日時上空亡又次之。僅待其出旬,即可用矣。 |
9 | 即刑害空亡,又當論其生扶制化。如刑宮為貴人官,則刑化為權。害宮為祿馬宮,則害化為用。○如空亡宮逢生扶,則實逢化合則變。生,以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復生木之類。扶,以水扶水,木扶木,火扶火,土扶土,金扶金之類。○制,以水制火,火制金,金制木,木制土,土制水,水復制火之數。○化,有以天干化,地支化者,甲與己化土,乙與庚化金,丙與辛化水,丁與壬化木,戊與癸化火,此天干化也。○亥卯未化木,寅午戌化火,巳酉丑化金,申子辰化水,此地支三合化也。○天干化以河圖生成之數,正所謂一六二七二八四九五十,此自然之配合也。○地支化以本垣一局,一局之氣乃生旺墓,自然吊合也。言不盡意,是在能者消詳之。 |
《三元年白起例圖說》 |
1 | 上元甲子年,中宮起一白。弘治十七年甲子,為上元。 |
2 | 中元甲子年,中宮起四綠。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為中元。 |
3 | 下元甲子年,中宮起七赤○ |
4 | 三元之法,移宮換氣之法也。此自天地開闢以來,循環不已之妙理也。易之道一而二,二而三,三五錯綜以成變化,安有不從一起者乎。一白位坎,玄冥之宮,於數為太乙,於復為天根。故上元甲子起於是,三週而復歸於是,妙矣哉。有能窺是機緘者,邵子所謂親見伏羲來者,是也。以下月日時皆本此。 |
《三元年方白法定局》 |
1 |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 |
2 | 洪武七十年甲子,為中元。 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
3 |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
4 | 正統九年甲子,為下元。 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 |
5 | 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
6 | 弘治十七年甲子,為上元。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
7 | 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 |
8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為中元。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
9 | 上 中 下 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
10 | 元 元 元 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
11 | 綠 赤中乾兌艮離坎坤震巽 |
12 | 黑 黃 乾兌艮離坎坤震巽中 |
13 | 碧 兌艮離坎坤震巽中乾 |
14 | 綠 赤 艮離坎坤震巽中乾兌 |
15 | 黃 黑離坎坤震巽中乾兌艮 |
16 | 紫 碧坎坤震巽中乾兌艮離 |
17 | 赤 綠坤震巽中乾兌艮離坎 |
18 | 黑 黃震巽中乾兌艮離坎坤 |
19 | 紫 碧 白巽中乾兌艮離坎坤震 |
20 | 愚按:治曆明時,帝王首務。故凡頌來歲之曆,先作一文表,並所成曆焚告於帝。若曰下民罔知趨避,故定其歲時蚤暮,日月吉凶,頒行天下。儻有星曜推等不精,願當其辜,下此小民永為無咎。今之選擇家,不奉時王之政,而動以秘授愚人。人何不思福量孰與?朝廷推步孰與?專官觀天候氣之法孰與?欽天監此屬,未嘗有一行之名理,耶律之該博,而自專自用,誤人不淺。曆書首載一年白圖,逐月下又詳載一月白圖。日時之圖,浩煩難載,故不備書,以待能者推類。奈何,國朝之憲章不奉,而往往以不經邪說雜於間,可怪殊甚。予故條列其論,以便崇正利用一覽云。 |
《三元月白起例圖說》 |
1 | 上元,子午卯酉年,正月中宮起八白, |
2 | 二月七赤。 |
3 | 中元,辰戌丑未年,正月中宮起五黃, |
4 | 二月四綠。 |
5 | 下元,寅申巳亥年,正月中宮起二黑, |
6 | 二月一白。 |
7 | 並逆布順飛 |
8 | 此以月分三元,何也?蓋子年之下是丑,丑年之下是寅,此上中下之次也。至卯年復為上元,何也?蓋洛書止九宮,每年有十二月,積三年計三十六個月,合四九之數,遊行四遍,而復歸元位。故子年正月起八白,而卯年正月亦然也。自卯而辰,而巳至午年復然,此古立法之意,餘可類推。 |
《三元月方白法定局》 |
1 | 子午卯酉年十正十二一十三二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
2 | 辰戌丑未年 七 八 九十正十二一十三二 四 五 六 |
3 | 寅申巳亥年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十正十二一十三二 |
4 | 一 兌良 離 坎坤震 巽中乾 |
5 | 二黑 艮離 坎 坤震巽 中乾兌 |
6 | 三碧 離坎 坤 震巽中 乾兌艮 |
7 | 四綠 坎坤 震 巽中乾 兌艮離 |
8 | 五黃 坤震 巽 中乾兌 艮離坎 |
9 | 六 震巽 中 乾兌艮 離坎坤 |
10 | 七赤 巽中 乾 兌艮離 坎坤震 |
11 | 八 中乾 兌 艮離坎 坤震巽 |
12 | 九 乾允 艮 離坎坤 震巽中 |
13 | 月令提綱也,年家總一年之休咎。其方有定而不易,其權雖尊而不專。若月家神煞,飛泊吊替,臨山到向,禍福最緊,尤當明其輕重取舍之法如五行本氣,木山宜春月,火山宜夏月,金山宜秋月,水山宜冬月,土山宜四季月。 |
14 | 如五行進氣,木山宜冬月,火山宜春月,土山宜夏月,水山宜秋月,金山宜四季月。 |
15 | 如五行財氣,金月宜春月,水山宜夏月,火山宜秋月,土山宜冬月,木山宜四季月。 |
16 | 如五行退氣,水山忌春月,木山忌夏月,土山忌秋月,金山忌冬月,火山忌四季月。 |
17 | 如五行鬼氣,土山忌春片,金山忌夏月,木山忌秋月,火山忌冬月,水山忌四季月。 |
18 | 又當配以紫白喜忌,如木山喜一白為生,春月、四季月少力;喜八白為財,秋月、春月少力;忌六白為鬼,冬月、夏月無妨;忌九為洩;四季月、冬月無妨。○如水山喜六白為生,冬月、夏月少力;喜九紫為財,四季月、冬月少力;己心八白為鬼,秋月、春月無妨。○如金山喜八白為生,秋月、春月少力;忌一白為洩,春月、四季月無妨,忌九紫為鬼,四季月、冬月無妨。○如土山喜九紫為生,四季月、冬月少力;喜一白為財一春月、四季月少力;忌六油為洩,冬月、夏月無妨。○如火山喜六白為財、冬月、夏月少力;忌一白為鬼,春月、四季月無妨;忌八白為洩,秋月、春月無妨。大抵用神受制受洩為少力,凶神受制受洩為無威。又當配以月,建支干納百,以稽其所變。如甲子年一白屬丙子,納音仍以水論。○六白屬乙亥,納音變火,當以火論。○八白屬丙寅,納音亦變火,當以火論。○九紫屬庚午,納音變土,當以土論。凡每年太歲所統十二月,各有專位,一以配八方。今人●以一白屬水,六白屬金,八白屬土,九紫屬火,以斷吉凶休咎?無惑乎?其不驗也。 |
19 | 愚按:造化在天地問,其北水南火,東木西金,萬世不易之常位,是五行之定體也。乃其入用之妙,逐年之分,方司月固變,逐月之游行吊替尤變。《易》曰:變則通,通則久,不變烏足以言造化哉。然此又至平常之理,無一毫穿鑿,無一息問斷,是在明理者推類,以定取舍耳。 |
《三元日白起例圖說》 |
1 | 冬至後陽遁,十二氣,共一百八十日,分為三元。 |
2 | 上元冬至、小寒、大寒、立春。甲子起付白,乙丑二黑。 |
3 | 中元,雨水、驚墊、春分、清明。甲子起七赤,乙丑八白。 |
4 | 下元穀雨、立夏、小滿、芒種。甲子起四綠,乙丑五黃。 |
5 | 並順布求直日星,即八中宮,順飛八方。 |
6 | 夏至後陰遁,十二氣,共一百八十日,分為三元。 |
7 | 上元,夏至、小暑、大暑、立秋。甲子起九紫、乙丑八白。 |
8 | 中元,處暑、白露、秋分、寒露。甲子起三碧,乙丑二黑。 |
9 | 下元,霜降、立冬、小雪、大雪。甲子起六白,乙丑五黃。 |
10 | 並逆布求直日星,即八中宮,順飛八方。冬至後陽遁,日白方定局。 |
11 |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 |
12 | 冬至 雨水 穀雨 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
13 |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
14 | 小寒 驚蟼 立夏 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 |
15 | 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
16 |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
17 | 大寒 春分 小滿 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 |
18 |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
19 | 立春 清明 芒種 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
20 | 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
《赤 綠》 |
1 | 中巽震坤坎離艮兌乾 |
《黑》 |
《黃》 |
1 | 乾中巽震坤坎離艮兌 |
《碧 紫》 |
1 | 兌乾中巽震坤坎離艮 |
《綠》 |
《赤》 |
1 | 艮兌乾中巽震坤坎離 |
《黃 黑》 |
1 | 離艮兌乾中巽震坤坎 |
《碧》 |
1 | 坎離艮兌乾中巽震坤 |
《赤 綠》 |
1 | 坤坎離艮兌乾中巽震 |
《黃》 |
《黑》 |
1 | 震坤坎離艮兌乾中巽 |
《碧》 |
1 | 巽震坤吹離艮兌乾中 |
2 | 此局順求直日星,下局逆求直日星。皆入中宮,順飛八方也。 |
3 | 夏至後陰遁,日曰方定局。 |
4 |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 |
5 | 夏 處 霜 |
6 | 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
7 | 至 暑降 |
8 |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
9 | 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 |
10 | 小 白 立 |
11 | 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
12 | 暑 露 冬 |
13 |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
14 | 大 秋 小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 |
15 | 暑 分 雪 |
16 |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
17 | 霜 寒 大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
18 | 降 露 雪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
19 | 碧 中巽震坤坎離艮兌乾 |
20 | 黑 黃乾中巽震坤坎離艮兌 |
21 | 赤 綠兌乾中巽震坤坎離艮 |
22 | 碧艮兌乾中巽震坤坎離 |
23 | 黃 黑離艮兌乾中巽震坤坎 |
24 | 綠 赤 坎離艮兌乾中巽震坤 |
25 | 碧 坤坎離艮兌乾中巽震 |
26 | 黑 黃 震坤坎離艮兌乾中巽 |
27 | 綠 赤巽震坤坎離艮兌乾中 |
28 | 按:陳希夷《王鑰匙三元擇日之訣》云: |
29 | 陽生冬至前後時,順行甲子一宮移。 |
30 | 雨水便從七宮起,穀雨還歸巽上推。 |
31 | 陰生夏至九宮移,處暑前後三莫疑。 |
32 | 霜降六宮起甲子,逆順分明十二支。 |
33 | 蓋諸家日白之法,錯亂舛謬,惟此《三元擇日之訣》,陰陽順逆節節相續,殊不失古人移宮接氣之義。 |
34 | 大抵至重者日主也,要與山命有用相關。 |
35 | 如春月戊己廢而無用,寅月巳日三刑,卯月辰日六害,太歲背沖,名曰大敗。丑日未月總是破鄉。至於食伏滅沒之日,尤非所宜也,得紫白亦不吉。 |
《三元時白起例圖說》 |
1 | 冬至後陽遁,五日換一局分二元。舊本以辰戌丑未為中元,今改正。 |
2 | 上元,甲己逢子午卯酉日汰甲子時起一白。 |
3 | 中元,甲己逢寅申巳亥日,甲子時起七赤。 |
4 | 下元,甲己逢辰戌丑未日,甲子時起四綠。 |
5 | 並順布求直時之星,即入中宮,順飛八方。 |
6 | 夏至後陰遁,五日換一局分三元。舊本以辰戌丑未為中元,今改正。 |
7 | 上元,甲己逢子午卯酉日,甲子時起九紫。 |
8 | 中元,甲己逢寅申巳亥日,甲子時起三碧。 |
9 | 下元,甲己逢辰戌丑未日,甲子時起六白。 |
10 | 並逆布求直時之星,即入中宮,順飛八方。 |
11 | 冬至後陽遁,時白方定局。並求甲子時起,非五子●輪也。舊本差謬。 |
12 | 一 中巽震坤坎離艮兌乾 |
13 | 二黑 乾中巽震坤坎離艮兌 |
14 | 三碧 兌乾中巽震坤坎離艮 |
15 | 四綠 艮兌乾中巽震坤坎離 |
16 | 五黃 離艮兌乾中巽震坤坎 |
17 | 六 坎離艮兌乾中巽震坤 |
18 | 七赤 坤坎離艮兌乾中巽震 |
19 | 八 震坤坎離艮兌乾中巽 |
20 | 九 巽震坤坎離艮兌乾中 |
21 | 按:通書定時白,以辰戌丑未為中元,寅申巳亥為下元,甚為訛舛。古 人立三元之法,以九宮飛泊,必曆三甲子,而始復元位。如第一甲子起於一坎,則第二甲子自然起於七兌,第三甲子又自然起於四巽,節節相承,一定之法也。後局逆遁,第一甲子起於離,亦此法也。以辰戌丑走為中局,於此法不合。 |
22 | 夏至後陰遁,時白方定局。並求甲子時起,非五子築輪也,舊本差謬。 |
23 | 九中巽震坤坎離艮兌乾 |
24 | 八乾中巽震坤坎離艮兌 |
25 | 七赤兌乾中巽震坤坎離艮 |
26 | 六艮兌乾中巽震坤坎離 |
27 | 五黃離艮兌乾中巽震坤坎 |
28 | 六坎離艮兌乾中巽震坤 |
29 | 七赤坤坎離艮兌乾中巽震 |
30 | 八白震坤坎離艮兌乾中巽 |
31 | 九巽震坤坎離艮兌乾中 |
32 | 又按:以辰戌丑未為中局者,蓋因以月白之法算時白,故相沿而成謬也。古人以積歲累日,天運循環,浩煩難算,故立此捷法以推之。彼算月白,以子年為上元,即以丑年為中元。蓋子年十二月尾,正好接丑年正月頭。如子年十二月,六白居中官;故丑年正月,五黃進而代之。也是十二宮配九宮算法也。若時白必須遍六十甲子之數,常以五日換一元。如甲子日起,甲子時必須交己巳日,然後甲子週遍,是子日為上元,斷當以巳日為中元,是六十時配九宮算法也。且陰陽二遁,又有順逆不同,較之於月白之法相去甚遠,於理甚悖,今為改正。 |
33 | 即如以算月之法算時,先一日起甲子,則次日當為丙子,不當為甲子。先一日起一白順布,則次日當為四綠,不當為七赤。先一日起九紫逆布,則次日當為六白,不當為三碧。然後,與十二官算法相合。不然,安得以子日為上元,丑日為中元也。 |
《太歲一星起例斷略》 |
1 | 太歲一星禍難防,諸殺凶危不可當。但把三元自推數、犯之家下有重喪。太歲一星誰不知,逐年之內有凶期。每月連行方至妙,更無定準及常儀。且如上元甲子年,一白來宮飛九天。子上六宮重得白,再來離上不堪言。其法以三元值年星入中宮,順尋太歲本宮,所得何星,即移入中宮,以求值年星所在。值年星每歲中宮星也,故名太歲一星。 |
2 | 假如上元甲子年,一白入中宮,順數至本年太歲在坎位,得六白,又將六白入中宮,順尋一白到離,離中有午字,隨逐月飛查午字落何宮,又吊一白同午字到處,乃是真太歲一星。今之術家,以太歲對沖名之,此歲破之鄉,非一星也。 |
3 | 歲建子年坎,○丑寅年艮,○卯年震,○辰巳年巽,○午年離,○未申年坤,○酉年兌,○戌亥年乾。 |
4 | 吊宮逐月審凶期,常忌太歲又相隨。 |
5 | 只如一白居離上,二月推來艮犯之。 |
6 | 假如上元甲子年,二月建丁卯,移卯字入中宮,順尋午字到艮。○子午卯酉年,正月中宮起八白,二月中宮起七赤,順飛八白乾九紫兌一白,又到艮,與月家午字又同到山,最凶。 |
7 | 水火太歲害如何,定主重喪起禍戈。 |
8 | 假如上元甲子年,一白為太歲一星,三月中宮得六白,順飛一白到離,是水入火鄉,主重喪。 |
9 | 水金淫亂中房禍,殺妻損長害尤多。 |
10 | 又如上元甲子年,一白為太歲,正月中宮得八白,順飛一白到兌,是水入金宮,主淫亂。坎為中男,故主中房禍。 |
11 | 太歲臨方不自由,水土瘟疸的主憂。 |
12 | 又如上元甲子年,二月中宮得七赤,順飛一白到艮,是水土太歲也,主瘟●。 |
13 | 水火失財並自縊,水火相逢蛇犬愁。 |
14 | 又如上元甲子年,七月中宮得二黑,順飛一白到巽,是水入木鄉。○四月中宮得五黃,順飛一白到坎,是水入水鄉。 |
15 | 以上所犯,若無刑帶合,不為大灾。 |
16 | 火木刑傷事可哀,火金雖產主傷胎。 |
17 | 火土疾病當夭死,更嫌水火損嬰孩。 |
18 | 木水風聲傷殺遭,木金囚死不離牢。 |
19 | 木土折傷並發背,木火為害迅如刀。 |
20 | 金金短折多凶暴,木木癭瘤並發顛。 |
21 | 土土瞎盲兼啞疾,五行發病義相連。 |
22 | 請君更用吊宮變,凶吉悠然在眼前。 |
23 | 以上太歲一星,總斷其大略,言五行感應之機。如此可見,九星之生尅制化,不離五行八方之消息,乘除總歸一理,年月為提綱,雖重,日時關,作用非輕。再參以運氣之循環,並配以奇門之變化,則無因之起例皆屬可刪,駕空之邪說不辨自破。孟子曰:經正則民無邪慝。彼河洛之書,非熄邪之經乎哉。余不敏,聊按經論次如右,以待後之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