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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清史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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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八》
18 | 载铨初封二等辅国将军,三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袭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即位,益用事。咸丰二年六月,给事中袁甲三疏劾:「载铨营私舞弊,自谓『操进退用人之权』。刑部尚书恒春、侍郎书元潜赴私邸,听其指使。步军统领衙门但准收呈,例不审办;而载铨不识大体,任意颠倒,遇有盗案咨部,乃以武断济其规避。又广收门生,外间传闻有定门四配、十哲、七十二贤之称。」举所绘息肩图朝官题咏有师生称谓为证。上谕曰:「诸王与在廷臣工不得往来,历圣垂诫周详。恒春、书元因审办案件,趋府私谒,载铨并未拒绝。至拜认师生,例有明禁,而息肩图题咏中,载龄、许诵恒均以门生自居,不知远嫌。」罚王俸二年,所领职并罢。九月,仍授步军统领。三年,加亲王衔,充办理巡防事宜。二月,疏请申明会议旧章,报可。四年九月,病作,诏以绵德曾孙溥煦为后。是月,薨。追封亲王,赏银五千两治丧,谥曰敏。 |
61 | 同治元年,上就傅,两太后命王弘德殿行走,稽察课程。三年,江宁克复。上谕曰:「恭亲王自授议政王,于今三载。东南兵事方殷,用人行政,徵兵筹饷,深资赞画,弼亮忠勤。加封贝勒,以授其子辅国公载澄,并封载浚辅国公、载水莹不入八分辅国公。」四年三月,两太后谕责王信任亲戚,内廷召对,时有不检,罢议政王及一切职任。寻以敦亲王奕誴、醇郡王奕枻及通政使王拯、御史孙翼谋、内阁学士殷兆镛、左副都御史潘祖荫、内阁侍读学士王维珍、给事中广诚等奏请任用,广诚语尤切。两太后命仍在内廷行走,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入谢,痛哭引咎,两太后复谕:「王亲信重臣,相关休戚,期望既厚,责备不得不严。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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