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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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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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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后稷,名弃。〈一〉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二〉姜原為帝嚳元妃。〈三〉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孫守真按:忻=欣;說=悅;辟=避……,均係字形結構換部首耳。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弃之隘巷,〈四〉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遷之;而弃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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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因太王所居周原,因號曰周。〈地理志〉云右扶風美陽縣岐山在西北中水鄕,周太王所邑。《括地志》云:「故周城一名美陽城,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里,卽太王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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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韓詩》章句曰:「姜,姓。原,字。」或曰姜原,謚號也。 《正義》:邰,天來反,亦作「斄」,同。《說文》云:「邰,炎帝之後,姜姓,封邰,周弃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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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隱》:譙周以為「弃,帝嚳之冑,其父亦不著」,與此紀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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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隱》:已下皆詩〈大雅〉生民篇所云「誕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是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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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義》:《古史考》云「弃,帝嚳之冑,其父亦不著」,與此文稍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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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穀者稼穡焉,〈一〉民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飢,〈二〉爾后稷播時百穀。」封弃於邰,〈三〉號曰后稷,別姓姬氏。〈四〉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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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種曰稼,斂曰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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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徐廣曰:「《今文尚書》云『祖飢』,故此作『始飢』。祖,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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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廣曰:「今斄鄕在扶風。」 《索隱》:卽詩生民曰「有邰家室」是也。邰卽斄,古今字異耳。 《正義》:《括地志》云「故斄城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國,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萇云:「邰,姜嫄國也,后稷所生。堯見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於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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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禮緯》曰:「祖以履大跡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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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稷卒,〈一〉子不窋立。〈二〉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務,〈三〉不窋以失其官而犇戎狄之閒。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閒,復脩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四〉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五〉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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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山海經》大荒經曰:「黑水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后稷葬焉。」皇甫謐曰:「冢去中國三萬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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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隱》:《帝王世紀》云「后稷納姞氏,生不窋」,而譙周按《國語》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數也。若以不窋親弃之子,至文王千餘歲唯十四代,實亦不合事情。 《正義》:《括地志》云:「不窋故城在慶州弘化縣南三里。卽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毛詩》疏云:「虞及夏、殷共有千二百歲。每世在位皆八十年,乃可充其數耳。命之短長,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許載,子必將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實難據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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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韋昭曰:「夏太康失國,廢稷之官,不復務農。」 《索隱》:《國語》云「弃稷不務」。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弃」是后稷之名,故變文云「去」也。言夏政衰,不窋去稷官,不復務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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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義》:公劉從漆縣漆水南渡渭水,至南山取材木為用也。《括地志》云:「豳州新平縣卽漢漆縣也。漆水出岐州普潤縣東南岐山漆溪,東入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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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隱》:卽詩〈大雅〉篇「篤公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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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廣曰:「新平漆縣之東北有豳亭。」 《索隱》:豳卽邠也,古今字異耳。 《正義》:《括地志》云:「豳州新平縣卽漢漆縣,《詩》豳國,公劉所邑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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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慶節卒,子皇僕立。皇僕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毀隃立〈一〉。毀隃卒,子公非立。〈二〉公非卒,子高圉立。〈三〉高圉卒,子亞圉立。〈四〉亞圉卒,子公叔祖類立。〈五〉公叔祖類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六〉踰梁山,〈七〉止於岐下。〈八〉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九〉作五官有司。〈一0〉民皆歌樂之,頌其德。〈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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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音踰。《世本》作「榆」。《索隱》:《系本》作「偽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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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隱》:《系本》云:「公非辟方。」皇甫謐云:「公非字辟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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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宋衷曰:「高圉能率稷者也,周人報之。」 《索隱》:《系本》云:「高圉侯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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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世本》云:「亞圉雲都。」皇甫謐云:「雲都,亞圉字。」 《索隱》:《漢書》古今表曰:「雲都,亞圉弟。」按:如此說,則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實未能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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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隱》:《系本》云:「太公組紺諸盩。」〈三代世表〉稱叔類,凡四名。皇甫謐云「公祖一名組紺諸盩,字叔類,號曰太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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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廣曰:「水在杜陽岐山。杜陽縣在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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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正義》:《括地志》云:「梁山在雍州好畤縣西北十八里。」鄭玄云:「岐山在梁山西南。」然則梁山橫長,其東當夏陽,西北臨河,其西當岐山東北,自豳適周,當踰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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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集解》:徐廣曰:「山在扶風美陽西北,其南有周原。」駰案:皇甫謐云「邑於周地,故始改國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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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集解》:徐廣曰:「分別而為邑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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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集解》:《禮記》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鄭玄曰:「此殷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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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索隱》:卽《詩·頌》云「后稷之孫,實維太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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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一〉季歷娶太任,〈二〉皆賢婦人,〈三〉生昌,有聖瑞。〈四〉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荆蠻,〈五〉文身斷髮,〈六〉以讓季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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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國語注》云:「齊、許、申、呂四國,皆姜姓也,四岳之後,太姜之家。太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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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列女傳》曰:「太姜,有邰氏之女。太任,摯任氏之中女。」 《正義》:《國語注》云:「摯、疇二國,任姓。奚仲,仲虺之後,太任之家。太任,王季之妃,文王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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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義》:《列女傳》云:「太姜,太王娶以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太姜有色而貞順,率導諸子,至於成童,靡有過失。太王謀事必於太姜,遷徙必與。太任,王季娶以為妃。太任之性,端壹誠莊,維德之行。及其有身,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敎子,而生文王。」此皆有賢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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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義》:《尚書》《帝命驗》云:「季秋之月甲子,赤爵銜丹書入于酆,止于昌戶。其書云:『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義勝欲者從,欲勝義者凶。凡事不強則枉,不敬則不正。枉者廢滅,敬者萬世。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不仁守之,不及其世』。」此蓋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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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義》:太伯奔吳,所居城在蘇州北五十里常州無錫縣界梅里村,其城及冢見存。而云「亡荆蠻」者,楚滅越,其地屬楚,秦滅楚,其地屬秦,秦諱「楚」,改曰「荆」,故通號吳越之地為荆。及北人書史加云「蠻」,勢之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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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應劭曰:「常在水中,故斷其髮,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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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公卒,季歷立,是為公季。公季脩古公遺道,篤於行義,諸侯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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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季卒,〈一〉子昌立,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二〉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伯夷、叔齊在孤竹,〈三〉聞西伯善養老,盍往歸之。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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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皇甫謐曰:「葬鄠縣之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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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義》:《帝王世紀》云:「文王龍顏虎肩,身長十尺,胸有四乳。」雒書靈準聽云:「蒼帝姬昌,日角鳥鼻,高長八尺二寸,聖智慈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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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應邵曰:「在遼西令支。」 《正義》:《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南十二里,殷時諸侯孤竹國也,姓墨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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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劉向《別錄》曰:「鬻子名熊,封於楚。辛甲,故殷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為公卿,封長子。」長子今上黨所治縣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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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嚮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一〉,驪戎之文馬,〈二〉有熊九駟,〈三〉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四〉況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紂去炮格之刑。紂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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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括地志》云:「古㜪國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二十里。孫守真按:系統重複造字:「㜪、𡣎」。《世本》云莘國,姒姓,夏禹之後,卽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獻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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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義》:《括地志》云:「驪戎故城在雍州新豐縣東南十六里,殷、周時驪戎國城也。」按:駿馬赤鬣縞身,目如黃金,文王以獻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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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義》:《括地志》云:「鄭州新鄭縣,本有熊氏之墟也。」按:九駟,三十六匹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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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隱》:一物,謂㜪氏之美女也。以殷紂淫昏好色,故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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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一〉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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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地理志〉虞在河東大陽縣,芮在馮翊臨晉縣。 《正義》:《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國也。故芮城在芮城縣西二十里,古芮國也。《晉太康地記》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閒原在河北縣西六十五里。《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臨晉者,恐疏。然閒原在河東,復與虞、芮相接,臨晉在河西同州,非臨晉芮鄕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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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伐犬戎。〈一〉明年,伐密須。〈二〉明年,敗耆國〈三〉。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四〉明年,伐崇侯虎。〈五〉而作豐邑,〈六〉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七〉太子發立,是為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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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山海經》曰:「有人,人面獸身,名曰犬戎。」 《正義》:又云:「黃帝生苗龍,苗龍生融吾,融吾生幷明,幷明生白犬。白犬有二,是為犬戎。」《說文》云「赤狄本犬種」,故字從犬。又《後漢書》云「犬戎,槃瓠之後也」,今長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又《毛詩》疏云「犬戎昆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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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應劭曰:「密須氏,姞姓之國。」瓚曰:「安定陰密縣是。」 《正義》:《括地志》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其東接縣城,卽古密國。」杜預云姞姓國,在安定陰密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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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屮』。」 《正義》:卽黎國也。鄒誕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國云黎在上黨東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國也,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尚書》云『西伯旣戡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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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廣曰:「邘城在野王縣西北,音于。」 《正義》:《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里,古邘國城也。《左傳》云:『邘、晉、應、韓,武王之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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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義》:皇甫謐云夏鯀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國,崇國蓋在豐鎬之閒。詩云「旣伐于崇,作邑于豐」,是國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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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廣曰:「豐在京兆鄠縣東,有靈臺。鎬在上林昆明北,有鎬池,去豐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 《正義》:《括地志》云:「周豐宮,周文王宮也,在雍州鄠縣東三十五里。鎬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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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徐廣曰:「文王九十七乃崩。」 《正義》:《括地志》云:「周文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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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伯蓋卽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一〉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二〉後十年而崩,〈三〉謚為文王。〈四〉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太王,公季為王季:〈五〉蓋王瑞自太王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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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乾鑿度云:「垂黃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易·正義》:云伏羲制卦,孫守真按:制=製,字形結構換部首。文王〈卦辭〉,周公〈爻辭〉,孔《十翼》也。按:太史公言「蓋」者,乃疑辭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紀方贊其美,不敢專定,重易故稱「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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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義》:二國相讓後,諸侯歸西伯者四十餘國,咸尊西伯為王。蓋此年受命之年稱王也。《帝王世紀》云:「文王卽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文王更為受命之元年,始稱王矣。」又《毛詩》〔疏〕云:「文王九十七而終,終時受命九年,則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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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義》:十當為「九」,其說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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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義》:謚法:「經緯天地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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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義》:易緯云「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號於天下」。鄭玄信而用之,言文王稱王,已改正朔布王號矣。按:天無二日,土無二王,豈殷紂尚存而周稱王哉?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則是功業成矣,武王何復得云大勳未集,欲卒父業也?《禮記·大傳》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據此文乃是追王為王,何得文王自稱王改正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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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正義》:古公在邠,被戎狄攻戰奪民。太王曰「民之在我,與彼何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遂遠去邠,止於岐下。邠人舉國盡歸古公。他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乃貶戎狄之俗,為室屋邑落,而分別居之。季歷又生昌,有聖瑞。蓋是王瑞自太王時而興起也。然自「西伯蓋卽位五十年」以下至「太王興」,在西伯崩後重述其事,為經傳不同,不可全弃,乃略而書之,引次其下,事必可疑,故數言「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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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王卽位,〈一〉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脩文王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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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義》:謚法:「克定禍亂曰武。」《春秋》元命包云:「武王駢齒,是謂剛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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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武王上祭于畢。〈一〉東觀兵,至于盟津。〈二〉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三〉「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四〉畢立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曰:〈五〉「總爾衆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六〉武王俯取以祭。旣渡,有火自上復于下,至于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云。〈七〉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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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 《索隱》:按:文云「上祭于畢」,則畢,天星之名。畢星主兵,故師出而祭畢星也。 《正義》:上音時掌反。《尚書·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誕膺天命,以撫方夏,惟九年,大統未集。」〈太誓篇·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太誓篇云:「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大戴禮》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矣。《禮記》〈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按: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卽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卽位適滿十年。言十三年伐紂者,續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業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闋,觀兵孟津,十三年克紂,十五年有疾,周公請命,王有瘳,後四年而崩,則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十一年伐紂,則以為武王卽位年數,與《尚書》違,甚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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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徐廣曰:「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十三年克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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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馬融曰:「諸受符節有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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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廣曰:「一云『予小子受先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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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鄭玄曰:「號令之軍法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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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馬融曰:「魚者,介鱗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衆與周之象也。」 《索隱》:此已下至火復王屋為烏,皆見《周書》及今文泰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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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行也。魄然,安定意也。」鄭玄曰:「書說云烏有孝名。武王卒父大業,故烏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 《索隱》:按:今文泰誓「流為鵰」。鵰,鷙鳥也。馬融云「明武王能伐紂」,鄭玄云「烏是孝鳥,言武王能終父業」,亦各隨文而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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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徧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一〉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二〉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三〉諸侯咸會。曰:「孳孳無怠!」孫守真按:孳=孜,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耳+字形結構換聲符。武王乃作太誓,告于衆庶:「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于天,毀壞其三正,〈四〉離逷其王父母弟,〈五〉乃斷弃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六〉。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勉哉夫子,〈七〉不可再,不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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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滅』。」
78
 〈二〉《集解》:孔安國曰:「虎賁,勇士稱也。若虎賁獸,言其猛也。」
79
 〈三〉《正義》:畢,盡也。盡從河南渡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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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馬融曰:「動逆天地人也。」 《正義》:按:三正,三統也。周以建子為天統,殷以建丑為地統,夏以建寅為人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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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鄭玄曰:「王父母弟,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舉親者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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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廣曰:「怡,一作『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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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鄭玄曰:「夫子,丈夫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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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一〉甲子昧爽,〈二〉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三〉武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四〉以麾。曰:「遠矣西土之人!」〈五〉武王曰:「嗟!我有國冢君,〈六〉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七〉千夫長、百夫長,〈八〉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九〉稱爾戈,〈一0〉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一一〉今殷王紂維婦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一二〉昏棄其家國,遺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一三〉俾暴虐于百姓,以姦軌于商國。今予發維共行天之罰。今日之事,不過六步七步,乃止齊焉,〈一四〉夫子勉哉!不過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一五〉勉哉夫子!尚桓桓,〈一六〉如虎如羆,如豺如離,〈一七〉于商郊,不禦克奔,以役西土,〈一八〉勉哉夫子!爾所不勉,其于爾身有戮。」〈一九〉誓已,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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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正』。此建丑之月,殷之正月,周之二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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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孔安國曰:「昧,冥也;爽,明:蚤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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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孔安國曰:「癸亥夜陳,甲子朝誓之。」 《正義》:《括地志》云:「衞州城,故老云周武王伐紂至於商郊牧野,乃築此城。酈元注《水經》云自朝歌南至淸水,土地平衍,據皋跨澤,悉牧野也。」《括地志》又云:「紂都朝歌在衞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帝王世紀》云帝乙復濟河北,徙朝歌,其子紂仍都焉。」
88
 〈四〉《集解》:孔安國曰:「鉞,以黃金飾斧。左手杖鉞,示無事於誅;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敎令。」
89
 〈五〉《集解》:孔安國曰:「勞苦之。」
90
 〈六〉《集解》:馬融曰:「冢,大也。」
91
 〈七〉《集解》:孔安國曰:「亞,次。旅,衆大夫也,其位次卿。師氏,大夫官,以兵守門。」
92
 〈八〉《集解》:孔安國曰:「師率,卒率。」
93
 〈九〉《集解》:孔安國曰:「八國皆蠻夷戎狄。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纑、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漢之南。」馬融曰:「武王所率,將來伐紂也。」 《正義》:髳音矛。《括地志》云:「房州竹山縣及金州,古庸國。益州及巴、利等州,皆古蜀國。隴右岷、洮、叢等州以西,羌也。姚府以南,古髳國之地。戎府之南,古微、瀘、彭三國之地。濮在楚西南。有髳州、微、濮州、瀘府、彭州焉。武王率西南夷諸州伐紂也。」
94
 〈一0〉《集解》:孔安國曰:「稱,舉也。」
95
 〈一一〉《集解》:孔安國曰:「索,盡也。喻婦人知外事,雌代雄鳴,則家盡也。」
96
 〈一二〉《集解》:鄭玄曰:「肆,祭名。答,問也。」
97
 〈一三〉《集解》:孔安國曰:「言紂棄其賢臣,而尊長逃亡,罪人信用之也。」
98
 〈一四〉《集解》:孔安國曰:「今日戰事,不過六步七步,乃止相齊。言當旅進一心也。」
99
 〈一五〉《集解》:孔安國曰:「伐謂擊刺也。少則四五,多則六七,以為例也。」
100
 〈一六〉《集解》:鄭玄曰:「威武貌。」
101
 〈一七〉《集解》:徐廣曰:「此訓與『螭』同。」
102
 〈一八〉《集解》:鄭玄曰:「禦,彊禦,謂彊暴也。克,殺也。不得暴殺紂師之奔走者,當以為周之役也。」
103
 〈一九〉《集解》:鄭玄曰:「所言且也。」
104
  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一〉以大卒馳帝紂師。〈二〉紂師雖衆,皆無戰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紂師皆倒兵以戰,以開武王。武王馳之,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于鹿臺之上,蒙衣其殊玉,〈三〉自燔于火而死。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諸侯,諸侯畢拜武王,武王乃揖諸侯,〈四〉諸侯畢從。武王至商國,〈五〉商國百姓咸待於郊。於是武王使羣臣告語商百姓曰:「上天降休!」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六〉遂入,至紂死所。武王自射之,三發而后下車,以輕劍擊之,〈七〉以黃鉞斬紂頭,縣大白之旗。已而至紂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經自殺。武王又射三發,擊以劍,斬以玄鉞,〈八〉縣其頭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復軍。
105
 〈一〉《集解》:《周禮》:「環人,掌致師。」鄭玄曰:「致師者,致其必戰之志也。古者將戰,先使勇力之士犯敵焉。」《春秋傳》:「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許伯曰:『吾聞致師者,御靡旌,摩壘而還。』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菆,代御執轡,御下𡯁馬,掉鞅而還。』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
106
 〈二〉《集解》:徐廣曰:「帝,一作『商』。」 《正義》:大卒,謂戎車三百五十乘,士卒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人,有虎賁三千人。
107
 〈三〉《正義》:衣音於旣反。《周書》云:「甲子夕,紂取天智玉琰五,環身以自焚。」注:「天智,玉之善者,縫環其身自厚也。凡焚四千玉也,庶玉則銷,天智玉不銷,紂身不盡也。」
108
 〈四〉《正義》:武王率諸侯伐天子,天子已死,諸侯畢賀,故武王揖諸侯,言先拊循其心也。
109
 〈五〉《正義》:謂至朝歌。
110
 〈六〉《索隱》:武王雖以臣伐君,頗有慚德,不應答商人之拜,太史公失辭耳。尋上文,諸侯畢拜賀武王,武王尚且報揖,無容遂下拜商人。
111
 〈七〉《正義》:《周書》作「輕呂擊之」。輕呂,劍名也。
112
 〈八〉《集解》:《司馬法》曰:「夏執玄鉞。」宋均曰:「玄鉞用鐵,不磨礪。」
113
  其明日,除道,脩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驅。〈一〉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衞武王。旣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二〉衞康叔封布茲,〈三〉召公奭贊采,〈四〉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五〉「殷之末孫季紂,〈六〉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于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114
 〈一〉《集解》:蔡邕獨斷曰:「前驅有九旒雲罕。」東京賦曰:「雲罕九旒。」薛綜曰:「旒,旗名。」
115
 〈二〉《集解》:《周禮》曰:「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鄭玄曰:「鑑,鏡屬也。取月之水,欲得陰陽之絜氣。陳明水以為玄酒。」 《索隱》:明,明水也。舊本皆無「水」字,今本有「水」字者多,亦是也。若惟云「奉明」,其義未見,不知「奉明」何物也。烜音毀。
116
 〈三〉《集解》:徐廣曰:「茲者,籍席之名。諸侯病曰『負茲』。」 《索隱》:茲,一作「苙」,公明草也。言「茲」,舉成器;言「苙」,見絜草也。
117
 〈四〉《正義》:贊,佐也。采,幣也。
118
 〈五〉《正義》:尹佚讀筴書祝文以祭社也。
119
 〈六〉《正義》:《周書》作「末孫受德」。受德,紂字也。
120
  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一〉已而命召公釋箕子之囚。〈二〉命畢公釋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閭。命南宮括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以振貧弱萌隸。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三〉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四〉。命宗祝享祠于軍。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五〉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六〉武王追思先聖王,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七〉黃帝之後於祝,〈八〉帝堯之後於薊,〈九〉帝舜之後於陳,〈一0〉大禹之後於杞。〈一一〉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一二〉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魯。〈一三〉封召公奭於燕。〈一四〉封弟叔鮮於管,〈一五〉弟叔度於蔡。〈一六〉餘各以次受封。
121
 〈一〉《正義》:〈地理志〉云河內,殷之舊都。周旣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邶、鄘、衞是。邶以封紂子武庚;鄘,管叔尹之;衞,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謂之三監。《帝王世紀》云:「自殷都以東為衞,管叔監之;殷都以西為鄘,蔡叔監之;殷都以北為邶,霍叔監之:是為三監。」按:二說各異,未詳也。
122
 〈二〉《集解》:徐廣曰:「釋,一作『原』。」
123
 〈三〉《集解》:徐廣曰:「保,一作『寶』。」
124
 〈四〉《正義》:封,謂益其土及畫疆界。《括地志》云:「比干墓在衞州汲縣北十里二百五十步。」
125
 〈五〉《集解》:孔安國曰:「武功成也。」
126
 〈六〉《集解》:鄭玄曰:「宗彝,宗廟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受物。」
127
 〈七〉《集解》:〈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
128
 〈八〉《正義》:《左傳》云:「祝其,實夾谷。」杜預云:「夾谷卽祝其也。」服虔云:「東海郡祝其縣也。」
129
 〈九〉《集解》:〈地理志〉燕國有薊縣。
130
 〈一0〉《正義》:《括地志》云:「陳州宛丘縣在陳城中,卽古陳國也。帝舜後遏父為周武王陶正,武王賴其器用,封其子媯滿於陳,都宛丘之側。」
131
 〈一一〉《正義》:《括地志》云:「汴州雍丘縣,古杞國。〈地理志〉云古杞國理此城。周武王封禹後於杞,號東樓公,二十一代為楚所滅。」
132
 〈一二〉《集解》:《爾雅》曰:「水出其前而左曰營丘。」郭璞曰:「今齊之營丘,淄水過其南及東。」 《正義》:《水經注》今臨菑城中有丘云。靑州臨淄縣古營丘之地,呂望所封齊之都也。營丘在縣北百步外城中。《輿地志》云秦立為縣,城臨淄水故曰臨淄也。
133
 〈一三〉《集解》:應劭曰:「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里。」 《正義》:《帝王世紀》云:「炎帝自陳營都於魯曲阜。黃帝自窮桑登帝位,後徙曲阜。少昊邑于窮桑,以登帝位,都曲阜。顓頊始都窮桑,徙商丘。」窮桑在魯北,或云窮桑卽曲阜也。又為大庭氏之故國,又是商奄之地。皇甫謐云:「黃帝生於壽丘,在魯城東門之北。居軒轅之丘,(於)《山海經》云『此地窮桑之際,西射之南』是也。」《括地志》云:「兗州曲阜縣外城卽周公旦子伯禽所築古魯城也。」
134
 〈一四〉《正義》:封帝堯之後於薊,封召公奭於燕,觀其文稍似重也。《水經注》云薊城內西北隅有薊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在幽州漁陽縣東南六十里。徐才宗《國都城記》云周武王封召公奭於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國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薊、燕二國俱武王立,因燕山、薊丘為名,其地足自立國。薊微燕盛,乃幷薊居之,薊名遂絕焉。今幽州薊縣,古燕國也。
135
 〈一五〉《正義》:《括地志》云:「鄭州管城縣外城,古管國城也,周武王弟叔鮮所封。」
136
 〈一六〉《正義》:《括地志》云:「豫州北七十里上蔡縣,古蔡國,武王封弟叔度於蔡是也。縣東十里有蔡岡,因名也。」
137
  武王徵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一〉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二〉周公旦卽王所,曰:「曷為不寐?」王曰:「告女:維天不饗殷,自發未生於今六十年,麋鹿在牧,〈三〉蜚鴻滿野〈四〉。天不享殷,乃今有成。〈五〉維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顯亦不賓滅,〈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王曰:「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惡,貶從殷王受。〈七〉日夜勞來〈八〉定我西土,〈九〉我維顯服,及德方明。〈一0〉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一一〉我南望三塗,北望嶽鄙,顧詹有河〈一二〉,粵詹雒、伊,毋遠天室。」〈一三〉營周居于雒邑而後去〈一四〉。縱馬於華山之陽,〈一五〉放牛於桃林之虛;〈一六〉偃干戈,振兵釋旅:〈一七〉示天下不復用也。
138
 〈一〉《正義》:《括地志》云:「豳州三水縣西十里有豳原,周先公劉所都之地也。豳城在此原上,因公為名。」按:蓋武王登此城望商邑。
139
 〈二〉《正義》:周,鎬京也。武王伐紂,還至鎬京,憂未定天之保安,故自夜不得寐也。
140
 〈三〉《集解》:徐廣曰:「此事出《周書》及隨巢子,云『夷羊在牧』。牧,郊也。夷羊,怪物也。」
141
 〈四〉《索隱》:按:高誘曰「蜚鴻,蠛蠓也」。言飛蟲蔽田滿野,故為災,非是鴻鴈也。隨巢子作「飛拾」,飛拾,蟲也。 《正義》:蜚音飛,古「飛」字也。於今猶當今。於今六十年,從帝乙十年至伐紂年也。麋鹿在牧,喻讒佞小人在朝位也。飛鴻滿野,喻忠賢君子見放棄也。言紂父帝乙立後,殷國益衰,至伐紂六十年閒,諂佞小人在於朝位,忠賢君子放遷於野。故《詩》云「鴻鴈于飛,肅肅其羽,之子于征,劬勞于野」。毛萇云「之子,侯伯卿士也。」鄭玄云「鴻鴈知避陰陽寒暑,喻民知去無道就有道」。
142
 〈五〉《索隱》:言上天不歆享殷家,故見災異,我周今乃有成王業者也。
143
 〈六〉《集解》:徐廣曰:「一云『不顧亦不賓成』,一又云『不顧亦不恤』也。」 《索隱》:言天初建殷國,亦登進名賢之人三百六十夫,旣無非大賢,未能興化致理,故殷家不大光昭,亦不卽擯滅,以至于今也。亦見《周書》及《隨巢子》,頗復脫錯。而劉氏音破六為古,其字義亦無所通。徐廣云一本作「不顧亦不賓成」,蓋是學者以《周書》及《隨巢》不同,逐音改易耳。《隨巢子》曰「天鬼不顧亦不賓滅」,天鬼卽天神也。
144
 〈七〉《索隱》:言今悉求取夫惡人不知天命不順周家者,咸貶責之,與紂同罪,故曰「貶從殷王受」。
145
 〈八〉《集解》:徐廣曰:「一云『肯來』。」
146
 〈九〉《索隱》:八字連作一句讀。
147
 〈一0〉《正義》:服,事也。武王答周公云,定知天之安保我位,得依天之宮室,退除殷紂之惡,日夜勞民,又安定我之西土。我維明於事,及我之德敎施四方明行之,乃可至於寢寐也。自此已上至「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問之,故先書。
148
 〈一一〉《集解》:徐廣曰:「夏居河南,初在陽城,後居陽翟。」 《索隱》: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無險固,是有夏之舊居。 《正義》:《括地志》云「自禹至太康與唐、虞皆不易都城」,然則居陽城為禹避商均時,非都之也。《帝王世紀》云:「禹封夏伯,今河南陽翟是。」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括地志》云:「故鄩城在洛州鞏縣西南五十八里也。」
149
 〈一二〉《集解》:徐廣曰:「《周書》度邑曰『武王問太公曰,吾將因有夏之居也,南望過于三塗,北詹望于有河』。」 《索隱》:杜預云三塗在陸渾縣南。嶽,蓋河北太行山。鄙,都鄙,謂近嶽之邑。度邑,《周書》篇名。度音徒各反。 《正義》:《括地志》云:「太行、恆山連延,東北接碣石,西北接嶽山。」言北望太行、恆山之邊鄙都邑也。又「晉州霍山一名太岳,在洛西北,恆山在洛東北」。二說皆通。
150
 〈一三〉《正義》:粵者,審愼之辭也。言審愼瞻雒、伊二水之陽,無遠離此為天室也。
151
 〈一四〉《正義》:《括地志》云:「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本郟鄏,周公新築,在洛州河南縣北九里苑內東北隅。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至敬王乃遷都成周,至赧王又居王城也。《帝王世紀》云『王城西有郟鄏陌』。《左傳》云『成王定鼎於郟鄏』。京相璠《地名》云『郟,山名。鄏,邑名』。」
152
 〈一五〉《正義》:華山在華陰縣南八里。山南曰陽也。
153
 〈一六〉《集解》:孔安國曰:「桃林在華山東。」 《正義》:《括地志》云:「桃林在陝州桃林縣西。《山海經》云『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廣員三百里,中多馬,湖水出焉,北流入河也』。」
154
 〈一七〉《集解》:《公羊傳》曰:「入曰振旅。」
155
  武王已克殷,後二年,問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惡,以存〈一〉亡國宜告。〈二〉武王亦醜,故問以天道。
156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前』。」
157
 〈二〉《索隱》:六字連一句讀。 《正義》:箕子殷人,不忍言殷惡,以周國之所宜言告武王,為洪範九類,武王以類問天道。
158
  武王病。天下未集,羣公懼,穆卜,〈一〉周公乃祓齋,〈二〉自為質,〈三〉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四〉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159
 〈一〉《集解》:孔安國曰:「穆,敬也。」
160
 〈二〉《正義》:祓音廢,又音拂。齋音札皆反。祓謂除不祥求福也。
161
 〈三〉《正義》:音至。周公祓齋,自以贄幣告三王,請代武王,武王病乃瘳也。
162
 〈四〉《集解》:徐廣曰:「封禪《書》曰:『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寧而崩』。」皇甫謐曰:「武王定位元年歲在乙酉,六年庚寅崩。」駰按:《皇覽》曰「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長安鎬聚東社中也」。 《正義》:《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畢原上也。」
163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羣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一〉頗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衞康叔。〈二〉晉唐叔得嘉穀,〈三〉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于兵所。〈四〉周公受禾東土,魯天子之命。〈五〉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六〉,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誥〉、〈梓材〉,〈七〉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孫守真按:執行,同義複詞。∴行政=執政→攝政。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孫守真按:反=返,字形結構換部首。北面就羣臣之位。
164
 〈一〉《正義》:今宋州也。
165
 〈二〉《正義》:《尚書·洛誥》云:「我卜瀍水東,亦惟洛食,以居邶、鄘、衞之衆。」又多士篇序云:「成周旣成,遷殷頑民。」按:是為東周,古洛陽城也。《括地志》云:「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築,卽成周城也。《輿地志》云『以周地在王城東,故曰東周。敬王避子朝亂,自洛邑東居此。以其迫阨不受王都,故壞翟泉而廣之』。」按:武王滅殷國為邶、鄘、衞,三監尹之。武庚作亂,周公滅之,徙三監之民於成周,頗收其餘衆,以封康叔為衞侯,卽今衞州是也。孔安國云「以三監之餘民,國康叔為衞侯。周公懲其數叛,故使賢母弟主之」也。
166
 〈三〉《集解》:鄭玄曰:「二苗同為一穗。」
167
 〈四〉《集解》:徐廣曰:「歸,一作『餽』。」
168
 〈五〉《集解》:徐廣曰:「《尚書》序云『旅天子之命』。」
169
 〈六〉《集解》:孔安國曰:「封命之書。」
170
 〈七〉《集解》:孔安國曰:「告康叔以為政之道,亦如梓人之治材也。」
171
  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旣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一〉遷其君薄姑。〈二〉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三〉作〈多方〉。〈四〉旣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五〉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六〉成王旣伐東夷,息愼來賀,王賜榮伯作〈賄息愼之命〉。〈七〉
172
 〈一〉《集解》:鄭玄曰:「奄國在淮夷之北。」 《正義》:奄音於險反。《括地志》云:「泗(水)〔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卽淮夷也。兗州曲阜縣奄里,卽奄國之地也。」
173
 〈二〉《集解》:馬融曰:「齊地。」 《正義》:《括地志》云:「薄姑故城在靑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薄姑氏,殷諸侯,封於此,周滅之也。」
174
 〈三〉《正義》:伐奄歸鎬京也。
175
 〈四〉《集解》:孔安國曰:「告衆方天下諸侯。」
176
 〈五〉《集解》:孔安國曰:「言周家設官分職用人之法。」《古文尚書》序,《周官》,書篇名。
177
 〈六〉《集解》:何休曰:「頌聲者,太平歌頌之聲,帝王之高致也。」
178
 〈七〉《集解》:孔安國曰:「賄,賜也。」馬融曰:「榮伯,周同姓,畿內諸侯,為卿大夫也。」
179
  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一〉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旣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二〉太子釗遂立,是為康王。康王卽位,遍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誥〉。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三〉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周郊,〈四〉作〈畢命〉。
180
 〈一〉《正義》:釗音招,又古堯反。任,而針反。
181
 〈二〉《集解》:鄭玄曰:「臨終出命,故謂之顧。顧,將去之意也。」
182
 〈三〉《集解》:應劭曰:「錯,置也。民不犯法,無所置刑。」
183
 〈四〉《集解》:孔安國曰:「分別民之居里,異其善惡也。成定東周郊境,使有保護也。」
184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一〉立昭王子滿,是為穆王。穆王卽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二〉申誡〈三〉太僕〈四〉國之政,作臩命。〈五〉復寧。
185
 〈一〉《正義》:《帝王世紀》云:「昭王德衰,南征,濟于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諱之。」
186
 〈二〉《集解》:孔安國曰:「伯冏,臣名也。」
187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部』。」
188
 〈四〉《集解》:應劭曰:「太僕,周穆王所置。蓋太御衆僕之長,中大夫也。」
189
 〈五〉《正義》:《尚書》序云:「穆王令伯臩為太僕正。」應劭云:「太僕,周穆王所置。蓋太御衆僕之長,中大夫也。」
190
  穆王將征犬戎,〈一〉祭公謀父諫曰:〈二〉「不可。先王燿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三〉是故周文公之頌曰:〈四〉『載戢干戈,載櫜弓矢,〈五〉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六〉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鄕,〈七〉以文脩之,使之務利而辟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八〉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九〉棄稷不務,〈一0〉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閒。不敢怠業,時序其德,遵脩其緒,〈一一〉脩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一二〉至于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無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不忍,訢載武王,以致戎于商牧。〈一三〉是故先王非務武也,勸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衞賓服,〈一四〉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一五〉侯服者祀,〈一六〉賓服者享,〈一七〉要服者貢,〈一八〉荒服者王。〈一九〉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順祀也,〈二0〉有不祭則脩意,〈二一〉有不祀則脩言,〈二二〉有不享則脩文,〈二三〉有不貢則脩名,〈二四〉有不王則脩德,〈二五〉序成而有不至則脩刑。〈二六〉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命,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有不至,則增脩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二七〉犬戎氏以其職來王,〈二八〉天子曰〈二九〉『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三0〉吾聞犬戎樹敦,〈三一〉率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191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畎』。」
192
 〈二〉《集解》:韋昭曰:「祭,畿內之國,周公之後,為王卿士。謀父,字也。」 《正義》:《括地志》云:「故祭城在鄭州管城縣東北十五里,鄭大夫祭仲邑也。釋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倉,周公後所封也』。」
193
 〈三〉《集解》:韋昭曰:「震,懼也。」
194
 〈四〉《集解》:韋昭曰:「文公,周公旦之謚。」
195
 〈五〉《集解》:唐固曰:「櫜,韜也。」
196
 〈六〉《集解》:韋昭曰:「言武王常求美德,故陳其功於是夏而歌之。信哉武王能保此時夏之美。樂章大者曰夏。」
197
 〈七〉《集解》:韋昭曰:「鄕,方也。」
198
 〈八〉《集解》:韋昭曰:「謂棄與不窋也。」唐固曰:「父子相繼曰世。」
199
 〈九〉《正義》:謂太康也。
200
 〈一0〉《正義》:言太康棄廢稷官。
201
 〈一一〉《集解》:徐廣曰:「遵,一作『選』。」
202
 〈一二〉《正義》:前人謂后稷也。言不窋亦世載德,不忝后稷。及文王、武王,無不務農事。
203
 〈一三〉《正義》:紂近郊地,名牧野。
204
 〈一四〉《集解》:韋昭曰:「此總言之也。侯,侯圻;衞,衞圻也。」
205
 〈一五〉《集解》:韋昭曰:「供日祭。」
206
 〈一六〉《集解》:韋昭曰:「供月祀。」
207
 〈一七〉《集解》:韋昭曰:「供時享。」
208
 〈一八〉《集解》:韋昭曰:「供歲貢。」
209
 〈一九〉《集解》:韋昭曰:「王,王事天子也。《詩》曰:『莫敢不來王』。」
210
 〈二0〉《集解》:徐廣曰:「外傳云『先王之訓』。」
211
 〈二一〉《集解》:韋昭曰:「先脩志意以自責也。畿內近,知王意也。」
212
 〈二二〉《集解》:韋昭曰:「言號令也。」
213
 〈二三〉《集解》:韋昭曰:「文,典法也。」
214
 〈二四〉《集解》:韋昭曰:「名謂尊卑職貢之名號也。」
215
 〈二五〉《集解》:韋昭曰:「遠人不服,則脩文德以來之。」
216
 〈二六〉《集解》:韋昭曰:「序成,謂上五者次序已成,有不至則有刑罰也。」
217
 〈二七〉《集解》:徐廣曰:「犬戎之君。」
218
 〈二八〉《正義》:賈逵云:「大畢,伯士,犬戎氏之二君也。白狼,白鹿,犬戎之職貢也。」按:大畢、伯士終後,犬戎氏常以其職來王。
219
 〈二九〉《正義》:祭公申穆王之意,故云「天子曰」。
220
 〈三0〉《正義》:幾音祈。
221
 〈三一〉《集解》:徐廣曰:「樹,一作『樕』。」駰按:韋昭曰「樹,立也。言犬戎立性敦篤也」。
222
  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一〉王曰:「吁,來!有國有土,告汝祥刑。〈二〉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其人,〈三〉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與?〈四〉兩造具備,〈五〉師聽五辭〈六〉。五辭簡信,正於五刑。〈七〉五刑不簡,正於五罰。〈八〉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九〉五過之疵,官獄內獄,閱實其罪,〈一0〉惟鈞其過。〈一一〉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一二〉簡信有衆,惟訊有稽。〈一三〉無簡不疑,共嚴天威。〈一四〉黥辟疑赦,其罰百率,〈一五〉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灑〈一六〉,閱實其罪。臏辟疑赦,其罰倍差,〈一七〉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五〈一八〉百率,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率,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臏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命曰甫刑。
223
 〈一〉《集解》:鄭玄曰:「書說云周穆王以甫侯為相。」
224
 〈二〉《集解》:孔安國曰:「告汝善用刑之道也。」
225
 〈三〉《集解》:王肅曰:「訓以安百姓之道,當何所選擇乎?非當選擇賢人乎?」
226
 〈四〉《集解》:孔安國曰:「當何所敬,非唯五刑乎?當何所居,非唯及世輕重所宜乎?」
227
 〈五〉《集解》:徐廣曰:「造,一作『遭』。」
228
 〈六〉《集解》:孔安國曰:「兩謂囚證。造,至也。兩至具備,則衆獄官聽其入五刑辭。」 《正義》:《漢書》刑法志云:「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周禮》云「辭不直則言繁,目不直則視眊,耳不直則對答惑,色不直則貌赧,氣不直則數喘」也。
229
 〈七〉《集解》:孔安國曰:「五辭簡核,信有罪驗,則正之於五刑矣。」
230
 〈八〉《集解》:孔安國曰:「不簡核。謂不應五刑,當正五罰,出金贖罪也。」
231
 〈九〉《集解》:孔安國曰:「不服,不應罰也。正於五過,從赦免之。」
232
 〈一0〉《集解》:孔安國曰:「使與罰名相當。」 《索隱》:按:呂刑云「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今此似闕少,或從省文。
233
 〈一一〉《集解》:馬融曰:「以此五過出入人罪,與犯法者等。」
234
 〈一二〉《集解》:孔安國曰:「刑疑赦從罰,罰疑赦從免,其當淸察,能得其理也。」
235
 〈一三〉《集解》:孔安國曰:「簡核誠信,有合衆心,惟察其貌,有所考合,重之至也。」 《索隱》:訊,依《尚書》音貌也。
236
 〈一四〉《集解》:孔安國曰:「無簡核誠信,不聽治其獄,當嚴敬天威,無輕用刑。」
237
 〈一五〉《集解》:徐廣曰:「率卽鍰也,音刷。」孔安國曰:「六兩曰鍰。鍰,黃鐵也。」 《索隱》:鍰,黃鐵。鋝亦六兩,故馬融曰「鋝,量名,與呂刑鍰同」。舊本「率」亦作「選」。
238
 〈一六〉《集解》:徐廣曰:「一作『蓰』。五倍曰蓰。」孔安國曰:「倍百為二百鍰也。」 《索隱》:灑音戾。蓰音所解反。
239
 〈一七〉《集解》:馬融曰:「倍二百為四百鍰也。差者,又加四百之三分一,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 《正義》: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鍰二兩也。宮刑,其罰五百,臏刑旣輕,其數豈加?故孔、馬之說非也。
240
 〈一八〉《集解》:徐廣曰:「一作『六』。」
241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一〉共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二〉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三〉夫獸三為羣,人三為衆,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羣,〈四〉公行不下衆,〈五〉王御不參一族。〈六〉夫粲,美之物也。衆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之小醜乎!小醜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共王滅密。共王崩,子懿王䓤立。〈七〉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八〉
242
 〈一〉《索隱》:《系本》作「伊扈」。
243
 〈二〉《集解》:韋昭曰:「康公,密國之君,姬姓也。」 《正義》:《括地志》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東接縣城,故密國也。」
244
 〈三〉《集解》:《列女傳》曰:「康公母,姓隗氏。」
245
 〈四〉《正義》:曹大家云:「羣,衆,粲,皆多之名也。田獵得三獸,王不盡收,以其害深也。」
246
 〈五〉《正義》:曹大家云:「公,諸侯也。公之所行與衆人共議也。」
247
 〈六〉《集解》:韋昭云:「御,婦官也。參,三也。一族,一父子也。故取姪娣以備三,不參一族之女也。」
248
 〈七〉《索隱》:《系本》作「堅」。
249
 〈八〉《索隱》:宋忠曰:「懿王自鎬徙都犬丘,一曰廢丘,今槐里是也。時王室衰,始作詩也。」
250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孝王崩,諸侯復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一〉
251
 〈一〉《正義》:紀年云:「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帝王世紀》云「十六年崩」也。
252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厲王卽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一〉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不備大難。以是敎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二〉,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三〉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于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253
 〈一〉《正義》:芮伯也。
254
 〈二〉《集解》:韋昭曰:「極,中也。」
255
 〈三〉《集解》:唐固曰:「言文王布錫施利,以載成周道也。」
256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一〉「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衞巫,〈二〉使監謗者,〈三〉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四〉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五〉瞽獻曲,〈六〉史獻書,〈七〉師箴,〈八〉瞍賦,〈九〉矇誦,〈一0〉百工諫,庶人傳語,〈一一〉近臣盡規,〈一二〉親戚補察,〈一三〉瞽史敎誨,〈一四〉耆艾脩之,〈一五〉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一六〉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一七〉
257
 〈一〉《集解》:韋昭曰:「召康公之後穆公虎,為王卿士也。」
258
 〈二〉《集解》:韋昭曰:「衞國之巫也。」
259
 〈三〉《正義》:監音口銜反。監,察也。以巫人神靈,有謗毀必察也。
260
 〈四〉《集解》:韋昭曰:「以目相盻而已。」
261
 〈五〉《正義》:上詩風刺。
262
 〈六〉《集解》:韋昭曰:「曲,樂曲。」
263
 〈七〉《正義》:史,太史也。上書諫。
264
 〈八〉《正義》:音針。師,樂太師也。上箴戒之文。
265
 〈九〉《集解》:韋昭曰:「無眸子曰瞍。賦公卿列士所獻詩也。」
266
 〈一0〉《集解》:韋昭曰:「有眸子而無見曰矇。《周禮》矇主弦歌,諷誦箴諫之語也。」
267
 〈一一〉《集解》:韋昭曰:「庶人卑賤,見時得失,不得達,傳以語王。」 《正義》:傳音逐緣反。庶人微賤,見時得失,不得上言,乃在街巷相傳語。
268
 〈一二〉《集解》:韋昭曰:「近臣,驂僕之屬。」
269
 〈一三〉《正義》:言親戚補王過失,及察是非也。
270
 〈一四〉《集解》:韋昭曰:「瞽,樂太師。史,太史也。」
271
 〈一五〉《集解》:韋昭曰:「耆艾,師傅也。脩理瞽史之敎,以聞於王。」
272
 〈一六〉《集解》:唐固曰:「下平曰衍,有溉曰沃。」
273
 〈一七〉《集解》:韋昭曰:「彘,晉地,漢為縣,屬河東,今曰永安。」 《正義》:《括地志》云:「晉州霍邑縣本漢彘縣,後改彘曰永安。從鄗犇晉也。」
274
  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讎而懟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讎懟,〈一〉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275
 〈一〉《集解》:韋昭曰:「在危險之中。」
276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一〉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卽位,二相輔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277
 〈一〉《索隱》:共音如字。若《汲冢紀年》則云「共伯和干王位」。共音恭。共,國;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攝王政,故云「干王位」也。 《正義》:共音巨用反。韋昭云:「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脩政事,號曰共和也。」魯連子云:「衞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子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號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復歸國于衞也。」世家云:「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自殺,衞人因葬釐侯旁,謚曰共伯,而立和為衞侯,是為武公。」按:此文共伯不得立,而和立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年歲又不相當,年表亦同,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
278
  宣王不脩籍於千畝,〈一〉虢文公諫曰〈二〉不可,〈三〉王弗聽。三十九年,戰于千畝,〈四〉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五〉
279
 〈一〉《正義》:應劭云:「古者天子耕籍田千畝,為天下先。」瓚曰:「籍,蹈籍也。」按:宣王不脩親耕之禮也。
280
 〈二〉《集解》:賈逵曰:「文公,文王母弟虢仲之後,為王卿士也。」韋昭曰:「文公,虢叔之後,西虢也。宣王都鎬,在畿內也。」 《正義》:《括地志》云:「虢故城在岐州陳倉縣東(西)〔四〕十里。」又云:「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
281
 〈三〉《索隱》:《國語》曰:「虢文公諫曰『夫人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人之繁庶於是乎生,事之共給於是乎在』。」事具載《國語》。
282
 〈四〉《索隱》:地名也,在西河介休縣。
283
 〈五〉《集解》:韋昭曰:「西夷別種,四嶽之後也。」
284
  宣王旣亡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一〉仲山甫諫曰:〈二〉「民不可料也。」宣王不聽,卒料民。
285
 〈一〉《集解》:韋昭曰:「敗於姜戎時所亡也。南國,江漢之閒。料,數也。」唐固曰:「南國,南陽也。」
286
 〈二〉《正義》:毛萇云:「仲山甫,樊穆仲也。」《括地志》云:「漢樊縣城在兗州瑕丘縣西南三十五里,古樊國,仲山甫所封也。」
287
  四十六年,宣王崩,〈一〉子幽王宮湦立。〈二〉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三〉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四〉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五〉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六〉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塡陰也。〈七〉陽失而在陰,〈八〉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九〉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一0〉河竭而商亡。〈一一〉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川竭必山崩。〈一二〉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一三〉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
288
 〈一〉《正義》:周《春秋》云:「宣王殺杜伯而無辜,後三年,宣王會諸侯田于圃,日中,杜伯起於道左,衣朱衣冠,操朱弓矢,射宣王,中心折脊而死。」《國語》云:「杜伯射王於鄗。」
289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生』。」
290
 〈三〉《集解》:徐廣曰:「涇、渭、洛也。」駰按:韋昭云「西周鎬京地震動,故三川亦動」。 《正義》:按:涇渭二水在雍州北。洛水一名漆沮,在雍州東北,南流入渭。此時以王城為東周,鎬京為西周。
291
 〈四〉《集解》:韋昭曰:「伯陽父,周大夫也。」唐固曰:「伯陽父,周柱下史《老子》也。」
292
 〈五〉《集解》:韋昭曰:「過,失也。言民不敢斥王者也。」
293
 〈六〉《集解》:韋昭曰:「蒸,升也。陽氣在下,陰氣迫之,使不能升也。」
294
 〈七〉《集解》:韋昭曰:「為陰所鎭笮也。」
295
 〈八〉《集解》:韋昭曰:「在陰下也。」
296
 〈九〉《集解》:韋昭曰:「水土氣通為演。演猶潤也。演則生物,民得用之。」
297
 〈一0〉《集解》:韋昭曰:「禹都陽城,伊、洛所近也。」
298
 〈一一〉《集解》:韋昭曰:「商人都衞,河水所經也。」
299
 〈一二〉《集解》:韋昭曰:「水泉不潤,枯朽而崩也。」
300
 〈一三〉《集解》:韋昭曰:「數起於一,終於十,十則更,故曰紀也。」
301
  三年,幽王嬖愛襃姒。〈一〉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后。後幽王得襃姒,愛之,欲廢申后,幷去太子宜臼,以襃姒為后,以伯服為太子。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二〉「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余,襃之二君。」〈三〉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四〉於是布幣而策告之,〈五〉龍亡而漦在,櫝而去之。〈六〉夏亡,傳此器殷。殷亡,又傳此器周。比三代,莫敢發之,至厲王之末,〈七〉發而觀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八〉漦化為玄黿,以入王後宮。〈九〉後宮之童妾旣齔而遭之,〈一0〉旣笄而孕,〈一一〉無夫而生子,懼而棄之。宣王之時童女謠曰:「檿弧箕服,實亡周國。」〈一二〉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之。逃於道,而見鄕者後宮童妾所弃妖子〈一三〉出於路者,〈一四〉聞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婦遂亡,犇於襃。襃人有罪,請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一五〉以贖罪。弃女子出於襃,是為襃姒。當幽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后及太子,以襃姒為后,伯服為太子。〈一六〉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柰何!」
302
 〈一〉《索隱》:襃,國名,夏同姓,姓姒氏。禮婦人稱國及姓。其女是龍漦妖子,為人所收,襃人納之于王,故曰襃姒。 《正義》:《括地志》云:「襃國故城在梁州襃城縣東二百步,古襃國也。」
303
 〈二〉《正義》:諸國皆有史以記事,故曰《史記》。
304
 〈三〉《集解》:虞翻曰:「龍自號襃之二先君也。」
305
 〈四〉《集解》:韋昭曰:「漦,龍所吐沫。沫,龍之精氣也。」
306
 〈五〉《集解》:韋昭曰:「以簡策之書告龍,而請其漦也。」
307
 〈六〉《集解》:韋昭曰:「櫝,匱也。」
308
 〈七〉《集解》:虞翻曰:「末年,王流彘之歲。」
309
 〈八〉《集解》:韋昭曰:「譟,讙呼也。」唐固曰:「羣呼曰譟。」
310
 〈九〉《索隱》:亦作「蚖」,音元。玄蚖,蜤蜴也。
311
 〈一0〉《集解》:韋昭曰:「毀齒曰齔。女七歲而毀齒也。」
312
 〈一一〉《正義》:笄音雞。《禮記》云:「女子許嫁而笄。」鄭玄云:「笄,今簪。」
313
 〈一二〉《集解》:韋昭曰:「山桑曰檿。弧,弓也。箕,木名。服,矢房也。」
314
 〈一三〉《集解》:徐廣曰:「妖,一作『夭』。夭,幼少也。」
315
 〈一四〉《正義》:夫婦賣檿弧者,宣王欲執戮之,遂逃于路,遇此妖子,哀而收之。
316
 〈一五〉《正義》:《國語》云:「周幽王伐有襃,襃人以襃姒女焉,與虢石甫比也。」
317
 〈一六〉《索隱》:《左傳》所謂「攜王奸命」是也。
318
  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烽〈一〉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319
 〈一〉《正義》:峰遂二音。晝日燃烽以望火煙,夜舉燧以望火光也。烽,土魯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舉之。
320
  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一〉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二〉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三〉虜襃姒,盡取周賂而去。〈四〉於是諸侯乃卽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
321
 〈一〉《集解》:徐廣曰:「佞,一作『諂』。」
322
 〈二〉《索隱》:繒,國名,夏同姓。 《正義》:繒,自陵反。《國語》云「繒,姒姓,夏禹後」。《括地志》云:「繒縣在沂州承縣,古侯國,禹後。」
323
 〈三〉《索隱》:在新豐縣南,故驪戎國也。舊音黎。徐廣音力知反。 《正義》:《括地志》云:「驪山在雍州新豐縣南十六里。《土地記》云驪山卽藍田山。」按:驪山之陽卽藍田山。
324
 〈四〉《集解》:《汲冢紀年》曰:「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正義》:按:汲冢書,晉咸和五年汲郡汲縣發魏襄王冢,得古書冊七十五卷。
325

  平王立,東遷于雒邑,〈一〉辟戎寇。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幷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二〉
326
 〈一〉《正義》:卽王城也。平王以前號東都,至敬王以後及戰國為西周也。
327
 〈二〉《集解》:《周禮》曰:「九命作伯。」鄭衆云:「長諸侯為方伯。」
328
  四十九年,魯隱公卽位。
329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一〉蚤死,立其子林,是為桓王。桓王,平王孫也。
330
 〈一〉《正義》:音甫。
331
  桓王三年,鄭莊公朝,桓王不禮。〈一〉五年,鄭怨,與魯易許田。許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二〉八年,魯殺隱公,〈三〉立桓公。十三年,伐鄭,〈四〉鄭射傷桓王,桓王去歸。〈五〉
332
 〈一〉《索隱》:在魯隱公六年。
333
 〈二〉《索隱》:《左傳》鄭伯以璧假許田,卒易祊。祊是鄭祀太山之田,許是魯朝京師之湯沐邑,有周公廟,鄭以其近,故易取之。此云「許田天子用事太山田」,誤。 《正義》:杜預云:「成王營王城,有遷都之志,故賜周公許田,以為魯國朝宿之邑,後世因而立周公別廟焉。鄭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鄭,有助祭泰山湯沐邑在祊。鄭以天子不能復巡狩,故欲以祊易許田,各從本國所近之宜也。恐魯以周公別廟為疑,故云已廢泰山之祀,而欲為魯祀周公,遜辭以求也。」《括地志》云:「許田在許州許昌縣南四十里,有魯城,周公廟在城中。祊田在沂州費縣東南。」按:宛,鄭大夫。
334
 〈三〉《正義》:子允令公子翬殺隱公也。
335
 〈四〉《索隱》:在魯桓五年。
336
 〈五〉《索隱》:《左傳》繻葛之役,祝聃射王中肩是也。
337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莊王佗立。莊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一〉辛伯告王,〈二〉王殺周公。〈三〉王子克奔燕。〈四〉
338
 〈一〉《集解》:賈逵曰:「莊王弟子儀也。」
339
 〈二〉《集解》:賈逵曰:「辛伯,周大夫也。」
340
 〈三〉《索隱》:《左傳》曰:「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后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不從,故及於難。」然周公阿先王旨,自取誅夷,辛伯正君臣之義,卒安王業,二卿優劣誠可識也。
341
 〈四〉《正義》:杜預云:「南燕,姞姓也。」
342
  十五年,莊王崩,子釐王〈一〉胡齊立。釐王三年,齊桓公始霸。
343
 〈一〉《正義》:釐音僖。
344
  五年,釐王崩,子惠王閬立。〈一〉惠王二年。初,莊王嬖姬姚,〈二〉生子穨,〈三〉穨有寵。及惠王卽位,奪其大臣園以為囿,〈四〉故大夫邊伯等五人作亂,〈五〉謀召燕、衞師,〈六〉伐惠王。惠王犇溫,〈七〉已居鄭之櫟。〈八〉立釐王弟穨為王。樂及遍舞,〈九〉鄭、虢君怒。四年,鄭與虢君伐殺王穨,〈一0〉復入惠王。惠王十年,賜齊桓公為伯。
345
 〈一〉《索隱》:《系本》名毋涼。 《正義》:謐作「毋涼」也。
346
 〈二〉《正義》:杜預云:「姚姓也。」
347
 〈三〉《索隱》:莊王子,釐王弟,惠王之叔父也。
348
 〈四〉《集解》:《左傳》曰大臣,蒍國也。
349
 〈五〉《集解》:《左傳》曰五人者,蒍國,邊伯、詹父、子禽、祝跪也。
350
 〈六〉《正義》:南燕,滑州胙城。衞,澶州衞南也。
351
 〈七〉《正義》:《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桓王奪蘇子十二邑與鄭,故蘇子同五大夫伐惠王。溫,十二邑之一也。杜預云河內溫縣也。
352
 〈八〉《集解》:服虔曰:「櫟,鄭大都。」 《正義》:杜預云:「櫟,今河南陽翟縣也。」
353
 〈九〉《集解》:賈逵曰:「遍舞,皆舞六代之樂也。」
354
 〈一0〉《正義》:賈逵云:「鄭厲公突、虢公林父也。」
355
  二十五年,惠王崩,子襄王鄭立。襄王母蚤死,後母曰惠后〈一〉。惠后生叔帶,〈二〉有寵於惠王,襄王畏之。三年,叔帶與戎、翟謀伐襄王,襄王欲誅叔帶,叔帶奔齊。齊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晉。〈三〉王以上卿禮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四〉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五〉陪臣敢辭。」〈六〉王曰:「舅氏,余嘉乃勳,〈七〉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禮而還。〈八〉九年,齊桓公卒。十二年,叔帶復歸于周。〈九〉
356
 〈一〉《集解》:《左傳》曰:「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也。」 《正義》:按:陳國,舜後,媯姓也。
357
 〈二〉《索隱》:惠王子,襄王弟,封於甘,故《左傳》稱甘昭公。 《正義》:惠王子,襄王弟,封之於甘。《括地志》云:「故甘城在洛州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左傳》云甘昭公,王子叔帶也。洛陽記云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甘水出焉,北流入洛。山上有甘城,卽甘公菜邑也。」
358
 〈三〉《集解》:服虔曰:「戎伐周,晉伐戎救周,故和也。」
359
 〈四〉《集解》:杜預曰:「國子,高子,天子所命為齊守臣,皆上卿也。」
360
 〈五〉《集解》:賈逵曰:「節,時也。」王肅曰:「《春秋》聘享之節也。」
361
 〈六〉《集解》:服虔曰:「陪,重也。諸侯之臣於天子,故曰陪臣。」
362
 〈七〉《集解》:賈逵曰:「舅氏,言伯舅之使也。」 《正義》:武王娶太公女為后,故呼舅氏,遠言之,我善汝有平戎之功勳。
363
 〈八〉《正義》:杜預云:「管仲不敢以職自高,卒受本位之禮也。」
364
 〈九〉《集解》:《左傳》曰:「王召之。」
365
  十三年,鄭伐滑,〈一〉王使游孫、伯服請滑,〈二〉鄭人囚之。鄭文公怨惠王之入不與厲公爵,〈三〉又怨襄王之與衞滑,〈四〉故囚伯服。王怒,將以翟伐鄭。富辰諫曰:〈五〉「凡我周之東徙,晉、鄭焉依。子穨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怨棄之!」王不聽。十五年,王降翟師以伐鄭。王德翟人,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平、桓、莊、惠皆受鄭勞,王棄親親翟,不可從。」王不聽。十六年,王絀翟后,翟人來誅,殺譚伯。〈六〉富辰曰:「吾數諫不從。如是不出,王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
366
 〈一〉《集解》:賈逵曰:「滑,姬姓之國。」駰按:《左傳》曰「滑人叛鄭而服於衞」也。 《正義》:杜預云滑國都費,河南緱氏縣,為秦所滅,時屬鄭、晉,後屬周。事在魯釐公二十年。《括地志》云:「緱氏故城本費城也,在洛州緱氏縣(南)東二十五里也。」
367
 〈二〉《集解》:賈逵曰:「二子,周大夫。」
368
 〈三〉《集解》:服虔曰:「惠王以后之鞶鑒與鄭厲公,而獨與虢公玉爵。」 《正義》:《左傳》云:「莊公二十一年,王巡虢狩,虢公為王宮于蚌,王與之酒泉,鄭伯之享王,王以后之鞶鑒與之。虢公請器,王與之爵。鄭伯由是怨王也。」杜預云:「后鞶帶而以鏡為飾也。爵,飲酒器也。蚌,地。酒泉,周邑。」
369
 〈四〉《集解》:服虔曰:「滑,小國,近鄭,世世服從,而更違叛,鄭師伐之,聽命,後自愬於王,王以與衞。」
370
 〈五〉《集解》:服虔曰:「富辰,周大夫。」
371
 〈六〉《集解》:唐固曰:「譚伯,周大夫原伯、毛伯也。」 《索隱》:按:《國語》亦云「殺譚伯」,而《左傳》太叔之難,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唐固據傳文讀「譚」為「原」,然《春秋》有譚,何妨此時亦仕王朝,預獲被殺?《國語》旣云「殺譚伯」,故太史公依之,不從《左傳》說也。
372
  初,惠后欲立王子帶,故以黨開翟人,翟人遂入周。襄王出奔鄭,〈一〉鄭居王于氾。〈二〉子帶立為王,取襄王所絀翟后與居溫。〈三〉十七年,襄王告急于晉,晉文公納王而誅叔帶。襄王乃賜晉文公珪鬯弓矢,為伯,以河內地與晉。〈四〉二十年,晉文公召襄王,襄王會之河陽、踐土,〈五〉諸侯畢朝,書諱曰「天王狩于河陽」。〈六〉
373
 〈一〉《正義》:《公羊傳》云:「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事母也。」
374
 〈二〉《集解》:杜預曰:「鄭南氾在襄城縣南。」 《正義》:氾音凡。《括地志》云:「故氾城在許州襄城縣一里。《左傳》云『天王出居於鄭,處於氾』是。」
375
 〈三〉《正義》:《括地志》云:「故溫城在懷州溫縣西三十里,漢、晉為縣,本周司寇蘇忿生之邑。《左傳》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溫其一也。〈地理志〉云溫縣,故國,己姓,蘇忿生所封也。」
376
 〈四〉《正義》:賈逵云:「晉有功,賞之以地,楊樊、溫、原、攢茅之田也。」
377
 〈五〉《集解》:賈逵曰:「河陽,晉之溫也。踐土,鄭地名,在河內。」 《正義》:《括地志》云:「故王宮在鄭州滎澤縣西北十五里王宮城中。《左傳》云晉文公敗楚于城濮,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也。」按:王城則所作在踐土城內。東北隅有踐土臺,東去衡雍三十餘里也。
378
 〈六〉《集解》:《左傳》曰:「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狩』。」
379
  二十四年,晉文公卒。
380
  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381
  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頃王壬臣立。頃王六年,崩,子匡王班立。匡王六年,崩,弟瑜立,是為定王。
382
  定王元年,楚莊王伐陸渾之戎,〈一〉次洛,使人問九鼎。王使王孫滿應設以辭,〈二〉楚兵乃去。十年,楚莊王圍鄭,鄭伯降,已而復之。十六年,楚莊王卒。
383
 〈一〉《集解》:〈地理志〉陸渾縣屬弘農郡。 《正義》:渾音魂。杜預云:「允姓之戎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今洛州陸渾縣,取其號也。」《後漢書》云陸渾戎自瓜州遷於伊川。《左傳》云:「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按:至僖公二十二年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計至辛有言,適百年也。《括地志》云:「故麻城謂之蠻中,在汝州梁縣界。《左傳》『單浮餘圍蠻氏』,杜預云『城在河南新城東南,伊洛之戎陸渾蠻氏城也。俗以為麻蠻聲相近故耳』。」按:新城,今伊闕縣是也。
384
 〈二〉《集解》:賈逵曰:「王孫滿,周大夫也。」
385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簡王夷立。簡王十三年,晉殺其君厲公,迎子周於周,立為悼公。
386
  十四年,簡王崩,子靈王泄心立。靈王二十四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387
  二十七年,靈王崩,〈一〉子景王貴立。〈二〉景王十八年,后太子聖而蚤卒。二十年,景王愛子朝,〈三〉欲立之,〈四〉會崩,〈五〉子丐之黨與爭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子朝攻殺猛。猛為悼王。晉人攻子朝而立丐,是為敬王。〈六〉
388
 〈一〉《集解》:《皇覽》曰:「靈王冢在河南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蓋以靈王生而有髭,而神,故謚靈王。其冢,民祀之不絕。」
389
 〈二〉《索隱》:名貴。按《國語》景王二十一年鑄大錢及無射,單穆公及泠州鳩各設辭以諫。今此不言,亦其疏略耳。
390
 〈三〉《集解》:賈逵曰:「景王之長庶子。」
391
 〈四〉《正義》:《左傳》云:「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沈於河,津人得諸河上。」杜預云:「禱河求福也,珪自出水也。」按:河神不敢受故。
392
 〈五〉《集解》:《皇覽》曰:「景王冢在洛陽太倉中。秦封呂不韋洛陽十萬戶,故大其城幷圍景王冢也。」
393
 〈六〉《集解》:賈逵曰:「敬王,猛母弟。」
394
  敬王元年,晉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澤。〈一〉四年,晉率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為臣,〈二〉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復作亂,敬王奔于晉。十七年,晉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395
 〈一〉《集解》:賈逵曰:「澤邑,周地也。」
396
 〈二〉《集解》:《春秋》曰:「子朝奔楚。」《皇覽》曰:「子朝冢在南陽西鄂縣。今西鄂晁氏自謂子朝後也。」
397
  三十九年,齊田常殺其君簡公。
398
  四十一年,楚滅陳。孔子卒。
399
  四十二年,敬王崩,〈一〉子元王仁立。〈二〉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三〉
400
 〈一〉《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敬王四十四年,元己卯,崩壬戌也。」
401
 〈二〉《集解》:徐廣曰:「《世本》云貞王介也。」
402
 〈三〉《集解》:徐廣曰:「《世本》云元王赤也。」皇甫謐曰:「元王十一年癸未,三晉滅智伯,二十八年崩,三子爭立,立應為貞定王。」 《索隱》:《系本》云元王赤,皇甫謐云貞定王。考據二文,則是元有兩名,一名仁,一名赤。如《史記》,則元王為定王父,定王卽貞王也;依《系本》,則元王是貞王子。必有一乖誤。然此「定」當為「貞」,字誤耳。豈周家有兩定王,代數又非遠乎?皇甫謐見此,疑而不決,遂彌縫《史記》、《系本》之錯謬,因謂為貞定王,未為得也。
403
  定王十六年,三晉滅智伯,分有其地。
404
  二十八年,定王崩,〈一〉長子去疾立,是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襲殺哀王而自立,是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殺思王而自立,是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405
 〈一〉《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貞定王十年,元癸亥,崩壬申。」
406
  考王十五年,崩,〈一〉子威烈王午立。
407
 〈一〉《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考哲王元辛丑,崩乙卯。」
408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一〉是為桓公,以續周公之官職。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於鞏〈二〉以奉王,號東周惠公。〈三〉
409
 〈一〉《正義》:《帝王世紀》云:「考哲王封弟揭於河南,續周公之官,是為西周桓公。」按:自敬王遷都成周,號東周也。桓公都王城,號西周桓公。
410
 〈二〉《集解》:徐廣曰:「惠公之子也。」 《正義》:鞏音拱。郭緣生《述征記》鞏縣,周地,鞏伯邑。《史記》周顯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班於鞏,以奉王室,為東周惠公也。子武公,為秦所滅。
411
 〈三〉《索隱》:考王封其弟于河南,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長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於鞏,乃襲父號曰東周惠公。於是有東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東周惠公名班,居洛陽」是也。
412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韓、魏、趙為諸侯。
413
  二十四年,崩,〈一〉子安王驕立。是歲盜殺楚聲王。
414
 〈一〉《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元丙辰,崩己卯。」駰案:宋衷曰「威烈王葬洛陽城中東北隅」也。
415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一〉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二〉見秦獻公曰:〈三〉「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復合〈四〉,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五〉
416
 〈一〉《集解》:皇甫謐曰:「安王元庚辰,崩乙巳。」
417
 〈二〉《索隱》:〈老子列傳〉曰「儋卽老子」耳,又曰「非也」,驗其年代是別人。 《正義》:幽王時有伯陽甫。唐固曰:「伯陽甫,老子也。」按:幽王元年至孔子卒三百餘年,孔子卒後一百二十九年,儋見秦獻公。然老子當孔子時,唐固說非也。
418
 〈三〉《正義》:〈秦本紀〉云獻公十一年見,見後十五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是復合時也。
419
 〈四〉《集解》:應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後為侯伯,與周別五百載。至昭王時,西周君臣自歸受罪,獻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韋昭曰:「周封秦為始別,謂秦仲也。五百歲,謂從秦仲至孝公彊大,顯王致伯,與之親合也。」 《索隱》:按:周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號曰秦嬴,是始合也。及秦襄公始列為諸侯,是別之也。自秦列為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獻邑三十六城以入於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舉其大數。
420
 〈五〉《集解》:徐廣曰:「從此後十七年而秦昭王立。」駰案:韋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 《索隱》:霸王,謂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誅毐,正十七年。 《正義》:周始與秦國合者,謂周、秦俱黃帝之後,至非子未別封,是合也。而別者,謂非子末年,周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後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載,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復與之親,是復合也。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謂從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顯王致胙於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稱王,是王者出也。然五百載者,非子生秦侯已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後十四年,則成五百。
421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一〉是為顯王。顯王五年,賀秦獻公,獻公稱伯。九年,致文武胙於秦孝公。〈二〉二十五年,秦會諸侯於周。二十六年,周致伯於秦孝公。三十三年,賀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於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稱王。〈三〉其後諸侯皆為王。〈四〉
422
 〈一〉《正義》:扁,邊典反。
423
 〈二〉《集解》:胙,膰肉也。《左傳》曰:「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
424
 〈三〉《正義》:〈秦本紀〉云惠王十三年,與韓、魏、趙並稱王。
425
 〈四〉《索隱》:謂韓、魏、齊、趙也。
426
  四十八年,顯王崩,子愼靚王定立。愼靚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一〉王赧時東西周分治。〈二〉王赧徙都西周。〈三〉
427
 〈一〉《索隱》:皇甫謐云名誕。赧非謚,謚法無赧。正以微弱,竊鈇逃債,赧然慚愧,故號曰「赧」耳。又按:《尚書》中候以「赧」為「然」,鄭玄云「然讀曰赧」。王劭按:古音人扇反,今音奴板反。《爾雅》曰面慚曰赧。
428
 〈二〉《索隱》:西周,河南也。東周,鞏也。王赧微弱,西周與東分主政理,各居一都,故曰東西周。按:高誘曰西周王城,今河南。東周成周,故洛陽之地。
429
 〈三〉《正義》:敬王從王城東徙成周,十世至王赧,從成周西徙王城,西周武公居焉。
430

  西周武公〈一〉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毋適立。司馬翦〈二〉謂楚王曰:「不如以地資公子咎,為請太子。」左成曰:〈三〉「不可。周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疏於周也。〈四〉不如請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翦請令楚(賀)〔資〕之以地。」果立公子咎為太子〈五〉
431
 〈一〉《集解》:徐廣曰:「惠公之長子。」 《索隱》:按:《戰國策》作東周武公。
432
 〈二〉《正義》:翦音子踐反,楚臣也。
433
 〈三〉《正義》:楚臣也。
434
 〈四〉《正義》:言以地資公子咎請為太子,周若不許,是楚於周交益疏。
435
 〈五〉《正義》:楚命翦適周,諷周君欲立誰,以微言告於翦,翦令楚(賀)〔資〕之以地,周果立咎為太子也。此以上至「西周武公」,是楚令周立公子咎為太子也。
436
  八年,秦攻宜陽,〈一〉楚救之。而楚以周為秦故,將伐之〈二〉。蘇代為周說楚王曰:「何以周為秦之禍也?〈三〉言周之為秦甚於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謂『周秦』也。〈四〉周知其不可解,必入於秦,此為秦取周之精者也。〈五〉為王計者,周於秦因善之,不於秦亦言善之,以疏之於秦。〈六〉周絕於秦,必入於郢矣。」〈七〉
437
 〈一〉《正義》:《括地志》云:「故韓城一名宜陽城,在洛州福昌縣東十四里,卽韓宜陽縣城也。」
438
 〈二〉《索隱》:宜陽,韓地,秦攻而楚救之,周為韓出兵,而楚疑周為秦,因加兵伐周。
439
 〈三〉《索隱》:蘇代為周說楚王,王何以道周為秦,周實不為秦也。今王責周道為秦,周懼楚,必入秦,是為禍也。
440
 〈四〉《索隱》:周、秦相近,秦欲幷周而外睦於周,故當時諸侯咸謂「周秦」。
441
 〈五〉《正義》:解音紀買反。代言周若知楚疑親秦,其計定不可解免,周必親於秦也。是為秦取周精妙之計。
442
 〈六〉《正義》:代言為王計者,周親秦,因而善之;周不親,亦言善之。楚若善周,周必疏於秦也。
443
 〈七〉《正義》:郢,楚都也。楚旣親周,秦必絕周親楚矣。以上至「八年」,蘇代說楚合周。
444
  秦借道兩周之閒,〈一〉將以伐韓,周恐借之畏於韓,不借畏於秦。史厭〈二〉謂周君曰:〈三〉「何不令人謂韓〈四〉公叔曰『秦之敢絕周而伐韓者,信東周也。公何不與周地,發質使之楚』?〈五〉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韓不伐也。又謂秦曰『韓彊與周地,將以疑周於秦也,周不敢不受』。秦必無辭而令周不受,〈六〉是受地於韓而聽於秦。」〈七〉
445
 〈一〉《正義》:上「借」音精夕反,下音子夜反。
446
 〈二〉《正義》:烏減反,又於點反。
447
 〈三〉《索隱》:周君,西周武公也。時王赧微弱,不主盟會,寄居西周耳。
448
 〈四〉《集解》:徐廣曰:「一作『何』。應劭(曰)氏姓注云以何姓為韓後。」
449
 〈五〉《正義》:質音竹利反。使音所吏反。質使,令公子及重臣等往楚為質,使秦疑楚,又得不信周也。質平敵不相負也。
450
 〈六〉《正義》:又謂秦曰:「韓強與周地,令秦疑周親韓,則周不敢不受,秦必無巧辭而令周不敢(不)受韓地也。」
451
 〈七〉《索隱》:此史厭說韓,令與周地,使質於楚,令秦疑楚不信周,得不假道伐韓,而猶聽命於秦。
452
  秦召西周君,西周君惡往,故令人謂韓王〈一〉曰:「秦召西周君,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王何不出兵於南陽?周君將以為辭於秦。〈二〉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踰河而攻南陽矣。」〈三〉
453
 〈一〉《索隱》:按:《戰國策》云或人為周君謂魏王云者也。
454
 〈二〉《索隱》:高誘注《戰國策》曰:「以魏兵在河南為辭,周君不往朝秦也。」
455
 〈三〉《正義》:南陽,今懷州也。杜預云在晉山南河北。以上至「秦召西周君」,是西周君說韓令出兵河南謀秦也。
456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或為東周說韓王曰:〈一〉「西周故天子之國,多名器重寶。王案兵毋出,可以德東周,〈二〉而西周之寶必可以盡矣。」〈三〉
457
 〈一〉《正義》:為音于偽反。乃或人為東周說韓王,令按兵無出,則周德韓矣。
458
 〈二〉《正義》:韓按兵不出伐東周,而東周甚媿韓之恩德也。
459
 〈三〉《正義》:韓出兵助西周,雖不攻東周,西周媿其佐助,寶器必盡歸於韓。以上至「東周與西周戰」,是或人說韓令無救西周也。
460
  王赧謂成君。楚圍雍氏,〈一〉韓徵甲與粟於東周,東周君恐,召蘇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於是。臣能使韓毋徵甲與粟於周,又能為君得高都。」〈二〉周君曰:「子苟能,請以國聽子。」代見韓相國曰:〈三〉「楚圍雍氏,期三月也,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四〉今相國乃徵甲與粟於周,是告楚病也。」韓相國曰:「善。使者已行矣。」〈五〉代曰:「何不與周高都?」韓相國大怒曰:「吾毋徵甲與粟於周亦已多矣,〈六〉何故與周高都也?」代曰:「與周高都,是周折而入於韓也,秦聞之必大怒忿周,卽不通周使,是以獘高都得完周也。曷為不與?」相國曰:「善。」果與周高都。〈七〉
461
 〈一〉《集解》:徐廣曰:「陽翟雍氏城也。《戰國策》曰『韓兵入西周,西周令成君辯說秦求救』,當是說此事而脫誤也。」 《索隱》:如徐此說,自合當改而注結之,不合與「楚圍雍氏」連注。 《正義》:雍音於恭反。《括地志》云:「故雍城在洛州陽翟縣東北二十五里,故老云黃帝臣雍父作杵臼所封也。」按:其地時屬韓也。
462
 〈二〉《集解》:徐廣曰:「今河南新城縣高都城也。」 《索隱》:高誘云:「高都,韓邑,今屬上黨也。」 《正義》:《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在洛州伊闕縣北三十五里。」
463
 〈三〉《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相國,秦官。」駰謂韓亦有相國,然則諸國共放秦也。 《索隱》:相國,公仲侈也。
464
 〈四〉《正義》:謂楚兵弊弱也。
465
 〈五〉《索隱》:已,止也。
466
 〈六〉《正義》:言幸甚也。
467
 〈七〉《正義》:以上至「楚圍雍氏」,是蘇代為東周說韓,令不徵甲而得高都。
468
  三十四年,蘇厲謂周君曰:「秦破韓、魏,扑師武,〈一〉北取趙藺、離石者,〈二〉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將兵出塞攻梁,〈三〉梁破則周危矣。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曰『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一夫立其旁,曰「善,可敎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劍,曰「客安能敎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敎子支左詘右也〈四〉。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不以善息,〈五〉少焉氣衰力倦,弓撥矢鉤,一發不中者,百發盡息」。〈六〉今破韓、魏,扑師武,北取趙藺、離石者,公之功多矣。今又將兵出塞,過兩周,倍韓,攻梁,一舉不得,前功盡棄。公不如稱病而無出』。」〈七〉
469
 〈一〉《集解》:徐廣曰:「扑,一作『仆』。《戰國策》曰秦敗魏將犀武於伊闕。」
470
 〈二〉《集解》:〈地理志〉曰西河郡有藺、離石二縣。 《正義》:藺音力刃反。《括地志》云:「離石縣,今石州所理縣也。」藺近離石,皆趙二邑。
471
 〈三〉《正義》:謂伊闕塞也,在洛州南十九里。伊闕山今名鍾山。酈元《注水經》云:「兩山相對,望之若闕,伊水歷其閒,故謂之伊闕。」按:今謂之龍門,禹鑿以通水也。
472
 〈四〉《索隱》:按:《列女傳》云「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發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又《越絕書》曰「左手如附泰山,右手如抱嬰兒」。
473
 〈五〉《索隱》:言不以其善而且停息。息,止也。
474
 〈六〉《索隱》:息猶棄。言幷棄前善。
475
 〈七〉《正義》:以上至「三十四年」,是蘇厲為周說白起無伐梁也。
476
  四十二年,秦破華陽約。〈一〉馬犯謂周君曰:「請令梁城周。」〈二〉乃謂梁王曰:「周王病若死,則犯必死矣。〈三〉犯請以九鼎自入於王,王受九鼎而圖犯。」〈四〉梁王曰:「善。」遂與之卒,言戍周。〈五〉因謂秦王曰:「梁非戍周也,將伐周也。王試出兵境以觀之。」〈六〉秦果出兵。又謂梁王曰:〈七〉「周王病甚矣,犯請後可而復之。〈八〉今王使卒之周,諸侯皆生心,後舉事且不信。不若令卒為周城,以匿事端。」〈九〉梁王曰:「善。」遂使城周。〈一0〉
477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厄』。」 《正義》:司馬彪云:「華陽,亭名,在密縣。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約,使客卿胡傷擊魏將芒卯華陽,破之。」〈六國年表〉云:「白起擊魏華陽,芒卯走。」《括地志》云:「故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是。」按:馬犯見秦破魏華陽約,懼周危,故謂「請梁城周」也。
478
 〈二〉《索隱》:華陽,地名。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約,使客卿胡傷擊魏將芒卯華陽,破之。」是馬犯見秦破魏約,懼周危,故謂周君請梁城周,而設詭計也。
479
 〈三〉《正義》:馬犯,周臣也。乃說梁王曰,秦破魏華陽之軍,去周甚近,周王憂懼國破,猶身之重病,若死,則犯必死也。
480
 〈四〉《索隱》:圖,謀也。犯謂梁王,我方入鼎於王,王當謀救援己也。
481
 〈五〉《正義》:戍,守也。周雖未入九鼎於梁,而梁信馬犯矯言,遂與之卒,令守周。
482
 〈六〉《正義》:梁兵非戍周也,將漸伐周而取九鼎寶器,王若不信,試出師於境,以觀梁王之變也。
483
 〈七〉《正義》:馬犯說秦,得秦出兵於境,又重歸說梁王也。
484
 〈八〉《索隱》:按:《戰國策》「甚」作「瘉」。犯請後可而復之者,言王病愈,所圖不遂,請得在後有可之時以鼎入梁也。 《正義》:復音扶富反。復,重也。秦旣破華陽軍,今又出兵境上,是周國病秦久矣。犯前請卒戍周,諸侯皆心疑梁取周,後可更重請益卒守周乎?
485
 〈九〉《索隱》:梁實圖周九鼎,且外遣卒戍周和合。秦舉兵欲侵周,梁不救周,是本無善周之事,止是欲周危而取九鼎,故諸侯皆心不信梁矣。故不如匿事端,使卒為周城。 《正義》:旣諸侯生心,不如令卒便為築城,以隱匿疑伐周之事端,絕諸侯不信之心。梁王遂使城周,解諸侯之疑也。
486
 〈一0〉《正義》:以上至「四十二年」,是馬犯說梁王為周築城也。
487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謂周(最)〔聚〕曰:〈一〉「公不若譽秦王之孝,因以應為太后養地,〈二〉秦王必喜,是公有秦交。交善,周君必以為公功。交惡,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三〉秦攻周,而周聚謂秦王曰:「為王計者不攻周。攻周,實不足以利,聲畏天下。天下以聲畏秦,必東合於齊。兵獘於周。合天下於齊,則秦不王矣。天下欲獘秦,勸王攻周。秦與天下獘,則令不行矣。」〈四〉
488
 〈一〉《索隱》:(最)〔聚〕音詞喻反,周之公子也。
489
 〈二〉《集解》:徐廣曰:「〈地理志〉云應,今潁川父城縣應鄕是也。」 《索隱》:《戰國策》作「原」。原,周地。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羋氏也。 《正義》:《括地志》云:「故應城,殷時應國,在(城)父〔城〕。」按:應城此時屬周。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羋氏。
490
 〈三〉《正義》:客謂周聚曰,周君與秦交善,是聚之功也。與秦交惡,勸周君入秦者周聚,今必得勸周君之罪也。以上至「四十五年」,是周客說周聚,令周君以應入秦,得交善而歸也。
491
 〈四〉《正義》:令音力政反。秦欲攻周,周聚說秦曰,周,天子之國,雖有重器名寶,土地狹少,不足利秦國。王若攻之,乃有攻天子之聲,而令天下以攻天于之聲畏秦,使諸侯歸於齊,秦兵空獘於周,則秦不王矣。是天下欲獘秦,故勸王攻周,令秦受天下獘,而令敎命不行於諸侯矣。以上至「秦攻周」,是周聚說秦也。
492
  五十八年,三晉距秦。周令其相國之秦,以秦之輕也,還其行。〈一〉客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二〉秦欲知三國之情。公不如急見秦王曰『請為王聽東方之變』,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齊重,則固有周聚〈三〉以收齊: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也。」〈四〉秦信周,發兵攻三晉。〈五〉
493
 〈一〉《正義》:以秦輕易周相,故相國於是反歸周也。
494
 〈二〉《正義》:言秦之輕相國重相國,亦未可知。
495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誐』,誐亦古之聚字。」
496
 〈四〉《正義》:按:周聚事齊而和於齊周,故得齊重。今相國又得秦重,是相國收秦,周聚收齊,周常不失大國之交也。
497
 〈五〉《正義》:三晉,韓、魏、趙也。以上至「五十八年」,是客說周相國,令報三國之情,得秦重也。
498
  五十九年,秦取韓陽城負黍,〈一〉西周恐,倍秦,與諸侯約從,〈二〉將天下銳師出伊闕攻秦,〈三〉令秦無得通陽城。秦昭王怒,使將軍摎〈四〉攻西周。西周君奔秦,〈五〉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六〉秦受其獻,歸其君於周。
499
 〈一〉《集解》:徐廣曰:「陽城有負黍聚。」 《正義》:《括地志》云:「陽城,洛州縣也。負黍亭在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故周邑。《左傳》云『鄭伐周負黍』是也。」今屬韓國也。
500
 〈二〉《集解》:文穎曰:「關東為從,關西為橫。」孟康曰:「南北為從,東西為橫。」瓚曰:「以利合曰從,以威勢相脅曰橫。」 《正義》:按:諸說未允。關東地南北長,長為從,六國共居之。關西地東西廣,廣為橫,秦獨居之。
501
 〈三〉《正義》:西周以秦取韓陽城、負黍,恐懼,倍秦之約,共諸侯連從,領天下銳師,從洛州南出伊闕攻秦軍,令不得通陽城。
502
 〈四〉《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也。」 《正義》:摎音紀虯反。
503
 〈五〉《正義》:謂西周武公。
504
 〈六〉《索隱》:秦昭王之五十二年。
505
  周君、王赧卒,〈一〉周民遂東亡。秦取九鼎寶器,而遷西周公於諹狐。〈二〉後七歲,秦莊襄王滅東(西)周。〈三〉東西周皆入于秦,周旣不祀。〈四〉
506
 〈一〉《集解》:宋衷曰:「謚曰西周武公。」 《索隱》:非也。徐以西周武公是惠公之長子,此周君卽西周武公也。蓋此時武公與王赧皆卒,故連言也。 《正義》:劉伯莊云:「赧是慚恥之甚,輕微危弱,寄住東西,足為慚赧,故號之曰赧。」《帝王世紀》云:「名誕。雖居天子之位號,為諸侯之所役逼,與家人無異。名負責於民,無以得歸,乃上臺避之,故周人名其臺曰逃責臺。」
507
 〈二〉《集解》:徐廣曰:「諹音憚。諹狐聚與陽人聚相近,在洛陽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閒。」 《索隱》:西周,蓋武公之太子文公也。武公卒而立,為秦所遷。而東周亦不知其名號。《戰國策》雖有周文君,亦不知滅時定當何主。蓋周室衰微,略無紀錄,故太史公雖考衆書以卒其事,然二國代系甚不分明。 《正義》:《括地志》云:「汝州外古梁城卽諹狐聚也。陽人故城卽陽人聚也,在汝州梁縣西四十里,秦遷東周君地。梁亦古梁城也,在汝州梁縣西南十五里。新城,今洛州伊闕縣也。」按:諹狐、陽人傍在三城之閒。
508
 〈三〉《集解》:徐廣曰:「周比亡之時,凡七縣,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 《正義》:《括地志》云:「故穀城在洛州河南縣西北十八里苑中。河陰縣城本漢平陰縣,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五十里。十三州志云在平津大河之南也。魏文帝改曰河陰。」
509
 〈四〉《集解》:皇甫謐曰:「周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 《索隱》:旣,盡也。日食盡曰旣。言周祚盡滅,無主祭祀。 《正義》:按:王赧卒後,天下無主三十五年,七雄並爭。至秦始皇立,天下一統,十五年,海內咸歸於漢矣。
510

  太史公曰:學者皆稱周伐紂,居洛邑,綜其實不然。武王營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復都豐、鎬。至犬戎敗幽王,周乃東徙于洛邑。所謂「周公葬(我)〔於〕畢」,畢在鎬東南杜中〈一〉。秦滅周。漢興九十有餘載,天子將封泰山,東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後嘉三十里地,號曰周子南君,〈二〉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三〉
511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社』。」
512
 〈二〉《集解》:瓚曰:「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勁,朝于魏,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秦井六國,衞最為後,疑嘉是衞後,故氏子南而稱君也。」 《正義》:《括地志》云:「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塢,在汝州梁縣東北二十六里。《帝王世紀》云『漢武帝元鼎四年,東巡河洛,思周德,乃封姬嘉三千戶,地方三十里,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元帝初元五年,嘉孫延年進爵為承休侯』,在此城也。平帝元始四年,進為鄭公。光武建武十三年,封於觀,為衞公。」顏師古云:「子南,其封邑之號,為周後,故總言周子南君。」按:自嘉以下皆姓姬氏,著在史傳。瓚言子南為氏,恐非。
513
 〈三〉《集解》:徐廣曰:「自周亡乙巳至元鼎四年戊辰,一百四十四年,漢之九十四年也。漢武元鼎四年封周後也。」
514
 《索隱》述贊:后稷居邰,太王作周。丹開雀錄,火降烏流。三分旣有,八百不謀。蒼兕誓衆,白魚入舟。太師抱樂,箕子拘囚。成康之日,政簡刑措。南巡不還,西服莫附。共和之後,王室多故。檿弧興謠,龍漦作蠹。穨帶荏禍,實傾周祚。
URN: ctp:ws25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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