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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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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四》

周本纪第四》

1
  周后稷,名弃。〈一〉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二〉姜原为帝喾元妃。〈三〉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孙守真按:忻=欣;说=悦;辟=避……,均系字形结构换部首耳。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四〉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五〉
2
 〈一〉《正义》:因太王所居周原,因号曰周。〈地理志〉云右扶风美阳县岐山在西北中水鄕,周太王所邑。《括地志》云:「故周城一名美阳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卽太王城也。」
3
 〈二〉《集解》:《韩诗》章句曰:「姜,姓。原,字。」或曰姜原,谥号也。 《正义》:邰,天来反,亦作「斄」,同。《说文》云:「邰,炎帝之后,姜姓,封邰,周弃外家。」
4
 〈三〉《索隐》:谯周以为「弃,帝喾之胄,其父亦不著」,与此纪异也。
5
 〈四〉《索隐》:已下皆诗〈大雅〉生民篇所云「诞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置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置之寒冰,鸟覆翼之」,是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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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义》:《古史考》云「弃,帝喾之胄,其父亦不著」,与此文稍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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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一〉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二〉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三〉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四〉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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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种曰稼,敛曰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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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徐广曰:「《今文尚书》云『祖饥』,故此作『始饥』。祖,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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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广曰:「今斄鄕在扶风。」 《索隐》:卽诗生民曰「有邰家室」是也。邰卽斄,古今字异耳。 《正义》:《括地志》云「故斄城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苌云:「邰,姜嫄国也,后稷所生。尧见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于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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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礼纬》曰:「祖以履大迹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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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稷卒,〈一〉子不窋立。〈二〉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三〉不窋以失其官而犇戎狄之闲。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闲,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四〉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故诗人歌乐思其德。〈五〉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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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山海经》大荒经曰:「黑水靑水之闲有广都之野,后稷葬焉。」皇甫谧曰:「冢去中国三万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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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帝王世纪》云「后稷纳姞氏,生不窋」,而谯周按《国语》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数也。若以不窋亲弃之子,至文王千馀岁唯十四代,实亦不合事情。 《正义》:《括地志》云:「不窋故城在庆州弘化县南三里。卽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毛诗》疏云:「虞及夏、殷共有千二百岁。每世在位皆八十年,乃可充其数耳。命之短长,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许载,子必将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实难据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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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韦昭曰:「夏太康失国,废稷之官,不复务农。」 《索隐》:《国语》云「弃稷不务」。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弃」是后稷之名,故变文云「去」也。言夏政衰,不窋去稷官,不复务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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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义》:公刘从漆县漆水南渡渭水,至南山取材木为用也。《括地志》云:「豳州新平县卽汉漆县也。漆水出岐州普润县东南岐山漆溪,东入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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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卽诗〈大雅〉篇「笃公刘」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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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广曰:「新平漆县之东北有豳亭。」 《索隐》:豳卽邠也,古今字异耳。 《正义》:《括地志》云:「豳州新平县卽汉漆县,《诗》豳国,公刘所邑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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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节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毁隃立〈一〉。毁隃卒,子公非立。〈二〉公非卒,子高圉立。〈三〉高圉卒,子亚圉立。〈四〉亚圉卒,子公叔祖类立。〈五〉公叔祖类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六〉逾梁山,〈七〉止于岐下。〈八〉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九〉作五官有司。〈一0〉民皆歌乐之,颂其德。〈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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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音逾。《世本》作「榆」。《索隐》:《系本》作「伪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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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系本》云:「公非辟方。」皇甫谧云:「公非字辟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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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宋衷曰:「高圉能率稷者也,周人报之。」 《索隐》:《系本》云:「高圉侯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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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世本》云:「亚圉云都。」皇甫谧云:「云都,亚圉字。」 《索隐》:《汉书》古今表曰:「云都,亚圉弟。」按:如此说,则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实未能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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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系本》云:「太公组绀诸盩。」〈三代世表〉称叔类,凡四名。皇甫谧云「公祖一名组绀诸盩,字叔类,号曰太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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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广曰:「水在杜阳岐山。杜阳县在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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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正义》:《括地志》云:「梁山在雍州好畤县西北十八里。」郑玄云:「岐山在梁山西南。」然则梁山横长,其东当夏阳,西北临河,其西当岐山东北,自豳适周,当逾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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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集解》:徐广曰:「山在扶风美阳西北,其南有周原。」駰案:皇甫谧云「邑于周地,故始改国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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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集解》:徐广曰:「分别而为邑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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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集解》:《礼记》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郑玄曰:「此殷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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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索隐》:卽《诗·颂》云「后稷之孙,实维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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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一〉季历娶太任,〈二〉皆贤妇人,〈三〉生昌,有圣瑞。〈四〉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五〉文身断发,〈六〉以让季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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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国语注》云:「齐、许、申、吕四国,皆姜姓也,四岳之后,太姜之家。太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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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列女传》曰:「太姜,有邰氏之女。太任,挚任氏之中女。」 《正义》:《国语注》云:「挚、畴二国,任姓。奚仲,仲虺之后,太任之家。太任,王季之妃,文王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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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义》:《列女传》云:「太姜,太王娶以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太姜有色而贞顺,率导诸子,至于成童,靡有过失。太王谋事必于太姜,迁徙必与。太任,王季娶以为妃。太任之性,端壹诚庄,维德之行。及其有身,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敎子,而生文王。」此皆有贤行也。
35
 〈四〉《正义》:《尚书》《帝命验》云:「季秋之月甲子,赤爵衔丹书入于酆,止于昌户。其书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义胜欲者从,欲胜义者凶。凡事不强则枉,不敬则不正。枉者废灭,敬者万世。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不仁守之,不及其世』。」此盖圣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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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义》:太伯奔吴,所居城在苏州北五十里常州无锡县界梅里村,其城及冢见存。而云「亡荆蛮」者,楚灭越,其地属楚,秦灭楚,其地属秦,秦讳「楚」,改曰「荆」,故通号吴越之地为荆。及北人书史加云「蛮」,势之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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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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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公卒,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修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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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季卒,〈一〉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二〉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伯夷、叔齐在孤竹,〈三〉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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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皇甫谧曰:「葬鄠县之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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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帝王世纪》云:「文王龙颜虎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雒书灵准听云:「苍帝姬昌,日角鸟鼻,高长八尺二寸,圣智慈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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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应邵曰:「在辽西令支。」 《正义》:《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南十二里,殷时诸侯孤竹国也,姓墨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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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刘向《别录》曰:「鬻子名熊,封于楚。辛甲,故殷之臣,事纣。盖七十五谏而不听,去至周,召公与语,贤之,告文王,文王亲自迎之,以为公卿,封长子。」长子今上党所治县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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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一〉,骊戎之文马,〈二〉有熊九驷,〈三〉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纣大说,曰:「此一物足以释西伯,〈四〉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曰:「谮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献洛西之地,以请纣去炮格之刑。纣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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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括地志》云:「古㜪国城在同州河西县南二十里。孙守真按:系统重复造字:「㜪、𡣎」。《世本》云莘国,姒姓,夏禹之后,卽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献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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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括地志》云:「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东南十六里,殷、周时骊戎国城也。」按:骏马赤鬣缟身,目如黄金,文王以献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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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义》:《括地志》云:「郑州新郑县,本有熊氏之墟也。」按:九驷,三十六匹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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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隐》:一物,谓㜪氏之美女也。以殷纣淫昏好色,故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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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一〉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祇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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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地理志〉虞在河东大阳县,芮在冯翊临晋县。 《正义》:《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也。故芮城在芮城县西二十里,古芮国也。《晋太康地记》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闲原在河北县西六十五里。《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临晋者,恐疏。然闲原在河东,复与虞、芮相接,临晋在河西同州,非临晋芮鄕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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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伐犬戎。〈一〉明年,伐密须。〈二〉明年,败耆国〈三〉。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四〉明年,伐崇侯虎。〈五〉而作丰邑,〈六〉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七〉太子发立,是为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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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山海经》曰:「有人,人面兽身,名曰犬戎。」 《正义》:又云:「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幷明,幷明生白犬。白犬有二,是为犬戎。」《说文》云「赤狄本犬种」,故字从犬。又《后汉书》云「犬戎,盘瓠之后也」,今长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又《毛诗》疏云「犬戎昆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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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应劭曰:「密须氏,姞姓之国。」瓒曰:「安定阴密县是。」 《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其东接县城,卽古密国。」杜预云姞姓国,在安定阴密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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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徐广曰:「一作『屮』。」 《正义》:卽黎国也。邹诞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国云黎在上党东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国也,在潞州黎城县东北十八里。《尚书》云『西伯旣戡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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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广曰:「邘城在野王县西北,音于。」 《正义》:《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古邘国城也。《左传》云:『邘、晋、应、韩,武王之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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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义》:皇甫谧云夏鲧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国,崇国盖在丰镐之闲。诗云「旣伐于崇,作邑于丰」,是国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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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徐广曰:「丰在京兆鄠县东,有灵台。镐在上林昆明北,有镐池,去丰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 《正义》:《括地志》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鄠县东三十五里。镐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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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徐广曰:「文王九十七乃崩。」 《正义》:《括地志》云:「周文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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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伯盖卽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一〉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二〉后十年而崩,〈三〉谥为文王。〈四〉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五〉盖王瑞自太王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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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乾凿度云:「垂黄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易·正义》:云伏羲制卦,孙守真按:制=制,字形结构换部首。文王〈卦辞〉,周公〈爻辞〉,孔《十翼》也。按:太史公言「盖」者,乃疑辞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纪方赞其美,不敢专定,重易故称「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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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二国相让后,诸侯归西伯者四十馀国,咸尊西伯为王。盖此年受命之年称王也。《帝王世纪》云:「文王卽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文王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又《毛诗》〔疏〕云:「文王九十七而终,终时受命九年,则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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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义》:十当为「九」,其说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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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义》:谥法:「经纬天地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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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义》:易纬云「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玄信而用之,言文王称王,已改正朔布王号矣。按: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岂殷纣尚存而周称王哉?若文王自称王改正朔,则是功业成矣,武王何复得云大勋未集,欲卒父业也?《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据此文乃是追王为王,何得文王自称王改正朔也?
65
 〈六〉《正义》:古公在邠,被戎狄攻战夺民。太王曰「民之在我,与彼何异,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遂远去邠,止于岐下。邠人举国尽归古公。他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乃贬戎狄之俗,为室屋邑落,而分别居之。季历又生昌,有圣瑞。盖是王瑞自太王时而兴起也。然自「西伯盖卽位五十年」以下至「太王兴」,在西伯崩后重述其事,为经传不同,不可全弃,乃略而书之,引次其下,事必可疑,故数言「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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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王卽位,〈一〉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
67
 〈一〉《正义》:谥法:「克定祸乱曰武。」《春秋》元命包云:「武王骈齿,是谓刚强也。」
68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一〉东观兵,至于盟津。〈二〉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三〉「齐栗,信哉!予无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四〉毕立赏罚,以定其功。」遂兴师。师尚父号曰:〈五〉「总尔衆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六〉武王俯取以祭。旣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七〉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69
 〈一〉《集解》: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 《索隐》:按:文云「上祭于毕」,则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 《正义》:上音时掌反。《尚书·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惟九年,大统未集。」〈太誓篇·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太誓篇云:「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则武王少文王十四岁矣。《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按: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卽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卽位适满十年。言十三年伐纣者,续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业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阕,观兵孟津,十三年克纣,十五年有疾,周公请命,王有瘳,后四年而崩,则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观兵,十一年伐纣,则以为武王卽位年数,与《尚书》违,甚疏矣。
70
 〈二〉《集解》:徐广曰:「谯周云《史记》武王十一年东观兵,十三年克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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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马融曰:「诸受符节有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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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广曰:「一云『予小子受先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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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郑玄曰:「号令之军法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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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马融曰:「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衆与周之象也。」 《索隐》:此已下至火复王屋为乌,皆见《周书》及今文泰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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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行也。魄然,安定意也。」郑玄曰:「书说云乌有孝名。武王卒父大业,故乌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 《索隐》:按:今文泰誓「流为雕」。雕,鸷鸟也。马融云「明武王能伐纣」,郑玄云「乌是孝鸟,言武王能终父业」,亦各随文而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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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王徧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一〉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二〉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三〉诸侯咸会。曰:「孳孳无怠!」孙守真按:孳=孜,字形结构换部首部件耳+字形结构换声符。武王乃作太誓,告于衆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四〉离逷其王父母弟,〈五〉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六〉。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七〉不可再,不可三!」
77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灭』。」
78
 〈二〉《集解》:孔安国曰:「虎贲,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
79
 〈三〉《正义》:毕,尽也。尽从河南渡河北。
80
 〈四〉《集解》:马融曰:「动逆天地人也。」 《正义》:按:三正,三统也。周以建子为天统,殷以建丑为地统,夏以建寅为人统也。
81
 〈五〉《集解》:郑玄曰:「王父母弟,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举亲者言之也。」
82
 〈六〉《集解》:徐广曰:「怡,一作『辞』。」
83
 〈七〉《集解》:郑玄曰:「夫子,丈夫之称。」
84
  二月〈一〉甲子昧爽,〈二〉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三〉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四〉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五〉武王曰:「嗟!我有国冢君,〈六〉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七〉千夫长、百夫长,〈八〉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九〉称尔戈,〈一0〉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一一〉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一二〉昏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一三〉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今予发维共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一四〉夫子勉哉!不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一五〉勉哉夫子!尚桓桓,〈一六〉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一七〉于商郊,不御克奔,以役西土,〈一八〉勉哉夫子!尔所不勉,其于尔身有戮。」〈一九〉誓已,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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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正』。此建丑之月,殷之正月,周之二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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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孔安国曰:「昧,冥也;爽,明:蚤旦也。」
87
 〈三〉《集解》:孔安国曰:「癸亥夜陈,甲子朝誓之。」 《正义》:《括地志》云:「衞州城,故老云周武王伐纣至于商郊牧野,乃筑此城。郦元注《水经》云自朝歌南至淸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牧野也。」《括地志》又云:「纣都朝歌在衞州东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帝王世纪》云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
88
 〈四〉《集解》:孔安国曰:「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敎令。」
89
 〈五〉《集解》:孔安国曰:「劳苦之。」
90
 〈六〉《集解》:马融曰:「冢,大也。」
91
 〈七〉《集解》:孔安国曰:「亚,次。旅,衆大夫也,其位次卿。师氏,大夫官,以兵守门。」
92
 〈八〉《集解》:孔安国曰:「师率,卒率。」
93
 〈九〉《集解》:孔安国曰:「八国皆蛮夷戎狄。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纑、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马融曰:「武王所率,将来伐纣也。」 《正义》:髳音矛。《括地志》云:「房州竹山县及金州,古庸国。益州及巴、利等州,皆古蜀国。陇右岷、洮、丛等州以西,羌也。姚府以南,古髳国之地。戎府之南,古微、泸、彭三国之地。濮在楚西南。有髳州、微、濮州、泸府、彭州焉。武王率西南夷诸州伐纣也。」
94
 〈一0〉《集解》:孔安国曰:「称,举也。」
95
 〈一一〉《集解》:孔安国曰:「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也。」
96
 〈一二〉《集解》:郑玄曰:「肆,祭名。答,问也。」
97
 〈一三〉《集解》:孔安国曰:「言纣弃其贤臣,而尊长逃亡,罪人信用之也。」
98
 〈一四〉《集解》:孔安国曰:「今日战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言当旅进一心也。」
99
 〈一五〉《集解》:孔安国曰:「伐谓击刺也。少则四五,多则六七,以为例也。」
100
 〈一六〉《集解》:郑玄曰:「威武貌。」
101
 〈一七〉《集解》:徐广曰:「此训与『螭』同。」
102
 〈一八〉《集解》:郑玄曰:「御,强御,谓强暴也。克,杀也。不得暴杀纣师之奔走者,当以为周之役也。」
103
 〈一九〉《集解》:郑玄曰:「所言且也。」
104
  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一〉以大卒驰帝纣师。〈二〉纣师虽衆,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三〉自燔于火而死。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武王乃揖诸侯,〈四〉诸侯毕从。武王至商国,〈五〉商国百姓咸待于郊。于是武王使羣臣告语商百姓曰:「上天降休!」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六〉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七〉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八〉县其头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复军。
105
 〈一〉《集解》:《周礼》:「环人,掌致师。」郑玄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春秋传》:「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代御执辔,御下𡯁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
106
 〈二〉《集解》:徐广曰:「帝,一作『商』。」 《正义》:大卒,谓戎车三百五十乘,士卒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人,有虎贲三千人。
107
 〈三〉《正义》:衣音于旣反。《周书》云:「甲子夕,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注:「天智,玉之善者,缝环其身自厚也。凡焚四千玉也,庶玉则销,天智玉不销,纣身不尽也。」
108
 〈四〉《正义》:武王率诸侯伐天子,天子已死,诸侯毕贺,故武王揖诸侯,言先拊循其心也。
109
 〈五〉《正义》:谓至朝歌。
110
 〈六〉《索隐》:武王虽以臣伐君,颇有惭德,不应答商人之拜,太史公失辞耳。寻上文,诸侯毕拜贺武王,武王尚且报揖,无容遂下拜商人。
111
 〈七〉《正义》:《周书》作「轻吕击之」。轻吕,剑名也。
112
 〈八〉《集解》:《司马法》曰:「夏执玄钺。」宋均曰:「玄钺用铁,不磨砺。」
113
  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驱。〈一〉武王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衞武王。旣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左〕,右毕从。毛叔郑奉明水,〈二〉衞康叔封布兹,〈三〉召公奭赞采,〈四〉师尚父牵牲。尹佚厕祝曰:〈五〉「殷之末孙季纣,〈六〉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天皇上帝。」于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114
 〈一〉《集解》:蔡邕独断曰:「前驱有九旒云罕。」东京赋曰:「云罕九旒。」薛综曰:「旒,旗名。」
115
 〈二〉《集解》:《周礼》曰:「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郑玄曰:「鉴,镜属也。取月之水,欲得阴阳之洁气。陈明水以为玄酒。」 《索隐》:明,明水也。旧本皆无「水」字,今本有「水」字者多,亦是也。若惟云「奉明」,其义未见,不知「奉明」何物也。烜音毁。
116
 〈三〉《集解》:徐广曰:「兹者,籍席之名。诸侯病曰『负兹』。」 《索隐》:兹,一作「苙」,公明草也。言「兹」,举成器;言「苙」,见洁草也。
117
 〈四〉《正义》:赞,佐也。采,币也。
118
 〈五〉《正义》:尹佚读厕书祝文以祭社也。
119
 〈六〉《正义》:《周书》作「末孙受德」。受德,纣字也。
120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馀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一〉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二〉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三〉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四〉。命宗祝享祠于军。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五〉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六〉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七〉黄帝之后于祝,〈八〉帝尧之后于蓟,〈九〉帝舜之后于陈,〈一0〉大禹之后于杞。〈一一〉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一二〉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一三〉封召公奭于燕。〈一四〉封弟叔鲜于管,〈一五〉弟叔度于蔡。〈一六〉馀各以次受封。
121
 〈一〉《正义》:〈地理志〉云河内,殷之旧都。周旣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邶、墉、衞是。邶以封纣子武庚;墉,管叔尹之;衞,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帝王世纪》云:「自殷都以东为衞,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墉,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为三监。」按:二说各异,未详也。
122
 〈二〉《集解》:徐广曰:「释,一作『原』。」
123
 〈三〉《集解》:徐广曰:「保,一作『宝』。」
124
 〈四〉《正义》:封,谓益其土及画疆界。《括地志》云:「比干墓在衞州汲县北十里二百五十步。」
125
 〈五〉《集解》:孔安国曰:「武功成也。」
126
 〈六〉《集解》:郑玄曰:「宗彝,宗庙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受物。」
127
 〈七〉《集解》:〈地理志〉弘农陕县有焦城,故焦国也。
128
 〈八〉《正义》:《左传》云:「祝其,实夹谷。」杜预云:「夹谷卽祝其也。」服虔云:「东海郡祝其县也。」
129
 〈九〉《集解》:〈地理志〉燕国有蓟县。
130
 〈一0〉《正义》:《括地志》云:「陈州宛丘县在陈城中,卽古陈国也。帝舜后遏父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器用,封其子妫满于陈,都宛丘之侧。」
131
 〈一一〉《正义》:《括地志》云:「汴州雍丘县,古杞国。〈地理志〉云古杞国理此城。周武王封禹后于杞,号东楼公,二十一代为楚所灭。」
132
 〈一二〉《集解》:《尔雅》曰:「水出其前而左曰营丘。」郭璞曰:「今齐之营丘,淄水过其南及东。」 《正义》:《水经注》今临灾城中有丘云。靑州临淄县古营丘之地,吕望所封齐之都也。营丘在县北百步外城中。《舆地志》云秦立为县,城临淄水故曰临淄也。
133
 〈一三〉《集解》:应劭曰:「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 《正义》:《帝王世纪》云:「炎帝自陈营都于鲁曲阜。黄帝自穷桑登帝位,后徙曲阜。少昊邑于穷桑,以登帝位,都曲阜。颛顼始都穷桑,徙商丘。」穷桑在鲁北,或云穷桑卽曲阜也。又为大庭氏之故国,又是商奄之地。皇甫谧云:「黄帝生于寿丘,在鲁城东门之北。居轩辕之丘,(于)《山海经》云『此地穷桑之际,西射之南』是也。」《括地志》云:「兖州曲阜县外城卽周公旦子伯禽所筑古鲁城也。」
134
 〈一四〉《正义》:封帝尧之后于蓟,封召公奭于燕,观其文稍似重也。《水经注》云蓟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在幽州渔阳县东南六十里。徐才宗《国都城记》云周武王封召公奭于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国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蓟、燕二国俱武王立,因燕山、蓟丘为名,其地足自立国。蓟微燕盛,乃幷蓟居之,蓟名遂绝焉。今幽州蓟县,古燕国也。
135
 〈一五〉《正义》:《括地志》云:「郑州管城县外城,古管国城也,周武王弟叔鲜所封。」
136
 〈一六〉《正义》:《括地志》云:「豫州北七十里上蔡县,古蔡国,武王封弟叔度于蔡是也。县东十里有蔡冈,因名也。」
137
  武王徵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一〉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二〉周公旦卽王所,曰:「曷为不寐?」王曰:「告女:维天不飨殷,自发未生于今六十年,麋鹿在牧,〈三〉蜚鸿满野〈四〉。天不享殷,乃今有成。〈五〉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王曰:「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恶,贬从殷王受。〈七〉日夜劳来〈八〉定我西土,〈九〉我维显服,及德方明。〈一0〉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一一〉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詹有河〈一二〉,粤詹雒、伊,毋远天室。」〈一三〉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一四〉。纵马于华山之阳,〈一五〉放牛于桃林之虚;〈一六〉偃干戈,振兵释旅:〈一七〉示天下不复用也。
138
 〈一〉《正义》:《括地志》云:「豳州三水县西十里有豳原,周先公刘所都之地也。豳城在此原上,因公为名。」按:盖武王登此城望商邑。
139
 〈二〉《正义》:周,镐京也。武王伐纣,还至镐京,忧未定天之保安,故自夜不得寐也。
140
 〈三〉《集解》:徐广曰:「此事出《周书》及随巢子,云『夷羊在牧』。牧,郊也。夷羊,怪物也。」
141
 〈四〉《索隐》:按:高诱曰「蜚鸿,蠛蠓也」。言飞虫蔽田满野,故为灾,非是鸿雁也。随巢子作「飞拾」,飞拾,虫也。 《正义》:蜚音飞,古「飞」字也。于今犹当今。于今六十年,从帝乙十年至伐纣年也。麋鹿在牧,喻谗佞小人在朝位也。飞鸿满野,喻忠贤君子见放弃也。言纣父帝乙立后,殷国益衰,至伐纣六十年闲,谄佞小人在于朝位,忠贤君子放迁于野。故《诗》云「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毛苌云「之子,侯伯卿士也。」郑玄云「鸿雁知避阴阳寒暑,喻民知去无道就有道」。
142
 〈五〉《索隐》:言上天不歆享殷家,故见灾异,我周今乃有成王业者也。
143
 〈六〉《集解》:徐广曰:「一云『不顾亦不宾成』,一又云『不顾亦不恤』也。」 《索隐》:言天初建殷国,亦登进名贤之人三百六十夫,旣无非大贤,未能兴化致理,故殷家不大光昭,亦不卽摈灭,以至于今也。亦见《周书》及《随巢子》,颇复脱错。而刘氏音破六为古,其字义亦无所通。徐广云一本作「不顾亦不宾成」,盖是学者以《周书》及《随巢》不同,逐音改易耳。《随巢子》曰「天鬼不顾亦不宾灭」,天鬼卽天神也。
144
 〈七〉《索隐》:言今悉求取夫恶人不知天命不顺周家者,咸贬责之,与纣同罪,故曰「贬从殷王受」。
145
 〈八〉《集解》:徐广曰:「一云『肯来』。」
146
 〈九〉《索隐》:八字连作一句读。
147
 〈一0〉《正义》:服,事也。武王答周公云,定知天之安保我位,得依天之宫室,退除殷纣之恶,日夜劳民,又安定我之西土。我维明于事,及我之德敎施四方明行之,乃可至于寝寐也。自此已上至「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问之,故先书。
148
 〈一一〉《集解》:徐广曰:「夏居河南,初在阳城,后居阳翟。」 《索隐》: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无险固,是有夏之旧居。 《正义》:《括地志》云「自禹至太康与唐、虞皆不易都城」,然则居阳城为禹避商均时,非都之也。《帝王世纪》云:「禹封夏伯,今河南阳翟是。」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括地志》云:「故鄩城在洛州巩县西南五十八里也。」
149
 〈一二〉《集解》:徐广曰:「《周书》度邑曰『武王问太公曰,吾将因有夏之居也,南望过于三涂,北詹望于有河』。」 《索隐》:杜预云三涂在陆浑县南。岳,盖河北太行山。鄙,都鄙,谓近岳之邑。度邑,《周书》篇名。度音徒各反。 《正义》:《括地志》云:「太行、恒山连延,东北接碣石,西北接岳山。」言北望太行、恒山之边鄙都邑也。又「晋州霍山一名太岳,在洛西北,恒山在洛东北」。二说皆通。
150
 〈一三〉《正义》:粤者,审愼之辞也。言审愼瞻雒、伊二水之阳,无远离此为天室也。
151
 〈一四〉《正义》:《括地志》云:「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本郏鄏,周公新筑,在洛州河南县北九里苑内东北隅。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至敬王乃迁都成周,至赧王又居王城也。《帝王世纪》云『王城西有郏鄏陌』。《左传》云『成王定鼎于郏鄏』。京相璠《地名》云『郏,山名。鄏,邑名』。」
152
 〈一五〉《正义》:华山在华阴县南八里。山南曰阳也。
153
 〈一六〉《集解》:孔安国曰:「桃林在华山东。」 《正义》:《括地志》云:「桃林在陕州桃林县西。《山海经》云『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广员三百里,中多马,湖水出焉,北流入河也』。」
154
 〈一七〉《集解》:《公羊传》曰:「入曰振旅。」
155
  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一〉亡国宜告。〈二〉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
156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前』。」
157
 〈二〉《索隐》:六字连一句读。 《正义》:箕子殷人,不忍言殷恶,以周国之所宜言告武王,为洪范九类,武王以类问天道。
158
  武王病。天下未集,羣公惧,穆卜,〈一〉周公乃祓斋,〈二〉自为质,〈三〉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后而崩,〈四〉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
159
 〈一〉《集解》:孔安国曰:「穆,敬也。」
160
 〈二〉《正义》:祓音废,又音拂。斋音札皆反。祓谓除不祥求福也。
161
 〈三〉《正义》:音至。周公祓斋,自以贽币告三王,请代武王,武王病乃瘳也。
162
 〈四〉《集解》:徐广曰:「封禅《书》曰:『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皇甫谧曰:「武王定位元年岁在乙酉,六年庚寅崩。」駰按:《皇览》曰「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社中也」。 《正义》:《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毕原上也。」
163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羣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一〉颇收殷馀民,以封武王少弟封为衞康叔。〈二〉晋唐叔得嘉谷,〈三〉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于兵所。〈四〉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五〉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三年而毕定,故初作〈大诰〉,次作〈微子之命〉〈六〉,次〈归禾〉,次〈嘉禾〉,次〈康诰〉、〈酒诰〉、〈梓材〉,〈七〉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孙守真按:执行,同义复词。∴行政=执政→摄政。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孙守真按:反=返,字形结构换部首。北面就羣臣之位。
164
 〈一〉《正义》:今宋州也。
165
 〈二〉《正义》:《尚书·洛诰》云:「我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以居邶、墉、衞之衆。」又多士篇序云:「成周旣成,迁殷顽民。」按:是为东周,古洛阳城也。《括地志》云:「洛阳故城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筑,卽成周城也。《舆地志》云『以周地在王城东,故曰东周。敬王避子朝乱,自洛邑东居此。以其迫厄不受王都,故坏翟泉而广之』。」按:武王灭殷国为邶、墉、衞,三监尹之。武庚作乱,周公灭之,徙三监之民于成周,颇收其馀衆,以封康叔为衞侯,卽今衞州是也。孔安国云「以三监之馀民,国康叔为衞侯。周公惩其数叛,故使贤母弟主之」也。
166
 〈三〉《集解》:郑玄曰:「二苗同为一穗。」
167
 〈四〉《集解》:徐广曰:「归,一作『馈』。」
168
 〈五〉《集解》:徐广曰:「《尚书》序云『旅天子之命』。」
169
 〈六〉《集解》:孔安国曰:「封命之书。」
170
 〈七〉《集解》:孔安国曰:「告康叔以为政之道,亦如梓人之治材也。」
171
  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作召诰、洛诰。成王旣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一〉迁其君薄姑。〈二〉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三〉作〈多方〉。〈四〉旣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五〉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六〉成王旣伐东夷,息愼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愼之命〉。〈七〉
172
 〈一〉《集解》:郑玄曰:「奄国在淮夷之北。」 《正义》:奄音于险反。《括地志》云:「泗(水)〔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徐国,卽淮夷也。兖州曲阜县奄里,卽奄国之地也。」
173
 〈二〉《集解》:马融曰:「齐地。」 《正义》:《括地志》云:「薄姑故城在靑州博昌县东北六十里。薄姑氏,殷诸侯,封于此,周灭之也。」
174
 〈三〉《正义》:伐奄归镐京也。
175
 〈四〉《集解》:孔安国曰:「告衆方天下诸侯。」
176
 〈五〉《集解》:孔安国曰:「言周家设官分职用人之法。」《古文尚书》序,《周官》,书篇名。
177
 〈六〉《集解》:何休曰:「颂声者,太平歌颂之声,帝王之高致也。」
178
 〈七〉《集解》:孔安国曰:「贿,赐也。」马融曰:「荣伯,周同姓,畿内诸侯,为卿大夫也。」
179
  成王将崩,惧太子钊之不任,〈一〉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旣崩,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二〉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康王卽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馀年不用。〈三〉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四〉作〈毕命〉。
180
 〈一〉《正义》:钊音招,又古尧反。任,而针反。
181
 〈二〉《集解》:郑玄曰:「临终出命,故谓之顾。顾,将去之意也。」
182
 〈三〉《集解》:应劭曰:「错,置也。民不犯法,无所置刑。」
183
 〈四〉《集解》:孔安国曰:「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也。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也。」
184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一〉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穆王卽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二〉申诫〈三〉太仆〈四〉国之政,作臩命。〈五〉复宁。
185
 〈一〉《正义》:《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其右辛游靡长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讳之。」
186
 〈二〉《集解》:孔安国曰:「伯冏,臣名也。」
187
 〈三〉《集解》:徐广曰:「一作『部』。」
188
 〈四〉《集解》:应劭曰:「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御衆仆之长,中大夫也。」
189
 〈五〉《正义》:《尚书》序云:「穆王令伯臩为太仆正。」应劭云:「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御衆仆之长,中大夫也。」
190
  穆王将征犬戎,〈一〉祭公谋父谏曰:〈二〉「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三〉是故周文公之颂曰:〈四〉『载戢干戈,载櫜弓矢,〈五〉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六〉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鄕,〈七〉以文修之,使之务利而辟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八〉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九〉弃稷不务,〈一0〉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闲。不敢怠业,时序其德,遵修其绪,〈一一〉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一二〉至于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无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载武王,以致戎于商牧。〈一三〉是故先王非务武也,劝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衞宾服,〈一四〉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一五〉侯服者祀,〈一六〉宾服者享,〈一七〉要服者贡,〈一八〉荒服者王。〈一九〉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二0〉有不祭则修意,〈二一〉有不祀则修言,〈二二〉有不享则修文,〈二三〉有不贡则修名,〈二四〉有不王则修德,〈二五〉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二六〉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二七〉犬戎氏以其职来王,〈二八〉天子曰〈二九〉『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三0〉吾闻犬戎树敦,〈三一〉率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191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畎』。」
192
 〈二〉《集解》:韦昭曰:「祭,畿内之国,周公之后,为王卿士。谋父,字也。」 《正义》:《括地志》云:「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也。释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周公后所封也』。」
193
 〈三〉《集解》:韦昭曰:「震,惧也。」
194
 〈四〉《集解》:韦昭曰:「文公,周公旦之谥。」
195
 〈五〉《集解》:唐固曰:「櫜,韬也。」
196
 〈六〉《集解》:韦昭曰:「言武王常求美德,故陈其功于是夏而歌之。信哉武王能保此时夏之美。乐章大者曰夏。」
197
 〈七〉《集解》:韦昭曰:「鄕,方也。」
198
 〈八〉《集解》:韦昭曰:「谓弃与不窋也。」唐固曰:「父子相继曰世。」
199
 〈九〉《正义》:谓太康也。
200
 〈一0〉《正义》:言太康弃废稷官。
201
 〈一一〉《集解》:徐广曰:「遵,一作『选』。」
202
 〈一二〉《正义》:前人谓后稷也。言不窋亦世载德,不忝后稷。及文王、武王,无不务农事。
203
 〈一三〉《正义》:纣近郊地,名牧野。
204
 〈一四〉《集解》:韦昭曰:「此总言之也。侯,侯圻;衞,衞圻也。」
205
 〈一五〉《集解》:韦昭曰:「供日祭。」
206
 〈一六〉《集解》:韦昭曰:「供月祀。」
207
 〈一七〉《集解》:韦昭曰:「供时享。」
208
 〈一八〉《集解》:韦昭曰:「供岁贡。」
209
 〈一九〉《集解》:韦昭曰:「王,王事天子也。《诗》曰:『莫敢不来王』。」
210
 〈二0〉《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先王之训』。」
211
 〈二一〉《集解》:韦昭曰:「先修志意以自责也。畿内近,知王意也。」
212
 〈二二〉《集解》:韦昭曰:「言号令也。」
213
 〈二三〉《集解》:韦昭曰:「文,典法也。」
214
 〈二四〉《集解》:韦昭曰:「名谓尊卑职贡之名号也。」
215
 〈二五〉《集解》:韦昭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216
 〈二六〉《集解》:韦昭曰:「序成,谓上五者次序已成,有不至则有刑罚也。」
217
 〈二七〉《集解》:徐广曰:「犬戎之君。」
218
 〈二八〉《正义》:贾逵云:「大毕,伯士,犬戎氏之二君也。白狼,白鹿,犬戎之职贡也。」按:大毕、伯士终后,犬戎氏常以其职来王。
219
 〈二九〉《正义》:祭公申穆王之意,故云「天子曰」。
220
 〈三0〉《正义》:几音祈。
221
 〈三一〉《集解》:徐广曰:「树,一作『樕』。」駰按:韦昭曰「树,立也。言犬戎立性敦笃也」。
222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一〉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二〉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三〉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四〉两造具备,〈五〉师听五辞〈六〉。五辞简信,正于五刑。〈七〉五刑不简,正于五罚。〈八〉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九〉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一0〉惟钧其过。〈一一〉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一二〉简信有衆,惟讯有稽。〈一三〉无简不疑,共严天威。〈一四〉黥辟疑赦,其罚百率,〈一五〉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一六〉,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一七〉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一八〉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223
 〈一〉《集解》:郑玄曰:「书说云周穆王以甫侯为相。」
224
 〈二〉《集解》:孔安国曰:「告汝善用刑之道也。」
225
 〈三〉《集解》:王肃曰:「训以安百姓之道,当何所选择乎?非当选择贤人乎?」
226
 〈四〉《集解》:孔安国曰:「当何所敬,非唯五刑乎?当何所居,非唯及世轻重所宜乎?」
227
 〈五〉《集解》:徐广曰:「造,一作『遭』。」
228
 〈六〉《集解》:孔安国曰:「两谓囚证。造,至也。两至具备,则衆狱官听其入五刑辞。」 《正义》:《汉书》刑法志云:「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周礼》云「辞不直则言繁,目不直则视眊,耳不直则对答惑,色不直则貌赧,气不直则数喘」也。
229
 〈七〉《集解》:孔安国曰:「五辞简核,信有罪验,则正之于五刑矣。」
230
 〈八〉《集解》:孔安国曰:「不简核。谓不应五刑,当正五罚,出金赎罪也。」
231
 〈九〉《集解》:孔安国曰:「不服,不应罚也。正于五过,从赦免之。」
232
 〈一0〉《集解》:孔安国曰:「使与罚名相当。」 《索隐》:按:吕刑云「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今此似阙少,或从省文。
233
 〈一一〉《集解》:马融曰:「以此五过出入人罪,与犯法者等。」
234
 〈一二〉《集解》:孔安国曰:「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其当淸察,能得其理也。」
235
 〈一三〉《集解》:孔安国曰:「简核诚信,有合衆心,惟察其貌,有所考合,重之至也。」 《索隐》:讯,依《尚书》音貌也。
236
 〈一四〉《集解》:孔安国曰:「无简核诚信,不听治其狱,当严敬天威,无轻用刑。」
237
 〈一五〉《集解》:徐广曰:「率卽锾也,音刷。」孔安国曰:「六两曰锾。锾,黄铁也。」 《索隐》:锾,黄铁。锊亦六两,故马融曰「锊,量名,与吕刑锾同」。旧本「率」亦作「选」。
238
 〈一六〉《集解》:徐广曰:「一作『蓰』。五倍曰蓰。」孔安国曰:「倍百为二百锾也。」 《索隐》:洒音戾。蓰音所解反。
239
 〈一七〉《集解》:马融曰:「倍二百为四百锾也。差者,又加四百之三分一,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 《正义》: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锾二两也。宫刑,其罚五百,膑刑旣轻,其数岂加?故孔、马之说非也。
240
 〈一八〉《集解》:徐广曰:「一作『六』。」
241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一〉共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二〉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三〉夫兽三为羣,人三为衆,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羣,〈四〉公行不下衆,〈五〉王御不参一族。〈六〉夫粲,美之物也。衆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之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共王灭密。共王崩,子懿王䓤立。〈七〉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八〉
242
 〈一〉《索隐》:《系本》作「伊扈」。
243
 〈二〉《集解》:韦昭曰:「康公,密国之君,姬姓也。」 《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东接县城,故密国也。」
244
 〈三〉《集解》:《列女传》曰:「康公母,姓隗氏。」
245
 〈四〉《正义》:曹大家云:「羣,衆,粲,皆多之名也。田猎得三兽,王不尽收,以其害深也。」
246
 〈五〉《正义》:曹大家云:「公,诸侯也。公之所行与衆人共议也。」
247
 〈六〉《集解》:韦昭云:「御,妇官也。参,三也。一族,一父子也。故取侄娣以备三,不参一族之女也。」
248
 〈七〉《索隐》:《系本》作「坚」。
249
 〈八〉《索隐》:宋忠曰:「懿王自镐徙都犬丘,一曰废丘,今槐里是也。时王室衰,始作诗也。」
250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一〉
251
 〈一〉《正义》:纪年云:「三年,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帝王世纪》云「十六年崩」也。
252

  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卽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一〉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不备大难。以是敎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二〉,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三〉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253
 〈一〉《正义》:芮伯也。
254
 〈二〉《集解》:韦昭曰:「极,中也。」
255
 〈三〉《集解》:唐固曰:「言文王布锡施利,以载成周道也。」
256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一〉「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衞巫,〈二〉使监谤者,〈三〉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四〉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五〉瞽献曲,〈六〉史献书,〈七〉师箴,〈八〉瞍赋,〈九〉蒙诵,〈一0〉百工谏,庶人传语,〈一一〉近臣尽规,〈一二〉亲戚补察,〈一三〉瞽史敎诲,〈一四〉耆艾修之,〈一五〉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一六〉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一七〉
257
 〈一〉《集解》:韦昭曰:「召康公之后穆公虎,为王卿士也。」
258
 〈二〉《集解》:韦昭曰:「衞国之巫也。」
259
 〈三〉《正义》:监音口衔反。监,察也。以巫人神灵,有谤毁必察也。
260
 〈四〉《集解》:韦昭曰:「以目相盻而已。」
261
 〈五〉《正义》:上诗风刺。
262
 〈六〉《集解》:韦昭曰:「曲,乐曲。」
263
 〈七〉《正义》:史,太史也。上书谏。
264
 〈八〉《正义》:音针。师,乐太师也。上箴戒之文。
265
 〈九〉《集解》:韦昭曰:「无眸子曰瞍。赋公卿列士所献诗也。」
266
 〈一0〉《集解》:韦昭曰:「有眸子而无见曰蒙。《周礼》蒙主弦歌,讽诵箴谏之语也。」
267
 〈一一〉《集解》:韦昭曰:「庶人卑贱,见时得失,不得达,传以语王。」 《正义》:传音逐缘反。庶人微贱,见时得失,不得上言,乃在街巷相传语。
268
 〈一二〉《集解》:韦昭曰:「近臣,骖仆之属。」
269
 〈一三〉《正义》:言亲戚补王过失,及察是非也。
270
 〈一四〉《集解》:韦昭曰:「瞽,乐太师。史,太史也。」
271
 〈一五〉《集解》:韦昭曰:「耆艾,师傅也。修理瞽史之敎,以闻于王。」
272
 〈一六〉《集解》:唐固曰:「下平曰衍,有溉曰沃。」
273
 〈一七〉《集解》:韦昭曰:「彘,晋地,汉为县,属河东,今曰永安。」 《正义》:《括地志》云:「晋州霍邑县本汉彘县,后改彘曰永安。从鄗犇晋也。」
274
  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也。今杀王太子,王其以我为雠而怼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雠怼,〈一〉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
275
 〈一〉《集解》:韦昭曰:「在危险之中。」
276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一〉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宣王卽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277
 〈一〉《索隐》:共音如字。若《汲冢纪年》则云「共伯和干王位」。共音恭。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 《正义》:共音巨用反。韦昭云:「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也。」鲁连子云:「衞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子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衞也。」世家云:「厘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厘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厘侯羡自杀,衞人因葬厘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衞侯,是为武公。」按:此文共伯不得立,而和立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后,年岁又不相当,年表亦同,明纪年及鲁连子非也。
278
  宣王不修籍于千亩,〈一〉虢文公谏曰〈二〉不可,〈三〉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四〉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五〉
279
 〈一〉《正义》:应劭云:「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为天下先。」瓒曰:「籍,蹈籍也。」按:宣王不修亲耕之礼也。
280
 〈二〉《集解》:贾逵曰:「文公,文王母弟虢仲之后,为王卿士也。」韦昭曰:「文公,虢叔之后,西虢也。宣王都镐,在畿内也。」 《正义》:《括地志》云:「虢故城在岐州陈仓县东(西)〔四〕十里。」又云:「千亩原在晋州岳阳县北九十里也。」
281
 〈三〉《索隐》:《国语》曰:「虢文公谏曰『夫人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人之繁庶于是乎生,事之共给于是乎在』。」事具载《国语》。
282
 〈四〉《索隐》:地名也,在西河介休县。
283
 〈五〉《集解》:韦昭曰:「西夷别种,四岳之后也。」
284
  宣王旣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一〉仲山甫谏曰:〈二〉「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285
 〈一〉《集解》:韦昭曰:「败于姜戎时所亡也。南国,江汉之闲。料,数也。」唐固曰:「南国,南阳也。」
286
 〈二〉《正义》:毛苌云:「仲山甫,樊穆仲也。」《括地志》云:「汉樊县城在兖州瑕丘县西南三十五里,古樊国,仲山甫所封也。」
287
  四十六年,宣王崩,〈一〉子幽王宫湦立。〈二〉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三〉伯阳甫曰:「周将亡矣。〈四〉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五〉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六〉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塡阴也。〈七〉阳失而在阴,〈八〉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九〉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一0〉河竭而商亡。〈一一〉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徵也。川竭必山崩。〈一二〉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一三〉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
288
 〈一〉《正义》:周《春秋》云:「宣王杀杜伯而无辜,后三年,宣王会诸侯田于圃,日中,杜伯起于道左,衣朱衣冠,操朱弓矢,射宣王,中心折脊而死。」《国语》云:「杜伯射王于鄗。」
289
 〈二〉《集解》:徐广曰:「一作『生』。」
290
 〈三〉《集解》:徐广曰:「泾、渭、洛也。」駰按:韦昭云「西周镐京地震动,故三川亦动」。 《正义》:按:泾渭二水在雍州北。洛水一名漆沮,在雍州东北,南流入渭。此时以王城为东周,镐京为西周。
291
 〈四〉《集解》:韦昭曰:「伯阳父,周大夫也。」唐固曰:「伯阳父,周柱下史《老子》也。」
292
 〈五〉《集解》:韦昭曰:「过,失也。言民不敢斥王者也。」
293
 〈六〉《集解》:韦昭曰:「蒸,升也。阳气在下,阴气迫之,使不能升也。」
294
 〈七〉《集解》:韦昭曰:「为阴所鎭笮也。」
295
 〈八〉《集解》:韦昭曰:「在阴下也。」
296
 〈九〉《集解》:韦昭曰:「水土气通为演。演犹润也。演则生物,民得用之。」
297
 〈一0〉《集解》:韦昭曰:「禹都阳城,伊、洛所近也。」
298
 〈一一〉《集解》:韦昭曰:「商人都衞,河水所经也。」
299
 〈一二〉《集解》:韦昭曰:「水泉不润,枯朽而崩也。」
300
 〈一三〉《集解》:韦昭曰:「数起于一,终于十,十则更,故曰纪也。」
301
  三年,幽王嬖爱襃姒。〈一〉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襃姒,爱之,欲废申后,幷去太子宜臼,以襃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二〉「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襃之二君。」〈三〉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四〉于是布币而策告之,〈五〉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六〉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七〉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八〉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九〉后宫之童妾旣龀而遭之,〈一0〉旣笄而孕,〈一一〉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一二〉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鄕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一三〉出于路者,〈一四〉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犇于襃。襃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一五〉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襃,是为襃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襃姒为后,伯服为太子。〈一六〉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柰何!」
302
 〈一〉《索隐》:襃,国名,夏同姓,姓姒氏。礼妇人称国及姓。其女是龙漦妖子,为人所收,襃人纳之于王,故曰襃姒。 《正义》:《括地志》云:「襃国故城在梁州襃城县东二百步,古襃国也。」
303
 〈二〉《正义》:诸国皆有史以记事,故曰《史记》。
304
 〈三〉《集解》:虞翻曰:「龙自号襃之二先君也。」
305
 〈四〉《集解》:韦昭曰:「漦,龙所吐沫。沫,龙之精气也。」
306
 〈五〉《集解》:韦昭曰:「以简策之书告龙,而请其漦也。」
307
 〈六〉《集解》:韦昭曰:「椟,匮也。」
308
 〈七〉《集解》:虞翻曰:「末年,王流彘之岁。」
309
 〈八〉《集解》:韦昭曰:「噪,欢呼也。」唐固曰:「羣呼曰噪。」
310
 〈九〉《索隐》:亦作「蚖」,音元。玄蚖,蜤蜴也。
311
 〈一0〉《集解》:韦昭曰:「毁齿曰龀。女七岁而毁齿也。」
312
 〈一一〉《正义》:笄音鸡。《礼记》云:「女子许嫁而笄。」郑玄云:「笄,今簪。」
313
 〈一二〉《集解》:韦昭曰:「山桑曰檿。弧,弓也。箕,木名。服,矢房也。」
314
 〈一三〉《集解》:徐广曰:「妖,一作『夭』。夭,幼少也。」
315
 〈一四〉《正义》:夫妇卖檿弧者,宣王欲执戮之,遂逃于路,遇此妖子,哀而收之。
316
 〈一五〉《正义》:《国语》云:「周幽王伐有襃,襃人以襃姒女焉,与虢石甫比也。」
317
 〈一六〉《索隐》:《左传》所谓「携王奸命」是也。
318
  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烽〈一〉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
319
 〈一〉《正义》:峰遂二音。昼日燃烽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也。烽,土鲁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举之。
320
  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一〉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二〉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三〉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四〉于是诸侯乃卽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321
 〈一〉《集解》:徐广曰:「佞,一作『谄』。」
322
 〈二〉《索隐》:缯,国名,夏同姓。 《正义》:缯,自陵反。《国语》云「缯,姒姓,夏禹后」。《括地志》云:「缯县在沂州承县,古侯国,禹后。」
323
 〈三〉《索隐》:在新丰县南,故骊戎国也。旧音黎。徐广音力知反。 《正义》:《括地志》云:「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土地记》云骊山卽蓝田山。」按:骊山之阳卽蓝田山。
324
 〈四〉《集解》:《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正义》:按:汲冢书,晋咸和五年汲郡汲县发魏襄王冢,得古书册七十五卷。
325

  平王立,东迁于雒邑,〈一〉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幷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二〉
326
 〈一〉《正义》:卽王城也。平王以前号东都,至敬王以后及战国为西周也。
327
 〈二〉《集解》:《周礼》曰:「九命作伯。」郑衆云:「长诸侯为方伯。」
328
  四十九年,鲁隐公卽位。
329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泄父〈一〉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330
 〈一〉《正义》:音甫。
331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一〉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二〉八年,鲁杀隐公,〈三〉立桓公。十三年,伐郑,〈四〉郑射伤桓王,桓王去归。〈五〉
332
 〈一〉《索隐》:在鲁隐公六年。
333
 〈二〉《索隐》:《左传》郑伯以璧假许田,卒易祊。祊是郑祀太山之田,许是鲁朝京师之汤沐邑,有周公庙,郑以其近,故易取之。此云「许田天子用事太山田」,误。 《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邑在祊。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祊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也。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逊辞以求也。」《括地志》云:「许田在许州许昌县南四十里,有鲁城,周公庙在城中。祊田在沂州费县东南。」按:宛,郑大夫。
334
 〈三〉《正义》:子允令公子翬杀隐公也。
335
 〈四〉《索隐》:在鲁桓五年。
336
 〈五〉《索隐》:《左传》繻葛之役,祝聃射王中肩是也。
337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庄王佗立。庄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王子克。〈一〉辛伯告王,〈二〉王杀周公。〈三〉王子克奔燕。〈四〉
338
 〈一〉《集解》:贾逵曰:「庄王弟子仪也。」
339
 〈二〉《集解》:贾逵曰:「辛伯,周大夫也。」
340
 〈三〉《索隐》:《左传》曰:「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不从,故及于难。」然周公阿先王旨,自取诛夷,辛伯正君臣之义,卒安王业,二卿优劣诚可识也。
341
 〈四〉《正义》:杜预云:「南燕,姞姓也。」
342
  十五年,庄王崩,子厘王〈一〉胡齐立。厘王三年,齐桓公始霸。
343
 〈一〉《正义》:厘音僖。
344
  五年,厘王崩,子惠王阆立。〈一〉惠王二年。初,庄王嬖姬姚,〈二〉生子颓,〈三〉颓有宠。及惠王卽位,夺其大臣园以为囿,〈四〉故大夫边伯等五人作乱,〈五〉谋召燕、衞师,〈六〉伐惠王。惠王犇温,〈七〉已居郑之栎。〈八〉立厘王弟颓为王。乐及遍舞,〈九〉郑、虢君怒。四年,郑与虢君伐杀王颓,〈一0〉复入惠王。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
345
 〈一〉《索隐》:《系本》名毋凉。 《正义》:谧作「毋凉」也。
346
 〈二〉《正义》:杜预云:「姚姓也。」
347
 〈三〉《索隐》:庄王子,厘王弟,惠王之叔父也。
348
 〈四〉《集解》:《左传》曰大臣,蒍国也。
349
 〈五〉《集解》:《左传》曰五人者,蒍国,边伯、詹父、子禽、祝跪也。
350
 〈六〉《正义》:南燕,滑州胙城。衞,澶州衞南也。
351
 〈七〉《正义》:《左传》云苏忿生十二邑,桓王夺苏子十二邑与郑,故苏子同五大夫伐惠王。温,十二邑之一也。杜预云河内温县也。
352
 〈八〉《集解》:服虔曰:「栎,郑大都。」 《正义》:杜预云:「栎,今河南阳翟县也。」
353
 〈九〉《集解》:贾逵曰:「遍舞,皆舞六代之乐也。」
354
 〈一0〉《正义》:贾逵云:「郑厉公突、虢公林父也。」
355
  二十五年,惠王崩,子襄王郑立。襄王母蚤死,后母曰惠后〈一〉。惠后生叔带,〈二〉有宠于惠王,襄王畏之。三年,叔带与戎、翟谋伐襄王,襄王欲诛叔带,叔带奔齐。齐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晋。〈三〉王以上卿礼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四〉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五〉陪臣敢辞。」〈六〉王曰:「舅氏,余嘉乃勋,〈七〉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礼而还。〈八〉九年,齐桓公卒。十二年,叔带复归于周。〈九〉
356
 〈一〉《集解》:《左传》曰:「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也。」 《正义》:按:陈国,舜后,妫姓也。
357
 〈二〉《索隐》:惠王子,襄王弟,封于甘,故《左传》称甘昭公。 《正义》:惠王子,襄王弟,封之于甘。《括地志》云:「故甘城在洛州河南县西南二十五里。《左传》云甘昭公,王子叔带也。洛阳记云河南县西南二十五里,甘水出焉,北流入洛。山上有甘城,卽甘公菜邑也。」
358
 〈三〉《集解》:服虔曰:「戎伐周,晋伐戎救周,故和也。」
359
 〈四〉《集解》:杜预曰:「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
360
 〈五〉《集解》:贾逵曰:「节,时也。」王肃曰:「《春秋》聘享之节也。」
361
 〈六〉《集解》:服虔曰:「陪,重也。诸侯之臣于天子,故曰陪臣。」
362
 〈七〉《集解》:贾逵曰:「舅氏,言伯舅之使也。」 《正义》:武王娶太公女为后,故呼舅氏,远言之,我善汝有平戎之功勋。
363
 〈八〉《正义》:杜预云:「管仲不敢以职自高,卒受本位之礼也。」
364
 〈九〉《集解》:《左传》曰:「王召之。」
365
  十三年,郑伐滑,〈一〉王使游孙、伯服请滑,〈二〉郑人囚之。郑文公怨惠王之入不与厉公爵,〈三〉又怨襄王之与衞滑,〈四〉故囚伯服。王怒,将以翟伐郑。富辰谏曰:〈五〉「凡我周之东徙,晋、郑焉依。子颓之乱,又郑之由定,今以小怨弃之!」王不听。十五年,王降翟师以伐郑。王德翟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弃亲亲翟,不可从。」王不听。十六年,王绌翟后,翟人来诛,杀谭伯。〈六〉富辰曰:「吾数谏不从。如是不出,王以我为怼乎?」乃以其属死之。
366
 〈一〉《集解》:贾逵曰:「滑,姬姓之国。」駰按:《左传》曰「滑人叛郑而服于衞」也。 《正义》:杜预云滑国都费,河南缑氏县,为秦所灭,时属郑、晋,后属周。事在鲁厘公二十年。《括地志》云:「缑氏故城本费城也,在洛州缑氏县(南)东二十五里也。」
367
 〈二〉《集解》:贾逵曰:「二子,周大夫。」
368
 〈三〉《集解》:服虔曰:「惠王以后之鞶鉴与郑厉公,而独与虢公玉爵。」 《正义》:《左传》云:「庄公二十一年,王巡虢狩,虢公为王宫于蚌,王与之酒泉,郑伯之享王,王以后之鞶鉴与之。虢公请器,王与之爵。郑伯由是怨王也。」杜预云:「后鞶带而以镜为饰也。爵,饮酒器也。蚌,地。酒泉,周邑。」
369
 〈四〉《集解》:服虔曰:「滑,小国,近郑,世世服从,而更违叛,郑师伐之,听命,后自诉于王,王以与衞。」
370
 〈五〉《集解》:服虔曰:「富辰,周大夫。」
371
 〈六〉《集解》:唐固曰:「谭伯,周大夫原伯、毛伯也。」 《索隐》:按:《国语》亦云「杀谭伯」,而《左传》太叔之难,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唐固据传文读「谭」为「原」,然《春秋》有谭,何妨此时亦仕王朝,预获被杀?《国语》旣云「杀谭伯」,故太史公依之,不从《左传》说也。
372
  初,惠后欲立王子带,故以党开翟人,翟人遂入周。襄王出奔郑,〈一〉郑居王于泛。〈二〉子带立为王,取襄王所绌翟后与居温。〈三〉十七年,襄王告急于晋,晋文公纳王而诛叔带。襄王乃赐晋文公圭鬯弓矢,为伯,以河内地与晋。〈四〉二十年,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践土,〈五〉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六〉
373
 〈一〉《正义》:《公羊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事母也。」
374
 〈二〉《集解》:杜预曰:「郑南泛在襄城县南。」 《正义》:泛音凡。《括地志》云:「故泛城在许州襄城县一里。《左传》云『天王出居于郑,处于泛』是。」
375
 〈三〉《正义》:《括地志》云:「故温城在怀州温县西三十里,汉、晋为县,本周司寇苏忿生之邑。《左传》云周与郑人苏忿生十二邑,温其一也。〈地理志〉云温县,故国,己姓,苏忿生所封也。」
376
 〈四〉《正义》:贾逵云:「晋有功,赏之以地,杨樊、温、原、攒茅之田也。」
377
 〈五〉《集解》: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践土,郑地名,在河内。」 《正义》:《括地志》云:「故王宫在郑州荥泽县西北十五里王宫城中。《左传》云晋文公败楚于城濮,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也。」按:王城则所作在践土城内。东北隅有践土台,东去衡雍三十馀里也。
378
 〈六〉《集解》:《左传》曰:「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狩』。」
379
  二十四年,晋文公卒。
380
  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381
  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顷王壬臣立。顷王六年,崩,子匡王班立。匡王六年,崩,弟瑜立,是为定王。
382
  定王元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一〉次洛,使人问九鼎。王使王孙满应设以辞,〈二〉楚兵乃去。十年,楚庄王围郑,郑伯降,已而复之。十六年,楚庄王卒。
383
 〈一〉《集解》:〈地理志〉陆浑县属弘农郡。 《正义》:浑音魂。杜预云:「允姓之戎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今洛州陆浑县,取其号也。」《后汉书》云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左传》云:「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按:至僖公二十二年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计至辛有言,适百年也。《括地志》云:「故麻城谓之蛮中,在汝州梁县界。《左传》『单浮馀围蛮氏』,杜预云『城在河南新城东南,伊洛之戎陆浑蛮氏城也。俗以为麻蛮声相近故耳』。」按:新城,今伊阙县是也。
384
 〈二〉《集解》:贾逵曰:「王孙满,周大夫也。」
385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简王夷立。简王十三年,晋杀其君厉公,迎子周于周,立为悼公。
386
  十四年,简王崩,子灵王泄心立。灵王二十四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
387
  二十七年,灵王崩,〈一〉子景王贵立。〈二〉景王十八年,后太子圣而蚤卒。二十年,景王爱子朝,〈三〉欲立之,〈四〉会崩,〈五〉子丐之党与争立,国人立长子猛为王,子朝攻杀猛。猛为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六〉
388
 〈一〉《集解》:《皇览》曰:「灵王冢在河南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盖以灵王生而有髭,而神,故谥灵王。其冢,民祀之不绝。」
389
 〈二〉《索隐》:名贵。按《国语》景王二十一年铸大钱及无射,单穆公及泠州鸠各设辞以谏。今此不言,亦其疏略耳。
390
 〈三〉《集解》:贾逵曰:「景王之长庶子。」
391
 〈四〉《正义》:《左传》云:「子朝用成周之宝圭沈于河,津人得诸河上。」杜预云:「祷河求福也,圭自出水也。」按:河神不敢受故。
392
 〈五〉《集解》:《皇览》曰:「景王冢在洛阳太仓中。秦封吕不韦洛阳十万户,故大其城幷围景王冢也。」
393
 〈六〉《集解》:贾逵曰:「敬王,猛母弟。」
394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泽。〈一〉四年,晋率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为臣,〈二〉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复作乱,敬王奔于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395
 〈一〉《集解》:贾逵曰:「泽邑,周地也。」
396
 〈二〉《集解》:《春秋》曰:「子朝奔楚。」《皇览》曰:「子朝冢在南阳西鄂县。今西鄂晁氏自谓子朝后也。」
397
  三十九年,齐田常杀其君简公。
398
  四十一年,楚灭陈。孔子卒。
399
  四十二年,敬王崩,〈一〉子元王仁立。〈二〉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三〉
400
 〈一〉《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敬王四十四年,元己卯,崩壬戌也。」
401
 〈二〉《集解》:徐广曰:「《世本》云贞王介也。」
402
 〈三〉《集解》:徐广曰:「《世本》云元王赤也。」皇甫谧曰:「元王十一年癸未,三晋灭智伯,二十八年崩,三子争立,立应为贞定王。」 《索隐》:《系本》云元王赤,皇甫谧云贞定王。考据二文,则是元有两名,一名仁,一名赤。如《史记》,则元王为定王父,定王卽贞王也;依《系本》,则元王是贞王子。必有一乖误。然此「定」当为「贞」,字误耳。岂周家有两定王,代数又非远乎?皇甫谧见此,疑而不决,遂弥缝《史记》、《系本》之错谬,因谓为贞定王,未为得也。
403
  定王十六年,三晋灭智伯,分有其地。
404
  二十八年,定王崩,〈一〉长子去疾立,是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袭杀哀王而自立,是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杀思王而自立,是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405
 〈一〉《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贞定王十年,元癸亥,崩壬申。」
406
  考王十五年,崩,〈一〉子威烈王午立。
407
 〈一〉《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考哲王元辛丑,崩乙卯。」
408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一〉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于巩〈二〉以奉王,号东周惠公。〈三〉
409
 〈一〉《正义》:《帝王世纪》云:「考哲王封弟揭于河南,续周公之官,是为西周桓公。」按:自敬王迁都成周,号东周也。桓公都王城,号西周桓公。
410
 〈二〉《集解》:徐广曰:「惠公之子也。」 《正义》:巩音拱。郭缘生《述征记》巩县,周地,巩伯邑。《史记》周显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室,为东周惠公也。子武公,为秦所灭。
411
 〈三〉《索隐》: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长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于巩,乃袭父号曰东周惠公。于是有东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是也。
412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韩、魏、赵为诸侯。
413
  二十四年,崩,〈一〉子安王骄立。是岁盗杀楚声王。
414
 〈一〉《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元丙辰,崩己卯。」駰案:宋衷曰「威烈王葬洛阳城中东北隅」也。
415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一〉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二〉见秦献公曰:〈三〉「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四〉,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五〉
416
 〈一〉《集解》:皇甫谧曰:「安王元庚辰,崩乙巳。」
417
 〈二〉《索隐》:〈老子列传〉曰「儋卽老子」耳,又曰「非也」,验其年代是别人。 《正义》:幽王时有伯阳甫。唐固曰:「伯阳甫,老子也。」按:幽王元年至孔子卒三百馀年,孔子卒后一百二十九年,儋见秦献公。然老子当孔子时,唐固说非也。
418
 〈三〉《正义》:〈秦本纪〉云献公十一年见,见后十五年,周显王致文武胙于秦孝公,是复合时也。
419
 〈四〉《集解》: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韦昭曰:「周封秦为始别,谓秦仲也。五百岁,谓从秦仲至孝公强大,显王致伯,与之亲合也。」 《索隐》:按:周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号曰秦嬴,是始合也。及秦襄公始列为诸侯,是别之也。自秦列为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献邑三十六城以入于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举其大数。
420
 〈五〉《集解》:徐广曰:「从此后十七年而秦昭王立。」駰案:韦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 《索隐》:霸王,谓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诛毐,正十七年。 《正义》:周始与秦国合者,谓周、秦俱黄帝之后,至非子未别封,是合也。而别者,谓非子末年,周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后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载,周显王致文武胙于秦孝公,复与之亲,是复合也。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谓从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显王致胙于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称王,是王者出也。然五百载者,非子生秦侯已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后十四年,则成五百。
421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一〉是为显王。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公称伯。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二〉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三十三年,贺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三〉其后诸侯皆为王。〈四〉
422
 〈一〉《正义》:扁,边典反。
423
 〈二〉《集解》:胙,膰肉也。《左传》曰:「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
424
 〈三〉《正义》:〈秦本纪〉云惠王十三年,与韩、魏、赵并称王。
425
 〈四〉《索隐》:谓韩、魏、齐、赵也。
426
  四十八年,显王崩,子愼靓王定立。愼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一〉王赧时东西周分治。〈二〉王赧徙都西周。〈三〉
427
 〈一〉《索隐》:皇甫谧云名诞。赧非谥,谥法无赧。正以微弱,窃鈇逃债,赧然惭愧,故号曰「赧」耳。又按:《尚书》中候以「赧」为「然」,郑玄云「然读曰赧」。王劭按:古音人扇反,今音奴板反。《尔雅》曰面惭曰赧。
428
 〈二〉《索隐》:西周,河南也。东周,巩也。王赧微弱,西周与东分主政理,各居一都,故曰东西周。按:高诱曰西周王城,今河南。东周成周,故洛阳之地。
429
 〈三〉《正义》:敬王从王城东徙成周,十世至王赧,从成周西徙王城,西周武公居焉。
430

  西周武公〈一〉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毋适立。司马翦〈二〉谓楚王曰:「不如以地资公子咎,为请太子。」左成曰:〈三〉「不可。周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疏于周也。〈四〉不如请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翦请令楚(贺)〔资〕之以地。」果立公子咎为太子〈五〉
431
 〈一〉《集解》:徐广曰:「惠公之长子。」 《索隐》:按:《战国策》作东周武公。
432
 〈二〉《正义》:翦音子践反,楚臣也。
433
 〈三〉《正义》:楚臣也。
434
 〈四〉《正义》:言以地资公子咎请为太子,周若不许,是楚于周交益疏。
435
 〈五〉《正义》:楚命翦适周,讽周君欲立谁,以微言告于翦,翦令楚(贺)〔资〕之以地,周果立咎为太子也。此以上至「西周武公」,是楚令周立公子咎为太子也。
436
  八年,秦攻宜阳,〈一〉楚救之。而楚以周为秦故,将伐之〈二〉。苏代为周说楚王曰:「何以周为秦之祸也?〈三〉言周之为秦甚于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谓『周秦』也。〈四〉周知其不可解,必入于秦,此为秦取周之精者也。〈五〉为王计者,周于秦因善之,不于秦亦言善之,以疏之于秦。〈六〉周绝于秦,必入于郢矣。」〈七〉
437
 〈一〉《正义》:《括地志》云:「故韩城一名宜阳城,在洛州福昌县东十四里,卽韩宜阳县城也。」
438
 〈二〉《索隐》:宜阳,韩地,秦攻而楚救之,周为韩出兵,而楚疑周为秦,因加兵伐周。
439
 〈三〉《索隐》:苏代为周说楚王,王何以道周为秦,周实不为秦也。今王责周道为秦,周惧楚,必入秦,是为祸也。
440
 〈四〉《索隐》:周、秦相近,秦欲幷周而外睦于周,故当时诸侯咸谓「周秦」。
441
 〈五〉《正义》:解音纪买反。代言周若知楚疑亲秦,其计定不可解免,周必亲于秦也。是为秦取周精妙之计。
442
 〈六〉《正义》:代言为王计者,周亲秦,因而善之;周不亲,亦言善之。楚若善周,周必疏于秦也。
443
 〈七〉《正义》:郢,楚都也。楚旣亲周,秦必绝周亲楚矣。以上至「八年」,苏代说楚合周。
444
  秦借道两周之闲,〈一〉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不借畏于秦。史厌〈二〉谓周君曰:〈三〉「何不令人谓韩〈四〉公叔曰『秦之敢绝周而伐韩者,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质使之楚』?〈五〉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韩不伐也。又谓秦曰『韩强与周地,将以疑周于秦也,周不敢不受』。秦必无辞而令周不受,〈六〉是受地于韩而听于秦。」〈七〉
445
 〈一〉《正义》:上「借」音精夕反,下音子夜反。
446
 〈二〉《正义》:乌减反,又于点反。
447
 〈三〉《索隐》:周君,西周武公也。时王赧微弱,不主盟会,寄居西周耳。
448
 〈四〉《集解》:徐广曰:「一作『何』。应劭(曰)氏姓注云以何姓为韩后。」
449
 〈五〉《正义》:质音竹利反。使音所吏反。质使,令公子及重臣等往楚为质,使秦疑楚,又得不信周也。质平敌不相负也。
450
 〈六〉《正义》:又谓秦曰:「韩强与周地,令秦疑周亲韩,则周不敢不受,秦必无巧辞而令周不敢(不)受韩地也。」
451
 〈七〉《索隐》:此史厌说韩,令与周地,使质于楚,令秦疑楚不信周,得不假道伐韩,而犹听命于秦。
452
  秦召西周君,西周君恶往,故令人谓韩王〈一〉曰:「秦召西周君,将以使攻王之南阳也,王何不出兵于南阳?周君将以为辞于秦。〈二〉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逾河而攻南阳矣。」〈三〉
453
 〈一〉《索隐》:按:《战国策》云或人为周君谓魏王云者也。
454
 〈二〉《索隐》:高诱注《战国策》曰:「以魏兵在河南为辞,周君不往朝秦也。」
455
 〈三〉《正义》:南阳,今怀州也。杜预云在晋山南河北。以上至「秦召西周君」,是西周君说韩令出兵河南谋秦也。
456
  东周与西周战,韩救西周。或为东周说韩王曰:〈一〉「西周故天子之国,多名器重宝。王案兵毋出,可以德东周,〈二〉而西周之宝必可以尽矣。」〈三〉
457
 〈一〉《正义》:为音于伪反。乃或人为东周说韩王,令按兵无出,则周德韩矣。
458
 〈二〉《正义》:韩按兵不出伐东周,而东周甚愧韩之恩德也。
459
 〈三〉《正义》:韩出兵助西周,虽不攻东周,西周愧其佐助,宝器必尽归于韩。以上至「东周与西周战」,是或人说韩令无救西周也。
460
  王赧谓成君。楚围雍氏,〈一〉韩徵甲与粟于东周,东周君恐,召苏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于是。臣能使韩毋徵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二〉周君曰:「子苟能,请以国听子。」代见韩相国曰:〈三〉「楚围雍氏,期三月也,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四〉今相国乃徵甲与粟于周,是告楚病也。」韩相国曰:「善。使者已行矣。」〈五〉代曰:「何不与周高都?」韩相国大怒曰:「吾毋徵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六〉何故与周高都也?」代曰:「与周高都,是周折而入于韩也,秦闻之必大怒忿周,卽不通周使,是以獘高都得完周也。曷为不与?」相国曰:「善。」果与周高都。〈七〉
461
 〈一〉《集解》:徐广曰:「阳翟雍氏城也。《战国策》曰『韩兵入西周,西周令成君辩说秦求救』,当是说此事而脱误也。」 《索隐》:如徐此说,自合当改而注结之,不合与「楚围雍氏」连注。 《正义》:雍音于恭反。《括地志》云:「故雍城在洛州阳翟县东北二十五里,故老云黄帝臣雍父作杵臼所封也。」按:其地时属韩也。
462
 〈二〉《集解》:徐广曰:「今河南新城县高都城也。」 《索隐》:高诱云:「高都,韩邑,今属上党也。」 《正义》:《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在洛州伊阙县北三十五里。」
463
 〈三〉《集解》:《汉书·百官表》曰:「相国,秦官。」駰谓韩亦有相国,然则诸国共放秦也。 《索隐》:相国,公仲侈也。
464
 〈四〉《正义》:谓楚兵弊弱也。
465
 〈五〉《索隐》:已,止也。
466
 〈六〉《正义》:言幸甚也。
467
 〈七〉《正义》:以上至「楚围雍氏」,是苏代为东周说韩,令不徵甲而得高都。
468
  三十四年,苏厉谓周君曰:「秦破韩、魏,扑师武,〈一〉北取赵蔺、离石者,〈二〉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将兵出塞攻梁,〈三〉梁破则周危矣。君何不令人说白起乎?曰『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有一夫立其旁,曰「善,可敎射矣」。养由基怒,释弓扼剑,曰「客安能敎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敎子支左诎右也〈四〉。夫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不以善息,〈五〉少焉气衰力倦,弓拨矢钩,一发不中者,百发尽息」。〈六〉今破韩、魏,扑师武,北取赵蔺、离石者,公之功多矣。今又将兵出塞,过两周,倍韩,攻梁,一举不得,前功尽弃。公不如称病而无出』。」〈七〉
469
 〈一〉《集解》:徐广曰:「扑,一作『仆』。《战国策》曰秦败魏将犀武于伊阙。」
470
 〈二〉《集解》:〈地理志〉曰西河郡有蔺、离石二县。 《正义》:蔺音力刃反。《括地志》云:「离石县,今石州所理县也。」蔺近离石,皆赵二邑。
471
 〈三〉《正义》:谓伊阙塞也,在洛州南十九里。伊阙山今名锺山。郦元《注水经》云:「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闲,故谓之伊阙。」按:今谓之龙门,禹凿以通水也。
472
 〈四〉《索隐》:按:《列女传》云「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又《越绝书》曰「左手如附泰山,右手如抱婴儿」。
473
 〈五〉《索隐》:言不以其善而且停息。息,止也。
474
 〈六〉《索隐》:息犹弃。言幷弃前善。
475
 〈七〉《正义》:以上至「三十四年」,是苏厉为周说白起无伐梁也。
476
  四十二年,秦破华阳约。〈一〉马犯谓周君曰:「请令梁城周。」〈二〉乃谓梁王曰:「周王病若死,则犯必死矣。〈三〉犯请以九鼎自入于王,王受九鼎而图犯。」〈四〉梁王曰:「善。」遂与之卒,言戍周。〈五〉因谓秦王曰:「梁非戍周也,将伐周也。王试出兵境以观之。」〈六〉秦果出兵。又谓梁王曰:〈七〉「周王病甚矣,犯请后可而复之。〈八〉今王使卒之周,诸侯皆生心,后举事且不信。不若令卒为周城,以匿事端。」〈九〉梁王曰:「善。」遂使城周。〈一0〉
477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厄』。」 《正义》:司马彪云:「华阳,亭名,在密县。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约,使客卿胡伤击魏将芒卯华阳,破之。」〈六国年表〉云:「白起击魏华阳,芒卯走。」《括地志》云:「故华阳城在郑州管城县南四十里是。」按:马犯见秦破魏华阳约,惧周危,故谓「请梁城周」也。
478
 〈二〉《索隐》:华阳,地名。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约,使客卿胡伤击魏将芒卯华阳,破之。」是马犯见秦破魏约,惧周危,故谓周君请梁城周,而设诡计也。
479
 〈三〉《正义》:马犯,周臣也。乃说梁王曰,秦破魏华阳之军,去周甚近,周王忧惧国破,犹身之重病,若死,则犯必死也。
480
 〈四〉《索隐》:图,谋也。犯谓梁王,我方入鼎于王,王当谋救援己也。
481
 〈五〉《正义》:戍,守也。周虽未入九鼎于梁,而梁信马犯矫言,遂与之卒,令守周。
482
 〈六〉《正义》:梁兵非戍周也,将渐伐周而取九鼎宝器,王若不信,试出师于境,以观梁王之变也。
483
 〈七〉《正义》:马犯说秦,得秦出兵于境,又重归说梁王也。
484
 〈八〉《索隐》:按:《战国策》「甚」作「愈」。犯请后可而复之者,言王病愈,所图不遂,请得在后有可之时以鼎入梁也。 《正义》:复音扶富反。复,重也。秦旣破华阳军,今又出兵境上,是周国病秦久矣。犯前请卒戍周,诸侯皆心疑梁取周,后可更重请益卒守周乎?
485
 〈九〉《索隐》:梁实图周九鼎,且外遣卒戍周和合。秦举兵欲侵周,梁不救周,是本无善周之事,止是欲周危而取九鼎,故诸侯皆心不信梁矣。故不如匿事端,使卒为周城。 《正义》:旣诸侯生心,不如令卒便为筑城,以隐匿疑伐周之事端,绝诸侯不信之心。梁王遂使城周,解诸侯之疑也。
486
 〈一0〉《正义》:以上至「四十二年」,是马犯说梁王为周筑城也。
487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谓周(最)〔聚〕曰:〈一〉「公不若誉秦王之孝,因以应为太后养地,〈二〉秦王必喜,是公有秦交。交善,周君必以为公功。交恶,劝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三〉秦攻周,而周聚谓秦王曰:「为王计者不攻周。攻周,实不足以利,声畏天下。天下以声畏秦,必东合于齐。兵獘于周。合天下于齐,则秦不王矣。天下欲獘秦,劝王攻周。秦与天下獘,则令不行矣。」〈四〉
488
 〈一〉《索隐》:(最)〔聚〕音词喻反,周之公子也。
489
 〈二〉《集解》:徐广曰:「〈地理志〉云应,今颍川父城县应鄕是也。」 《索隐》:《战国策》作「原」。原,周地。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也。 《正义》:《括地志》云:「故应城,殷时应国,在(城)父〔城〕。」按:应城此时属周。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
490
 〈三〉《正义》:客谓周聚曰,周君与秦交善,是聚之功也。与秦交恶,劝周君入秦者周聚,今必得劝周君之罪也。以上至「四十五年」,是周客说周聚,令周君以应入秦,得交善而归也。
491
 〈四〉《正义》:令音力政反。秦欲攻周,周聚说秦曰,周,天子之国,虽有重器名宝,土地狭少,不足利秦国。王若攻之,乃有攻天子之声,而令天下以攻天于之声畏秦,使诸侯归于齐,秦兵空獘于周,则秦不王矣。是天下欲獘秦,故劝王攻周,令秦受天下獘,而令敎命不行于诸侯矣。以上至「秦攻周」,是周聚说秦也。
492
  五十八年,三晋距秦。周令其相国之秦,以秦之轻也,还其行。〈一〉客谓相国曰:「秦之轻重未可知也。〈二〉秦欲知三国之情。公不如急见秦王曰『请为王听东方之变』,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齐重,则固有周聚〈三〉以收齐:是周常不失重国之交也。」〈四〉秦信周,发兵攻三晋。〈五〉
493
 〈一〉《正义》:以秦轻易周相,故相国于是反归周也。
494
 〈二〉《正义》:言秦之轻相国重相国,亦未可知。
495
 〈三〉《集解》:徐广曰:「一作『誐』,誐亦古之聚字。」
496
 〈四〉《正义》:按:周聚事齐而和于齐周,故得齐重。今相国又得秦重,是相国收秦,周聚收齐,周常不失大国之交也。
497
 〈五〉《正义》:三晋,韩、魏、赵也。以上至「五十八年」,是客说周相国,令报三国之情,得秦重也。
498
  五十九年,秦取韩阳城负黍,〈一〉西周恐,倍秦,与诸侯约从,〈二〉将天下锐师出伊阙攻秦,〈三〉令秦无得通阳城。秦昭王怒,使将军摎〈四〉攻西周。西周君奔秦,〈五〉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六〉秦受其献,归其君于周。
499
 〈一〉《集解》:徐广曰:「阳城有负黍聚。」 《正义》:《括地志》云:「阳城,洛州县也。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故周邑。《左传》云『郑伐周负黍』是也。」今属韩国也。
500
 〈二〉《集解》:文颖曰:「关东为从,关西为横。」孟康曰:「南北为从,东西为横。」瓒曰:「以利合曰从,以威势相胁曰横。」 《正义》:按:诸说未允。关东地南北长,长为从,六国共居之。关西地东西广,广为横,秦独居之。
501
 〈三〉《正义》:西周以秦取韩阳城、负黍,恐惧,倍秦之约,共诸侯连从,领天下锐师,从洛州南出伊阙攻秦军,令不得通阳城。
502
 〈四〉《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也。」 《正义》:摎音纪虬反。
503
 〈五〉《正义》:谓西周武公。
504
 〈六〉《索隐》:秦昭王之五十二年。
505
  周君、王赧卒,〈一〉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諹狐。〈二〉后七岁,秦庄襄王灭东(西)周。〈三〉东西周皆入于秦,周旣不祀。〈四〉
506
 〈一〉《集解》:宋衷曰:「谥曰西周武公。」 《索隐》:非也。徐以西周武公是惠公之长子,此周君卽西周武公也。盖此时武公与王赧皆卒,故连言也。 《正义》:刘伯庄云:「赧是惭耻之甚,轻微危弱,寄住东西,足为惭赧,故号之曰赧。」《帝王世纪》云:「名诞。虽居天子之位号,为诸侯之所役逼,与家人无异。名负责于民,无以得归,乃上台避之,故周人名其台曰逃责台。」
507
 〈二〉《集解》:徐广曰:「諹音惮。諹狐聚与阳人聚相近,在洛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闲。」 《索隐》:西周,盖武公之太子文公也。武公卒而立,为秦所迁。而东周亦不知其名号。《战国策》虽有周文君,亦不知灭时定当何主。盖周室衰微,略无纪录,故太史公虽考衆书以卒其事,然二国代系甚不分明。 《正义》:《括地志》云:「汝州外古梁城卽諹狐聚也。阳人故城卽阳人聚也,在汝州梁县西四十里,秦迁东周君地。梁亦古梁城也,在汝州梁县西南十五里。新城,今洛州伊阙县也。」按:諹狐、阳人傍在三城之闲。
508
 〈三〉《集解》:徐广曰:「周比亡之时,凡七县,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 《正义》:《括地志》云:「故谷城在洛州河南县西北十八里苑中。河阴县城本汉平阴县,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五十里。十三州志云在平津大河之南也。魏文帝改曰河阴。」
509
 〈四〉《集解》:皇甫谧曰:「周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 《索隐》:旣,尽也。日食尽曰旣。言周祚尽灭,无主祭祀。 《正义》:按:王赧卒后,天下无主三十五年,七雄并争。至秦始皇立,天下一统,十五年,海内咸归于汉矣。
510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所谓「周公葬(我)〔于〕毕」,毕在镐东南杜中〈一〉。秦灭周。汉兴九十有馀载,天子将封泰山,东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后嘉三十里地,号曰周子南君,〈二〉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三〉
511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社』。」
512
 〈二〉《集解》:瓒曰:「汲冢古文谓衞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衞,命子南为侯。秦井六国,衞最为后,疑嘉是衞后,故氏子南而称君也。」 《正义》:《括地志》云:「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坞,在汝州梁县东北二十六里。《帝王世纪》云『汉武帝元鼎四年,东巡河洛,思周德,乃封姬嘉三千户,地方三十里,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元帝初元五年,嘉孙延年进爵为承休侯』,在此城也。平帝元始四年,进为郑公。光武建武十三年,封于观,为衞公。」颜师古云:「子南,其封邑之号,为周后,故总言周子南君。」按:自嘉以下皆姓姬氏,著在史传。瓒言子南为氏,恐非。
513
 〈三〉《集解》:徐广曰:「自周亡乙巳至元鼎四年戊辰,一百四十四年,汉之九十四年也。汉武元鼎四年封周后也。」
514
 《索隐》述赞:后稷居邰,太王作周。丹开雀录,火降乌流。三分旣有,八百不谋。苍兕誓衆,白鱼入舟。太师抱乐,箕子拘囚。成康之日,政简刑措。南巡不还,西服莫附。共和之后,王室多故。檿弧兴谣,龙漦作蠹。颓带荏祸,实倾周祚。
URN: ctp:ws25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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