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巡狩 |
2 | 唐虞天子五載一巡狩。群後四朝。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 |
3 | 肆覲東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五月,巡狩至南嶽八月,巡狩至西嶽。十一月,巡狩至北嶽。皆如岱宗之禮。歸,格于藝祖,用特 |
4 | 夏后氏因之。 |
5 | 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貳,乃盤游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於河,由此失國。 |
6 | 周制,十二年一巡狩,天子將巡狩,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職方氏先戒四方諸侯曰:「各脩平乃守,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帥其屬而巡戒令。太馭掌犯之禮。土訓氏夾王車而行,以待王問九州形勢,山川所宜。誦訓氏亦夾王車、以上古久遠之事以告王。 |
7 | 又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 |
8 | 乘金輅,建大。 |
9 | 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其方之諸侯,先於境首待之。 |
10 | 所過山川,則使祝宗先以三等璋瓚,皆以黃金為鼻流,酌鬱鬯以禮神。次乃校人殺黃駒以祭之。每宿舍,掌舍設┕互再重,其外,則土方氏又設蕃籬。 |
11 | 既至方岳,先問百年,就見之。若未滿百年,八十、九十者,路經其門則見之,不然則否。天子乃令太師採人歌謠賦詩,以樂播而陳之,以觀人風俗,以審其善惡。命典市納賈,陳百物之貴賤,以觀人之所好惡;又命典禮之官,考校四時節氣,月之晦朔,甲乙等日,及候氣之律呂,所用禮樂、宮室、車旗等制度,君臣上下之衣服,皆以王者所頒制度考校之。 |
12 | 諸侯封內有名山大川,不舉而祭之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其地。有祭宗廟不順昭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人者,加地進律。其諸侯待王之牢禮以一犢。既黜陟諸侯,乃與之相見於方岳之下,築壇,與《覲禮》壇制同。其壇外為土埒,方三百步,開四門。壇方九十六尺,高四尺,上為堂,下為三等,謂之三成,成每等高一尺。其堂置司盟之神位,謂之方明 |
13 | 見諸侯之時,據鄭註《司儀》及《覲禮》,諸侯之上介,各以其君之旗,置于宮內,以表立位之處。乃詔三升壇,訖,諸侯皆就其旗而立其位。鄭按《明堂位》,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乃於壇上揖之,以定其位。其揖之節有三儀:與王無親者,推手小下之;與王婚姻之親者,平推手揖之;與王同姓者,推手小舉之。王既揖定其位,諸侯乃進,升壇奠玉。又按《司儀職》及鄭注雲:公於上等奠桓圭玉、陳擯者五人禮之;侯、伯於中等奠信珪、躬珪玉、陳擯者四人禮之;子、男於下等奠穀璧、蒲璧玉,陳擯者三人禮之。諸侯各奠玉訖,降拜,又升,成拜。訖,擯者乃延諸侯升堂,授王玉。訖,乃以璧琮行享禮,謂之將幣。諸侯既朝見王訖,乃退,而自相與盟,王官之伯臨之,其神主於月,必因以祭之 |
14 | 「祭天燔柴,祭山邱陵升祭,川沈,祭地瘞。」鄭注云:「升沈必就祭者也。就祭者則是謂王巡狩,諸侯之盟祭也。」。 |
15 | 其餘:五月,南巡狩,至於南嶽,如東巡狩之禮;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嶽,如南巡狩之禮;十有一月,北巡狩,至于北岳,如西巡狩之禮。巡狩訖,歸,每廟用一牛以告至,謂之「歸格于祖禰用特。」 |
16 | 昭王德衰,南巡,濟于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于水而崩。其右辛餘靡長臂且多力,游得王,周人諱之。 |
17 | 穆王得驥溫驪、耳之駟 |
18 | 《紀年》,「比唐之君來見,一驪馬,是生耳。」八駿皆因其毛色以為名號。 |
19 | 索隱曰:按《穆天子傳》曰:「赤驥、盜驪、白義渠、黃驊騮、俞侖、耳、山子。」,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穆王御,長驅歸周以救亂。 |
20 | 《孟子》:「昔者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欲觀於轉附、朝鳷,遵海而南,放於琅琊,吾何脩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晏子對曰:『善哉問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無非事者。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夏諺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為諸侯度。今也不然,師行而糧食,飢者弗食,勞者弗息,胥讒,民乃作慝。方命虐民,飲食若流。流連荒亡,為諸侯憂。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從獸無厭謂之荒,樂酒無厭謂之亡。先王無流連之樂,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景公說,大戒於國,出舍於郊。於是始興發補不足。召大師曰:『為我作君臣相悅之樂!』蓋《徵招》、《角招》是也。其詩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 |
21 | 秦始皇二十七年,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焉。賜爵一級。治馳道。 |
22 | 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功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 |
23 | 下,風雨暴至,休于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禪梁父,刻所立石。乃並渤海以東,過黃、垂。窮成山。登之罘 |
24 | 成山在文登縣北一百九十里。立石,頌秦德焉而去。南登琅琊,大樂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萬戶琅琊臺下,復十二歲。作瑯琊臺,立石,頌德。遣徐發童男女入海求仙人。還,過彭城,齋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不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自南郡由武關歸。 |
25 | 二十九年,始皇東遊。至陽武博浪沙中,為盜所驚。 |
26 | 求弗得,令天下大索十日。登之罘,刻石。之琅琊,道上黨入。 |
27 |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門。巡北邊,從上郡入。 |
28 | 三十七年,始皇出遊,行至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浮江下,觀藉柯,渡海渚。過丹陽,至錢塘。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中渡。 |
29 | 上會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頌秦德。還過吳,從江乘渡。並海上,北至琅琊。自瑯琊北至榮成山至之罘,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崩於沙邱平臺。 |
30 | 二世元年,東行郡縣,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盡刻始皇所立刻石,遂至遼東而還。 |
31 | 漢高祖六年,人告楚王信謀反,上偽游夢,會諸侯于陳,信迎謁,因執之。 |
32 | 時有上書告信反者。上問諸將,爭欲擊之。陳平曰:「今兵不如楚精,而將不能及,舉兵攻之,是趣之戰也。古者天子有巡狩,會諸侯。陛下第出,偽游夢,會諸侯于陳。陳,楚之西界,信聞天子以好出游,其勢必無事而郊迎謁。謁而陛下因禽之,此特一力士之事耳。」上從之。 |
33 | 武帝元封元年,帝親征匈奴,行自陽,北歷上郡、西河、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臺,至朔方,臨北河。還,祠黃帝於橋山,歸甘泉。是年,復東巡海上,還,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禪肅然。行所巡至,博、奉高、蛇邱、歷城、梁父,民田租逋賦貸,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縣無出今年算。行自泰山,復東巡海上,至碣石。自遼西歷北邊九原,歸于其泉,周萬八千里云。 |
34 | 王莽天鳳元年,欲行巡狩之禮,令大官齎Я乾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群臣奏:「一歲四巡,道路萬里,帝春秋尊,非Я乾肉之所能堪。」乃止。後漢世祖建武十七年四月,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輔、楚公英、東海公陽、濟南公廉、東平公蒼從,幸潁川,進幸葉、章陵。五月,還宮。 |
35 | 《漢祀令》:「天子行有所之,出河,沈用白馬璧各一,衣以繒緹五尺,祠用脯二束,酒六升,鹽一升。涉渭、灞、涇、洛。他名水如此者,沈璧各一。 |
36 | 律,在所給祠具;及行,沈祠他水,先驅投石,少府給璧。不滿百里者不沈。」 |
37 | 十八年二月甲寅,西巡狩,幸長安。三月壬午,祠高廟,遂有事于十一陵。 |
38 | 歷馮翊界,進幸蒲阪,祠后土。夏四月甲戌,車駕還宮。 |
39 | 十九年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復南頓田租一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舍,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人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二十年二月戊子,車駕還宮。 |
40 | 二十年十月,東巡狩。甲午,幸魯,進幸東海、楚、沛國。十二月壬寅,車駕還宮。 |
41 | 三十年二月,東巡狩。甲子,進幸魯、濟南,閏月癸丑,車駕還宮。 |
42 | 中元元年正月丁卯,東巡狩。二月己卯,幸魯,進幸泰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于東嶽。辛卯,柴望岱宗,登封泰山。甲午,禪於梁父。四月癸酉,車駕還宮。 |
43 | 明帝永安二年十月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十一月癸卯,車駕還宮。 |
44 | 十年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御塤篪和之,以娛嘉賓。還,幸南頓,勞享三老,官屬。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
45 | 十五年二月庚子,東巡狩。辛丑,幸偃師。進幸彭城。遂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親御講堂,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又幸東平。辛卯,進幸大梁,至定陶。四月庚子,車駕還宮。 |
46 | 章帝建初七年十月,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進幸槐里,又幸長平,禦池陽宮,東至高陵,造舟於涇而還。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 |
47 | 元和元年七月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峙。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
48 | 二年正月丙辰,東巡狩。幸泰山,柴告岱宗。進幸奉高,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幸魯,祠孔子於闕里。四月乙卯,車駕還宮。 |
49 | 三年春正月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安王恭、樂成王黨、淮陽王丙、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辛丑,帝耕於懷。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鉅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怨結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駕言出遊,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東柴岱宗,為人祈福。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歷魏郡,經平原,升踐是防,詢訪耆老,咸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底績遠圖,復禹弘業,聖跡滂流,至於海表。 |
50 | 不克堂構,朕甚慚焉。《月令》,孟春善相邱陵土地所宜,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民之勞。」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馬可輟解,輟解之。 |
51 | 《詩》云:『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戊辰,進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嶽。出長城。癸酉,還,幸元氏,祠光武、顯宗於縣舍正堂。明日,又祠顯宗于始生堂,皆奏樂。 |
52 | 三月丙子,詔高邑令祠光武於即位壇。復元氏七年徭。已卯,進幸趙。庚辰,祠房山於靈壽。辛卯,車駕還宮,賜從行者各有差。 |
53 | 章和元年八月,癸酉,南巡狩。戊子,幸梁。乙未,幸沛。九月庚子,幸彭城。辛亥,幸壽春。十月丙子,車駕還宮。 |
54 | 和帝永和十五年九月壬午,南巡狩,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高年者錢布,各有差。幸章陵,祠舊宅。十一月,車駕還宮。 |
55 |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丙子,東巡狩。辛卯,幸泰山,柴告岱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幸東平、東郡,歷魏郡、河內。三月壬戌,車駕還京師。 |
56 | 魏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問高年,恤疾苦,或賜穀帛。 |
57 | 晉初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宮如禮。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摯虞以「《覲禮》,諸侯各楚其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 |
58 | 《詩》稱『君子至止,言觀其。』宜定新禮,建旗如舊禮。」詔可其議。然終晉代,不行其禮。 |
59 | 宋文帝元嘉四年二月,東巡狩,至于丹徒,告覲園陵。三月,享會父老舊勳于行宮,加賜衣裳幣帛,蠲租原刑。戰亡之家、單孤,並隨宜隱恤。 |
60 | 二十六年二月,東巡,幸至京城,并謁二陵,會舊京故老萬人,享勞賚發,赦蠲徭役。 |
61 | 後魏文成帝和平元年正月,東巡狩,歷橋山,祀黃帝。幸遼西,遙祀醫無閭山。遂緣海,幸冀州,北至中山,過恆岳,禮其神而反。明年,南巡,過石門,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禮衡嶽。 |
62 | 隋煬帝大業元年三月,詔曰:聽採輿頌,謀及庶民,故能審刑政之得失。今將巡歷淮海,觀省風俗。 |
63 | 是歲,命尚書右丞皇甫議發河南淮北諸郡民,前後百餘萬,開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于河,復自板渚引河歷滎澤入汴;又自大梁之東引汴入泗,達于淮;又發淮南民十餘萬開邗溝,自山陽至楊子入江。渠廣四十步,渠旁皆築御道,樹以柳,自長安至江都,置離宮四十餘所。又遣黃門侍郎王弘等往江南造龍舟及雜船數萬艘,督役嚴急,役丁死者什四五。 |
64 | 八月壬寅,帝行幸江都,發顯仁宮,王弘遣龍舟奉迎。乙巳,上御小朱航,自漕渠出洛口,御龍舟。龍舟四重,高四十五尺,長二百尺。上重有正殿、內殿、東西朝堂,中二重有百二十房,皆飾以金玉,下重內侍處之。皇后乘翔螭舟,制度差小,而裝飾無異。別有浮景九艘,三重,皆水殿也。又有漾彩、朱鳥、蒼螭、白虎、元武、飛羽、青鳧、凌波、五樓、道場、元壇、樓船、板、黃篾等數千艘,後宮、諸王、公主、百官、僧、尼、道士、蕃客乘之,及載內外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萬餘人,其挽漾彩以上者九千餘人,謂之殿腳,皆以錦採為袍。又有平乘、青龍、艨艟、艚爰、八擢、艇舸等數千艘,並十二衛兵乘之,並載兵器帳莫,兵士自引,不給夫。舳艫相接二百餘里,照耀川陸,騎兵翊兩岸而行,旌旗蔽野。所過州縣,百里內皆令獻食,多者一州至百,極水陸珍奇;後宮厭飫,將發之際,多棄埋之。 |
65 | 二年三月庚午,上發江都。四月庚戌,自伊闕,陳法駕,備千乘萬騎入東京。 |
66 | 御端門,大赦。 |
67 | 三年三月,帝還長安。四月庚辰,下詔欲安輯河北,巡省趙、魏。丙寅,車駕北巡。六月,至鴈門,頓榆林郡,諭突厥啟民可汗召所部諸國朝于行宮。八月,發榆林,歷中,溯金河。九月己巳,至東都。 |
68 | 時天下承平,百物豐實,甲士五十餘萬,馬十萬匹,旌輜重,千里不絕。 |
69 | 令宇文愷造觀風行殿,上容侍衛者數百人,離合為之,下施輪軸,倏忽推移。又作行城,周二千步,以板為,衣之以布,飾以丹青,樓櫓悉備,胡人驚以為神。 |
70 | 四年三月,車駕幸五原,因出塞巡長城。八月,親祭恆岳,河北道郡守畢至。 |
71 | 行宮設六合板城,載以槍車。每頓舍,則外其轅以為外圍,內布鐵菱;次施弩床,床皆插鋼錐,外向;上施旋機弩,以繩連機,人來觸繩,則弩機旋,轉所處而發。其外又以周圍,施鈴柱。 |
72 | 五年三月,西巡河右。四月,出臨津關,度黃河。五月,至張掖,命裴矩說高昌王及伊吾吐屯等,啖以厚利,召使入朝。帝至燕支山,高昌王及西域二十七國謁於道左,皆令佩金玉,被錦,焚香奏樂,歌舞喧言華。帝復令武威、張掖士女盛服縱觀、衣服車馬不鮮者,郡縣督課之。騎乘填咽,周亙數十里,以示中國之盛。七月,車駕東還。九月至西京。十一月,復幸東京。 |
73 | 自河西東還,行經大斗拔谷,山路隘險,魚貫而出,風雪晦冥,文武飢餒沾濕,夜久不逮前營,士卒凍死者大半,馬驢什八九,後宮妃、主或狼狽相失,與軍士雜宿山閒。 |
74 | 六年三月,帝幸江都宮。詔以百官從駕皆服褶,於軍旅閒不便。令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皆戎衣,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要用緋綠,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 |
75 | 敕穿江南河,自京口至餘杭,八百餘里,廣十餘丈,使可通龍舟,並置驛宮、草頓,欲東巡會稽。 |
76 | 七年二月,帝自江都幸涿郡,御龍舟,渡河入永濟渠,仍敕選部、門下、內史、御史四司之官於前船選補。其受選者三千餘人,或徒步隨船三千餘里,不得處分,凍餒疲頓,因而致死者十二三。是歲,征高麗,車駕駐涿郡。 |
77 | 八年,車駕在涿郡,征高麗不克。九月,還東都。 |
78 | 九年四月,車駕度遼,征高麗。楊元感反,乃班師。 |
79 | 十年三月,復幸涿郡,征高麗。八月,班師。十月,還西京。十二月,幸東都。 |
80 | 十一年四月,帝幸太原汾陽宮避暑。宮城迫隘,百官士卒布散山谷閒,結草為營而居之。八月,巡北塞,入鴈門,突厥可汗帥騎數十萬圍鴈門。九月,解圍去。車駕還太原。十月,至東都。 |
81 | 十二年七月,帝自東都幸江都。 |
82 | 《通典》曰:「梁崔靈恩《三禮義宗》云:『唐虞五載巡狩一岳,二十年方遍四岳,周則四十八年矣。』若一出四岳皆遍,且闕四時祭享。唐虞衡山為南嶽,周氏霍山為南嶽。其制,吉行五十里,若以二月到東岳,五月到南嶽,八月到西岳,十一月到北嶽,路程遼遠,固必不及。以此知每至一岳即歸,斯義為長也。按《尚書·周官篇》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又按堯舜簡儉,常稱茆茨土階,巡狩四方,羽儀導從必少。一年四岳,五載復往,宗廟享祭,暫委有司。展義省方,觀風察俗之大政,如或二十年方遍,乃於民物,不亦乖疏?詳《周官》本文與孔氏註解,既改制十有二載,比唐虞已甚遐闊,如四十八年乃遍,豈非益為曠邈乎?且周雖尚文,天子諸侯,降殺以兩,穆王巡歷天下,萬姓不甚苦勞。始皇遊幸四方,屬車八十一乘。二漢以降,至于有隋,或東封告成,或觀省風俗,百辟悉至,群司畢從,不下十餘萬人,何止千乘萬騎!所以曠代多闕斯禮。崔生謂堯、舜及周帝王行幸,車徒禮數,與秦、漢以後無異。斯不達古今豐約之別,復不詳《周官》之文,輒肆臆度說耳。」 |
83 | 按《舜典·王制》,明言二月東巡,五月南巡,八月西巡,十二月北巡,而崔靈恩乃以為一年巡一岳,虞五載則二十年而遍,周十二載則四十八年而遍,何所據邪?文中子言,舜一歲而巡五岳,國不費而民不勞,何也?兵衛少而徵求寡也。古帝王之巡狩,所以省方觀民,初非游適,然舜之時,五載僅能一行,至周成王,則又不能如舜,至於十二年乃一行之。又必止以四岳為底止之地,蓋雖一本於憂民之心,而尚恐有煩民之事,故出必有期,而行必有方如此。至穆王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必使有車轍馬跡,而幾以喪邦。秦始皇、隋煬帝假望秩省方之說,以濟其流連荒亡之舉。千乘萬騎,無歲不出;遐方下國,無地不到。至於民怨盜起,覆祚殞身,曾不旋踵,雖秦、隋所以召亡者固非一端,然倘非游蕩無度,則河決魚爛之勢,亦未應如是其促也。 |
84 | 唐太宗貞觀元年三月,幸九成宮,冬,幸洛陽。 |
85 | 七年幸九成宮。 |
86 | 十一年二月幸洛陽。 |
87 | 十二年二月還京。十二月幸河北縣,觀底柱,因令勒石於上,以陳盛德。 |
88 | 高宗顯慶二年閏正月,幸洛陽。 |
89 | 麟德二年,幸東都,遂幸東岳。 |
90 | 總章二年,將幸涼州,群臣諫,不果行。 |
91 | 調露元年九月,幸並州。 |
92 | 元宗開元五年正月,幸東都。 |
93 | 十一年正月,發東都,北巡,至並州。 |
94 | 十二年十一月,幸東都,至華州,命勒石華嶽祠南道衢。 |
95 | 十三年十月,發東都,赴東岱。 |
96 | 二十年十月,自東都幸太原。 |
97 | 二十四年十月,敕兩京行幸,緣頓所須,應出百姓者,宜令每頓取官錢一百千文,作本取利充,仍令所由長官專勾當,不得抑配百姓。 |
98 | ◎唐開元禮 |
99 | △皇帝巡狩儀△鑾駕出宮 |
100 | 將巡狩,所司承制先頒告于東方諸州曰:「皇帝二月東巡狩,各脩平乃守,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駕將發,告圜丘、宗廟、社稷,皆如別儀。 |
101 | 皇帝出宮,大備鹵簿,皆如常儀。于國門,祭所過山川,如親征之禮。所經州、縣、剌史、縣令先待于境。通事舍人承制問百年。古先帝王、名臣、烈士,皆州縣致祭。△燔柴告至 |
102 | 將告,將作先於泰山下脩圜壇,四出陛。 |
103 | 前告三日,尚舍直長施大次於外東門之內。設宮懸樂、燎壇之制。前一日,皇帝清齋於行宮。應告之官皆於告所清齋一日。近侍之官應後升者及從告群官、諸方客使,皆於其所俱清齋一宿。 |
104 | 諸衛令其屬晡後一刻各以其方器服守衛門,盥太樂工人俱清齋一宿。奉禮設御位於壇之東南,西向;設告官司徒、執事者、御史、奉禮、贊者、協律郎、太樂令、望燎位、東方諸州剌史縣令、介公、阜公、文武九品以上官、西方北方蕃客等位,並如上幸圜丘儀。設告官以下門外位於東、西門之外道南,皆如設次之式。郊社令帥府史一人及齋郎以樽、坫、、洗、篚、冪入設於位,並如常儀,執樽、、篚、冪者各位於樽、、篚、冪之後。告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帥宰人烹牲於廚。未明四刻,太史令、郊社令各服其服,升設昊天上帝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槁秸;設高祖神堯皇帝神座於東方,西向,席以莞。設神位各於座首。未明三刻,諸告官以下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醞令各帥其服升屬入實樽及玉幣。太祝以玉帛置於篚。 |
105 | 太官令帥進饌者實諸籩、豆、、簋等,皆設於饌幔內。未明二刻,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以下入行掃除如常儀訖,各就位。皇帝服袞冕,乘輅行宮,奏請進發,內外器服如常儀。駕將至,謁者、贊引各引告官,通事舍人引從告群官、東方剌史縣令、諸方客使,俱就門外位。駕至大次門外,迴輅南向。 |
106 | 初皇帝既升奠玉幣,太官令帥進饌者,諸太祝迎引於壇上,各設於神座前。設訖,謁者引司徒以下降自東陛,復位。諸太祝各還樽所。太常卿引皇帝詣、洗,樂作,訖,興,皇帝再拜。初讀祝文訖,樂作,太祝進,奠版於神座,還樽所,皇帝拜訖,樂止。太常卿引皇帝進天帝神座前,北向立,樂作,太祝各以爵酌福酒。 |
107 | 謁者引司徒降復位。太祝各進徹豆,還樽所。奉禮曰「賜胙」。△鑾駕還行宮 |
108 | 皇帝既還大次,侍中版奏:「請解嚴。」皇帝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輅、奏請、還宮如常儀△望秩於山川 |
109 | 柴之明日,望秩祀于岳、鎮、海、瀆、山、川、林、澤、邱、陵、墳、衍、原、隰。將祭,所司先為壇於祭所,其神皆以尊卑為敘,重行南向。前三日,守宮設祭官以下次於東之外道南,北向,以西為上;設陳饌幔於內東門之外道北,南向。前二日,太樂令設宮懸之樂於壇南,設登歌於壇上,皆如常儀。右校掃除壇內外,又為瘞於壇北之壬地外之內,方深取足容物。前一日,諸祭官清齋於祭所。諸衛其屬晡後一刻各以其方器服守衛門,與太樂工人俱清齋一宿。奉禮設祭官位於內東門之內道北,執事位於道南,俱西向北上。設御史位於壇下:一位於東南,西向,一位於西南,東向,令史各陪其後。設奉禮位於樂懸東北,贊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協律郎位於壇上,在西陛之西,東向。設太樂令位於北懸之閒。設望瘞位於瘞之東,西向。設祭官以下門外位於外東門之外道南,每等異位,北向西上。設酒樽之位:岳、鎮、海、瀆各山二;山、川、林、澤俱蜃樽二;邱、陵、墳、衍、原、隰俱散樽二;各於壇上南陛之東,北向西上。設玉篚於樽坫之所,設洗於壇南陛東南如常,執樽、、篚、冪,各位於樽、篚、冪之後,郊社令帥齊郎以樽、坫、、洗、篚、冪,入設於位。祭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帥宰人以鸞刀割牲,齋郎以豆取牲血置於饌所,遂烹牲。未明二刻,太史令、郊社令各服其服,入設神座,各於壇上北方,南向,席皆以莞,設神位各於座首。未明一刻,祭官以下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醞令入實樽及玉,太祝以幣置於篚,太官令帥進饌者實諸籩、豆、簋、等。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與執樽、、篚冪者入自東門,當壇南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奉禮曰:「再拜。」贊者承傳,御史以下皆再拜。訖,執樽、、篚、冪者各就位。贊引引御史詣壇東陛升,行掃除於上,令史祝史行掃除於下,訖,引就位。質明,謁者引獻官,贊引引執事者俱就東門外位。太樂令帥工人次入就位。謁者、贊引各引獻官以下入就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 |
110 | 協律郎跪,人免伏,舉麾,鼓,奏《順和之樂》,以蕤賓之均,樂三成,偃麾,戛,樂止。奉禮曰:「再拜。」獻官以下皆再拜。 |
111 | 太祝取玉於篚,立於樽所。謁者引獻官詣岳壇,升自南陛,北向。太祝以玉幣東向授,獻官受。登歌作《肅和之樂》,以函鐘之均。謁者引獻官進,北面,跪奠於嶽神之座,人免伏,興。謁者引退,北面再拜訖,登歌止。謁者引獻官降自南陛,還本位。初,獻官升奠玉幣,太官令帥進饌者奉饌陳於東門外,登歌止,太官令引饌入。俎初入門,《雍和之樂》作,饌至陛,樂止;饌升南陛,太祝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設訖,太官令以下降自東陛以出,太祝還樽所。其鎮海以下之饌,皆祝史迎於壇上,設於神座前,相次而畢。訖,謁者引獻官詣洗,盥手洗爵訖,謁者引升自南陛,詣酒樽所,執樽者舉冪,獻官酌醍齊訖,樂作,謁者引詣岳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謁者引獻官少退,北向立,樂止。初,獻官進奠爵,祝史各以爵奠鎮海以下,還樽所。太祝持版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訖,興。獻官再拜。初讀祝文訖,樂作,太祝進奠版於神座,還樽所,獻官拜訖,樂止。太祝酌福酒進獻官之右,西面立。獻官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興。太祝帥齊郎進俎,太祝減神前三牲胙肉加於俎,西向授,獻官受以授齋郎。獻官跪取爵,遂飲卒爵。太祝受爵覆於坫。獻官興,再拜。謁者引獻官降,復位。諸祝各徹豆如常,訖,還樽所。奉禮曰:「賜胙。」贊者唱:「再拜。」在位者皆再拜。《順和之樂》作,奉禮又曰:「再拜。」獻官以下皆再拜。樂一成止。謁者進獻官之左,白:「請就望瘞位。」西向立。於眾官將拜,諸太祝外執篚進神座前,跪取玉幣,齋郎以俎載毛血等,各由其陛降壇詣瘞,以物置於。 |
112 | 訖,奉禮曰:「瘞。」東西各四人土。半,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
113 | 「禮畢。」遂引出。贊引引執事者以次出。又贊引引御史、太祝以下俱復執事位。 |
114 | 奉禮曰:「再拜。」御史以下皆再拜訖,出。贊引引工人以次出。其祝版燔於齋所。△肆覲東后 |
115 | 望秩之明日,肆覲東后。於告至之前,剌史、縣令皆先奉見如常。將作先於行宮之南為宮,方三百步,面一門,為壇於內,三分二在南,方九丈六尺,高四尺,四出陛。前二日,太樂令設宮懸之樂於壇南,如殿庭之儀。前一日,尚舍鋪御座於壇上近北,南向。又設解劍席於南陛之西南。守宮於門外量設百官次,文東武西,以北為上。東方剌史、縣令次於文官之南,蕃客次於武官之南。所司陳路於壇南如常。典儀設群官拜位:文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位於壇東南,每等異位。重行西面,以北為上。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位於壇西南,當文官,每等異位,重行東面,以北為上。東方剌史、縣令於壇南三分庭一在南,每等異位,重行北面,以西為上。若有蕃客則位於剌史之西,每國異位,重行北面,以東為上。設典儀位於南陛之東,贊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面北上。奉禮設門外位:文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位於門東,每等異位,重行西面;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位於門西,每等異位,重行東面,俱以北為上。設東方刺史、縣令位於文官之南,每等異位重行,西面,以北為上。蕃客位於武官之南,每國異位,重行東面,以北為上。其日未明三刻,諸衛各以其方器服量設牙旗於外四面。未明一刻,諸衛各勒所部,列黃麾大仗屯門及戟陳於內,如殿庭之儀。群官及刺史以下集各就次,服其朝服。蕃客集次,各服其國服。侍中版奏:「請中嚴。」近仗陳於行宮門外。諸侍衛之官各服其器服,符寶郎奉寶,俱詣行宮門外奉迎。典儀帥贊者先入就位。吏部、兵部、主客、戶部及群官客使俱出次,通事舍人各引就門外位。剌史、縣令俱執贄,通事舍人引就門外位。其餘當土常貢之物並盛以篚,其屬執之,列於縣令位後。通事舍人引文武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先入就位。侍中版奏:「外辦。」皇帝將出,仗動,太樂令令撞黃鐘之鐘,左右五鐘皆應,協律郎舉麾,工鼓奏太和之,樂皇帝服袞冕,乘輿以出,曲直華蓋警蹕侍衛如常儀。皇帝入自北門,由北陛陞壇即御座,樂止。腰輿退,其羽儀華蓋仍侍於御側。通事舍人引東方剌史以下入就位,鴻臚引蕃客次入就位。初,剌史入門,懸下舉麾,《舒和之樂》作,至位立定,樂止。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執贄者俱跪奠贄,興,在位者皆再拜訖,跪取贄,興。侍中前承制,降詣剌史東北,西面立,稱有制。剌史以下皆再拜。宣制訖,又再拜。戶部引諸州貢物兩行各入於剌史位前,東西陳之。龜為前列,金次之,丹漆絲纊,四海九州美物,重行量陳於後訖,執物者各退立於東西廂文武前側立。通事舍人引剌史為首者一人執贄詣解劍席,跪,解劍脫舄,執贄興。舍人接引升壇詣御座前,北面跪奏稱:「具官臣某姓名等,敢獻壤奠。」遂奠贄,人免伏,興。又舍人跪奉以東授所司。舍人引剌史降詣解劍席,跪,佩劍納舄,興。通事舍人引復北面位。初,為首者奠贄,通事舍人引在庭者以次奠贄於位前訖,各俯伏,興。引退復位訖,剌史以下俱再拜。戶部尚書進詣階閒,北面跪奏稱:「戶部尚書臣某言,諸州貢物,請付所司。」人免伏,興。侍中前承詔,退稱:「制曰可。」尚書退復位。 |
116 | 所司受贄,其執貢物各進執物,所司引退,俱出東門。初,剌史將朝,中書侍郎以諸州鎮表方別為一案,俟於西門外,給事中以祥瑞案俟於東門外,俱令史絳公服對舉案,侍郎、給事中俱就侍臣班。初,剌史將入門,中書侍郎降,引表案入,詣西階下,東面立,給事中降,引祥瑞案詣東階下,西面立。剌史將升奠,中書令、黃門侍郎俱降立於階下。剌史執贄升陛,中書令、黃門侍郎各執所奏之文以次升。初戶部尚書令退復位訖,中書令前跪奏諸方表旋,黃門侍郎又進跪奏祥瑞,各還侍位,侍郎與給事中引案退。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文武群官、剌史以下及諸國客俱再拜。訖,通事舍人以次引北面位者出,就門外位。侍中前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人免伏,興,還侍位。皇帝興,太樂令令撞蕤賓之鐘,左右鐘皆應,《太和之樂》作,皇帝乘輿降自北陛,警蹕侍衛如來儀,入行宮,樂止。通事舍人引東西面位者以次出。設會如元會之儀。△考制度 |
117 | 朝覲之明日,左右丞相以考制度事奏聞。命太常卿採詩陳之,以觀百姓之風俗。命市納賈,以觀百姓之所好惡。命典禮者考時月、定日、同律,觀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有不舉者為不敬,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不敬者則長官黜以爵。革制度、衣服者為叛,叛者長官有討。有功德於百姓者加爵賞。 |
118 | 五月,南巡狩至於南嶽,如東巡狩之禮。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嶽,如南巡狩之禮。 |
119 | 十有一月,北巡狩至于北嶽,如西巡狩之禮。歸格于宗禰,用特,如別禮。若告封禪,如別儀。 |
120 | 宋太祖皇帝建隆初,平潞楊二叛。開寶二年,至太原,皆以師行,供頓從儉約,故不備巡幸之儀。 |
121 | 九年,幸西京,先命重脩宮室,極其壯麗,所過賜夏、秋田租之半。 |
122 |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五年,次大名,皆如太祖勞軍之制。 |
123 | 真宗咸平二年,幸大名。景德元年,駐澶淵,勞軍之禮如祖宗。 |
124 | 四年正月,幸西京,朝諸侯,命知雜御史王濟等籍所過父老及系囚逋負官物人,仍察民閒疾苦,每日引逋欠人及禁囚等對于行在,多蠲免原釋,父老賜茶帛綾袍,其貢香藥名馬者,召對撫慰,賜之金帛。 |
125 | 大中祥符元年三月,詔許群臣請封禪,令泰山路葺行宮,不得侵民戶田苗及人馬損踐苗稼。有司言:「準禮,巡狩有燔柴告至,皇帝親行事,即不載有司攝事之儀。車駕至泰山下,合行告至,望令太尉以酒脯幣帛於山下壇告至。」奏可。 |
126 | 又詔給事中張秉等管勾所經州縣,父老詣行在者,送門引對,賜以酒食;州縣見禁囚,具所犯以聞。又詔以御史中丞王嗣宗攝御史大夫,為考制度使,右正言、知制誥周起攝中丞,為副使,所經州縣,採訪民閒不便事並市物之價,車服、權衡、度量不如法,則者舉儀制禁之;有奇才異行隱淪不仕者,與所屬長吏詢求論薦,鰥寡獨不能自存者,重加賑恤;官吏政跡尤異、民受其惠,及不守廉隅、昧於政理者,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為鄉里所稱者,並條析以聞;官吏知民閒利病者,亦為錄奏。有司言澶州城門卑下,不容大輦,請徹門而出。上慮煩勞,不許,詔由城外而過,他所皆然。又詔扈從人宿頓所,無得壞民舍、什物、樹木,違者重其罪。為朝覲壇於奉高宮之南,方九丈六尺,高九尺,四出陛,其南兩陛。設衛仗宮懸於壇。中書門下文武百官、皇親、諸軍將校、四方朝貢使、舉人、蕃客、父老、僧道皆在列。設襲文宣公位於文官三品之下,鄰州長吏悉集。上服袞,御壽昌幄殿受朝賀,大赦天下,遂幸兗州,賜從官待制以上、宗室、將軍辟寒丸、紫花茸綿糸由窄袍,三畢記祀汾陰,悉如東封之制。八月,有司言:「祠宇之旁,難行覲禮,望俟至河中府朝覲經度。」制置使陳堯叟等言:「寶鼎行宮之前,可以設壇。」詔如堯叟等言。 |
127 | 七年,幸亳州,一如西京禮。 |
128 | 舊制:省方,上與群官皆窄絳袍帽還京,具鑾駕,儀仗預遣官與留司同排,設禮官具儀以奏。真宗朝陵及舉大禮,塗中皆服折上巾、窄袍,出京、過京城,至禮所,上服靴袍、具鑾駕。群臣公服穿靴,供奉官班及內朝官前導。過州府,上寬袍,群臣公服。凡從官自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翰林學士、待制、節度兩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剌史,並赴行宮,全班起居晚朝視事,群中不赴。中頓侍食,百官就宿頓迎駕旋,先發,或道塗隘遠,則放迎駕。 |
129 | 特進發,近臣、諸軍賜裝錢。出京,留司馬、步諸軍夾道左右,至新城門外奉辭,留守辭於門內,百官、父老辭於苑前,召留守等賜飲苑中。州縣長吏、留司官待于境。所過賜巡警兵、守津梁行郵治道卒時服錢屬,父老綾袍、茶帛,中塗賜衛士緡錢。所幸寺、觀,賜釋、道茶帛,或加紫服、師號。凡經州關鎮及比州吏民有以饔餼、酒果、方物為獻者,計直答之。州、府採樓,陳音樂百戲。洎道、釋威儀奉迎者,悉有賜與。東京留守遣官奉表請還京,凡數上,優詔以答。皇親、諸道、釋、市民至近境貢物迎請。留司官以次奉入京師大陳。留司兵衛過還京彩樓,駐蹕觀樂,御乾元樓,召從官坐閱扈駕兵仗,還營,許群臣休暇三日,近臣一日。 |
130 | 凡京城車駕出,太祖、太宗豫幸,不常其數。真宗嘗以正月,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望日,謁玉清昭應宮,會靈祥源觀,又或六月至玉津園觀麥,八月,瑞聖園觀穀,十月,望日,謁景靈宮,因禮慶祈禱。又詣太一宮,並謁奉先院宣祖昭憲太后影殿、普安殿元德太后真容,自餘臨幸,則親王公主第、外苑、馬監,頗有定制。親王、宗室、中書、樞密、宣徽使、三司使副、知開封府、學士、節度使至剌史、常侍,詣宮觀及游宴。ト門仍奏,知制誥、待、制統軍士上將軍、特召三品秘書監以上。 |
131 | 兩省、御史、知雜御史以上,金吾將軍。自咸平中每出,令親從官卒二百,執過周繞輿駕,謂之禁圍。春、夏緋衣,秋、冬以紫。郊祀、省方並增二百,服錦襖,出京師加以執劍。親王、中書、樞密宣微、行圍內,餘官圍外。大禮備儀衛,則有司先布土為黃道,自至祀所,左右設香臺、畫甕、青繩欄幹。巡省在塗則不設。東封歲,殿中侍御史趙湘請詔群臣不得行黃道上,及閱習路馬不得穿過。 |
132 | 郊祀巡省,東京舊城門、並契勘其內城外宮廟門並勘,箭出入皆然入蕃鎮外城、子城門亦勘箭。 |
133 | 高宗建炎元年九月詔:「據群臣章疏請幸東南,金賊狡詐,難以便憑探報遠去中原,專備一方,可暫駐蹕淮甸,庶四方有警,皆易應接,應合行事務,令三省、樞密院共同措置施行。令來巡幸,即非遷都,捍禦稍定,即還京闕,以待二聖之復。駐蹕之地,不為久計,仰先次行下,不得輒有陳脩改易,以致勞費。」十月,車駕巡淮甸。十四日,次泗州。二十七日,至揚州駐蹕。 |
134 | 三年二月三日,詔宰執百官諸軍,並扈衛車駕渡楊子江。是日,至鎮江府。 |
135 | 十三日至杭州。三月一日,詔移蹕江甯府。三日,命尚書右丞葉夢得專一提領戶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四月,車駕進發自杭州,幸江甯府。五月,至江甯府,改為建康府。閏八月,詔巡幸浙西。九月至平江府。十月自平江幸浙東,次越州。 |
136 | 十一月,車駕至明州。 |
137 | 詔只帶親兵輦官長入候共三千餘人,隨駕百官並減一半,其餘候見駐蹕去處起發前來。 |
138 | 四年正月一日,次台州章安鎮。二月,次溫州。三月,車駕登舟回鑾,幸浙西。四月,次越州。 |
139 | 紹興元年十一月,詔以紹興駐蹕日久,漕運艱梗,兵軍薪水不便,可移蹕臨安府。 |
140 | 二年正月,車駕至臨安府駐蹕。 |
141 | ト門言,以車駕省方儀,令參酌脩立儀注,詔從之。車駕巡幸請還,及期,出城百里外奉迎,臨京,再於五里外起居,次日入問聖體。儀制:車駕臨京,請城外奉迎,內執政及兩省、御史臺司并尚書侍郎以上侍從官、節度使,俟迎駕訖,分左右前導入內。一,太常寺檢會《因革禮》:太平興國五年,太宗北征回,禮院狀鑾駕還京,是日早,留守文武百官並出城奉迎,再拜,起居如常儀,退,中書、門下兩省常侍以下,舍人以上;御史中丞並引駕至龍門下馬,分班序立。駕至,中書、門下橫行俱再拜,三呼萬歲,俟駕過。其不引駕官,先至丹鳳門外立班,俟駕至,橫行,起居,再拜,隨拜三呼萬歲,分班,俟駕過,退。次日,中書門下文武百官內殿起居如常儀。一,今來前項儀令故事,比附參酌,若依儀起居旋,前導官前導,緣今來車駕係乘御舟進發,竊恐難以前導,兼員數止有三兩員,若依令除主當物務並監臨官不赴外,餘官出城百里外奉迎,其合赴官數目,亦是不多,兼俟迎駕班退,合赴近城五里外起居,其經由道路窄隘,或至日值雨,慮難以趁赴,及百里外即非程頓去處,若行創造待班幕次,顯是勞費,欲乞止依儀制應見任文武臣僚並寄居侍闕,京官小使臣以上,出城五里外立班奉迎起居,更合取自朝廷指揮,一今擬定,將來奉迎車駕節次,其日留守率應見任文武臣僚,並寄居待闕京官小使臣以,詣餘杭門五里外分立定,俟御舟將至,舍人揖,躬喝拜,兩拜,起,且躬留守奏聖躬萬福,再喝拜,兩拜,訖,各候御舟過,並退。內留守先入門赴章亭驛御幄下側立定,俟車駕降御舟,入御幄坐。留守自赴幄殿下立定,舍人揖,躬宣名奏萬福,喝候,留守升幄殿,當頭問聖體,訖,兩拜。訖,詣御座左側,奏事如儀。俟奏事畢,降階,退。皇帝升輦還內,沿路官局並履笏迎駕起居,應合從駕官並管軍臣僚應官等並從駕還內,如儀。 |
142 | 四年十月,車駕幸平江府。 |
143 | 五年二月,車駕回臨安。 |
144 | 六年九月,車駕幸平江府。 |
145 | 先時,詔將來進發,三省、樞密院百司以紹興四年隨從人數三分為率,差發二分前去應軍旅,非泛支降錢穀差除並隨行在所處分外,其餘百司常程事務,並留臨安府依舊行遣,聽行宮留守司與決內事。有不決者,即申奏行在所。 |
146 | 七年二月,車駕自平江進發,次鎮江,三月至建康府駐蹕。 |
147 | 八年二月,車駕自建康府進發,至臨安府還宮。 |
148 | 三十一年,車駕自臨安進發,視師,次臨平鎮。 |
149 | 三十二年正月,車駕次建康府,二月,車駕自建康府回臨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