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
1  | 《尔雅》曰:「桑,辨有葚,栀。」注云:「辨,半也。」「女桑,桋桑。」注曰:「今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檿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搜神记》曰:「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我迎父,吾将嫁于汝。』马绝缰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女具以告父。父射马,杀,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足蹙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枝间,得女及皮,尽化为蚕,续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 今世有荆桑、地桑之名。〉 |
2  | 桑椹熟时,收黑鲁椹,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常薅令净。明年正月,移而栽之。率五尺一根。其下常斸掘种菉豆、小豆。栽后二年,慎勿采、沐。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率十步一树,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当。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弋压下枝,令著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 |
3  |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其犁不著处,斸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 |
4  | 又法:种禾豆,欲得逼树。 剶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剶。秋斫欲苦,而避日中;冬春省剶,竟日得作。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机,数人一树,还条复枝,务令净尽;要欲旦、暮,而避热时。秋采欲省,裁去妨者。椹熟时,多收,曝乾之,凶年粟少,可以当食。 |
5  | 种柘法:耕地令熟,耧耩作垄。柘子熟时,多收,以水淘汰令净,曝乾。散讫,劳之。草生拔却,勿令荒没。三年,间斸去,堪为浑心扶老杖。任为马鞭、胡床。十五年,任为弓材,亦堪作履。裁截碎木,中作锥、刀靶。二十年,好作犊车材。欲作鞍桥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旁枝,木橛钉著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后,便是浑成柘桥。欲作快弓材者,宜于山石之间北阴中种之。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掘深坑,于坑中种桑柘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树条直,异于常材。十年之后,无所不任。 |
6  | 柘叶饲蚕丝,可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于凡丝远矣。 |
7  |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具曲、植、筥、筐。后妃斋戒,亲帅躬桑,……以劝蚕事,……无为散惰。」 |
8  | 《周礼》曰:「马质,……禁原蚕者。」 |
9  |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
10  | 《尚书大传》曰:「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就川而为之。大昕之朝,夫人浴种于川。」 |
11  | 《春秋考异邮》曰:「蚕,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七,三七二十一,故二十一日而茧。」 |
12  | 《淮南子》曰:「原蚕一岁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之,为其残桑也。」 |
13  | 《泛胜之书》曰:「种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溃之,以水灌洗,取子阴乾。治肥田十亩,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亩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镰摩地刈之,曝令燥;后有风调,放火烧之,常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箔蚕。」 |
14  | 俞益期《笺》曰:「日南蚕八熟,茧软而薄。椹采少多。」 |
15  | 《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柘蚕、蚖蚕、爱珍、爱蚕、寒珍、四出蚕、寒蚕。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者,少养之。 「爱蚕者,故蚖蚕种也。蚖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欲作『爱』者,取蚖珍之卵,藏内罂中,随器大小,亦可十纸,盖覆器口,安硎泉、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生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 「藏卵时,勿令见人。应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腊月桑柴二七枚,以麻卵纸,当令水高下,与重卵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也。不成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荫树下。亦有泥器口,三七日亦有成者。」 |
16  | 《杂五行书》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蚕,吉。」 |
17  | 杨泉《物理论》曰:「使人主之养民,如蚕母之养蚕,其用岂徒丝茧而已哉?」 |
18  | 《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以三月三日,天阴如无日,不见雨,蚕大善。」 「又法:」 |
19  | 《龙鱼河图》曰:「埋蚕沙于宅亥地,大富,得蚕丝,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镇宅,大吉,致财千万。」 |
20  |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欲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著火。初生以毛扫。调火令冷热得所。比至再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置。小时采「福德」上桑,著怀中令暖,然后切之。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于屋里簇之:薄布薪于箔上,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 又法: |
21  |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持、箔、笼。」 |
22  | 《龙鱼河图》曰:「冬以腊月鼠断尾。正月旦,日未出时,家长斩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 |
23  | 《杂五行书》曰:「取亭部地中土涂灶,水、火、盗贼不经;涂屋四角,鼠不食蚕;涂仓、箪,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种绝。」 |
24  | 《淮南万毕术》曰:「狐目狸腊,鼠去其穴。」〈注曰:「取狐两目,狸脑大如狐目三枚,擣之三千杵,涂鼠穴,则鼠去矣。」 |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
1  | 《尔雅》曰:「榆,白枌。」注曰:「枌榆,先生叶,却著荚;皮色白。」《广志》曰:「有姑榆,有朗榆。」按今世有刺榆,木甚牢肕,可以为犊车材。梜榆,可以为车毂及器物。山榆,人可以为芜荑。凡种榆者,宜种刺、梜两种,利益为多;其馀软弱,例非佳木也。〉 |
2  | 榆性扇地,其阴下五谷不植。种者,宜于园地北畔,秋耕令熟,至春榆荚落时,收取,漫散,犁细㽟,劳之。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杀,以草覆上,放火烧之。一岁之中,长八九尺矣。后年正月、二月,移栽之。初生三年,不用采叶,尤忌捋心;不用剶沐。 于堑坑中种者,以陈屋草布堑中,散榆荚于草上,以土覆之。烧亦如法。 又种榆法:其于地畔种者,致雀损谷;既非丛林,率多曲戾。不如割地一方种之。其白土薄地不宜五谷者,唯宜榆及白榆。 地须近市。梜榆、刺榆、凡榆:三种色,别种之,勿令和杂。耕地收荚,一如前法。先耕地作垄,然后散榆荚。散讫,劳之。榆生,共草俱长,未须料理。明年正月,附地芟杀,放火烧之。亦任生长,勿使棠近。又至明年正月,斸去恶者,其一株上有七八根生者,悉皆斫去,唯留一根粗直好者。 三年春,可将荚、叶卖之。五年之后,便堪作椽。不梜者,即可斫卖。梜者镟作独乐及盏。十年之后,魁、碗、瓶、榼,器皿,无所不任。十五年后,中为车毂及蒲桃𤭊。 其岁岁料简剶治之功,指柴雇人——十束雇一人——无业之人,争来就作。卖柴之利,已自无赀;〉况诸器物,其利十倍。斫后复生,不劳更种,所谓一劳永逸。能种一顷,岁收千匹。唯须一人守护、指挥、处分,既无牛、犁、种子、人功之费,不虑水、旱、风、虫之灾,比之谷田,劳逸万倍。 男女初生,各与小树二十株,比至嫁娶,悉任车毂。一树三具,一具直绢三匹,成绢一百八十匹:娉财资遣,粗得充事。 |
3  | 《术》曰:「北方种榆九根,宜蚕桑,田谷好。」 |
4  | 崔寔曰:「二月,榆荚成,及青收,乾以为旨蓄。色变白,将落,可作𨡭䤅。随节早晏,勿失其适。」 |
5  | 白杨,性甚劲直,堪为屋材;折则折矣,终不曲挠。 |
6  | 种白杨法:秋耕令熟。至正月、二月中,以犁作垄,一垄之中,以犁逆顺各一到,墒中宽狭,正似葱垄。作讫,又以锹掘底,一坑作小堑。斫取白杨枝,大如指、长三尺者,屈著垄中,以土压上,令两头出土,向上直竖。二尺一株。明年正月中,剶去恶枝,一亩三垄,一垄七百二十株,一株两根,一亩四千三百二十株。 三年,中为蚕樀。五年,任为屋椽。十年,堪为栋梁。以蚕樀为率,一根五钱,一亩岁收二万一千六百文。岁种三十亩,三年九十亩。一年卖三十亩,得钱六十四万八千文。周而复始,永世无穷。比之农夫,劳逸万倍。去山远者,实宜多种。千根以上,所求必备。 |
《种棠第四十七》 |
1  | 《尔雅》曰:「杜,甘棠也。」《郭璞》注曰:「今之杜梨。」 《诗》曰:「蔽芾甘棠。」毛云:「甘棠,杜也。」《诗义》疏云:「今棠梨,一名杜梨,如梨而小,甜酢可食也。」 《唐诗》曰:「有杕之杜。」毛云:「杜,赤棠也。」「 与白棠同,但有赤、白、美、恶。子白色者为白棠,甘棠也,酢滑而美。赤棠,子涩而酢,无味,俗语云:『涩如杜』。赤棠,木理赤,可作弓干。」 按今棠叶有中染绛者,有惟中染土紫者;杜则全不用。其实三种别异,《尔雅》、毛、郭以为同,未详也。〉 |
2  | 棠熟时,收种之。否则春月移栽。 八月初,天晴时,摘叶薄布,晒令乾,可以染绛。 成树之后,岁收绢一匹。〈亦可多种,利乃胜桑也。 |
《种谷楮第四十八》 |
1  | 《说文》曰:「谷者,楮也。」 按今世人乃有名之曰「角楮」,非也。盖「角」、「谷」声相近,因讹耳。其皮可以为纸者也。〉 |
2  | 楮宜涧谷间种之。地欲极良。秋上楮子熟时,多收,净淘,曝令燥。耕地令熟,二月耧耩之,和麻子漫散之,即劳。秋冬仍留麻勿刈,为楮作暖。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杀,放火烧之。一岁即没人。三年便中斫。斫法:十二月为上,四月次之。每岁正月,常放火烧之。二月中,间斫去恶根。移栽者,二月莳之。亦三年一斫。 指地卖者,省功而利少。煮剥卖皮者,虽劳而利大。自能造纸,其利又多。种三十亩者,岁斫十亩,三年一遍,岁收绢百匹。 |
《种漆第四十九》 |
1  | 凡漆器,不问真伪,过客之后,皆须以水净洗,置床箔上,于日中半日许曝之使乾,下晡乃收,则坚牢耐久。若不即洗者,盐醋浸润,气彻则皱,器便坏矣。其朱里者,仰而曝之——朱本和油,性润耐日故。盛夏连雨,土气蒸热,什器之属,虽不经夏用,六七月中,各须一曝使乾。世人见漆器暂在日中,恐其炙坏,合著阴润之地,虽欲爱慎,朽败更速矣。 |
2  | 凡木画、服玩、箱、椀之属。 |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
1  | 《尔雅》曰:「守宫槐,叶昼聂宵炕。」注曰:「 槐叶昼日聂合而夜炕布者名『守宫』。」《孙炎》曰:「炕,张也。」〉 |
2  | 槐子熟时,多收,擘取数曝,勿令虫生。五月夏至前十馀日,以水浸之,六七日,当芽生。好雨种麻时,和麻子撒之。当年之中,即与麻齐。麻熟刈去,独留槐。槐既细长,不能自立,根别竖木,以绳拦之。明年斸地令熟,还于槐下种麻。三年正月,移而植之,亭亭条直,千百若一。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若随宜取栽,非直长迟,树亦曲恶。 |
3  | 种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枝,大如臂,长一尺半,烧下头二三寸,埋之令没,常足水以浇之。必数条俱生,留一根茂者,别竖一柱以为依主,每一尺以长绳柱拦之。一年中,即高一丈馀。其旁生枝叶,即掐去,令直耸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正心,即四散下垂,婀娜可爱。六七月中,取春生少枝种,则长倍疾。 |
4  | 杨柳:下田停水之处,不得五谷者,可以种柳。八九月中水尽,燥湿得所时,急耕则钃楱之。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块,即作塲垄:一亩三垄,一垄之中,逆顺各一到,塲中宽狭,正似葱垄。从五月初,尽七月末,每天雨时,即触雨折取春生少枝、长一尺以上者,插著垄中,二尺一根。数日即生。 少枝长疾,三岁成椽。比如馀木,虽微脆,亦足堪事。一亩二千一百六十根,三十亩六万四千八百根。根直八钱,合收钱五十一万八千四百文。百树得柴一载,合柴六百四十八载。载直钱一百文,柴合收钱六万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钱五十八万三千二百文。岁种三十亩,三年种九十亩;岁卖三十亩,终岁无穷。 |
5  | 凭柳,可以为楯、车辋、杂材及椀。 |
6  | 《术》曰:「正月旦取杨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 |
7  | 种箕柳法:山涧河旁及下田不得五谷之处,水尽乾时,熟耕数遍。至春冻释,于山陂河坎之旁,刈取箕柳,三寸截之,漫散即劳。劳讫,引水停之。至秋,任为簸箕。五条一钱,一亩岁收万钱。 |
8  | 《陶朱公术》曰:「种柳千树则足柴。十年之后,髡一树,得一载,岁髡二百树,五年一周。」 |
9  | 楸梓: 亦宜割地一方种之。梓、楸各别,无令和杂。 |
10  | 种梓法:秋,耕地令熟。秋末初冬,梓角熟时,摘取曝乾,打取子。耕地作垄,漫散即再劳之。明年春,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没。后年正月间,斸移之,方两步一树。 楸既无子,可于大树四面掘坑取栽移之。亦方两步一根,两亩一行。一行百二十树,五行合六百树。十年后,一树千钱,柴在外。车板、盘合、乐器,所在任用。以为棺材,胜于柏松。 |
11  | 《术》曰:「西方种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
12  | 《杂五行书》曰:「舍西种梓楸各五根,令子孙孝顺,口舌消灭也。」 |
13  | 梧桐: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圆畦种之。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与熟粪和土覆之。生后数浇令润泽。当岁即高一丈。至冬,竖草于树间令满,外复以草围之,以葛十道束置。明年三月中,移植于厅斋之前,华净妍雅,极为可爱。后年冬,不复须裹。成树之后,树别下子一石。炒食甚美。 白桐无子,亦绕大树掘坑,取栽移之。成树之后,任为乐器。于山石之间生者,乐器则鸣。 青、白二桐并开,堪车板盘合屧等用。 柞: 宜于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劳之。生则薅治,常令净洁。一定不移。十年,中椽,可杂用。二十岁,中屋槫,柴在外。斫去寻生,料理还复。 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十岁之后,无求不给。 |
《种竹第五十一》 |
1  | 中国所生,不过淡苦二种;其名目奇异者,列之于后条也。〉 宜高平之地。黄白软土为良。 正月、二月中,斸取西南引根并茎,芟去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稻、麦糠粪之。不用水浇。勿令六畜入园。 二月,食淡竹笋,四月、五月,食苦竹笋。 其欲作器者,经年乃堪杀。 |
2  | 笋: |
3  | 《永嘉记》曰:「含𥳔竹笋,六月生,迄九月,味与箭竹笋相似。凡诸竹笋,十一月掘土取皆得,长八九寸。长泽民家,尽养黄苦竹。永宁南汉,更年上笋,大者一围五六寸。明年应上今年十一月笋,土中已生,但未出,须掘土取;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讫。五月方过,六月便有含𥳔笋。含𥳔笋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笋,迄后年四月。竟年常有笋不绝也。」 |
4  | 《竹谱》曰: |
5  | 《食经》曰:〈「淡竹笋法:取笋肉五六寸者,按盐中一宿,出,拭盐令尽。煮糜一斗,分五升与一升盐相和。糜热,须令冷,内竹笋醎糜中一日。拭之,内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
《种红蓝花及栀子第五十二。燕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
1  | 花地欲得良熟。二月末三月初种也。〉 种法:欲雨后速下,或漫散种,或耧下,一如种麻法。亦有锄掊而掩种者,子科大而易料理。 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摘必须尽。 五月子熟,拔,曝令乾,打取之。 五月种晚花。七月中摘,深色鲜明,耐久不黦,胜春种者。 负郭良田种一顷者,岁收绢三百匹。一顷收子二百斛,与麻子同价,既任车脂,亦堪为烛,即是直头成米。 一顷花,日须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但驾车地头,每旦当有小儿僮女十百为群,自来分摘,正须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单夫只妇,亦得多种。 |
2  | 杀花法: |
3  | 作燕支法:预烧落藜、藜、藋及蒿作灰,以汤淋取清汁揉花。布袋绞取淳汁,著瓷瓮中。取醋石榴两三个,擘取子,擣破,少著粟饭浆水极酸者和之,布绞取渖,以和花汁。下白米粉,大如酸枣,以净竹箸不腻者,良久痛搅。盖冒至夜,泻去上清汁,至淳处止,倾著帛练角袋子中悬之。明日乾浥浥时,捻作小瓣,如半麻子,阴乾之则成矣。 |
4  | 合香泽法:好清酒以浸香:鸡舌香、藿香、苜蓿、泽兰香,凡四种,以新绵裹而浸之。用胡麻油两分,猪脂一分,内铜铛中,即以浸香酒和之,煎数沸后,便缓火微煎,然后下所浸香煎。缓火至暮,水尽沸定,乃熟。泽欲熟时,下少许青蒿以发色。以绵幕铛觜、瓶口,泻著瓶中。 合面脂法:用牛髓。温酒浸丁香、藿香二种。煎法一同合泽,亦著青蒿以发色。绵滤著瓷、漆盏中令凝。若作唇脂者,以熟朱和之,青油裹之。 其冒霜雪远行者,常啮蒜令破,以揩唇,既不劈裂,又令辟恶。 合手药法:取猪𦚞一具,合蒿叶于好酒中痛挼,使汁甚滑。白桃人二七枚,以绵裹丁香、藿香、甘松香、橘核十颗,著𦚞汁中,仍浸置勿出,瓷瓶贮之。夜煮细糠汤净洗面,拭乾,以药涂之,令手软滑,冬不皴。 |
5  | 作紫粉法:用白米英粉三分,胡粉一分,和合均调。取落葵子熟蒸,生布绞汁,和粉,日曝令乾。若色浅者,更蒸取汁,重染如前法。 |
6  | 作米粉法:梁米第一,粟米第二。使甚细,各自纯作,莫杂馀种。于木槽中下水,脚踏十遍,净淘,水清乃止。大瓮中多著冷水以浸米,不须易水,臭烂乃佳。日满,更汲新水,就瓮中沃之,以酒杷搅,淘去醋气,多与遍数,气尽乃止。稍稍出著一砂盆中熟研,以水沃,搅之。接取白汁,绢袋滤,著别瓮中。粗沈者更研,水沃,接取如初。研尽,以杷子就瓮中良久痛抨,然后澄之。接去清水,贮出淳汁,著大盆中,以杖一向搅——勿左右回转——三百馀匝,停置,盖瓮,勿令鹿污。良久,清澄,以杓徐徐接去清,以三重布帖粉上,以粟糠著布上,糠上安灰;灰湿,更以乾者易之,灰不复湿乃止。然后削去四畔粗白无光润者,别收之,以供粗用。其中心圆如钵形,酷似鸭子白光润者,名曰「粉英」。无风尘好日时,舒布于床上,刀削粉英如梳,曝之,乃至粉乾。足手痛挼勿住。拟人客作饼,乃作香粉以供妆摩身体。 |
7  | 作香粉法:唯多著丁香于粉合中,自然芬馥。〈亦有擣香末绢筛和粉者,亦有水浸香以香汁溲粉者,皆损色,又费香,不如全著合中也。 |
《种蓝第五十三》 |
1  | 《尔雅》曰:「葴,马蓝。」注曰:「今大叶冬蓝也。」 《广志》曰:「有木蓝。」 今世有茇赭蓝也。〉 蓝地欲得良。三遍细耕。三月中浸子,令芽生,乃畦种之。治畦下水,一同葵法。蓝三叶浇之。薅治令净。五月中新雨后,即接湿耧耩,拔栽之。三茎作一科,相去八寸。白背即急锄。五遍为良。 七月中作坑,令受百许束,作麦秆泥泥之,令深五寸,以苫蔽四壁。刈蓝倒竖于坑中,下水,以木石镇压令没。热时一宿,冷时再宿,漉去荄,内汁于瓮中。率十石瓮,著石灰一斗五升,急手抨之,一食顷止。澄清,泻去水,别作小坑,贮蓝淀著坑中。候如强粥,还出瓮中,蓝淀成矣。 种蓝十亩,敌谷田一顷。能自染青者,其利又倍矣。 |
2  | 崔寔曰:「榆荚落时,可种蓝。五月,可别蓝。六月,可种冬蓝。」 |
《种紫草第五十四》 |
1  | 《尔雅》曰:「藐,茈草也。」「一名紫䈆草。」 《广志》曰:「陇西紫草,染紫之上者。」 《本草经》曰:「一名紫丹。」 《博物志》曰:「平氏山之阳,紫草特好也。」〉 宜黄白软良之地,青沙地亦善;开荒黍穄下大佳。性不耐水,必须高田。 秋耕地,至春又转耕之。三月种之:耧耩地,逐垄手下子,下讫劳之。锄如谷法,唯净为佳,其垄底草则拔之。 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燥载聚,打取子。 即深细耕。寻垄以杷耧取,整理。一扼随以茅结之,四扼为一头,当日即斩齐,颠倒十重许为长行,置坚平之地,以板石镇之令扁。两三宿,竖头著日中,曝之浥浥然。著敞屋下阴凉处棚栈上。其棚下勿使驴马粪及人溺,又忌烟,皆令草失色。其利胜蓝。 若欲久停者,入五月,内著屋中,闭户塞向,密泥,勿使风入漏气。过立秋,然后开出,草色不异。若经夏在棚栈上,草便变黑,不复任用。 |
《伐木第五十五。种地黄法附》 |
1  | 凡伐木,四月、七月则不虫而坚肕。榆荚下,桑椹落,亦其时也。然则凡木有子实者,候其子实将熟,皆其时也。凡非时之木,水沤一月,或火煏取乾,虫皆不生。 |
2  | 《周官》曰:「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 |
3  | 《礼记·月令》:「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孟夏之月,……无伐大树。……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无为斩伐。……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 |
4  | 《孟子》曰:「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 |
5  | 《淮南子》曰:「草木未落,斤斧不入山林。」 |
6  | 崔寔曰:「自正月以终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虫。或曰:『其月无壬子日,以上旬伐之,虽春夏不蠹。』犹有剖析间解之害,又犯时令,非急无伐。十一月,伐竹木。」 |
7  | 种地黄法:须黑良田,五遍细耕。三月上旬为上时,中旬为中时,下旬为下时。一亩下种五石。其种还用三月中掘取者。逐犁后如禾麦法下之。至四月末、五月初生苗。讫至八月尽九月初,根成,中染。 若须留为种者,即在地中勿掘之。待来年三月,取之为种。计一亩可收根三十石。 有草,锄不限遍数。锄时别作小刃锄,勿使细土覆心。今秋取讫,至来年更不须种,自旅生也。唯须锄之。如此,得四年不要种之,皆馀根自出矣。 |