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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月令廣義統紀》

1
古聖王治天下,於天時尤重慎。自軒轅命大撓作甲子,唐、虞曆象日、月、星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虞始受終,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天乃畀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故《甘誓》之誅,以威侮五行、怠弃三正為稱首,而羲和昏迷天象。孔子欲言夏禮,而祀不足徵,曰:「行夏之時。」或曰:時《夏小正》之屬,而《月令》主夏時。周天子常以季冬正歲年,以序事頒於官府都鄙,頒來歲十二月之令於諸侯,諸侯再拜廟,受而藏諸。漢宣帝時,丞相魏相數采《明堂月令論》奏之,其言曰:「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兌治則餼,春行秋令是也。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洩,夏興坎治則雹。明王謹于尊天,慎于養之。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君動靜以道,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序,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麻遂,艸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悅,上下亡怨,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則民飢寒;飢寒在身則無廉恥,寇賊姦宄所繇生也。蓋陰陽者,王事之本,羣生之命,自古賢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法天地,而觀于先聖也。」成、哀間,政益衰下,公卿奏請,多違時令。後漢明、章大臣魯恭、陳寵、之倫亦各條《月令》以為言。迨魏、晉、六代,舉而不精。唐貞官中,復修四時讀令之制,命有司因《禮記·月令》文,以時增損,月讀之。玄宗命定為《禮記》首篇,講官以每月朔奏讀一篇,易名《時令》,四孟輒親迎時氣。至宋景祐初,復《禮記》舊文,其唐時令別行詔撰。宋時令復不果行。明興,特置四輔,秩正三品,規模至弘遠矣。《夏小正·月令傳》曰:「陰陽生物之序,王事之倫,莫大于《月令》。」蓋昉于夏時,及周而大備。《周書》七十二篇,而《月令》第五十三;呂不韋取月各冠其篇,曰《十二月紀》;漢戴聖記禮四十七篇,因取為第四篇;淮南王安所取篇第亦同。故蔡邕以為:今𥚹見之徒,或云《月令》呂不韋作,或曰淮南作,皆非也。古紀候之書,周有《時訓》,《易緯》有《通卦驗》,管敬仲有《時訓》,《鴻烈》有《時則》,同異互出,大抵宗《夏小正》而詳焉。(《函史》)
2
太史公講《月令》,開題凡數千言,備陳歷世遵陰陽為政事之迹,與魏相、柳宗元之說,誠有以破漢儒附會災異之弊。肰《洪範》以五事應五行,有休徵、咎徵,符契甚明。(《百川學海》)
3
《月令》,陸德明以為《呂氏春秋》,後人刪為此記。蔡邕、王肅以為周公所作。先儒以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非太尉之職;太尉秦官,決非周公之書。予謂不肰,《月令》之書,自大撓作甲子,占斗所建;伶倫制十二律,以節四時之度。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分四仲,以定中星。析、因、夷、隩,驗之于人;孳尾、希革,毛毨、𣰇毛,占之于鳥獸;東作、南譌、西成、朔易,應之于事。終之以「允釐百工,庶績咸熙」,此夏時之所由起。《夏小正》之書,辭簡理明,固已備《月令》之體。周以農開國,猶以時令為先務,大槩具見《七月》。周公制禮作樂,得無一代之成書?使此書盡出不韋之手,不應以十二令為紀,各以數篇解釋于後,合為六十一篇。太尉固秦官所命,冢宰、司徒、司空、司馬與太史、樂正、樂師、澤人、虞人、四監之類,皆周官也,不韋不過攺周司馬為太尉耳。蓋贊傑俊、遂賢良與行爵、出祿,雖非太尉之職,而設儀辨位、進賢與功、制畿內封,則大司馬之任也。大率周公增益《夏小正》,不韋增益周公之書,其間豈得無攺竄?《淮南·時則訓》比呂氏十二《紀》,又有異同,此可為證。(戴埴《鼠璞》)
4
一年二十四氣,氣有三候,初、中、末是也。周二十四氣,則七十二候備矣。一行曰:「七十二候原乎《周公時訓》,《月令》雖頗有增益,肰先後之次第則同。自魏以來,始載于曆,皆依《易》軌所傳,不合經義,今攺從古。」昔一行譏李淳風專用《呂氏春秋》,今也有取乎《月令》七十二候之說,而分配以七十二卦,則《月令》未可全非也。山堂考索章俊卿氣侯分配論)
5
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奏請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漢成帝《春寒議順月令詔》)
6
夫七十二候,呂不盡載于《呂氏春秋》,漢儒入于《記·月令》,與六經同傳不朽。後魏載之于曆,欲民知驗氣序。肰其禽獸艸木多出北方,蓋以漢前之儒皆江北者也,故江南老師、宿儒,亦難盡識。況陳澔之注多謬說;而康成既遠,亦有譌處。予因是廣取諸家之解,并《說文》、《埤雅》等書,而又詢之農、牧,似得所歸,併將二十四氣釋之于稿。七十二候,茲不詳載。又嘗解七十二候于天地,類矣。其文載于《管子》、《淮南》、《夏小正》、《汲冢書》、《呂氏春秋》、《經傳通解》,與今曆互有小異,或文事意理殊引而譌。未若王冰注《素問》亦引《呂令》七十二候,與今世行《呂氏春秋》及曆迥有不同處,或古《呂令》有與今之不同,如「雷乃發聲」下有「芍藥榮」,「田鼠化鴽」下有「牡丹華」,「王瓜」作「箭生」,「苦菜秀」作「吳葵華」,「麥秋至」作「小暑至」,「半夏生」下有「木槿榮」,「蟄蟲坯戶」下有「景天華」。七修類藁郎瑛七十二候解)

月令廣義統紀·月令問答》

1
問:何為著月令說也?
曰:予幼讀《記》,以為體大經同,不宜與記書雜錄並行,而記家記之又略;及前儒特為章句者,皆用其意傳,非其本旨。又不知《月令》徵驗,布在諸經,《周官》、《左傳》實與《禮記》通,他議橫生,紛紛久矣。竊誠思之,書有陰陽升降、天文曆數、事物制度,可假以為本;敦辭托說,審求曆象,其要者莫大于《月令》。故晝夜密勿成書,旁貫五註,參互羣書,至及國家律令、制度,遂定曆數,盡天地三光之情。辭繁多而蔓衍,非所謂理約而達,不能復加刪省。蓋所以探賾辨物,庶幾多識前言往行之流,便為可覽也。
2
問:假無《周官》、《左傳》,《月令》為無說乎?
曰:《月令》與《周官》並為時王政令之記,異文而同體。官名百職皆《周官》解。《月令》甲子似《春秋》也。若太昊、蓐收、勾芒、祝融之屬,《左傳》造義立說,生名者同,是以用之。
3
問:既用古文于曆數,乃不用《三統》,用《四分》,何也?
曰:《月令》所用,參諸曆象,非一家之事,宜以當時所施行。夫密近者,《三統》已疎闊廢弛也。
4
問:既不用《三統》,以驚蟄為孟春,春中雨水為三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
曰:孟春曰「蟄蟲始震」,在正月也。中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以其合,故用之。
5
問:小暑、季夏節。今文見于五月,何也?
曰:今不以曆節言,據時始暑而記也。曆于大小雪、大小寒,皆去十五日,肰則小暑當去大暑十五日,不得及四十五日。不以節言,據時暑也。
6
問:中春令不用犧牲,以圭璧更皮幣,何也?
曰:是月獻羔,以太牢祀高媒,宗廟之祭以中月,安得用犧牲?祈者,求之祭也。著令者豫設水旱、疫癘當禱祈,用犧牲者,是用之助生養傳。祈以幣代牲,章因于高禖之事,乃造說曰:「更者,刻木代牲,如廟有祧更。」此說自欺極矣!經典傳記無刻木代牲之說。
7
問:七騶,今作六騶,何也?
曰:《周官》天子馬六種,種別有騶。
8
問:反令每行一時,轉三旬,以應行三月政也。春行夏令,則雨水不時,謂孟夏也;草木蚤枯,中夏也;國乃有恐,季夏也。今總合為一事,不分別施之于三月,何也?
曰:說者見其三旬,不得傳注而為之說,滯礙矣。孟秋反令行冬令,則草木枯,後乃大水,敗城郭,即分為三事,「後乃大水」在誰後也?城郭為獨自壞,非水所為也。季冬令曰「行春令,則胎夭多傷,民多蠱疾,命之曰逆」,即分為三事。行季冬令,為不感災異,但「命之曰逆」也。知不得斷絕,分應一月也。類皆如此。
9
問:春食麥、羊,夏食菽、雞,秋食麻、犬,冬食黍、豕之屬,但以為時味之宜,不合于五行。《月令》服食、器械之制,皆順五行者也。所食獨略乎?
曰:凡十二時之禽,五時所食者必家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餘龍、虎以下,非食也。春木勝土,四季之禽,牛屬季夏,犬屬季秋,故未羊可以為春食也。夏火勝金,故食酉雞。季夏土勝水,當食豕而食牛。土,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無足以配土德,故食牛也。秋金勝木,寅虎非可食者;犬豕而無角,虎屬也,故食犬。冬水勝火,當食馬,而禮不以馬為牲,故以其類而食豕也。肰則麥為木,菽為金,麻為火,黍為水,各配其牲為食。雖有此說,而米鹽精粹,不合于《易》卦,所為之禽及《洪範傳》五事之畜,似近卜筮之術,故略之不以為章,聊應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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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記》曰「三老五更」,《周禮》曰「八十一御妻」,今曰「五叟御妾」,何也?
曰:字誤也。叟,長老之稱,其字與「更」相似,書者轉誤。嫂字女旁,瘦字從叟,今皆以為「更」矣。立字法者不以形聲,以是推之,是「更」為「叟」矣。妻者,齊也。惟一適人稱妻;其餘皆妾,位最下,是以不得言妻云也。(蔡中郎集
11
《月令廣義統紀》

月令廣義卷之一》

1
盱眙、馮應京纂輯,
新安、戴任增釋,
秣陵、李登參訂。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政典》

1
禮記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故物可舉也;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時為柄,故事可勸也;以日星為紀,故事可列也;月以為量,故功有蓺也;鬼神以為徒,故事可守也;五行以為質,故事可復也;禮義以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為田,故人以為奧也;四靈以為畜,故飲食有由也。徒如徒侶之相依也,考成也。奧猶主由所從來也。聖人作典則,立致治之常經,示子孫之世守,必以天地自肰之理為根本,以陰陽明闇之理為端緒。則凡剛明屬陽,情之善者;柔暗屬陰,情之惡者。可得而睹矣。此二者,作則之大要也。四時各有當為之事以教民,則天下之人各相勸勉,乘時立事矣。日星以測天時晝夜,每歲十二月,各有當為之分。限三者,重農之則也。其下四者,凡事之則也。
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故龍以為畜,故魚鮪不淰;鳳以為畜,故鳥不獝;麟以為畜,故獸不狘;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鮪,魚之大者,故特言之。淰,驚散貌。獝,驚飛也。狘,驚走也。麟體信厚,鳳知治亂,龜兆吉凶,龍能變化。三靈物至,故其類從之,雖見人亦不驚也,此飲食所以有由也。龜不言蟲介類,應以其決疑之寶,非可以飲食例也。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飢。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事者,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
2
洪範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初一曰五行,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次二曰敬用五事,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乂,明作晢,聰作謀,睿作聖。
次三曰農用八政,三、八政: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徙,六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
次四曰協用五紀,四、五紀: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曆數。
次五曰建用皇極,五、皇極: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惟時厥庶民于汝極。錫汝保極:凡厥庶民,無有淫朋,人無有比德,惟皇作極。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汝則念之。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無虐煢獨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凡厥正人,既富方穀,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時人斯其辜。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會其有極,歸其有極。曰:皇,極之敷言,是彝是訓,于帝其訓,凡厥庶民,極之敷言,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羞,進也。
次六曰乂用三德,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彊弗友,剛克;燮友,柔克。沈潛,剛克;高明,柔克。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次七曰明用稽疑,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彊,子孫其逢吉,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逆吉。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庶民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龜筮共違于人,用靜吉,用作凶。雨兆水,霽兆火,蒙昧也。兆木驛絡。繹,不屬也。兆,金克交錯,相勝也。兆土內卦,為貞外卦,為悔忒,過差也。
次八曰念用庶徵,八、庶徵: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曰時。五者來備,各以其敘,庶草蕃廡。一極備,凶;一極無,凶;曰休徵;曰肅,時雨若;曰乂,時暘若;曰晢,時燠若;曰謀,時寒若;曰聖,時風若;曰咎徵,曰狂,恆雨若;曰僭,恆暘若;曰豫,恆燠若;曰急,恆寒若;曰蒙,恆風若。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歲月日時無易,百穀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日月歲時既易,百穀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寧。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以風雨。雨水,暘火,燠木,寒金,風屬土。時五者,至時也。箕星好風,畢好雨月。入箕風,入畢雨。
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九、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六極: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憂,四曰貧,五曰惡,六曰弱○禹治水時,洛水有神龜,負文而列于背,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而五居中。禹因次第之,以成九疇。武王克殷,訪問箕子以天道,箕子陳洪範九疇。蓋洪範發之于禹,箕子推演增益以成篇。
3
管子唯聖人知四時。不知四時,乃失治國之基。不知五穀之故,國家乃路謂失常居故天曰信明,地曰信聖,四時曰正,王信明聖,其臣乃正。使能之謂明,聽信之謂聖。
是上見成事而貴功,則民事接勞而不謀;上見功而賤,則為人下者直,肆也。為人上者驕。不恤功則驕悖。是故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經也;刑德者,四時之合也;合則生福,譌則生旤。
是故春凋、秋榮、冬雷、夏有霜雪,此皆氣之賊也。刑德易節失次,則賊氣速至而多菑。故聖王務時寄政,作教寄武,作祀寄德,此三者合天地之行也。日掌陽,月掌陰,星掌和;陽為德,陰為刑,和為事。是故日食,則失德之國惡之;月食,則失刑之國惡之。彗星見,則失和之國惡之;風與日爭明,則失生之國惡之。日惡風且熱旱菑且成矣,方生之物皆枯瘁,此失生德也,故失生之國惡之。故聖王日食則脩德,月食則脩刑,彗星見則脩和,風與日爭明則脩生。此四者所免于天地之殃也。信能行之,五穀蕃息,六畜殖,而甲兵強。治積則昌,虐積則戕。
道生天地,德出賢人。道生德,德生正,正生事。是以聖王治天下,窮則反,終則始;德始于春,長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刑德不失,四時如一;刑德離鄉,時乃逆行。作事不成,必有大殃。
國有四時,固執王事。四守有所。守四時之令得所。
4
周禮官冢宰,六卿分配天地四時,而冢宰以天名官,使掌邦治。
地官司徒,掌邦教。
春官宗伯,掌邦禮。
夏官司馬,掌邦政○司馬為國典兵者,官以馬名,兵資所急也。
秋官司寇,掌邦禁。
冬官司空。掌邦事。
司會攷成,天官司會: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天下之合,合眾數為目,合眾目為凡,合眾凡為要,合眾要為會。以凡考數,是謂參;凡與數相考、數與目相考,是謂互。積日而月,又以月要攷月成;積月而歲,又以歲要攷歲成。
會行事,宮正:歲終則會其行事○使無曠官廢職。
均序,宮伯:歲終則均序,月終均秩,時頒衣裘。
正治受會,歲終,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歲終,建亥月,會大計也,此考課之法。
官法治要,八職正掌官法以治要○正,長卿也。要,一歲之成也。
懸治象,六官皆懸治象,十一月。
用禽獸,天官庖人用禽獸隨四時。
凌人掌氷,十二月斬氷,春治鑑,夏頒氷,秋刷○刷除氷室,將納新氷。
和六食,食醬和六食,味任四時。
職歲,職歲,掌職會其出。
讀法會射,地官州長:歲時祭祉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
木鐸巡國,鄉師各掌所治之教,凡四時徵令有常者,以木鐸徇于朝,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賙萬民之囏阨,以王命施惠。
讀邦法,黨正各掌其黨政令,四時孟月吉日,屬民讀邦法,糾戒之。春秋祭禜,亦如之○禜音詠。
歲時校得,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以歲時蒞校比○黨正四時皆臨蒞校比。
讀教法邦法,族師戒令政事,月吉讀邦法○正月讀教法,謹始也;餘月讀邦法,使拘檢從教也。
閭胥徵令,閭胥:以歲時各數其閭眾寡,辨施舍,及春秋祭祀、役、政。
節巡施惠,司救:凡歲時天患、民病,則節巡國中、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合舞合聲,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秋頒學,合聲○舍,釋也。采,菜也。
吉禮,春官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賓禮,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時聘曰問。
馮相辨四時,馮相氏:掌十二歲、十二月、十二辰、十日、二十八星之位,辨其序事,以會天位。
冬夏致日,冬至日在牽牛,景長丈有三尺。夏至日在東井,景長尺有五寸。此長短之極,極則氣至。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所以致日。
春秋致月,春分日在婁,月上弦于東井,下弦于牽牛;秋分日在角,月上弦于牽牛,下弦于東井。此長短之中,所以致月。
四時辨序,致日必冬夏,致月必春秋。天度一月易一位,一時易一方。推日月所往,正在分、至,為天度中。分、至氣正,則四時之序亦正。
三易,大卜掌三易:一曰《連山》,夏得人統,易以艮為首,艮為山連之不絕也;二曰《㱕藏》,殷得地統,易以坤為首,言萬物㱕藏乎中;三曰《周易》,周得天統,易以乾為首,言乾為天道,變易不窮。 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四。
朝宗會同,大行人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夏宗以陳天下之謨,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殷,眾也。殷見曰同。
春貢秋獻,小行人掌賓客之禮,籍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
四時變火,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舉火曰爟。行,用也。變,易也。春榆、柳,夏棗、杏,夏季桑、柘,秋柞、楢,冬槐、檀。四季各宜,則民疾可救。
辨馬居治,趣馬:辨四時居治,以聽馭夫○居謂牧庌所處之宜,治謂執牧特之屬○庌,音雅。
觀獄刑象,秋官計獄,歲終,計獄敝訟,登于天府。正歲,率其屬,觀刑象。令用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
土圭測景,冬官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所合,四時所交,風雨所會,陰陽所和。
四時獻獸。冬官獸人掌罟田,四時獻獸○狼膏聚而溫,麋膏散而涼。春方孳乳,未可取者,不當獻。秋已蕃庶,苟可獻者,在所用皆順四時之宜。
5
大明會典六部,國朝建官,初置中書省,設左右丞相等官,其屬有四部,分治錢穀、禮儀、刑名、營造之務。洪武元年,始置六部。十三年,革中書省,罷丞相,戒後世嗣主毋得復設丞相。自是,中書之政,分于六部,彼此頡頏,事皆朝廷總之;其餘院、司、府、寺、監等官,體統相維。永樂初,陞北平為北京,置行部。後遷都分置,各稱「行在」。十八年,定都北京,除「行在」字。
天官冢宰,吏部尚書、左右侍郎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其屬初有四子部,曰總部、曰司封、曰司勳、曰考功。後攺總部為選部;又攺選部為文選,司封為驗封,司勳為稽勳,考功仍舊。俱稱清吏司。
地官司徒,戶部初設子部四,曰民部、度支部、金部、倉部。洪武二十三年,分為十二部,自浙江及廣西,每部仍分民、度、金、倉四科,又攺為十二清吏司。宣德十年,定為十三司。
春官宗伯,禮部初設子部四,曰儀部、祠部、主客部、膳部。洪武二十九年,攺四部為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夏官司馬,兵部初設子部四,曰司馬、職方、駕部、庫部,後攺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司。
秋官司寇,刑部初設子部四,曰憲部、比部、司門部、都官部。後攺為浙江等十二部,仍分四科。後又攺為十二部清吏司。宣德十年,更定為十三司。
冬官司空,工部初設子部四,曰營部、虞部、水部、屯部。後攺為營膳、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
欽天監,監正、監副首領、主簿、屬官,春夏中,秋冬正,各一員。五官靈臺郎、五官保章正、五官挈壺正、監候、司曆、司晨、漏刻博士。舊有回回監博士。
每歲選官,國初,設賢良、方正、聰明、正直、孝悌、力田、通經、孝廉等科,或從耆民及稅戶、人材與科貢之士並用。其後始定銓選之法,每歲有大選、有急選、有遠方選、有歲貢就教選,間有揀選、有舉人乞恩選。其授官則有署職、有試職、有實授、有截替、有攺降、有併省、有徵名、有考選、有薦起、有帶俸。添註:有遙授,事例甚詳。
到任須知,勅諭授職,到任須知,士人未官,不可不知受任應行之事。但肎于中先知到任須知,明白為官之道,更有何加○授到任須知目錄:一祭祀、二恤孤、三獄囚、四田糧、五制書榜文、六吏典、七吏典不許那移、八承行事務、九印信衙門、十倉庫、十一所屬倉塲庫務、十二係官頭匹、十三會計糧儲、十四各色課程、十五魚湖、十六金銀塲、十七窯冶、十八鹽塲、十九公廨、二十係官房屋、二十一書生員數、二十二耆宿、二十三孝順節義、二十四官戶、二十五境內儒者、二十六起滅詞訟、二十七好閑不務生理、二十八祗禁弓兵、二十九犯法官吏、三十犯法民戶、三十一警迹人○到任須知二:新官到任,各房供報須知樣式。
貼黃,每歲終,稽勳司官吏以除過,官員用黃紙,開注類奏,春秋二季,清黃續附轉貼。
朝覲考察,洪武初,外官每年一朝。二十九年,定辰、戌、丑、未年朝覲。朝畢,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萬曆十六年,題准京外官三六年正考之後,不得妄請閏考。
災傷,萬曆九年,題准凡災傷報期,腹裏地方照舊:夏災限五月,秋災限七月報;沿邊地方,各遲二月報。
黃冊,國初,凡郊祀以賦籍,陳祭畢,收藏著為成式。每歲類報總數,十年攢造黃冊。例甚詳。
免糧,嘉靖二十四年,議定優免則例:京官一品免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免糧二十四石,人丁二十四丁;三品免二十丁、石;四品免十六丁、石;五品免十四丁、石;六品免十二丁、石;七品十丁、石;八品八丁、石;九品六丁、石。內官、內使亦如之,外官各減一半,教官、監生、舉人、生員各免二丁石,雜職、省祭、承差、知印、吏典各免一丁石,以禮致仕者免十分之七,閑住者免一半,犯革者不在例。
會計,天下糧草等項,每歲申報○稅糧初有定額,其後親王、功臣、災傷等項無定。
漕運,運法歷年屢變。先年民運淮、徐、臨、德,四倉軍船接運入京、通二倉,名為支運。永樂末,令民運赴淮安、瓜州,兌與軍領運,名「兌運」。後兌運漸增。又令軍船附近水次領兌。成化等年,攺四倉米,令軍赴水次領兌,名「攺兌」。其兌運中,又分支運米與津、薊、密、昌,其額外又有預備米貯。臨德倉歲運北糧、南糧,內有兌運,有不攺兌糧,除例折外,每年實運正耗糧共五百一十八萬九千七百石。
徵收,稅糧草料,各有定額。每年戶部會計。隆慶二年,戶部更定格眼文簿式樣,發司、府、縣一樣二本,每月填注,凡陞取、朝覲,各執此赴撫按,轉投部查考。事例月日甚嚴。
外庫,凡天下衙門,錢糧一年一報戶部。
鈔法,國初,寶鈔與銅錢兼使,每鈔一貫折錢一千文、銀一兩。其等凡六:曰一貫,曰五百文,曰四百文以至一百文。每一百文以下,只用錢。其後不行。
錢法,洪武初,用大中通寶錢,與歷代錢兼行。以四百為一貫,四十為一兩,四文為一錢,大小五等。洪武通寶,其制五等。歷朝更法不一。萬曆六年准諸錢兼使。
鹽法,大小引目,二百二十餘萬,解太倉銀百萬有奇。各鎮銀三十萬餘,惟淮鹽居天下之半,浙次之。祖宗立法最善,歷朝累更,盡失初意。如常股存積,空有其名,餘鹽割沒,培增其數,甚至設工本以防正額,通河鹽以亂正單,二敝滋甚。近年議革鹽法始通,若額數漸加、規條漸密,則因時變通○洪武元年,定兩淮歲辦鹽數,每引重四百斤,官給工本米一石。後攺行小引,每引重二百斤○嘉靖四十年,題准淮南鹽十八單、淮北六單,委官盡行攺綑秤掣:每引五百五十斤,若多五斤以下,照常割沒;五斤之上,照夾帶問擬○洪武元年,定浙鹽引斤小引,俱與淮鹽同○兩浙鹽塲三十五處,長蘆鹽塲二十四處,山東十九處,福建七處○河東解鹽,東、西、中三鹽分司○陝西鹽井三處,廣東鹽塲十四處,海北鹽塲十五處,四川鹽井六十四處。計上、中、下三等。雲南鹽井提舉四司、鹽井十五處。
鈔關,國初,止有商稅,未有船鈔。宣德間,始設鈔關七所。
祿米,親王一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一千石,輔國八百,奉國六百,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三百,奉國二百,公主、駙馬二千石,郡主、儀賓八百,縣主及儀賓六百,郡君、儀賓四百,縣君及儀賓三百,鄉君及儀賓二百○洪武初,公、侯、駙馬、伯祿不等,皆給官田,後皆給祿米○文官正一品,歲俸一千四十四石,內本色三、折色七。本色內,除支米一十二石外,折銀、折絹,銀;折色俸內,折布、折鈔。以下本、折色倣此。從一品,歲俸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從二品,五百七十六。正三品,四百二十。從三品,三百一十二。正四品,二百八十八。從四品,二百五十二。正五品,一百九十二。從五品,一百六十八。正六品,一百二十。從六品,九十六。正七品,九十石。從七品,八十四。正八品,七十八。從八品,七十二。正九品,六十六。從九品,六十石○武職府、衛官,俸級視文職○在外各布政司、府、縣官吏,俸級每米一石折鈔二貫五百文。凡教官、生員俸廩:洪武初,令教授俸照品給,學正而下照京職例。
朝賀,宣德四年,令在外大小衙門,遇正旦等節,慶賀禮俱照洪武初,舞蹈、山呼、行十四拜禮,班次出入,各有禁例。
大射,古射禮有五,國朝次第行之。詔成均、郡縣序庠皆習。凡郊廟,先期行大射禮。
視學,皇祖視學,祭先師不設牲;奏樂列聖,漸增設牲、樂、幣、牢,正稱號。
耕耤,洪武元年,仲春即行耤田禮。嘉靖九年,續定每歲仲春上戊祭社稷,及先農耕耤禮。
親蠶,肅皇后始勅禮部,每歲季春,皇后親蠶西苑,嘉靖九年定禮儀。
曆日,治曆屬欽天監官,而事隸于祠部。每歲二月朔,欽天監奏進明年曆式,預行各布政司刊布。九月朔,進呈、頒賜。嘉靖攺十月朔。
祥異,洪武年勅:遇災異,具奏;令天下勿奏祥瑞。
藝術,洪武年令,凡天文、地理、醫卜、師巫、音樂等項藝術之人,禮部務要備知,以憑取用。
僧道,釋、道二教,自漢、唐以來,通于民俗。歷朝制令,僧道給度牒限數,保結居址,禁令甚嚴○民間女子,年未四十,不許為尼姑、女冠。
教坊司,朝會宴享等禮,各有承應樂舞,隸于祠部。每年六月六日,御樂庫曬晾在庫袍服。
外夷朝,洪武年,定外夷每歲正旦朝賀;聖節、千秋禮。嘉靖年,攺正旦禮於冬至。
會同館,主客司提督接待番夷。
通事,國初,設大通事,有都督、指揮等官,統屬一十八處小通事,總理四夷譯語、審奏。嘉靖初,革去大通事。
歲進,舊例,歲進俱從土產去處起解,各有定數。
膳羞,舊制,凡大筵宴,膳司提調光祿寺供辦,其待諸番茶飯及下程,膳司自行辦送。後併屬光祿寺。
藏氷,洪武二十六年,定氷結之時,禮部奏聞,錦衣衞撥力士,工部撥腳夫,戶部關稻草,取氷收藏,將鑰匙赴內官監,仍移祠部,照例祭祀○凡內府氷窨,係內監官自行提調。
勳祿,武官勳具在職掌。一品至六品所授上柱國至武騎尉曰勳,歲支俸米曰祿,除授官員照品定擬。
武職陞除,武職官每歲六選,與文選同。官有流、有世,世官凡九等,流官以世職陞授,後以武舉,兼用推舉,與文職同。
武學,天下軍衞子弟多習儒業。兩京衞並建武學,設教官。邊徼皆建學、設官,為武庫司掌。
律例,祖訓云: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原刻訛作「剌」,後同。、剕、劓之刑。弘治中,定為問刑條例。嘉靖中,重加刪正。近復參訂新舊,請頒行。
講讀律令,吏律凡國家律令,參酌事情輕重,定立罪名,頒行天下,永為遵守。百司官吏,務要熟讀,講明律意,剖決事務。每遇年終,在內從察院,在外從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司官,按治去處考校。若有不能講解、不曉律意者,初犯罰俸錢一月,再犯笞四十附過,三犯于本衙門遞降敘用。其百工技藝諸色人等,有能熟讀、講解、通曉律意者,若犯過失,及因人連累致罪,不問輕重,並免一次。其事于謀反逆叛者不用此律。
禁刑時月,立春以後、秋分以前○每月各禁刑十日。
恤刑,每年在京有熱審,至五年又有大審之例○成化年,在外則遣部寺官,分投審錄,每年一次,著為令。
工部營繕,工部尚書、侍郎,掌天下百工營作、山澤採捕、窯冶、屯種、榷稅、河渠、織造之政令○營繕清吏司分掌宮府器仗、城垣壇廟經營興造之事。
太常奏記,凡每歲祭祀日期,預于歲前十二月一日具奏,以正月大祀天地為首。嘉靖年,攺令禮部九月朔奏○祀典見禮祀中。
戴煖耳,凡每年十一月,命百官戴煖耳。鴻臚寺堂上官承旨,贊入班,行叩頭禮。
賜扇,凡每年四月,賜百官字扇并壽絲縷。次日早朝,具公服行五拜三叩頭禮,別賜牙扇及艾虎,只當時叩頭。
放假,凡正旦、冬至、元宵,百官有例放假,鴻臚官奏贊禮。
國子監規,洪武十六年定○(一)正官嚴立學規,定六堂師範高下,講誦課業,定生員三等高下。(一)凡生員通四書、未通經者,居正義、崇志、廣業堂。一年半之上,文理條暢者,許升修道、誠心堂。坐堂一年半之上,經史兼通、文理俱優者,升率性堂。(一)生員升率性堂,方許積分。積分之法:孟月試本經義,仲月試論一道、詔誥表章內科一道,季月試經史策一道、判語二條。每試文理俱優,與一分;理優文劣者半分;文理紕繆者無分。歲內積至八分者為及格,與出身;不及分者仍坐堂肄業。試法一如科舉之制。
太醫院十三科,隆慶五年,奏定大方脉五員,傷寒科四員,小方脉二員,婦人科二員,口齒咽喉、外科、正骨、痘疹、眼科、鍼灸等七科各一員。
社學,洪武八年,立社學,教民門子弟,又令讀大誥,兼讀律令○正統元年,令各提學官及府縣官嚴督社學,其俊秀向學者,許補儒學生員○弘治十七年,令講冠、婚、喪、祭之禮。
養老,洪武元年,詔民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與免雜泛差役○永樂十九年,詔八十以上,給絹布、酒肉,時加存恤○天順二年,詔八十以上不分男婦,給絹、綿、米、肉,九十倍之。
鄉飲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各府、州、縣行鄉飲酒禮○一里社每歲春秋社祭會飲畢,行鄉飲酒禮○洪武十八年,令天下鄉飲禮,敘長幼、論賢良、別頑奸。二十二年,再定圖式,別善否為席○里以百家為社,以里長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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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洪武十七年,頒行科舉成式,每三年一大比,子、午、卯、酉為鄉試,辰、戌、丑、未為會試。
每歲贜罰,萬曆會計錄萬曆九年定規格,通天下兩京十三省,每年解戶部太倉贜罰銀一十七萬一千七百兩。
廵境,會典國初,令有司春初差人廵視境內,遇有蝗蟲初生,設法撲捕,坐使滋漫者,罪之。每年九月行文,至十一月再行,永為例。
一年一日,律令一年以三百六十日、一日以百刻、一工以朝至暮計。
四省刑。廵方總約早晨、寒暑、霜雪、節令。
7
祖訓春秋深憂。凡每歲自春至秋,此數月尤當深憂。憂常在心,則民安國固。蓋所憂者,惟望風雨以時、田禾豐稔,使民得遂其生。如風雨不時,則民不聊生、盜賊竊發,豪傑或乘隙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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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諭。教民榜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鄉約所每月講勸。朔、望,老人狥于道。
9
宣諭。宛志祖制:朔旦,文書房請旨,傳宣諭一道,順天府尹率宛、大二縣官,自會極門領出,于承天門橋南,面諭耆老。月一行,著為令。語隨時易。惟正月、十二月,農事未興,無之。初蓋重農意,欲自畿內播至天下也。邇來宣諭寖失其初○見各月《授時》中。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事文》

1
承天順時,蔡邕月令天子太廟,謹承天順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養老敬長之義,顯教誨幼稚之學,朝諸侯、選造士于其中,以明制度而為大教之宮。是以《書》有陰陽升降、天文曆數、事物制度,可假以為本,敦辭託說,審求歷象,其要者,莫大于月令。
天人政令,函史十二月各有令,令各有正。正,天政;令,天令也。天主日,故令先日;天經星以為體,故令詳昏、旦中。中,南方之中也。王者南面而聽天下,理明而負幽,故南方為其中。天之主曰帝,其司曰神。古帝臣盡天道者,因神而名之,故推人于天,明天人合也爾。天一氣,播為五聲,作為五味,徵為五色,化為五臭。人食味、聽聲、被色臭以生,而數其紀也。故令詳數,詳律,詳色、味、臭。而紀數天時應候而物變,故令紀物候天法。天仁、義、禮、智四者,自王宮被服、飲食、居處、飲器以至于百官萬務,有動無為之謂順。故仁育其生也,禮養其長也,義制其利而智固其藏也,一法天也。陽德生,陰德肅。養育無傷,生道也;密理揫斂,肅道也。生必長,宣達疏鬯,長道也;收必藏,慎固無泄,藏道也。而各有始焉、終焉、極焉。
求民先設利,逸周書欲求天下民,先設其利,而民自至。譬之若冬日之暘、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此謂歸德。陂溝、道路、藂苴、丘墳不可𣗳穀者,𣗳以材木。春發枯稿、夏發葉榮、秋發實䔫、冬發薪烝,以匡窮困。揖其民力,相更為師;因其土宜,以為民資。〖大聚解〗
天時聖經,皇極經世春、夏、秋、冬者,昊天之時也;《易》、《書》、《詩》、《春秋》者,聖人之經也。天時不差,則歲功成矣;聖經不忒,則君德成矣。天有常時,聖有常經。行之正則正矣,行之邪則邪矣。
調元氣,治陰陽,唐書元氣,天地之始,萬物之祖,王政之大端也。天地莫大于陰陽,萬物莫靈于人主,政莫先于安人。故人安則陰陽和,陰陽和則天地平而元氣正。昔黃帝合官、有虞總期、堯衢室、夏世室,皆所以調元氣、治陰陽也。陳子昂
陰陽薰栗,函史陰陽之行,遠近同度。所在異處,出陽為暖以生之,出陰為清以成之。是故非薰也不能有育,非栗也不能有熟,歲之精也。知天而不省薰與栗者,用必與天戾,力雖勞不成。故冬之水氣東加春而生,乘其泰也;春之生氣西值金而死,厭于勝也。四時同氣,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君子察物成而謹告戒,故春襲和陽,夏居密陰,秋避殺氣,冬避重漯。就其和也。
和氣生成,淮南子天地之氣莫大于和。和者,陰陽調、日夜分而生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之與成,必得和之精。
天地根本,莊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聖人無為,大聖不作,觀于天地之謂也。陰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萬物畜而不知。此之謂根本,可以觀于天地矣。
民物四府,《皇極經世》曰:昊天盡物,聖人盡民,皆有四府:春為生物之府,夏為長物之府,秋為收物之府,冬為藏物之府;《易》為生民之府,《書》為長民之府,《詩》為收民之府,《春秋》為藏民之府。昊天之四府者,時也;聖人之四府者,經也。昊天以時授人,聖人以經法天。
四選三長,春秋繁露四時,天之四選:春者,少陽之選;夏者,太陽之選;秋者,少陰之選;冬者,太陰之選。四選之中,各有孟、仲、季。故一歲之中有四時,一時之中有三長,天之節也。
發令審時,越絕書天下之君,發號施令必順于四時。四時不正,則陰陽丕調,寒暑失常。如此則歲惡,五穀不登。發令審時,此至禁也。
發斂守平,函史四時陰陽,萬物之根本也。故聖人春、夏養陽,秋、冬據《黃帝內經·素問》更正。養陰,以從其根,與萬物消息、發斂而常守乎平。
天人四時,春愛志也,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愛而有嚴,樂而有哀,四時之則也。故曰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夏秋冬之氣。
七順九紀四察,汲冢周書戒視七順,順道九紀。四察既至,七順乃辨。明勢天道,九紀咸當○小開武解七順:一、順天得時;二、順地得助;三、順民得和;四、順利財足;五、順德助明;六、順仁無失;七、順首有功。順天時,得天道;順道有功,得人功○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日月之會,日辰甲至癸十日于四方以紀日。宿次十二,紀十二月次。日為禮,月為法。四時者,四時終則成歲也○四察:一、目察惟極;二、耳察惟聲;三、口察惟言;四、心察惟念。
四時大順,司馬遷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紀綱。故四時之大順不可失。
無為而成,中論名之繫于實,猶物之繫于時。生物者春,吐華者夏,布葉者秋,收成者冬,斯無為而自成。若強為之則傷其性。
言有三信,寶典解言有三信:一、春生、夏長無私,民乃不迷;二、秋落、冬殺有常,政乃盛行;三、人治百物,物德其德,是謂信極。
省耕省斂,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萬類咸宜,文中子春生之,夏長之,秋斂之,冬藏之。萬類咸宜。百姓日用而不之知。
四相為用,朱子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人有仁、義、禮、智,皆以四者相為用也。
歲三田,天子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國之庖。
歲三難,蔡邕問答問曰:「子說三難皆以日行為本。古《論》、《周官》、《禮記說》以為但逐惡而已。安所取?」曰:「取之于《月令》而已。四時通等而夏無難文,由日行也。春行少陰,秋行少陽,冬行太陰,陰陽皆使不干其類。故冬、春難以助陽;秋難以達陰;至夏節,太陽行,太陰自得其類,無所扶助也。●缺字:難咅那
四時分義,序四時,載萬物,兼利天下,無他故焉,得之分義也。
天人合時,養長時則六畜育,殺生時則草木殖,政命時則百姓一。
繁啟畜積,繁啟、蕃長于春、夏,蓄積、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承天順命,鹽鐵論董仲舒曰:「天者,羣物之祖也,故偏覆包涵而無所殊。建日月、風雨以和之,經陰陽、寒暑以成之。故聖人法天而立道,亦溥愛而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設誼、立禮以道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愛也。夏者,天之所以長也;德者,君之所以養也。霜者,天之所以殺也;刑者,君之所以罰也。是故王者上謹于承天意以順命也。」
文武四時,管子四時之行,有寒有暑;聖人法之,有文有武。天地之位,有前有後,有左有右;聖人法之以建經紀:春生于左,秋殺于右,夏長于前,冬藏于後。生長之事,文也;收藏之事,武也。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聖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
好生惡殺貴春賤冬,鹽鐵論文學曰:「天道好生惡殺、好賞惡罰,故使陽居于實而宣德施,陰藏于虛而為陽佐輔。陽剛、陰柔,季不能加孟,此天賤冬而貴春,申陽屈陰。故王者南面而聽天下,背陰向陽,前德而後刑也。霜雪晚至,則五穀猶成;雹電夏隕,萬物皆傷。」「嚴刑治國,猶任秋、冬成穀也。」
天人治理後先,丁儀曰:天之為歲,先春而後秋,先生而後殺;君之為治,先禮而後刑,先教而後罰。天不以久遠更其春、冬,人不以古今攺其禮、刑。
天道始終,越絕書越王問:「春肅、夏寒、秋榮、冬泄,人治使肰乎?將道也?」范子曰:「天道三千五百歲,一治一亂,終而復始,如環無端,此天之常道也。四時易次,寒暑失常,治民肰也。故天生萬物之時,聖人命之曰春。春不生遂者,故天不重為春。春者,夏之父也。故春生、夏長,秋成而殺之,冬受而藏之。」
順時履仁,素履子春不伐𣗳覆巢,夏不燎田傷禾,秋賑孤恤寡,冬覆蓋伏藏。君子順時,履仁而行,仁功著矣。
地皇政典,三墳《軒轅政典》曰:皇曰:「岐伯天師,爾司日月、星辰、陰陽、曆數,爾正爾考,無有差貸。先時者殺,不及時者殺。爾惟戒哉。」
不違時俗,關尹子天不能冬蓮、春菊,是以聖人不違時;地不能洛橘、汶貉,是以聖人不違俗。
四時刑賞,左傳賞以春、夏,刑以秋、冬。
寒暑迭代,北史為政之道,寬猛相濟,猶寒暑迭代,俱成歲功。
萬物經紀,七經太公曰:「天生四時,地生萬物。天下有民,聖人牧之。故春道生,萬物榮;夏道長,萬物成;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盈則藏,藏則復起,莫知終始。聖人配之,以為天地經紀。故天下治。」
四時無常,孫子曰:「兵無常勢,水無常形。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
武禁文賞,尉繚子曰:「治人者非五穀無以充腹,非絲蔴無以蓋形。春、夏夫出于南畝,秋、冬女練于布帛,則民不困。夫謂治者,使民無私也。無私則天下一家,共饑共寒、不加不損焉。有喧呼耽酒以敗善類乎?蓋欲生于無度,邪生于無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無奪民時、無損民財。夫禁必以武而成,賞必以文而成。」
天人之能,劉禹錫天論陽阜生、陰肅殺,天之能也;陽藝𣗳、陰揫斂,人之能也。
三微斷刑,詳冬令雜紀三正註。
四時變通,「變通配四時。」又「變通莫大乎四時。」
出火納火,辰月,火星始見,出之以宣其氣。戌月,火星始伏,納之以息其氣。
分至啟閉書雲,「分、至、啟、閉,必書雲物」以辨吉凶。分,春、秋分。至,冬、夏至。啟,立春、夏。閉,立秋、冬。
務農講武,國語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故征則有威,守則有財。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
教禮樂詩書,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樂正,官名。崇,尚也。術,音遂,道路之名,此言國學教人之法。
弦誦書禮,教世子之法:春誦、夏弦、秋學禮、冬讀書。春以口誦樂歌,夏以琴瑟破音,因陽用事而教之以聲也;秋、冬因陰用事而教之以書、禮也。
學舞尚吹,禮記春、夏學干戈,秋、冬尚吹。
春秋編年,公羊《隱六年》:秋,七月。原刻訛作「比」。無事可以書。「《春秋》編年,四時具,肰後為年。」
繫日繫年,左序記事者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
建元,古無年號,始于漢武帝建元元年。古不攺元,始于漢文帝○文帝十七年,辛垣平言「候日再中」。居傾之,日卻復中。于是更元年。後平以詐伏誅。
編年紀傳,至論論一時之事,紀傳不如編年;論一人之終始,編年不如紀傳。
歲成月要,參互攷日成,月要攷月成,歲會攷歲成。
父天母地,春秋感精符人主與日月同明,與四時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
日省月試,中庸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
冬溫夏凊,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
時撫五辰,「百工惟時,撫于五辰。」五辰,四時也。
五方五官,淮南子東方為田,南方為司馬,西方為理,北方為司空,中央為都○田主農,司馬主兵,理主獄,司空主土,都為四方之最也。
養老東方,蔡邕月令始之養也。適東序,釋奠于先老,遂設五更、三老之席位。言教學始之于養老,由東方歲始也○五更作五叟,謂篆書之訛也。
六宗,禋于六宗。四時、寒暑、日、月。
礿禘嘗烝春礿、夏禘、秋嘗、冬烝,天子、諸侯宗廟之祭名。此夏、殷之制也。周制春祠、夏礿。
蒐苗獮狩,爾雅四時獵名。
坎壇祖迎于坎壇,祭寒暑也。往者祖送之,來者迎逆之。
大田,四時之田也。周禮大宗伯。
冬夏裘葛,公羊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士不及茲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
歲問殷聘,周禮諸侯之邦,歲相問,殷相聘。
間祀,肅宗祀禘祫于光武之堂,間祀悉還更衣。正祭外,五月嘗麥,立秋嘗粢盛酎,十月嘗稻等,謂之間祀。
農隙講武,春蒐、夏苗、秋狩、冬獮,皆于農隙,以講武事。
民力三日,王制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不奪農時,不奪農時。春耕、夏耘、秋收之時。《晉語》通商寬農。寬其政,不奪其時。
不失時,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又不違農時。說苑九卿不失四時,通于溝渠,修隄防,以𣗳五穀。
不奪農桑墨子齊桓公出遊,見老人,命之食。曰:「請遺天下食。」命之衣。曰:「請遺天下衣。」公曰:「吾府庫不給!」老人曰:「春不奪農時,則有食;夏不奪蠶工,則有衣。」
有年瘞土,呂覽有年瘞土,無失民時。《農書陳註》「瘞,祭也。」《爾雅》:「祭地曰瘞薶。」《禮·祭法》:「瘞埋于泰折,祭地也。」年,穀也。春秋有穀之年曰「有年」。有年祭土,報其功;無年祭土,禳其神也。主農之官不可失乎民時,則功倍也。
沈辜候禳,夏官小子:沈辜、候禳。沈,謂祭川。辜,磔也。磔牲以祭,候四時惡氣,禳去之。
祝宗,郊祀志使先聖之後能知山川禮儀、明神之事者,以為祝;能知四時犧牲、壇塲上下、氏姓所出者,以為宗。
冬雉夏腒,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
時廵考度,二月東廵守;五月南廵守;八月西廵守;十有一月朔廵守,至于北岳。周官王乃時巡,考制度于四岳。
冬夏不興師,司馬法兼愛民也。
信賞如時,尉繚子賞如日月,信如四時。
聖賢協時,翼奉傳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
修德修和,管子聖王日食則修德,月食則備刑,彗星見則修和。
易地居民,周禮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不易美地,歲種之也;一易,休一歲乃復種;再易,休二歲乃復種。此度地居民也。
歲用民力,地官豐年則公旬用三日,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無年則公旬用一日。
薙氏去草,周禮薙氏去草,春茁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則以水火變之。
農桑婚娶,家語霜降而婦功成,娶者行焉;氷泮而農桑起,婚禮殺焉。
四時變國火,鄭玄曰:「春取榆、柳之類。又季春出火,謂火星建辰之月出之以所,其氣雖烈山焚萊,不禁。又季秋內火,謂建原刻訛作「戍」,後同。月內之以自,其氣雖爍人焚雉,不為。」
寒耕熱耘,呂覽管子曰:「善為國者,使農寒耕而熱耘。」
耕耘收藏,荀子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鼈鰌鱣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
四時聖則,鹽鐵論文學曰:「江都相董生推言陰陽四時相繼,父生之,子養之,母成之,子藏之。故春生,仁;夏長,德;秋成,義;冬藏,禮。此四時之序,聖人之所則也。」
和、德、平、威,說苑春者,天之和;夏者,天之德;秋者,天之平;冬者,天之威。為政不可不察也。
禮樂正和,素履子禮者,天地四時之正氣,人倫三綱之端首。樂者,天地四時之和也。故律呂調則陰陽和,五音調則四時序。
陽和秋霜,郭子翼莊聖人之在,天下暖肰若陽春之自和,故潤澤不謝;淒乎若秋霜之自降,故凋落者不怨。
三表四時越絕書范子曰:「八穀貴賤之法,必察天之三表。三表者:水之勢勝金,陰氣蓄積大盛,水據金而死,故金中有水。如此者,歲大敗,八穀皆貴。金勢勝木,陽氣蓄積太盛,金據木而死,故木中有火。如此者,歲大美,八穀皆賤。金木水火更相勝,此天之三表也。能知三表,可為邦寶。故發號施令必順四時。四時不正,則陰陽失調,寒暑失常,如此則歲惡。」
五鳩名官,左昭鳲鳩司空也。其心均平,故以名。祝鳩司徒也。雎鳩也。鳥之孝者,主教民之官。雎鳩司官也。王鳩也。鷙而有別,主法度之官。爽鳩氏司寇也。鷹也。其性猛主刑獄之官。鶻鳩氏司事也。鵰也。春來秋去,故名。主營造之官。
四時珍新,沈約:「四時珍新未得薦祠者,口不得嘗。」
三月一時淮南原刻訛作「三」。地三月而為一時。故祭祀三飯以為禮,喪紀三踊以為節。
2
天子四室,董子云:「禮:天子之宮,右清廟,左涼室,前明堂,後路寢。四室者,足以避寒暑而不高大也。」
明堂十二室,三輔黃圖明堂十二室法十二月○各月令中。
朝請,去聲○漢宮名孟康。《漢書義》云:「春曰朝,秋曰請。」
春官占夢,周禮占夢掌其歲時,觀天下之位,辨陰陽之氣。占夢以日月星辰六夢之吉凶。
四時倍貸,管子關市之租,府庫之徵,什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倍貸矣。
當年不織,劉書婦人當年而不織,天下有受具寒者。
四時耕地,氾勝之農書秋耕宜早,春耕宜遟。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輙平磨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李始華榮,輙輕耕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取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所謂弱土而強之也。《齊民要術》:「秋耕欲深,夏耕欲淺。秋耕掩青為上。」
八節農功,晉書炎帝分八節以治農功。
四時之禁,呂覽四時之禁:山人不敢伐材木本,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罦不敢出于門,澤非舟虞不敢緣名,為害于時也。
簿籍覆田,食貨志州縣職田、公廨田,每六月以白簿上尚書省覆實;至十月輸送,則有黃籍,歲一易之。
亡徵,韓非子用時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亡徵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
更調,漢昭紀更有三品,有率更,有踐更。承相之子亦在邊戍之調。一歲一更。
土功,凡土功,龍見而畢務,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畢。
天子大社,獨斷天子大社,以五色土為壇。皇子封為王者,受天子之社,得茆土。其功臣及鄉亭他姓公侯,各以其戶數租入為限,不受茅土,亦不立社也。
天子七廟,古今注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工原刻訛作「工」。、庶人無廟。四時之嚮也。
雲龍命官,古者命官以天地四氣、五行、雲龍為號者,上稟天時,下達人事。聖人急于惠民。後代不究,率爾命官矣。(李涪刊誤
一年𣗳穀,管子一年之計,莫如𣗳穀。
五時𣗳穫,呂覽五時見生而𣗳生,見死而獲死。天下時,地生財,不與民謀。陳註𣗳生、穫死,后稷教民種藝之法也。氾勝之農書五穀生于五木,黍生于榆,大豆生于槐,小豆生于李,麻生于楊,大麥生于杏,小麥生于桃,稻生于柳。五木自天生,五穀待人生。故曰見生而𣗳生也。靡草死而麥,秋草木黃而禾登。故曰見死而穫死。下降也,謂春、夏陽氣下降也。「地生財」謂地生百穀為財寶也。天時地財乃造化生物自肰之道,非因人稼穡而始有,故曰「不與民謀」也。
四時教令,太史公自序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百川學海太史公講月令,開題曰「行春令則云云」者,人君之政令,非天時之氣也。謂值此時當行本時之令以順之。如逆之,則五行邪氣隨類來應,如人五臟不調,則受克相勝為病也。今人見時氣寒燠遂曰「行某令」者非也。
有制有時。通攷遠近、高下、長短、疾緩必有制,寒暑、燥濕、風雨、逆順必有時。三墳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名數》

1
載、歲、祀、年,獨斷三代年歲之別名:唐、虞曰載,〻歲也,言一歲莫不覆載也;夏曰歲,一歲稔也;商曰祀;周曰年。王師竹書疏叢抄夏曰歲,取歲星行一次。商曰祀,取祭祀一訖。周曰年,取禾穀一熟。唐、虞曰載,取萬物終復始○祀又作𥜥。
歲年,說文木星越二十八宿,宣徧陰陽。以其歲行一次,故曰歲。文從步、戊戌也。律曆書名五星為五步,是也。穀熟曰年,取其穀熟一番曰年,故文從禾。
陰陽,劉向辨物夫陽者,陰之長也。其在鳥則雄為陽,雌為陰;獸以牡陽,牝陰;民以夫為陽,婦為陰。家以父為陽,子為陰;國以君為陽,臣為陰○歲以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日以晝為陽,夜為陰。天地事物皆有陰陽也○陰,蔭也,氣在內奧蔭也。陽,揚也,氣在外發揚也。
時序,歲時節序如四時八節,遞相次序也。
日月,猶歲月也。十二時為日,三十日為月。以天日稱一日者,日一日一周天也;以天月稱月者,月三十日一周天也。道經卮言日姓張,名表,字長史:月姓文,名申,字子光。
年時,歲時也。
節令,時令也。
代序春往秋來,以次相代。
2
周歲,類奇歲,遂也。三百六十日一周,萬物畢死,故為一歲,以氣紀物。又木星越歷二十八宿,轉陰陽十二月一次也。自黃帝定星曆、正閏餘以肇歲事,至堯定四時成歲○自子至亥化成一日,自初一至三十日化成一月,三月而一時成,自春至冬而成一歲。
期年,期,周也。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四時成歲,通書月日論曆家一年凡三百五十四日,有閏三百八十四日。自今年立春至明年立春,二十四氣全數凡三百六十五日零二時七刻一十分,故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也。一氣有十五日零二時四刻二十分,一月有二氣,必有三十日零五時二刻始交後月節氣。四時各九十一日零三辰六刻。十二月有大小盡,即因節氣之有餘與小盡之不足而置閏於其間。肰後四時不差而歲功得成。置閏之法:以小盡有餘之數積之。
期月,同期年。
周親,唐玄宗名隆期,攺期年為「周親」。
一稔,穀一熟也。
晬時,晬者,周時也。又生子一歲曰晬。
終期,一歲終也。
卒歲,何以卒歲。謂完一歲之事。
竟歲終畢一歲。
3
六宗,四時、寒、暑、日、月也。因時而禋祀之名。
六物,伯瑕曰:「六物不同。何謂六物?歲時日月星辰之謂。」
七同,周語南北之揆七同○自午至子,其度七同也。
四游,淮南子地有四游。謂四時升降不止。
五運六氣,前漢書岐伯曰:「五日謂候,三候曰氣,六氣為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伏于下而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終陽以成歲為名,此天意也。
六度,淮南子陰陽大制有六度:天為繩,地為準,春為規,夏為衡,秋為矩,冬為權。
五紀,歲、月、日、星及曆數也。洪範
五辰,四時五行也。
九紀,逸周書見前。
四和,三禮義宗天有四和。崑崙之四方,其氣和暖,謂之和。日月於天而轉,一日一夜帀於四和。周髀註四和者,謂之極。子午卯酉得東西南北之中也。
春門、秋門,卯為春門,萬物已出;酉為秋門,萬物已入。
歲月日、朝中夕,尚書大傳凡六沴之作,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后王受之;歲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則正卿受之;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則庶民受之。鄭玄註自正月盡至四月,為歲之朝;五月至八月,為歲之中;九月盡十二月,為歲之夕。後志六氣相傷,謂之沴。
四陸,四時日月所行之道。
四運,四時之節。
五節,五行乘旺之節。
八節,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三朝,歲、月、日。
周星,星辰周一年也。
一白,傳燈錄一年為一白。
不住天,佛書天運無常,以成四時。
五臘,道家有五臘:正月一日天臘;五月五日地臘;七月七日道德臘;十月一日民歲臘;十二月正臘日,為王侯臘,五帝校定生人處所、分野,降注三萬六千神殺。其日宜齋戒,祈謝延年壽。
二行,西域記一歲二行。六月為一行,二行合一歲。
伏臘,夏月三伏、冬之臘也,秦、漢有祭。
寒暑,冬夏也。歲之總稱。
氷暑,寒暑也。
春秋,一年也。謂歷一春秋。
星霜,一年也。
玉燭,四時和也。
通正,同玉燭。
發斂說文春、夏曰發,秋、冬曰斂。
4
十二月名,爾雅正月陬,二月如,三月寎,四月余,五月皋,六月且,七月相,八月壯,九月玄,十月陽,十一月辜,十二月為涂。
十干主月,爾雅月在甲曰畢,在乙曰橘,在丙曰修,在丁曰圉,在戊曰厲,在己曰則,在庚曰窒,在辛曰塞,在壬曰終,在癸曰極○正月得甲為畢陬,得乙為橘陬是也。餘倣此。
十干名,爾雅甲,萬物剖孚甲而出也。乙,萬物生軋軋也。丙,陽道著明也。丁,萬物之丁壯也。戊,物皆茂盛也。己,萬物皆有定形,可紀識也。庚者,陰氣更萬物也。辛,萬物之辛生也。壬,陽氣任養萬物于千也。癸,萬物可揆度也。
十干歲名,許慎註太歲在甲曰閼逢,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在乙曰旃蒙,言萬物遏蒙甲也;在丙曰柔兆,言萬物皆生枝布葉也;在丁曰強圉,言萬物剛盛也;在戊曰著雍,言位在中央,萬物繁養四方也;在己曰屠雜,言萬物各成其性也,屠,別也,維,離也;在庚曰上章,言陰氣上升,萬物畢生也;在辛曰重光,言萬物就成熟,其遑遑也;在壬曰玄黓,言歲終包任萬物也;在癸曰昭陽,言陽氣始萌,萬物合生也○閼音烟。旃音屠。黓音亦。
十二支,天皇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十干自閼逢至昭陽。十二支:子,困敦;丑,赤奮若;寅,攝提格;卯,單閼;辰,執徐;巳,大荒落;午,敦牂;未,協合;申,涒灘;酉,作噩;戌,閹茂;亥,大淵獻。蔡邕獨斷干,幹也,亦曰十母。支,枝也,亦曰十二子○敦牂音頓莊。涒音敦。
十二支歲名,淮南子註太歲在子曰困敦,言陽氣皆混沌,萬物萌蘖也;丑赤奮若,言陽氣奮迅萬物而起,無不順若其性也;寅攝提格,言萬物承陽而起也;卯單閼,言陽氣推萬物而起,陰氣單盡閼止也;辰執徐,言伏質之物皆散舒而出也;巳大荒落,言萬物方熾盛而大出,霍肰落落大布散也;午敦牂,言萬物敦盛牂壯也;未協洽,言陰陽化生,萬物協和,洽,合也;申涒灘,言萬物皆涒大灘修其精氣也;酉作噩,言萬物皆陊落也;戌閹茂,言萬物掩蔽茂冒也;亥大淵獻,言萬物終大淵深藏窟,以迎陽氣也○困音群。單音明。噩一作鄂,又詻。
十二次名,玄枵,子;星紀,丑;析木,寅;大火,卯;壽星,辰;鶉尾,巳;鶉火,午;鶉首,未;實沈,申;大梁,酉;降婁,原刻訛作「戊」,後同。;娵訾,亥○枵音耗。沈音塵。娵音歙。訾音茲。
十六神,太乙數四時之氣,分在四維,行於十二支辰,故有十六神。子神曰地主,言陽氣初動,萬物在下也。丑神陽德,言二陽用事,布育萬物也。艮神和德,言春、冬將交,陰陽氣和,群物方生也。寅神呂申,言陽氣大申,草木甲柝也。卯神高叢,言木氣太旺,萬物皆出也。辰神太陽,言五陽正盛,飛龍在天也。巽神大炅,言光明發輝,萬物潔齊也。巳神大神,言六陽大備,火神司權,萬物長盛也。午神大威,言陽謝陰生,火神炳化,刑暴始行也。未神天道,言二陰任事,萬物生育也。坤神大武,言陰氣施陽,萬物殺傷也。申神武德,言金氣始旺,肅殺司權也。酉神大簇,言萬物成熟,大有品簇也。戌神陰主,言五陰正盛,黃裳元吉也。乾神陰德,言陰中陽生,大有其德也。亥神大義,言六陰大備,水神司權,萬物滋也。
佛經十二月名,正月曰阿濕縛庾闇,二月曰羯栗底伽,三月曰未迦始羅,四月曰報沙,五月曰磨迦,六月曰頗勒寠那,七月曰制怛那,八月曰吠舍佉,九月曰誓瑟𢮎月,十月曰阿沙荼,十一月曰室羅篾拏,十二月曰婆達羅鉢陁。
歲四時,翻譯名義春三月謂制且邏月、吠舍佉月、逝瑟吒月,當此從正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五日。夏三月謂頞沙茶月、宗羅伐拏月、婆達羅鉢陀月,當此從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秋三月謂頞濕縛庾闍月、迦剌底迦月、末伽始羅月,當此從七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冬三月謂報月、磨祛月、頗勒寠拏月,當此從十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
東夏明時,仝前又東夏明時。如《爾雅》云:「夏曰歲,商日祀,周年,唐、虞曰載。」
日本數譯,月曰禿計。日曰虗路。年紀曰一故都。一曰丟多子,又丟微旦多。二曰扶達子,又丟旦多。三曰密子倏旦多。四曰學子搖搖做。五曰意子子難難多。六曰後子。七曰乃乃子。八曰效。九曰个个乃子。十曰多。十一曰多多丟達子。冷曰三孛水。煖曰挨掇水。
韃靼歲月譯文��,年節曰失你桓。
��,正月曰豁必撒剌。
��,二月曰豁者兒撒剌。
��,三月曰兀格勒陳撒剌。
��,四月曰可可亦撒剌。
��,五月曰兀剌魯撒剌。
��,六月曰兀亦魯撒剌。
��,七月曰古闌撒剌。
��,八月曰卜忽撒剌。
��,九月曰忽察撒剌。
��,十月曰客勒不禿兒撒剌。
��,十一月曰亦得勒忽撒剌。
��,十二月曰可可勒兒撒剌。
��,閏月曰紐蠻撒剌。
��,四季曰朵兒邊察黑。
��時刻曰察黑兀赤兒
5
旬歲,翟方進滿歲曰旬歲。
嗣歲,來歲也。
比歲,比類也。
洊歲,再歲也。
頻年,比年也。
積歲,積年也,累歲也○積土而為山,積水而為海,旦暮積謂之歲。
歲晏,歲晚也。又清平之歲。
再祺,再期同。
明年,來歲也。
一齡,一年也。凡稱年載,自一以至十、百皆同。又稱歲曰霜、曰周、曰春、曰秋之類也。
他年,異時也。
昔年,往歲也。又曩歲、昔時、先年、先時、舊年、舊時、先歲、上年、往年、前時之類皆同。
已過世,佛經猶言前代先時。
今年,即今見年。此時、此際、是時、目今、時今皆同。
是歲,今年也,此歲也。
是時,此今之時。又已往所事時。
邇時,近時。又邇者同。
去時,過去之時。
未來世,佛經猶未來時。
現在世,目今之世。
後時,在後之時也。他時也。又失時也,違期也。
愆期,違時也。
新年、舊年,歲事更代也。又如人之少年、壯年、老年、暮年、芳年、青年、幼年之類。
綺年,猶富年也。又盛年、韶年、華年、姱節、青歲、茂年同。
暮年歲既暮也。又老年、耄年、衰年、頹齡、晚景比之。
6
大有年,春秋五穀皆熟也。
有年,豐登歲。
稔歲,稔亦年也,穀熟曰稔。豐年也。
豐年,歲熟也。
樂歲,豐收之歲。
歉歲,歲不收也。
饑饉,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
歲惡,凶年也。饑荒之歲。
乖剌音辣。陰陽不調順也。
7
年所,所數也。「多歷年所。」
代謝,來者為代,去者為謝。
消息,陽生為息,陰死為消。
昌曆,盛時也。
標季,標末季世也。
叔世,季末時也。
飛候,四時推遷之迅。
壽域,太和之時也。一世之人,淪之于仁壽之域。
來茲,將來之時若此也。又來者同。
積紀,二紀外曰積紀。
一終,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終星也。」
大期呂不韋傳大期生子政。索隱譙周云:「人十月生。此過二月,故云大期。」
8
八卦用事,易乾鑿度孔子曰:「歲三百六十日而天氣周。八卦用事,各四十五日而備歲用事。」
統首,歲星主歲事,為統首,號令所統。
六卿,卿,章也。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徒,冬官司空。
天人氣數,文中子曰:「天有四時、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有四肢、五臟、九竅、三百六十六節。」
譙鼓之節,更鼓起止,皆以三百六十聲為節,應一年之日數也。鳴鐘亦肰。
組綬所法,佩印之組長一丈二尺,法十二月;濶三尺,法天、地、人。
品稱秒,度數之名也。說文程,品也。十髮為程,十程為分,十分為寸。稱,銓也。春分而禾生。日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而當一分,十分而寸。其以為重:十二粟為一分,十二分為一銖。故諸程品皆從禾聲也○秒音藐。
六甲五子,曆志干有六甲,謂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也。辰有五子,謂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也。六甲之中,惟甲寅無子,亦曰五子。
六丁,丁丑、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
以日名月,歲以卦氣為升降:十月純坤;十一月初陽方動,是為一之日;十二月二陽升,為二之日;正月三陽升,為三之日;二月四陽升,故曰四之日也。
蠶月,蠶桑之月。
農時,春耕、夏耘、秋收。
歲有四秋,歲有四秋,而分有四時。
瓜期。暑月也。管、連戍葵丘,及瓜而代。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氣候》

1
斗指四時,公羊註斗,北斗之第七星搖光是也。指東方曰春,指南方為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指者,昏時斗柄所指之方也。正月指寅,故曰建寅。隨月而轉,一歲周輪。
三正,天正,陽氣始至;地正,萬物始芽;人正,萬物始甲○又三代三統之正。
三統,翻譯名義集《白虎通》云:「正朔有三者,本天有三統,謂三微之月也。三微者,陽氣始施黃泉,萬物微而未著也。十一月之時,陽氣始養根株,黃泉之下,萬物皆赤赤者,盛陽之氣。故周為天正,色尚赤也。十二月之時,萬物始芽而白白者,陰之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也。十二月之時,萬物始建,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功。故夏為人正,色尚黑也。」
專精、散精,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
三合,穀梁註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下不生。三合肰後生。
五際,詩推度災建四始、五際而八節通。卯酉之際為革政,午亥之際為革命。神在天門,出入候聽。詩內傳五際,卯、酉、午、戌、亥也。陰陽終始際會之歲,于此則有變攺之政○五際詳《時令》。四始見後。
煒,四時之氣:春曰青煒,青氣光輝,青陽之氣升,上生物者;夏赤煒,長物;秋白煒,斂物;冬玄煒,閉物也。
王氣,太玄經五行用事者,王與也○王帝,天帝也。五氣時異,攺名號有五。
十端四氣,春秋繁露天有十端:天為一端,地一端,陰一端,陽一端,水木火土金各一端,凡十端。天亦有喜怒之氣、衰樂之心,與人相副:春喜氣,故生;秋怒氣,故殺;夏樂氣,故長;冬哀氣,故藏。四者天人所同。
九道,後漢書青、白、黑、赤各一道,其交必于黃道,故為九道。春,東從青道;夏,南從赤道;秋,西從白道;冬,北從黑道。
太平玉燭,泰階六星平則治。四時調曰玉燭。
四陸,日行四陸:春東,夏南,秋西,冬北。
二極赤道,䏡望南北之極定子午位。曆家因二極立赤道,以定卯酉之位。北極,瓜之蒂也;南極,瓜之攢花處也;赤道,瓜之腰圍也正當天之濶處。指南針,所以通二極之氣也。故養生家取法天地。
地四遊,博物志地有四遊:冬至地上北而西三萬里,夏至地下南而東三萬里,春秋二分其中矣。
日夜修短,淮南子陽氣勝,則日修而夜短;陰氣勝,則日短而夜修。
萬物生死,太玄經日一北而萬物生,日一南而萬物死。
日遠近寒暑,五經通義日在牽牛則寒,在東井則暑○牽牛水宿外,遠人,故寒;東井火宿內,近人,故暑。
陰陽緩急,漢書陰陽往來,馴積而變。日南至,其行最急,急而漸損,以至春分,及中而後遟。迨日北至,其行最舒,舒而漸益,以至秋分,又及中而益急。
風陰寒暑,周禮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
陰陽異處,繁露陰陽之行各六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陰之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陽而疎陰,任德而遠刑與?
氣候感應,朱子曰:「春為感,夏為應;秋為感,冬為應。統論之,春夏為感,秋冬為應。只一理界破:以歲有春夏秋冬,以乾有元亨利貞,以月有晦朔弦望,以日有旦晝暮夜。」
方時體用,性理南、北、東、西是定體相𡭊,春、夏、秋、冬是流行運用。相為循環,一體一用。
虧氣五紀,素問歲木不及,為委和之紀;歲火不及,為伏明之紀;歲土不及,為卑監之紀;歲金不及,為從革之紀;歲水不及,為涸流之紀。
陰陽合節,函史陽氣起于北,至南方而盛,盛極而合乎陰;陰氣起于南,至北方而盛,盛極而合乎陽。不盛不合,終歲再合,此天地冬夏之所以為節也。
陽貴陰賤,越絕書陽主貴,陰主賤。故當寒而不寒者,穀為之暴貴;當溫而不溫者,穀為之暴賤。故曰秋、冬貴陽氣施於陰,陽極而復貴;春、夏賤陰氣施于陽,陽極而不復。
物盛氣盛,白虎通春、秋物變盛,冬、夏氣變盛。春,蒼天;夏,昊天;秋,旻天;冬,上天。
纁夏玄冬,太玄經萬物豐于纁夏,耗于玄冬。
兩和兩中,董子曰:「天有兩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窮。是故北方之中內產陽而物始動于下;南方之中,內萌陰而物始養于上。動于下者,不得東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養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東方和北方之所起,西方和南方之所養。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生于和,成必和;始于中,止必中。中者,天地之所始終也。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德莫大于和,道莫至于中。中和者,天地之美達理也,聖人之所保守也。」
藏氷四致,國語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妻風,秋無苦雨,皆藏氷所致也。陽不過,則冬不溫;陰不伏,則夏不寒。春無寒風使人淒慘,秋無苦雨使人患害。
陰陽氣異,越絕書陰陽氣不同處,萬物生焉。冬三月之時,草木既死,萬物各異藏,故陽氣避之,藏伏壯于內,使陰陽得成功于外。夏三月之時,萬物遂長,陰氣避之,下藏伏壯于內,萬物親而信之。陽主生萬物。方夏三月之時,大熱不至,則萬物不能成。陰氣主殺方。冬三月之時,地不內藏,則根荄不成,即春無生。故一時失度,則四序為不行。
五行六氣三陰三陽,素問天有五行,生六氣。天之六氣又生,在地有形之五行,無非五行之妙也。五日一候,半月三候,則為一氣,乃節中之氣也。六氣謂之時,則三月為一時,四時為一歲,皆各從其所旺而治之。五運之氣,相為承襲,歲周復始。水火木金土,地之五運,治正令于內。風熱濕燥寒,天之三陰、三陽,治政令于外,為外治之候。雖有三陰、三陽之分,而天氣、地氣、運氣舉不能外之也。天干主降,地支主升,五運則主于升降,行乎天地之間,乃謂之中運。是謂天地之道,萬物紀綱,變化父母,生殺本始。真有神明以為之府○六氣,寒、暑、燥、濕、風、火也。
六氣四時,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菑。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五氣運行各終期日,天干五行,即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在運為氣,化之五行,即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丁、壬化木,丙、辛化水,戊、癸化火;在中運,則甲、己太宮、少宮,丙、辛太羽、少羽,丁、壬太角、少角,戊、癸太徵、少徵,乙、庚少商、太商也。在地則為地支五行: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是也;在歲氣,則子、午屬少陰、君火,丑、未屬太陰、濕土,寅、申屬少陽、相火,卯、酉屬陽明、燥金,辰、戌屬太陽、寒水,巳、亥屬厥陰、風木是也。故天有五行,生六氣,六氣生在地之五行,變化神聖之為用,合天地人之理而一之。故曰變化之用,在天為玄,在地為化,在人為道。
陽九阨,漢書陽九厄,四千五百歲為一元。一元之中九度:陽厄五,陰厄四。陽為旱,陰為水○一說九、七、五、三皆陽數也,故曰陽九之厄。劉琨表陽九會。
百六會,漢書四千六百一十七萬為一元。初入元百六歲有厄,故曰「百六之會」。董卓傳百六有厄,過剝成災。
天厄地虧,靈寶運度經三千三百年為小陽九,小百六也。九千九百年為大陽九,大百六也。天厄謂之陽九,地虧謂之百六。
太平雨雪,太平之時,雪不封條,雨不破塊,津葉、潤莖而已。
五風十雨,論衡太平之世,五日一風,十日一雨。
雷鳴霜候,朝野僉載周則天時,春雷始鳴,記其日。計其數,滿一百八十日,霜必降。又鴈從北來,計其日,後十八日霜降。
獵葉風,列子獵葉之風,不應于八節。
八風,淮南子八風:冬至,廣莫風;立春,條風;春分,明庶風;立夏,清明風;夏至,景風;立秋,涼風;秋分,閶闔風;立冬,不周風。詳圖說。
三十六雨,國憲家猷《春秋·說題》曰「一歲三十六雨,天地之氣宣。十日小雨,應天文也。十五日大雨,以斗運也。」《京房易候》測曰:「十日一雨,歲凡三十六雨,以為時若之應。」據《說題》之一年則只得二十八雨。一月四雨,則又為四十八雨矣。或有不同之數也。
花信風,歲時記冬至至夏至有二十四番花信風。始梅花,終楝花。
信風,國史補江淮沿泝流而上,常待東北風,謂之信風。七八月有上信風,三月鳥信風,五月有麥信風。
歲時雨,歲時記春曰榆莢雨,夏至前曰梅雨,五月雨曰隔轍雨,六月雨曰濯枝雨,七月六日雨曰洗車雨,八月雨曰豆花雨,九月雨曰黃雀雨。
春夏雨,三月桃花雨;四月梅子雨;五月迎梅雨,又桐花雨;六月送梅雨。
景風通正,爾雅四氣和為通正,謂之景風。律書景風居南方。
察十二風,周禮保章氏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
老人星,即壽星也。春分旦見于丙,秋分夕見于丁。見則治平。主壽昌。
二十八宿應節氣山堂考索按二十八宿隨天。當春分時,昏之中星各正其位;歷夏,至秋、冬,一時差一方,一日差一度,以東漢周天度考之,《月令》所言中星,節氣之星也;《堯典》所言中星,氣中之星也。一氣十五日,一差一度,《月令》舉其初朔,《尚書》總舉一月之中。孔安國注《尚書》與此則別。《尚書》所舉星者,自取畢見之義,不謂南方之中也。章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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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灰驗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飛灰,順月皆驗。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為三百六十音,分值一歲之日,以配其音。
十二月鐘管,蔡邕月令章句律者,率也,聲之管也。上古聖人本陰陽、別風聲、審清濁,而不可以文載口傳也。于是始鑄作鐘,以主十二月之聲。鐘難分別,乃截竹為管,謂之律。律者,清濁之率法也。聲之清濁,以律長短為制。
聲音當日數,淮南子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
生物節度,樂律志太極判而兩儀形,陰陽運而萬物生。孳萌于子,紐牙于丑,引達于寅,昌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薆于未,申堅于申,留熟于酉,畢入于戌,該閉于亥。其生成、屈伸莫不各有分限、節度,所為數也。
樂律陰陽,十二律,子以後,自大呂至仲呂為陽,黃鐘之升也;午以後,自林鐘至應鐘為陰,黃鐘升極而降也。分列左右,𡭊兌並觀,丑亥、寅戌、卯酉、辰申、巳未相𡭊,左各損三分,右各益三分。蓋其升以漸、降亦以漸,故其損益之數,若出天肰,不待安排。律有雌雄,間列十二辰,均陰陽也。周氣候也。作樂之道,得陰陽、備雌雄,聲乃可和也○放宮之法,即相生之序,奚待于隔八相生哉!隔八相生之說,不足深據。
輪扇候氣,隋書北齊參軍方深以河內葭莩灰候氣應節飛律。詳《古事》中。
飛灰不異管樂律志氣無微而不入者也。十二管飛則皆飛,不飛則皆不飛。若謂冬夏各異,是氣為有知,擇管而入;管為有知,擇氣而受。此必無之理。至于占驗災祥、氣動大小之說幽謬,蓋自張蒼推五勝,京房、劉歆又傅會相沿。後齊方深觀雲色而知氣至,置輪二十四,以代律管測候,皆妄誕惑世者也。五聲本乎五行。聲生于氣,氣積于數,數多者濁,數少者清,而律管居可知矣。五音之中,各有五音,其相生自肰之妙,不待牽強而肰也○一者,數之宗也。以一益九而為十,以十益九而為百,至于千、萬同用也。律、度、量、衡,其別用也,咸稽之以數,肰後不失其準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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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影,神樞經先定南北使正。𣗳八尺表竿為勾,臥一丈四尺,腹中曆氣。日中視之,影之尺寸若與曆合,則吉;不合,則凶。如冬至十一月中,律黃鐘,管長九寸、徑三分,影長一丈三尺,隨十二月長短推之。夏至日在井,去極近;冬至日在斗,去極遠。日陽用事,則進北而影短;月陽用事,則退南而影長。測法:極遠近以影而知,以定南北也。夏至五月中,蕤賓管長六寸二分,影長一尺五寸;春分律夾鐘,管長七寸四分,影長五尺三寸七分;秋分中南呂,管長五寸三分,影長六尺二寸三分。
日月會不專箕斗鄉,震澤長語鄭玄曰:「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孟春日月會于娵訾,季冬會于玄枵,則又不專于箕斗之鄉,蓋玄之所謂會非指入時也。」
日月蝕,一歲十二會。方會,則月光都盡,而為晦;已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𡭊,則月光正滿,而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掩日,而日為之食;望而日月之𡭊,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亢日,而月為之食。
陰陽襲變化精淮南子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者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日月之淫為精者為星辰。地不滿東南,故水澇、塵埃歸焉。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明者,吐氣者也,是故火曰外景;幽者,含氣者也,是故水曰內景。吐氣者施,含氣者化,是故陽施陰化。天之偏氣,怒者為風;天地之含氣,和者為雨。陰陽相薄,感而為雷,激而為霆,亂而為霧。陽氣勝,則散而為雨露;陰氣勝,則凝而為霜雪。毛羽者,飛行之類,故屬於陽;介鱗者,蟄伏之類也,故屬於陰。日者,陽之主也,是故春、夏則羣獸除,日至而麋角解;月者,陰之宗,是以月虛而魚腦減,月死而蠃蛖膲。四時者,天之吏;日月者,天之使;星辰者,天之期;虹蜺、彗星,天之忌也。襲,合精氣。薄,迫。感,動也。除,除冬毛微墮也。冬至麋角解,夏至鹿角解。宗,本。膲,肉不滿也。期,會也。雄曰虹,雜色也。蜺,雌也。
4
九雇,「扈」同。農桑候鳥,謂止民使無過時也。扈,不淫者也。春扈鳻盾,夏扈竊玄,秋雇竊藍,冬雇竊黃,棘扈竊丹,行鳸唶唶,宵扈嘖嘖,桑雇竊脂,老雇鷃也。
司分燕鴈燕為司分,春分來,秋分北返。鴈春北嚮,秋南來,與燕更時。
5
地常動,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冬至地上北而西三萬里,夏至地下南而東三萬里,春秋二分則其中矣。地常動,而人不知,譬在舟中,閉牖而坐,舟行,不覺也。
十二月水,九州記正月解凍水,二月白蘋水,三月桃花水,四月瓜蔓水,五月麥黃水,六月山樊水,七月豆花水,八月荻苗水,九月霜降水,十月覆糟水,十一月走凌水,十二月蹙凌水。
黃河名,水衡記黃河十二月各有水名:正月凌解水,二、三月桃花水,四月麥黃水,五月瓜蔓水,六月樊山水,七月、八月荻苗水,九月登高水,十月復糟水,十一、十二月名蹙凌水。
寒氣折膠寒氣折膠,又秋氣至膠可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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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高下寒熱界,內經釋天不足西北,陰也,地高、多寒;地不滿東南,陽也,地卑、多熱。故高山多雪而寒,平川多雨而熱。中華地三分:一自漢、蜀、江南至海,二自漢、江北至平遙縣,三自平遙山北至蕃界北海也。南方大熱,北方大寒,中央兼寒熱。東西高下亦三別:一自汧源縣西至沙州,二自開封縣西至汧源,三自開封東至滄海。東方大溫,西方大涼,寒熱不同,陰陽多少不一。春氣西行,秋氣東行,夏氣北行,冬氣南行。自開封至滄海一百里,秋氣至晚一日,春氣發早一日。汧源西至蕃界磧石,其以南向及西北東南者,每四十里,春氣發晚一日,秋氣至早一日;北向及東北西南者,每一十五里,春氣發晚一日,秋氣至早一日。此地界高下寒熱溫涼之則也。
佛國氣候,〖因本經〗日天宮殿遶須彌半,常行不息。南閻浮提,日正中時;東弗婆提,日則始沒;西瞿陀尼,日將初出;北鬱單越,正當夜半。六月北行,于一日中漸移北向六俱盧奢;六月南行,亦一日中漸移南向六俱盧奢。在閻浮提最極南垂,地形狹,近日,過速疾,於冬分時晝短夜長。六月過已,漸向北行,每一日中,移六俱盧奢,在閻浮提洲處中而行,地竟行久,所以晝夜分短促○一俱盧奢,六里也。
一歲二行,西域記月盈至滿,謂之白分,月虧至晦,謂之黑分。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有大小故也。黑前、白後合為一月,六月合為一行。日游在內,北行也;日游在外,南行也。摠此二行合為一歲。
一歲六時,仝上又分一歲,以為六時:正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漸熱也,三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盛熱也,五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雨時也,七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茂時也,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漸寒也,十一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盛寒也。
歲三時,仝上如來聖教,歲為三時: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熱時也;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雨時也;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寒時也。
一歲八季,利瑪竇山海全圖東西中線,晝夜平分,天下之中也。北線晝長夜短,南線晝短夜長。凡在中線已上,為北方;在中線以下,為南方。其近線之地,以月半為一季,一年共八季:有二春、二夏、二秋、二冬。其南北方,四季皆相反:北方為春,則南方為秋;北方為夏,則南方為冬。殆因日輪所照有遠近故也。
赤縣之州,張衡靈憲記崑崙東南有赤縣之州,風雨有時,寒暑有節。其南則多暑,北則多寒,東則多陽,西則多陰,聖人不處焉。
大小漏天,寰宇記戎州宜賓縣四時霑霖,俗謂小漏天、大漏天。又嶲州亦有漏天。又《洽聞記》:南廣水南二百里漏天,窮年密雲,不見日月。
爪哇國,爪哇,古闍婆也。天無霜雪,四時之氣常熱。
孝臆國,冬不凋落,氣候長煖。其人長軀、黃髮、綠眼、赤眉,被髮,面如血色。俗多妖祠。每一日造食,一月食之。
三佛齊國,四時氣熱,冬無霜雪。有米無麥。
天方國,風景融和,四時皆春,田沃稻饒。有回回曆,前後與中國差三日。
一歲三收,榜葛剌木國田疇極美,一歲三收,氣候常熱,民功不惰。
八蠶再稻安南國一歲八蠶,一年再稻○孫皓傳南陽郡一歲蠶八績○雲南志風土多暖,至于一歲蠶八緯,言養至第八次不中為絲,故曰「八蠶之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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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瘴,番禺雜編嶺外二、三月為青草瘴,四五月為黃梅瘴,六七月新木瘴,八九月黃茆瘴。
潮候。抱朴子潮者朝來,汐者夕至。一月之中,天再東、再西,故潮水再大、再小。夏時天高,故大;冬時天卑,故小。臨安志海潮每晝夜再至。卯、酉之月為陰陽之交,氣以交而盛,故潮獨大于餘月。朔、望之後為陰陽之變,氣以變而盛,故潮獨大于餘日○詳每月晝夜令。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曆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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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朔章蔀紀元,後漢志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萬物畢攺。攝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歲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
歷代曆名,范魯公雜錄上古以來逐朝曆名:黃帝起元用辛卯曆,顓帝用乙卯曆,虞用戊午曆,夏用丙寅曆,成湯用甲寅曆,周用丁巳曆,魯用庚子曆,秦用乙卯曆,漢用太初曆、四分曆、三統曆,魏用黃初曆、景初曆,晉用正始曆、合元萬分曆,宋用大明曆、元嘉曆,齊用天保曆、同章曆、正象曆,後魏用興和曆、正元曆、正象曆,梁用大同曆、乾象曆、永昌曆,後周用天和曆、丙寅曆、明元曆,隋用甲子曆、開皇曆、皇極曆、大業曆,唐用戊寅曆、麟德曆、神龍曆、大衍曆、元和觀象曆、長慶宣明曆、寶應曆、正元曆、景福崇元曆,晉天福用調元曆,周顯德用欽天曆,宋用應天曆、乾元曆、宜天曆、崇天曆、明天曆。
漢曆,漢書武帝元封七年,公孫卿、原刻訛作「壼」。遂、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攺正朔。詔以七年為元年,造漢太初曆,洛下閎運算其法,以律起曆,與鄧平同,名曰陰曆、陽曆。乃詔用。平造八十一分律曆,罷廢疎遠者十七家。又路溫舒以為漢厄三七之間,上封事預戒。成帝世劉向總六曆,作《五紀論》;向子歆三統曆。
三統曆,後漢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百餘年,其行度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未浮上言曆不正。章帝攺行《四分曆》。光和年,蔡邕、劉洪補續《曆志》。又制《遟疾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轉精密。
元曆,元史郭守敬之《授時曆》一以考測為主,取二至遠近日晷酌中用之。以至元辛巳前冬至日時分杪為氣應,以冬至距朔之日為閏應,而歷代積年之法俱廢矣;以日為萬分,分為百杪而歷代日法俱廢矣。推其歲日加氣應,即來歲之冬至也。以歲實加閏應,滿朔實去之,即來歲之閏餘也。上考往古,則每百年長一分;驗將來,則每百年消一分。何簡而密也!
變曆,玉海三代之曆,少至四百年,多至八百年而一變;漢曆率百年而一變;唐曆百年三變;宋曆百年六變。
曆差,陶隱居難沈約均聖論:三代年既不同,不知外國用何曆法。若用周世,則什伽出世四月辛卯,長曆推是五日,了非八日。若用殷正,周之四月、殷之三月,用夏正,周之四月、夏之二月,都不與四月八日同。若以魯之四月為證,則日月參差,不可為定。若不以此為證,則佛生年月無證。可尋二教論依天竺用正與夏同。
辨歲本論,祛疑說胡汝嘉《歲本論》謂今夜子時即是來日,則今年之子月當為來年。立論詳而易明,故近世多以十一月為來年。或謂:春夏秋冬,一歲之序也,豈有冬而復春之理?堯曆授時,亦首春而次夏;夫子謂「行夏之時」,其言為正。每日十二時者,太陽隨天運周行方隅十二位也,日到子方,則為子時也。每年十二月者,太陽麗天,歷輪十二星次。也蓋一日順行十二隅為時,每歲逆躔十二次為月,惟深于曆者知之。
宿躔應節,章俊卿二十八宿躔度應節氣論按二十八宿隨天。當春分時,昏中之星各正其位,歷夏,至秋、冬,一時差一方,一日差一度。以東漢周天度考之,《月令》所言中星,節氣之星也;《堯典》所言中星,中氣之星也。一氣十五日,一差一度。
一氣三候,山堂考索章俊卿氣候分配論云:「一年二十四氣,氣有三候,初、中、末也。周二十四氣,則七十二候備矣。一行曰:『七十二候原乎《周公時訓》,《月令》雖頗有增益,肰先後之次第則同。自魏以來,始載于曆,皆依《易》軌所傳,不合經義。今攺從古。』昔一行譏李淳風專用《呂氏春秋》,今有取月今七十二候之說,分配七十二卦,則《月令》未可全非也。」
節成四時,學齋佔畢天地節而四時成,是起于子而終于亥也。《太初曆》本此。蓋中孚等四卦繼于節之後,復起甲子而為一陽來復之兆,節卦又何以居六十?蓋一爻為一日,六十卦有三百六十爻,所以節之卦居六十也。故《象》曰:「君子以制數度。」則以數推天地之說合矣。此蓋以序卦之爻數言之也。若夫以六十四卦而配一年之候,則其義又別。蓋曆取《易》六十四卦,先以坎、離、震、兌列子、午、卯、酉為冬、夏、春、秋四時之正,每卦分內外,兩之,以為八節,是為分、至、啓、閉也。四卦二十四爻配二十四氣,每爻值十五日,以應七十二候,而成三百六旬之期。除四卦外,餘六十卦,以復、臨、泰、狀、夬、乾、姤、遯、否、觀、剝、坤十二月為自子至亥十有二月君辟之卦,又以辟卦各統公、卿、大夫、諸侯四卦。凡五而共為六十卦,總成三百六十爻,為一歲直日之爻。而每卦主六日七分,積餘分成閏,以定四時成歲。所謂君辟之卦氣皆自前月之中氣而起,故揚雄《太玄》以初卦準中孚。故先儒言卦起中孚。此曆家以配坎之初六為十一月中氣而為算曆之首,蓋以卦起乾、坤,至節凡六十卦、三百六十爻,而天度盡。故曰「天地節,四時成」。而中孚繼節之後,是陽復生子,故為十一月中氣。而七日來復,以復繼中孚為十二月君辟之卦之首,以為陰陽消長循環之候,皆自肰之理也。大率乾、坤至節六十卦三百六十爻,此以序卦而言,而節後中孚四卦是已除,起坎、離、震、兌四正卦,以配四時節氣。故以中孚等四卦雜揉于六十卦中而為辟,統公、卿、大夫、諸侯之爻。而中孚與乾同起甲子,實同而異、異而同也。《易》具萬變,不可固執以求之。
佛曆歲月,婆沙論一歲有十二月,晝夜增減略為二時。由減及增各六月,故晝夜增減各一臘縛,月則各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吁栗多成一晝夜。增位極長不過十八,減位極短惟有十二。晝夜停位各有十五,謂羯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各十五牟呼栗多。從此以後,晝減夜增各一臘縛。至末迦始羅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六牟呼栗多,晝十四;至報沙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七,晝十三;至磨伽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八,晝十二。從此以後,夜減晝增各三臘縛。至頗勤寠那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七,晝十三;至制怛那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六,晝一十四;至吠舍佉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各十五。從此以後,夜減晝增各一臘縛。至誓瑟搋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四,晝十六;至阿沙荼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三,晝十七;至室羅篾拏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二,晝十八。從此以後,晝減夜增各一臘縛。至婆達羅鉢陁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三,晝十七;至阿濕縳庾闇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四,晝十六。如是復至羯栗底迦月白半。羅月乃此方三月也。自此次第直至末後阿濕縳庾闇月,乃此方次年正月也○又論一歲有十二月,六增六減,凡遇晝長夜短之月,晝則增一臘縛夜,則減一臘縛,進退有漸。月積三十臘縛為牟呼栗多。六月乃止,復遇晝短夜長之月,夜則將長,晝又將短,增減亦肰。周而復始,如上文云。三十羅婆為一半呼栗多。今考「羅婆」乃「臘縛」異名而音近也。但推時分,延促無毫釐差。
九執曆。西域曆。見《二月》朔日。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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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賀,會典洪武元年令:正旦、冬至、壽日各衙門不許于寺觀行香,其萬歲牌不許復設○《一統賦》註:凡朝賀時序及萬壽聖節,東宮、皇后朝儀俱備會典。
朝覲,會典凡天下諸司朝覲官,自十二月十六日為始,鴻臚寺官陸續引見○凡朝覲官見辭謝恩,不論已未入流,各具公服行禮。正旦朝賀,各具朝服,但不許僭着原刻訛作「味」。履。凡遇常朝,俱穿本等錦繡服色。
官員禮,會典朝廷尚爵,故官員禮類依品級等次。凡拜揖序立、行走廻避,尊卑上下,各有儀節○凡官員拜揖,洪武二十九年定禮兩拜,各第品爵左右拜坐,各有儀注。
庶人禮。凡民庶以齒為先後。致仕官序爵,爵同序齒。至處親族則不論爵○洪武五年令:凡鄉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揖拜之禮,幼者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如佃戶見田主,不諭序齒,並以少事長之禮。若親屬,不拘主佃,只行親屬禮○十二年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于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于無官者之下;如同致仕官,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敢有凌侮者,論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侄、甥、壻見尊長,生徒見師範,奴婢見家長,久別行四拜禮,尋常近別行揖禮;其餘親戚長幼照依等第,久別行兩拜禮,尋常近別行揖禮;平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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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禮節要冠禮,凡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父母無期服以上喪者,皆可冠。前期告廟戒賓,是日夙興,陳服,行三加禮,祭酒、啐酒、拜賓、贈字、見廟、拜親友,俱如儀○士庶禮與品官不同。士庶三加冠:一、緇布,二、進賢,三、爵弁;品官:一、巾,二、帽、易服襴衫腰帶,三、加幞頭。其餘儀節、祝詞皆同。
昏禮,凡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昏者,無期以上喪,皆可昏○昏禮,古有問名、納吉,朱子家禮只用納采、納幣,以從簡便○會典品官納婦○洪武三年定:凡品官昏娶,先遣媒行六禮。婦至壻家,主人饗宴送者。明日,謁見祖禰訖,次見舅、姑,行盥饋之禮。舅姑饗婦,如家人之儀。納采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同牢廟見見舅姑盥饋舅饗丈夫送者姑饗婦人送者○庶人納婦洪武元年令:凡民間嫁娶,並依朱文公家禮。又令: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凡婚娶,先遣媒氏通言女氏,許之,次命媒氏納采、納幣。至期,壻盛服親迎主婚者、禮賓。明日,婦見祖禰畢,次見舅姑;壻往見婦之父母。餘儀與品官少異。
喪禮,初終疾病,遷居正寢。既絕,乃哭、乃招復、乃立喪主,相禮、司書、司貨訃告于親友。更設幃牀,遷尸、掘坎、沐、設奠,為位而哭。結魂帛、立銘旌。諸子三日不食。期九月之喪,三不食;五月、三月之喪,再不食。小斂大斂成服朝夕哭奠上食治葬三月而葬遷柩朝祖,陳器祖奠發引前一日,朝祖畢,遷于廳事。遣奠哭者步從至窆返哭虞祭:葬歸日祝奠,柔日再虞,剛日三虞。卒哭:三虞後遇剛日,卒哭。卒哭後,朝夕一哭。祔:卒哭明日而袝。小祥:期而小祥。大祥:再期而大祥。設禫服,奠畢,捧主遠廟。徹靈座,斷杖,奉遷主,埋墓側。禫:大祥之後,中月而禫。如大祥儀,奠哭。自禫祭後,始飲酒、食肉,復於寢。
祭禮,時祭品官祭禮以四仲之月。又如臘日、忌日墓祭與歲時之薦饗,若庶人大槩略同。忌日墓祭○衷氏曰:古之慎終,衣衾、棺槨;今□曾道填門禮。初終,諸子三日不食,親友徐勸食粥湯而已。今則攜觴作樂,呼為「煖喪」,甚至携妓歌唱于柩側,亦何忍哉!衰斬之服,古有定制。今孝子美裼葛巾,又有親屍未殮而娶者,不知其安也。
家禮,集說祠堂伊川先生曰:「古者庶人祭于寢,士大夫祭于廟,庶人無廟可立。」影堂:今文公曰:「祠堂者,以伊川謂祭不用影,故攺其名。」○程子謂:「用影若多一莖鬚,便是別人。」○四龕祠堂後一長龕,以板格為四,每龕內一卓同堂一室,神主自西遞列而東,以西為上。溫公謂:「神道尚右。」朱子謂:「此不是古禮,始自漢明帝,謙貶不敢自當立廟,袝于光武廟。其後遂為例。」○出入詞告溫公曰:「每旦子孫唱喏出外,歸亦肰。再宿以上歸,則再拜。將遠適,則焚香以告。」○正至朔望則參○薦新如上儀○節祠如重午、中元、重陽之類,俗節則獻以時食,凡鄉俗所尚者。朱子曰:「但七月十五日用浮屠,設素饌祭。」○望日點茶○四時祭溫公曰:「《王制》:大夫、士有田則祭,無田則薦。何休云:有牲曰祭,無牲曰薦。」○祭用二分二至:程子曰:「時祭用仲月;《家禮》前旬卜日。」朱子曰:「卜日不虔。」溫公曰:「孟詵家祭儀用二分二至,則止用孟儀為便。」○禰祭:考曰:禰,季秋擇日而祭。朱子曰:「時祭外有冬至、立春、季秋三祭。後以似禘祫,已之,季秋仍祭禰。」○墓祭:《家禮》三月上旬;韓魏公以寒食及十月一日。
品官家廟,會典國初未定制《大明集禮》權倣宋儒家禮。祠堂奉高、曾、祖、禰四世之主,四仲月祭,又加臘日、忌日之祭,與時俗節薦享。至若庶人,得奉其祖父母、父母之祀,已有著令,其時享諸禮,大略與品官同。
神主式,會典作主用栗,取法于時日月辰。
五服,三父八母三父皆無大功服;嫡母、繼母、養母、慈母、所生母,皆斬衰三年○妻為夫黨服,比夫遞降,與子同服○出嫁女為本宗,自父母期年遞降○妾服家長三年,家長正妻上下皆期年○母黨妻黨服外祖父母及母舅及甥、甥女,皆小功。餘皆絲蔴。
喪服斬衰三年用至麄蔴布,不縫下邊○齊衰三年杖期不杖期用稍麄蔴布,為縫下邊○大功九月用麄熟布,縫下邊○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緦蔴三月用稍細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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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禮雜攷庶母不入祠,程子曰:「庶母主不可入祠堂,其子當祀于私室。主櫝之制則一。」
男為人後,男為人後者,親屬服皆降一等。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報服同。
女笄,女子許嫁,笄。年十五,雖未許嫁,亦笄。母為主。
適庶冠醮,記:適子冠于阼,以著代也。庶子不于阼,而冠于房外南面,非代故也○適子于客位而尊之,庶子則成而不尊,故因冠之處則醮焉。
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慘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
祭奠吉祭,朱子曰:「未葬時,奠而不祭,但酌酒、陳饌、再拜。虞始用祭禮。卒哭謂之吉祭。」
祭薦,何休云:「有牲曰祭,無牲曰薦。大夫牲用羔,士牲特、豚,庶人無常牲。春薦韭以卵,夏薦麥以魚,秋薦禾以豚,冬薦稻以鴈,取其物之相宜。凡庶羞不踰牲,若祭以羊,則不以牛為羞。也今人鮮用牲,惟設庶羞而已。」
時祭,擇日或丁或亥。前期三日齋戒。前一日設位、陳器、省牲、滌器、具饌。厥明設菓饌質明,奉主,參、降神,進饌,初、亞、終獻,侑食,闔、啓門,受胙,辭神,納主。徹餕○凡祭,主于盡敬。貧則稱家有無,疾則量筋力而行之○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立春祭禰。又忌日墓祭諸儀大同。
家祀,置祭田○具祭器○晨謁深衣○出入必告○朔望則參○有事則告○或水火、盜賊,則先救遷神立遺書,次及祭器,肰後及家財○易世則攺題主而遞遷之。
墓祭,事物紀原《漢官儀》:「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寢墓,則漢因不攺,四時上飯。唐禮:每新攺命、釋褐、結綬,皆往墓見。」
節名所起,珊瑚鉤詩話寒食之名起于焚火,拜掃之儀因于《禮經》。端五之號同于重九。
先壟非禮東谷所見祭之厚不如養之薄。至節、歲節非掃松也,祗賞梅耳;清明非省墓,祗踏青耳。人子當揆平日能孝養,雖祭舉杯酌亦未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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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序正月元日天臘,七日人日,十三日試燈,十五日上元、元宵,十六日正燈節,十七日展上元,十九日收燈,二十日補天漏,三十日酺聚晦日。二月朔日中和節,二日踏草節,八日芳春節,十五日百花朝、撲蝶會。三月三日上巳,十三日展上巳,寒食在清明前一日,二十八日東岳會。四月八日佛會,二十八日藥王會。五月初一至初五日名女兒節,初三日扇市,初五日端陽節,十三日龍節。六月六日天貺節,三伏避暑會。七月一日先天節、乞巧市,六日左廂乞巧,七夕巧夕,十五日中元。八月一日天灸,十五日中秋,十八日潮日。九月初八日藥市,初九日重陽,十日小重陽,十一日罷藥市。十月一日拜冬,十五日下元。十一月冬至無定日。十二月臘無定日,初八日臘八,十六日星回節,二十四日交年節,三十日除夜,立春無定日。
歲時辨。余湘今歲時習俗之禮,古人亦有深意。如元宵燈火,本謂三時勤動、一時休息,故于歲首與民同樂,以召豐年也。寒食禁烟,非為介子推之焚而不忍也,《周禮》以季春出火,三月心星見辰,上使民出火,將鑽燧榆柳以嚴火禁也。禁烟插柳殆謂此耳。寒食者,有內傷之虞,故鞦韆、蹴蹋之戲以動蕩之。端午,斗杓指于正南,純乾用事之時,故蒲黃之酒,所以扶陽抑陰也;競渡之戲,澡浴以滌穢也,非救屈原以威蛟龍也。社之糍酒,非謂止聾,祀句龍以勞農也。春為農之始,秋為農之成。戊者,土德也。致酒以灌勾龍也。九日,五陰剝陽之時,九為陽數,于重陽登高以留陽,陽在上,而以盛之日留之也。萸,宣陽者;菊,日精也。漢武宮人佩萸辟邪。魏文帝書曰:「九月九日陽數,日月並應,俗宜其名,以為長久。律中無射,庶草無有射地而生,惟菊紛榮。」由是,則長房避難之說謬也。臘者,獵也,獵禽獸以報功。《周禮》蜡祭以息老物是也。高堂隆以為王者各祖其盛而臘其終,此說傳註所不載,恐杜撰之說也。(鮒窺廥麕

月令廣義卷之一·歲令一·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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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典祭祀通例,國初,以郊廟、社稷、先農俱為大祀。後攺先農及山川、帝王、孔子,旗纛為中祀,諸神為小祀。嘉靖中,以朝日、夕月、天神、地祇為中祀。凡郊廟、社稷、山川諸神,皆天子親祀。國有大事,則遣官祭告。若先農、旗纛、五祀、城隍、京倉、馬祖、先賢、功臣、太厲,皆遣官致祭。惟帝王陵寢及孔子廟,則傳制特遣。洪武初,天下郡縣皆祭三皇,後罷,止令有司各主壇廟,祭社稷、風雲雷雨、二十八宿、山川、城隍、孔子、旗纛及厲。各王國及有司皆有祀典。庶人祭里社、鄉厲及祖父母、父母,併得祀竈,餘俱禁止。
郊祀,圜丘冬至祀天,嘉靖遵初制,建圜丘於大祀殿,祀天,以大明、夜明、星辰、雲雨風雷從祀○方丘夏至祀地:洪武二年始奉仁祖配享。十年始定合祀之制,名大祀殿,歲以正月上辛日行禮,分獻日月星辰、二十八宿、嶽鎮海瀆山川諸神凡一十四壇,後又增太歲天下神祇、歷代帝王諸壇。初諸春、秋二祭,後惟八月中旬祭。嘉靖年建方澤于安定門,每歲夏至祭地,以五岳、五鎮、四海、四瀆、陵寢、諸山從祀,俱止奉太祖一位配享○春分祭日,秋分祭月亦以星辰從祭,大祀殿以孟春上辛日,行祈穀祭,後又攺以啓蟄日行祈穀禮,建崇雩壇。歲旱,則祭上帝以禱雨。十七年秋,舉明堂大享。
四陵,嘉靖九年更定分祀、建四郊,遂號祖陵山曰「基運」,皇陵山曰「翔聖」,孝陵鍾山曰「神烈」,顯陵山曰「純德」,併天壽山俱從祀方澤,居岳鎮之次,仍俱祀于地祇壇。十一年定:朝日壇以甲、丙、戊、庚、壬間歲一親祭;夕月壇以丑、辰、未、戌三歲一親祭。非親祭之歲,太常寺具奏,遣官行禮。
廟祀,洪武元年定:以四時孟月及歲除凡五享德祖、懿祖、熙祖、仁祖四廟。二年重定: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惟歲除如舊。三年,仍用四孟月。列聖相承,以立春日行特享禮,立夏、秋、冬日行時祫禮,以次奉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憲宗、孝宗、武宗諸廟。嘉靖十七年加上皇考睿宗,隆慶六年奉袝穆宗神主。
大社稷,洪武二十六年告請仁祖配○國初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大社、大稷,異壇同壝。大社以后土勾龍氏配,大稷以后稷氏配○帝社稷今罷。
歷代帝王,洪武六年建帝王廟,祀三皇、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元創業十六帝,每歲春、秋致祭。後以周文王、唐高祖勿設主,止各祀于其陵。先十七帝,後罷隋文帝。
歷代名臣,洪武二十一年,定歷代名臣終始全節者三十七人,從祀帝王廟廡。東廡一壇:風后、皋陶、龍、伯益、傅說、召公奭、召穆公虎、張良、曹參;東二壇:周勃、馮異、房玄齡、李靖、李晟、潘美、岳飛、木華黎、博爾忽、伯顏;西廡一壇:力牧、夔、伯夷、伊尹、周公旦、太公望、方叔、蕭何、陳平;西二壇:鄧禹、諸葛亮、杜如晦、郭子儀、曹彬、韓世忠、張浚、博爾朮、赤老溫○罷安童、阿朮。又趙普以負太祖,不得預。
先師孔子,國初,詔正諸神封號,惟孔子封爵特仍其舊。每歲二丁,傳制遣官祭于國學。每月朔、望,遣內臣降香;朔日,祭酒行釋菜禮○天下有司祭祀同儀。嘉靖中,革去封號,惟稱先師。
先蠶,季春親蠶。嘉靖九年定禮儀,國初無親蠶禮。
五祀,舊制:孟春遣內官祭司戶,孟夏遣祭司竈,季夏祭中霤,孟秋祭司門,孟冬祭司井,歲暮合祭。今攺以時享太廟日祭戶、竈、門、井,而祭中霤併合祭日期。祖訓凡王國祭祀,正月初四祭司戶,四月初一祭司竈,六月土王戊日祭中霤,七月一日祭司門,十月一日祭司井。
五廟,漢秣陵尉蔣忠烈王子文○晉成陽卞忠貞公壼○宋濟陽曹武惠王彬○南唐劉忠肅王惟瞻○元衛國忠肅公福壽。歲四孟朔及除日,應天府官祭。永樂年,進封蔣忠烈武順昭靈嘉祐王,四月二十六日生辰加一祭。
十廟,南京十廟○真武廟,三月三、九月九,大常官祭○南都城隍,八月祭帝王後一日祭○五顯靈順廟,四月八日、九月二十八日祭○祠山廣惠廟,祀張勃,二月十八日祭○壽亭侯關公廟,四孟及歲暮祭○洪武二十七年,建雞鳴山真武、城隍五顯祠山,壽亭及蔣、卞、曹、劉、衛國五廟,共十廟而誌。公廟亦在雞鳴山,而不同祀。
兩都宮廟,比極祐聖宮即真武廟。開國、靖難,神多效靈。每歲元旦、聖旦、三月三日、九月九日,每月朔、望,俱用素羞遣祭。東岳泰山廟洪武初,合祀于山川壇。後春附祭于郊,秋祭仍舊。今罷,惟聖旦及三月二十八日祭其廟。都城隍廟舊從祀郊壇,聖旦及五月十一日祭于廟。嘉靖年罷從祀,增廟祭一壇,每仲秋祭。京都太倉神廟春、秋仲月,遣戶部堂官祭。司馬馬祖先牧神廟二、八月太僕官祭。弘濟神祠宣靈弘濟之神、水府之神、司舟之神,廟在大內。二、八月上壬日祭。靈濟宮福州閩縣有宮祠南唐徐知證、知諤兄弟。每歲元旦、冬至、二真君仙妃生辰,素羞遣祭。每月本宮住持行禮,每年福州布政堂官祭掛袍。漢前將軍壽亭侯關公廟五月十三,候生辰,太常官祭。宋文丞相祠二、八月,順天府君行禮。今世傳北都城隍即文丞相。元世祠廟二、八月中旬,遣順天府官祭。嘉靖年罷,併罷世祖及其臣五人於帝王廟祀。天妃宮在龍江關。正月十五、三月二十三日祭。榮國恭靖公姚廣孝祠舊配享太廟。嘉靖年,移享春秋祭。南太倉神廟二、八月十五日祭。
神祇,今罷○國初,建山川壇于天地壇西,祭太歲、風雲雷雨、五岳、五鎮、四海、四瀆、鍾山之神,分祭京畿山川,春夏秋冬四季月將及都城隍之神。壇西南有先農壇,東有旗纛廟,南有耤田。令每祭用驚蟄、秋分各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嘉靖年,令每歲孟春及歲暮持祀太歲、月將,與享太廟同日○更「風雲雷雨」之序曰「雲雨風雷」,以為天神;岳鎮、海瀆、鍾山、天壽山、京畿并天下名山大川之神,以為地祇。每歲仲秋行報祭禮,同日異時祭城隍神。
旗纛,仲秋祭山川日祭于廟,霜降日又祭于教場,歲暮享太廟日又祭于奉天門外。
先醫,嘉靖年定:春、冬仲月上甲日上祀三皇,配以勾芒、祝融、風后、力牧,而附歷代醫師二十八人,歲遣禮部太醫院堂官分獻。東廡:僦貸季、岐伯、伯高、鬼臾區、俞跗、少俞、少師、桐君、雷公、馬師皇、伊尹、扁鵲、淳于意、張機;西廡:華陀、王叔和、皇甫謐、葛洪、巢元真人、孫思邈藥王、韋慈藏、啓玄子王氷、錢乙、朱肱、李杲、劉完素、張元素、朱彥修。
功臣廟,四孟、歲暮,遣勳戚大臣祭。殿中正位中山武寧王徐達、開平忠武王常遇春、岐陽武靖王李文忠、寧河武順王鄧愈、東甌襄武王湯和、黔寧昭靖王沐英;東序西向都指揮使馮國用郢國公、僉都督耿再成西海武莊公、僉都督丁德興濟國公、都督同知張德勝蔡國忠毅公、靖海侯吳禎海國襄毅公、平章康茂才蘄國武義公、副使茅成東海郡公;西序東向參政胡大海越國武莊公、都督同知趙德勝梁國公、廣德侯華高巢國武莊公、都督同知俞通海虢國忠烈公、江陰侯吳良江國襄烈公、宣寧侯曹良臣安國忠烈公、安陸侯吳復黔國威毅公、副使孫興祖燕山忠敏侯○兩廡各設牌一總書「故功臣指揮千百戶衛所鎮撫之靈」。六王世封中山王魏國公、岐陽王曹國公、開平王鄂國公、寧河王衛國公、東甌王信國公、黔寧王西寧侯配王。
有司祀典,洪武二十六年令天下府州縣合祭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無祀鬼神等,有司依期致祭○舊典雜列各處山川土神、古今聖賢、忠臣烈士,能禦大災,能捍大患,以勞定國,以死勤事,或奉特勅建廟、賜額,或沿前代降勅護持者,皆著祀典,不可勝列。惟岳鎮、海瀆及歷代帝王陵寢,凡遇登極,必遣官分投祭告,特重其禮。
岳鎮海瀆,凡岳瀆所在,即本地有司致祭○泰安州東岳泰山、華陰縣西岳華山、河南府中岳嵩山、衡州府南岳衡山、真定府北岳恆山、青州府東鎮沂山、隴州西鎮吳山、平陽府中鎮霍山、紹興府南鎮會稽山、遼東北鎮醫無閭山、萊州府東海、蒲州祭西海、廣州府南海、懷慶府祭北海、成都府祭江瀆、蒲州祭河瀆、南陽府祭淮瀆、懷慶府祭濟瀆。
帝王陵寢,所在有司祭○陳州伏羲陵、趙城縣媧皇氏、酃縣神農、延安府軒轅、曲阜縣少昊、滑縣高陽高辛、東平州堯帝、寧遠縣舜帝、會稽縣大禹、滎河縣商湯王、內黃縣商中宗、陳州商高宗、西安府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漢高祖、咸寧縣漢文帝、西安府漢景帝、興平縣漢武帝、長安縣漢宣帝、孟津縣漢光武、富平縣後魏文帝、三原縣唐高祖、醴泉縣唐太宗、蒲城縣唐憲宗、涇陽縣唐宣宗、鄭州周世宗、鞏縣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會稽縣孝宗、理宗、順天府元世祖○扶風縣隋高祖陵,有司自祭,不在三十六陵之內○凡應祀帝王、忠臣、烈士,禮部悉理之○隆慶年令:靖難革除被罪諸臣,令各地方官查建祠,或即附名賢忠節祠,歲時致祭。
祭厲各府州縣每春清明日、秋七月十五日、冬十月一日祭無祀鬼神、兩京大厲、王國國厲、各府州郡厲、各縣邑厲、各鄉鄉厲○城隍○里社○羣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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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社,立春後五戊日為春社,立秋後五戊日為秋社。凡春秋二社,有司祭社稷○民社從各鄉居人自立祭祀隨俗○山東有司每歲清明、仲冬,各鄉僧道率眾里長,每里賫稷飯一器詣城壇,有司官驗視,祭社稷。祭畢,以飯盡施養濟院,其名曰「設穀」,蓋祀社之遺意。
祀竈,民間祀竈宜三元、二社、每月六癸日。
羣祀,民俗槩行時祀○正月十五上元天官、正月初九日玉皇誕、紫姑顯靈,於正月中旬祭之。二月初三梓潼帝君誕、十一日祠山張大帝生、十九日觀音菩薩誕、三月初二日玉皇現生、初三日玄天上帝誕、十八日后土靈妃誕、二十日子孫天妃誕、二十八日東岳誕、四月初四日文殊菩薩誕、初八日釋迦佛誕、十四日呂純陽真人誕、十八日紫微大帝誕、碧霞元君誕、二十一日普賢菩薩誕、五月十一日都城隍誕、十三日關義勇武安王誕、四月二十八日藥王誕、六月初六日崔府君誕、二十三日馬神誕、二十四日雷神誕、二十六日二郎神誕、七月十五日中元地官誕、十八日西王母誕、二十一日普菴祖師誕、八月初三日竈神誕、十月庚子日至聖文宣王誕、初二日張天師誕、初三日茅真君誕、初八日火星誕、十五日下元水官、十一月十一日太乙天尊誕、二十三日張仙誕、南斗生、十二月二十九日華嚴菩薩誕。
朔望。民俗每月朔、望則供佛飯以素羞或茶菓。夕則以三牲祀五猖神。畢,別以湯飯祀無祀鬼神於衢,曰「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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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古四仲釋奠,經世格要隋制:國子學每歲四仲月上丁釋奠于先聖先師,州、縣學則以春、秋仲月釋奠。此春、秋二仲釋奠之始。文公儀注春、秋仲上丁釋奠,州、縣於前五日齋戒,前三日陳設,前一日省饌,釋奠日丑前五刻行事。仲春丑時七刻,仲秋丑時一刻。必于丁日者,取陰火文明之義。
原廟,一歲十二祀。
禘祫初學記五歲一禘,三歲一祫。禘以四月,祫以十月○禘,諦也,序昭穆、諦父子也。祫,合也,毀宗廟之主,合食於太祖也。
時類歲祀,彙禮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
薦新諸陵,禮樂志元日、冬至、寒食、伏訛字,消歧義。、社,薦新于諸陵。
特享時祫,吾學編立春特享,立夏、立秋、立冬時祫,季冬擇日大祫。
四時上飯,獨斷後漢洛陽諸陵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社、臘及四時曰上飯。
十八太牢,仝前漢四時宗廟用牲十八太牢,皆有副倅。兩廟十二主、三少帝、三后,故用十八太牢也。
八神,郊祀志一曰天主,二曰地主,三曰兵主,四曰陰主,五曰陽主,六曰月主,七曰日主,八曰四時主。
膢祭,韻瑞祈穀食新曰膢。
膢臘,類奇皆獵取禽獸以祭之名。膢以立秋,臘以十二月。
六神,魏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原刻訛作「神」。、稷為國六神。
社主陰氣,社祭土而主陰氣也。日用甲,用日之始也。神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故教民美報焉。設主向北,陰位也。南面以𡭊越其陰。此言立社之意。
陰祀,地官陰祀用黝牲。陰祀,社也。
女夷,主春夏長養之神,即花神也。
六祝,獨斷太祝掌原刻訛作「太」。祝之辭。順祝,願豐年也;年祝,求永真也;瑞祝,逆時雨、寧風旱也。
田獵,季氏焚書四時有田則四時有祭,有祭則有獵。獵所以田,故名田獵。
議祀異同,齊東野語蘇氏兄弟議祀天禮異同。東坡據《周頌·昊天有成命》序云「郊祀天地也」,以為此乃合祀天地之明文;原刻訛作「穎」。濱乃據《周禮》為說,謂冬至祀天于圜丘,夏至祀地于方澤。朝廷從坡說,合祭以至于今。蘇黃門龍川略志天子親祀天地,當用合祭之禮。三代舊一歲九祭天、再祭地,皆天子親之,故所祀神祇逐祭名異,而一歲皆遍。自漢以來,每歲親祀天地,或合或別,已不可常矣。至唐開元中,始定每歲常祀皆有司攝事,一如三代舊典,惟三歲天子親郊,則于南郊合祭天地及從享百神。宋朝因之,凡冬至圓丘、孟春祈穀、孟夏雩祀、季秋明堂,大慶恭謝。凡皇帝親祀,皆用合祭之禮。蓋每歲常祀與三年親郊禮全異,行宜不可復合,自後頻有更異。
土龍致雨,《淮南子》。
水日禱社,春秋繁露旱求雨,令縣邑以水日令民禱社。
禱雨,神農求雨書甲、乙日不雨,命為青龍,東方小童舞之;丙、丁不雨,命為赤龍,南方壯夫舞之;戊、己用黃龍,中央壯夫舞之;庚、辛用白龍,西方老人舞;壬、癸用黑龍,北方老人舞之。如此不雨,潛處合南門,置水其外;開北門,取人骨埋之。如此不雨,命巫祝而曝之。曝之不雨,神山積薪,擊鼓焚之。
蛇醫禱雨,〖雜原刻訛作「爼」,後同。〗王彥威鎮汴,久不雨。乃求蛇醫四頭,納石甕,實以水,木蓋,泥之,甕前後設席。小兒執青竹,晝夜擊甕。果大雨○按此即蜥蜴求雨法也。諸說不同,略摘其一。
易月,事物紀原漢文帝酌變禮之宜,創易月之制。應劭曰:「凡三十六日而釋服,此以日易月也。」顏師古曰:「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七月,豈有三十六月之文?禫又七月也。」。
物神,天地精靈之氣無形與聲者,正則為神,邪則為怪。若見于典祀、著于人文,而歲時歆祀之餘,即物物有神,槩不可究。略揭羣祀,或遺言之。如女夷為花神。乃魏夫人之弟子;花姑亦為花神。牛有牛王之祀,而越俗有謬圖冉伯牛之像以祭者。天下城隍名號不一。世傳今燕都城隍為文丞相;蘇州城隍姓白;杭州城隍即胡總制;近更周御史。潮神即伍子胥。江神即楚大夫屈原。河神即漢相國陳平。淮神為唐之裴說。濟神乃楚作大夫。日神張表。月神文申。竈神張單。《幽怪錄》載,唐裴璞為刷掠神,刷人泉帛,分定之餘者。山川、雷雨神名既繁,如鼈神、鼓神、靴神,俱見于祀。《世紀》載,廩君射死鹽神。又魏文帝薛美人為針神。晉有高士為筆神。唐帝墨有小道士。廁神為紫姑;而欄𣙢塹籬,俗祀竹姑、葦姑、塘姑、箕菷諸姑,不可勝數。而文士𨓏𨓏扶鸞、迎乩,神摛文作書,大有神奇者。新安江生善乩術;呂純陽降筆,詩文大非烟火語。程文學煉乩,則壽亭侯屢降,響應非常。中都王文學感三國時石仙公陰神,托于乩筆,為人治疾、諏道、掞文、作字,精妙冠絕。凡此皆精神相貫,生死一途,無時不有,無物不肰。肰靈氣聚則神明,耗則離散,此必肰之理也。
五祭,通攷凡祭,正月朔旦為一歲初祭,春祭以清明日,夏以五月五日,秋以九月九日,冬以冬至日。凡五祭。
十二月按律樂歌,正月太簇本宮,黃鐘商俗名大石,萬年春○二月夾鐘本宮,夾鐘宮俗名中呂,玉街行○三月姑洗本宮,太簇商俗名大石,賀聖朝○四月仲呂本宮,無射徵俗名黃鐘正徵,喜昇平○五月蕤賓本宮,姑洗商俗名中管雙調,樂清朝○六月林鐘本宮,夾鐘角俗名中呂角,慶皇都○七月夷則本宮,南呂商俗名中管商角,永太平○八月南呂本宮,南呂宮俗名中管仙呂,鳳凰吟○九月無射本宮,無射宮俗名黃鐘,飛龍引○十月應鐘本宮,姑洗徵俗名中呂正徵,龍池宴○十一月黃鐘本宮,夷則角俗名仙呂角,金門樂○十二月大呂本宮,大呂宮俗名高宮,風雲會見各月
宗廟歌詩,獨斷宗廟所歌《詩》之別名:《思文》一章八句,祀后稷配天之所歌也;《噫嘻》一章,春夏祈穀上帝所歌也;《豐年》一章秋冬蒸嘗所歌也;《潛》一章,季冬薦魚、春獻鮪所歌也;《載芟》一章,春耤田、祈社稷所歌也;《良耜》一章,秋報社稷所歌也。右《詩》三十一章,皆天子之禮樂也。
夷樂別名,仝上四夷樂之別名:王者必作四夷之樂,以定天下之懽心。祭神明和而歌之,以管樂為之聲。東方曰靺,南方曰任,西方曰侏離,北方曰禁。靺音襪,足衣也。西方一作禁。北方一作昧。
列聖忌辰,朝制:逢忌日,百官皆素服角帶,已詳各月。茲錄日期,其不忌者不錄○正月十七日、二十五日,二月初十日,三月十四日,四月十三日,五月初七日、初十日、二十六日,六月十七日、二十六日,七月初四日、十八日,八月初八日、初十日、二十二日,十月初二日,十二月初四日、十四日。
放假,凡正旦、冬至、節令日,百官舊例放假。其元宵節,賜假十日。
賜扇,每年四月,賜百官字扇并壽絲縷,別賜牙扇及艾虎。
戴煖耳,每年十一月,命百官戴煖耳。
穿衣服,百官四月初四始穿紗,九月初四日始穿羅,十月初四始穿紵絲。
更服禮宜,朝制小紀略京官因禮變服,茲錄其要者:○(一)謝鮮、奏請、謝胙、謝煖耳、祭祀。以上,衣青錦繡○(一)謝恩、見辭、宴賞、朔望、謝駕、散官、實授。以上,公服幞頭○(一)聖節、冬至、年節、習儀、宣捷、進春、頒曆、日食禮部救護、頒誥命、傳制、冊封、領詔。以上,朝服○正月初十日五更進朝,謝燈、節駕○(一)慶賀、殿試、于秋、傳臚、進場、朝審、煎除、封印、開印、臘八、用寶、淹氊、重陽、詹拜、分獻、到任、點齋、齋宿、監斬。以上,俱吉服○(一)辭見、引奏、祈禱、上陵、謝差、差回、輟朝、忌辰、陞遷、修省、月食中府護月、考滿、會批、繳批吏部、過堂。以上,俱素服角帶。
節日賜宴,大明集禮永樂間,每立春、元宵、端午、重陽、臘八諸節日,通賜百官宴,用樂。宴畢,光祿寺面奏,百官入班叩頭。駕還宮,百官出,宴于午門外,不用樂竟日。復向闕叩頭乃退。
節日賜食。仝上每歲節日,賜百官食于午門外:立春日喫春餅,端午日喫糉,重陽日喫糕臘八日喫粥,聖壽日喫麪。所司先期奏請,每奉旨免辦,而奏請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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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廣義卷之一》
URN: ctp:ws31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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