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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僖公卷十二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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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朐,其俱反,《左氏》作「句」。
2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娄人战于升陉。○陉,音刑。
3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据奚之战不言朔。
4
[疏]注「据奚之战不言朔」。○解云:即桓十七年「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朔日也。
5
《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繁,多也。杀,省也。正,得正道尤美。○不杀,所戒反,注同。省,所景反。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泓,水名。水北曰阳。楚人济泓而来。济,渡。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迨,及。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我虽前几为楚所丧,所以得其馀民以为国,喻褊弱。○丧国,息浪反,注同。几,音祁。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军法以鼓战,以金止,不鼓不战。不成列,未成陈也。君子不战未成陈之师。○毕陈,直觐反,下及注同。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言朔亦所以起有君而无臣,惜其有王德而无王佐也。若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王德,于况反,又如字,下「王佐」同。醇粹,音纯;下虽遂反。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有似文王伐崇。陆战当举地,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6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疾,痛也。重故,喻若重故创矣。襄公欲行霸,守正履信,属为楚所败,诸夏之君宜杂然助之,反因其困而伐之,痛与重故创无异,故言围以恶其不仁也。○缗,亡巾反。重故,恶,乌路反。
7
夏,五月,庚寅,宋公慈父卒。何以不书葬?盈乎讳也。盈,满也。相接足之辞也。襄公本以背殡,不书其父葬,至襄公身书葬,则嫌霸业不成,所覆者薄,故复使身不书葬,明当以前讳除背殡,以后讳加微封。内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慈父,《左氏》作「兹父」。复,扶又反。去,起吕反。
8
[疏]注「襄公」至「背殡」。○解云:即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传云「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彼注云「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徵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是也。○注「以后讳加微封」。○解云:谓以至功薄微,故加而为之讳而封之。其「封」字亦有下句读之,非也。○注「内娶」至「覆之也」。○解云:即下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彼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而责其去日者,正以文七年「夏,四月,宋公王臣卒」,注云「不日者,内娶略文」;十六年冬十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彼注云「不日者,内娶略贱之」。然则三世内娶,二人皆略,此独书日者,明是覆之。
9
秋,楚人伐陈。○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卒者,桓公存王者后,功尤美,故为表异卒录之。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不名不日不书葬者,从小国例也。○始见,贤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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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桓公存」至「录之」。○解云:正所以传闻之世,小国之卒未合书见,故解之。○注「始见称伯」。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注「为徐莒所胁」。○解云:即十四年传云「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注「贬称」至「不明」。○解云:正以春秋之前,周王旧有黜陟之法,隐元年仪父称字,上十七年春英氏称氏之类。今杞公之爵虽为伯,仍恐春秋之前周王黜之,非为新周,故曰不明。○注「故以其一等贬之」。○解云:谓伯之与子,《春秋》合以为一而巳。杞君从伯至子,乃是同事之内,故云一等。○注「明本非伯,乃公也」。○解云:正以一等贬之,明是王者之后,本非伯尔。庄二十七年「杞伯来朝」之时,所以不称侯,正欲此处以一等贬之,故彼不称侯也。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者,若其有过,但当诛责,不合绝去其爵,是以虽微弱见贬,仍但从伯至子,不失其爵矣。○注「不名不日」至「例也」。○解云:谓所传闻之世,尤小国如此。若其曹、许之属,仍自书名书葬,即上四年「许男新臣卒」,「秋,葬许缪公」,彼注云「得卒葬于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也。
11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12
夏,狄伐郑。
13
秋,七月。
14
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据王子瑕奔晋不言出。
15
[疏]「王者无外」。○解云: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注「据王」至「言出」者。解云:即襄三十年「王子瑕奔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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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乎母也。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
17
[疏]注「明母」至「母命」。○解云:正以襄王之母于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于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巳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于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茍从一。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犹曰是王也,无绝义,不能事母而见绝外者,其诸谓此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王书者,录王者所居也。○与,音馀。复,扶又反。供养,九用反;下馀亮反。
18
[疏]注「灼然异」至「居也」。○解云:《公羊》以为此天王出居于郑,不事其母,而自出居于郑,《春秋》恶其所为,是以书出以绝之,实非出奔,故云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
19
晋侯夷吾卒。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不日月者,失众身死,子见篡逐,故略之,犹薛伯定也。
20
[疏]注「篡故不书,明当绝也」。○解云:正以惠公无立、入之文,于例去葬以绝之。○注「不日月」至「略之」。解云:大国之卒,例书日月,上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之类是也。○注「犹薛伯定也」。○解云: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然则惠公之子,亦是不肖而以为后,未期之间,文公夺之,是以不书日月。
21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侯毁何以名?据楚子灭萧不名。○毁,况委反。绝。曷为绝之?据俱灭人。灭同姓也。绝先祖之体尤重,故名,甚之也。日者,为鲁忧而录之。○为鲁,于伪反,下同。
22
[疏]「灭同姓也」。○解云:《曲礼下》篇云「灭同姓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公羊》、何氏以为齐人灭莱,楚灭隗,晋灭下阳之属皆非同姓,是以不名耳。○注「日者」至「录之」。○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而此书日也。
23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
24
宋荡伯姬来逆妇。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荡氏,宋世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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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未荡伯姬者何」。○解云:欲言妇人,而来逆妇;欲言大夫,而言伯姬,故执不知问。○注「荡氏,宋世大夫」。○解云:正以称荡氏,若崔氏、尹氏之属,文同也。
26
其言来逆妇何?据莒庆言逆叔姬。连来者,嫌内女,为杀直来也。
27
[疏]注「连来者」。○解云:弟子本意,据莒庆逆叔姬,难此逆妇之文,宜云其言逆妇何,而连来言之者,正以伯姬是内女,嫌经言来逆妇,为杀直来之耻,非实逆妇,是以连来问之。似若上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传云「其言来朝其子何」,彼注云「连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之类。其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彼注云「直来,无事而来也」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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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称妇者,见姑之辞,以逆实文,知不杀直来也。主书者,无出道也。○见,贤遍反。
29
[疏]「其称妇何」。○解云: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今此非在涂而称妇,故难之。不注者,从省文可知也。○注「宋鲁」至「兄弟」。○解云:盖时犹然,公羊子,齐人,而取宋、鲁间语者,正以荡伯姬来逆妇,宋、鲁之事,故使解之亦何伤?○注「主书者,无出道也」。○解云:言伯姬无逆妇之道,是以书而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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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外小恶正之者,宋以内娶,故公族以弱,妃党益︹,威权下流,政分三门,卒生篡弑,亲亲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去,起吕反。
31
[疏]注「三世」至「臼也」。○解云:即上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文七年夏,「宋公王臣卒」;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也。○注「外小恶正之者」。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注「威权下流」。○解云:谓君之威权下流于臣,而臣下用之也。
32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何以不言遂?据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两之也。微者不别遂,但别两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纳顿子书者,前出奔当绝,还入为盗国当诛,书楚纳之,与之同罪也。主书者,从楚纳之。顿子出奔不书者,小国例也。不见挈者,故君不可见挈于臣。○恶,乌路反。
33
[疏]注「顿子」至「例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小国出入不两书,桓十五年夏,「许叔入于许」,注云「不书出时者,略小国」,是例也。○注「不见挈者」。○解云:故君不可见挈于臣者,案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传云「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彼注云「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当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于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案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何以不称公子」,彼注云「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此若作挈文,宜言楚人纳某甲于顿,去其国爵,以见挈于楚矣,故君不可以见挈于臣。
34
葬卫文公。不月者,灭同姓,故夺臣子恩也。
35
[疏]「主不月者」至「恩也」。○解云:卒日葬月,大国之常。案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之类是也。
36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莒无大夫,书莒庆者,尊敬婿之义也。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别,彼列反。
37
[疏]注「书莒」至「之义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传云「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注「公与未」至「致也」。○解云:案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谓与诸侯会时然也。今此卫子、莒庆皆是卑者,得意不得意亦可知,故言不别得意耳。今洮是内地,位不合致,假令在外,亦不致之,何者?正以其与卑者会盟,得意不假别之,如定十二年冬,「公至自围成」,成是孟氏之邑而书致,彼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佗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38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甯盟于向。,音速。向,舒亮反。
39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弗及。其言至弗及何?据公追戎于济西,不言所至,又不言弗及。○,户圭反,又似兖反。侈也。侈,犹大也。大公能却强齐之兵。弗者,不之深者也。言齐人畏公士卒精猛,引师而去之,深远不可得及,故曰侈。不直言大之者,自为追,唯臣子得褒之耳,不得与追戎同也。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齐师去则止,不远劳百姓,过复取胜,得用兵之节,故录详之。○侈,昌尔反,又昌者反,大也。卒,子忽反。自为,于伪反,下「深为」同。
40
[疏]「主不直言」至「录详之」。○解云:案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彼注云「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公赏也」。然则彼为诸侯追,于王法当有功赏,故得云大。此则自为巳追,但臣子得褒之,故传不言大以见义。云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者,正以上言「齐人侵我西鄙」,下言「公追齐师」,与上文异故也。
41
夏,齐人伐我北鄙。
42
卫人伐齐。
43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者何?卑辞也。曷为以外内同若辞?据《春秋》尊鲁。
44
[疏]「乞者」至「若辞」。○解云:案成十六年夏,「晋侯使栾来乞师」;十七年秋,「晋侯使荀来乞师」,外亦言乞师也。
45
重师也。外内皆同,卑其辞者,深为与人者重之。曷为重师?据泓之战不重师。
46
[疏]注「据泓之战不重师」。○解云:上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云「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直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然则宋公守古败师,而《春秋》善之也,是其不重之文。
47
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不正者,不正自谓出当复反,战当必胜。兵,凶器;战,危事,不得巳而用之尔,乃以假人,故重而不暇别外内也。称师者,正所乞名也。乞师例时。○当复,扶又反,下同。别外,彼列反,下同。
48
[疏]注「战必当胜」。○解云:以义言之,此句亦宜云战不正胜者,不正自谓战当必胜,但何氏省文,不复备言。○注「乞师例时」。○解云:正以据文承夏下文,成十三年「春,晋侯使来乞师」之属,皆书时故也。
49
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不言获者,举灭为重。书以归者,恶不死位。不名者,所传闻世,见治始起,责小国略,但绝不诛之。○隗,五罪反,二传作「夔」。恶不,乌路反,下同。传,直专反。见治,贤遍反;下直吏反。
50
[疏]注「不月者,略夷狄」。○解云:正以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皆书月故也。○注「不名者」至「不诛之」。○解云:案上二十三年「杞子卒」之下,注云「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以此言之,似诛轻绝重。此注云「但绝不诛」,自相违者,凡诛有二种:一是诛责之诛,若齿路马有诛,于子与何诛之类;一是诛绝之诛,似武王诛纣,诛君之子不立之类。然则上言有诛无绝,圣人子孙但当诛责而巳,不合绝去。此言但绝不诛者,谓所传闻之世,责小国略。今此不书其名,但欲绝去一身,不听为君,不合诛灭其国。哀七年「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传云「邾娄子益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又庄十年「以蔡侯献舞归」,传曰「蔡侯献舞何以名?绝。曷为绝之」;以此二文言绝之,则似书名为绝之。此注云「不名者,但绝而不诛」,又以不名为绝者,盖以绝亦有二种:一是绝去其身,一是绝灭其国。蔡侯献舞,大国之君,不能死难,为楚所获。《春秋》之义,不与夷狄得志于诸夏,是以不得书获,故名蔡侯,起其当合绝灭矣。邾娄正当所见之世为鲁所获,《春秋》之义,内获人皆讳不书,故名邾娄子,以起不死难,当绝灭矣。今此隗子既是微国,复当传闻之世,若其书名,恐如二君,亦合绝灭,故不名,见责之略也,但合一身绝去而巳。
51
冬,楚人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剌道用师也。时以师与鲁,未至,又道用之,于是恶其视百姓之命若草木,不仁之甚也。称人者,楚未有大夫,未得称师,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
52
[疏]「邑不」至「用师也」。○解云:案隐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之下,传云「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彼巳注云「据伐于馀丘不言围」。然则彼巳有注,故此不复解耳。○注「称人」至「从楚文」。○解云:以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彼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文九年始有大夫,则知今时未有。然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下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在椒来聘之前,而有大夫者,屈完之下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然则欲尊屈完,使当桓公,以醇霸德,非常事。子玉之下注云「楚无大夫,言其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注「楚自道」至「楚文」。○解云:欲道下文公以楚师得称楚师,而此不得者,以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也。
53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言以者行公意,别鲁兵也。称师者,顺上文。
54
[疏]注「言以者行公意」。○解云: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
55
公至自伐齐。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据伐邾娄取丛不致。未得乎取谷也。未可谓得意于取谷。曷为未得乎取谷?据俱取邑。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鲁内虚而外乞师,以犯强齐,会齐侯昭卒,晋文行霸,幸而得免。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故虽得意,犹致伐也。
56
[疏]注「鲁内虚而外乞师」。○解云:言内虚者,谓自无师。○「会齐侯昭卒」。○解云:即下二十七年「齐侯昭卒」是也。○注「晋文行霸」。○解云:即二十八年侵曹伐卫,败楚师于城濮,盟于践土是也。○注「故虽」至「伐也」。○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然则此文公以楚师伐齐取谷,是得意,宜合不致。今致伐,作不得意之文,故解之。
57
二十七年,春,杞子来朝。贬称子者,起其无礼不备,故鲁入之。
58
[疏]注「贬称子」至「入之」。○解云:杞本公爵,但《春秋》欲新周故宋而黜之称伯,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至二十三年经书「杞子卒」者,但以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故以其一等贬之,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而已。至于此经复称子者,起其无礼,故《左氏》皆有鲁入之文也。
59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60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61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日者,杞属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属,音烛。
62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序诸侯之上。贬。曷为贬?据围郑不贬。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也。古者诸侯有难,王者若方伯和平之,后相犯,复故罪,楚前执宋公,僖公与共议释之。今复围犯宋,故贬,因以见义。终僖之篇贬者,言君子和平人,当终身保也。○为,于伪反。难,乃旦反。今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63
[疏]注「楚前执宋公」。○解云:即二十一年秋,「执宋公以伐宋」,十二月,「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传云「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释之何?公与议尔也」,彼注云「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
64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地以宋者,起公解宋围,为此盟也。宋得与盟,则宋解可知也。而公释之见矣。○与,音预。
65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曷为再言晋侯?据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亦两事,不再出楚人。
66
[疏]注「据楚」至「出楚人」。○解云:在上二十五年秋也。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据侵蔡遂伐楚言遂。
67
[疏]「非两之也」。○解云:上二十五年顿子之下,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注云:「微者不别遂,但别两称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以此言之,初发国,即有两伐之意。○注「据侵蔡伐楚言遂」。○解云:即上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也。
68
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曹有罪,晋文行霸征之,卫壅遏,不得使义兵以时进,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贤者之心,不使壅塞也。宋襄公伐齐月,此不月者,晋文公功信未著,且当文德,未当深求于诸侯,故不美也。○卫雍,于勇反,下同;又作「壅」,同。遏,于葛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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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卫曰不」至「伐之也」。○解云:言卫不可得涂,则固将先伐之,其意犹自欲得侵曹矣。○注「曹有」至「征之」。○解云:言征之者,谓伐而正之,上讨下之辞,如上十八年传云「与襄公之徵齐也」。
70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即注,当言戍卫不卒。
71
[疏]「不卒戍者何」。○解云:欲言实戍,乃有不卒戍之文;欲言不戍,而经书戍卫,故执不知问。
72
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据言戍卫行文。遂公意也。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剌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剌之?内讳杀大夫,谓之剌之也。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故讳杀言剌之。不言剌公子买,但言不卒戍剌之者,起为上事剌之也。内杀大夫例,有罪不日,无罪日。外杀大夫皆时。○起为,于伪反,下「为下卒」、「为晋」、「深为」、「不为」同。
73
[疏]「剌之者何」。○解云:欲言不杀,文言剌之;欲言实杀,文不言杀,故执不知问。○注「有罪」至「剌之也」。○解云:《孟子》言大夫者,天子命之辅助其政,诸侯不得专杀大夫也。然则《孟子》之文论有罪,故此何氏云「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也」。○注「内杀大」至「无罪日」。○解云:其有罪不日,即此文是。而不月者,与上同月故也。无罪日者,成十六年冬十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注「外杀大夫皆时」。○解云:即上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下三十年「秋,卫杀其大夫元亘」之类是也。
74
楚人救卫。
75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畀者何?与也。其言畀宋人何?据下执卫侯,言归之于京师。○畀宋,必二反,与也,下同。
76
[疏]「畀者何」。○解云:欲言是与,文不言归;欲言非与,畀者与义,故执不知问。○注「据下」至「京师」。○解云:即下经云冬,「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是也。然则彼言归于京师,此言以畀宋人,故难之。
77
与使听之也。与使听其狱也。时天王居于郑,晋文欲讨楚师,以宋王者之后,法度所存,故因假使治之。宋称人者,明听讼必师断,与其师众共之。○断,丁乱反,下「当断」同。
78
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曹伯数侵伐诸侯,以自广大,传曰「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齐桓既没,诸侯背叛,无道者非一。晋与曹同姓,恩惠当先施,刑罚当后加,起而征之,嫌其失义,故著其甚恶者可知也。以兵得不言获者,晋文伯讨,不坐获者,故亦不责曹不死义兵。日者,喜义兵得时入。○数,所角反,下「数道」同。
79
[疏]注「传曰晋侯」至「是也」。○解云:即下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之下,传云「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注「恩惠当先施」。○解云:即《尧典》云「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是也。○注「刑罚当后加」。○解云:即《小司寇》「议亲议贤之辞」是也。○注「故著其甚恶」。○解云:即执而言畀宋人,使治其罪是也。○注「晋文伯讨」。○解云:即称侯以执是也。○注「不坐获者」。○解云:谓诸侯言获者,皆是恶其擅获,是以上十五年「获晋侯」之下,传云「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注云「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是其坐获之文。今晋侯伯讨,故不坐获。
80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据秦称师录功,知大战必不使微者,楚虽无大夫,齐桓行霸书屈完也。○濮,音卜。
81
[疏]注「据秦称师」。○解云:案文十二年秋,「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然则至文十二年秦始有大夫,则知此时未合称师。今乃称师录功,故知大战。既是大战,则明知必不应使微者。云楚虽无大夫者,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以此言之,则知此时未有大夫,故曰楚虽无大夫矣。云齐桓行霸书屈完也者,即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是也。
82
子玉得臣也。以上败绩,下杀得臣。
83
[疏]「子玉得臣也」。○解云:传及注意,似子玉为得臣之氏。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据屈完当桓公称名氏。贬。曷为贬?据必阜之战,林父不贬。○必阜,皮必反。大夫不敌君也。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秦称师者,助霸者征伐,克胜有功,故褒进之。齐桓先朝天子,晋文先讨夷狄者,晋文之时,楚与争︹,所遭遇异。
84
[疏]注「齐桓先朝天子」。○解云:正以庄十三年冬柯之盟,桓公之信著于天下,岂不朝天子而得然乎?但以外朝不书,是以无经可指耳,但何氏以理知之,故言先朝天子。言先者,欲道至僖四年乃始服楚之意。云所遭遇异者,谓齐桓初霸之时,楚未强大,虽侵诸夏,未能为伯者之害,是以桓公养成其晦,至僖四年乃往讨而服之。至晋文之时,楚人孔炽围宋救卫,与之争盛,是以未暇朝王,先讨子玉矣,时事不同,故云所遭遇异矣。
85
楚杀其大夫得臣。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不氏者,子玉得臣,楚之骄蹇臣,数道其君侵中国,故贬,明当与君俱治。○道,音导。
86
卫侯出奔楚。晋文逐之。不书逐之者,以王事逐之,择立其次,无绝之心,恶不如出奔重。
87
[疏]注「择立」至「奔重」。○解云:立叔武是也。叔武,卫侯之弟,故曰其次耳。恶不如出奔重者,言文公逐人之恶,少于卫侯出奔之罪。
88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其言如会何?据曹伯襄言会诸侯。
89
[疏]注「据曹伯襄」。○解云:即下文「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90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刺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会。会不致者,安信与晋文也。盟日者,谲也。卫称子者,起叔武本无即位之意。陈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谲,古反。
91
[疏]注「盟日者谲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今而书日,故解之。而言谲者,正以孔子谓之「谲而不正」,故取其文。○注「卫称子」至「之意」。○解云:卫侯为王伯所逐而立叔武,叔武即是成君,何不称侯而作未逾年之君号?欲起其本无即位之心故也。无即位之心者,即下云「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是也。
92
公朝于王所。曷为不言公如京师?据三月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据狩于河阳。不与致天子也。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故书朝,因正其义。不书诸侯朝者,外小恶不书,独录内也。不书如,不言天王者,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卒,七忽反,下「仓卒」同。见,贤遍反,下「不见」、「当见」、「见其」同。
93
[疏]注「时晋」至「录内也」。○解云:皆《春秋说》文及《史记》文。《檀弓下》篇云「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郑玄注云「孺,稚也」,孺子犹稚子,则于僖九年献公卒时,仍谓之稚子。今得称云年老者,正以《礼记》非正典,何氏不醇取之。云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者,言明王之法,虽以为非正,欲见当时事势不得不然,是故遂书其朝。云公朝于王所,言因正其义者,欲道臣无召君之义,故不言王之所在。云不书诸侯朝者,正以诸侯朝王,不在京师,亦是其恶,但非大恶,当所传闻之世,见在不录之限,是以特书公朝,故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何氏云「于所传闻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角,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是也。○注「不书如不言」至「之功」。○解云:《春秋》之例,内朝言如,外来言朝。今此鲁侯不言如,反言朝,故云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也。不言天王,所以得正君臣。见文公之功者,以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下,何氏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称王为正,称于天则非礼。今此经书不言天王者,亦是正君臣,以见文公之功也。
94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言自楚者,为天子讳也。天子所以陵迟者,为善不赏,为恶不诛。卫侯出奔当绝,叔武让国,不当复废,而反卫侯令杀叔武,故使若从楚归者。复归例皆时,此月者,为下卒出也。○当复,扶又反。令,力呈反,下「令自」同。
95
[疏]注「言复归」至「归之」。○解云:《春秋》文。是以传云「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何氏云「叔武讼治于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天子有命归而言复归者,正以卫侯出恶归无恶故也,何者?正以卫侯初出之时,晋文以王事逐之,是其出恶;及其归国,得天子之命,是其归无恶矣。桓十五年传曰「复归者,出恶归无恶」是也。○注「名者」至「罪也」。解云:诸侯不生名,若其生名皆欲绝之,不以为诸侯,是以庄十年「蔡侯献舞」之下,传云「蔡侯献舞何以名?绝也」。今此卫侯王事不供,而为伯者所逐,故当合绝,但天子归之,失诛臣之义,是以书名剌天子也。○注「自楚者,为天子之讳也」。解云:正以自者有力之文,故言自楚,得为天子讳者,若似自得楚力而归然。注「复归」至「出也」。解云:案桓十七年秋,「蔡季自陈归于蔡」;下三十年秋,「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归书时也。其复归书时者,即下冬,「卫元亘自晋复归于卫」之类,是例合时,而此月,故知为他事出也。
96
卫元亘出奔晋。○亘,况元反。
97
陈侯款卒。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姜会其孤,故深为耻之。宋襄亦背殡,独不为齐桓讳者,时宋襄自会之。卒不日者,贱其歧意于楚。
98
[疏]注「卒不日者」。○解云:以大国之卒例书日,巳说于上。
99
秋,杞伯姬来。
100
公子遂如齐。
101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
102
天王狩于河阳。狩不书,此何以书?据常事也。不与再致天子也。一失礼尚愈再失礼重,故深正其义,使若天子自狩,非致也。鲁子曰:「温近而践土远也。此鲁子一说也。温近狩地,故可言狩。践土远狩地,故不言狩也。公以再朝而日言之,上说是。
103
[疏]「温近而践土远也」。○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远,为远外之远。○注「公以」至「上说是」。○解云:正以上朝不日,而下朝始日,危录内再失礼,则知此书狩者,不与再致天子也,故言上说是。
104
壬申,公朝于王所。其日何?据上朝不日。录乎内也。危录内再失礼,将为有义者所恶。不月而日者,自是诸侯不系天子,若自不系于月。○恶,乌路反,下「恶卫」同。
105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巳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此难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难,乃旦反,下「方难」同。
106
[疏]「归之于者何」。○解云:欲言伯执,晋不称侯;欲言非伯,而云归之于京师,似得伯执之义,故执不知问。
107
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巳可知矣。归之者,次绝之辞。执于天子之侧,巳白天子,罪定不定,自在天子,故言巳可知。
108
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未得白天子分别之者,但欲明诸侯尊贵,不得自相治,当断之于天子尔。大恶虽未可知,执有罪,当为伯讨矣。无罪而执人,当贬称人。○别,彼列反。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据杀大夫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据失兄意。○为叔,于伪反,下「为贤」、「为叔武」及注「而为」、「深为」皆同。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巳立。故上称子。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叔武讼治于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叔武让国见杀,而为叔武讳杀者,明叔武冶反卫侯,欲兄飨国,故为去杀巳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为去,起吕反。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亘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亘走而出。此晋侯也,其称人何?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言归之于伯讨,明知坐他事,故更问之。○篡,初患反。
109
[疏]注「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解云:上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之下,传云「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然则此传宜云此执有罪,何以不称侯?而云此晋侯也,其称人何?问其贬者,正以言归之于者,罪定巳可知,即是伯讨明矣。知称人更有所为,故问其称人之义。
110
贬。曷为贬?据他罪不见。卫之祸,文公为之也。文公为之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春秋》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文公恶卫侯大深,爱叔武大甚,故使兄弟相疑。○大深,音泰,下同。放乎杀母弟者,文公为之也。文公本逐之非,故致此祸也。逐之文不见,故贬。主书者,以起文公逐之。○放乎,甫往反。
111
[疏]注「文公本逐之非」。○解云:上注文公以王事逐之,而言非者,虽王事不供,罪不至逐,而文公逐之,疾恶大甚,故以为非也。案《论语》云:「人而不仁,疾之巳甚,乱也。」○注「以起文公逐之」。○解云:其主书者,即文公执卫侯之事是也。今执卫侯,贬文公称人,见其失所,是故贬以起文公逐之。
112
卫元亘自晋复归于卫。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巳力以归,方难下意,故于是发问。○属,音烛。
113
[疏]「自者何」。解云:文公贤伯,而有力于恶人,似非其义,故执不知问。此执其君,其言自何?上元亘出奔晋,而文公执卫侯,知以元亘诉执之,怪诉其君而助之。为叔武争也。解文公助之意,以元亘为叔武争诉,以为忠于巳而助之。虽然,臣无诉君之义,复于卫非也,悖君臣之义,故著言自,明不当有力于恶人也。言复归者,深为霸者耻之,使若无罪。○争,争斗之争,下注同。悖,必内反。
114
诸侯遂围许。
115
曹伯襄复归于曹。
116
遂会诸侯围许。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也。名者,与卫侯郑同义。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本无事,不当言遂,又不更举曹伯者,见其能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霸兵不月者,剌文公不偃武文以附疏,仓卒欲服许,卒不能降,威信自是衰,故不成其善。○降,户江反。
117
疏]「曹伯襄复归于曹」。○解云:天子归之,以得天子之命,其罪可以除,故言复归,作入无恶之文矣。上卫侯之下,注云「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不言卫侯。而此处著言曹伯者,正以文承元亘复归之下,辨嫌也。○注「执归」至「言遂」。○解云:正以上二十一年宋公被执而归,经不书之,故知执归不书。今书者,其名之恶当须见之。○注「又不更举曹伯者」。○解云:谓何以不言曹伯遂会诸侯围许,正以言遂,又不更举曹伯,皆是风疾之义,故可以见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注「欲服许」至「其善」。○解云:正以上文温之会,许男不至,是不慕霸者而从于楚,故因而服之。云卒不能降者,正以二十九年春经书「公至自围许」,作不得意之文。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之下,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不致会,知卒不能降也。
118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葛卢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据诸侯来曰朝。○介葛,音介,国名。
119
[疏]「介葛卢者何」。○解云:欲言诸侯,文不言朝;欲言大夫,文不书聘,故执不知问。
120
不能乎朝也。不能升降揖让也。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
121
[疏]注「进称名者」。○解云:正以下三十年秋,「介人侵萧」不名,故知此称名是其进。
122
公至自围许。○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狄泉。文公围许不能服,自知威信不行,故复上假王人以会诸侯,年老志衰,不能自致,故诸侯亦使微者会之。月者,恶霸功之废于是。○故复,扶又反,年未同。恶,乌路反。
123
[疏]注「月者」至「废于是」。○解云:正以月非大信之辞也。
124
秋,大雨雹。夫人专爱之所生。○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125
冬,介葛卢来。前公围许不在,故更来朝。不称字者,一年再朝不中礼,故不复进也。○中,丁仲反。
126
三十年,春,王正月。
127
夏,狄侵齐。
128
秋,卫杀其大夫元亘及公子瑕。卫侯未至,其称国以杀何?据归在下。道杀也。时巳得天子命还国,于道路遇而杀之,坐之与至国同,故但称国,不复别也。言及公子瑕者,下大夫别尊卑。○复,扶又反。别尊,彼列反。
129
卫侯郑归于卫。此杀其大夫,其言归何?据未至而有专杀之恶,与入恶同。
130
[疏]「其言归何」。解云:正以归者,是出入无恶也。○注「与入恶同」。○解云:正以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今此卫侯未至而杀,故宜与入恶同,不合言归,故难之。
131
归恶乎元亘也。卫侯归杀无恶,则元亘之恶明矣。曷为归恶乎元亘?据师还。
132
[疏]注「据师还」。○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彼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彼鲁公遣师灭同姓,归善于师,而归恶于公,此卫侯即归恶于元亘,与彼义违。
133
元亘之事君也,君出则巳入,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元亘自晋复归于卫,恃晋力以归是也。
134
[疏]注「恃晋」至「是也」。○解云:即彼传云「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云「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已力以归」是。
135
君人则巳出,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元亘出奔晋是也。以为不臣也。故不从犯伯执,为天子所还,言复归,从出入无恶言归,以见元亘有出入罪,卫侯得杀之,所以专臣事君之义。名者,为杀叔武之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以见,贤遍反,下同。为,于伪反。恶天,乌路反。
136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称人者,侵中国,故退之。
137
[疏]注「称人者」至「退之」。○解云:正以上二十九年来朝称名,今不名,故知此称人者,退之也。
138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与葵丘会同义。
139
[疏]注「与葵丘会同义」。○解云:葵丘之会在上九年,「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也」。此宰周公亦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聘诸侯,恶不胜任,故云与葵丘同义。
140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桥君,居表反,本又作「矫」。
141
[疏]「大夫无遂事」。○解云:正以臣无自专之道也。
142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以不月,与取运异,知非内叛邑。○恶,音乌。
143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传云「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月者,为内喜得之,故书月也。此不书月,与彼异,知非内之邑,是以传云「恶乎取之」,犹言何处取之。
144
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据取丛言邾娄田也。讳取同姓之田也。同姓相贪利,恶差重,耻差深。○恶差,初卖反,下同。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据伐同姓不讳。即有兵,当举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须朐。
145
[疏]注「即有兵」至「须朐」。○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146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彳扁还之辞。○布彳扁,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147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148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149
公子遂如晋。
150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151
[疏]「曷为或言三卜」。○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三卜礼也」。○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152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奇,居丑反。
153
[疏]「求吉之道三」。○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154
「尝不卜」。郊何以卜?比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155
[疏]「尝不卜」。○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比为大」。○解云:之与虽皆大祭,但及功臣,于则否,故以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于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五年。所以异于者,功臣皆祭也。,犹合也。,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注「尝比四时祭为大」。○解云:以此传配,既大于,则知尝大于四时,且尝是秋成,万物荐馨,故以为盛也。
156
卜郊,非礼也。礼,天子不卜郊。
157
[疏]注「礼天」至「卜郊」。○解云: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须卜。鲁郊非礼,是以卜之,异于尝耳。
158
卜郊何以非礼?据上言三卜礼。
159
[疏]「卜郊何以非礼」。○解云:弟子之意,以为上言三卜是礼,何言卜郊非礼乎?答者以为由鲁郊非正,故须卜,何妨天子之郊不卜乎。
160
鲁郊,非礼也。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谦不敢斥尊。○少,诗照反。太平,音泰。王功,于况反。
161
[疏]注「谓之郊」至「意也」。○解云:何氏以为《郊特牲》云「于郊故谓之郊」,《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解云:欲道于大庙,于庄公武宫之属,皆斥尊言之。若然,「乙亥,尝」,「己卯,」之属,文不斥言者,以是时祭于大庙,小于故也。
162
鲁郊何以非礼?据成公乃不郊恶之。○恶之,乌路反,下皆同。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于郊。于南郊者,就阳位也。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不彖,大羹不和,为天至尊,物不可悉备,故推质以事之。○稿,古老反。匏,白交反。彖,大转反。和,户卧反。为天,于伪反,下「则为」、「本为」、「主为」皆同。
163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解云:皆出《礼记。郊特牲》。彼文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又云「莞簟之安,而蒲越禾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彖,美其质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郑氏云「明水,司ピ以阴鉴所取于月之水也。蒲越禾,藉神席也」;而彼文又云「祭天扫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巳矣」而云稿禾神席者,正谓对不为坛,故言扫地,不全无席。
164
诸侯祭土。土,谓社也。诸侯所祭,莫重于社。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祖。
165
[疏]「诸侯祭土」。○解云:欲道鲁郊为非礼之意也。
166
天子有方望之事,方望,谓郊时所望祭四方群神、日月星辰、风伯雨师、五岳四渎及馀山川,凡三十六所。
167
[疏]注「方望」至「三十六所」。解云:旧说云四方群神是为四也。通日与月为六,星是五星,为十一也,辰是十二辰,为二十三,风伯雨师为二十五,五岳为三十,四渎为三十四,馀小山川为二,是为三十六所。
168
无所不通。尽八极之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无所不至,故得郊也。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故鲁郊非礼也。
169
[疏]注「故鲁」至「礼也」。○解云:正以其所主狭,是以不得祭天地也。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鲁卜郊不吉,免之。礼,卜郊不吉,则为牲作玄衣纁裳,使有司玄端,放之于南郊,明本为天,不敢留天牲。
170
[疏]「或言免牛」。○解云:即成七年「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171
免牛,非礼也。免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养牲不谨敬,有灾伤,天不飨用,不得复为天牲,故以本牛名之。非礼者,非大牲不当复见免,但当内自省责而已。○复为,扶又反,下同。见免,贤遍反,下「以见」同。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曷为祭泰山河海?据郊者主为祭天。○大山,音泰,本亦作「泰」,下同。
172
[疏]「三望者何」。○解云:欲言祭名,文在免牲之下;欲言非祭,因郊天为之,故执不知问。
173
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此皆助天宣气布功,故祭天及之。秩者,随其大小尊卑高下所宜。礼,祭天牲角茧栗,社稷宗庙角握,六宗五岳四渎角尺,其馀山川视卿大夫。天燎地瘗,日月星辰布,山县水沉,风磔雨升。燎者,取俎上七体,与其宝,在辨中,置于柴上烧之。○茧,古典反。燎,力召反。瘗,于例反。县,音玄。磔,陟百反。
174
[疏]注「礼祭天」至「大夫」。○解云:皆《王制》与《礼说》文耳。其馀山川视卿大夫者,小山川之属,但牵牛而巳。○注「天燎」至「雨升」。○解云:《尔雅》「祭天曰燔柴」者,盖以燎柴而燔之,故谓祭为燔柴。云地瘗者,即《尔雅》云「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瘗,亦埋也。云日月星辰布者,即《尔雅》云「祭星曰布」,孙氏云「既祭布散于地,位似星辰布列」,郭氏曰「布散祭于地」。然则《尔雅》虽不言日月,日月之义宜附于星,故何氏连日月言之。云山县者,《尔雅》云「祭山曰县」,郭氏云「或或县,置之于山」,李氏曰「祭山以黄玉及璧,以置几上,遥遥而视之,若县,故曰县」,孙氏曰「县,埋于山足曰,埋于山上曰县」是也。云水沈者,即《尔雅》「祭川曰浮沈」,孙氏曰「置祭于水中,或浮或沉,故曰浮沉」是也。言风磔者,即《尔雅》云「祭风曰磔」,孙氏云「既祭披磔其牲,以风散之」,李氏曰「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郭氏曰「今俗当夫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云雨升者,无文,何氏更有所见,盖患其雨多,祭使上升,故祭雨曰升,明上「水沉」是祭川也。○注「燎者取」至「燎之」。○解云:上天燎之文。其七体者,即少牢之肩、臂、、肫、胳、正脊、廷脊、横脊、短胁、长胁、代胁之属也。
175
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侧手为肤,案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肤寸,方于反,侧手为肤,按指为寸。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崇朝,如字,注同。雨,于付反,又如字。崇重,直龙反,下同。河海润于千里。亦能通气致雨,润泽及于千里。《韩诗传》曰「汤时大旱,使人祷于山川」是也。郊望非一,独祭三者,鲁郊非礼,故独祭其大者,犹者何?通可以已也。巳,止。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讥尊者不食,而卑者独食。书者,恶失礼也。鲁至是郊者,僖公贤君,欲尊明其先祖之功德,不就废之。讥者,《春秋》不见事不书,皆从事举可知也。不告言不从者,明巳意汲汲欲郊,而上不从尔。所以见事鬼神,当加精诚。
176
秋,七月。○冬,杞伯姬来求妇。其言来求妇何?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书者,无出道也。
177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月者,恶大国迁至小国,城郭坚固,人众︹,迁徙畏人,故恶之也。
178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179
夏,四月,己丑,郑伯接卒。不书葬者,杀大夫申侯也。君杀大夫,皆就葬,别有罪无罪,唯内无贬公之道,不可去葬,故从杀时别之。○接,二传作「捷」。别有,彼列反,下同。去,起吕反。
180
[疏]注「君杀」至「无罪」。○解云:正谓大夫有罪,则书其君葬;若其大夫无罪,则去其君葬以见恶。○注「唯内」至「别之」。○解云:正其别之者,即有罪不日,上二十八年春,「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也。若其无罪则书日,即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
181
卫人侵狄。
182
秋,卫人及狄盟。不地者,起因上侵就狄盟也。复出卫人者,嫌与内微者同也。言及者,时出不得狄君也。称人而言及,则知狄盟者卑。○复,扶又反。
183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重,直龙反。
184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185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186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ゾ。其谓之秦何?据败者称师,未得师称人。○ゾ,本又作「肴」,户爻反,或户高反。
187
[疏]注「据败」至「称人」。○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何氏云「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传云「未得乎师也」,何氏云「未得成列为师也」。然则燕人败绩称师,卫人未得师称人,今此称国,故难之。
188
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据俱见败。秦伯将袭郑,轻行疾至,不戒以入曰袭。○轻,遣政反。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行疾不假涂,变必生;道远多险阻,遭变必亡。○蹇,居辇反。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宰,冢也。拱,可以手对抱。○拱,九勇反,以手对抱。
189
[疏]注「宰,冢也」。○解云:正以《谷梁传》云「子之冢木巳拱矣」,范氏云「拱,合抱」,未知同异如何也。
190
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于ゾ之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其处险阻隘,势一人可要百,故文王过之驱驰,常若辟风雨,袭郑所当由也。○,苦衔反,邹深生、褚诠之音《上林赋》并同,徐音钦,韦昭《汉书音义》去瞻反;又本或作「」,同。岩,五衔反,韦音严。处,昌虑反。隘,于卖反。要,一遥反,传「要之」同。吾将尸尔焉。」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子揖师而行。揖其父于师中,介胄不拜,为其拜如蹲。○胄,直又反。为,于伪反。蹲,音存。
191
[疏]注「介胄不拜」。○解云:出《曲礼上》篇,彼文蹲作「」字。《少仪》亦云「介者不拜」,郑注云「军中之拜,肃拜」是也。
192
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言恐臣先死,子不见臣,故先哭之。弦高者,郑商也。郑商,贾人。○贾,音古。遇之ゾ,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诈称曰矫。犒,劳也。见其军行非常,不似君子,恐见虏掠,故生意矫君命劳之。○矫以,居表反。犒,苦报反,劳也。劳,力报反,下同。掠,音亮。或曰往矣,或曰反矣。军中语也。时以为郑实使弦高犒之,或以为郑伯巳知将见袭,必设备,不如还。或曰既出,当遂往之。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ゾ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然,然上议,犹豫留往之顷也。匹马,一马也;只,骑也。皆喻尽。○,只轮如字,一本又作易轮。董仲舒云:「车皆不还,故不得易轮辙」。只,居宜反,一本作「易」。其言及姜戎何?据秦人白狄,不言及吴子主会也。
193
[疏]注「及吴子主会也」。○解云:即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吴主会,即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
194
姜戎,微也。故绝言及。称人,亦微者也,何言乎姜戎之微?据邢人、狄人伐卫不言及。先轸也。先轸,晋大夫也。言姜戎微,则知称人者尊。或曰襄公亲之。以既贬,又危文公葬。
195
[疏]注「以既」至「公葬」。○解云:即下经云「癸巳,葬晋文公」是也,何者?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文公去年十二月薨,至今年四月正宜合葬,而书其日,故云危文公葬。
196
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据桓十三年卫侯背殡用兵不称人。
197
[疏]注「据桓十三年」至「称人」。○解云:即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198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恶不,乌路反,下同。
199
[疏]注「与卫」至「宋异」。○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于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200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201
癸巳,葬晋文公。
202
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取,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203
[疏]「取丛」。○解云:丛有作「邹」字者。○注「取邑」至「知例」。○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204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205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206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207
[疏]注「月者」至「子孙」。○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208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209
乙巳,公薨于小寝。
210
霜不杀草,李梅实。
211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212
[疏]注「阴威列索」。○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213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URN: ctp:ws3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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