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辨霍亂病脈證并治法第十三 |
2 |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
3 | 三焦者,水穀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則利而不吐;邪在中焦,則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遂成霍亂。輕者,止曰吐利;重者,揮霍擾亂,名曰霍亂。 |
4 |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 |
5 | 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
6 | 發熱,頭痛,身疼,惡寒者,本是傷寒,因邪入里,傷於脾胃,上吐下利,令為霍亂。利止裏和,復更發熱者,還是傷寒,必汗出而解。 |
7 | 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 |
8 | 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
9 | 微為亡陽,澀為亡血。傷寒脈微澀,則本是霍亂,吐利亡陽、亡血,吐利止,傷寒之邪未已,還是傷寒,卻四五日邪傳陰經之時,裏虛遇邪,必作自利,本嘔者,邪甚於上,又利者,邪甚於下,先霍亂裏氣大虛,又傷寒之邪,再傳為吐利,是重虛也,故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利為虛,不利為實,欲大便而反失氣,裏氣熱也,此屬陽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傷寒六日,傳遍三陰三陽,後六日再傳經盡,則陰陽之氣和,大邪之氣去而愈也。 |
10 | 下利後,當便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
11 | 下利後,亡津液,當便硬。能食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為未和。到後經中,為復過一經,言七日後再經也。頗能食者,胃氣方和,過一日當愈。不愈者,暴熱使之能食,非陽明氣和也。 |
12 |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13 | 惡寒脈微而利者,陽虛陰勝也,利止則津液內竭,故云亡血。《金匱玉函》曰:水竭則無血,與四逆湯溫經助陽,加人參生津液益血。 |
14 |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
15 | 頭痛發熱,則邪自風寒而來。中焦為寒熱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陽分,則為熱,熱多欲飲水者,與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陰分,則為寒,寒多不用水者,與理中丸溫之。 |
16 | 理中丸方:人參 甘草 白術 乾姜 |
17 | 《內經》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甘補之,人參、白術、甘草之甘,以緩脾氣調中。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乾姜之辛,以溫胃散寒。 |
18 | 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根據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19 | 加減法: |
20 | 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 |
21 | 脾虛腎氣動者,臍上築動。《內經》曰:甘者,令人中滿。術甘壅補,桂洩奔豚,是相易也。 |
22 | 吐多者,去術,加生姜三兩。 |
23 | 嘔家不喜甘,故去術;嘔家多服生姜,以辛散之。 |
24 | 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 |
25 | 下多者,用術以去濕;悸加茯苓以導氣。 |
26 | 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 |
27 | 津液不足則渴,術甘以緩之。 |
28 | 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 |
29 | 裏虛則痛,加人參以補之。 |
30 | 寒者,加乾姜,足前成四兩半。 |
31 |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 |
32 | 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
33 | 胃虛則氣壅腹滿,甘令人中滿,是去術也;附子之辛,以補陽散壅。 |
34 |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
35 | 吐利止,裏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與桂枝湯小和之。《外臺》云:裏和表病,汗之則愈。 |
36 |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37 | 上吐下利,裏虛汗出,發熱惡寒,表未解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陽虛陰勝也。與四逆湯助陽退陰。 |
38 |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
39 | 吐利亡津液,則小盒飯少,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陽氣大虛也。脈微為亡陽,若無外熱,但內寒,下利清穀,為純陰;此以外熱,為陽未絕,猶可與四逆湯救之。 |
40 |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
41 | 吐已下斷,津液內竭,則不當汗出,汗出者,不當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陽氣大虛,陰氣獨勝也。若純與陽藥,恐陰為格拒,或嘔或躁,不得復入也;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膽苦入心而通脈,膽寒補肝而和陰,引置陽藥不被格拒。《內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此之謂也。 |
42 |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
43 | 《內經》曰: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新虛不勝穀氣,是生小煩。 |
44 | 辨陰陽易瘥後勞複病脈證并治法第十四 |
45 |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 散主之。 |
46 | 大病新瘥,血氣未復,餘熱未盡,強合陰陽,得病者名曰易。男子病新瘥未平複,而婦人與之交,得病,名曰陽易;婦人病新瘥未平腹,男子與之交,得病,名曰陰易。以陰陽相感動,其餘毒相染著,如換易也。其人病身體重,少氣者,損動真氣也;少腹裏急,引陰中拘攣,膝脛拘急,陰氣極也;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者,感動之毒,所易之氣,熏蒸於上也。與燒 散以道陰氣。 |
47 | 燒 散方:上取婦人中 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 當燒灰。 |
48 | 大病瘥後,勞複者,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
49 | 病有勞復,有食復。傷寒新瘥,血氣未平,餘熱未盡,早作勞動病者,名曰勞復。病熱少愈而強食之,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留搏,兩陽相合而病者,名曰食復。勞復,則熱氣浮越,與枳實梔子豉湯以解之;食復,則胃有宿積,加大黃以下之。 |
50 | 枳實梔子豉湯方:枳實 梔子 豉 |
51 | 枳實梔子豉湯,則應吐劑,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以其熱聚於上,苦則吐之;熱散於表者,苦則發之。 |
52 | 《內經》曰:火淫所勝,以苦發之。此之謂也。 |
53 |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
54 |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
55 | 瘥後餘熱未盡,更發熱者,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脈浮者,熱在表也,故以汗解;脈沉者,熱在裏也,故以下解之。 |
56 | 大病瘥後,從腰已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
57 | 大病瘥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腰以下為腫也。《金匱要略》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與牡蠣澤瀉散,利小便而散水也。 |
58 | 牡蠣澤瀉散方:牡蠣 澤瀉 栝蔞根 蜀漆 葶藶 商陸根 海藻 |
59 | 咸味湧泄,牡蠣、澤瀉、海藻之鹹以泄水氣。《內經》曰:濕淫於內,平以苦,佐以酸辛,以苦泄之。蜀漆、葶藶、栝蔞、商陸之酸辛與苦,以導腫濕。 |
60 |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日三服。 |
61 |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
62 | 汗後,陽氣不足,胃中虛寒,不內津液,故喜唾,不了了。與理中丸以溫其胃。 |
63 |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慾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 |
64 | 傷寒解後,津液不足而虛羸,餘熱未盡,熱則傷氣,故少氣,氣逆欲吐,與竹葉石膏湯,調胃散熱。 |
65 | 竹葉石膏湯方:竹葉 石膏 半夏 人參 |
66 | 甘溫 甘草 粳米 麥門冬 |
67 | 辛甘發散而除熱,竹葉、石膏、甘草之甘辛,以發散餘熱;甘緩脾而益氣,麥門冬、人參、粳米之甘,以補不足;辛者散也,氣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逆氣。 |
68 |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
69 | 病患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瘥,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則愈。 |
70 | 陽明王於申酉戌,宿食在胃,故日暮微煩,當小下之,以損宿穀。 |
71 |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并治法第十五 |
72 |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
73 | 諸不可汗、不可下,病證藥方,前三陰三陽篇中,經注已具者,更不復出;其餘無者,於此以後經注備見。 |
74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
75 | 寸關為陽,脈當浮盛,弱反在關,則裏氣不及;濡反在巔,則表氣不逮。衛行脈外,浮為在上以候衛;微反在上,是陽氣不足;榮行脈中,沉為在下以候榮;澀反在下,是無血也。陽微不能固外,腠理開疏,風因客之,故令汗出而躁煩;無血則陰虛,不與陽相順接,故厥而且寒;陽微無津液,則不能作汗,若發汗則必亡陽而躁。經曰: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
76 |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
77 |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在臍之右也。《難經》曰:肺內證,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肺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肺主氣,開竅於鼻,氣虛則不能衛血,血溢妄行,隨氣出於鼻為衄。亡津液,胃燥,則煩渴而心苦煩。肺惡寒,飲冷則傷肺,故飲即吐水。 |
78 |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 |
79 | 《難經》曰:肝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肝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左也。肝為陰之主,發汗,汗不止,則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 。《針經》曰:上虛則眩。 |
80 |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
81 | 《難經》曰:心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心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上也。心為陽,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 |
82 |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暈,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
83 | 《難經》曰:腎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腎氣不治,正氣內虛,動氣發於臍之下也。腎者主水,發汗則無汗者,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苦疼者,腎主骨也;目暈者,腎病則目KT KT 如無所見;惡寒者,腎主寒也;食則反吐,穀不得前者,腎水乾也。 |
84 | 王冰曰:病嘔而吐,食久反出,是無水也。 |
85 |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
86 | 咽門者,胃之系。胃經不和,則咽內不利。發汗攻陽,血隨發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經不和而反攻表,則陽虛於外,故氣欲絕,手足冷,欲蜷而不能自溫。 |
87 |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
88 | 動數之脈,為熱在表;微弱之脈,為熱在裏。發汗亡津液,則熱氣愈甚,胃中乾燥,故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根本雖有表裏之異,逆治之後,熱傳之則一,是以病形相象也。 |
89 | 脈微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
90 | 弦在上,則風傷氣,風勝者,陽為之運動;微在下,則寒傷血,血傷者,里為之陰寒。外氣拂鬱為上實,里有陰寒為下虛。表熱裏寒,意欲得溫,若反發汗,亡陽陰獨,故寒慄不能自還。 |
91 |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 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復堅。 |
92 | 肺寒氣逆,咳者則劇;吐涎沫,亡津液,咽中必乾,小便不利;膈中陽氣虛,心中飢而煩。一日一夜,氣大會於肺,邪正相擊, 時而發,形如寒瘧,但寒無熱,虛而寒慄。發汗攻陽,則陽氣愈虛,陰寒愈甚,故蜷而苦滿,腹中複堅。 |
93 |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
94 | 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法當溫裏,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少陰之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 |
95 | 腎為之本,肺為之標,本虛則標弱,故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
96 |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
97 | 不可發汗而強發之,輕者因發汗重而難瘥;重者脫其陰陽之氣,言亂目眩而死。《難經》曰:脫陽者,見鬼,是此言亂也;脫陰者,目盲,是此目眩也。眩非玄而見玄,是近於盲也。 |
98 |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
99 | 肺經虛冷,上虛不能治下者,咳而小便利,或失小便。上虛發汗,則陽氣外亡。四肢者,諸陽之本,陽虛則不與陰相接,故四肢厥逆冷。 |
100 |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 如飢;發汗則致 ,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
101 | 傷寒當無汗、惡寒,今頭痛、發熱、微汗出,自嘔,則傷寒之邪傳而為熱,欲行於裏;若反下之,邪熱乘虛流於胸中為虛煩,心懊 如飢;若發汗,則虛表,熱歸經絡,熱甚生風,故身強直而成 ;若熏之,則火熱相合,消爍津液,故小便不利而發黃;肺惡火,灸則火熱傷肺,必發咳嗽而唾膿。 |
102 | 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六 |
103 | 大法,春夏宜發汗。 |
104 | 春夏陽氣在外,邪氣亦在外,故可發汗。 |
105 |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 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
106 | 汗緩緩出,則表里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
107 |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
108 | 汗多則亡陽。 |
109 |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
110 | 《聖濟經》曰:湯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鬱。除邪氣者,於湯為宜。《金匱玉函》曰: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 |
111 |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
112 | 經曰: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為大逆。便硬難,雖為裏實,亦當先解其外,若行利藥,是為大逆。結胸雖急,脈浮大,猶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難乎。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
113 |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
114 | 《外臺》云:里和表病,汗之則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