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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百二

《卷一百二》[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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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部 招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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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述帝舜之言曰:「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成王稽首周公,以求教诲。穆王申命伯ぁ,责其正己。斯皆古先哲王劳谦寅畏,询谋补察之美也。若夫弁冕端委,蔽旒塞糸广,中堂有千里之阻,神龙有逆鳞之威,苟非屈己以详延,虚怀以听纳,即下之壅遏不闻,而上之满假自用矣。是以二帝、三王之世,莫不树诽谤之木,设敢谏之鼓,植进善之旌,立记过之史,乃至公卿列士,皆献诗以讽瞽。史瞍蒙有书箴,赋诵之职,百工执艺,庶人传语,使下情尽达,众志咸竭,然后斟酌而取舍焉。故朝政无阙,王度以贞德音享于人神,钦明格于上下矣。而历代以还,或因三光之谪,见水旱之作,忧劳戒惧,谘求谠议,斯亦圣哲之常道也。若乃访采惟勤,听受斯郁,命令徒粲于方策,骨鲠蔑闻于登进。先民有言曰:「应天以实不以文,动人以行不以言」,亦奚益于治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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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禹以五音听治五音宫、商、角、徵、羽,悬钟、鼓、磬、铎置,跽僖源,四方之士为号曰,教寡人以道者击鼓道和阴阳。鼓一声以节五音,故击之,喻寡人以义者击钟钟,金也。义取断,喻击钟,告寡人以事者振铎铎铃,金口、木、舌合,为音声。告事非一品,故振之也,语寡人以忧者击磬,石也。声急忧亦急务,故击磬也。有狱讼者摇跽,抳ㄓ,讼一辨于事,故取小跽僖≈)。汉文二年十一月晦,日有食之。诏曰:天下治乱,在予一人,惟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モ以启告朕モ音盖,乞也,言以过失开告朕躬,是则于朕为恩惠也,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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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旌,幡也。尧设之五达之道,民欲有进善者立于旌下,言谤之木(,尧作之。桥梁边板,所以书政治之愆失也,至秦去之。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言夭言之罪,言夭与妖同。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繇闻,过失也。将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其后贾山上书言除铸钱令非是。又讼淮南王无大罪等事,其言多激切,善指事意,然终不加罚,所以广谏诤之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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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元年三月,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此乃频也,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与,读曰欤,下同。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度谓量计之音,徒各反。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末谓工商之业也。蕃亦多也,音扶元切,为酒醪以靡险叨啵醪,汁酒滓也,靡縻散也。)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中音竹仲切,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宣帝地节三年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恐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以补朕之不逮,毋讳有司讳,避也。虽有司在显职,皆言其过勿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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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初元二年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殿庙壁木食希坏败豸原、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压杀人众豸,原音植,属天。水几,府庭所在,皆谓之山崩地裂,水泉涌出。诏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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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七月,诏曰:「岁比灾害,民有菜色。(五喜,皇杖说食菜,其颜色变恶」。,惨怛于心。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赈救,赐寒衣。今秋禾麦颇伤,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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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六月,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失。今则不然。裼岷瞎洞,游纯霞言,朕甚悯焉。惟剖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所讳,有司勉之。繇与由同裼嵊,胪低不急之事。古云非业也,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得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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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光三年十一月,诏曰:「乃者己丑地动,中冬雨水大雾中日,仲续,盗贼并起,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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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六月甲戌,孝宣园东阙灾。戊寅晦,日有蚀之。诏:「自今以来,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辅朕之不逮,直言尽意,无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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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公卿:其各思朕之过失,明白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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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既诏百寮陈朕过失,无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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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嘉二年三月,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傅,读曰仲。傅,读曰敷,陈也。令陈言而省纳以事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逸,逋也。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嫌贸芍谑,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屡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率道,道,读曰导。帝王之道,日以陵夷,陵,丘陵也。夷,平也。言其颓替若丘陵之渐平也。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闻切言嘉谋,以辅朕之不逮」。永始四年六月,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屡降,朕甚惧之。有司其各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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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延元年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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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诏公卿大夫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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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帝元始元年五月朔,日有食之,大赦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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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光武建武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食之。十月丁丑,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毛诗》云:日月告齿,不用其行。永念厥咎,内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百寮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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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帝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诏百寮各上封事,无有所讳,其上书者不得言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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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食之,诏言事者靡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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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臣勉分笆录,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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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以永平十八年八月即位。十一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诏有司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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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诏:「公卿以下,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亲览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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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帝永元七年四月辛亥,日有食之。帝引公卿问得失,令将军大夫、御史、谒者、博士、议郎、郎官会庭中各言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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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帝永初二年七月,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隅嵊窈,庖云肫哒。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茕茕。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寮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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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光元年十一月,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诏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陈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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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帝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师地震。五月,诏群公卿士,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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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河南三府大旱,诏书以尚书周举才学优深,特下策问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统,夙兴夜寝,思协大中。顷年已来,旱灾屡应,稼穑焦枯,民食困乏,五品不训,王泽未流,群司素餮,据非其位,审所贬黜,变复之徵,厥效何繇?分别具对,勿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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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元年正月乙卯,诏曰:「朕秉政不明,灾眚屡臻,典籍所忌,震食为重。今日变方远,地摇京师,咎徵不虚,必有所应。群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陈得失,靡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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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帝以建康元年八月即位。九月,京师及太原、雁门地震,三郡水涌,土裂。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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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日有食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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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庚寅,京师地震。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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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五年五月乙亥,京师地震,诏公卿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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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诏公卿已下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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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四月,大风雨雹,诏公卿已下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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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月,诏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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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六年夏,旱。七月,制书引咎,诏群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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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太祖为汉司空,建安十一年令曰:「夫治世御众,建立辅弼,诫在面从。《诗》称听用我谋,庶无大悔」。斯实君臣恳恳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惧失中,频年以来,不闻嘉谋,岂吾开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后,诸掾属、治中、别驾,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将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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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初为魏王。延康元年七月,下令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萆鹂剂艺,吾将兼览焉率与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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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正始元年三月,以岁旱,诏令「狱官亟平冤枉,理出轻微。群公卿士,谠言嘉谋,各悉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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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泰始二年九月,散骑常侍皇甫陶、傅玄共掌谏职,上疏言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邪。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座广共研精,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率与。帅同至难,而人主苦不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拒,庶会得以发弘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文词有谬误,言语有得失,皆当旷然恕之。古人有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黾、綦毋和皆按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而无讳言之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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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九月,诏曰:「虽诏有所欲及奏得可而于事不便者,皆不可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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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七月,延群公询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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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二月,帝与右将军皇甫陶论事,陶与帝争言,散骑常侍郑徽表请罪之。帝曰:「谠言謇谔,所望于左右也。人主常以阿媚为患,岂以争臣为损哉?徽越职妄奏,岂朕之意?」遂免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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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乙卯,诏曰:「比年灾异屡发,日蚀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卦陔薰,公卿大臣各上封事,具言其故,勿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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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太兴元年六月,初置谏鼓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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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雷震暴雨,诏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得失,无有所讳,将亲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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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五月,三吴大饥,诏百官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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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大赦,诏百官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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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太宁三年四月,诏曰:「冫食直言,引亮正,想群贤达吾此怀矣。予违汝弼尧、舜之相君臣也,ウ庶不拒逆耳之谈,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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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明元永兴四年四月,宴群臣于西宫,使各献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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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延兴元年九月,诏:「在位及庶民直言极谏,有利民益治,损政伤化,悉心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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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明元年八月,诏曰:「朕猥承前绪,纂成洪烈,思隆先志,缉熙政道。群公卿士,其各勉厥心,辅朕不逮。诸有便民利国者,具状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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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诏曰:「朕纂承皇极,读偻蚍剿,疾遐风,光被兆庶,使朝有不讳之音,野无自蔽之响。畴咨帝载,询及刍荛。自今已后,群公卿士,下及吏民,各听上书,直言极谏,勿有所隐。诸有便宜益治利民可以正风俗者,有司以闻。朕将亲览三事大夫,论其可否,裁而用之」。太和三年八月,诏:群臣直言尽规,靡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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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九月,诏曰:「朕承祖宗,夙夜惟惧。然听政之际,犹虑未周,至于按文审狱,思闻已过。自今群臣奏事,当献可替否,无或面从,使朕之过,彰于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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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八月,诏曰:「帝业至重,非广询无以致治。王务至繁,非博采无以兴政。先王知其如此,故虚己以求过,明恕以思咎。是以谏鼓置于尧世,谤木立于舜庭,用能耳目四达,庶绩咸熙。朕承累圣之洪基,属千载之昌运,每希遐风,景行前式。承明之初,班下内外,听人各尽规以补其阙。中旨虽宣,允称者少。故变时法,遵古典,裁制俸禄,改更刑书,宽猛未允,人或异议。思言者莫由申情,求见者无因自达。故令上明不周,下情壅塞。今制百辟卿士,工商吏民,各上便宜,利民益治,损化伤政,直言极谏,勿有所隐。务令辞无烦华,理从简实。朕亲览以知世事之要,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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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二月,诏曰:「昔之哲王,莫不博采下情,勤求箴谏,建设旌鼓,询纳刍荛。朕班禄删刑,虑不周允,虚怀谠直,志献洪猷,百辟卿士及工商吏民,其各上书极谏,靡有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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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六月,诏曰:「春旱至今,野无青草,上天致谴,实由匪德。百姓无辜,将罹饥馑,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内外股肱之臣,谋猷所寄,其极言无隐,以救民瘼」。宣武正始三年二月,诏曰:「昔虞戒面从,昌言屡进,周任谏辅,王阙必箴。朕仰赞鸿基,伏膺宝历,思康庶绩,一日万几。侧望忠言,虚求谠直,而良弘弗进,规画无闻,岂所谓弼谐元首,救其不逮者乎!可诏王公已下,其有嘉谋深图、直言忠谏、利国便民、矫时厉俗者,咸令指事陈奏,无或依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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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明神龟二年二月,诏求直言,诸有上书者,听密封通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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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二年六月,诏曰:「自运属艰棘,历载于兹,烽驿交驰,旌鼓不息。祖宗盛业,危若缀旒,社稷洪基,殆将沦坠。朕威德不能遐被,经略无以远及,俾令苍生罹此涂炭,何以苟安黄屋,无愧黔黎?今便避居正殿,蔬餮素服,当亲自招募,收集忠勇。其有直言正谏之士,敢决犬旬义之夫,二十五日悉集华林东门,人别引见,共论得失,班告内外,咸使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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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庄建义元年六月,以寇难未夷,避正殿,责躬撤膳,又班募格,收集忠勇。其有直言极谏之士,敢决犬旬义之夫,陈国家利害之谋,赴君亲临难之节者,集华林园,面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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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文帝大统五年十月,于阳武门外置悬鼓纸笔,以求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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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正月,诏公卿已下,每月上封事三条,极言得失。刺史二千石、铜墨以上,有谠言嘉谋,勿有所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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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明帝武成元年六月戊子,大霖雨。诏曰:「昔唐咨四岳,殷告六眚,睹灾兴惧,咸致时雍。朕抚运膺图,作民父母,弗敢怠荒,以求民瘼。而霖雨作,害麦伤苗,ㄨ屋漂垣,洎于昏垫。谅朕不德,苍生何咎,刑政所失,罔识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宜各上封事,谠言极谏,罔有所讳。朕将览察,以答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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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保定三年四月,诏百官及民上封事,极言得失。建德元年四月,诏百官军民上封事,极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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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开皇九年,诏曰:「朕君临区宇,于斯九载,开直言之路,披不讳之心,形于颜色,劳于兴寝。自顷逞艺论功,昌言乃众,推诚切谏,其事甚疏。公卿士庶,非所望也,各启至诚,补兹不逮。见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嘿,退有后言,布告天下,咸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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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五月癸卯,诏百官悉诣朝堂上封事。唐高祖武德二年闰二月甲辰,考群臣,以李纲、孙伏伽为上第。帝置酒高会,奏九部乐于庭。高祖谓裴寂曰:「隋末无道,上下相蒙,主则骄矜。臣唯言舀佞,上不闻过,下不尽忠,至使社稷倾危,死于匹夫之手。朕拨乱反正,念在安民平乱,任武臣官,方委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辅不逮。比每虚心接待,曾闻谠言。然唯李纲苦尽忠款,孙伏伽可谓诚直,馀人犹踵敝风人,免首而已,岂朕所望哉?当以身为婴儿,方朕于慈父有怀,必尽有意必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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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贞观元年正月,谓侍臣曰:「正主任邪臣,不能致治正。臣事邪主,不能致治,唯君臣相遇有同,可得安天下也。昔汉高祖田舍翁耳,提三尺剑而定天下,既而规模弘远,流庆子孙,此盖任贤得人之所致也。后世称美,不容于口,朕虽不明,阙于学问。至夫大好大恶,容或知之。幸诸公数相谏,正谏议大夫王侄,栽唬撼嘉拍,敬由则正,后从谏则圣。古者天子必有谏臣七人言,不用则相继以死。陛下开圣虑,纳刍荛,愚臣处不讳之朝,实愿罄其狂瞽」。太宗称善。自是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内平章,军国必使谏官随之,欲其预闻政事,有所开说,太宗虚己以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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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壬戌,太宗谓侍臣曰:「隋帝性多猜忌,上下情不相达,斯岂致治之理乎?朕今推赤心以相付,亦望公辈以直心相向,纵有指斥深切,无忧逆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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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五月,徐州蝗,且旱。六月,诏曰:「岂赏罚不中,任用失所,将奢侈未革、苞苴尚行者乎?文武百辟,宜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勿有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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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月,以岁旱诏公卿极言得失,勿有所隐。十一年七月,以水灾,诏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勿有所隐。诸州官民有能明识治道、方正直谏者,并宜荐达。朕将亲见其人,问以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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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帝谓侍臣曰:「朕居九重之内,藉左右为耳目,但举事出入,亏政害人,必须矫正,朕将思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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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正月,帝谓侍臣曰:「朕观古先帝王,何尝不受正谏以兴化,拒忠言而亡灭?有谏朕安国者,授以高官,矫朕为非者,加以显戮,虚心伫待,终无所应。然喜得三事,思有终始,一则克平祸乱,四夷顺轨。二则灾异不生,百姓殷实。三则年在盛壮,君临天下,既喜所得,当惧所失,三思而动,庶无愆尤。必不渭桥乘船,霸陵纵辔,慎夫人同坐,夏太康父猎。如此等事,当不烦谏诤耳。倘嗜欲迁性,喜怒变情,但闻一言而正,岂候三谏之劳?朕于公等乞言,幸无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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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帝谓侍臣曰:「前王之取天下,必藉众力,英才辅勖,仰成师主。朕昔仗义而起,策发诸心,寇平于手。即位以后,诚念苍生,有人上封,事献直言,能益于时,以裨政要者。朕倾耳而听,拭目而览,合于务者,不以舆皂而废其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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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十二月,帝手诏曰:「朕闻尧、舜之君,自愚而益智。桀、纣之主,由智以添愚。故异顺逆于忠言,则殊荣辱于帝道。朕登蹑宇宙,字育黔黎,恐大德之或亏,惧小瑕之有累。候忠良之献替,想英杰之谋猷。而谏鼓空悬,逆耳之言罕进。谤木徒设,悔心之论全无。唯昔魏徵,每显馀过。自其逝也,虽有莫彰,岂可独有非于往时,而皆是于兹日。故亦庶僚苟顺,不触龙鳞。所以虚己外求,披衷内省,言而不用,朕所甘心。用而不言,谁之责也。自斯已后,各悉乃诚,若有是非,直言无隐。高宗永徽五年正月,以时旱,手诏京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进封事,极言厥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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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帝谓五品已上曰:「往日不离膝下,旦夕侍奉,当时见五品已上论事,或有仗下而奏,或有进状而论者,终日不绝,岂今时无事,公等何不言也?自今已后,宜数论事,若不能面奏,任各进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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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朔三年八月戊申,诏:「几百在位,宜极言得失,悉心无隐,以救不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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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元年十月,命文武五品已上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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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宗神龙元年二月,诏京官职事九品已上及朝集使,极言朝政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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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又制京官九品已上极言时政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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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宗景阍年十一月,诏曰:「朕闻彰善瘅恶,有国之常典。纠宽济猛,为政之通规。朕以薄德,滥膺明命。瞻言赏罚,未檬币酥潦。怪伊嘉唇,小人未退。贪吏未惩,流亡未安,贤良者未归,怀冤者未理,在予之责,有愧良深。不能致君于尧舜者,亦群公群士之所耻也。卿等将何规补,使致咸亨。各以状闻,朕当亲览。其才望兼优、公清特著、可以宣风道俗者,具以名闻。但百司承宽,共为苟且,事多愆咎,无复纪纲。令各本司长官审善恶才识,限十日进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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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开元三年五月,以旱故,下诏令诸司长官各言时政得失,以辅朕之不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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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诏曰:「朕以薄德,祗膺睿图,曾不能虚己淳源,励精至道,将致俗于仁寿,思纳人于轨训。幸乾坤交泰,风雨咸若,中外百僚,尽知戒惧,华夏万姓,颇亦欢康,犹恐人或未安,政有不惬。令外司置匦,侧门进状,封章论事,靡所不达,轩阶进规,于何不尽?曾无忤旨之罚,实有推心之期,岂朕之不诚,何人则未谕。如闻朝廷之内,尊锓兹唤,不昌言退不讪议悬书,以谤国侨之患。邓析伪言而辨,孔子之诛少正。自昔为蠹,罔不在兹,求于治政,固宜惩绝。自今已后,制敕有不便于时及除授有不称于职,或内怀奸忒,外损公私,并听进状,具陈得失。五品已上官,乃许其廷争,若轻肆口语,潜行诽ゥ。委御史大夫已下,严加察访,状涉疑似,推勘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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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六月,以旱及风灾,命百官及州县长官上封事,极言时政得失,无有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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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乾元元年四月,诏京官九品以上,许上封事,极言时政得失。朕将亲览,用伫嘉谋,才有可观,别当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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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三月,诏:「昔公卿面谏,载在简册,令仆陛奏,亦惟旧章,所以下竭其忠,上闻其过,君臣同德,岂不盛欤!公卿已下,有能论时政之非,箴朕躬之阙。有益于国,有利于人,宜尽昌言,以救时敝。朕必当行,终无讳者。朝廷用一人,擢一职,或有不当,亦任奏论。京文武五品已上正员清资官,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一人,任自封进。两省官十日一上封事,直论得失,无假言冀成殿最,用存沮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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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二年九月,制曰:「所设谏曹,欲闻讽议,允副从绳之望,须成削槁之书。其谏官令每月一上封事,指陈时政得失。若不举职事,当别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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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宗广德元年七月,制:「谏官每月一上封事,无所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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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二月,制:「百官有论时政得失,并任指陈事实,具状进封,必宜切直无讳,有司白身人,亦宜准此,任诣匦使进表,朕将亲览,必加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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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诏曰:「为政者宣之使言,作事者稽之于众,切于求道,务以从人。将明目而达聪,亦理烦而去惑。经国之体,庶无阙言。文武百官及诸色人等,有论时政得失上封事者状。出后,宜令左右仆射、尚书及左右丞、诸司侍郎、御史大夫、中丞等,于尚书省详议可否,具状闻奏。其所上封事,除常参官外,有时辞理可观,或荒芸坝谜、咭嘁、司匡韵、暌楣、僦谢蚣不同者,即任别状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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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乙酉,令谏官每日奏事。大历七年十一月,制曰:「淮南数州,夏秋无雨,朕精诚奉天,诫惧临下,唯恐明有所不短,有所不达。百卿士咸弼予违,宣示百姓,令知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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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八月,诏京五品已上及两省供奉官、郎官、御史各上封事,论国之利害。时大有年,帝虑税重,害农弊,延百姓,乃下是诏,旬日内抗疏者百馀人,损益各异,悉亲览,留中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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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四月,诏曰:「昔予太祖、太宗之御天下也,功格二仪,不私于已。化覃万宇,犹问于人。外与公卿大夫讨论政典,内与鸿生硕老,演畅儒风,日旰忘劳,特称至理。犹复旁求谏诤,俯察讴谣,广延不讳之书,载建登闻之鼓。于时中朝无阙政,四海无疲人,历代是遵,列圣相轨。朕承天序,祗奉睿图,战战兢兢,日甚一日。于兹十六年矣,何尝不励精理道,欲得忠贤,虚己清心,日有所待,直词谠议,或时空闻。五谏七臣,人其安在,眷怀于此,耿叹良深。顷以任非其人,几事壅蔽,今则已惩厥罪,正乃惟心,式伫嘉猷,庶裨不德。自今已后,谏官所献封事,不限早晚,任进状来,所由门司,不得辄有停滞。如须侧门论事,亦任随状面奏,即便令引对。如有除拜,不称于职。诏令不便。于时法禁乖宜,刑赏未当,徵求无节,冤滥在人。并宜极论得失,无所回避,以称朕意。其常朝官六品已上,亦宜准此。其击登闻鼓者,金吾将军收状为进,不得辄有损伤,亦不须令人遮拥禁止。其理。匦使但任投匦人投表状于匦中,依常进不须勒留副本。并接时妄有盘问,方便止遏。欲使万邦之事,无隔于九重。献替之谟,不遗于听览。
URN: ctp:ws31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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