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臺南連橫雅堂撰 |
2 | 典禮志連橫曰:禮,所以輔治者也。經國家,序人民,睦親疏,防禍亂,非禮莫行。故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臺灣為海上荒服,我延平郡王闢而治之,文德武功,震鑠區宇,其禮皆先王之禮也。至今二百數十年,而秉彞之性,歷劫不沒,此則禮意之存也。起而興之,是在君子。 |
3 | 接詔詔至之時,總督遣官賚送。舟進鹿耳門,傳報。文武官具龍亭、綵輿、儀仗、鼓樂,至西門外接官亭迎接。恭捧詔書置於龍亭,文武官朝服北向跪迎,鼓樂前導,至萬壽宮。文武官東西立,賚送官南向立,贊唱排班,樂作,行三跪九叩禮。賚送官捧詔,讀詔官跪受,詣案前,宣讀。眾官跪聽畢,仍授賚送官,恭置龍亭,又行三跪九叩禮,以次退。詔交知府,分送各縣,宣讀頒佈。 |
4 | 迎春立春之前,有司豫塑春牛、芒神,以桑柘布土為之。牛身高四尺,按四時也;長三尺有六寸,三百六十日也;自頭至尾凡八尺,八節也;尾一尺有二寸,十二時也。鞭用柳枝二尺有四寸,二十四氣也。牛色以本年為法。頭、耳、角用天干,身用地支,蹄、尾、腹用納音。籠頭以立春之日乾為色。用桑木。索孟日用麻,仲日用苧,季日用絲。造牛之土,以冬至後辰日於歲德之方取之。芒神身高三尺有六寸,一年三百六十日也。服以立春之日支受剋為衣色,剋衣為帶色。髻以立春之日納音為法,罨耳以時為法,鞋蔥行纏亦以納音為法,老少以本年為法。塑成置於東郊之春牛亭。先期一日,府、廳、縣各率屬,盛服鳴騶而至,贊導至位前。就位,上香鞠躬拜。獻爵三,讀祝,再拜。禮畢,簪花飲酒,屬官先行,長官次之。迎至府、廳、縣頭門之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是日清晨刑牲設醴,府、廳、縣各率屬朝服,贊導至位前。就位,鞠躬拜,獻爵三,讀祝,再拜興。至春牛之前,各官執綵仗,左右立,長官擊鼓,次各擊牛三,揖。至芒神前又揖而退。是為鞭春之禮。 |
5 | 耤田直省各府、州、縣均於東郊建先農壇,高二尺有一寸,寬二丈五尺,祀先農。旁置耤田,備農具黑牛,擇土宜之穀貯之。以農人二,免其役,給口糧,使耕之。仲春之日,有司先期齋沐。至日,文武官率屬朝服致祭。帛一、羊豕一、鉶一、簠一、簋一、籩四、豆四,行三跪九叩禮。畢,易服,知府秉耒,佐執青箱,知縣播種。其在州縣,則知州、知縣秉耒,佐執青箱播種。耆老一人牽牛,兩農扶犁,九推九返,農夫終畝。既畢,朝服,率耆老農夫望闕謝恩,行三跪九叩禮。耤田之穀,以供祭祀,重農也。 |
6 | 祭社府州縣皆建社稷壇。府稱府社之神、府稷之神、為紅牌金字。壇制:坐南向北,高三尺,方廣各二丈有五尺,四出,陛各三級。歲以春秋仲月上戊致祭。主祭官先期三日齋戒。將祭之前一日,省牲治器,除壇上下,設幕次中門,宿焉。祭日夙興,執事者陳禮器,設社位於稷之東,各列羊豕一、帛一、鉶一、簠二、簋二、籩四、豆四,主祭官祭服行禮,如儀而退,納主於城隍之廟。風雲雷雨、山川、城隍同壇,在社稷之右,亦以春秋仲月致祭。壇高二尺五寸,方廣各二丈有五尺,陛四出,南向五級,餘各三級。雍正二年,奏準風雲雷雨之神居中、山川左、城隍右,禮與社稷同。各以府州縣為主祭,武官陪祭。祭畢,納主於城隍之廟。 |
7 | 釋菜永曆二十年春,文廟成,延平郡王經親行釋菜之禮。歸清以後,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重建,是為府學。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建明倫堂。自是以後,各府、縣皆建文廟,尊先師也。每歲春秋二仲上丁之日,恭行釋菜之禮。先期三日,地方官齋沐停刑。將祭之前一日,習儀於明倫堂,省牲治器。四鼓齊集,執事者各司其事。文官為主祭,武官陪祭。先祭崇聖祠,禮畢,祭孔子,祀以太牢,舞六佾,以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望孟子配。祭官各就位,啟扉,迎神,舞佾,樂奏咸平之章,行三跪九叩禮,興,樂止。行初獻禮:主祭官詣盥洗所,次詣酒尊所,至神位前,樂奏寧平之章,主祭官跪,皆跪,奠帛,獻爵,叩首,興。跪,讀祝,樂止,行三叩禮,復位。行亞獻禮:樂奏和平之章,畢,復位。行三獻禮:樂奏永平之章,畢,復位。飲福受胙,叩首,興,復位。各官皆行三跪九叩禮,興。徹饌:樂奏咸平之章。送神: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禮,興。讀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詣燎所,望燎,偃佾,止樂,以次退。 |
8 | 祭纛纛,大旗也。臺灣鎮為掛印總兵,統率師干,權在閫外。每年霜降之前一日,鎮標城守各營將士,盛裝鎧仗,迎纛於北門外之較場,張幕駐軍。翌日黎明,陳兵致祭,祀以羊豕,獻帛酹酒,三獻而畢。揚旗鳴砲,以寓秋獼之禮。薄暮,束裝入城,歸纛於廟,各營皆然。 |
9 | 大操督撫巡臺之時,奉旨閱操。先期,總兵檄召各營,駐較場左右。至日,督撫蒞場,立於演武廳之中。總兵以下皆執櫜鞬之儀,督撫辭焉。行裝入謁,禮畢。總兵下令開操,為兩軍攻擊之狀,考其優劣,犒以牛酒。副參以下,戎裝佩劍,送迎如禮。督撫回轅,各營亦拔隊歸。 |
10 | 旌表鄉黨士女,有孝於父母、友於兄弟、守節勵烈者,縉紳列其事,狀於教官,鄰里為之保。教官告之有司,有司詳之督撫,乃具奏。禮部詳覆,下旨旌表,賜帑二十兩建坊,入祀。有司造其家,鄰里以為光,各具賀。祭之日,教官率縉紳行禮,子弟衣冠入拜,恭錄恩旨,藏於家。又有壽躋期頤,一產三子,為國之瑞,以至急公樂善者,亦各賜匾錫物,昭示後人。旌表之禮,以勸善也。 |
11 | 鄉飲鄉飲之禮尚矣。漢制饗三老於太學,所以教孝。順治初,詔令京府直省各州縣每歲以正月望日、十月朔日各於儒學行鄉飲酒之禮。先日,執事者陳設禮堂,司正習禮。黎明,宰牲治饌,主席率僚屬司正至,遣伻速賓僎。比至,執事報曰:「賓至」。主席迎於庠門之外。賓西行,三讓三揖,而後升堂。東西立,各拜,就坐。執事者又報曰:「僎至」。主席又迎如前禮。已而介至,各就坐。執事者告司正揚觶。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賓僎以下皆立。司正揖,賓僎皆揖。執事者以觶酌酒,授司正。司正舉酒曰:「恭維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讀畢,司正飲酒,以觶授執事。司正賓僎皆揖,就坐。執事者舉律案於堂中,讀律者詣案前,北向立,眾皆立,行禮如前。既畢,徹案。供饌賓前,次僎,次介,次主。賓主乃起,北向立。執事者酌酒授主,主詣賓前,置席上,稍退,兩拜。賓答拜。執事者又酌酒授主,詣僎前,如前禮。於是賓起酬酒,僎從。執事者酌酒授賓,賓詣主前,置席上,如前禮。介三賓三僎以次酌酒,舉爵飲。供湯,復酌酒。三品畢,徹饌。賓主起。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等居西,兩拜訖,送賓出門,東西行,三揖而退。凡鄉飲酒,主以府、州、縣為之,位於東南。賓以致仕之紳為之,位於西北。僎以鄉黨年高有德之人,位於東北。介以次長,位於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於賓主介僎之間。眾賓序齒,僚屬序爵。正以教職為之,執事者以老生為之。凡有違犯科條者,不許於良善之席。違者罪以違制。敢有喧嘩失禮者,揚觶以禮責之。然臺灣久已不行,但存其制而已。 |
12 | 祀典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是故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臺灣為荒服之地,鄭氏之時,始建文廟,尊先師也。清代因之,復祀武廟,崇武德也。若夫山川社稷之壇,城隍祝融之廟,名宦義民之祠,凡屬禦災捍患者,俎豆馨香,鼚鼓軒舞,其禮重矣。延平郡王為臺烈祖,精忠大義,沒而為神,臺人祀之。同治十三年冬,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建祠賜謚,以明季諸臣配。功德在民,敻乎尚矣!是篇所載,皆在祀典之列。若夫叢祠薄祭,則缺如焉。 |
13 | 各府廳縣壇廟表臺南府 |
14 | 社稷壇:在府治東安坊,舊為永康里。康熙五十年,巡道陳璸建。 |
15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府治東安坊。康熙五十年,巡道陳璸建。 |
16 | 先農壇:在府治東門外長興里。雍正五年,知縣張廷琰建。 |
17 | 文廟:在府治寧南坊。鄭氏之時所建,祀先師孔子。康熙二十四年,臺廈道周昌、知府蔣毓英改建,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配祀先賢先儒。前為戟門、為欞星門、為泮池,後為崇聖祠。三十九年,臺廈道王之麟建明倫堂堂於殿左。五十一年,巡道陳璸建名宦、鄉賢兩祠。五十七年,知府王珍移泮池以欞星門之外。乾隆十四年,廩生侯世輝等捐資改建,正殿居中,左右為兩廡,前為大成門,又前為欞星門、為泮池,後為崇聖祠,左右為禮樂庫、典籍庫。門之左右為名宦祠,鄉賢祠。門外之左為禮門,右為義路。又外為大成坊、泮宮坊。廟左為明倫堂。又左為朱子祠。後為文昌閣。並鑄祭器、樂器。規制完備。 |
18 | 武廟:在府治鎮北坊。永曆二十二年,鄭氏建,祀漢忠義侯關羽。中有寧靖王手書之額,題曰:「亙古一人」。康熙二十九年,巡道王效宗修,有碑記在廟中。雍正五年,詔以春秋仲月上戊致祭,用太牢,樂舞八佾,追封三代,後殿為三代祠。此外,在坊里者,列於宗教志中。 |
19 | 天後宮:在府治西定坊,為明寧靖王故宅,康熙二十三年,靖海將軍施瑯建,內有施瑯紀功碑。五十九年,列入祀典。歲以春秋仲月致祭。乾隆五年,鎮標游擊石良臣於後殿增建左右廳,以右廳祀總兵張玉麟。四十三年,知府蔣元樞修,有碑記在廟中。其後疊修。臺灣奉祀天后甚多,其在坊里不列祀典者,載於宗教志中。 |
20 | 府城隍廟:在東安坊府署之右,永曆二十三年,鄭氏建。康熙二十五年,修。乾隆二十四年,知府覺羅四明重修,增建兩廡戲臺,有碑記在廟中。四十二年,知府蔣元樞復修。 |
21 | 龍神廟:在寧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 |
22 | 田祖廟:在鎮北坊。康熙五十五年,巡道梁文科建。而鄭氏所建者,一在廣儲西里,一在保大西里,今圮。 |
23 | 倉神廟:在鎮北坊。雍正十年,知縣林興泗建。 |
24 | 風神廟:在西門外。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 |
25 | 火神廟:在小南門外。康熙四十七年,鳳山知縣宋永清建。 |
26 | 海神廟:在鎮北坊,為赤崁樓故址。光緒十二年建。 |
27 | 五子祠:在鎮北坊蓬壺書院之內,祀宋關閩濂洛五子。光緒十二年,知縣沈受謙建。 |
28 | 朱子祠:在府學之左。康熙五十一年,巡道陳璸建,歲以春秋仲月致祭。 |
29 | 文昌祠:在東安坊。歲以春秋仲月致祭。 |
30 | 名宦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左。 |
31 | 鄉賢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右。 |
32 | 孝悌祠:在府學之右。 |
33 | 節孝祠:原在鎮北坊。雍正元年,奉旨建,祀烈女,節婦。後改建於府學之右。 |
34 | 旌義祠:在鎮北坊。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楊廷理建,祀林爽文之役陣沒義民,歲時致祭。嘉慶十年蔡牽之役,附祀者二十有七人。 |
35 | 府厲壇:在小北門外。為康熙辛丑死事臺協水師游擊游崇功棲神之所。前為地藏庵。雍正元年,巡道陳大輦建。祠有司議舉厲祀,則於其地以行,名為北壇。歲以清明、七月望日、十月朔日致祭。先牒本府城隍設位於壇之上,祀以羊豕,下設無祀鬼神之位,陳牲焚楮,以妥其靈。乾隆十一年,知縣魯鼎梅修。三十七年,巡道奇寵格重修,有記。縣為附郭,不別為壇。 |
36 | 延平郡王祠:在東安坊。永曆間,郡人建,稱開山王廟。乾隆間,邑人何燦鳩資重建。同治十三年冬十月,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建祠列祀,春秋二仲,有司致祭。中祀延平郡王,東西兩廡,以明季諸臣配,後殿中祀翁太妃,左為寧靖王祠,右為監國世子祠。 |
37 | 施將軍祠:在寧南坊檨子林。康熙二十五年,郡人建,祀靖海將軍施瑯。五十九年,地震圮。 |
38 | 吳將軍祠:在東安坊。康熙二十六年,郡人建,祀總兵吳英,欽賜「作萬人敵」之額。祠後有樓曰仰止。乾隆五十三年,知府楊廷理修。後改為吳氏家廟。今圮。 |
39 | 衛公祠:在東安坊府城隍廟。康熙四十六年建,祀臺灣府知府衛臺揆。 |
40 | 吳公祠:在西定坊關帝廟右。雍正七年建,祀臺廈道吳昌祚。 |
41 | 蔣公祠: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康熙三十年建,祀臺灣府知府蔣敏英。 |
42 | 高公祠:原在鎮北坊關帝廟左,康熙三十三年建,祀臺廈道高拱乾,後移於寧南坊。 |
43 | 靳公祠:在東安坊。康熙三十六年,祀臺灣府知府靳治揚,後圮。 |
44 | 洪公祠:在東安坊。同治二年奏建,祀臺灣道洪毓琛。 |
45 | 游將軍祠:在小北門外厲壇後。雍正元年建,祀水師游擊游崇功。 |
46 | 王公祠:在東安坊清水寺街。光緒元年奏建,祀提督王德成。 |
47 | 五忠祠:在安平鎮水師協署之左。雍正五年,水師副將陳炯倫建,祀水師副將許雲、游擊游崇功、千總林文煌、趙奇奉、把總李茂吉。 |
48 | 功臣祠:在寧南坊文廟之南,向西。乾隆五十三年敕建,供林爽文之役平臺功臣牌位,則大將軍太子太保大學士貝子公福康安、參贊大臣超勇公海蘭察、成都將軍鄂輝、護軍統領舒亮、護軍統領普爾普、閩浙總督李侍堯、福建巡撫徐嗣曾等三十人。棟宇崔巍,地亦寬敞,有御碑八方,高各丈餘,下承贔○,鐫御製平臺及諸功臣贊滿漢文各四,上覆以亭。又有一碑立於中,刻詩一首,字大徑寸。文曰:「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詩以誌事:三月成功速且奇,紀勳合與建生祠。垂斯琬琰忠明著,消彼萑苻志默移。臺地恆期樂民業,海隅不復動王師。曰為曰毀似殊致,崇實斥虛意在茲」。旁譯滿文。道光二年,飭臺灣縣學教諭鄭兼才、訓導王承緯監修,今漸傾圮。 |
49 | 昭忠祠:原在縣學之左。雍正元年敕建,祀臺灣鎮總兵歐陽凱等,後圮。嘉慶七年,奉敕再建,附於功臣祠之側。十一年,乃設位以祭。道光元年,巡道葉始將康熙以來殉難官弁兵丁一律入祀。十三年,巡道徐宗幹、知府裕鐸率紳士等重修,立牌祀之。光緒十四年,改建於右營埔。 |
50 | 縣文廟:在東安坊,是為縣學。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沈朝聘建。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為大成門,後為崇聖祠。四十二年,知縣陳璸增建明倫堂於殿右。五十四年,巡道陳璸改建崇聖祠,以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雍正十二年,貢生陳應魁建欞星門於泮池之前。乾隆十五年,廩生侯世輝等捐資重建大成門,左為忠義祠,右為孝悌祠。 |
51 | 縣城隍廟:在鎮北坊。康熙五十年,知縣張宏建。乾隆十年,知縣李閶權修,有記。嘉慶十二年,知縣薛志亮乃廣其規,建兩廊。而安平鎮亦有城隍廟,乾隆十四年,水師副將沈廷耀建。五十年,副將丁朝雄修。自後疊修。 |
52 | 嘉義縣社稷壇:在縣治東南,康熙二十四年建。 |
53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南,康熙二十四年建。 |
54 | 先農壇:在縣治東南,雍正五年建。 |
55 | 文廟:舊在縣治西門內。康熙四十五年,署知縣孫元衡建。乾隆十八年,知縣徐德峻改建於西門外。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為戟門,又前為欞星門,後為崇聖祠。 |
56 | 武廟:在縣署東北隅,康熙五十二年,參將翁國禎建。 |
57 | 天後宮:在縣署之左,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募建。 |
58 | 城隍廟:在縣署之左,康熙二十四年建。 |
59 | 邑厲壇:在縣治東北,康熙二十四年建。 |
60 | 名宦祠:在文廟之內。 |
61 | 鄉賢祠:在文廟之內。 |
62 | 忠義孝悌祠:在文廟之內,雍正元年奉旨建。 |
63 | 烈女節婦祠:在文廟之旁,雍正元年奉旨建。 |
64 | 羅將軍祠:在縣治東門之內,雍正二年奏建,祀北路營參將羅萬倉。 |
65 | 鳳山縣社稷壇:在舊縣治北門。 |
66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舊縣治北門。 |
67 | 先農壇:在舊縣治東門外。 |
68 | 文廟:在舊縣治北門外。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建。中為大殿、東西兩廡,前為戟門,又前為欞星門,後為崇聖祠。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重建。 |
69 | 武廟:在舊縣治東門內,雍正五年,知縣蕭震建。 |
70 | 天後宮:在舊縣治龜山之頂,康熙二十二年奉旨建。乾隆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重建。 |
71 | 八蠟祠:在舊縣治龜山之北,康熙四十五年,知縣宋永清建。 |
72 | 城隍廟:在舊縣治北門外,嘉慶十九年,改建於今治縣署之東。 |
73 | 邑厲壇:一在舊縣治北門外,一在下淡水。康熙五十八年,知縣李丕煜建。 |
74 | 名宦祠:在文廟之內。 |
75 | 鄉賢祠:在文廟之內。 |
76 | 忠義孝悌祠:在文廟之左,雍正元年奉旨建。 |
77 | 烈女節婦祠:在舊縣治北門,雍正元年奉旨建。 |
78 | 曹公祠:在今治鳳儀書院內之東,咸豐十年建,祀前鳳山知縣曹瑾。 |
79 | 昭忠祠:在縣城外,光緒三年敕建,祀開山殉難之提督王德成、張光亮、李常孚、總兵胡國恆、福建候補道田勤生等,鳳陽柳銘撰碑,在祠中。 |
80 | 恆春縣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81 | 文廟:在城外猴洞山上。光緒十二年,知縣周有基建。中為大成殿、為兩廡,前為欞星門,後為崇聖祠,左為明倫堂,右為學廨。 |
82 | 武廟 |
83 | 天後宮 |
84 | 城隍廟 |
85 | 邑厲壇 |
86 | 澎湖廳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87 | 文廟:在文澳。 |
88 | 武廟:舊在媽宮澳之西,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偉修,今圮。光緒元年,水師副將吳奇勳改建於紅木埕,法人之役被毀。十七年三月,總兵吳宏洛倡捐重建。 |
89 | 城隍廟:一在文澳舊廳署之東,咸豐元年,署典史呂純孝重修,規模不大。一在媽宮城內,乾隆四十四年,通判謝維祺捐建,有碑記;自後續修。光緒十一年亂後,通判程邦基飭紳士黃濟時等重修。 |
90 | 程朱祠:在城內,光緒十一年,通判程邦基建。十九年,紳士蔡玉成等捐資於祠之左建文昌閣,右築講壇。以書院距城稍遠,以此為諸生講學之所。二十年夏竣工。 |
91 | 文昌祠:在文石書院之後,乾隆三十一年建。光緒元年,紳士蔡玉成等重建,有碑記。 |
92 | 天後宮:在媽宮澳,萬曆間建。康熙二十二年,靖海將軍施瑯攻克澎湖,以為神佑,奏請加封,遣官致祭,鐫文廟中。 |
93 | 風神廟:在媽宮澳城隍廟東。乾隆五十五年,通判王慶奎、水師副將黃象新等捐建。光緒七年,都司鬱文勝重建。 |
94 | 龍王廟:在媽宮澳觀音亭之東。道光六年,通判蔣鏞、水師副將孫得發等捐建。 |
95 | 施將軍祠:在媽宮澳。康熙二十四年,人民合建,祀靖海將軍施瑯。道光六年,通判蔣鏞籌款生息,祔祀在澎殉難文武官員,春秋致祭。 |
96 | 昭忠祠:在媽宮澳。光緒四年十二月,副將吳奇勳等倡建,祀同治元年之役協營各標調赴臺灣弁兵助勦陣沒者,則署左營守備蔡安邦等暨兵丁一百三十四名。 |
97 | 武忠祠:在媽宮澳協署之西,建置無考。乾隆五十六年,護理水師副將黃象新等捐修。 |
98 | 胡公祠:在文石書院內,祀通判胡建偉等。 |
99 | 節孝祠:在天後宮之西。道光十八年,署通判魏彥儀建,春秋致祭。光緒五年,媽宮澳商戶黃學周、黃鶴年重修。 |
100 | 臺北府 |
101 | 社稷壇:在府治東南,光緒十四年建。 |
102 | 飛雲雷雨山川壇:在府治東南,光緒十四年建。 |
103 | 先農壇:在府治東門外,光緒十四年建。 |
104 | 文廟:在府治文武街,光緒十四年建。 |
105 | 武廟:在文廟之左,光緒十四年建。 |
106 | 天後宮:在府治府後街,光緒十四年建。 |
107 | 府城隍廟:在府治撫臺衙後,光緒十四年建。 |
108 | 縣城隍廟:附於府城隍廟之內。 |
109 | 厲壇:在府治北門外,光緒十四年建。 |
110 | 名宦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左。 |
111 | 鄉賢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右。 |
112 | 忠義孝悌祠 |
113 | 烈女節婦祠 |
114 | 新竹縣社稷壇:在縣治東門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 |
115 | 山川壇:在縣治東門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 |
116 | 先農壇:在縣治東門外,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 |
117 | 田祖祠:舊在南門內,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應麟建。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移於先農壇之右。 |
118 | 龍神祠:在縣治南門內,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應麟建。 |
119 | 風雲雷雨壇:未建。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始設神位,附祀於龍王祠。 |
120 | 文廟:在縣治東門內。嘉慶二十二年,同知張學溥建。道光四年,同知吳性誠乃竣成之。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後為崇聖祠,左為明倫堂。 |
121 | 武廟:在縣治南門大街。乾隆四十一年,同知王右弼倡建。同治十年,邑人重修。 |
122 | 文昌祠:在文廟之左。嘉慶八年,同知胡應魁建。 |
123 | 天後宮:在縣治西門內。乾隆十三年,邑人陳玉友捐建。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修之。 |
124 | 城隍廟:在縣署之右。乾隆十三年,同知曾曰瑛建。 |
125 | 邑厲壇:在縣治北門外水田街。嘉慶九年,同知胡應魁建。 |
126 | 火神廟:在縣治試院之左。光緒十三年,知縣方祖蔭建。 |
127 | 名宦祠:在文廟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 |
128 | 鄉賢祠:在文廟之左,道光十三年奏建。 |
129 | 昭忠祠:在文廟之左,道光十三年奏建。 |
130 | 節孝祠:在文廟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光緒十七年改建。 |
131 | 孝友祠:在文廟之左,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彞建。光緒十七年,移祀於節孝祠。 |
132 | 德政祠:在明志書院之左,舊為敬業堂。咸豐七年,紳士許超英等改祀同知曹謹、曹士桂,後又祀同知袁秉義、薛志亮、李慎彞、婁雲等。 |
133 | 宜蘭縣社稷壇:在縣治南門外,嘉慶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
134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南門外,嘉慶十八年,通判翟淦建。 |
135 | 先農壇:在縣治南門外,嘉慶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
136 | 文廟:在縣治。光緒二年,進士楊士芳、舉人李望洋等捐建。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後為 |
137 | 崇聖祠。 |
138 | 武廟:在縣治西門。嘉慶十三年,居民原祀於米市街,二十三年,文昌宮落成,通判高大鏞移祀於宮之前殿。 |
139 | 文昌宮:在縣治西門。嘉慶二十三年通判高大鏞倡建,前殿祀漢忠義侯,後殿祀文昌。 |
140 | 天後宮:在縣治之南。嘉慶十二年,官民合建。 |
141 | 城隍廟:在縣治西街。嘉慶十八年,官民合建。 |
142 | 火神廟:在縣署之右。嘉慶二十五年,官民合建。 |
143 | 神祇壇:即邑厲壇,在縣治南門外。嘉慶十七年,通判翟淦建。 |
144 | 名宦祠:在文廟之內。 |
145 | 鄉賢祠:在文廟之內。 |
146 | 忠義孝悌祠。 |
147 | 烈女節婦祠。 |
148 | 楊公祠:在文昌宮之右,供開蘭官長楊廷理七人祿位。 |
149 | 南雅廳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150 | 昭忠祠:在廳治。光緒十九年,巡撫邵友濂建,祀十二年討番病沒陣亡兵勇,友濂題額,文曰「俎豆同榮」。 |
151 | 臺灣府 |
152 | 社壇:在府治東門外,光緒十五年建。 |
153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府治東門外,光緒十五年建。 |
154 | 先農壇:在府治南門外,光緒十五年建。 |
155 | 文廟:在府治小北門內,光緒十五年建。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後為崇聖祠,左為明倫堂,右為學廨。 |
156 | 天後宮:在府治大墩街。 |
157 | 府城隍廟:在府治新莊,光緒十五年建。 |
158 | 厲壇:在府治北門外,光緒十五年建。 |
159 | 名宦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左。 |
160 | 鄉賢祠:在文廟欞星門之右。 |
161 | 林剛愍公祠:在府治田中。光緒十五年,巡撫劉銘傳據全臺紳士奏建,祀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 |
162 | 彰化縣社稷壇:在縣治東門外,雍正二年建。 |
163 |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門外,雍正二年建。 |
164 | 先農壇:在縣治南門外,雍正二年建。 |
165 | 文廟:在縣治東門內,雍正四年,知縣張鎬建。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後為崇聖祠,右為明倫堂,後為學廨。乾隆五十一年,明倫堂、學廨燬於亂。嘉慶二年,歲貢鄭士模捐修未竣;十六年,知縣楊桂森乃成之,改建明倫堂於廟左。 |
166 | 武廟:在縣治南門內。雍正十三年,知縣秦士望捐建。嘉慶五年,知縣胡應魁移建於同知舊署。 |
167 | 文昌祠:在縣治文廟西畔。嘉慶二十一年,知縣吳性誠建;而縣轄鹿港、西螺、北斗、員林、大肚、犁頭店、牛罵頭等處人士,亦各自建。 |
168 | 天後宮:一在縣治北門內協署之後,乾隆三年,北路營副將靳光瀚建。一在東門內,乾隆十三年,知縣陸廣霖建。一在鹿港海隅,乾隆五十五年,大將軍福康安建。 |
169 | 城隍廟:在縣治東門內,雍正十一年,知縣秦士望建。 |
170 | 龍神廟:在縣治南門內,嘉慶八年,知縣曹世駿建。 |
171 | 邑厲壇:在縣治北門外,乾隆三十五年,北路理番同知李本楠捐建。 |
172 | 名宦祠:在文廟崇聖祠之左,道光十年,知縣託克通阿與邑紳捐建。 |
173 | 鄉賢祠:在文廟崇聖祠之右,與名宦祠同建。 |
174 | 忠烈祠:在縣治西門內,道光二年,知縣吳性誠捐建,祀林、陳、蔡三役殉難文武官兵。 |
175 | 節孝祠:在縣治東門內,建省之後,合祀臺、彰、雲、苗四邑節婦孝子。 |
176 | 朱公祠:在縣治西門內,光緒十五年,巡撫劉銘傳奏建,祀提督朱煥明,為戴案義民祠之址。 |
177 | 義民祠:在縣治西門內,乾隆五十五年建,祀林爽文之役殉難義民。 |
178 | 十八義民祠:在縣治西門外。先是雍正十年春,大甲西社番林武力作亂,總兵呂瑞麟率兵討,累戰弗克,番益猖獗,恣焚殺,縣治戒嚴,淡水同知張宏章適率鄉勇巡莊,過阿束社,番突襲之,幾不得脫。鄰近粵人方負耒出,見而大呼,眾爭至,與番鬥,宏章乃免,死者十八人,曰黃仕遠、黃展期、陳世英、陳世亮、湯邦連、湯仕麟、李伯壽、李任淑、賴德旺、劉志瑞、吳伴雲、謝仕德、江運德、廖時雨、盧俊德、張啟寧、周潮德、林東伯。越日,鄉人葬之西門外,題曰「十八義民之墓」。已而番平,大府上其事,下旨嘉許賜祭,各發銀五十兩,飭有司購地建祠,春秋肸蠁,以旌其義。 |
179 | 雲林縣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180 | 文廟:未建,光緒十五年,暫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
181 | 武廟 |
182 | 城隍廟:原在舊治。光緒十四年,知縣陳世烈建,後移今治,暫蓋竹屋。 |
183 | 厲壇:在縣治南門外,光緒十年建。 |
184 | 朝天宮:在縣轄大榔東堡北港街,祀天後,廟宇巍峨,人民信仰。先是康熙年間,僧樹璧自湄州奉神像來,結廬祀之,香火日盛。雍正八年,乃建廟。乾隆十六年,笨港縣丞薛肇廣、貢生陳瑞玉等捐資修之,以三十八年十月起工,翌年九月落成,費款一萬五千圓。道光十七年,子爵王得祿以平定海寇之役,為神顯祐,奏列祀典,敕賜「神昭海表」之額,命江安十郡儲糧道王朝偏代祭。咸豐五年重修。 |
185 | 義民祠:在縣轄北港街。林爽文之役,街民固守拒戰,死者百零八人。高宗手書「旌義」二字,刻石建亭,號旌義亭。尋於亭後建義民祠以祀。 |
186 | 昭忠祠:在縣治西南。道光十三年奉旨建,祀張丙之亂殉難官員兵民等,則贈知府銜方振聲、贈游擊馬步衢、贈都司陳玉成等。光緒十四年,斗六鹽館委員葉大鏞監修,以荖葉稅為祭費。 |
187 | 將軍廟:在都司署內,祀二十四將軍。後楹祀臺灣鎮總兵林向榮。光緒四年,都司淩定國修。 |
188 | 文昌祠:在縣治,同治七年建。又一在林圯埔街,光緒二十年重修。 |
189 | 苗慄縣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190 | 文廟:未建,光緒十五年,暫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
191 | 武廟 |
192 | 城隍廟:在縣治。 |
193 | 臺東直隸州社稷壇、風雲雷雨山川壇、先農壇:均未建。 |
194 | 天後宮:在卑南馬蘭街。光緒十五年,統領張兆連建。先是兆連詳請巡撫奏請賜給匾額。十七年,卑南大麻裏各社正副社長及通事等捐銀七百五十圓,購置田園,以為祀費。 |
195 | 昭忠祠:在卑南寶桑海濱。光緒七年,同知袁聞柝建。十四年,番亂被燬。十八年,重建於鰲魚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