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皇朝文獻通考》卷八十五職官考 |
3 | 直省官員 |
4 | 總督統轄文武軍民為一方,保障,直𨽻一人。江南、江西一人,福建、浙江一人,湖北、湖南一人,陜西、甘肅一人。廣東、廣西一人,四川一人、雲南、貴州一人。 |
5 | 等謹案總督,初設直𨽻、山東、河南各一人。康熙四年,併為三省總督。八年,裁直𨽻,改巡撫。五十四年,以巡撫兼總督銜,尋改為巡撫。雍正二年,改總督。乾隆二十八年,令兼巡撫事。又福建、浙江、江西各一人。康熙三十二年,裁設閩浙總督,又陜西一人。康熙四年,改為山陜總督。十四年,仍改陜西總督。十九年,改為川陜總督。又四川一人。康熙七年,改為川湖總督。後仍併川陜。乾隆十四年,改為四川總督。二十四年,復改川陜總督。尋復改為四川總督,仍兼巡撫事。陜西、甘肅併為陜甘總督兼甘肅巡撫事。又廣西一人,雍正二年裁併兩廣,又雲南、貴州各一人。後併雲、貴。 |
6 | 漕運總督一人,掌運漕之政。河道總督,掌黃河運河之政,直𨽻一人,以總督兼轄山東、河南一人,江南一人等謹案,初設河道總督一人,總理兩河事務。康熙十七年,以河南嵗修工程,交河南巡撫管理。四十四年,以山東河道交山東巡撫管理。雍正二年,設副總河一人,管河南河務。四年,兼山東河務。七年,分南北兩河:一管理江南一管理山東、河南。雍正八年,設直𨽻總河一人,協理一人,後改歸直𨽻總督。 |
7 | 巡撫掌考察、布、按諸道及府州縣官吏之稱職不稱職者,以舉劾而黜陟之,用兵則督理糧餉,三嵗大比則為監臨,合省之秀士,升於禮部,於一省文職無所不統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 |
8 | 等謹案,初設巡撫順天、天津、鳯陽、南贛、登萊、延綏、寧夏等䖏,各一人,及操江巡撫一人,後並裁。甘肅巡撫一人。乾隆二十九年裁。 |
9 | 提督學政掌一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 |
10 | 等謹案:初制,直𨽻江南差御史,餘省専設提學道一人。後直𨽻江南、浙江,俱用翰林,餘省以部郎及㕘議道知府為之,仍稱學道。雍正四年,定各省學政俱為學院、翰林部郎,並差由部屬差者,加以編修、檢討銜,御史開列詳都察院。 |
11 | 巡視鹽政,長蘆、兩淮各一人。福建、兩廣、甘肅、四川以總督兼理,浙江、雲南、貴州均巡撫兼理。等謹案:初制,河東鹽政一人。乾隆四十三年裁歸山西巡撫兼管。 |
12 | 織造江寧府、蘇州府、杭州府各一人。。 |
13 |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司、錢榖之出納。十年,會戶版,均稅役,登民數田數,以達於戶部。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寧、蘇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 |
14 | 等謹案。初每省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順治十八年,江南分省。康熙二年,陜西分省。三年,湖廣分省,六年各裁一人。為全省布政使,江南、陜西、湖廣各二人,以所駐之地為布政使。初以直𨽻近在京畿,不設藩、臬二司,以道員兼銜口北守道兼山西布政使銜。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銜,通永天津巡道,俱兼山東按察使銜。霸昌、井陘巡道俱兼山西按察使銜。康熙八年,増設直𨽻守道一人、總司錢糧。巡道一人,總理刑名。康熙三十八年裁井陘道。雍正二年改守道為布政使,改巡道為按察使,其各道俱停,兼布政使按察使銜。乾隆二十五年,分江蘇為江寧、蘇州各一人。 |
15 | 其屬經歴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陜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理問直𨽻、江寧、蘇州,江西、浙江、湖南、陜西、雲南各一人。都事,河南、福建各一人。照磨山西、福建、浙江、湖北、甘肅、四川、廣東各一人。庫大使,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寧、蘇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倉大使、安徽一人。 |
16 | 等謹案。初設都事,江西、山西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初設照磨山東、河南、江西、廣西、貴州、雲南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初,各省俱設檢校,後俱裁。初設理問,福建、廣東、廣西、四川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山東、山西、河南各一人。雍正二年裁。初各省設副理問一人。康熙三十八年並裁。初設庫大使,山西三人,後裁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又裁一人。初設副使,浙江、江西、山西、陜西、雲南各一人,寳源局大使各一人,後俱裁。 |
17 |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風紀。而澄吏治。三年大比為監試官,大計為考察官,秋審為主稿,官與布政使稱。兩司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 |
18 | 其屬,經歴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江西、福建、浙江、湖北、陜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各一人。知事,江西一人。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肅、廣東、貴州各一人。司獄司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 |
19 | 等謹案,初設知事,福建、山西、廣東、廣西各一人,設檢校、福建、山西、陜西各一人,均於康熙三十八年裁照磨裁,設與布政使司同。 |
20 | 各道職司風憲綜覈官吏,為督撫、布教令,以率所屬直𨽻霸昌道,通永道、清河道、、天津道、、大名道口、北道熱河道各一人。山東督糧道,濟東泰武道、登、萊青道兖沂曹道各一人。山西兾寧道,河東道,雁平道,歸綏道各一人。河南督糧道開歸河道,河北道陜汝道、南汝道,各一人。江南蘇松糧儲道,江安糧道驛,鹽道,蘇松道,安徽道、常鎮道,廬鳯道,淮徐海道,各一人。江西督糧道,驛鹽道,廣饒九南道,贑南吉寧道,各一人。福建糧驛道,鹽法道,興泉道。汀漳道、延建邵道,臺灣道各一人。浙江督糧道,鹽驛道,杭嘉湖道,寧紹台道,金衢、嚴道,溫處道,各一人。湖北督糧道驛,傳鹽法道,漢黃德道、襄陽道、荊州道各一人。湖南糧儲道,驛鹽道,衡永、郴道,岳常澧道辰、沅靖道,各一人。陜西糧儲道、鹽驛道、、潼商道,漢興道、延榆綏道,各一人。甘肅平慶道,驛傳道。寧夏道西寧道、凉莊道、甘肅道,安西道鞏、秦階道各一人。四川驛、鹽道,松茂道,川東道,川南永寧道,建昌上南道、川北道,各一人。廣東糧驛道。廣南韶、道、惠、潮道,肇羅道髙,雷亷道,雷瓊道,各一人。廣西蒼梧道左江道、右江道各一人。雲南糧儲道,驛鹽道、迤東道、迤西道迤南道各一人。貴州糧驛道。貴西道古州道、各一人。 |
21 | 等謹案,初設布政使,左、右㕘政㕘議,曰守道,每省無定員、糧儲、屯田、清軍、驛𫝊水利,各以其職為名。設按察使、副使僉事曰巡道,每省亦無定員。提學兵備清軍、巡海、水利、屯田、驛傳、鹽法諸道,各以事設。各省要地後,因時裁設,銜額無定,各視其陞補之本職為差。如由京堂等官補授者兼㕘政銜,由掌印給事中、知府補授者為副使道,由科道補授者為㕘議道,由郎中、員外主事、同知補授者為僉事,道、守、巡皆同。乾隆十八年,均裁去㕘政、㕘議、副使、僉事等銜,定守、巡道,均為正四品。 |
22 | 其屬庫大使,直𨽻山東、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雲南各一人,江蘇二人。倉大使,陜西、廣東各一人。鹽運使,長蘆、山東、河東、兩淮、兩廣各一人。運同長蘆、山東、河東、兩廣各一人。運副,兩浙一人。運判,長蘆二人,山東、兩浙各一人。兩淮三人監掣同知。兩淮南、北儀所各一人。鹽課提舉司提舉雲南三人。 |
23 | 其屬鹽課司:大使,長蘆十人,山東十人,兩淮二十五人,兩浙三十二人,陜西、甘肅各一人,四川九人,廣東十三人,福建十八人,雲南十一人。鹽引、批驗所大使,長蘆、山東、兩淮各二人,兩浙四人,兩廣、福建各一人。庫大使,長蘆、山東、河東、兩淮、兩廣各一人。倉大使,河東三人。經歴,長蘆、山東、河東、兩淮、兩浙、兩廣各一人。知事,長蘆、河東、兩淮、兩廣各一人。巡檢兩淮二人。 |
24 | 等謹案。初設都轉鹽運使司運使,兩浙、福建各一人,後改為鹽法道。康熙十七年,設長蘆、山東、兩浙、福建、運同各一人。四十三年,裁兩浙、福建缺。乾隆四十三年,設長蘆薊永運判。雍正二年,添設河東兩廣運同各一人。運判、兩淮四人,康熙三十八年裁一人。五十八年,裁山東運判缺,改設河東運判一人。雍正二年,裁河東運判,復為山東運判。初設兩浙知事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初設廣東市舶提舉,於康熙五年裁併鹽課提舉司。三十二年,裁廣東提舉三人,並裁吏目缺。福建鹽大使初係揀員,委署並無實缺。乾隆四十七年以後,定為實缺。 |
25 | 知府掌一府之政教,養百姓為州縣表率,佐以同知通判,曰清軍,曰捕糧,曰水利,曰屯田,曰治農牧馬曰理事,各視其繁簡而分掌之。直𨽻十人,山西、河南、湖南各九人,甘肅十人,奉天一人,安徽、江蘇各八人,江西、貴州各十三人,浙江、四川、廣西各十一人,山東、福建、湖北、廣東各十人,陜西六人、雲南十六人、同知。直𨽻二十四人奉天、烏嚕木齊各一人,山東十二人,山西、江西各十一人,河南、廣西各八人,江蘇二十二人安徽七人,福建、四川、廣東各十人,湖北、甘肅各十一人浙江十五人,湖南九人,陜西八人、貴州七人雲南十四人,通判直𨽻二十三人,奉天二人,烏嚕木齊一人,山東十一人,河南十二人山西十三人,江蘇十八人。安徽、雲南各八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各十人。福建、廣東各七人,貴州六人,浙江九人,陜西五人,甘肅,廣西各五人。 |
26 | 其屬經歴直𨽻山西、福建、湖南、甘肅各九人,奉天一人,山東、湖北、廣東、廣西各十人,河南、江蘇、安徽各八人,江西、貴州各十三人,浙江、四川各十一人,陜西四人,雲南十七人。同知經歴、湖南一人。衛經歴四川一人。知事,江蘇四人,浙江、陜西各一人,廣西二人,雲南七人。照磨,江蘇六人,安徽、湖北各三人,江西十二人,河南、福建、貴州各一人,浙江五人,陜西四人。同知照磨,江西一人。四川五人。司獄,直𨽻四人,山東十人,山西、貴州各二人。河南、安徽、四川各一人。福建、廣東各九人,浙江、湖北、廣西各七人,湖南、雲南各五人,陜西三人。通判、司獄、山西二人,茶馬司大使,甘肅二人。宣課司大使,江蘇二人。稅課司:大使,江蘇二人,浙江四人。廣東一人。倉大使、直𨽻三人,山西、福建各二人,山東、江蘇各一人,廣東六人。營倉大使,直𨽻一人。同知庫大使,山西一人。茶引、批驗所大使,江蘇一人。鹽茶大使。四川一人。遞運所大使、江蘇一人。檢校江蘇四人。長官司吏目,貴州四人。 |
27 | 等謹案。初設各府推官,康熙六年裁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 |
28 | 直𨽻州知州掌一州之政,與知縣同,為親民之官。凡刑名、錢榖之事,無不親理焉。直𨽻甘、肅各六人,山東二人、山西十人,河南、湖南各四人,江蘇、廣東各三人,陜西、安徽各五人,江西、廣西各一人,福建二人,四川九人,雲南四人州同直𨽻江蘇、安徽、四川各三人。福建、陜西、甘肅各二人,河南、湖南、廣東各一人。州判,直𨽻五人,山西四人,河南、湖南、甘肅各三人,江蘇、陜西、廣東各二人,安徽、江西、廣西各一人,四川七人。 |
29 | 其屬吏目:直𨽻、甘肅各六人,山西十人,河南、湖南各四人,江蘇、廣東各三人,陜西、安徽各五人,江西、廣西各一人,山東、福建各二人,雲南四人,四川九人。稅課司大使,江蘇一人。 |
30 | 知州,直𨽻十七人,奉天、安徽各四人,山東九人,四川十一人。山西,河南各六人,江蘇、湖南各三人,江西、浙江各一人。湖北八人,甘肅、廣東各七人,陜西五人,廣西十六人,雲南二十七人。貴州十四人:州同,直𨽻江蘇、湖北、雲南各三人,山東七人,廣西十三人,江西、湖南、甘肅、四川各一人,安徽三人。陜西、貴州、河南各二人。州判直𨽻十人:奉天、安徽、江西、浙江、廣東各一人,山東三人,廣西六人,河南四人,湖北五人,江蘇、甘肅、貴州各三人,湖南、四川各二人,雲南四人。 |
31 | 其屬吏目:直𨽻十九人,奉天、安徽各四人,山東九人,四川十一人,山西、河南各六人,江蘇、湖南各三人,江西、浙江各一人,湖北八人,陜西五人,甘肅、廣東各七人,廣西二十三人,雲南二十七人,貴州十四人。税庫司大使,山東一人。倉大使,山東二人。庫大使,直𨽻一人。 |
32 | 知縣掌一縣之政,親理民務,其責任與知州同縣丞、主簿,分管糧馬、巡捕河防之事。知縣,直𨽻一百二十二人。奉天八人,山東九十六人,山西八十八人,河南九十八人,江蘇六十二人,安徽五十一人,江西七十五人,浙江七十六人,福建六十二人,湖北六十人,湖南六十四人,陜西七十七人,甘肅五十二人,四川一百十一人,廣東八十人,廣西四十七人,雲南三十九人,貴州三十四人。縣丞直𨽻四川十八人,山東三十人,山西五人,河南十五人,江蘇三十人,江西四十八人,安徽十六人,福建二十九人,浙江四十五人,湖北二十一人,湖南十三人,陜西、廣東各十九人,甘肅七人,廣西六人,雲南三人,貴州八人。主簿、直𨽻二十二人,山東十三人,河南十四人,江蘇十七人,安徽五人,浙江十一人,湖北、甘肅、廣東各一人。其屬典史:直𨽻一百十七人,奉天八人。山東九十六人,山西八十八人,河南九十八人,江蘇六十二人,安徽五十一人,江西七十五人,浙江七十六人,福建六十二人,湖北六十人,湖南六十四人,陜西七十七人,甘肅五十二人,四川一百十一人,廣東八十人,廣西四十八人,雲南三十九人,貴州三十四人。稅課司大使,河南一人,江蘇二人,浙江三人。倉大使,直𨽻一人。河泊所廣東二人。巡檢、管捕盜賊,詰奸偽。凡府州縣有關津險隘則置之。直𨽻四十六人:奉天六人,山東二十八人,山西四十四人,河南十七人,江蘇八十二人。安徽六十二人,江西九十二人,福建、湖北各七十四人,浙江三十九人,湖南五十七人,陜西十一人,甘肅二人,烏嚕木齊二人,四川二十六人,廣東一百四十八人,廣西六十三人。雲南二十五人。貴州八人。驛丞,直𨽻十三人,山西、陜西各九人,河南、湖北各八人,江西、貴州各二人,浙江四人,湖南十五人,四川三人。 |
33 | 教職職掌學校黜陟,統於學政士習,文風攸關焉。教授直𨽻十人,河南、湖北、湖南各九人,浙江、廣西各十一人,奉天一人,山東、山西、福建、甘肅、廣東各十人,江蘇、安徽各八人,江西貴州各十三人,陜西六人,四川十二人,雲南二十二人。學正直𨽻二十二人,奉天四人,山東、陜西、甘肅各十一人,山西、廣西各十六人,河南、廣東各十人,江蘇六人,安徽九人,江西、福建各二人,湖北、湖南各七人,浙江一人,四川八人,雲南三十一人。貴州十四人。教諭,直𨽻一百十五人,奉天二人,山東九十一人。山西六十一人,河南九十九人,江蘇四十六人,安徽四十九人,江西七十五人,福建五十八人,浙江七十六人,湖北五十四人,湖南五十七人,陜西四十三人,甘肅二十人,四川八十六人,廣東七十三人,廣西四十二人,雲南二十八人。貴州三十三人。訓導,直𨽻一百四十人,奉天五人,山東一百十人,山西九十六人,河南一百五人,江蘇五十九人,安徽六十六人,江西九十一人。福建七十二人,浙江八十八人,湖北七十人,湖南七十七人,陜西八十四人,甘肅五十三人,四川一百二十二人,廣東九十四人,廣西六十四人,雲南七十五人,貴州六十人。 |
34 | 専管河道各官。 |
35 | 等謹案河道總督所屬,除府縣以地方官兼轄河務者,具載府縣官員內道員之管理河務者,直𨽻清河、道、通、永道、天津道,河南開歸陳許道、河北道,山東兖沂曹道、江南淮揚海道等缺,俱有兼巡地方之責,亦不載。其専司河道,自道員及同知以下,黜陟考覈,皆掌於河道總督,特分載於後。直𨽻河道總督屬永定河道一人,同知九人,通判八人,州同三人,州判十一人,縣丞二十六人,主簿二十二人,吏目三人,閘官三人 |
36 | 河東河道總督,屬山東運河道一人,同知二人,通判六人,州同二人,州判三人,縣丞五人,主簿十三人,巡檢二人,閘官二十九人。河南同知五人,通判三人,州判一人,縣丞十八人,主簿十四人。 |
37 | 江南河道總督屬河庫道一人。淮徐河務道一人。同知十一。入通判八人。直𨽻州州同一人,州同一人。直𨽻州:州判一人,州判三人,縣丞十九人,主簿二十三人。道庫大使一人,巡檢十七人,閘官十四人。 |
38 | 直省土官世職 |
39 | 等謹案我 |
40 | 國家聲教覃敷,無逺弗届,苖峝之衆,無不慕化改流,其世守厥土者,亦皆震讋。 |
41 | 天威籲詞請 |
42 | 覲比於內臣:兹列現在承襲之府州、縣各官於左:四川龍安府石砫土通判各一人,土知事一人。牟托水草坪土巡檢各一人。竹木坎土副巡檢一人。廣西果化州、歸徳州、忠州、安平州、萬承州、全茗州、龍英州、下石西州、太平州、茗盈州、結安州、佶倫州、都結州、鎮逺州、上下凍州、思州、江州、憑祥州、思陵州、向武州、都康州、上暎州、下雷州、南丹州、那地州、田州土知州各一人。東蘭州土州同一人。州判一人。羅陽縣、羅白縣、忻城縣、上林縣土知縣,各一人。上龍司,白山司、興隆司、那馬司、定羅司、舊城司、下旺司、安定司、都陽司、古零司、大村峝、小村峝、小鎮安土巡檢,各一人。 |
43 | 雲南景東府、䝉化府、孟定府、永寧府土知府,各一人。廣南府土同知一人。麗江府土通判一人。開化府土經歴一人。北勝州、富州、灣甸州、鎮康州土知州各一人。北勝州、順州、鎮南州、姚州土州同。各一人。鎮南州、新興州土州判,各一人。景東府土知事一人。楚雄縣、平彝縣、雲南縣、新平縣、南澗縣土縣丞各一人。雲南縣、定逺縣土主簿各一人。浪穹縣土典史一人。練象關、南平關、定西嶺、青索鼻、鳯羽鄉、上江觜、下江觜、箭桿塲、蒲陀崆、鎮南關、納更山、回磴關、沙矣舊三岔河、保甸猛麻觀音山、阿雄關土巡檢各一人。板橋驛、觀音山驛,在城驛土驛丞,各一人。 |
44 | 貴州鎮逺府獨山州土同知,各一人。鎮逺府土通判一人。土推官一人。安化縣印江縣甕水司,草塘司,餘慶縣土縣丞,各一人。安化縣、餘慶縣土主簿,各一人。重安司,朗城司,土吏目,各一人。安化縣盤江土巡檢各一人。 |
45 | 定例,凡土官承襲,由部給牒,書其職銜世系及承襲年月,於上曰號紙。應襲職者,督撫察核,先令視事取具,各結及本族宗圖原領號紙納部。請襲適,庶不得越序。無子,許弟襲族,無可襲者,或妻或壻為夷衆信服者,亦許襲子,或年㓜申督撫選本族土舍䕶理,俟其年十有五,請襲。土官年老有疾,請以子代者聽。凡土官受賄、隠匿兇犯逃人者,革職提問,不准親子承襲,擇本支伯叔兄弟之子繼之。若有大罪被戮,則立其衆素所推服者。 |
46 | 皇朝文獻通考》卷八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