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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公卷六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1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2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春秋」至「即位」。○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3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4
[疏]「孰隐」至「子也」。○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5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6
[疏]「孙者何」。○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孙,犹孙也」。○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于位,让于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7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8
[疏]「内讳奔,谓之孙」。○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王于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于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注「言于」至「讳文」。○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9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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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据公」至「来文」。○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11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12
[疏]注「礼练」至「宜也」。○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13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14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15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于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于齐侯所生。
16
[疏]「公曰」至「子也」。○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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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18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19
于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乘焉。于其将上车时。○将上,时掌反,下同。胁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胁,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音古旦反,胁也。
20
[疏]「于其」至「送之」。○解云:与下句绝读。○「于其乘焉,胁而杀之」。○解云:二句连读之。○注「扶上」至「」。解云:折音如字。
21
母者,所善也。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据贬必于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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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念母者,所善也」。○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注「据贬必于其重」。○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于弑焉贬?贬必于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于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23
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于卑,上行于下。贬者,见王法所当诛。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背,音佩。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去,起吕反。
24
[疏]注「故绝」至「不顺」。○解云:谓贬氏是也。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注「胁灵」至「不敬」。○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注「盖重」至「当诛」。○解云:此盖诂为皆也。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于卑,上行于下之义。○注「至此」至「之义」。○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注「非实」至「左右」。○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25
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单伯,音善,后放此。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26
[疏]「单伯者何」。○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注「以称字也」。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注「诸」至「一人」。○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27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28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29
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30
[疏]「逆之者何」。○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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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适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于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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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其行婚姻之礼」。○解云:谓敌偶行事。○注「行君臣之礼」。○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注「必使」至「主之」。○解云:谓于女有血脉之亲属。○注「礼尊」至「之道」。○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于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注「天子」至「之礼」。○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注「义不」至「之路」。○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适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注「礼齐」至「婚姻」。○解云:义取《谷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33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34
[疏]注「以言」至「道也」。○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注「必阙」至「上也」。○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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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解,古卖反。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36
[疏]注「据诸」至「非一」。○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于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37
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
38
[疏]小寝则嫌。○解云:嫌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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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以为大卑。○大,音泰,一音他贺反。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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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筑例时」者。○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41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42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锡,星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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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锡者何」。○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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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于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钺,九曰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令,力呈反。贲,音奔。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45
[疏]「命者何」。○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注「礼有」至「不能」。○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于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注「礼百里」至「五命」。○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46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47
[疏]注「据锡」至「言谥」。○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48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善行,下孟反,下同。复,扶又反。悖,补内反。
49
[疏]注「不言」至「云尔」。○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50
王姬归于齐。何以书?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51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52
齐师迁纪并阜、晋阜、吾阜。迁之者何?取之也。以称师,知取之。○并阜,步丁反。晋阜,子斯反,又音晋。吾阜,音吾。
53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54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55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56
为襄公讳也。襄公将复雠于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57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58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于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少,诗照反。
59
[疏]「于馀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曷为」至「焉尔」。○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注「庆父」至「起之」。○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于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于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60
秋,七月,齐王姬卒。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61
[疏]注「内至」至「女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四月,丙申,曾阜季姬卒」,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之属是也。而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庄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之属皆不日。庄四年下文注云「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于葬」是也。
62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书者,妇人无外事,外则近淫。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郜,古报反。二传作「禚」,四年亦尔。近,附近之近,亦如字。
63
[疏]注「不致」至「是也」。○解云: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注云「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也」,「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是也。
64
乙酉,宋公冯卒。
65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于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月者,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齐、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故明恶重于伐,故月也。○溺,乃历反。
66
[疏]「溺者何」。○解云:欲言内臣,经不书氏;欲言外臣,复不系国,故执不知问。○「吾大」至「者也」。○解云:隐九年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桓十一年「柔会宋公」以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云「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然则今复发传者,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注「所伐」至「大夫」。○解云: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正以庄公薄于臣子之恩故也。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宜从重。无氏者,少略也」者,即其义。○注「与桓同义」。○解云:桓十一年「柔会宋公」已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于大夫也」。今溺亦然,故言与桓同义。○注「月者」至「出奔」。○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二年「夏,公子庆父伐于馀丘」之属是也。今此月者,背叛出奔,罪重故也。其背叛出奔之事者,即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也。○注「天子新立卫公子留」。○解云:《世本》及《史记》并有其事。
67
夏,四月,葬宋庄公。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他事不见也。○不见,贤遍反,下皆同。
68
[疏]注「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至「见也」。○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皆贬去其葬以见篡,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注云「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又宣九年秋,「晋侯黑臀卒于扈」,彼注云「不书葬者,篡也」之属是也。其篡明者,不嫌非篡,故不去葬以见篡,即隐四年「卫人立晋」,桓十二年冬「卫侯晋卒」,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至僖十七年冬「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葬齐桓公」;又哀六年秋「齐阳生入于齐」,至哀十年春「齐侯阳生卒」,夏「葬齐悼公」;此等皆由其初有立、入之文,不嫌非篡,故书其葬。今宋公冯初篡不明,所以亦书其葬者,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故云篡以计除也。襄十四年夏「卫侯ぅ出奔齐」,至二十六年春「甯喜弑其君剽」,「卫侯ぅ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注云:「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又宣六年传言「而立成公黑臀」,彼注云「不书者,以恶夷犬皋也」。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以恶ぅ与夷犬皋矣,是为以起他事不见。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自以计除之不见义,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既以计除,则迥然无罪,故得书葬,何则?晋侯重耳亦篡不明,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葬晋文公」者,《春秋》为贤者讳也。
69
五月,葬桓王。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改,更也。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70
[疏]「此未有言崩者」。○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盖改葬也」。○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卜牛须书改者,若直言卜牛,嫌卜前口伤之牛,故须言改以明之。传必知改葬者,正见《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故也。○注「改葬」至「录之」。○解云:言改葬服轻者,即《丧服》云「改葬缌」是也。言不当月,月者,欲决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文也。言时无非常之变者,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言荣奢改葬者,即《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若然,案《春秋说》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即宜在七年之末,而在三年者,宋氏云「由三年改葬,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云故恶录之者,谓由此之故,恶而深录之也。○注「书者」至「恩礼」。○解云:文九年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此改葬桓王,非彼之类而得书者,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
71
秋,纪季以阜入于齐。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据叛也。○阜,户圭反。
72
[疏]「纪季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73
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妹。」纪与齐为雠,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阜首服,先祖有罪于齐,请为五庙后,以阜共祭祀,存姑姊妹。称字贤之者,以存先祖之功,则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故见之。男谓女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共,音恭。难辞,乃旦反,下皆同。
74
[疏]「鲁子曰」至「姊妹」。解云:传所以记鲁子者,欲言孔氏之门徒受《春秋》,非唯子夏,故有他师矣。其隐十一年传记「子沈子」者,欲明子夏所传,非独公羊氏矣,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直言以存姑姊妹,不言兄弟子侄者,谦不敢言之。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注「故以」至「于齐」。○解云:凡言首者,先服之辞,纪国未灭,今以往服,故谓之首服也。先祖有罪于齐者,即四年传云「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是也。○注「言入」至「见之」。○解云: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卫孙林父入于戚」;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之属,皆是不获已,故以为难辞也。○注「男谓」至「为姑」。○解云:皆《释亲》文。111
75
冬,公次于郎。次者,兵舍止之名。
76
[疏]注「次者」至「之名」。解云:正以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之文故也。
77
其言次于郎何?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
78
[疏]注「国内」至「是也」。○解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者,定八年传文。案昭十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定十二年冬,「公围成」之属是也。
79
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恶公既救人,辟难道还,故书其止次以起之。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恶,乌路反。
80
[疏]注「诸侯」至「乱也」。○解云:言此者,欲道《春秋》善齐襄复雠,不书其灭,而刺鲁侯不救纪者,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是以刺不相救也。而善齐襄复雠者,所以申仁孝之恩,各自为义,岂相妨夺乎?○注「次例时」。○解云:即此及三十年「夏,师次于成」之属是也。而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云云,书月者,自为下文「甲午,祠兵」出之,次仍不蒙月也。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书月者,自为下文「败宋师」出之,次仍不蒙月也。
81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书者,与会郜同义。牛酒曰「犒,加饭羹曰飨。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犒,苦报反,劳也。
82
[疏]注「书者」至「同义」。○解云:即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彼注云「书者,妇人无外事,外事则近淫」。今此亦然,故云同义。○注「牛酒」至「曰飨」。○解云:时王之礼也。○注「月者」至「知例」。○解云:案上二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一出亦书月,而言再出重者,正以下文三出、四出皆无月故也。而上二年月者,自为下经「乙酉,宋公冯卒」,其会仍自不蒙月矣。言三出不月者,即下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是也。
83
三月,纪伯姬卒。礼,天子诸侯绝期,大夫绝缌。天子唯女之适二王后者,诸侯唯女之为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期,音基。缌,音丝。
84
[疏]注「礼天」至「绝期」。○解云:正见不杖期章无天子诸侯服故也。○注「大夫绝缌」。○解云:正见缌麻章无大夫服故也。
85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86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为襄,于伪反,下「为贤」,注「为讳」及下注「为讳」、「为襄」同。
87
[疏]「大去者何」。○解云:欲言其奔,而经言大去;欲言其灭,又无灭文,故执不知问。○「为襄公」至「者讳」。○解云:言所以为襄公讳者,正由《春秋》为贤者讳故也。○注「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者。○解云:即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若然,庄十年「齐师灭谭」,庄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不为贤者讳灭而不据之者,「灭遂」之下注云「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然则桓公是时贤,德未著,不为讳,适是其宜,宁得据之乎?楚庄是时巳有王言,贤德巳著,宜为之讳而书其灭,故据之也。
88
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亨,而杀之。○亨,普庚反,注同,煮杀也。
89
[疏]注「公亨乎周」。○解云: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周语》亦有其事。
90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龟曰卜,蓍曰筮。分,半也。师丧亡其半。○祢,乃礼反。师丧,息浪反,注同。蓍,音尸。筮,制反。
91
[疏]「尽者何」。○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注「龟曰卜,蓍曰筮」。○解云:《曲礼》文。
92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93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注「百世」至「万年」。○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于彼则无罪,施之于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94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无说,无说怿也。○无说,音悦,注同。怿,音亦。
95
[疏]「古者」至「天子也」。○解云:从康王已下历宣王之世,而言无明天子者,盖以宣王之德,驳而不纯故也。○「号辞」至「相接」。○解云:正以号辞必称先君之故,是以齐、纪不得并立于天下。古若有明天子,则须去其不直,是以上文云「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也。
96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若,如也。犹曰得为如此行乎?○将去,起吕反,下及注同。若行,下孟反,注同。
97
[疏]「故将」至「纪也」。○解云:若不去纪,则有纪侯故也。○「襄公」至「行乎」。○解云:行读如有子行之之行。
98
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而无益于治曰无,犹《易》曰「阒其无人」。○治,直吏反。阒,苦鵙反。
99
[疏]注「犹易」至「无人」。○解云:《丰卦》上六爻辞也。缘恩疾者可也。疾,痛也。贤襄公为讳者,以复雠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不为文实者,方讳,不得贬。
100
[疏]「缘恩疾者可也」。○解云:时无明王贤伯以诛无道,缘其有恩痛于先祖者,可以许其复雠矣,故曰缘恩疾者可也。○注「贤襄」至「之恶」。○解云:擅灭同姓,合书而绝之。今不书者,以复雠除罪故也。○注「不当」至「义也」。解云:谓但当推逐而已,不当取而有之,明其乱正义矣。然则襄公乱义而不恶者,王已复雠除之。○注「不为」至「得贬」。○解云:凡为文实者,皆初以常事为罪而贬之,然后计功除过,是以僖元年经云「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者,是文实之义耳。今此若作文实,经宜言齐师灭纪,或言齐人灭纪,传曰孰灭之?襄公灭之。曷为不言襄公灭之?不与诸侯擅灭,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擅灭。诸侯之义不得擅灭,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若其如此,即经不免贬恶襄公。若贬恶襄公,则不名为之讳,是以不得作文实之义矣。而后桓公得作文实者,桓公非灭人,其罪恶轻也。
101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据曾阜季姬也。
102
[疏]注「据曾阜季姬也」。○解云:即僖公十六年「曾阜季姬卒」,卒无葬文是。
103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于齐尔。徒者,无臣子辞也。国灭无臣子,徒为齐侯所葬,故痛而书之,明鲁宜当闵伤临之。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于葬。
104
[疏]注「徒者」至「临之」。○解云:正以徒诂为空。○注「卒不」至「于葬」。○解云:卒不日者,即上经书「三月,纪伯姬卒」是也。《春秋》之义,内女卒例日,而纪伯姬卒不日,故如此解。其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日者,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者,自施于诸侯,非夫人之例,故此文虽不及五月,不得以渴隐解之。
105
此复雠也,曷为葬之?据恩怨不两行。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以为者,设事辞而言之。以大敛而徙棺曰殡。夏后氏殡于阼阶之上,若存;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宾主夹之;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宾之也。称齐侯者,善葬伯姬,得其宜也。○敛,力验反。夹,古洽反。
106
[疏]注「夏后」至「宾之也」。解云:《檀弓上》篇文。
107
秋,七月。
108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据与高盟讳,此竞逐耻同。
109
[疏]注「据与高盟讳」。○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注「此竞逐耻同」。○解云:谓与微者竞逐禽兽,与大夫盟不异矣。
110
齐侯也。以不没公,知为齐侯也。
111
[疏]注「以不」至「侯也」。○解云:正以大夫盟即没公,此不没公者,齐侯故也。
112
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礼,父母之雠不同戴天,兄弟之雠不同国,九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朝。称人者,使若微者,不没公。言齐人者,公可以见齐微者,至于鲁人皆当复雠,义不可以见齐侯也。○以见,贤遍反,下同。
113
[疏]注「礼父」至「朝」。○解云:皆出《曲礼》上篇与《檀弓》上篇,何氏差约而为此言也。《檀弓》云「从父昆弟之雠」,故此何氏以九族言之。《曲礼》云「交游之雠」,故此何氏以朋友言之。定四年传云「朋友相卫,古之道也」,义亦通于此。郑氏云「交游或为朋友」是也。
114
前此者有事矣,溺会齐师伐卫是也。
115
[疏]注「溺会」至「是也」。○解云:在上三年春。后此者有事矣,师及齐师围盛是也。
116
[疏]注「师及」至「是也」。○解云:在庄八年夏。
117
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狩者上所以共承宗庙,下所以教习兵行义。○共,音恭。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馀从同同。其馀轻者从义与重者同,不复讥,都与无雠同文论之,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凡二同,故言同同。○胜,音升。复,扶又反。
118
[疏]注「其馀」至「者同」。○解云:谓皆是与雠交接矣。○注「不复」至「论之」。○解云:谓更无贬文矣。○注「所以」至「义矣」。○解云:一则省文,二则达其异义矣。其异义者,围盛不称公者,讳其灭同姓;溺会齐师伐卫不称氏者,见未命大夫故也。若不省文,无以见此义,故曰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注「凡二同,故言同同」。○解云:轻者不讥,见与重者同,一同也;都与无雠同文论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矣。考诸古本,传及此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且理亦宜然。
119
五年,春,王正月。
120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121
秋,倪黎来来朝。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倪,五兮反,二传皆作「阜」。黎来,力兮反。小邾娄,力居反,二传亦无「娄」字。
122
[疏]「阜者何」。○解云:欲言是国而言名,欲言非国,经言来朝,故执不知问。
123
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阜者,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略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据僖七年称子。
124
[疏]注「据七年称子」。○解云:即僖七年「夏,小邾娄子来朝」是也。
125
微国也。此最微,得见者,其后附从齐桓,为僖七年张本文。○见,贤遍反。为僖,于伪反,下文注同。
126
[疏]注「此最」至「本文」。○解云:时未能为附庸,故谓之最微矣。言为僖七年张本文者,即彼注云「至是所以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是也。
127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据纳顿子于顿言纳,下朔入公入致伐,齐人来归卫宝,知为纳朔伐之。
128
[疏]注「据纳顿子于顿言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注「下朔入公入致伐」。○解云:即下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至自伐卫」是也。然则「卫侯朔入于卫」之下,即言「公至自伐卫」,亦一隅也。○注「齐人来归卫宝」。○解云:即下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辟王也。辟王者兵也,王人子突是也。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129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别何之者,称人序上。又僖八年王人不称字,嫌二人。
130
[疏]「王人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其美字;欲言其贵,连人言之,故执不知问。○「子突者何」。○解云:称字尊卑未分,故执不知问。○注「别何」至「二人」。○解云:所以不言王人子突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称人,序在子突之上。又僖八年「公会王人」以下「于洮」,单称王人,不称字,问者之意,嫌此王人与子突别人,故别何之。然则言嫌二人者,犹言疑二人矣。
131
贵也。贵子之称。○称,尺证反。贵则其称人何?据王子瑕不称人。本当言王子突,示诸侯亲亲以责之也。
132
[疏]注「据王子瑕不称人」。○解云:即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是也。○注「本当」至「之也」。○解云:言王子则是王之亲亲,所以责诸侯违王命之深。
133
诸人也。曷为系诸人?据不以微及大。
134
[疏]注「据不以微及大」。○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135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136
[疏]「王人耳」。○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注「剌王」至「可诛」。○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注「而缓」至「自纳」。○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注「王遣」至「能救」。○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注「因为内杀恶」。○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注「救例时」。○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137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138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139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140
[疏]注「据顿」至「书入」。○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而言不复书入者,谓彼经直连围陈而言纳,不复别书入也。今此卫朔之事,去年已书伐卫讫,今复别言入,故如此注。篡辞也。上辟王不得言纳,故复从篡辞书入也。不直言篡者,事各有本也。杀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非杀而立者,以当国之辞言之。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诸侯有属力,加自文也。不书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杀而,申志反,下皆同。属,音烛。
141
[疏]注「上辟」至「言纳」。○解云:即上五年传云「此伐卫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者是。○注「故从」至「入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立、纳、入皆为篡辞故也。○注「不直」至「本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所以不直言卫晋篡,齐小白篡,卫世子篡,而书其立、入、纳者,事各有本故也。○注「杀而」至「言之」。○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不去公子是也。所以然者,正以其弑君取国,不嫌非篡故也。○注「非杀」至「言之」。解云:卫晋言立,蒯聩言纳,小白言入是也。所以然者,以其非杀而立,恐不成篡故也。○注「国人立之曰立」。○解云: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注「他国立之曰纳」。○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是也。○注「从外曰入」。○解云:即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是也。○注「诸侯」至「文也」。○解云: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昭十三年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之属是也。○注「因为」至「微弱」。○解云:公子留本天子所立故也。其立公子留之事,说在上三年也。
142
秋,公至自伐卫。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之时。
143
[疏]「曷为」至「致会」。○解云:即襄十一年「公至自会」是也。○注「所伐」至「之时」。○解云:即襄十一年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以下「伐郑,会于萧鱼。公至自会」是也。
144
不得意致伐。所伐国不服,兵将复用,国家有危,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皆例时。
145
[疏]注「所伐」至「从来」。○解云:即襄十一年夏,「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已下「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公至自伐郑」是也。又僖四年春,「公会齐侯、宋公」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秋「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之属是也。若然,成十六年秋,「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娄人伐郑」,冬十二月,「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娄人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娄人伐郑。十一月,公至自伐郑」。以此言之,则十六年秋伐郑,十七年夏伐郑,皆是郑人不服而致会者,正以十六年时郑人始叛,晋帅诸侯伐而讨之,当是时实服,明年乃叛,是以致会也。其十七年夏公会单子巳下伐郑者,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故以得意为文。其十七年冬公会单子已下伐郑,以伐致者至于三,伐事当见,故言公至自伐郑矣。若然,桓十六年「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从此之后,郑不背叛,何故不致,而致伐者?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彼注云「不致之者,桓弑贤君,篡慈兄」,「与人交接则有危」,「故夺臣子辞,成诛文」。然则桓是恶人,本不合致,而桓十六年注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也者,是其得致之由。而致伐者,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诛突,突终得国,忽死不还,以其不得伐力,故致伐。○注「公与」至「致伐」。○解云:其独出用兵得意不致者,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僖三十三年夏,「公伐邾娄」;哀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皆不致是也。其与一国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僖二十六年冬,「公以楚师伐齐,取谷。公至自伐齐」,传云「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谷也」,「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是也。其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下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是也。其公与一国用兵得意不致,《春秋》之内,偶尔无之。《春秋》既无而知然者,正以用兵得意,兵不复用,何劳致伐乎?不致会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致伐者,兵将复用,重录兵所从来故也。○注「公与二国」至「不致」。○解云:其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者,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也。其不得意不致者,即宣七年「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之属是也。其得意致会者,以其成会也。其不得意不致者,无功可言故也。○注「公与一国」至「不致」。○解云:其得意致地者,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属是也。其不得意不致之者,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其得意所以致地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不致者,无功可致矣。○注「皆例时」。○解云:谓乡来诸例皆书时,即桓二年「冬,公至自唐」,僖二十六年冬「公至自伐齐」,哀十三年「秋,公至自会」之属是也。其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彼以公正月出会齐侯伐楚,至八月乃反,故云满二时矣。成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何氏云「月者,前鲁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故危之」是也。而襄十一年「公至自伐郑」,「公至自会」,不满二时而皆在日月下,何氏不注,盖以为不蒙月故也。成十六年「公至自会」,亦不满二时而在日月下,是不蒙月明矣。成十七年十一月「公至自伐郑」,彼注云「月者,方正下壬申,故月之」,然则公至亦不蒙月矣。
146
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据得意。不敢胜天子也。与上辟王同义。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
147
[疏]注「与上辟王同义」。○解云:上五年五国伐卫之时,纳卫侯朔,所以不言纳卫侯朔者,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也。今此得意,所以不致会而致伐者,不敢胜天子,使若更以他事伐卫,不为纳朔然,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故曰同义。○注「不月」至「录之」。○解云: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今此兵历四时而不月者,不与伐天子,故不为危录故也。
148
螟。先是伐卫纳朔,兵历四时,及反民烦扰之所生。○螟,亡丁反。
149
[疏]注「兵历四时」。○解云:谓从五年冬讫于此年之秋故也。
150
冬,齐人来归卫宝。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以称人共国辞。○卫宝,《左氏》经作「卫俘」。
151
[疏]注「以称人共国辞」。○解云:注言此者,欲决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不言人也。言以称人共国辞者,谓称齐人,可以兼得两国人之辞也。
152
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时朔得国,后遣人赂齐,齐侯推功归鲁,使卫人持宝来,虽本非义赂,齐当以让除恶,故善起其事。主书者,极恶鲁犯命复贪利也。不为大恶者,纳朔本不以赂行,事毕而见谢尔。宝者,玉物之凡名。○恶,乌路反。
153
[疏]注「故善起其事」。○解云:言《春秋》善齐侯之让,是以不言卫人而称齐人,所以起其让事矣。○注「不为」至「谢尔」。○解云:所传闻之世,内大恶讳之。今此书见,故知不为大恶矣。○注「宝者」至「凡名」。○解云:犹言玉物之总名耳。定八年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龟青纯」是也。
154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155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如雨。恒星者何?列星也。恒,常也。常以时列见。○辛卯夜,一本无「夜」字,《谷梁》作「昔」。不见,贤遍反,注及传皆同。
156
[疏]「恒星者何」。○解云:欲道星称,宿无恒星;欲言非星,而连星言之,故执不知问。○「恒,常也」至「列见」。○解云:恒者,常也,天之常宿,故经谓之恒星矣。言以时列见于天,故传谓之列星矣。
157
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反者,星复其位。
158
[疏]「列星」至「之中」。○解云:谓无所准度故也。○注「反者,星复其位」。○解云:谓星反附在半夜之后,则知乡者不见之时,是夜中矣。
159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雨星,于付反,一音如字,下注「雨星」同。
160
[疏]「如雨者何」。○解云:欲言是雨,不应言如;其实非雨,而文言雨,故执不知问。○注「不春秋」。○解云:据此传及注言,则孔子未之时,已谓之《春秋》矣。而旧解云,孔子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云云之说,在首卷。
161
君子之曰「星如雨」。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不言尺者,则为异,不以尺寸录之。何以书?记异也。列星者,天之常宿,分守度,诸侯之象。周之四月,夏之二月,昏,参伐狼注之宿当见,参伐主斩艾立义,狼注主持衡平也。皆灭者,法度废绝,威信陵迟之象。时天子微弱,不能诛卫侯朔,是后遂失其政,诸侯背叛,王室日卑,星未坠而夜中星反者,房心见其虚危斗。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也。虚危,齐分,其后齐桓行霸,阳谷之会有王事。○常宿,音秀,下同。参伐,所林反,下同。狼注,张又反,与味同。朱鸟口星也;一音之住反。艾,鱼废反。坠,有类反。分,扶问反。
162
[疏]注「分守」至「之象」。○解云:言分者,谓十二之分野矣。言守度者,守三十度为一次矣。言诸侯之象者,谓星度有多少,若诸侯之国有大小耳。○注「昏参」至「当见」。○解云:正以参伐狼注,为西南之维候故也。○注「参伐」至「立义」。○解云:以其在西方,金主断割之义故也。○注「狼注」至「平也」。○解云:正以其在南方,南方主礼故也。○注「而夜」至「危斗」。○解云:火见于周为五月者,谓昏时。今在周之四月,是以半夜之后,乃房星见。其虚危斗者,谓在夜半时明矣。○注「房心」至「宫也」。○解云:即上备云房为天子明堂,《文耀钩》云「房心为中央火星,天王位」。若相对言之,则房为明堂,心为天王矣。既有天王,复有明堂布政之象也。○注「其后」至「王事」。○解云:齐桓行霸者,虚危斗也。有王事者,房心见也。
163
秋,大水。
164
无麦苗。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苗者,禾也。生曰苗,秀曰禾。据是时苗微麦强,俱遇水灾,苗当先亡。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明君子不以一过责人。水、旱、螟、众,皆以伤二谷乃书。然不书谷名,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螟众,音终。
165
[疏]「一灾不书」。○解云:一谷之灾,不书于经也。○注「明君」至「责人」。○解云:谓灾伤五谷者,皆人行致之故也。○注「水旱」至「谷名」。○解云:大水伤二谷书于经者,即桓元年「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彼注云「灾伤二谷以上,书灾也」。其旱伤二谷以上书者,即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是也。其螟螽书者,即隐五年经书「螟」,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文八年经书「螽」之类是也。○注「至麦」至「最重」。○解云:灾伤麦苗常书,即此及庄二十八年「大无麦禾」之属皆是也。麦禾比于馀谷最重,故言民食最重矣。
166
何以书?记灾也。先是庄公伐卫纳朔,用兵逾年,夫人数出淫泆,民怨之所生。○数,所角反。泆,音逸。
167
[疏]注「先是」至「逾年」。○解云:即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是也。○注「夫人数出淫泆」。○解云:即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之属,故言数出耳。
168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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